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耽美 > 网游之与光同尘

正文 第33节

    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第33节

    他常计划两个人的未来,夏天去哪里度假,店里要装一套很好的电脑,以后秦陆就可以住在他店里,中秋节要去乡下收野蜂蜜给秦奶奶喝,所以先买辆越野车……

    而秦陆从不回应。

    他从最开始的兴高采烈,到最后的心灰意冷。有时候他想,也许秦陆是太孤独了,所以不愿意失去自己这个朋友,也许他对自己,根本没有感情。

    但总是不甘心。

    秦陆从来不骗人,一定也不会骗自己,他愿意跟自己在一起,就一定是喜欢自己的。他一遍遍这样告诉自己,最终却还是骗不过自己。

    这次分手,没有大吵大闹。一场冷战之后,他没有再找秦陆,秦陆也没有找他。

    整整一周,他都窝在店里,不回家,不出门,店员怕他饿死,每天忧心忡忡。

    他等了整整一个月。

    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游戏里没有私聊,他甚至偷偷上秦陆的号看过,发现他昨晚上刚刚登陆过,在骷髅海打了一夜怪。帮派里没有pk,没有屠龙,他一点都不忙。

    但他就是不联系自己。

    南仲远再找不到理由。

    消沉两个月,家里人先着急了,南家大姐难得从国外回家探亲,清点人数,发现少了个弟弟,知道原委之后,直接杀到店里来。

    南家有四姐弟,大姐叫南子瑶,也是颇为传奇,年轻时候在国外读书,未婚生子,对方是保守的欧洲家庭,还有点小贵族血统,男方左右为难。她索性没结婚,一个人带着孩子过。现在的工作也颇离经叛道,读的是金融,做的却是服装设计,还做出了一点成绩,和南爸爸关系不算好,难得回来一次。

    那段时间南仲远消沉到谷底,上一次出门还是易云攸回来的时候,如今春暖花开,他一个人躲在餐馆里。

    南子瑶看他这副样子,把他臭骂一顿,和南妈妈打了声招呼,直接拎了他出国散心。

    南子瑶定居在法国,天气明媚得很,浪漫的国度,到处都是花,南仲远状态太差,被她扔在家里,帮她看孩子,小女孩子金发碧眼,用中文叫南仲远舅舅,要他讲睡前故事,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

    南仲远曾经一度想研究法国菜,人生规划里也有来法国喝红酒这一项,只是此刻时间心境全是错的,就算开着敞篷车去长满薰衣草的农庄晒太阳,也根本没有看进眼底。

    南子瑶说他没出息,不过一段感情,痛了就放手,多简单,为此失去生活的乐趣更是不值得。说他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但是她不知道,一片叶子,其实是挡不住视线的。

    会被挡住的人,都是心甘情愿的。

    整整一个夏天,他像活在冰川里,心里万丈寒冰,一点阳光都晒不进来。又像是手上捧着一把火,已经烧得皮开肉绽,却死都不肯放手。

    因为他知道,那个叫秦陆的人,是不会来找他的。如果自己放手了,就真的完了。

    最后是南子瑶看不下去,找了朋友的豪华游轮,扔他上去做环球旅行。海阔天空,环游世界,希望应接不暇的风景能帮他转移视线,实在不行,船上那样封闭的环境,满船青年才俊,如花美眷,说不定也有段艳遇。

    然而不能。

    他看过巴塞罗拉美轮美奂的建筑,看过希腊海蓝色和云朵白的屋顶,看过巴厘岛无边界游泳池外的美丽风景,却还是心不在焉。

    到曼谷,停船上岸,泰国佛教盛行,在寺院外面看见小孩子卖鲜花结成的花串,他不信佛,觉得好看,也买了一串。寺院里的金身佛像,眼睛低垂,充满怜悯。

    他在船上上国内网站,看见天之涯大赛的冠军仍然挂在头条,共同捧起奖杯的六个人,秦陆仍然站在最边上,面无表情地把手搭在奖杯上,仿佛他是被拖过来的充数的,只想快点弄完回家睡觉。

    他点决赛视频,打不开,打电话给程曦,那家伙大概是在开酒会,语速快得很,他说程曦你有天之涯决赛的视频没有,可不可以发给我一份。

    程曦说:“我买一送一,顺便告诉你一个消息。”

    “什么消息?”

    “秦陆奶奶上个月去世了。”

    他订的是最早的一班飞机,在云海里穿梭了四个小时,他眼睛都没闭一下。

    到s城时已经是深夜了。

    打不到的士,他先去餐馆拿车,s城已经是初冬,草木挂霜,他一路跑过去,午夜街道这样寂静,只有他的脚步声在回响,路灯昏黄,街道两旁一片漆黑,而他心里没有一点恐惧。

    要快一点,再快一点,快点去他身边,告诉他,没什么大不了,你并不是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我还在这里。我会一直陪着你。

