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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性神医 作者:君羽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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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是最不起眼的。诸公子里,比他聪明的,比他可爱的,比他懂事的,比他尊贵的......各种类型都有,不过辰惠王的地位是最特别的,他是不聪明,但他省心,辰惠王诸子夺嫡,刀光剑影,辰烈王因着清楚自己什么资质,加之年龄太小,根本没什么竞争力,果断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诸位兄弟慢慢争,当我不存在,我对王位没兴趣。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辰烈王更是在惠王尚在人世时早早要了块封地就藩过日子去了。
事实证明,烈王挺有先见之明,夺嫡越闹越凶,诸子或废或死,惠王给生生气得只剩一口气,命悬一线时还得立个储君,免得辰国大乱,便立了最合适的烈王,嫡子继承王位名正言顺,哪怕能力不足,就辰国朝堂的情况,诸公子也闹腾不起来。
彼时就没人看好这个当闲散宗室胜过君王的辰君,但烈王却打了所有人一耳光。诚然,他不聪明,也文不成武不就,历代辰王里问谁资质最差,非他莫属,但他也有一个优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邦交朝政托付张不易,军政托付云湛,烈王自己很完美的履行了一个橡皮印章的责任,两位权臣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是没被小人挑唆的疑心过两位权臣,但烈王还有另一个优点:自我反省,哪怕脑子当时没转过弯来起了猜忌之心,这份猜忌的维持时间也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
碰上这么个君王,对于臣子而言无疑是大幸,至少云湛与张不易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才干。
奈何......张不易磨了磨牙,烈王薨逝时他与云湛允了烈王会辅佐新君,当时他想着,新君自小就是个聪明伶俐的,想来能超越烈王,成为更加伟大的盛世明君。现实却狠狠扇了他一巴掌。新君很聪明,也确实资质过人,但......不管多么聪明的脑子,只要被屁股给控制了,智商便会下降得连弱智都不如。
云湛死后,张不易便有种预感,二十多年前在离国上演过的悲剧将在辰国重新上演。不同的是,二十多年前离国的那一场大戏,列国弹冠相庆,辰国亦为弹冠相庆之国的一员,而这一次辰国却是被弹冠相庆的一员。
察觉到新君弄死云湛后将目光挪到了自己身上,张不易想也不想的挂印而去,新君不是烈王,烈王于他有知遇之恩,是他的知己。做为士,他可以为知己九死而不悔,但知己的儿子,呵呵,哪凉快哪呆着去。
可,这偌大的江山是昔年他们君臣三人合力创造,真的要毁在那头猪的手里吗?扪心自问,他甘心吗?
烈王与云湛已逝,日后黄泉忘川之地,君臣再会,他又要如何解释?
抬头望着亘古不变的青空,张不易合上了深邃的眸子。
而他自己,真的甘心就此埋没一生吗?
前往高陵的马车上,阿珩问云洛:“你不是来劝他毁朝堂的吗?这样就可以了?”不至于吧?辰王两顾茅庐的时候,张不易就跑了,云洛就走这么一趟,连劝告的话都没一句,能行?
“我与辰王不同,辰王想用他,也疑他,他要真与辰王回去,定有鸟尽弓藏之日,我大兄的前车之鉴可是在那摆着呢,他自然不愿理会辰王。”
“那怎么就愿意答应你了?”
“他没答应我,也不会答应我。”
阿珩:“......既如此,你走这一趟图的什么?”
