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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2节

    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第32节

    逐鹿晋级总决赛。

    除了主办方的脸色不好看之外,整个会展中心都是欢呼声。逐鹿的选手席更是一片混乱,pp直接摔掉鼠标跳了起来。阿塔玛之戟也大声骂了一句脏话,所有人脸上都是笑容,连秦陆也嘴角微微上扬,pp又笑又跳,冲过去狠狠在还没反应过来的青柠果头上揉了一阵,又朝程曦冲了过来。

    “帮主!有没有奖励!”他眼睛发亮,而且一听到奖励两个字,其他人也凑了过来,满怀期待地看着程曦。

    “有奖励。”程曦揽着林郁肩膀,笑得眼睛弯弯:“等会叫上帮派的人,一起去我家院子里烧烤,晚上坐船看江景。”

    “帮主万岁!”pp尾巴都快翘起来,笑得没心没肺。

    “小鱼在吃什么?”

    ”钙镁片,因为我感觉自己肾上腺素有一点高,本来我之前考虑到现在这种情况,准备带几支镇定剂过来的,但是因为医学实验室最近换了锁,而且在竞技比赛中使用针剂有假赛嫌疑,我就没带了。”林郁默默地把药片嚼碎了吞下去,一脸无辜地看着程曦:“你也要吃一点吗?”

    pp抒发了一番打赢了比赛还有烧烤吃的兴奋,又和药药药互相捶了几拳之后,一回头,顿时气愤得大叫。

    “帮主!你和副帮主躲着吃糖!不叫我们!”

    第112章 完结

    那之后的事,其实林郁都记不太清楚了。

    他记不太清楚逐鹿在ktv开会讨论战术几乎通宵,他记不太清楚总决赛站在台上和观众打招呼,他有点局促,流夕七月在台下大叫“副帮主加油!”而程曦握紧了他的手。他记不太清楚逐鹿因为临时换成员而少了一次选地图的机会,也不太记得卡王站到台上的时候,p队的支持者在台下叫:“他根本不是逐鹿的人。”也不太记得那个曾经飞扬跋扈的,有点蛮不讲理的卡王,是怎样平静地告诉他们:“我是逐鹿的人,我叫kgkarl。”

    在他脑中,这些画面,都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就像他那次拿周培源力学竞赛的一等奖,是里面唯一一个本科生,他站在台上,听人宣布结果,林家人都坐在台下,林妈妈开心得说不出话来,林爸爸也摘了眼镜抹眼睛,随后的庆功宴,亲戚都来了,他被簇拥着,乱哄哄地,什么都听不见,那么多长辈握他的手,跟他说表扬的话,勉励的话,热闹得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记不清发生的对话,却记得那种感觉。

    就像小时候过年,吵吵嚷嚷,热热闹闹,酒酣耳热,到处都是红红火火的颜色,温暖又世俗,像被无数双手推着,一刻也停不下来,却又这样安心。

    他就这样茫然地打完了整场总决赛。

    比分被咬得很紧,所有人都竭尽全力,廘战的弓手秀得飞起,脚不沾地,程曦的战士切后排锐不可当,卡王沉默许多,水平却也高出许多,输出打够,卖自己卖得干脆,林郁努力扛伤害,每个大招都放得恰到好处。

    但还是打到第五局。

    对面的刺客耐心可怕,等到程曦切完自家云麓,所有人全部残血之后方才现身,廘战被大招缠住,林郁大招读秒,浣花救场,那短短三秒,林郁几乎可以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世界似乎都安静了下来。

    刺客的大招消失,廘战还站着,浣花接控,对面的刺客倒下来。

    死亡消息一个个刷过,林郁冲上去替廘战挡控制,屏幕变成灰色,程曦带着廘战收割对方。

    他是被程曦抱住的时候,才知道自己这边赢了的。

    周围的声音像潮水一般涌上来,他听见pp在大吼大叫,不知道谁摔了鼠标,不知道是谁在用力拍自己肩膀,喇叭里主持人在高呼逐鹿的名字,观众席上每个人都在欢呼在尖叫在互相拥抱,礼炮绽放,无数的金色纸屑从头顶落了下来。

