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百七十三章 一去不复回
第五百七十三章
后来,李海在和朱莎回忆到这一刻的时候,尽管俩人的表述不尽相同,但相同的一点是,俩人都承认,“如果”林沐晨在那一刻,没等李海答应,就直接伸手拖了朱莎走人,离开那家酒吧——那么,以后俩人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就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
可惜,“如果”之所以引人入胜,其魅力正在于没有发生,仅仅停留在“如果”这个阶段,这样才能让人们把最美好的想象,全都送给“如果”,把它变得越来越引人入胜——在林沐晨还在犹豫要不要出手的时候,李海已经一手拉着朱莎,走到了那小小的舞台上。
朱莎酒意有点上头了,被李海拉着,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脑子里却转不出一个明确的想法来,只是傻傻地任凭他拉着自己的手,带到舞台上,在最高的一张高脚椅上坐下。
识相的灯光师马上打了一束追光过来,照在朱莎的身上。无数低声惊呼和吸气声,从酒吧的各个角落里响起,此刻朱莎的美貌令人震惊!她本来就是美艳过人,只是平素的严肃和矜持,让她更多的是拒人千里的高贵冷艳,而此刻,带着迷茫的笑容,娴静安详的醉态,坐在高脚椅上的朱莎就像个藏在云雾中的女神露出了真容一样,令人炫目!
就连李海,仰望着朱莎的脸,也为之失神,这是他无数次在课堂上仰望着的美丽面庞啊!有这张面孔在,枯燥的法理学也变得有趣起来,阴森的刑法学也变得阳光起来,就连最令人云里雾里的知识产权法,也变得可亲多了。而现在,他却单独面对着这张美丽的面庞,准备对她唱歌!
幸好,灯光是集中在朱莎的身上,全场的焦点,也都在朱莎身上。再加上神力护着神魂,清心咒也用上了,李海才能面对着朱莎的注视,保持声音稳定:“我五音不全,我不会作曲。但既然你想听,莎莎姐——我就唱。”
“经过了许多事,你是不是有点累——”一开腔就走调,又没有乐队的伴奏,以至于大多数人都茫然相对,根本没听出来唱的是什么,还以为是李海的原创呢!过了一会,才有人想起,原来是一首老歌,跟往事干杯。
“什么!你说他唱得是跟往事干杯?别逗了,哪有走调走得这么离谱的!哈哈哈~呃”当即就有人大声嘲笑,不过刚笑出声,就被旁边的伙伴一把捂住了嘴巴,紧张兮兮地警告:“你疯了,不看看人家是什么人!刚刚那些都是这一片最狠的混混,结果人就打了一个电话,那些混混直接就退散了,连一句撑场面的狠话都不敢撂!可见这唱歌的小伙子有多凶多狠了!你敢多事,小心没命看到明天的天亮!”
性命攸关的信息,总是传播得最快的,酒吧里顿时寂静无声,所有人都一脸虔诚地端坐着,静静聆听那地狱魔音一般的歌声。唯有林沐晨,不得不捂上耳朵,腹诽不已:“早知道就快点伸手拉住他们了!不会唱就别唱嘛,老实承认就是了,上去这种唱法,这不是丢人,是杀人啊!”
尽管这样腹诽,林沐晨却始终不曾起身,去试图把李海和朱莎拉回来。只因在那聚光灯下,朱莎宁静的神态,专注的眼神,是林沐晨从没见过的一个朱莎,她记忆中,朱莎还不曾这样去看一个男人!她知道,朱莎在大学时代,曾经因为爱上一位男老师而受伤,但即便是那个时候,提到那位男老师的时候,林沐晨也没有看到朱莎流露出这样的表情。
她看李海的方式,就好像是——就好像是——林沐晨搜肠刮肚了好久,也没想出合适的词语来。她只是觉得心慌慌的,感觉好像要出什么大事!