“什么都不图,顺路而已,他愿意回去,我赚,他不愿,我也没损失,没他,这条路我仍会走下去。”
阿珩发现自己对云洛这个人竟无言以对了。
☆、第二十一章高陵
高陵紧挨着燕环山与牧云原,是典型的山地地形,有三多:多山、多林,多猛兽。
踏入封地,道路好走了许多,对于自己的封地,云氏一族经营得素来是用心的,道路极发达,以高陵城为中心,宽阔的直道辐射到了每个里。这简直就是奢侈,列国之间,直道顶多连接各个城邑,城邑更往下的聚落与乡里便只有小道可走,正式的道路却是没有。而高陵地区的道路,阿珩瞅了瞅,是非常标准与严格的辰国直道。
列国修建直道的法子大同小异,唯辰国略有不同,夯土、糯米汁、细沙、卵石、碎石、条石......十几种材料层层堆砌,虽然造价高昂,但也有个好处,修好之后,只要按时维护,可以用个千儿八百年。高陵地区修建了这样庞大的道路网,只怕云氏一族几百年在这片封地上就没干别的事了。
虽然道路发达,但这并不代表高陵就繁华,相反,这里人烟稀少。高陵侯的所有封地加起来约方圆三百里,在别的国家,这样一片封地不算什么,不乏大贵族的封地比国君的直属土地还大的,但在辰国......云越变法,老氏族与贵族的利益被打压到极致,每一寸封地都必须用鲜血去换,而能够传多少代人更是需要无数的鲜血维持。云氏一族能在辰国有这么大一片封地,并且传承至今,堪称奇迹。就是......整个封地的人口加起来也就两万左右,而这两万还是将云洛带来的虎贲给算进去的关系,若是不算虎贲军,整个高陵的人口也就千户左右。一户人口通常五、六口人,千户也就五六千人,这封地......除了一个服字,阿珩不知该说什么。
踏入高陵,还没看到高陵城就先见着了若干狼虫虎豹......被虎贲锐士顺手猎了加餐。
虎狼之师,还真是虎狼之师。
不过阿珩还是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高陵的地形上,山地地形,除了木料就不能生产别的东西了。实则不然,还可以种植草药,只要规划好林木与草药的种植密度,两者是可以相得益彰的,在自然环境里生长的草药药效可是非常好的。且如此,一块地可以有两种进项,无疑是一种好事。
阿珩咬着笔杆将适合在高陵种植的草药给单独列了出来,她此次出来带了不少种子,在药庐的苗圃里种植了不少,但还剩下许多,正好派上用场。准备到了高陵后就找胥吏帮忙,结果......高陵城与其说是城,还不如说是一座军营,阿珩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胥吏,最后还是云洛给了她答案。
“我又不收租税,要胥吏做什么?”
不收租税的贵族?阿珩愣了下,虽然自身出身卑微,但阿珩打交道的贵族还真不少。在贵族在正常价值观里,奴隶是牲畜。当然,这是一种普世观,哪怕是庶人黔首,也觉得奴隶是牲畜。只是贵族比庶人更上一层楼,在贵族的眼里,只要不是与自己一样的特权阶层,那么都与牲畜工具无异,死了便死了。
阿珩至今还记得一件事,那是她三岁时的事,彼时父母还在,在唐国境内行医,可生意不怎么好,吃了很久的野菜,阿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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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是最不起眼的。诸公子里,比他聪明的,比他可爱的,比他懂事的,比他尊贵的......各种类型都有,不过辰惠王的地位是最特别的,他是不聪明,但他省心,辰惠王诸子夺嫡,刀光剑影,辰烈王因着清楚自己什么资质,加之年龄太小,根本没什么竞争力,果断关起门来过自己的日子,诸位兄弟慢慢争,当我不存在,我对王位没兴趣。为了表示自己的决心,辰烈王更是在惠王尚在人世时早早要了块封地就藩过日子去了。
事实证明,烈王挺有先见之明,夺嫡越闹越凶,诸子或废或死,惠王给生生气得只剩一口气,命悬一线时还得立个储君,免得辰国大乱,便立了最合适的烈王,嫡子继承王位名正言顺,哪怕能力不足,就辰国朝堂的情况,诸公子也闹腾不起来。
彼时就没人看好这个当闲散宗室胜过君王的辰君,但烈王却打了所有人一耳光。诚然,他不聪明,也文不成武不就,历代辰王里问谁资质最差,非他莫属,但他也有一个优点: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邦交朝政托付张不易,军政托付云湛,烈王自己很完美的履行了一个橡皮印章的责任,两位权臣说什么他就干什么。也不是没被小人挑唆的疑心过两位权臣,但烈王还有另一个优点:自我反省,哪怕脑子当时没转过弯来起了猜忌之心,这份猜忌的维持时间也不会超过十二个时辰。
碰上这么个君王,对于臣子而言无疑是大幸,至少云湛与张不易可以尽情发挥自己的才干。
奈何......张不易磨了磨牙,烈王薨逝时他与云湛允了烈王会辅佐新君,当时他想着,新君自小就是个聪明伶俐的,想来能超越烈王,成为更加伟大的盛世明君。现实却狠狠扇了他一巴掌。新君很聪明,也确实资质过人,但......不管多么聪明的脑子,只要被屁股给控制了,智商便会下降得连弱智都不如。
云湛死后,张不易便有种预感,二十多年前在离国上演过的悲剧将在辰国重新上演。不同的是,二十多年前离国的那一场大戏,列国弹冠相庆,辰国亦为弹冠相庆之国的一员,而这一次辰国却是被弹冠相庆的一员。
察觉到新君弄死云湛后将目光挪到了自己身上,张不易想也不想的挂印而去,新君不是烈王,烈王于他有知遇之恩,是他的知己。做为士,他可以为知己九死而不悔,但知己的儿子,呵呵,哪凉快哪呆着去。
可,这偌大的江山是昔年他们君臣三人合力创造,真的要毁在那头猪的手里吗?扪心自问,他甘心吗?
