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百七十二章 占着茅坑就要拉
第五百七十二章
朱莎扭过头来,盯着李海看。这不是多么深情的凝望,也不是仇恨的注视,只不过人喝多了一点以后,眼神肯定不像平时那么灵活,看人就会变得直愣愣的,所幸朱莎喝的还不是那么多,还处于酒醉心明,或者叫“别人看我醉但是我没醉”的状态中,所以除了直愣愣地看人之外,她还会说话:“你,不是你叫我陪你出来喝酒的吗?现在有人搭讪我,你不出来负责解决,你还算男人么?”
李海又是一愣,这理由好强大啊!不愧是大律师,这个思路真的很严密喂!当时之所以请朱莎出来喝酒,李海倒不是存了什么别的念头,只不过看朱莎的状态不大对头,想想朱贵樱不停的撺掇,又叫人没法放开,他也想和朱莎好好聊聊,反正说到夹腿综合症,他和朱莎之间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单独相对的话,又是在酒吧这种环境下,大可以畅所欲言,说点平时不太好说出口的话题。
可问题是,朱莎把林沐晨也抓过来了!这样李海就不好说话了,难道当着林沐晨的面,去对朱莎说,朱老师你的夹腿综合症是病,得治?于是只好嘻嘻哈哈地喝酒,没想到朱莎这么快就喝得有点高了,更没想到的是还招来了狂蜂浪蝶——嗯,虽然这个歌手的卖相不错,挺斯挺干净,可是李海对他没有任何好感,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什么人,就敢来搭讪我们朱老师,不知道这是我们之江大学法律系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吗?嗯,自己确实知道些关于女神的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过李海反而觉得,有了这些秘密之后,朱莎的形象变得更立体了,更萌了,嗯。
所以李海就直接一指:“不好意思,这里不欢迎你,你走开。”他就算不打开神力光环,平时也发号施令惯了的,一身的上位者气质盖都盖不住,手这么一指,那歌手男就不自觉地有点变色,好在酒吧灯光昏暗,除了李海这样眼神超等的人之外,也不大看得出来。
如果是为了争别的什么东西,歌手男现在已经知难而退了,对手的气场毫无疑问的强大!不过近距离看着醉态可掬的朱莎,他真是难以自持,从没见过这样极品的女人,这显然是个矜持端庄的好女人,就算喝醉了,就算放松了,举止间也不见任何的放浪,真是叫人心痒痒的。身为一名酒吧歌手,他对于酒吧里女人们的状态,称得上是经验丰富,象这样的女人,一生都可能没几次放纵自己的机会,而一旦遇上了,哪怕只是这yi夜情缘,也足以被当作一个男人一生中最大的幸运!
所以他怎能退缩?就算敌人再强大,在胜负分明之前,也得一战到底!——当然,不是用打架的方式,至少暂时不行。所以歌手提了提手中的吉他盒,露出他招牌式的很有杀伤力的微笑:“先生,请问你是这位美女的什么人呢?如果你不是她的先生,或者是男朋友,我想你没有资格阻止我为她写一首歌,她是这么美,这么独特的女人,配得上一首专门写给她的歌。”
有人说,这个地球上有两个人种,男人和女人。也有人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此话极有道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男人和女人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好比专门为自己写歌这种事,大多数男人都会觉得很扯淡,有就有,没有就拉倒,顶多是这种态度,歌是神马,能当饭吃么?