朱莎确实是醉了。现在不用人说,她也知道,自己真的是醉了。脑子里糊里糊涂的,原本一直控制着她的钢铁神经,松弛了;原本一直指导着她行动的逻辑思维,没有了;原本一直束缚着她的道德准则,也不见了。她眼里,心里,都只有这个男人,这个年轻的男人,长得这么好看,一举一动都这么舒服,更重要的是,他早就在她的梦里,她的心里——那虽然是不可告人的噩梦,但也是令人沉醉不醒的美梦!
李海正唱到一半,唱到“朋友,就让那往事一切成流水”。他唱得挺高兴,看来自己的唱功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么,都没人出来抗议啊,就连朱莎都听得这么专注这么入神,尤其是她的眼睛,迷茫中带着雾气,让那平日锐利沉静的眼神,变得好似一汪深潭一样,令人心醉。
于是他唱得更嗨了!其实李海的节奏感没问题,要不然他上次元旦汇演的时候,和纪薇薇合唱“我爸刚弄死它”,也不会唱得全场都那么嗨。问题那首歌,尤其是男声的部分,基本就没有什么调子,都是说唱好不好!说唱这玩意就讲究个节奏,语调抑扬顿挫,和音准真没多少关系,所以他还能hold得住。这回不一样,之所以没人出来喝倒彩扔臭鸡蛋,纯粹是因为都被他吓到了!
围观群众拼命忍受着穿脑魔音,不少人甚至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忍耐之后,油然而生一种“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其实也满带感的”想法,觉得这么唱貌似也还挺欢乐的——但是连鼓掌都不敢鼓,谁知道这位大混混头子会不会因为中途鼓掌而翻脸?
幸好,拯救世界的女神终于出手了!朱莎一伸手,就把话筒从李海的嘴边拿了过来,李海的声音迅速变小,然后就愕然地看着朱莎,你不是要听我唱歌嘛,现在这是搞哪样?
朱莎拿着话筒,一抬手,把自己的发夹给拆了下来。她一向都是盘着头发的,配上她始终保持正直的姿态,抬头挺胸的,越发显得高贵冷艳。可是这一刻,当瀑布一样乌黑靓丽的秀发,从朱莎的头顶倾泻而下,李海终于发现,朱莎之所以会和朱贵樱并列,称为之江法律界的三朱二美,确实是有其深刻原因的:这种状态下,朱莎所散发出来的惊人美态,给他的冲击绝对不亚于火力全开的朱贵樱!要知道,朱莎可是他看了两年多的美女老师,每个侧面每个表情,李海都是看熟了的,却从没见过这样的朱莎!
朱莎拿着话筒,声音因为喝了酒的关系,有点飘,有点大舌头,不过配上她妩媚的表情,更有种动人的神韵。她定定地看着李海:“你唱得什么呀,还嫌我今天喝得不够多嘛,还要干杯?还是听我唱给你听吧。”
“不得了,要出大事!”林沐晨心里一抖,那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浓,就像一直盯着某个行踪诡秘的嫌疑人,看着他一步步准备实施犯罪,可怕的时刻一点点接近一样。该行动了,必须阻止这一切的发生!有个声音不停地在对林沐晨说着,可是她的手脚,像是被无形的绳索捆住一样,始终不能作出行动。其实在林沐晨的心中,她意识到了,在这对师生之间,或许将会发生什么不被世俗允许的事情,可她更加清楚,朱莎这么多年来,从没有过如同此刻一般的心境,身为闺蜜,身为最好的朋友,她实在不忍心夺走朱莎的此时此刻!
在林沐晨的纠结矛盾,在李海的愕然注视,在全场的感激(因为朱莎中断了李海的魔音穿脑)和期待(美女唱歌好不好听)之中,朱莎慢慢地唱了起来:“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层顾虑,你就这样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带给我惊喜,情不自已——”
一首最近流行的歌,朱莎娓娓道来,略显沙哑的嗓音,平淡中蕴含着向往和回忆,还有她专注的神情,即便没有任何伴奏,没有任何和声,全场依旧被她的演绎所打动,深深为之沉醉。就连李海,也为之震撼,不仅是因为这演唱本身,更是因为这背后的意义!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对于朱莎竟然有这么重要嘛?