    秦陆刷完最后一个副本,准备睡觉。

    他最近常常失眠,对于他这种没什么娱乐的人来说,失眠是很麻烦的事情。

    他住的地方很偏,晚上很安静,但是他躺下不久,就听见狗叫声,有什么人匆匆忙忙在晚上跑,然后院门被敲得震天响。

    他披上衣服去开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去开门的时候常常会有种错觉,或是希望,以为门外面会是他响的那个人。

    然而这次是真的。

    月光如水,草木挂霜,那个人穿着长袖t恤站在门外面,明明冻得瑟瑟发抖,看见他,又勉强想要扯出一个笑容来。

    “我投降了。”

    他打开门,一言不发给南仲远披上衣服。

    “去烤火。”他听见自己平静的声音:“你在发抖。”

    南仲远披着秦陆的衣服,无聊地坐在床上。

    他又冷又饿,如果不是秦陆问他吃了饭没有,他都想不起自己从上飞机到现在都没吃过东西。

    他其实有点忐忑,毕竟,虽然他的性格出了名的好,但是像这样放下身段来主动投降,一厢情愿地跑到这里来,还是第一次。

    没关系的。他安慰自己,就算是石头又怎么样呢,只要自己愿意,一点一点努力,总能捂热的。他又没有赶自己走……

    房间里还是原来的样子,整洁得几乎没有人气。南仲远坐在床上,踢到床底下一个纸箱子。

    纸箱子是打开的,好像主人刚刚还在翻看,因为来了客人,只能匆匆忙忙把它推到床下面。

    箱子里的东西很多,放在最上面的,是天之涯的获奖证书,然后是一个按照秦陆的弓手制造的模型,是奖品,再往下,是一沓照片。

    最上面的一张,是一对陌生的年轻夫妇,第二张,是秦奶奶和年幼时秦陆的合照,第三张,是他勾着秦陆的脖子,开心笑着的自拍。是他拿着秦陆手机拍的,不知道秦陆什么时候印了出来。

    照片上,秦陆仍然是那副面无表情的样子,看不出情绪,仿佛被拉着拍照是一件应付的事,就像过去的很多次他让南仲远心灰意冷的时候一样。

    大概是经常拿出来看的缘故,照片的边角都有点磨损了,南仲远再往下翻,一叠照片,都和这张一模一样。

    他印了几十张照片,只为了留住两个人在一起的样子。他把南仲远和他家人的照片放在一起,却从来没有跟他说过一句喜欢。

    明明应该开心的,南仲远却忽然觉得心酸。

    秦陆进来的时候,南仲远正拿着那叠照片好整以暇地坐在床上等他。

    以他的熟悉程度,第一眼就看出了那叠照片是什么。

    南仲远摆出了“你需要给我一个解释”的表情。

    “吃面。”秦陆就像没看到一样,把煮出来的面放在桌上,表情镇定得一如往常。

    南仲远看了他半天,秦陆脸上不露一丝破绽,坐在床边。

    “秦陆你过来。”

    秦陆走过去,南仲远跳起来,直接拖住他手臂,手脚都缠到他身上:“已经被我抓到了你还装,快承认你爱上我了!快点!不然我把这照片贴到你家门口!”

    “你不饿吗?”秦陆平静地问他。

    “少废话!”向来笑眯眯的南大店主也发飙了,扒在他背上,勒着他脖子:“快承认!不然勒死你!”

    秦陆无奈地看了他一眼,抓住他手臂,把他扔到了床上,南仲远还要起来再战,他一只手抓住南仲远手腕,把他推倒,用膝盖压住他的腰,继续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你这是恼羞成怒!”南仲远没有一点还手之力,只能语言攻击,拼命挣扎。

    秦陆手臂一横,压住他胸口,捂住了他的嘴。

    高傲如廘战大人,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的耳朵在发烧的。

    房间里气温很高,南仲远出了一身汗,额头上的头发被汗打湿了,眼睛直直地看着他,他的皮肤白,出国几个月也晒不黑,眼睛里总是带着笑的。

    秦陆松开了手。仍然压着南仲远。

    南仲远却不吵了,只是看着秦陆,仿佛是太久没有看见,所以要把这几个月的分别都看回来。

    “秦陆,你知道我这几个月在想什么吗?”

    秦陆摇头。

    “我这几个月,一直想跟你说,秦陆,我不服。我们之间没有深仇大恨,没有父母插手,为什么不能在一起。我不要这样不明不白地结束,我不要以后你和我分道扬镳成家立业,我不管你有什么隐衷,有什么顾虑!我要回来找你,只要我还活着一天,就缠你一天。直到你终于能对我笑,能承认你喜欢我。”

    “但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南仲远看着他的眼睛,轻声地说:“我投降。”

    你无动于衷也好,你毫无回应也好,你一言不发也好,你这样一辈子也好。

    我会一直在这里,不是为了等你说喜欢我,不是为了僵持出一个结果,只要现在这样,两个人呆在一起,就算磕磕碰碰,也要一直呆在一起。

    我总有一天会懂你,你总有一天会信我。

    我不要输赢,我只要你。

    南仲远没能说出更多的话,因为秦陆俯身下来,压住了他。

    南仲远一辈子都记得这个夜晚。

    因为特殊的意义,因为痛。

    比想象中更痛,但也一意孤行地做了下去。

    南子瑶总要他好好想想,总要他想清楚,弄明白,不要吃亏。其实谈恋爱哪有什么清楚明白,不过是心里喜欢,于是一往无前。不用想后果,不用想明天,粉身碎骨尸骨无存,也不过是因为爱。