女人就不同了,听到有人愿意为自己写歌这样的话,十个有九个会两眼发亮两颊潮红心情涌动,因为这能满足她们心中对于自己的玫瑰梦想,哪个女人在心底,不希望自己是最与众不同,得到最多人疼爱的那个呢?哪怕随着年纪的增长,世俗的种种现实,让她们日渐成熟,可是这样的梦想,只会藏得越来越深,而不是就此抛弃消失。
所以歌手男在酒吧里用这种招式来和女人搭讪,简直就是无往而不利,配上他的吉他盒,长发,干净的外表,闪亮的双眼,瞬间就能让那些女人放下所有的戒心,用潮红的脸颊和兴奋的眼神,和他继续交谈,然后就是酒吧里常见的,陌生男女勾兑到一起随即出去开房的节奏。
朱莎很特别,朱莎很优秀,但是朱莎依然是女人,依然免不了女人常见的心理活动,这会她已经趴在林沐晨的肩膀上,快活地笑个不停了,显然她一点都不讨厌这个男人的搭讪方式,哪怕她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接受。甚至,因为酒精的关系,她都没有发现,其实自己到现在还保持着矜持的状态,更多地是出于对李海面子的考虑——她朱莎,身为李海的老师和工作时的同事,在面对男人的搭讪的时候,为什么要顾忌李海的面子?
李海却有些着恼了,本来今天是想要和朱莎敞开天窗谈一谈的,有林沐晨的存在,这个想法看来是不可能实现了,他就有点不爽,好在陪两个美女一起喝酒,还能看到百年难得一见的朱莎喝醉酒的样子,也算值回票价。半路杀出这么一号碍眼的货色,算怎么回事?被骂了还不肯走,欠打啊!
实话实说,酒吧里很多架,就是这么打起来的,所以千万不要看着别人桌上有美女,男女数量不对等,你就傻乎乎地凑过去要求拼桌。因为是男人就有领地意识,甭管这片地盘他吃不吃得下,先尿一泡圈起来再说——不好意思说错了,那是狮子;男人的立场则是,不管这美女我能不能得手,你要想当着我的面泡她,就先做过一场再说。
李海这会儿就有这么点意思,好在他有个习惯,平时不爱跟人打架,因为从小练武的关系,哪怕没有神打在身,也被教育了不可轻易动武,搞不好就能打死人!现在就更加谨慎了。好在不打架也不要紧,钱神神使,手段多得是,他手一伸,也不知怎么就搭上了那个歌手男的肩膀:“这没你事,一边玩去吧,听话,知道没?”
歌手男只觉得脑子里的想法为之一变,似乎马上走开,对自己更有好处。嗯,具体有多少好处呢?大约是能挣到五千块钱的好处这样子。
这么诡异的逻辑,当然是出自李海的手笔,“财迷心窍”的神通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相当好用的。可惜,这次有些例外,这歌手男居然真有点艺术家的xing子,虽然对于脑中的想法很是不解,不过在李海放开了手之后,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居然还是站着不动,笑道:“先生,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和这位美女是什么关系?”
李海眼睛一瞪,这回是真有点恼火了,有这么不识趣的人么!他站起身来,这一站不要紧,周围呼啦一下站起来七八个人,其中还有几个,都是剃着光头戴着好粗的金链子,一脸横肉的大汉,脖子里都是纹身,一看就是混道上的那种。
歌手男笑了,笑得非常之得意:“先生,现在你可以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
李海也笑了,原来解决问题这么简单,他掏出电话,打给音箱,然后就知道了,这一片是哪个混混头目罩着的。一手拿着电话,李海用手指一点歌手男:“你们这片是小白毛罩着的?要不要让他给你打电话?”正说着,那些金链男其中一个的手机就响了,他一接起来,就立马点头哈腰一脸谄媚,足足被骂了三分钟以后,才一脸尴尬地放下电话,扯了扯身旁歌手男的袖子,小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
于是世界就清静了。不仅是歌手男和金链壮汉们速度消失,就连酒吧服务生,看待李海这一桌的眼神都有些变化,李海很恶意地想,待会他们会不会把自己买酒的钱都还回来,顺便送两个果盘和一瓶最好的酒?
坐回原位,林沐晨怪怪地看着李海,忽然叹了一口气:“李海,你还记得你刚开始给伍豪打工的时候,我劝过你什么吗?现在,才这么短的时间,你就真的变成伍豪那种人了,我不知道是该佩服你上位快出头早,还是该惋惜你越陷越深?”
