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节
[古剑]储宫琼华 作者:逍遥阿七
第9节
琼华陨落,永世封入东海深渊,而昆仑仙城沉海,致使东海升起灵力漩涡,飓风席卷沿岸,海啸肆虐,洪水泛滥,绵延数万里,生灵涂炭。
永淳二年,九月,欧阳明日奉旨,以国师之名,协同太子显往沿海赈济。
洪涝,饥荒,疫病,以及比洪水更甚的恐慌,这一切只让欧阳明日心里多有几分怜悯,哀鸿遍野他看了千百年,而唯一超过今日的,便是他斩断不周山天柱之后。
只有神是这世界真正的守护者,却也带来了最大的灾难。
裹携着灵力的气流漩涡竟不曾移动,海水被卷上天空,大雨已连绵一月不歇,连鱼都不停从天上掉下来,这里已不像是在陆地。
欧阳明日坐在山岭高处,看着脚下水潮涌荡,泡得浮肿惨白的尸体被水冲在树上,撞得烂了开,肚子里的东西顺水流了出来,漫在了死鱼间,水腥也埋不住那恶臭。
即使易水一直撑着伞,欧阳明日里外三层的衣服也都潮湿了,这里根本没有不沾水的东西。他听着后面林子里干呕的声音,偏头说道:“水患未下去,疫病已经流传开,殿下在这里更是危险,又是何必。”
李显难受得说不出话来,嗓子里像塞了东西。这里根本没有安全的地方,他觉得只有欧阳明日的身边才算比较安全。
风又大了些,伞几乎要被撕扯开。这里是灾区的最边缘,往后十几里还没有波及至此,短短月余,究竟死了多少人,暂时还无法仔细计算,根据户籍统计,这些地方的受灾人数约有六十多万。若此事处理不当,必生动荡,危及国本。
李显歇了半晌又走了过来,解下身上的披风,盖到欧阳明日身上,说道:“在这看着也没用,不如回去。”
说话声被风吹得不清楚,欧阳明日点头道:“走吧。”
二人下榻的地方离灾区自然不近,却也是绵绵小雨下个不停,灾民几乎挤满了角落,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尸体被清理出去,染病的人已被集体隔离,欧阳明日尽力救治,可每天被传染的人都在增加。流传的疫病有好几种,有的连欧阳明日都不曾见过,只能去研究,试图找到治愈之法。
弘道元年,十二月,三个月下来,欧阳明日几乎没睡一个好觉,可他并不觉得累。
赈灾放粮,安抚民心,实行大灾的暂时性政策,都有别的官员去负责,武后派他来的最大原因,还是他的医术,疫病和饥荒一样可怕。欧阳明日只管疫情的控制,只要是针对疫病的命令,所有人都得照他说的办,但他没有擅自调动人员的权力,都是地方官按他的意思去下去布置。
欧阳明日醉心医术,他对医术的疯狂研究,早已脱离了追求长生的目的,他迷恋这个过程,每个成果都让他感到无比舒畅。他深刻知道,研究出一种有用的治疗方法,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可他绝不认为那有错,他从不强迫病者,而在他手里死的人,永远没有从他手里活过来的人多。
腊月冬雨,到处充斥着潮湿的霉味儿,有大片的房屋被泡得坍塌。
欧阳明日一直在研制应对药物,记录着针对各类疫病的试药效果,每天都有尸体从这里抬出去,也有人活着走出去。房里宽敞,两排摆着六盏油灯,这里安置的都是试药者,男女老少自然都不缺,病痛之下吟声靡靡,尽是将死之气。
夜深,雨声未歇,易水秉烛推门,屋里一下安静许多,他放下烛灯吹灭,将欧阳明日推进来。
木轮轧着潮潮的砖地,声音沉闷,停在第一张床前,是个病重的女孩,欧阳明日温和安慰了几句,待易水备好纸笔,便开始询问查看,口述症状让易水记下来。
油灯昏暗,发出滋滋的声响,现在这里什么都缺,太子的居处也没多少蜡烛可用。
李显还没睡,自从欧阳明日开始试药,他就搬得远了,哪里受得了成天看着那些垂死之人,吓也得吓出病来。
这里倒是晴天,晚上还能看见星星,有人急惶惶赶来,连夜传旨给太子。
圣上急召,李显即刻动身回京,半月急赶。
东都洛阳,紫微宫。
武后独自在偏殿,稀稀落落几点烛火,小小香熏金兽炉,让诺大的宫室还有那么一丝暖意。
案上摆了一副残画,画上蓝衣女子,正是隐太子妃。
武后怅然叹息,她看了这幅画很久,终是将其掷入炉中蕴火,看着画上温婉女子变了焦黄,化为灰烬。
听殿门打开,武后走到殿前,看李显入内行礼,准了他起身。
李显低头不语,只看着面前武后缃色长裙,听见她说道:“显儿,昨夜在贞观殿,圣上驾崩了。”
这句话让李显全身的血都冻成了冰,忽地跪了下去,全身颤抖冷汗直下,他的脑子几乎空白,不知该说什么,该做什么,眼泪挤得眼睛生疼,却不知该不该掉下来。
“明日,就要发丧了。”武后道,“你,也该登基了。”
李显猛然抬头,直直看着她,眼泪就这么滑了出来。
武后似乎怜悯起来,柔了声音道:“显儿,皇帝,并非是那么好当的,母亲心疼你,所以登基之前,还有一件事你必须去做。”
门窗紧闭,夜风将薄薄窗纸鼓得直响,李显低伏着身子,他听到了这轻柔的声音,心里竟只有恐惧。
“我知道你很喜欢这个太子太傅。”武后笑了一下,“但他的身份没有那么简单,你若想安宁地坐上这皇位,他只有死。”
“只有死。”
武后又说了一遍,她咬着这三个字,这就是她诏李显回来的唯一目的。在诏令发出时,李治还没有死,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死。
在李显前往洛阳的第二天,欧阳明日也接到了诏命,这段时间他一心扑在疫情上,也没有多想什么,毕竟已离京三月,不知道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再多猜测也是无用。
欧阳明日到长安时,也发丧不久,灵柩才回了长安,帝王驾崩,朝野上下还没从水灾的影子里出来,又陷入了新君登基的波动。
没有人去理欧阳明日,他也不去找任何人,身为臣子,却完全不去参与这场丧礼,安静地在自己的府里,一天天过如常的日子。
直到六天之后。
天下大丧,万里素缟。欧阳明日又穿上了那一身白衣,当夜太子驾临,一路人也都披麻带孝的,安安静静地守着府门,李显只带了一个人进去。
欧阳明日还在翻看那些疫情的记录,房里只点了一盏灯,易水早退了出去,李显敲门进来,就见他一个人。
“太傅先生。”李显唤道。
欧阳明日放下手上东西,看着他:“这么晚了,殿下有何要事?”
李显立刻移开了目光,看着地面说不出话来,紧攥的双手也抖得厉害。
欧阳明日叹了口气,颇是无奈。
半晌,李显颤着声把外面的人叫了进来,那人低垂着头,手里捧着一红漆圆盘,盘里有一银杯,杯里盛着酒。
欧阳明日沉默一阵,说道:“殿下,你知道就算你什么也不做,天后也不能阻止你登基。”
“是,我明白。”李显极快地看他一眼,闷声道,“可无论坐到哪个位子上,我只想安宁。”
欧阳明日轻轻一笑,一身的清冷色,却显温柔暖意。他示意捧酒的人到跟前,那人瞧太子抬手准了,才低头挪过来。
“我也用不着你念我的好,但有一句话,希望殿下能记住。”欧阳明日拿起了银杯。
银杯刻着自胡人那传入的花纹,简单漂亮,在欧阳明日的手指上映了华彩,如明明月色。
他双手执杯,将这杯酒递到唇边,嗅着清甜酒气说道:“坐上皇位,并不一定能得到天下,殿下要时刻记得,你是这大唐的皇帝。”
欧阳明日的眼里含着一种莫名的风情,不知那是悲伤,是解脱,是平和,还是别的什么,在这一刻,他那取了银河之水的眼眸,或许能让一见钟情变为真实。
他微微仰头,饮尽了杯中酒,将酒杯轻轻放回盘中。
这天晚上李显没有回宫,他连路都不会走了,坐在门外的台阶上看月亮,然后哭得涕泪纵横,抽不上气来,也没人去管他。
弘道元年十二月,太子李显于灵柩前即位,园陵制度,务以节俭,军国大事有不能决断者,请于天后处理决断。
太子太傅以帝师之礼厚葬,无人谏其为罪臣之子。
第四十一回
林子很密,密得透不过气来,浓浓墨绿里嵌着金色阳光,偶几声鸟鸣清脆,美丽而安宁。
这陡坡峭岭间碧涛如水,却并不是一个好受的地方。古木参天,杂草丛生,毒虫肆虐,湿热的空气让衣服紧黏着身体,从内而外地发闷。
峨冠岌岌,白衣蓝裾,有离尘仙人漫步于林间,紫绶青佩轻动缓摇。他负手而行,走得不快,目的却很明确,不多时便到了一处山泉旁,洗了把脸,拿出一只竹筒打算取水。
自琼华事毕,已有二十余年,慕容紫英修成地仙时,仅仅三十又三,纵然他天姿奇绝,以短短几十载功抵他人数百年精修,又岂非逆天。
不管他是不是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他的确站到了天界的立场上,无论他愿是不愿,琼华一事中,他终是受益者。
竹筒里的水早就溢满,慕容紫英似是无觉,仍旧失神看着冽冽清泉,墨色发稍浸入了水中,青石上冷水溅起,打湿了衣袖,凉意扑面。
树后有人在看着他,慕容紫英收起满水的竹筒,起身看着对面两人合抱的大树,他什么也没做,看了半晌,那人自己探出身来,犹豫着向他招了招手。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生得水灵可爱,异族红装烈烈如火,更别致是她带了串紫晶额饰,淡紫的光晕映在眉间十分好看。
这孩子一看就是本地人,慕容紫英不知该说什么,他想了很久,才道:“你是女娲后人。”
“我叫紫萱。”女孩点头,笑得甜甜的,“那你是仙人吗?”