    窗户里透出微微的光来,房间里有一种朦胧的明亮,南仲远趴在床上,后背上全是细密的汗,秦陆侧过头来,笨拙而小心地亲吻他。

    南仲远闭上眼睛,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疼,眼角有点湿润。

    以后的日子不会好过的,他太纵容这个人了,只要是他想要的,怎么样都没关系。只是被他亲一口,连心脏都疼起来。

    他低低地叹息了一声。

    “回不了头了……”

    秦陆回答了他。

    “嗯,不回头了。”

    第116章 林郁和程曦的生活(一)

    林家住的家属楼,还是当初林爸爸刚结婚的时候分的房子,林爸爸是地道的学术派,不会钻营,林妈妈虽然厉害,也懒得和那些老师争,何况林爸爸还常常劝她什么“人不过一个身体,能住多大的房子……”,久而久之,林妈妈也不计较这个了。而且后来林郁在这房子里出生,林郁姥姥在这房子里去世,这旧房子里存了太多回忆,虽然林妈妈给人鉴定古董也收了两套房子当谢仪,也没想过搬出去。

    采光不算好的楼道里,林郁正背着一个巨大的背包,缓慢而小心翼翼地往楼下走。

    林妈妈手里拿着一堆东西,还在不断地拉开拉链往里面塞。

    “这个是上次你爸爸弄出来的硫磺……”林妈妈又把一团沾着泥土的黑呼呼的东西往林郁包里塞:“这是我的徒弟挖到的何首乌,你要炖给程曦吃,不然用脑子太多头发会变白的,你看他爸爸头发就白了,说不定有遗传的。”

    林郁继承了林爸爸的好脾气,耐心地等她塞完。背包里的东西太多,他下楼的时候重心往后仰,防止自己摔下去。

    林妈妈把林郁送到楼道口,像是想起什么,又从睡衣口袋里往外面掏……

    林郁还想看看她掏出了什么东西,结果她掏出来之后,直接往林郁口袋里一塞。

    “是什么?”林郁好奇地问。

    “回去再看,回去再看。”林妈妈一个劲地把他往前推,程曦的司机就等在外面,程曦这两年性格收敛,车的颜色也没以前张扬了,家里常开的几辆车,都是黑灰色系。这次他去了香港,司机开了他常开的那辆卡宴来接送林郁。

    林郁满头雾水的上了车,还忍不住询问地看着林妈妈。

    林妈妈情绪热烈地朝他挥手告别。

    根据林郁对林妈妈的了解,她这么开心,一般不会是什么好事。

    自从林郁拒绝it留校任教的邀请决定回国之后,已经过了一个月了,这还是程曦第一次出差。

    当初拿到phd学位之后,他就未来发展方向简单和程曦交流了一下,后者知道他想回家,也没说什么,只是迅速处理好了相应事务。三年下来,他在那边的基业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真要收起来,也是一个不小的工程。林郁这样对商业完全没有概念的人,看程曦连加了几次班,也觉察到了不对劲,问他:“我们要走很麻烦吗?”

    “不麻烦,”程曦一边整理资料,一边跟他说:“梁园虽好,非久恋之乡。何况,我也想回去看看,那里现在是什么样子了。”

    自然是欢迎的样子了。

    秦夫人临死前给他留下大笔遗产人脉,还有几个别人欠她的大人情,他本来就不是无能之辈,在美国打拼三年,已经长成幼虎,隐隐有崛起的势头,别说秦家,现在程家想要动他,都要掂量掂量,万一弄不死,他逃出国去,就是个大祸害。

    何况程则钧近年来偏倚他颇多。

    秦夫人生前担心程则钧不管他,是做好最坏的打算,现在看来,程则钧虽然不像她那样冒天下之大不韪来扶持程曦,也多多少少起了点作用。至少现在程曦家里的保镖比以前少了两个。

    林郁对这些都是浑然不知,他拿了学位回国,还是决定在s大做事,其实国内物理界r大研究所才是圣殿,但林郁是这么跟林爸爸说的:“北京有坏人。”

    林爸爸皱起眉头:“什么坏人?”

    “捅了程曦一刀的坏人。”林郁认真跟他解释:“而且我觉得我应该没有能力给理论物理的发展做出划时代的贡献,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添砖加瓦,所以没必要去r大。和家人相处也很重要。”

    林爸爸虽然平时总站在化学研究者立场上和林郁一争短长,但是对自家儿子还是很支持的,当即拍得桌子上茶杯一震:“什么没必要去,林森都能去,你为什么不去,你比他聪明多了!你这是堕落。”

    “我没有林森聪明的。”林郁很自卑地告诉他:“他比我专注,发散思维和空间想象力都比我好……”

    “好个屁!”林爸爸气得头发都快竖起来,看见林妈妈在一旁一副“我听不懂我在神游”的样子,十分不开心:“当初就是你不肯让他去上少年班,现在好了!连r大都不肯去!以后林子源要笑死我了!”