——等一下,或者是我多心了,这只是歌词,只是她喜欢的一首歌而已?就像在ktv里大家联欢,两个男女唱了几首情歌对唱,并不代表他们就擦出什么火花了啊!
李海满腹纠结地看着朱莎,看着她唱到“我的心里,我的梦里,我的歌声里”,完全放开了,完全投入了,长发随着身体的颤动,在酒吧的光线下反射出万千道光,此刻的朱莎美到炫目!忽然,林沐晨直接冲到了台上,一把将话筒从朱莎的手中抢了下来,也不管朱莎的抗议,把朱莎架起来,一边轻而易举地镇压她的挣扎,一边冲着李海不由分说地叫道:“快点叫你的司机开车过来,送我和莎莎回家!”
“——啊,哦哦!”李海如梦初醒,站起身来,却听见酒吧全场的嘘声,当然是针对林沐晨这种焚琴煮鹤大煞风景的行为。只不过,李海朝起这么一站,四下一打量,顿时又是鸦雀无声了,没人敢于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而触碰这位无名的黑道大佬的霉头——搞不好人家已经勾兑到位了,正要把这位大美女带回去享用呢,挡了他的好事,会被大卸八块还是被种荷花?不值当啊!
李海这才迈步向前,开道似的分开人群,林沐晨架着还在不停扭动和嘟囔着的朱莎,跟在他后面。他们都没有说话,有意避开了这个话题。可是彼此的心里都很清楚,虽然歌还没唱完,甚至两个人的歌都没有唱完,可是有些东西,已经永远地在三人中间改变了!第五百七十三章完
:这章非常费劲,所以改到现在,见谅!
后来,李海在和朱莎回忆到这一刻的时候,尽管俩人的表述不尽相同,但相同的一点是,俩人都承认,“如果”林沐晨在那一刻,没等李海答应,就直接伸手拖了朱莎走人,离开那家酒吧——那么,以后俩人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就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
可惜,“如果”之所以引人入胜,其魅力正在于没有发生,仅仅停留在“如果”这个阶段,这样才能让人们把最美好的想象,全都送给“如果”,把它变得越来越引人入胜——在林沐晨还在犹豫要不要出手的时候,李海已经一手拉着朱莎,走到了那小小的舞台上。
朱莎酒意有点上头了,被李海拉着,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脑子里却转不出一个明确的想法来,只是傻傻地任凭他拉着自己的手,带到舞台上,在最高的一张高脚椅上坐下。
识相的灯光师马上打了一束追光过来,照在朱莎的身上。无数低声惊呼和吸气声,从酒吧的各个角落里响起,此刻朱莎的美貌令人震惊!她本来就是美艳过人,只是平素的严肃和矜持,让她更多的是拒人千里的高贵冷艳,而此刻,带着迷茫的笑容,娴静安详的醉态,坐在高脚椅上的朱莎就像个藏在云雾中的女神露出了真容一样,令人炫目!
就连李海,仰望着朱莎的脸,也为之失神,这是他无数次在课堂上仰望着的美丽面庞啊!有这张面孔在,枯燥的法理学也变得有趣起来,阴森的刑法学也变得阳光起来,就连最令人云里雾里的知识产权法,也变得可亲多了。而现在,他却单独面对着这张美丽的面庞,准备对她唱歌!