慕容紫英亦点头道:“算是。”
紫萱又问:“你叫什么?”
慕容紫英道:“紫胤。”
或许是因为都有一个“紫”字,女孩又开心地笑起来,安静的林中只有她轻轻的笑声,她向慕容紫英致了一个外族礼,便离开了。
慕容紫英第一次来南诏,他在这里没有什么目的,或者说在找达到目的的途径。未来他必须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重建琼华,可琼华为天所罚,其罪孽修真界无人不知,这要怎么去弥补。
从云巅跌落,那些信任与荣誉早就荡然无存,只会招人诟病。
林里的脚步声微微杂乱,慕容紫英向后望了一眼,并没有多管。
南诏都城外,有一处漂亮的活水湖,如碧绿翡翠镶在山间,满目滴翠涌波。慕容紫英负手立在湖畔,似在等人。
湖边有许多孩子在玩耍,谁也不顾忌,一直吵吵闹闹,忽过来又忽过去,偷瞧着这个外来者。直到耳边突然安静下来。
有几个本地人簇拥着一高髻女子,从后面走过来,那女子薄纱蒙面,一身冷傲之气,双眼直盯着慕容紫英,如蛇般冰凉。
那女子上前质问道:“你一个中原的修者,来这里做什么?”
这个问题无法回答,慕容紫英只好摇了摇头:“我无意做什么。”看女子眼里更寒,奇怪问道,“南诏与中原来往不少,为何如此排外?”
“为何?”女子缓步走到慕容紫英面前,淡淡道,“这很难理解吗?五年前他也这么问过。”
她忽然不再说下去,看着慕容紫英,一瞬间似乎想了太多,背过了身去:“你见过紫萱了。”
“嗯。”
“我是女娲庙的圣姑。”
“哦。”慕容紫英拱手,“失礼了。”
圣姑将那些本地人都遣了回去,他们说什么慕容紫英听不懂,语言并不相通。
看他们招呼了孩子离开,圣姑才道:“真人能帮我一个忙吗?”
湖对面的山上,便有一座年久的女娲庙,隐在结界之中。庭院是一泊碧水,睡莲长开不谢,竹桥横跨而过。
结界里没有一丝风,紫萱本坐在竹桥上,看到圣姑回来,立刻跳下来跑到了里面去,不见了身影。
前面供奉着女娲神像,后面还有极深的院子,房间几乎都是空的,没什么人气。圣姑一直走到了最里边,这房间有个向下的楼梯,下面该是个地室。
房间里的东西很少,慕容紫英看到了墙上挂着的一柄剑,再也挪不开眼睛。
“是他的剑。”圣姑道。
“他做了什么?”慕容紫英已经知道了那个人是谁,因为这把剑的名字,叫易水。
圣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那剑中本有剑灵,五年前就消散了。”
青玉鞘剑仍旧漂亮,只是没了灵气,莹玉剑身泛不起光泽。任谁得知自己的朋友逝世,都会觉得不舒服,慕容紫英心里愈发地闷。
“那他……”慕容紫英深吸了口气,“他最后怎么了?”
“走了。”圣姑说完便下了楼梯。
整个女娲庙下面都是空的,是个寒气彻骨的冰室,白色寒雾漫着,什么也看不清晰,只有脚步声回荡。
圣姑向里走着,冷冷淡淡地说道:“他是个医者,双腿残废不能行走,却有天赐的一张脸,来不久就医治了很多人,看着柔弱文雅,也没人防备他。但他来只是为了拿回一样东西。”
慕容紫英道:“是琴。”
“那凤来残琴由女娲后人守着,已七百多年了。”圣姑的声音忽然有了恨恨之意,“太子长琴嗜杀,不该给他。”
“他不是……”慕容紫英下意识地反驳,并非亲亲而维护,他认识的太子长琴的确不是如此。
圣姑冷笑一声,加快了脚步,蒙蒙寒雾里,慕容紫英隐约看到了红色。这冰室里有一具冰棺,紫萱趴在冰棺上,看着里面的人。
冰棺里的女子与紫萱眉眼相似,一身素白若霜,躺在寒冰间,却似热得厉害,脸色潮红,香红明艳。
紫萱抬头道:“她是我娘。”
圣姑点头,向慕容紫英道:“虽杀了那人的剑灵,可女娲后人分娩不久,最是虚弱,被他打伤了,体内阳炎冲撞,只有将她冰封,也不知能撑到何时。”
“我的确是水属,有冰寒之性。”慕容紫英皱眉道,“但我终究体质普通,并不能抗衡南凤至阳的魂力,但我一个朋友或许可以。”
圣姑道:“我知道你是谁,我可以等你叫你的朋友。”
他们彼此心知肚明,圣姑知道慕容紫英与太子长琴关系匪浅,她也见过这两个人,可没有对他们有丝毫的改观,她以前想像的是什么样,现在也相信是什么样。慕容紫英不愿去做无谓的反驳,这件事和他完全没有关系,他却莫名觉得有责任。
不畏寒热的特殊体质,自然是云天河,得到慕容紫英的消息,夫妻两个一起赶了过来。韩绫纱为望舒阴寒所蚀,慕容紫英将凤来琴穗化入她血脉,救了她一命,而云天河双眼皆盲,若说这世上有人能还他光明,也只有那凤来琴的主人。
二人御剑而来,韩绫纱一路上兴奋不已,他们成亲时,慕容紫英正闭关,没能去,他们也二十年没见过了。
迎接他们的是六岁的紫萱。她是个相当机灵的孩子,一眼就看出云天河双目失明,自是不会再去问,也不会说出来。
紫萱向二人行过礼,向云天河道:“你知道你的朋友叫你来干什么吗?”