烈王与云湛已逝,日后黄泉忘川之地,君臣再会,他又要如何解释?
抬头望着亘古不变的青空,张不易合上了深邃的眸子。
而他自己,真的甘心就此埋没一生吗?
前往高陵的马车上,阿珩问云洛:“你不是来劝他毁朝堂的吗?这样就可以了?”不至于吧?辰王两顾茅庐的时候,张不易就跑了,云洛就走这么一趟,连劝告的话都没一句,能行?
“我与辰王不同,辰王想用他,也疑他,他要真与辰王回去,定有鸟尽弓藏之日,我大兄的前车之鉴可是在那摆着呢,他自然不愿理会辰王。”
“那怎么就愿意答应你了?”
“他没答应我,也不会答应我。”
阿珩:“......既如此,你走这一趟图的什么?”
“什么都不图,顺路而已,他愿意回去,我赚,他不愿,我也没损失,没他,这条路我仍会走下去。”
阿珩发现自己对云洛这个人竟无言以对了。
☆、第二十一章高陵
高陵紧挨着燕环山与牧云原,是典型的山地地形,有三多:多山、多林,多猛兽。
踏入封地,道路好走了许多,对于自己的封地,云氏一族经营得素来是用心的,道路极发达,以高陵城为中心,宽阔的直道辐射到了每个里。这简直就是奢侈,列国之间,直道顶多连接各个城邑,城邑更往下的聚落与乡里便只有小道可走,正式的道路却是没有。而高陵地区的道路,阿珩瞅了瞅,是非常标准与严格的辰国直道。
列国修建直道的法子大同小异,唯辰国略有不同,夯土、糯米汁、细沙、卵石、碎石、条石......十几种材料层层堆砌,虽然造价高昂,但也有个好处,修好之后,只要按时维护,可以用个千儿八百年。高陵地区修建了这样庞大的道路网,只怕云氏一族几百年在这片封地上就没干别的事了。
虽然道路发达,但这并不代表高陵就繁华,相反,这里人烟稀少。高陵侯的所有封地加起来约方圆三百里,在别的国家,这样一片封地不算什么,不乏大贵族的封地比国君的直属土地还大的,但在辰国......云越变法,老氏族与贵族的利益被打压到极致,每一寸封地都必须用鲜血去换,而能够传多少代人更是需要无数的鲜血维持。云氏一族能在辰国有这么大一片封地,并且传承至今,堪称奇迹。就是......整个封地的人口加起来也就两万左右,而这两万还是将云洛带来的虎贲给算进去的关系,若是不算虎贲军,整个高陵的人口也就千户左右。一户人口通常五、六口人,千户也就五六千人,这封地......除了一个服字,阿珩不知该说什么。
踏入高陵,还没看到高陵城就先见着了若干狼虫虎豹......被虎贲锐士顺手猎了加餐。
虎狼之师,还真是虎狼之师。
不过阿珩还是将注意力更多的放在了高陵的地形上,山地地形,除了木料就不能生产别的东西了。实则不然,还可以种植草药,只要规划好林木与草药的种植密度,两者是可以相得益彰的,在自然环境里生长的草药药效可是非常好的。且如此,一块地可以有两种进项,无疑是一种好事。
阿珩咬着笔杆将适合在高陵种植的草药给单独列了出来,她此次出来带了不少种子,在药庐的苗圃里种植了不少,但还剩下许多,正好派上用场。准备到了高陵后就找胥吏帮忙,结果......高陵城与其说是城,还不如说是一座军营,阿珩找了半天也没找到胥吏,最后还是云洛给了她答案。
“我又不收租税,要胥吏做什么?”
不收租税的贵族?阿珩愣了下,虽然自身出身卑微,但阿珩打交道的贵族还真不少。在贵族在正常价值观里,奴隶是牲畜。当然,这是一种普世观,哪怕是庶人黔首,也觉得奴隶是牲畜。只是贵族比庶人更上一层楼,在贵族的眼里,只要不是与自己一样的特权阶层,那么都与牲畜工具无异,死了便死了。
阿珩至今还记得一件事,那是她三岁时的事,彼时父母还在,在唐国境内行医,可生意不怎么好,吃了很久的野菜,阿珩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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