分卷阅读108
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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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身上的癫狂与神经不是伪装的,而是从骨子里溢出来的。张不易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少女很危险,不是医揆提到的她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药物实验,毕竟,阿珩的药物实验过程再怎么残忍无人道,但最终的成果却是造福世人,真正危险的是她本身。
张不易完全无法理解云洛怎么就对这么个极可能将身边人拖进地狱里的女子有兴趣。
夜里,三个人躺在一起,三七在最里头,云洛在中间,阿珩在最外头,这是阿珩要求的,睡着了要是做出什么不好的事也不至于伤到三七,至于云洛......两个人也不是第一次一起睡,以前都没被她伤到,这一次也不可能。
三七睡觉时喜欢要人陪,每次都拉着阿珩一起睡,哪怕清楚自己只要一睡着,阿珩就会离开,仍旧孜孜不倦。并且每次都紧紧搂着阿珩的胳膊,仿佛这样,哪怕自己睡着了,母亲也不会跑掉。如今也一样,虽然睡着了不知道旁边的是谁,但这不妨碍他把人当成阿珩,搂着别人的胳膊。
云洛看着三七的表现,忽问阿珩:“他好像很缺乏安全感。”
阿珩:“......药王谷,每个人都缺乏安全感。”除非苍凛那个祸害死了,或者如她一般神经粗壮,对于莫名其妙成了试药的小白鼠这种事习以为常。这也是她最近才意识到的问题,虽然她也很小的时候就炼制□□投毒害人,甚至故意引差不离一起对离王进行□□比赛,把离王给折腾得生不如死。但阿珩很清楚,她那个时候能做出那样的事是因为她已经不正常了,当一个人被环境逼到极致时,不论曾经是什么模样,都将扭曲变态。当齐载中毒时,她在三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尽管只有一点,但这一点足以令她恐惧。她一点都不想要自己的儿子与徒弟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不是不明白苍凛很孤单,也不是不明白苍凛不似离王那般莫测残忍,苍凛只是单纯的喜欢医道而已,只是他的医道走的不是救死扶伤的路子罢了。但他已经在无形中影响到了孩子,并且乐此不疲。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带着孩子离开,不能放任孩子长在苍凛的身边。
云洛反问:“你呢?”苍凛是什么人,看他做过的事情就足以猜到,人性,从来都与他无关。
“苍凛每次对我下毒,我都会回敬。”阿珩带着小小的得意说。
眼泪不会让想要伤害你的人停止对你的迫害,唯有更狠更毒的回敬才能遏止迫害,俗称,以杀止杀。
云洛默了下,做为男人,阿珩这样的女子无疑是打击男人自尊心的,这女人几乎不需要男人为她做任何事,因为她的麻烦她自己都能摆平,就算摆不平她也不会让别人好过。“你这个样子,也不知你父亲见了,会是什么心情。”
阿珩微噎。“应会很高兴......吧。”
“你少时犯错,他会高兴?”
“我没犯错,只是自保。”
“所有的毒都是?”
阿珩无言以对。
云洛摸了摸阿珩的脑袋:“我真好奇清当年教导你时,你们父女俩是如何针锋相对的。”这对父女的理念与认知截然不同。
“没有。”
“什么?”
“没有针锋相对。”
“我,幼时很是调皮捣蛋,他被我给气出境界了。”
“淡定以对。”脾气不错。
“抄鸡毛掸子开揍。”
“......你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打架斗殴、欺负别的小孩、偷摘别人的果子吃、不好好写字背书......反正熊孩子会做的,不会做的,我都干过。”每个熊孩子都有一段人嫌狗憎的岁月,阿珩的那段岁月虽然来得早,结束得也早,但杀伤力胜过一百个熊孩子加一块。
云洛的童年是没完没了的汤药与针灸,因而完全无法理解阿珩曾经的青葱岁月,可能让一个好脾气的父亲气得抄鸡毛掸子揍孩子......阿珩也是本事。
“他打你,你不怪他?”
“那个时候怪过,还往他饭食里加过料,后来懂事了,再想想那个时候的事......”阿珩苍白的脸上流露出了深深的羞愧之色,每个熊孩子长大懂事后回首往事都只有一感觉——不忍睹闻,太丢人了,满满的黑历史。
云洛羡慕道:“那你比我好多了,我八岁前就没离开过房间,只有书剑为伴。”其余的,连吃药都比吃饭多。
云洛的情况阿珩纵然不清楚,但通过云洛的身体状况也能猜到一二,中毒那么严重,就算被人用强大的灵力给封住了,想要恢复健康,也得花费许多年,且还是不能改变短命的结局。这可比自己严重多了,羲和氏直系的血脉带来了觊觎长生的世人,也并非全是坏处,好处就是命硬,恢复能力好,皮实。“书我能理解,闲着没事干看看书也是一种收获,但剑是怎么回事?”