“是来救人的。”韩绫纱道,她自己却似才想起来。
紫萱仍看着云天河道:“打伤人的,也是你朋友的朋友。”
“紫英的朋友我也不是全都认识。”云天河很不解这话的意思,愣了大半天,嘿嘿一笑,“小姑娘你想问什么,叔叔我都可以告诉你的。”
紫萱轻扯嘴角,似乎连眉毛都搭拉了下来,转个身就跑到了前面。
冰棺里的女子沉睡了五年,一袭素纱的颜色融入了冰,似乎身体里都已冻得冰冷。
云天河没有去触碰她,他坐在冰棺旁,无神双眼看着女子安然的面容。
冰室里针落可闻,寒雾轻烟如纱。
慕容紫英已经走了。
云天河第一次觉得,被朋友太过信任,也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紫萱撑着头,一瞬不瞬盯着云天河。韩绫纱很了解云天河,因为太了解,所以她立在角落,不发出一丝声响。
云天河苦笑了一声。
圣姑的脸藏在纱下,看不出情绪,她美目微瞠,张口欲问。
云天河道:“晚了。”
棺中女子唇瓣轻动,似在柔柔微笑,溢出了极艳的血,瞬间已结成冰。
第四十二回
七月。大太阳天儿,长安城壮观绚丽的颜色,也要热得流下来。这里每个白天都很热闹,城西南角有一对街敞门的大府,府里也有一件热闹的事。
今天是个吉日,冠英侯府在纳妾。
长安城的人自然也喜欢看热闹,这样一件小事,一路也围看着。
因为冠英侯唯一的妻子已死了十年,一直没有别的女人,连一个侧室也没有,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他是个痴情的男人。
这个痴情的男人突然要纳妾,整个长安城的男人,包括女人,都想知道究竟是何等绝色,令痴心别移。
小轿已到了侯府偏门的路外,轿上的女子是一身青绿吉服,头上蒙着蔽膝,只有进了门才能把蔽膝拿下来,没有人看到她长什么样。
或许她并非绝色,却一定是个极媚的女人,即使她蒙着脸静静坐着,诱人的味道也随着香粉钻到人骨子里去。
抬轿的人还能走得动路,已让两边凑热闹的男人十分佩服。
男女们嘴里不停,眼睛也盯着,他们跂足延颈,都看着这个女人。
所有人都看着这个女人的时候,却有一个少年从天而降,落在了轿前。
少年一身暗红劲装,金箍束发,黑缎似的头发被束成马尾,弯弯地垂在后背,随着他的动作一摇一晃。
现在所有人都看着这个少年,他很是俊俏,新叶眉,丹凤眼,锐利非常,举动间似带了风。
然而没有人认为这个少年是来抢亲的,因为这个少年太小了。他只有十六岁,媚情如骨的女人却绝不会只有十六岁。
她当然不止,东方胜想着,勾起了嘴角,只看这女人的手,就知道她可能二十六都不止了。
轿夫好声气儿地求挡路的东方胜给个方便,谁都不敢得罪,东方胜让他们落轿,他们也不敢不落轿。
轿上的女子依然不动,东方胜走到她面前,一把扯了她头上的蔽膝,露出她让人心醉的脸。
这一下,女子就红了眼眶,泪已将落。
东方胜似在审问一个犯人:“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道:“理妃儿。”
理妃儿以为他有很多话要问,泪盈盈看着他。
东方胜挑起了眉梢,抬手指着她身后,笑了笑,突然厉声道:“轿子从哪儿来的,就给我抬回哪儿去!”
理妃儿是个弱女子,她被吓得一颤,泪就掉了下来。
她一把扯住东方胜的袖子,抽噎道:“我已无处可去了,过了十年,十年也不行么,公子……”
东方胜甩开她,转身已走了半步,忽又回来一脚踢瘸了轿子,向侯府正门走去。
理妃儿只好从斜倒的小轿上下来,挤到人群里去,她的身边却没人靠近。
东方胜是冠英侯唯一的儿子,他的话有时比他爹还要管用。
侯府正堂。东方胜倚在下首的桌案上,看他的表情,便知他已不想再多说一句话。
东方齐坐在主位,看着自己的儿子,很久之后,叹了口气:“你娘死后我也没想过娶正妻。”
东方胜懒洋洋道:“你把我送到那么远的地方,总不该就为纳一个妾,我要晚几年回来,侯府的女人是不是就多得装不下了。”
东方齐沉默,过了会儿,再开口却像委屈:“我就给她一个侧室的名分。”
“我知道她原是什么身份。”东方胜双目如剑,冷冷道,“你也知道。”
东方齐已没有话去反驳自己的儿子,左右想了一阵,商量着道:“你总该对她好一些。”
东方胜挺起身来:“如果我对她不好,她早就没命碍我的眼。”
说完,他跳下桌案,大步流星地走出去,门外有人在候着他。
门外人是个男装的青年女子。她手中执剑,穿着黑色大翻领胡服,戴着黑色硬纱帽,身上没有任何其他颜色。
她的脸被衬得苍白,唇被衬得血红,眼睛像一直在笑。她却比花枝招展的风尘女子,更明艳更妩媚。
“少主子,你回来了。”她的声音也是凉凉的,让人舒服,“李公子派人来说,他马上就过来,让你等着点他。”
东方胜看着她漂亮的脸,问道:“梓童,一别许久,你是不是不乐意?”
木梓童微微低下头:“是有点。”
“你毕竟是女儿身,不适合那荒凉之地。”东方胜笑了笑,道:“还是让他等我吧,我先去沐浴更衣。”
府外凑热闹的人已散去了,李珲是冲进侯府的,一阵风似的刮进去,木梓童都差点没拦住他。
见东方胜正从房间里出来,李珲朝他猛挥手:“东方,快管管你家女人。”
“二十七,来得早啊。”东方胜挥退木梓童,向李珲打招呼。
李珲是当今圣上第二十七子,比东方胜大个几岁,还有寺卿的儿子刘长赢,三人自小交好,一起混迹多年,相互称呼不分什么尊卑大小。
李珲脱开身,立刻上去搂住东方胜的肩膀,左右望了望,小声道:“你把你爹纳的妾给退回去了,我刚才看见她了,你知道她是谁吗?”
“我问过她的名字,她说她叫理妃儿。”东方胜眨了眨黑得发亮的眼睛,“难道你认识她?”
李珲的声音更小:“天宝六载,她还是圣上后宫的菊妃。”
东方胜几乎跳了起来:“这是什么意思?”
“你先别激动。”李珲压住他的肩膀,“圣上独宠杨贵妃,菊妃抑郁成疾,天宝六载就病死了。”
“至今已死了三年。”东方胜道,他直直盯着李珲,“可你说你方才还见过她。”
李珲也直直盯着东方胜,他的表情已够严肃,却忽然笑起来:“那一定是我看差了眼。”
东方胜也笑起来,拽着他往出走:“我这才回来,叫上刘兄,让他做东请我们吃一顿。”
年轻的贵公子无论去干什么,都选最热闹最有面子的地方,刘长赢做东,带一个侯爷公子和一个皇子,却去了一个普普通通,没有风雅,没有丝竹,没有粉香的地方。
叫了上好的酒菜,三人在一个包厢里围坐着,除了吃喝,就只能说话了。
李珲敲着桌子道:“刘长赢,你真的缺钱到这份儿上了?”
“来都来了,还嫌弃什么。”东方胜已经拿起了筷子,倒满了酒,“能在长安的坊里开馆子,哪里有差的,他爱来这儿就来呗。”
刘长赢一下皱起了眉头,慢慢打开了手里写着“法不阿贵”的折扇,幽幽道:“罗袜生尘游女过,有人逢着弄珠回。我现在哪里去得了那尘俗喧嚣的地方,失了佳人梦。”
“吃着饭你念什么艳词。”东方胜摇头道,筷子一下不停。
李珲扣住刘长赢的肩膀,凑近道:“你又是犯了什么病?”
刘长赢“啪”一声拍合了折扇,倾身道:“我去了趟妙州,碰见了刺使的千金冯素贞,那真是……才貌双全,实惊为天人,人称第一美女。”
“第一美女?”东方胜挑眉一笑,有几分轻佻,“比杨贵妃还美?”
李珲斜乜了二人一眼,道:“造这些噱头,无非是为了吸引权贵公子娶他的女儿,说这个做什么。”
刘长赢悻悻喝起酒来,李珲转而问道:“明年科举,你们参不参加?”
听到科举,刘长赢立刻又来了精神:“自然要参加,我考明法。”
东方胜道:“我应武举。”
“武举怎么行。”李珲按住东方胜在饭桌上一直忙的手,笑道,“明年的科举,天香公主要挑出一个驸马来,武举可不够资格,你若是能做我妹夫,可是两相受益。”
“我不去,当文官没意思,当驸马更没意思。”东方胜挪开他的手,继续吃自己的。
李珲也不再说,两个朋友,一个正思佳人,一个只顾佳肴,他想操心也操不上。
闲着也是闲,三人玩儿起了投壶,也玩儿得没意思,东方胜武艺最精,就数他赢。
东方胜将羽箭折断,瞄准小小的壶口,却忽地一转,射向了门。
断箭穿过门纸,钉入对面的木墙,走廊却空无一人。
东方胜推开门,缓步走出去。一身暗绯红在落入的阳光里,似绣了金色,一步一步,他走得越来越慢,越来越小,直到在窗前停下来。
的确是没有人,抬头去看,房梁上也没有,东方胜笑了笑,朗声道:“我知道你在房顶上,你还是乖乖下来的好,这么喜欢偷看,我上去要逮着了你,就扒光了你扔到街上让别人看。”
来人果然在屋顶上,他跺了下脚,斥道:“你身为冠英侯的公子,说这么无耻的话,真是没救。”
“既然你不喜欢,我也可以换个说法。”东方胜微微歪头,乌亮的马尾就垂到了身前,轻笑道,“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人冷哼一声,倒挂在窗前,扒住窗棂,身子一缩,双脚就踹了过来。
第四十三回
窜进来的是个粗褐麻衣的小子,瘦小得比东方胜矮了半头,细弱得像只小鸟。
这场架却打了不少时候。
整个店的人都被吵得不安宁,叫了起来,甚至跳了起来,可他们没有不高兴,也没有走。
他们远远地围成圈,看热闹,两个打架的人成了圆心,他们移到哪里,这个圈就跟到哪里,半径却从来不变。
连店里的酒博士都看着发愣,只有一个人不高兴,那就是老板娘。
浓妆粉彩的脸沉得像浸湿的花布,老板娘一手叉腰,已气得要骂人。
李珲没有看到老板娘的脸色,他比老板娘还要着急,将二人都拦停了下来,周围几乎没有了完好的地方。
老板娘睁大眼看着,提起裙从楼梯上冲了下来,却被挡在了人圈外。
刘长赢把老板娘拉了进去,拿着折扇指点了半天,笑道:“我算了一下,这些东西都算不错,大概得值七百文,你得让他们赔啊。”
“赔是要赔的呀。”老板娘一拍手,似找到了知音,刚一笑,又皱了蛾眉道,“讲理不讲钱,这一个贵公子,一个穷小子,可怎么个赔法?”