    林妈妈不为所动,嫌弃地瞥了他一眼。

    “不许欺负我儿子,你自己进了r大研究所吗?林子源拿津贴你为什么不拿。一家人活着开心就得了,比什么?”

    林爸爸被骂得灰头土脸,摸了摸鼻子,装作没听见,端起茶来喝。等林妈妈去厨房了之后,又从正在收拾书的林郁身边“路过”,低声利诱他:“你要是能拿到r大研究所的邀请,我就带你去我实验室看我做的辐射跃迁课题。”

    林郁从小就很听话,还是很好骗:“只要拿到就行了吗?”

    林爸爸神色凝重地点头。

    “这样我就可以跟林子源说你是不想去r大研究所了。”林爸爸趁林妈妈不在给林郁宣扬自己理论:“这是身为学术工作者的尊严,你妈妈不懂的。”

    林郁背着一个巨大的包,慢慢地沿着草坪往里面走。

    他是有点迟钝的,看见玄关有鞋子还没反应过来,进门之后,才看见程曦靠在客厅的沙发上,翻一本财经杂志。程曦经常飞来飞去,所以他看见程曦也不惊讶。

    “回来了?”程曦抬起头来,看见林郁脸上表情,朝他招了招手。

    林郁走过去,程曦帮他把背包取下来,看他似乎有点沮丧的样子,摸了摸他的头。

    “怎么不开心?”

    “我妈妈说白小胥来找过我。”林郁一脸苦大仇深:“他说我出国很久,很想我,问我毕业没有。他说帮派里的人也经常问起我,还有你。”

    “所以呢?”程曦耐心地等他说完。

    “我觉得情绪很低落。”林郁皱着眉头:“从理论上来说,人完全成年,工作之后,就不能像大学时期一样和朋友交往那么密切了。但我还是觉得很孤独……”

    程曦无奈地叹了口气。

    林郁这个人,在个人的情感上,无论是友情,还是对生活的感悟,都是有些迟钝的,而这个社会无法影响他,所以他要到经历了才知道,成长,就意味着失去。年轻时候的朋友,大学时的室友,游戏里的帮派成员,曾经一起下副本的那些生活玩家,还有那个,总是在床上练着奇怪姿势瑜伽的、虽然很嫌弃还是会给他带饭的白小胥,以后都不会总是陪在他身边,大家都成年了,各自有各自的生活。

    人长大之后,更重要的是伴侣,是家庭,以后还会有子女。所以成年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防备越来越重,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现实。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最终丢失了那个年少时的自己。

    而程曦不准备教会林郁这些。

    “如果感到孤独,就应该多联系,这样就不会感觉孤独了。”程曦想了一下自己行程表:“这个周末,邀请白小胥来吃饭吧,刚好阿梵也在国内。”

    “那游戏里的朋友呢。”林郁问他:“我最近在写论文,如果把吃饭的时间压缩一下,每天就可以玩一个小时游戏。”

    程曦摇了摇头。

    “帮派里的人都换了一茬了,大家都已经散了。”没人懂曾经身为逐鹿帮主的程曦,说出这句话来,是怎样的心情,但他的神色却始终平静,甚至为了安慰林郁,带着点微笑:“但是秦陆他们都在的,而且天之涯大会就要开了,联系一下卡王他们,周末一起过来玩。”

    三年前天之涯改版,就渐渐走掉了一批人。

    再后来,程曦忙着工作,林郁要做课题,写论文,拿学位,渐渐也上得少了。

    宛然一笑去ajoy做了showgirl,毕竟逐鹿元老,程曦允许她代表逐鹿进入天之涯游戏的展台,也算小红了一把。在那之后,她开始接这之类的工作,渐渐就离开了逐鹿。青柠果拿到了冠军手办,理想实现,于是履行和爸妈的约定,开始专心学习。阿塔玛之戟工作变动,流夕七月谈了恋爱,pp和药药药上了高三。

    曾经如日中天的逐鹿,那些元老,耀眼的名字,一起下过屠龙副本,爬过天都峰,在自家的“逐鹿城”前合照过的人,都渐渐散了。

    让人惊讶的是,留到最后的,竟然是最意想不到的两个人。

    卡王和廘战。

    最后他们去了饮血之刃战队,天之涯改版之后第三年,在职业战队连续包揽两年冠军之后,饮血之刃再次以玩家战队的身份杀入总决赛,最终苦战bo5,以3:2的比分拿下冠军。

    然后就有了外挂。

    最开始只是刷钱,渐渐有了pk挂,有了装备挂……

    最后剩下的人,也不多了。

    铁打的游戏,流水的玩家。

    最开始为了一个目标而奋斗,挂着同一个帮派头衔,一起刷副本,一起打帮战,叫着师父,一起下师徒副本,带着小号练经验,跑地图,刷师门任务,一起死出屠龙副本,一起建设自己的帮派,最后都各自散去。