朱莎却不看李海,呷了一口威士忌,神色比刚才还矜持端庄了一些,只有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容,不晓得在想什么。
李海无奈,林沐晨打从一开始,就一直在试图阻止他走黑道的道路,为此不惜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对于这份心意,李海是很感激的,不过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混黑道的。上千亿规模的基金会,这能用简单的黑道来概括么?
正不知该如何应付林沐晨,朱莎忽然把手中的酒杯一扬,冲着李海道:“行啦,算你厉害,赶走了一个为我写歌的男人。那,你该怎么赔我?要不,你也上去给我唱一首歌,我就原谅你了。”
此言一出,最惊讶的倒不是李海,而是林沐晨,她看待朱莎的眼神,简直不能用惊讶来形容,而是惊骇了!因为这很明显,一个女人对男人说这样的话,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个女人是在给男人机会追求她!当然,作为当事人,朱莎是已经有点喝高了,而李海在她心目中,早已占据了无人能比的位置,她根本就没意识到这话,这态度,到底有什么问题。
而李海呢,他也没意识到。他情人虽然多,正经谈恋爱追女孩子的经历却不怎么样,那几个情人都是在特殊情况下和他搞到一起的。他压根就没发现朱莎这状态意味着什么!而且他更加头痛的是,为朱莎唱歌?自己从小就是五音不全,学了神打和神通之后,也没有得到这方面的技能点,要怎么唱歌?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正在犹豫着,朱莎带着诡异的微笑,把一张犹如女神般美艳的脸,凑到他的面前,吐着淡淡的酒气和香气,小声道:“你要是唱得好听,莎莎姐奖励你哦!”第五百七十二章完
:还有一章稍后!草稿修改起来挺头痛的。。。
朱莎扭过头来,盯着李海看。这不是多么深情的凝望,也不是仇恨的注视,只不过人喝多了一点以后,眼神肯定不像平时那么灵活,看人就会变得直愣愣的,所幸朱莎喝的还不是那么多,还处于酒醉心明,或者叫“别人看我醉但是我没醉”的状态中,所以除了直愣愣地看人之外,她还会说话:“你,不是你叫我陪你出来喝酒的吗?现在有人搭讪我,你不出来负责解决,你还算男人么?”
李海又是一愣,这理由好强大啊!不愧是大律师,这个思路真的很严密喂!当时之所以请朱莎出来喝酒,李海倒不是存了什么别的念头,只不过看朱莎的状态不大对头,想想朱贵樱不停的撺掇,又叫人没法放开,他也想和朱莎好好聊聊,反正说到夹腿综合症,他和朱莎之间也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单独相对的话,又是在酒吧这种环境下,大可以畅所欲言,说点平时不太好说出口的话题。
可问题是,朱莎把林沐晨也抓过来了!这样李海就不好说话了,难道当着林沐晨的面,去对朱莎说,朱老师你的夹腿综合症是病,得治?于是只好嘻嘻哈哈地喝酒,没想到朱莎这么快就喝得有点高了,更没想到的是还招来了狂蜂浪蝶——嗯,虽然这个歌手的卖相不错,挺斯挺干净,可是李海对他没有任何好感,也不照照镜子看看你什么人,就敢来搭讪我们朱老师,不知道这是我们之江大学法律系男生心目中的女神吗?嗯,自己确实知道些关于女神的不可告人的秘密,不过李海反而觉得,有了这些秘密之后,朱莎的形象变得更立体了,更萌了,嗯。
所以李海就直接一指:“不好意思,这里不欢迎你,你走开。”他就算不打开神力光环,平时也发号施令惯了的,一身的上位者气质盖都盖不住,手这么一指,那歌手男就不自觉地有点变色,好在酒吧灯光昏暗,除了李海这样眼神超等的人之外,也不大看得出来。
如果是为了争别的什么东西,歌手男现在已经知难而退了,对手的气场毫无疑问的强大!不过近距离看着醉态可掬的朱莎,他真是难以自持,从没见过这样极品的女人,这显然是个矜持端庄的好女人,就算喝醉了,就算放松了,举止间也不见任何的放浪,真是叫人心痒痒的。身为一名酒吧歌手,他对于酒吧里女人们的状态,称得上是经验丰富,象这样的女人,一生都可能没几次放纵自己的机会,而一旦遇上了,哪怕只是这yi夜情缘,也足以被当作一个男人一生中最大的幸运!