刘长赢更高兴起来:“不如去衙门断断,保你还能多得些。”
李珲听见这话,瞪着刘长赢,也像在瞪着老板娘,道:“到他们两个讲不清,我这里是不用讲的,照赔就是。”
“还是能讲清的。”东方胜看着老板娘,微笑道,“我就是捅破了窗户纸,在墙上钉出个刺儿而已,给你一文,你还得给我倒找。”
麻衣小子立刻跳了起来,大声道:“那也是你出言不逊,你挑的事。”
东方胜道:“你既如此说,就是承认了余着那些东西,都是你搞坏的。”
麻衣小子弱了底气:“若非你说……”他一顿,又是满目怒火,“我岂会动手!”
“我不跟你废话,钱我出了。”东方胜抛了一两银钱给老板娘,转身就走,出了店门。
刘长赢和李珲立刻跟上去,东方胜走得疾,风风火火转眼已是几丈远,刘长赢只好出声叫住他。
三人方凑到一块儿,刘长赢就叹了口气,拿着扇子一指一点地说道:“你就不该出那份钱,那小子穿得破,可看那手,那指甲,头发,都是富家才能养的出来的。”
东方胜道:“我知道。”
刘长赢愣了下,笑了:“行,拦不住你大方。”
李珲不耐,从后面挤开刘长赢,搂住二人的脖子,小声道:“方才那人,正是天香公主。”
“女的啊。”刘长赢抬手,用扇子抵着下巴,“那就难怪了。”
东方胜摇了摇头,盯着李珲道:“招驸马?都这样了,人家十几年寒窗考个科举容易么,也忍心去祸害。”
“这事又不是我定的。”李珲走到了最边边,几乎靠上了墙,“我跟她也不熟。”
李珲的话音还没落,就合上了嘴,三个人一起停了下来,有人挡在了他们面前,正是方才那个麻衣小子。
就算打过了架,这个人对东方胜来说还是陌生人,对刘长赢来说更是。
可是他们刚刚知道,这个麻衣小子是个公主。
所以现在,这个麻衣小子所穿所戴,一言一行,一个眼神,都变得很可笑。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现在在三个少年眼里,却一点都不可爱。
东方胜笑了,是嘲笑,在他的脸上却很惹人喜欢。
天香公主虽不喜欢眼前这个红衣少年,却也不好意思一直瞪着他俊俏的脸,瞥开眼道:“我做的事,我自然要担着,那一两银钱,只取一文,其他的都还你。”
她说完,就又抬起了下把,似已认了错,似已无可指摘。
其实她没有错,任哪一个女孩子听了东方胜那句话,都是要气得杀人的,她只是动了手,现在还来还东方胜多出的钱。
她还是一个公主,非常任性不羁的公主,还有公主的傲气和尊贵。
东方胜只是伸出了手。
天香公主在他的手上放了一样东西,一贯有九百九九文的钱,重得把东方胜的手压下了一截。
东方胜看着挂在手上的钱串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天香公主冲他吐了吐舌头,便没了人影。
黄昏,暮光下的侯府琉璃生金,沉静而华美。
空气仍得发烫,木梓童已站了半个时辰。
东方胜走在长廊下,很轻,很慢,像一直优雅又傲慢的猫。
沉沉的阴影压着他一身红锦,更如焚烧的火焰,双眼漆黑,黑得发亮,烈得似带了恨意,能吞噬世间一切。
木梓童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他,看着他突然停步,一脚踹开了房门。
房里,东方齐和理妃儿正相拥,他们看着踹门的东方胜,并无惊讶。
东方胜指着理妃儿道:“你出来,我有话对你说。”
茶已摆上,屋里没有多余的人,理妃儿看着对面的东方胜,不言不语,端坐淑方,只是有些恍惚。
东方胜道:“你出宫已三年,我知道你与我爹有旧情,即使你身份非常,我也没有杀你,但我不会允许他给你一个名分。”
理妃儿平静道:“我不会抢你娘的位置,一个侧室的名分,能让我后半辈子都安宁下来,我已无他求,你为何就是不肯?”
东方胜微笑起来,柔声道:“你知道么,我现在看到别人,那么……那么轻易地就得到想要的,心里就特别不舒服。”
“那你想怎么样?“理妃儿问,“像以前,你当作不知道,我就当作你同意。”
“可是我现在不乐意了。”东方胜极喜欢这掌控的感觉,他仍微微笑着,语重心长道,“宁为穷□□,不为富人妾,你又何必,好歹以前为妃为嫔,入了这个门,见了我总要行礼,多委屈。”
理妃儿平静得不可思议,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木然道:“说这些做什么,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告诉我就是了。”
“得而复失。”东方胜道,“人对得到的东西总会越来越不珍惜,只有这样,他才能一辈子醉心于你,时刻记着你。”
“你要的是纯粹的爱情,不是过生活。”
理妃儿笑了,却是苦笑:“你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
东方胜道:“我说的是实话,实话谁都能说,只不过,别人说的你可以不听。”
理妃儿知道他未说尽的意思,她站了起来,左右踱步,轻轻缓缓,焦虑也有美丽的风情。
她忽然停下来,饮尽桌上的茶,出了屋门。
京城再没有菊妃,也没有理妃儿。
风冷,叶落,秋已渐深。
秋天,草木皆枯,野兽出行,又天高气爽,正是打猎的天气。
马蹄卷风尘残花。东方胜、李珲、刘长赢带了十几轻骑,已出了长安城,到了密林偏山里。
木梓童驱马走在最首,负弓执剑,双眼四下扫着,利比鹰目。
凉风袭人,刘长赢一年四季握着那把折扇,已成了习惯,他和李珲说着话,在哪里都能吟风弄月,说佳人美酒。
一只不大的孤狼,藏在灌木里,安静警惕地盯着这边,木梓童立刻发现了它。
“少主子。”木梓童把雕弓递给东方胜,轻轻一笑,极为冷媚,“看来它落单了。”
东方胜抽出一支羽箭,弦已拉满,箭在弦上。他抬头去看那只狼,四目相对。
孤狼猛地一缩,撒腿就跑,可箭已离弦。
东方胜拍鞍下马,只身追了过去。
受伤的狼却跑得更快,东方胜没有追上,他顺着血迹走了半晌,已走岔了路。
地上的血是新的,香红艳花一般,比东方胜的红衣更烈。
这血却是人的血。
东方胜已看到了受伤的人,是个黑衣青年。他半靠在树上,身上有多处伤口,只有胸口的最重。
他还清醒着,睁着眼睛看着东方胜,目光却已凝滞。
东方胜凑上前去,笑吟吟问道:“需要我救你么?”
他没有反应,或许没有力气回应,他已是个半死的人。
东方胜道:“告诉我你的身份,我救你。”
这时他的眼睛忽有了焦点,近乎无声地喃道:“一剑飘红。”
东方胜皱眉道:“什么意思?”