    人生其实很短,网络很大,那么多新游戏,往后的日子里,也不会再遇见。

    林郁曾经在大家都散得差不多的时候,再上过一次线。

    碧海平原变了样,他有点无所适从。那天似乎是什么活动日,很多人在打一种会掉红包的怪,他遇见了馨馨可儿。曾经总是一见面总是要给他使绊子的女孩,这次难得地没有说什么,只是在附近频道里说了句:你还在啊。

    林郁不知道她是不是说给自己的。

    他也不知道,这句话背后,其实也隐藏着那么一点点伤怀。就算她曾经很讨厌那个子非鱼,就算她曾是那个虚荣的,浮夸的馨馨可儿,可是时光荏苒,最后竟然在满屏的陌生名字里,看见熟悉的三个字。恩怨都已淡去,剩下的,只有时光的重量。

    时光是最强大的东西,那些熟悉的id,那些id之后曾经并肩战斗过的人,那个打了鸡血一样的高中生,忙里偷闲的上班族,书呆子,带练,大学生,又宅又腐的女生,总是在帮派聊天里互相吐槽的人,都各自散去了。

    从此一别就是一生。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有很努力的写,因为自己也玩过游戏,有过萍水相逢一起下副本的人,也有过一个公会努力奋斗的同伴,还有我师父,还有一起陪我下龙之谷副本的杰哥,陪我在天龙的西湖看夜景的朋友,教我买雪球来扔。

    但渐渐都失去联系了。

    以后应该也不会遇到了。

    大学毕业之后,同学都四散,渐渐明白为什么成年人会觉得孤独。

    所以,如果大家现在身边有好朋友 ,一定要珍惜,如果在游戏里,也要和身边的朋友好好相处。

    能常聚最好,如果不能,也不到让自己分别之后觉得可惜。

    下章或者下下章大概是林郁和程曦番外的网络版写完,也是这篇文的网络版出完的时候。因为程曦和林郁的番外比较长,所以会一半放在网上,另一半(带h)的放在实体书里。

    实体书会在jj和微博还有读者群通知大家,如果能放h不会被抓的话也会放进去。

    说这句话也许有点早,但现在的心境忽然很想说。

    谢谢大家陪我一路走下来,也希望大家陪我一路走下去。

    第117章 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二)

    只要有吃的,白小胥向来是很快到的。

    林郁向来迟钝,虽然白小胥这人蹭吃的时候皮很厚,但在别的事上是脸很薄的,这三年来的收获,他除了拿到一个在黎老怪手下连读的名额之外,总算后知后觉地察觉到了什么。

    这点什么,是在他和晏斯梵之间的。

    不过也只有一点罢了。

    晏斯梵天生一副好皮囊,桃花眼男女通杀,出身不俗,性格也是慵懒款,不吝啬享受,玩得雅,又玩得杂,身边来来去去的人不少。白小胥这点段数,还看不懂他。

    偶尔,也有好好相处的时候,他那个百鬼夜行的店,开门都看心情,十天倒有七八天是关门的。天气好的时候,白小胥背了书包去他那里做作业,他那阁楼的窗户尤其漂亮,是当初一个古代建筑群被拆迁的时候他整扇买下来的,古朴木色,精致雕花,窗外桃花一开,整条巷子都美得像画一样。晏斯梵懒洋洋靠在床边的黄花梨罗汉榻上,就着明前龙井,翻一些五花八门的书,白小胥就坐在地上,在他身边写作业。偶尔他看累了,靠在窗边发一会呆,回过神来,摸摸白小胥的头,一般会得到白小胥“你好烦!”的评价,偶尔还会叫着“不许摸我头!”炸毛,不过等他从碟子里拿点点心喂给白小胥吃,白小胥一般会悻悻接了,然后继续写作业。

    但也只有这点了。

    白小胥虽然看起来凶巴巴,其实最单纯好懂,当初恨得程曦要死,看程曦被抓走还是一样着急。他对晏斯梵也是色厉内荏而已,等到后来,林郁和程曦都走了,他学校的师兄弟都各奔前程,他和晏斯梵一起待在s城这孤岛上,倒也渐渐有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

    至少,现在他那蓬蓬的卷毛,晏斯梵是可以随便摸了。

    “到了到了!”车还没进车库,白小胥就使劲拍车窗,晏斯梵停车,他推开门就跳了下来,林郁正站在草坪上拿着水管浇花,看见他朝自己冲过来,呆呆地看着。

    白小胥直接一个饿虎扑食把他扑倒在草坪上。

    “说!有没有被万恶的资本主义腐蚀掉!黎老怪一直跟我念念念,都烦死了!”他按林郁在地上,跟欢欣鼓舞的某种大型犬一样,无数个问题一起砸下来:“it好不好玩!你是最年轻的博士吗?有没有好好扬我国威!你的论文是扰动理论相关吧,快来帮我写作业……”

    就算是林郁这种属于顶级cpu的大脑,也有了一种负载太多要被烧坏的感觉。

    于是他决定从难易程度依次解决。

    “我不是it最年轻的博士……”他扶正歪了的眼镜,耐心地跟白小胥解释:“最年轻的是20岁毕业的,学数学的。”