幸好,灯光是集中在朱莎的身上,全场的焦点,也都在朱莎身上。再加上神力护着神魂,清心咒也用上了,李海才能面对着朱莎的注视,保持声音稳定:“我五音不全,我不会作曲。但既然你想听,莎莎姐——我就唱。”
“经过了许多事,你是不是有点累——”一开腔就走调,又没有乐队的伴奏,以至于大多数人都茫然相对,根本没听出来唱的是什么,还以为是李海的原创呢!过了一会,才有人想起,原来是一首老歌,跟往事干杯。
“什么!你说他唱得是跟往事干杯?别逗了,哪有走调走得这么离谱的!哈哈哈~呃”当即就有人大声嘲笑,不过刚笑出声,就被旁边的伙伴一把捂住了嘴巴,紧张兮兮地警告:“你疯了,不看看人家是什么人!刚刚那些都是这一片最狠的混混,结果人就打了一个电话,那些混混直接就退散了,连一句撑场面的狠话都不敢撂!可见这唱歌的小伙子有多凶多狠了!你敢多事,小心没命看到明天的天亮!”
性命攸关的信息,总是传播得最快的,酒吧里顿时寂静无声,所有人都一脸虔诚地端坐着,静静聆听那地狱魔音一般的歌声。唯有林沐晨,不得不捂上耳朵,腹诽不已:“早知道就快点伸手拉住他们了!不会唱就别唱嘛,老实承认就是了,上去这种唱法,这不是丢人,是杀人啊!”
尽管这样腹诽,林沐晨却始终不曾起身,去试图把李海和朱莎拉回来。只因在那聚光灯下,朱莎宁静的神态,专注的眼神,是林沐晨从没见过的一个朱莎,她记忆中,朱莎还不曾这样去看一个男人!她知道,朱莎在大学时代,曾经因为爱上一位男老师而受伤,但即便是那个时候,提到那位男老师的时候,林沐晨也没有看到朱莎流露出这样的表情。
她看李海的方式,就好像是——就好像是——林沐晨搜肠刮肚了好久,也没想出合适的词语来。她只是觉得心慌慌的,感觉好像要出什么大事!
朱莎确实是醉了。现在不用人说,她也知道,自己真的是醉了。脑子里糊里糊涂的,原本一直控制着她的钢铁神经,松弛了;原本一直指导着她行动的逻辑思维,没有了;原本一直束缚着她的道德准则,也不见了。她眼里,心里,都只有这个男人,这个年轻的男人,长得这么好看,一举一动都这么舒服,更重要的是,他早就在她的梦里,她的心里——那虽然是不可告人的噩梦,但也是令人沉醉不醒的美梦!
李海正唱到一半,唱到“朋友,就让那往事一切成流水”。他唱得挺高兴,看来自己的唱功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么,都没人出来抗议啊,就连朱莎都听得这么专注这么入神,尤其是她的眼睛,迷茫中带着雾气,让那平日锐利沉静的眼神,变得好似一汪深潭一样,令人心醉。
于是他唱得更嗨了!其实李海的节奏感没问题,要不然他上次元旦汇演的时候,和纪薇薇合唱“我爸刚弄死它”,也不会唱得全场都那么嗨。问题那首歌,尤其是男声的部分,基本就没有什么调子,都是说唱好不好!说唱这玩意就讲究个节奏,语调抑扬顿挫,和音准真没多少关系,所以他还能hold得住。这回不一样,之所以没人出来喝倒彩扔臭鸡蛋,纯粹是因为都被他吓到了!
围观群众拼命忍受着穿脑魔音,不少人甚至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忍耐之后,油然而生一种“一旦接受了这种设定其实也满带感的”想法,觉得这么唱貌似也还挺欢乐的——但是连鼓掌都不敢鼓,谁知道这位大混混头子会不会因为中途鼓掌而翻脸?
幸好,拯救世界的女神终于出手了!朱莎一伸手,就把话筒从李海的嘴边拿了过来,李海的声音迅速变小,然后就愕然地看着朱莎,你不是要听我唱歌嘛,现在这是搞哪样?