所以他怎能退缩?就算敌人再强大,在胜负分明之前,也得一战到底!——当然,不是用打架的方式,至少暂时不行。所以歌手提了提手中的吉他盒,露出他招牌式的很有杀伤力的微笑:“先生,请问你是这位美女的什么人呢?如果你不是她的先生,或者是男朋友,我想你没有资格阻止我为她写一首歌,她是这么美,这么独特的女人,配得上一首专门写给她的歌。”
有人说,这个地球上有两个人种,男人和女人。也有人说,男人来自火星,女人来自金星。此话极有道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男人和女人就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物种,好比专门为自己写歌这种事,大多数男人都会觉得很扯淡,有就有,没有就拉倒,顶多是这种态度,歌是神马,能当饭吃么?
女人就不同了,听到有人愿意为自己写歌这样的话,十个有九个会两眼发亮两颊潮红心情涌动,因为这能满足她们心中对于自己的玫瑰梦想,哪个女人在心底,不希望自己是最与众不同,得到最多人疼爱的那个呢?哪怕随着年纪的增长,世俗的种种现实,让她们日渐成熟,可是这样的梦想,只会藏得越来越深,而不是就此抛弃消失。
所以歌手男在酒吧里用这种招式来和女人搭讪,简直就是无往而不利,配上他的吉他盒,长发,干净的外表,闪亮的双眼,瞬间就能让那些女人放下所有的戒心,用潮红的脸颊和兴奋的眼神,和他继续交谈,然后就是酒吧里常见的,陌生男女勾兑到一起随即出去开房的节奏。
朱莎很特别,朱莎很优秀,但是朱莎依然是女人,依然免不了女人常见的心理活动,这会她已经趴在林沐晨的肩膀上,快活地笑个不停了,显然她一点都不讨厌这个男人的搭讪方式,哪怕她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接受。甚至,因为酒精的关系,她都没有发现,其实自己到现在还保持着矜持的状态,更多地是出于对李海面子的考虑——她朱莎,身为李海的老师和工作时的同事,在面对男人的搭讪的时候,为什么要顾忌李海的面子?
李海却有些着恼了,本来今天是想要和朱莎敞开天窗谈一谈的,有林沐晨的存在,这个想法看来是不可能实现了,他就有点不爽,好在陪两个美女一起喝酒,还能看到百年难得一见的朱莎喝醉酒的样子,也算值回票价。半路杀出这么一号碍眼的货色,算怎么回事?被骂了还不肯走,欠打啊!
实话实说,酒吧里很多架,就是这么打起来的,所以千万不要看着别人桌上有美女,男女数量不对等,你就傻乎乎地凑过去要求拼桌。因为是男人就有领地意识,甭管这片地盘他吃不吃得下,先尿一泡圈起来再说——不好意思说错了,那是狮子;男人的立场则是,不管这美女我能不能得手,你要想当着我的面泡她,就先做过一场再说。
李海这会儿就有这么点意思,好在他有个习惯,平时不爱跟人打架,因为从小练武的关系,哪怕没有神打在身,也被教育了不可轻易动武,搞不好就能打死人!现在就更加谨慎了。好在不打架也不要紧,钱神神使,手段多得是,他手一伸,也不知怎么就搭上了那个歌手男的肩膀:“这没你事,一边玩去吧,听话,知道没?”