    “又是那群投机分子!”大概林郁走了之后,白小胥受过隔壁“小白宫”宿舍里面那群学数学的智商欺压还是怎么的,忿忿不平得很。

    “至于资本主义,我个人不太喜欢聊政治的。而且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扬我国威,但是涉及到国家的问题,我都会以我国宪法为理论基础,跟他们好好讨论,直到意见达成一致……”

    林郁还在努力回答白小胥的问题,后者已经在研究他的手表了。

    “这是钚238核电池的表吧,黎老怪说你们可以把钚238核电池做到硬币大小……”

    他话还没说完,就被人抓住后背上的衬衫,拎了起来。

    “谁,放开小爷!”白小胥挥着手臂想挠袭击者,却被扔到了一边的草坪上,林郁获得自由,慢吞吞地从草坪上爬了起来。白小胥在草坪上打了个滚,指着袭击自己的晏斯梵大叫:“你为什么摔我。”

    晏斯梵笑着指了指正把林郁扶起来的程大boss。

    “等他来了,就不是摔一下这么简单了。”

    白小胥对程曦还是有点怵的,三年不见,还是记忆犹新,悻悻地看了一眼程曦,小声嘟囔:“我又不怕他……林郁又不是他的。”

    程曦给林郁把头上的草叶子择干净,对白小胥暗搓搓的讨伐只当没听到,招呼他们两个:“进来坐吧,阿南已经在厨房了。”

    在白小胥心目中,南仲远=牛肉拉面鸡汤馄饨辣子鸡水煮鱼以及一系列美食。

    用晏斯梵的话说,白小胥根本不用读博士,只要在南仲远店里做个服务生,他的人生追求就已经圆满了。至于听到这话的白小胥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掀桌炸毛,就是后话了。

    难得朋友团聚,南仲远心情大好,做了一桌菜,吃完中饭,一堆人坐在泳池边晒太阳,南仲远最近自觉在热菜方面已经登峰造极,开始研究甜点和水果,一道沙拉味道清新,卖相也漂亮,林郁吃了两口,有点怔怔的。

    “怎么了?”程曦靠在宽大躺椅上,揽着他肩膀。

    “没什么……”林郁若有所思:“我想到我妈了。”

    受林妈妈黑暗料理荼毒颇多的程曦显然不能理解林郁这句话的正确意思。

    “小鱼很想念爸妈吗?”程曦这句话问得不是没有来由,这三年在国外,两个人都忙得脚不沾地,就算回来过个春节,也是匆匆来匆匆走,这次好不容易回来了,却不能和家人住在一起——林家的三室两厅住四个人有点拥挤,而搬过来住,又显然不是林爸爸林妈妈的风格。

    要是别人,肯定会对程曦话题的跳跃性有一定意识的。

    可惜林郁浑然不觉。

    “想念的话,有一点。”他老实地承认:“我回去的时候我妈妈都快哭了,我爸爸说要我有时间回去帮他建一下团簇模型,而且今天午餐很好吃,要是我妈妈在这里就好了,她很喜欢吃鱼的……”

    建模型什么的先不说,不管怎么看,更需要吃一桌美食的,都应该是你出国之后,吃了整整三年林妈妈做的菜的林爸爸吧……

    程曦揉了揉他的头顶。

    “这样的话,就请他们过来吧。”

    晚上大家坐在楼顶喝酒。

    南仲远和秦陆一起开了个店,秦陆实在纵容他,连自己游戏里赚的钱都归他管。好在南二少爷只是以前不用想事,并不是傻。虽然过去的二十年都没有为钱操过心,但现在管起家用来,也知道要记账,要收支平衡。店里的菜式虽然还是贵,包间布置也雅致奢华,但收费也贵得很,还是晏斯梵给他订的会员制,他性格好,朋友多,做的菜好,店里常常是满的。虽然那群纨绔子弟经常分不清状况,以为和以前一样,是互相去对方家的酒店夜场赛车场玩,花的是各自老子的钱,完全没有给钱的意识。但程曦出国之前,交代过晏斯梵看顾南仲远,免得他失恋寻死,所以南仲远把他们揍了两顿之后,那群人就养成了给钱的习惯。他们大手大脚,给得随意,南仲远也不要求,反正只多不少。一年多下来,竟然没有亏本,南仲远开心得不行,老毛病一犯,直接给秦陆买了辆车……

    好在,只要不放弃,总是能找到磨合的方法的。再多的磕磕绊绊,再多的意见,只要抓住了不放手,总会有云破日出的那天。

    这次南仲远带的是自己酿的青梅酒,他用的是堆积青梅酿酒的古方,保存不久,现在喝是正好,他在饮食上钻研得向来精细,还带了酒具过来,一堆人围坐在地上看他用小红泥炉煮酒,金黄火焰舔着仿秘色瓷的注碗,酒香味在空气中蔓延,带着一点青梅酸味,配着精致的卤味和小菜,勾得人腹中馋虫起。天上月朗星稀,凉风习习。

    “青梅煮酒,倒是好意境。”身后传来声音,沈白鸿披着披肩,提着裙子走了上来。

    竟然是林郁先反应过来,开心地叫了一声:“妈。”

    他从小没什么朋友,上中学后更是被同班男生孤立、欺负,沈白鸿曾经为这个心力交瘁,她带林郁换学校,那学校女老师欲言又止,吞吞吐吐地说:“其实,以林郁这种不合群的性格……就算换学校,也改善不了的。”向来脾气温和的沈白鸿,那次难得勃然大怒,她说:“就算换了学校改善不了,也要换!我儿子读的学校,可以有欺负人的恶霸,但绝不能有认为学生不合群就活该被欺负的老师!不合群不是罪过,这世界上每个人都是独特的。我不希望我儿子被人欺负了,还有一个老师来告诉他,这是他自己的错!”