    林郁有点茫然地站在这一片喧哗中,靠在程曦肩膀上,慢慢地,后知后觉地笑着,忽然就湿了眼眶。

    再往后的回忆,都是闪着光的。

    他这辈子鲜有这样热闹又开心的时候,一堆人聚在一起,虽然是陌生的面孔,但是每一张笑脸之后,都是无比熟悉的id,在程曦买的大院子里烧烤,院子篱笆旁边盛开了大簇大簇的绣球花,合欢花开了半树,香味被淹没在满院的食物香味里。每个人都在笑,都在大声地聊天,药药药和pp在商量去冰箱偷程曦的酒来喝,秦陆坐在石台上独自喝一杯杨梅酒,流夕七月去厨房端了新做好的肉串出来,无数双手伸过去,很快就被抢光了。

    “来,张嘴。”程曦端着个盘子,不知道拿了什么过来,递到林郁嘴边,林郁茫然地张嘴接了,绵软绵软的,有甜味在嘴里蔓延开,香也香得甜蜜。

    “这是什么?”林郁一边嚼着一边问。

    “戚风蛋糕。”程曦拿着盘子,给他喂烧烤:“流夕她们用厨房的烤箱做的,还有紫薯的,等会你吃点,看喜欢哪一种,我好学着做。”

    林郁“哦”了一声,乖乖接过他递过来的烤羊肉,烤得金黄的肉串,洒了孜然和辣椒面,香得流油。

    “不要吃别人给你的东西,他们不会烤,吃了会肚子痛的。”程曦拿干净的那只手摸摸他的头,递了杯果汁给他。

    他没有说,对人情世故不懂的林郁也不会想到,程曦说的学着做蛋糕,是做给谁吃的。

    出国日期不到一个月,以后异国他乡,能够照顾林郁的只有他而已,所以他才开始学这些东西,再长远一点说,以后两个人在一起组成家庭,总有一方,要会在厨房里做东西的。

    程曦就是这样的人,看得远,心志坚定,别人总说他聪明,一句聪明涵盖他成功的原因,其实他的性格才是能成大事的根本。

    晚上游江,程曦不喜欢玩船,船是借的别人的,满船的人,大部分是学生,坐在甲板上喝饮料,聊天,玩谁是卧底,林郁说话一点常识没有,总是被当做卧底误杀,偶尔不被误杀的时候,就怎么也决定不了该指谁,还好有程曦,他跟着程曦指,无条件信任,pp声情并茂陈述自己并非卧底,他不为所动,就是听程曦的。

    结果偏偏程曦是卧底。

    小屁孩们纷纷喊冤:“不行!帮主骗人!不算不算!”

    程曦靠在栏杆上,手上拿着香槟,笑得慵懒,任由他们胡闹。

    读书的时候,总有梦想,想把所有好朋友请到家里,睡在一起,聊天玩游戏喝饮料,胡闹到通宵,盖着被子还是有说不完的话。

    因为年轻的时候,什么都是精彩的,纯粹的,喜欢就是喜欢,就是上课都忍不住注视,就是一刻都没法把眼睛移开。朋友就是朋友,就是兴趣相投,有聊不完的天,恨不能永远玩在一起,不要回家,不要睡觉。然而渐渐长大,世界似乎都失去了颜色,学生时候那样快乐,每天上无数的课,仍然能挤出时间偷偷和朋友传纸条,仍然有着偷偷在课本下面看的东西。长大之后,世界都成了苍白的。一场约会,到时间就各自告别,发短信都要斟酌词句,进可攻退可守,什么都要把持一个度。