“大兄说习武可强身健体,便在三岁那年给了我一柄剑让我学剑术。”
三岁?阿珩头回意识到自己曾经爱过的男人其实也挺......凶残果决的。
都睡不着的两个人干脆聊了一整夜的小时候,相比较而言,阿珩的小时候最是多姿多彩。清是铃医,也称游医,顾名思义,到处跑,到处行医,与流浪汉差不多,但因着清的医术好,便是四处流浪也饿不着妻女,阿珩幼时的日子过得还是挺不错的。
水泽密布、龙蛇瘴疠横行的沃州,瑰丽的月照海市,白山黑水的山海原,浩荡无边的北荒,磅礴万里的断云雪山......阿珩前半生的足迹完全及得上别人几辈子加一起的行程。
翌日清晨,阿珩完全不受一夜不眠的影响,精神奕奕的抓着肉团子洗漱,云洛的精神略有不足,却也清明。
洗漱完,张不易便表达了送客之意,明确表示:云洛所求,不允,尽管云洛还没说出口。
“我知你瞧辰王不顺眼,我瞧他更不顺眼,但你就仁心先君烈王的打下的江山就此毁于一旦?”云洛在临走时对张不易如此道。
张不易有点懵。“何至于此?”
云洛反问:“你觉得当今辰王没这份败家能力?”
张不易无言以对,当今辰王,还真有这本事。
君王一定要有卓绝的天赋,绝顶的聪明吗?张不易曾经是这样以为的,只有资质上佳,聪明绝顶的王才能成为一代明君,但他遇到了辰烈王,辰烈王的存在完全是对世人常识的颠覆。
辰烈王不聪明,相反,他还挺笨,文不成,武不就,十岁了都认不全字,弓马更是惨不忍睹,甚至连政务处理起来都极为吃力。也因此,虽是嫡子,但因着前头有三个嫡出兄长,以及一大堆庶出兄弟,他在辰惠王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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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病,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她身上的癫狂与神经不是伪装的,而是从骨子里溢出来的。张不易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少女很危险,不是医揆提到的她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药物实验,毕竟,阿珩的药物实验过程再怎么残忍无人道,但最终的成果却是造福世人,真正危险的是她本身。
张不易完全无法理解云洛怎么就对这么个极可能将身边人拖进地狱里的女子有兴趣。
夜里,三个人躺在一起,三七在最里头,云洛在中间,阿珩在最外头,这是阿珩要求的,睡着了要是做出什么不好的事也不至于伤到三七,至于云洛......两个人也不是第一次一起睡,以前都没被她伤到,这一次也不可能。
三七睡觉时喜欢要人陪,每次都拉着阿珩一起睡,哪怕清楚自己只要一睡着,阿珩就会离开,仍旧孜孜不倦。并且每次都紧紧搂着阿珩的胳膊,仿佛这样,哪怕自己睡着了,母亲也不会跑掉。如今也一样,虽然睡着了不知道旁边的是谁,但这不妨碍他把人当成阿珩,搂着别人的胳膊。
云洛看着三七的表现,忽问阿珩:“他好像很缺乏安全感。”
阿珩:“......药王谷,每个人都缺乏安全感。”除非苍凛那个祸害死了,或者如她一般神经粗壮,对于莫名其妙成了试药的小白鼠这种事习以为常。这也是她最近才意识到的问题,虽然她也很小的时候就炼制□□投毒害人,甚至故意引差不离一起对离王进行□□比赛,把离王给折腾得生不如死。但阿珩很清楚,她那个时候能做出那样的事是因为她已经不正常了,当一个人被环境逼到极致时,不论曾经是什么模样,都将扭曲变态。当齐载中毒时,她在三个孩子的身上看到了自己曾经的影子,尽管只有一点,但这一点足以令她恐惧。她一点都不想要自己的儿子与徒弟变成了另一个自己。
不是不明白苍凛很孤单,也不是不明白苍凛不似离王那般莫测残忍,苍凛只是单纯的喜欢医道而已,只是他的医道走的不是救死扶伤的路子罢了。但他已经在无形中影响到了孩子,并且乐此不疲。所以她选择了离开,带着孩子离开,不能放任孩子长在苍凛的身边。
云洛反问:“你呢?”苍凛是什么人,看他做过的事情就足以猜到,人性,从来都与他无关。
“苍凛每次对我下毒,我都会回敬。”阿珩带着小小的得意说。
眼泪不会让想要伤害你的人停止对你的迫害,唯有更狠更毒的回敬才能遏止迫害,俗称,以杀止杀。
云洛默了下,做为男人,阿珩这样的女子无疑是打击男人自尊心的,这女人几乎不需要男人为她做任何事,因为她的麻烦她自己都能摆平,就算摆不平她也不会让别人好过。“你这个样子,也不知你父亲见了,会是什么心情。”
阿珩微噎。“应会很高兴......吧。”
“你少时犯错,他会高兴?”