    但林郁仍然是一路孤零零地走过来。

    他人生鲜少有在集体活动中怡然自得的经历,但是认识程曦之后,先是在逐鹿找到了同伴,又收获这一帮人,白小胥不说,南仲远和晏斯梵都和他相处得很好,还有秦陆,更是和他同步调的母星人。

    这个晚上,他已经很开心了,林妈妈还来了。他叫这一声,其实有点“你看,我过得很开心”的意思。他虽然迟钝,也知道林妈妈经常担心自己。

    他的心思,林妈妈自然很懂,走过来,欣慰地摸了摸他的头。

    但是林家人大概都自带“一秒钟破坏掉温馨气氛”的buff。

    林郁被她摸了一下头,目光移到了林妈妈的装束上。

    墨蓝色棉布长裙,裙角刺绣,玉色丝绸披肩,脖子上还戴着翡翠……

    对于林家这对父子来说,这形象属于“你穿的这是什么鬼东西”那一类。

    林妈妈跟着他的目光往下一扫,顿时笑了起来。

    “没办法,晚上要帮人去看古董,就穿上这套‘工作装’了……”她利落得很,把披肩往地上一铺,裙子一提,盘腿在“酒席”旁边坐了下来,也不管周围有多少人中枪,豪爽地开起地图炮:“那群有钱人就这点品味,你不穿成这样,他们不把你当文艺工作者的。”

    白小胥警惕地瞄了瞄她随身的东西,没发现食物,松了一口气,但还有保持戒心,生怕她一抬手就从披肩下面掏出一盒水果沙拉来。

    “怎么,你们这是在煮酒?”林妈妈拎起注碗里的注子,细看了一下,眼角弯弯:“秘色瓷,法门寺那批东西我看过,这一套胎釉不错,注碗是六瓣,假的。”

    看来,林郁那句干脆利落的“假的”还是有着家学渊源的。

    不过,注碗的主人南仲远,是无暇顾及这些了。

    此刻,他正颤抖着朝林妈妈伸出手:

    “偶……偶像。”

    作者有话要说:

    林妈妈来教这群“未来的有钱人”做人了。

    下章完结。

    实体书会放白小胥番外,南仲远番外,还有程曦和林郁的h。

    马上就要和小鱼再见tt,不开心。

    第118章林郁和程曦的番外(三)end

    林妈妈大概习惯了走到哪里都有南仲远这样突然冒出来的“粉丝”,淡定地和他握了手。

    “我听小郁说,你喜欢古董文物是吧?”

    “是的是的。”南仲远忙不迭地点头,表忠心:“您所有的节目我都看过,我经常一边做菜一边看你的节目,你讲玉器那节是真的讲得好,但我最喜欢的是瓷器,您说的,瓷器兼有玉器的温润和人间烟火气,既是记录古人生活的古董,又是具有美感和文化气息的文物……”

    林妈妈淡定地点了点头。

    林郁对自家妈妈的粉丝见怪不怪,他小时候爸妈都忙,回家晚,所以他常常在林妈妈的工作室待着,常有小青年一腔热血地过来拜师,也有抱着东西过来鉴定的,看他脖子上挂着钥匙,坐在工作室门口的台阶上看书,摸摸他的头,夸他乖。

    林妈妈在这个“酒席”旁坐了下来。

    程曦家的露天泳池在楼顶,周围也摆了躺椅,但南仲远偏偏建议大家坐在地上,摆了张矮几,红泥小炉煮着酒,旁边摆了几碟精致小菜,刀工好,卤牛肉切得蝉翼一样薄,五香花生,红油牛肚,酸辣味的海带结,还有一盆正当季的麻辣大螃蟹,水果拼盘摆得漂亮,用南仲远的话说,这才是朋友之间喝酒的喝法,怎么舒服怎么畅快怎么来。

    林妈妈尝了两块牛肉,赞许地点头,南仲远狗腿子一样,笑眯眯在旁边“伺候”着。

    “这个卤牛肉是我从山东一个老字号弄来的老卤,传了几百年,足足三十多味卤料,一半是中药材……”南仲远献宝一样。

    林妈妈喝了半杯青梅酒,看了一眼南仲远:“听说你喜欢建窑天目盏?”