“名字。”一剑飘红道,“我是杀手。”
东方胜起身,打了个呼哨,不一会儿就听见了马蹄声,策马跟来的,只有木梓童。
“梓童。”东方胜抚了抚手上灰尘,走了下来,“这个人交给你,另择路下去,保住他的命再回来。”
木梓童只笑道:“少主子,慢走。”
东方胜翻身上马,仍悠悠然去追那只狼,猎物总不能浪费。
第四十四回
第9节
恋耽美
第9节
琼华陨落,永世封入东海深渊,而昆仑仙城沉海,致使东海升起灵力漩涡,飓风席卷沿岸,海啸肆虐,洪水泛滥,绵延数万里,生灵涂炭。
永淳二年,九月,欧阳明日奉旨,以国师之名,协同太子显往沿海赈济。
洪涝,饥荒,疫病,以及比洪水更甚的恐慌,这一切只让欧阳明日心里多有几分怜悯,哀鸿遍野他看了千百年,而唯一超过今日的,便是他斩断不周山天柱之后。
只有神是这世界真正的守护者,却也带来了最大的灾难。
裹携着灵力的气流漩涡竟不曾移动,海水被卷上天空,大雨已连绵一月不歇,连鱼都不停从天上掉下来,这里已不像是在陆地。
欧阳明日坐在山岭高处,看着脚下水潮涌荡,泡得浮肿惨白的尸体被水冲在树上,撞得烂了开,肚子里的东西顺水流了出来,漫在了死鱼间,水腥也埋不住那恶臭。
即使易水一直撑着伞,欧阳明日里外三层的衣服也都潮湿了,这里根本没有不沾水的东西。他听着后面林子里干呕的声音,偏头说道:“水患未下去,疫病已经流传开,殿下在这里更是危险,又是何必。”
李显难受得说不出话来,嗓子里像塞了东西。这里根本没有安全的地方,他觉得只有欧阳明日的身边才算比较安全。
风又大了些,伞几乎要被撕扯开。这里是灾区的最边缘,往后十几里还没有波及至此,短短月余,究竟死了多少人,暂时还无法仔细计算,根据户籍统计,这些地方的受灾人数约有六十多万。若此事处理不当,必生动荡,危及国本。
李显歇了半晌又走了过来,解下身上的披风,盖到欧阳明日身上,说道:“在这看着也没用,不如回去。”
说话声被风吹得不清楚,欧阳明日点头道:“走吧。”
二人下榻的地方离灾区自然不近,却也是绵绵小雨下个不停,灾民几乎挤满了角落,每天都有数不清的尸体被清理出去,染病的人已被集体隔离,欧阳明日尽力救治,可每天被传染的人都在增加。流传的疫病有好几种,有的连欧阳明日都不曾见过,只能去研究,试图找到治愈之法。
弘道元年,十二月,三个月下来,欧阳明日几乎没睡一个好觉,可他并不觉得累。
赈灾放粮,安抚民心,实行大灾的暂时性政策,都有别的官员去负责,武后派他来的最大原因,还是他的医术,疫病和饥荒一样可怕。欧阳明日只管疫情的控制,只要是针对疫病的命令,所有人都得照他说的办,但他没有擅自调动人员的权力,都是地方官按他的意思去下去布置。
欧阳明日醉心医术,他对医术的疯狂研究,早已脱离了追求长生的目的,他迷恋这个过程,每个成果都让他感到无比舒畅。他深刻知道,研究出一种有用的治疗方法,要付出多大的代价,可他绝不认为那有错,他从不强迫病者,而在他手里死的人,永远没有从他手里活过来的人多。
腊月冬雨,到处充斥着潮湿的霉味儿,有大片的房屋被泡得坍塌。
欧阳明日一直在研制应对药物,记录着针对各类疫病的试药效果,每天都有尸体从这里抬出去,也有人活着走出去。房里宽敞,两排摆着六盏油灯,这里安置的都是试药者,男女老少自然都不缺,病痛之下吟声靡靡,尽是将死之气。
夜深,雨声未歇,易水秉烛推门,屋里一下安静许多,他放下烛灯吹灭,将欧阳明日推进来。
木轮轧着潮潮的砖地,声音沉闷,停在第一张床前,是个病重的女孩,欧阳明日温和安慰了几句,待易水备好纸笔,便开始询问查看,口述症状让易水记下来。
油灯昏暗,发出滋滋的声响,现在这里什么都缺,太子的居处也没多少蜡烛可用。
李显还没睡,自从欧阳明日开始试药,他就搬得远了,哪里受得了成天看着那些垂死之人,吓也得吓出病来。
这里倒是晴天,晚上还能看见星星,有人急惶惶赶来,连夜传旨给太子。
圣上急召,李显即刻动身回京,半月急赶。
东都洛阳,紫微宫。
武后独自在偏殿,稀稀落落几点烛火,小小香熏金兽炉,让诺大的宫室还有那么一丝暖意。
案上摆了一副残画,画上蓝衣女子,正是隐太子妃。
武后怅然叹息,她看了这幅画很久,终是将其掷入炉中蕴火,看着画上温婉女子变了焦黄,化为灰烬。
听殿门打开,武后走到殿前,看李显入内行礼,准了他起身。
李显低头不语,只看着面前武后缃色长裙,听见她说道:“显儿,昨夜在贞观殿,圣上驾崩了。”
这句话让李显全身的血都冻成了冰,忽地跪了下去,全身颤抖冷汗直下,他的脑子几乎空白,不知该说什么,该做什么,眼泪挤得眼睛生疼,却不知该不该掉下来。
“明日,就要发丧了。”武后道,“你,也该登基了。”
李显猛然抬头,直直看着她,眼泪就这么滑了出来。
武后似乎怜悯起来,柔了声音道:“显儿,皇帝,并非是那么好当的,母亲心疼你,所以登基之前,还有一件事你必须去做。”
门窗紧闭,夜风将薄薄窗纸鼓得直响,李显低伏着身子,他听到了这轻柔的声音,心里竟只有恐惧。
“我知道你很喜欢这个太子太傅。”武后笑了一下,“但他的身份没有那么简单,你若想安宁地坐上这皇位,他只有死。”
“只有死。”
武后又说了一遍,她咬着这三个字,这就是她诏李显回来的唯一目的。在诏令发出时,李治还没有死,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死。
在李显前往洛阳的第二天,欧阳明日也接到了诏命,这段时间他一心扑在疫情上,也没有多想什么,毕竟已离京三月,不知道这期间发生了什么,再多猜测也是无用。
欧阳明日到长安时,也发丧不久,灵柩才回了长安,帝王驾崩,朝野上下还没从水灾的影子里出来,又陷入了新君登基的波动。
没有人去理欧阳明日,他也不去找任何人,身为臣子,却完全不去参与这场丧礼,安静地在自己的府里,一天天过如常的日子。
直到六天之后。
天下大丧,万里素缟。欧阳明日又穿上了那一身白衣,当夜太子驾临,一路人也都披麻带孝的,安安静静地守着府门,李显只带了一个人进去。
欧阳明日还在翻看那些疫情的记录,房里只点了一盏灯,易水早退了出去,李显敲门进来,就见他一个人。
“太傅先生。”李显唤道。
欧阳明日放下手上东西,看着他:“这么晚了,殿下有何要事?”
李显立刻移开了目光,看着地面说不出话来,紧攥的双手也抖得厉害。
欧阳明日叹了口气,颇是无奈。
半晌,李显颤着声把外面的人叫了进来,那人低垂着头,手里捧着一红漆圆盘,盘里有一银杯,杯里盛着酒。
欧阳明日沉默一阵,说道:“殿下,你知道就算你什么也不做,天后也不能阻止你登基。”
“是,我明白。”李显极快地看他一眼,闷声道,“可无论坐到哪个位子上,我只想安宁。”
欧阳明日轻轻一笑,一身的清冷色,却显温柔暖意。他示意捧酒的人到跟前,那人瞧太子抬手准了,才低头挪过来。
“我也用不着你念我的好,但有一句话,希望殿下能记住。”欧阳明日拿起了银杯。
银杯刻着自胡人那传入的花纹,简单漂亮,在欧阳明日的手指上映了华彩,如明明月色。
他双手执杯,将这杯酒递到唇边,嗅着清甜酒气说道:“坐上皇位,并不一定能得到天下,殿下要时刻记得,你是这大唐的皇帝。”
欧阳明日的眼里含着一种莫名的风情,不知那是悲伤,是解脱,是平和,还是别的什么,在这一刻,他那取了银河之水的眼眸,或许能让一见钟情变为真实。
他微微仰头,饮尽了杯中酒,将酒杯轻轻放回盘中。
这天晚上李显没有回宫,他连路都不会走了,坐在门外的台阶上看月亮,然后哭得涕泪纵横,抽不上气来,也没人去管他。
弘道元年十二月,太子李显于灵柩前即位,园陵制度,务以节俭,军国大事有不能决断者,请于天后处理决断。
太子太傅以帝师之礼厚葬,无人谏其为罪臣之子。
第四十一回
林子很密,密得透不过气来,浓浓墨绿里嵌着金色阳光,偶几声鸟鸣清脆,美丽而安宁。
这陡坡峭岭间碧涛如水,却并不是一个好受的地方。古木参天,杂草丛生,毒虫肆虐,湿热的空气让衣服紧黏着身体,从内而外地发闷。
峨冠岌岌,白衣蓝裾,有离尘仙人漫步于林间,紫绶青佩轻动缓摇。他负手而行,走得不快,目的却很明确,不多时便到了一处山泉旁,洗了把脸,拿出一只竹筒打算取水。
自琼华事毕,已有二十余年,慕容紫英修成地仙时,仅仅三十又三,纵然他天姿奇绝,以短短几十载功抵他人数百年精修,又岂非逆天。
不管他是不是在坚持自己的原则,他的确站到了天界的立场上,无论他愿是不愿,琼华一事中,他终是受益者。
竹筒里的水早就溢满,慕容紫英似是无觉,仍旧失神看着冽冽清泉,墨色发稍浸入了水中,青石上冷水溅起,打湿了衣袖,凉意扑面。
树后有人在看着他,慕容紫英收起满水的竹筒,起身看着对面两人合抱的大树,他什么也没做,看了半晌,那人自己探出身来,犹豫着向他招了招手。
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生得水灵可爱,异族红装烈烈如火,更别致是她带了串紫晶额饰,淡紫的光晕映在眉间十分好看。
这孩子一看就是本地人,慕容紫英不知该说什么,他想了很久,才道:“你是女娲后人。”
“我叫紫萱。”女孩点头,笑得甜甜的,“那你是仙人吗?”