“我没犯错,只是自保。”
“所有的毒都是?”
阿珩无言以对。
云洛摸了摸阿珩的脑袋:“我真好奇清当年教导你时,你们父女俩是如何针锋相对的。”这对父女的理念与认知截然不同。
“没有。”
“什么?”
“没有针锋相对。”
“我,幼时很是调皮捣蛋,他被我给气出境界了。”
“淡定以对。”脾气不错。
“抄鸡毛掸子开揍。”
“......你做什么了?”
“也没什么,上房揭瓦、下河摸鱼、打架斗殴、欺负别的小孩、偷摘别人的果子吃、不好好写字背书......反正熊孩子会做的,不会做的,我都干过。”每个熊孩子都有一段人嫌狗憎的岁月,阿珩的那段岁月虽然来得早,结束得也早,但杀伤力胜过一百个熊孩子加一块。
云洛的童年是没完没了的汤药与针灸,因而完全无法理解阿珩曾经的青葱岁月,可能让一个好脾气的父亲气得抄鸡毛掸子揍孩子......阿珩也是本事。
“他打你,你不怪他?”
“那个时候怪过,还往他饭食里加过料,后来懂事了,再想想那个时候的事......”阿珩苍白的脸上流露出了深深的羞愧之色,每个熊孩子长大懂事后回首往事都只有一感觉——不忍睹闻,太丢人了,满满的黑历史。
云洛羡慕道:“那你比我好多了,我八岁前就没离开过房间,只有书剑为伴。”其余的,连吃药都比吃饭多。
云洛的情况阿珩纵然不清楚,但通过云洛的身体状况也能猜到一二,中毒那么严重,就算被人用强大的灵力给封住了,想要恢复健康,也得花费许多年,且还是不能改变短命的结局。这可比自己严重多了,羲和氏直系的血脉带来了觊觎长生的世人,也并非全是坏处,好处就是命硬,恢复能力好,皮实。“书我能理解,闲着没事干看看书也是一种收获,但剑是怎么回事?”
“大兄说习武可强身健体,便在三岁那年给了我一柄剑让我学剑术。”
三岁?阿珩头回意识到自己曾经爱过的男人其实也挺......凶残果决的。
都睡不着的两个人干脆聊了一整夜的小时候,相比较而言,阿珩的小时候最是多姿多彩。清是铃医,也称游医,顾名思义,到处跑,到处行医,与流浪汉差不多,但因着清的医术好,便是四处流浪也饿不着妻女,阿珩幼时的日子过得还是挺不错的。
水泽密布、龙蛇瘴疠横行的沃州,瑰丽的月照海市,白山黑水的山海原,浩荡无边的北荒,磅礴万里的断云雪山......阿珩前半生的足迹完全及得上别人几辈子加一起的行程。
翌日清晨,阿珩完全不受一夜不眠的影响,精神奕奕的抓着肉团子洗漱,云洛的精神略有不足,却也清明。
洗漱完,张不易便表达了送客之意,明确表示:云洛所求,不允,尽管云洛还没说出口。
“我知你瞧辰王不顺眼,我瞧他更不顺眼,但你就仁心先君烈王的打下的江山就此毁于一旦?”云洛在临走时对张不易如此道。
张不易有点懵。“何至于此?”
云洛反问:“你觉得当今辰王没这份败家能力?”
张不易无言以对,当今辰王,还真有这本事。
君王一定要有卓绝的天赋,绝顶的聪明吗?张不易曾经是这样以为的,只有资质上佳,聪明绝顶的王才能成为一代明君,但他遇到了辰烈王,辰烈王的存在完全是对世人常识的颠覆。
辰烈王不聪明,相反,他还挺笨,文不成,武不就,十岁了都认不全字,弓马更是惨不忍睹,甚至连政务处理起来都极为吃力。也因此,虽是嫡子,但因着前头有三个嫡出兄长,以及一大堆庶出兄弟,他在辰惠王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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