朱莎拿着话筒,一抬手,把自己的发夹给拆了下来。她一向都是盘着头发的,配上她始终保持正直的姿态,抬头挺胸的,越发显得高贵冷艳。可是这一刻,当瀑布一样乌黑靓丽的秀发,从朱莎的头顶倾泻而下,李海终于发现,朱莎之所以会和朱贵樱并列,称为之江法律界的三朱二美,确实是有其深刻原因的:这种状态下,朱莎所散发出来的惊人美态,给他的冲击绝对不亚于火力全开的朱贵樱!要知道,朱莎可是他看了两年多的美女老师,每个侧面每个表情,李海都是看熟了的,却从没见过这样的朱莎!
朱莎拿着话筒,声音因为喝了酒的关系,有点飘,有点大舌头,不过配上她妩媚的表情,更有种动人的神韵。她定定地看着李海:“你唱得什么呀,还嫌我今天喝得不够多嘛,还要干杯?还是听我唱给你听吧。”
“不得了,要出大事!”林沐晨心里一抖,那种不祥的预感越来越浓,就像一直盯着某个行踪诡秘的嫌疑人,看着他一步步准备实施犯罪,可怕的时刻一点点接近一样。该行动了,必须阻止这一切的发生!有个声音不停地在对林沐晨说着,可是她的手脚,像是被无形的绳索捆住一样,始终不能作出行动。其实在林沐晨的心中,她意识到了,在这对师生之间,或许将会发生什么不被世俗允许的事情,可她更加清楚,朱莎这么多年来,从没有过如同此刻一般的心境,身为闺蜜,身为最好的朋友,她实在不忍心夺走朱莎的此时此刻!
在林沐晨的纠结矛盾,在李海的愕然注视,在全场的感激(因为朱莎中断了李海的魔音穿脑)和期待(美女唱歌好不好听)之中,朱莎慢慢地唱了起来:“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层顾虑,你就这样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带给我惊喜,情不自已——”
一首最近流行的歌,朱莎娓娓道来,略显沙哑的嗓音,平淡中蕴含着向往和回忆,还有她专注的神情,即便没有任何伴奏,没有任何和声,全场依旧被她的演绎所打动,深深为之沉醉。就连李海,也为之震撼,不仅是因为这演唱本身,更是因为这背后的意义!原来在不知不觉中,我对于朱莎竟然有这么重要嘛?
——等一下,或者是我多心了,这只是歌词,只是她喜欢的一首歌而已?就像在ktv里大家联欢,两个男女唱了几首情歌对唱,并不代表他们就擦出什么火花了啊!
李海满腹纠结地看着朱莎,看着她唱到“我的心里,我的梦里,我的歌声里”,完全放开了,完全投入了,长发随着身体的颤动,在酒吧的光线下反射出万千道光,此刻的朱莎美到炫目!忽然,林沐晨直接冲到了台上,一把将话筒从朱莎的手中抢了下来,也不管朱莎的抗议,把朱莎架起来,一边轻而易举地镇压她的挣扎,一边冲着李海不由分说地叫道:“快点叫你的司机开车过来,送我和莎莎回家!”
“——啊,哦哦!”李海如梦初醒,站起身来,却听见酒吧全场的嘘声,当然是针对林沐晨这种焚琴煮鹤大煞风景的行为。只不过,李海朝起这么一站,四下一打量,顿时又是鸦雀无声了,没人敢于为了这么一点小事,而触碰这位无名的黑道大佬的霉头——搞不好人家已经勾兑到位了,正要把这位大美女带回去享用呢,挡了他的好事,会被大卸八块还是被种荷花?不值当啊!
李海这才迈步向前,开道似的分开人群,林沐晨架着还在不停扭动和嘟囔着的朱莎,跟在他后面。他们都没有说话,有意避开了这个话题。可是彼此的心里都很清楚,虽然歌还没唱完,甚至两个人的歌都没有唱完,可是有些东西,已经永远地在三人中间改变了!第五百七十三章完
:这章非常费劲,所以改到现在,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