    好在,这船上的,大部分还是无忧无虑的学生。pp和药药药都是高中,流夕七月刚好高中毕业,她的几个朋友都是帮派里的生活玩家,几个人都喜欢做手工,烧烤时候喝的果汁,都是她们几个在厨房忙活出来的。清一色的眼镜,剪着樱桃小丸子头发的那个女生尤其害羞,能做很好的水果拼盘,但是一说话就脸红。卡王剪短了头发,却显出俊秀的轮廓来,短短半年,他却成长许多,反而成了那些男孩子里最稳重的一个,pp和小药正在和青柠果他们打打闹闹,只有他跟着程曦去搬铺盖来——他们要睡在甲板上聊天。

    算起来的话,秦陆如果在上学,也应该是大学生。

    他一向不大合群,大家都睡甲板,他也呆在甲板上,穿着黑t恤,瘦了很多,靠在栏杆旁边,看海上生明月,月朗星稀,水面被月光照得波光粼粼,船一直开到海上。

    夜渐渐深了,原本吵个不停的甲板上也渐渐安静下来,女孩子都睡着了,只有药药药还在和青柠果聊比赛的事,pp睡着了,踢翻了被子,三个女孩子睡成一排,侧着脸,像安静睡在窝里的小鸟。有人去上厕所,踢到了不知道谁放在甲板上的易拉罐,罐子一路响,在寂静夜晚传出很远。

    林郁躺了一会,还是睡不着,海风吹过来,听得见浪花拍打船舷的声音,他干脆爬起来,站在栏杆旁边看月光。

    虽然是夏天,夜风还是凉的,带着海腥味,天穹如盖,大概明天是大晴天,满天星星都出来了,看得见玉带似的银河,林郁这种理科生,看星星的时候,总会想到自身的渺小。

    还好,很快有温暖的毯子披上来,程曦的怀抱总是给人可以放心依靠的感觉,从背后环抱住他,轻声笑了起来。

    “还没睡?”

    林郁耳朵发热,默默点了点头。

    “你工作做完了?”

    “嗯……”程曦漫不经心答应了一声,仍然只是把头搁在林郁肩膀上,侧过脸有一下没一下地亲吻他脸颊。

    气氛旖旎得很,就算是林郁,也觉察到了些许不对劲。

    “你……”林郁张了张嘴,只说了一个字,就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了。

    倒是程曦自己从他脸颊的滚烫上意识到了什么。

    “我去洗个澡……”他淡定地摸了摸林郁的头,不着痕迹地退开了,还不忘嘱咐林郁:“回房间睡,别像他们一样睡在甲板上,小心感冒。”

    林郁默默地点了点头。

    等林郁披着毯子走回房间的时候,程曦已经睡着了。

    温和的灯光里,他侧身睡在左侧,是给林郁留出了身边的位置,彼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天边透出熹微晨光,海平面上有淡淡朝霞,光从舷窗里透进来。即使是安静地睡着了,他身上还是天生带着侵略的意味,和温和这种词丝毫沾不上边。

    林郁默默地爬到床上,蜷到他怀里,闭上了眼睛。

    海浪拍打船舷,听得见海鸟的叫声,世界都安静。

    他知道自己并不聪明,很多时候没法听懂别人的意思,也没办法在恰当的时候做出恰当的事。但是没关系,只要这个人是程曦,他愿意一点点放弃原则,就算是完全陌生的东西,也可以去尝试,去学习。

    只要是呆在这个人身边,什么都没关系。就算是在让他有点恐惧的海上,也可以安心地睡着,那些海怪的传说,海上风暴发生的概率,都可以被忘到脑后。

    只要和程曦在一起,就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感觉怀里人的呼吸渐渐平稳,程曦睁开了眼睛。

    他很清醒。

    他并非宜室宜家的人,骨子里带着侵略性,商场厮杀,心狠手辣,认识他的人都诧异于他现在的修身养性。

    他如今这样和善宽容的样子,并不是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而是因为他清楚,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需要的,是安稳和善的环境,就像脆弱的花,不能有暴风雨,不能有颠沛流离,安心护好,一点点栽培,总有一天会等到花开。