慕容紫英亦点头道:“算是。”
紫萱又问:“你叫什么?”
慕容紫英道:“紫胤。”
或许是因为都有一个“紫”字,女孩又开心地笑起来,安静的林中只有她轻轻的笑声,她向慕容紫英致了一个外族礼,便离开了。
慕容紫英第一次来南诏,他在这里没有什么目的,或者说在找达到目的的途径。未来他必须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重建琼华,可琼华为天所罚,其罪孽修真界无人不知,这要怎么去弥补。
从云巅跌落,那些信任与荣誉早就荡然无存,只会招人诟病。
林里的脚步声微微杂乱,慕容紫英向后望了一眼,并没有多管。
南诏都城外,有一处漂亮的活水湖,如碧绿翡翠镶在山间,满目滴翠涌波。慕容紫英负手立在湖畔,似在等人。
湖边有许多孩子在玩耍,谁也不顾忌,一直吵吵闹闹,忽过来又忽过去,偷瞧着这个外来者。直到耳边突然安静下来。
有几个本地人簇拥着一高髻女子,从后面走过来,那女子薄纱蒙面,一身冷傲之气,双眼直盯着慕容紫英,如蛇般冰凉。
那女子上前质问道:“你一个中原的修者,来这里做什么?”
这个问题无法回答,慕容紫英只好摇了摇头:“我无意做什么。”看女子眼里更寒,奇怪问道,“南诏与中原来往不少,为何如此排外?”
“为何?”女子缓步走到慕容紫英面前,淡淡道,“这很难理解吗?五年前他也这么问过。”
她忽然不再说下去,看着慕容紫英,一瞬间似乎想了太多,背过了身去:“你见过紫萱了。”
“嗯。”
“我是女娲庙的圣姑。”
“哦。”慕容紫英拱手,“失礼了。”
圣姑将那些本地人都遣了回去,他们说什么慕容紫英听不懂,语言并不相通。
看他们招呼了孩子离开,圣姑才道:“真人能帮我一个忙吗?”
湖对面的山上,便有一座年久的女娲庙,隐在结界之中。庭院是一泊碧水,睡莲长开不谢,竹桥横跨而过。
结界里没有一丝风,紫萱本坐在竹桥上,看到圣姑回来,立刻跳下来跑到了里面去,不见了身影。
前面供奉着女娲神像,后面还有极深的院子,房间几乎都是空的,没什么人气。圣姑一直走到了最里边,这房间有个向下的楼梯,下面该是个地室。
房间里的东西很少,慕容紫英看到了墙上挂着的一柄剑,再也挪不开眼睛。
“是他的剑。”圣姑道。
“他做了什么?”慕容紫英已经知道了那个人是谁,因为这把剑的名字,叫易水。
圣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说:“那剑中本有剑灵,五年前就消散了。”
青玉鞘剑仍旧漂亮,只是没了灵气,莹玉剑身泛不起光泽。任谁得知自己的朋友逝世,都会觉得不舒服,慕容紫英心里愈发地闷。
“那他……”慕容紫英深吸了口气,“他最后怎么了?”
“走了。”圣姑说完便下了楼梯。
整个女娲庙下面都是空的,是个寒气彻骨的冰室,白色寒雾漫着,什么也看不清晰,只有脚步声回荡。
圣姑向里走着,冷冷淡淡地说道:“他是个医者,双腿残废不能行走,却有天赐的一张脸,来不久就医治了很多人,看着柔弱文雅,也没人防备他。但他来只是为了拿回一样东西。”
慕容紫英道:“是琴。”
“那凤来残琴由女娲后人守着,已七百多年了。”圣姑的声音忽然有了恨恨之意,“太子长琴嗜杀,不该给他。”
“他不是……”慕容紫英下意识地反驳,并非亲亲而维护,他认识的太子长琴的确不是如此。
圣姑冷笑一声,加快了脚步,蒙蒙寒雾里,慕容紫英隐约看到了红色。这冰室里有一具冰棺,紫萱趴在冰棺上,看着里面的人。
冰棺里的女子与紫萱眉眼相似,一身素白若霜,躺在寒冰间,却似热得厉害,脸色潮红,香红明艳。
紫萱抬头道:“她是我娘。”
圣姑点头,向慕容紫英道:“虽杀了那人的剑灵,可女娲后人分娩不久,最是虚弱,被他打伤了,体内阳炎冲撞,只有将她冰封,也不知能撑到何时。”
“我的确是水属,有冰寒之性。”慕容紫英皱眉道,“但我终究体质普通,并不能抗衡南凤至阳的魂力,但我一个朋友或许可以。”
圣姑道:“我知道你是谁,我可以等你叫你的朋友。”
他们彼此心知肚明,圣姑知道慕容紫英与太子长琴关系匪浅,她也见过这两个人,可没有对他们有丝毫的改观,她以前想像的是什么样,现在也相信是什么样。慕容紫英不愿去做无谓的反驳,这件事和他完全没有关系,他却莫名觉得有责任。
不畏寒热的特殊体质,自然是云天河,得到慕容紫英的消息,夫妻两个一起赶了过来。韩绫纱为望舒阴寒所蚀,慕容紫英将凤来琴穗化入她血脉,救了她一命,而云天河双眼皆盲,若说这世上有人能还他光明,也只有那凤来琴的主人。
二人御剑而来,韩绫纱一路上兴奋不已,他们成亲时,慕容紫英正闭关,没能去,他们也二十年没见过了。
迎接他们的是六岁的紫萱。她是个相当机灵的孩子,一眼就看出云天河双目失明,自是不会再去问,也不会说出来。
紫萱向二人行过礼,向云天河道:“你知道你的朋友叫你来干什么吗?”