    南大店主顿时不好意思了。

    “研究过一点点。”南仲远倒是谦虚得很。

    “我家里倒是收了几个建盏,送个给你好了。”林妈妈爽快得很。

    南仲远瞬间震惊了。

    “可是……可是我用茶碗吃面……”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林妈妈。

    “你还把秘色瓷放在火上烤呢。”林妈妈毫不客气地吐槽:“没关系,你是真心喜欢就好。我送你一个。你会爱惜的吧?”

    “我……我一定不拿它吃面。”南仲远已经感动得语无伦次了。

    “小事。”沈白鸿豪爽地一挥手,似乎想到什么,又皱起眉头:“我听小鱼说你那个面很好吃,是怎么做的。”

    白小胥和林郁齐齐倒吸一口冷气,只有南仲远还后知后觉,非但如此,整个人还因为“偶像终于有用到我的地方了”而开心得不行。

    “哦,那个面是这样做的……”

    沉浸在感动之中的南仲远,丝毫没有意识到,他现在正在教的这个“偶像”,做的东西,是足够把他的菜全部变得面目全非的厨艺奇才。

    沈白鸿性格很爽快,和林爸爸这种一层层读上去的学院派完全不同,她当初进这一行,完全是兴趣,上学时偏科就偏得厉害,数学及格都难,文史却精通,过目不忘,每天放学之后就往花鸟市场钻,去寻摸古董。当年时局和现在全然不同,没有信息爆炸,没有网络,玩古董的跟戏剧票友一样,都是私底下一小撮人一小撮人地玩,连地点都跟打游击一样,不知道哪天在哪个人家里又聚了一场。她一个女大学生,也钻在里面,听那些老头吹牛侃价,也看多了他们神神秘秘地掏出一个包了里三层外三层的宝贝古董,见了不少深藏的好东西。

    后来自己眼力好了,还和人结伴去乡下收东西,那时候人口流动不像现在这样大,不通车的穷乡僻壤她都去过,看中人家堂屋里的油腻腻的饭桌,只伸手一搭,心里就笑了。搬回来洗洗刷刷,竟然是一件紫檀木的八仙桌。也用s城几块钱一个的搪瓷脸盆换过人家家里装野菜汤的青花瓷碗,碗底是明朝官窑的款。

    所以她想混进一个圈子,是很容易的。当初s城那些精得不行的玩古董的老头都被她唬得团团转,一个个要给她介绍自己儿子,何况是现在这几个叛逆期都没过完的小屁孩。

    白小胥是早就认得的,南仲远把她当偶像,拿了大螃蟹在火上烤,烤完就递给她。就连秦陆这样的人,也对她很是尊敬。

    但是晏斯梵一直懒洋洋地坐着,没有多说话。

    沈白鸿喝着青梅酒,应南仲远要求,给这堆围在自己身边的年轻人讲当初翻山越岭去收古董的趣事,南仲远身为忠实粉丝,在旁边提供图片做参考,拿了钧窑白瓷盏的照片给他们传看,一堆人讲得开心的时候,沈白鸿眼一抬,看见晏斯梵正侧着脸,懒懒地看楼下的花园。

    白小胥虽然平时在晏斯梵面前动不动炸毛,有好东西还是第一个想到他,递过手机给他看:“看这个杯子!好不好看……”

    晏斯梵略扫了一眼,勾了勾嘴角,没有说话。

    抬起眼睛,恰对上沈白鸿的目光。

    两个人都是聪明人,只不过一个道行深些,一个年纪轻点。沈白鸿平时看起来爽快豁达,其实一颗七窍琉璃心,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她都清清楚楚。晏斯梵这种人,她一眼就看出是什么类型。

    但白小胥不知道。

    喝完酒,大家收拾东西转战到楼下,人都走了,沈白鸿裹着披肩,看到晏斯梵靠在天台边缘吸烟,走了过去。

    晏斯梵虽然背对着她,感觉却敏锐,也给程曦面子,叫了一声:“林伯母。”

    “你是晏斯梵?我常听小白说起你。”沈白鸿语气不缓不慢,从容得很。

    晏斯梵笑了一声。

    “他一定跟你告了不少我的状。”

    沈白鸿看了他一眼。

    青年的脸沉在黑暗里,被月光照出来优美轮廓,嘴角带着点轻巧的笑意,似乎在嘲笑这个世界。

    他这样的人,早年,她是见过的。论外貌论出身论心机无一不好,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活得,自然也很天之骄子。

    “小白这个孩子,我和他父母有私交,算是看着他长大的。他这孩子看起来聪明,咋咋忽忽,其实骨子善良得很,比小郁还单纯。”沈白鸿裹着披肩,慢悠悠地说:“你逗他可以,不要玩他。”

    晏斯梵向来是慵懒散漫,他天生有这种影响别人的气场,能这样一针见血的人不多,不过毕竟沈白鸿道行高深。

    他勾着唇角笑了起来。

    “我身边的人多得很,何必玩他。”

    “但愿你说话算数。”沈白鸿看着正在草坪上蹲在林爸爸身边给他递东西修花园灯俨然忠心小马仔的白小胥,忽然笑了一笑:“遇上他,也算你的运气。”

    第33节

    恋耽美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