    有很多事,林郁不懂,就像他不懂住的别墅区为什么门口的保安会那么森严,就像他不懂程曦每次一触即离的吻后面,那些幽深的眼神后面,隐忍的是什么。

    没关系的,他可以等。

    再青涩的果实,只要等下去,总有成熟的一天。

    越长的等待,结果越是甜美。

    到了那天,他仍然会是现在这副优雅慵懒的样子,衣冠楚楚,备好刀叉,带着微笑,把某份属于自己的美餐,一口口,吃掉。

    在那之前,还是不要吓到他好了。

    朝阳在海平线上一点点上升,海面上波光粼粼,璀璨如金,阳光之下,山河万里,岁月如画,海浪拍打沙滩,飞鱼在波浪间跳跃,玫瑰悄然盛开,露水从叶尖滚落。岁月正好,年华正好。

    他们还有很长,很长的一辈子。

    第113章 秦夫人

    对于秦夫人,林郁一直处于半知半解的状态。

    他对人情世故不太懂,尽管程曦跟他解释过自己家里的事,但是他对秦夫人的理解,也大概只是“一个对程曦不好的妈妈”而已。

    到美国已经半年,研究生要自己做课程计划,林郁就算在国内也不是每天投入全部时间在学习上的那类人,在这里时间更宽裕许多,研究生最重要的是要在权威杂志上发表论文,他住在学校新建的new ashdown宿舍,像在s大一样,堆满文献,专心做论文。倒是程曦有点忙,毕竟初来乍到,又是另外一个金融体系,光是了解业内现状就费去不少时间。何况华尔街成名几十年,蛋糕已经被分得差不多,短短一条街上,到处都是如雷贯耳的垄断集团。美国这样的社交社会,他顶着黑发黑眼,进社交圈都比别人难一些。

    好在他毕竟是程曦。

    事情一件件理好,晚宴,重要的会面,投资,林郁的入学典礼……他在两个城市都置办了房产,做空中飞人,难得给自己放个假,飞到剑桥市来找林郁,带着野餐篮去查尔斯河划帆船,躺在林郁腿上跟他聊最近发生的事。

    偶尔他实在脱身不了,林郁也会去找他,他在曼哈顿买了房子,屋顶有露天游泳池,每张桌子上都摆放着鲜花,林郁不会游泳,坐在池边玩水,等他忙完。

    好在他一般很快就会来找林郁,他身型似乎还在拔高,因为有健身的习惯,肩宽腰窄,穿西装很好看,一边解着衬衫扣子一边走过来的时候,林郁总会有瞬间的失神。

    还好,他还是那个程曦,会在闲暇的下午教林郁游泳,会在匆匆告别的之后朝他温柔地微笑,揉揉他的头发,也会在深夜上床时候小心翼翼,用不会吵醒林郁的力度轻吻他脸颊。

    纽约快要下雪的时候,程曦接到一封信。

    那时候林郁正坐在壁炉前面看书,地毯被火光照得温热,碟子里摆着中式的点心。

    林郁听见程曦叫自己的名字,茫然地抬起头。

    程曦的眼睛里似乎藏了什么东西,但转瞬即逝。

    他说:“小鱼,你愿不愿意和我去见一个人?”

    “什么人?”

    “秦夫人。”

    到香港的时候,正好是凌晨。

    这是一座不下雪的城市。

    程曦上次来这座城市的时候,还是被秦夫人关起来的时候了。

    但这次见面却不是在秦家老宅,而是在秦夫人名下的一处别墅里。

    印象中,秦夫人不是喜欢养花的人,这栋房子却有着规模颇大的玻璃温房,里面长满了不知道是雏菊还是什么的草花,是浅粉浅白色,与外面肃杀的气氛俨然是两个天地。

    秦夫人坐在落地窗前,看着玻璃温房,房间里明明很暖和,她的腿上却盖着毯子。

    程曦一进房间,她就感觉到了。

    “来了?”