“是来救人的。”韩绫纱道,她自己却似才想起来。
紫萱仍看着云天河道:“打伤人的,也是你朋友的朋友。”
“紫英的朋友我也不是全都认识。”云天河很不解这话的意思,愣了大半天,嘿嘿一笑,“小姑娘你想问什么,叔叔我都可以告诉你的。”
紫萱轻扯嘴角,似乎连眉毛都搭拉了下来,转个身就跑到了前面。
冰棺里的女子沉睡了五年,一袭素纱的颜色融入了冰,似乎身体里都已冻得冰冷。
云天河没有去触碰她,他坐在冰棺旁,无神双眼看着女子安然的面容。
冰室里针落可闻,寒雾轻烟如纱。
慕容紫英已经走了。
云天河第一次觉得,被朋友太过信任,也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
紫萱撑着头,一瞬不瞬盯着云天河。韩绫纱很了解云天河,因为太了解,所以她立在角落,不发出一丝声响。
云天河苦笑了一声。
圣姑的脸藏在纱下,看不出情绪,她美目微瞠,张口欲问。
云天河道:“晚了。”
棺中女子唇瓣轻动,似在柔柔微笑,溢出了极艳的血,瞬间已结成冰。
第四十二回
七月。大太阳天儿,长安城壮观绚丽的颜色,也要热得流下来。这里每个白天都很热闹,城西南角有一对街敞门的大府,府里也有一件热闹的事。
今天是个吉日,冠英侯府在纳妾。
长安城的人自然也喜欢看热闹,这样一件小事,一路也围看着。
因为冠英侯唯一的妻子已死了十年,一直没有别的女人,连一个侧室也没有,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他是个痴情的男人。
这个痴情的男人突然要纳妾,整个长安城的男人,包括女人,都想知道究竟是何等绝色,令痴心别移。
小轿已到了侯府偏门的路外,轿上的女子是一身青绿吉服,头上蒙着蔽膝,只有进了门才能把蔽膝拿下来,没有人看到她长什么样。
或许她并非绝色,却一定是个极媚的女人,即使她蒙着脸静静坐着,诱人的味道也随着香粉钻到人骨子里去。
抬轿的人还能走得动路,已让两边凑热闹的男人十分佩服。
男女们嘴里不停,眼睛也盯着,他们跂足延颈,都看着这个女人。
所有人都看着这个女人的时候,却有一个少年从天而降,落在了轿前。
少年一身暗红劲装,金箍束发,黑缎似的头发被束成马尾,弯弯地垂在后背,随着他的动作一摇一晃。
现在所有人都看着这个少年,他很是俊俏,新叶眉,丹凤眼,锐利非常,举动间似带了风。
然而没有人认为这个少年是来抢亲的,因为这个少年太小了。他只有十六岁,媚情如骨的女人却绝不会只有十六岁。
她当然不止,东方胜想着,勾起了嘴角,只看这女人的手,就知道她可能二十六都不止了。
轿夫好声气儿地求挡路的东方胜给个方便,谁都不敢得罪,东方胜让他们落轿,他们也不敢不落轿。
轿上的女子依然不动,东方胜走到她面前,一把扯了她头上的蔽膝,露出她让人心醉的脸。
这一下,女子就红了眼眶,泪已将落。
东方胜似在审问一个犯人:“你叫什么名字?”
女子道:“理妃儿。”
理妃儿以为他有很多话要问,泪盈盈看着他。
东方胜挑起了眉梢,抬手指着她身后,笑了笑,突然厉声道:“轿子从哪儿来的,就给我抬回哪儿去!”
理妃儿是个弱女子,她被吓得一颤,泪就掉了下来。
她一把扯住东方胜的袖子,抽噎道:“我已无处可去了,过了十年,十年也不行么,公子……”
东方胜甩开她,转身已走了半步,忽又回来一脚踢瘸了轿子,向侯府正门走去。
理妃儿只好从斜倒的小轿上下来,挤到人群里去,她的身边却没人靠近。
东方胜是冠英侯唯一的儿子,他的话有时比他爹还要管用。
侯府正堂。东方胜倚在下首的桌案上,看他的表情,便知他已不想再多说一句话。
东方齐坐在主位,看着自己的儿子,很久之后,叹了口气:“你娘死后我也没想过娶正妻。”
东方胜懒洋洋道:“你把我送到那么远的地方,总不该就为纳一个妾,我要晚几年回来,侯府的女人是不是就多得装不下了。”
东方齐沉默,过了会儿,再开口却像委屈:“我就给她一个侧室的名分。”
“我知道她原是什么身份。”东方胜双目如剑,冷冷道,“你也知道。”
东方齐已没有话去反驳自己的儿子,左右想了一阵,商量着道:“你总该对她好一些。”
东方胜挺起身来:“如果我对她不好,她早就没命碍我的眼。”
说完,他跳下桌案,大步流星地走出去,门外有人在候着他。
门外人是个男装的青年女子。她手中执剑,穿着黑色大翻领胡服,戴着黑色硬纱帽,身上没有任何其他颜色。
她的脸被衬得苍白,唇被衬得血红,眼睛像一直在笑。她却比花枝招展的风尘女子,更明艳更妩媚。
“少主子,你回来了。”她的声音也是凉凉的,让人舒服,“李公子派人来说,他马上就过来,让你等着点他。”
东方胜看着她漂亮的脸,问道:“梓童,一别许久,你是不是不乐意?”
木梓童微微低下头:“是有点。”
“你毕竟是女儿身,不适合那荒凉之地。”东方胜笑了笑,道:“还是让他等我吧,我先去沐浴更衣。”
府外凑热闹的人已散去了,李珲是冲进侯府的,一阵风似的刮进去,木梓童都差点没拦住他。
见东方胜正从房间里出来,李珲朝他猛挥手:“东方,快管管你家女人。”
“二十七,来得早啊。”东方胜挥退木梓童,向李珲打招呼。
李珲是当今圣上第二十七子,比东方胜大个几岁,还有寺卿的儿子刘长赢,三人自小交好,一起混迹多年,相互称呼不分什么尊卑大小。
李珲脱开身,立刻上去搂住东方胜的肩膀,左右望了望,小声道:“你把你爹纳的妾给退回去了,我刚才看见她了,你知道她是谁吗?”
“我问过她的名字,她说她叫理妃儿。”东方胜眨了眨黑得发亮的眼睛,“难道你认识她?”
李珲的声音更小:“天宝六载,她还是圣上后宫的菊妃。”
东方胜几乎跳了起来:“这是什么意思?”
“你先别激动。”李珲压住他的肩膀,“圣上独宠杨贵妃,菊妃抑郁成疾,天宝六载就病死了。”
“至今已死了三年。”东方胜道,他直直盯着李珲,“可你说你方才还见过她。”
李珲也直直盯着东方胜,他的表情已够严肃,却忽然笑起来:“那一定是我看差了眼。”
东方胜也笑起来,拽着他往出走:“我这才回来,叫上刘兄,让他做东请我们吃一顿。”
年轻的贵公子无论去干什么,都选最热闹最有面子的地方,刘长赢做东,带一个侯爷公子和一个皇子,却去了一个普普通通,没有风雅,没有丝竹,没有粉香的地方。
叫了上好的酒菜,三人在一个包厢里围坐着,除了吃喝,就只能说话了。
李珲敲着桌子道:“刘长赢,你真的缺钱到这份儿上了?”
“来都来了,还嫌弃什么。”东方胜已经拿起了筷子,倒满了酒,“能在长安的坊里开馆子,哪里有差的,他爱来这儿就来呗。”
刘长赢一下皱起了眉头,慢慢打开了手里写着“法不阿贵”的折扇,幽幽道:“罗袜生尘游女过,有人逢着弄珠回。我现在哪里去得了那尘俗喧嚣的地方,失了佳人梦。”
“吃着饭你念什么艳词。”东方胜摇头道,筷子一下不停。
李珲扣住刘长赢的肩膀,凑近道:“你又是犯了什么病?”
刘长赢“啪”一声拍合了折扇,倾身道:“我去了趟妙州,碰见了刺使的千金冯素贞,那真是……才貌双全,实惊为天人,人称第一美女。”
“第一美女?”东方胜挑眉一笑,有几分轻佻,“比杨贵妃还美?”
李珲斜乜了二人一眼,道:“造这些噱头,无非是为了吸引权贵公子娶他的女儿,说这个做什么。”
刘长赢悻悻喝起酒来,李珲转而问道:“明年科举,你们参不参加?”
听到科举,刘长赢立刻又来了精神:“自然要参加,我考明法。”
东方胜道:“我应武举。”
“武举怎么行。”李珲按住东方胜在饭桌上一直忙的手,笑道,“明年的科举,天香公主要挑出一个驸马来,武举可不够资格,你若是能做我妹夫,可是两相受益。”
“我不去,当文官没意思,当驸马更没意思。”东方胜挪开他的手,继续吃自己的。
李珲也不再说,两个朋友,一个正思佳人,一个只顾佳肴,他想操心也操不上。
闲着也是闲,三人玩儿起了投壶,也玩儿得没意思,东方胜武艺最精,就数他赢。
东方胜将羽箭折断,瞄准小小的壶口,却忽地一转,射向了门。
断箭穿过门纸,钉入对面的木墙,走廊却空无一人。
东方胜推开门,缓步走出去。一身暗绯红在落入的阳光里,似绣了金色,一步一步,他走得越来越慢,越来越小,直到在窗前停下来。
的确是没有人,抬头去看,房梁上也没有,东方胜笑了笑,朗声道:“我知道你在房顶上,你还是乖乖下来的好,这么喜欢偷看,我上去要逮着了你,就扒光了你扔到街上让别人看。”
来人果然在屋顶上,他跺了下脚,斥道:“你身为冠英侯的公子,说这么无耻的话,真是没救。”
“既然你不喜欢,我也可以换个说法。”东方胜微微歪头,乌亮的马尾就垂到了身前,轻笑道,“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
那人冷哼一声,倒挂在窗前,扒住窗棂,身子一缩,双脚就踹了过来。
第四十三回
窜进来的是个粗褐麻衣的小子,瘦小得比东方胜矮了半头,细弱得像只小鸟。
这场架却打了不少时候。
整个店的人都被吵得不安宁,叫了起来,甚至跳了起来,可他们没有不高兴,也没有走。
他们远远地围成圈,看热闹,两个打架的人成了圆心,他们移到哪里,这个圈就跟到哪里,半径却从来不变。
连店里的酒博士都看着发愣,只有一个人不高兴,那就是老板娘。
浓妆粉彩的脸沉得像浸湿的花布,老板娘一手叉腰,已气得要骂人。
李珲没有看到老板娘的脸色,他比老板娘还要着急,将二人都拦停了下来,周围几乎没有了完好的地方。
老板娘睁大眼看着,提起裙从楼梯上冲了下来,却被挡在了人圈外。
刘长赢把老板娘拉了进去,拿着折扇指点了半天,笑道:“我算了一下,这些东西都算不错,大概得值七百文,你得让他们赔啊。”
“赔是要赔的呀。”老板娘一拍手,似找到了知音,刚一笑,又皱了蛾眉道,“讲理不讲钱,这一个贵公子,一个穷小子,可怎么个赔法?”