歌手男只觉得脑子里的想法为之一变,似乎马上走开,对自己更有好处。嗯,具体有多少好处呢?大约是能挣到五千块钱的好处这样子。
这么诡异的逻辑,当然是出自李海的手笔,“财迷心窍”的神通在很多情况下,都是相当好用的。可惜,这次有些例外,这歌手男居然真有点艺术家的xing子,虽然对于脑中的想法很是不解,不过在李海放开了手之后,他稍稍犹豫了一下,居然还是站着不动,笑道:“先生,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你和这位美女是什么关系?”
李海眼睛一瞪,这回是真有点恼火了,有这么不识趣的人么!他站起身来,这一站不要紧,周围呼啦一下站起来七八个人,其中还有几个,都是剃着光头戴着好粗的金链子,一脸横肉的大汉,脖子里都是纹身,一看就是混道上的那种。
歌手男笑了,笑得非常之得意:“先生,现在你可以好好回答我的问题了吗?”
李海也笑了,原来解决问题这么简单,他掏出电话,打给音箱,然后就知道了,这一片是哪个混混头目罩着的。一手拿着电话,李海用手指一点歌手男:“你们这片是小白毛罩着的?要不要让他给你打电话?”正说着,那些金链男其中一个的手机就响了,他一接起来,就立马点头哈腰一脸谄媚,足足被骂了三分钟以后,才一脸尴尬地放下电话,扯了扯身旁歌手男的袖子,小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
于是世界就清静了。不仅是歌手男和金链壮汉们速度消失,就连酒吧服务生,看待李海这一桌的眼神都有些变化,李海很恶意地想,待会他们会不会把自己买酒的钱都还回来,顺便送两个果盘和一瓶最好的酒?
坐回原位,林沐晨怪怪地看着李海,忽然叹了一口气:“李海,你还记得你刚开始给伍豪打工的时候,我劝过你什么吗?现在,才这么短的时间,你就真的变成伍豪那种人了,我不知道是该佩服你上位快出头早,还是该惋惜你越陷越深?”
朱莎却不看李海,呷了一口威士忌,神色比刚才还矜持端庄了一些,只有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容,不晓得在想什么。
李海无奈,林沐晨打从一开始,就一直在试图阻止他走黑道的道路,为此不惜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对于这份心意,李海是很感激的,不过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混黑道的。上千亿规模的基金会,这能用简单的黑道来概括么?
正不知该如何应付林沐晨,朱莎忽然把手中的酒杯一扬,冲着李海道:“行啦,算你厉害,赶走了一个为我写歌的男人。那,你该怎么赔我?要不,你也上去给我唱一首歌,我就原谅你了。”
此言一出,最惊讶的倒不是李海,而是林沐晨,她看待朱莎的眼神,简直不能用惊讶来形容,而是惊骇了!因为这很明显,一个女人对男人说这样的话,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个女人是在给男人机会追求她!当然,作为当事人,朱莎是已经有点喝高了,而李海在她心目中,早已占据了无人能比的位置,她根本就没意识到这话,这态度,到底有什么问题。
而李海呢,他也没意识到。他情人虽然多,正经谈恋爱追女孩子的经历却不怎么样,那几个情人都是在特殊情况下和他搞到一起的。他压根就没发现朱莎这状态意味着什么!而且他更加头痛的是,为朱莎唱歌?自己从小就是五音不全,学了神打和神通之后,也没有得到这方面的技能点,要怎么唱歌?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正在犹豫着,朱莎带着诡异的微笑,把一张犹如女神般美艳的脸,凑到他的面前,吐着淡淡的酒气和香气,小声道:“你要是唱得好听,莎莎姐奖励你哦!”第五百七十二章完
:还有一章稍后!草稿修改起来挺头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