刘长赢更高兴起来:“不如去衙门断断,保你还能多得些。”
李珲听见这话,瞪着刘长赢,也像在瞪着老板娘,道:“到他们两个讲不清,我这里是不用讲的,照赔就是。”
“还是能讲清的。”东方胜看着老板娘,微笑道,“我就是捅破了窗户纸,在墙上钉出个刺儿而已,给你一文,你还得给我倒找。”
麻衣小子立刻跳了起来,大声道:“那也是你出言不逊,你挑的事。”
东方胜道:“你既如此说,就是承认了余着那些东西,都是你搞坏的。”
麻衣小子弱了底气:“若非你说……”他一顿,又是满目怒火,“我岂会动手!”
“我不跟你废话,钱我出了。”东方胜抛了一两银钱给老板娘,转身就走,出了店门。
刘长赢和李珲立刻跟上去,东方胜走得疾,风风火火转眼已是几丈远,刘长赢只好出声叫住他。
三人方凑到一块儿,刘长赢就叹了口气,拿着扇子一指一点地说道:“你就不该出那份钱,那小子穿得破,可看那手,那指甲,头发,都是富家才能养的出来的。”
东方胜道:“我知道。”
刘长赢愣了下,笑了:“行,拦不住你大方。”
李珲不耐,从后面挤开刘长赢,搂住二人的脖子,小声道:“方才那人,正是天香公主。”
“女的啊。”刘长赢抬手,用扇子抵着下巴,“那就难怪了。”
东方胜摇了摇头,盯着李珲道:“招驸马?都这样了,人家十几年寒窗考个科举容易么,也忍心去祸害。”
“这事又不是我定的。”李珲走到了最边边,几乎靠上了墙,“我跟她也不熟。”
李珲的话音还没落,就合上了嘴,三个人一起停了下来,有人挡在了他们面前,正是方才那个麻衣小子。
就算打过了架,这个人对东方胜来说还是陌生人,对刘长赢来说更是。
可是他们刚刚知道,这个麻衣小子是个公主。
所以现在,这个麻衣小子所穿所戴,一言一行,一个眼神,都变得很可笑。她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现在在三个少年眼里,却一点都不可爱。
东方胜笑了,是嘲笑,在他的脸上却很惹人喜欢。
天香公主虽不喜欢眼前这个红衣少年,却也不好意思一直瞪着他俊俏的脸,瞥开眼道:“我做的事,我自然要担着,那一两银钱,只取一文,其他的都还你。”
她说完,就又抬起了下把,似已认了错,似已无可指摘。
其实她没有错,任哪一个女孩子听了东方胜那句话,都是要气得杀人的,她只是动了手,现在还来还东方胜多出的钱。
她还是一个公主,非常任性不羁的公主,还有公主的傲气和尊贵。
东方胜只是伸出了手。
天香公主在他的手上放了一样东西,一贯有九百九九文的钱,重得把东方胜的手压下了一截。
东方胜看着挂在手上的钱串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天香公主冲他吐了吐舌头,便没了人影。
黄昏,暮光下的侯府琉璃生金,沉静而华美。
空气仍得发烫,木梓童已站了半个时辰。
东方胜走在长廊下,很轻,很慢,像一直优雅又傲慢的猫。
沉沉的阴影压着他一身红锦,更如焚烧的火焰,双眼漆黑,黑得发亮,烈得似带了恨意,能吞噬世间一切。
木梓童的眼睛从未离开过他,看着他突然停步,一脚踹开了房门。
房里,东方齐和理妃儿正相拥,他们看着踹门的东方胜,并无惊讶。
东方胜指着理妃儿道:“你出来,我有话对你说。”
茶已摆上,屋里没有多余的人,理妃儿看着对面的东方胜,不言不语,端坐淑方,只是有些恍惚。
东方胜道:“你出宫已三年,我知道你与我爹有旧情,即使你身份非常,我也没有杀你,但我不会允许他给你一个名分。”
理妃儿平静道:“我不会抢你娘的位置,一个侧室的名分,能让我后半辈子都安宁下来,我已无他求,你为何就是不肯?”
东方胜微笑起来,柔声道:“你知道么,我现在看到别人,那么……那么轻易地就得到想要的,心里就特别不舒服。”
“那你想怎么样?“理妃儿问,“像以前,你当作不知道,我就当作你同意。”
“可是我现在不乐意了。”东方胜极喜欢这掌控的感觉,他仍微微笑着,语重心长道,“宁为穷□□,不为富人妾,你又何必,好歹以前为妃为嫔,入了这个门,见了我总要行礼,多委屈。”
理妃儿平静得不可思议,像是突然变了一个人,木然道:“说这些做什么,你想要什么样的结果,告诉我就是了。”
“得而复失。”东方胜道,“人对得到的东西总会越来越不珍惜,只有这样,他才能一辈子醉心于你,时刻记着你。”
“你要的是纯粹的爱情,不是过生活。”
理妃儿笑了,却是苦笑:“你怎么会说出这种话来?”
东方胜道:“我说的是实话,实话谁都能说,只不过,别人说的你可以不听。”
理妃儿知道他未说尽的意思,她站了起来,左右踱步,轻轻缓缓,焦虑也有美丽的风情。
她忽然停下来,饮尽桌上的茶,出了屋门。
京城再没有菊妃,也没有理妃儿。
风冷,叶落,秋已渐深。
秋天,草木皆枯,野兽出行,又天高气爽,正是打猎的天气。
马蹄卷风尘残花。东方胜、李珲、刘长赢带了十几轻骑,已出了长安城,到了密林偏山里。
木梓童驱马走在最首,负弓执剑,双眼四下扫着,利比鹰目。
凉风袭人,刘长赢一年四季握着那把折扇,已成了习惯,他和李珲说着话,在哪里都能吟风弄月,说佳人美酒。
一只不大的孤狼,藏在灌木里,安静警惕地盯着这边,木梓童立刻发现了它。
“少主子。”木梓童把雕弓递给东方胜,轻轻一笑,极为冷媚,“看来它落单了。”
东方胜抽出一支羽箭,弦已拉满,箭在弦上。他抬头去看那只狼,四目相对。
孤狼猛地一缩,撒腿就跑,可箭已离弦。
东方胜拍鞍下马,只身追了过去。
受伤的狼却跑得更快,东方胜没有追上,他顺着血迹走了半晌,已走岔了路。
地上的血是新的,香红艳花一般,比东方胜的红衣更烈。
这血却是人的血。
东方胜已看到了受伤的人,是个黑衣青年。他半靠在树上,身上有多处伤口,只有胸口的最重。
他还清醒着,睁着眼睛看着东方胜,目光却已凝滞。
东方胜凑上前去,笑吟吟问道:“需要我救你么?”
他没有反应,或许没有力气回应,他已是个半死的人。
东方胜道:“告诉我你的身份,我救你。”
这时他的眼睛忽有了焦点,近乎无声地喃道:“一剑飘红。”
东方胜皱眉道:“什么意思?”
“名字。”一剑飘红道,“我是杀手。”
东方胜起身,打了个呼哨,不一会儿就听见了马蹄声,策马跟来的,只有木梓童。
“梓童。”东方胜抚了抚手上灰尘,走了下来,“这个人交给你,另择路下去,保住他的命再回来。”
木梓童只笑道:“少主子,慢走。”
东方胜翻身上马,仍悠悠然去追那只狼,猎物总不能浪费。
第四十四回
第9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