    她说着,转过头,却没看见意料之中的那个人。而站在门口的青年,比半年前愈加挺拔,似乎早已在异国他乡扎根,假以时日,必将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

    “小鱼在睡觉。”程曦简短解释:“转时差。”

    “哦。”短短半年时间,她却憔悴许多,大概是不再独揽大权的缘故,原本总是高高盘着的头发也放了下来,身上披着柔软披肩,如果不是依旧出众的美貌和眉眼之间那份杀伐决断的英气,大概会被错认成另外一个人。

    “就等晚饭时候再见吧。”她仍然是习惯自己做决定:“你飞了那么久,应该也累了,先下去休息吧。”

    这样干脆利落的作风,让人连关心地问一句都不能。

    林郁站在门口,有点紧张。

    “其实我算过,我从小到大遇到的人中,能接受我性格的大概在千分之三,”他绞紧了手上的袋子,跟程曦解释:“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数据的……”

    “没关系的。”程曦带着笑拍了拍他肩膀:“结果并不重要。”

    门打开了。

    “夫人请两位进去。”出来的是老林。

    林郁局促地看了一眼程曦,后者牵住他的手,走进了房间。

    秦夫人仍然是上午时的姿势,听见声音,转过身来。

    她调查过林郁,家世清白,出类拔萃,只是性格孤僻,好在并没有太大的攻击性。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她一直没有看过林郁的照片,今天,还是第一次见。

    “你就是林郁吧?”她对着林郁微微点头。

    林郁紧张得有点结巴。

    “是……是我。”他看了一眼程曦,事先背的介绍词忘得差不多了,茫然地把手上的礼品袋往前递:“这是……礼物。”

    秦夫人勾了勾唇角,推动轮椅,朝林郁靠近。

    程曦惊讶地皱起了眉头。

    他早上和秦夫人那一面见得匆忙,并不知道她其实是坐在轮椅上,以她的性格,不到身体坏得不行,是绝不会愿意坐轮椅的,港媒向来无孔不入,竟然漏过这么大的新闻。

    林郁按捺住了想往后退的冲动。

    还好,眼前的中年妇人,虽然长着带侵略性的美貌五官,和严肃冷漠的神情,但她嘴角勾起来的时候,其实和程曦是一模一样的。

    林郁在这里住了三天。

    林郁没有再见过秦夫人,倒是程曦,在三天后的晚上,被叫了过去。

    当时天已经黑透,坐落在半山的别墅里灯光昏暗,花房里却灯光通明,隔了落地玻璃窗,仍然可以看见那里面茂盛的草本植物,花开得正灿烂。

    程曦陪她静静坐了一会。

    说起来,母子之间,倒难得有这样平静相处的时刻,不是程曦刻意疏远,就是她想要囚禁程曦,这还是第一次这样心平气和,没有各怀心思地坐在一起。

    “多久了?”程曦忽然问她。

    她看了一眼程曦,才意识过他问的是自己的病。

    “不久,年前才知道的。”她侧过脸看花房,嘴唇苍白:“常见病而已。”

    “什么常见病?”程曦不是会被她轻易敷衍过去的。

    她笑了一笑,那笑容很冷,像是在没心没肺地庆幸,又像是在嘲笑自己这一生枉与他人做笑谈。

    “癌。”

    往后的事情,其实都没有太大波折了。

    她的身体急剧直下,秦家那边的权力是早就交出来的,秦赟年纪还小,秦家那些老人都不是吃素的,一个个都想当摄政王,连港媒小报都暗自嘲讽,笑他们吃相难看。

    毕竟是林家嫁出去的女儿,那边也隐约得到风声,遣了她弟弟林丹朱过来看,程曦当时在这里,出门的时候撞见自己这位“小舅”,也是三十岁的人了,苍白肤色,优柔寡断的神色,林家这些年每况愈下,他当记首功。

    这世上有些事往往就是这样,宁愿拿给别人糟蹋了,也不愿意给你,但凡心性小一点,都要气出心魔。当年林辰碧如果有半份家业傍身,在程家面前腰杆子能硬上一点,结局也不至于那么难看。

    好在,她都不在乎了。

    秦赟也来过,不过不是探病,而是来问什么东西,关起门来谈了什么,谁都不知道。只是秦家的这位新家主最后是摔门而出的,气冲冲走了,从此直到她死,再没来过。

    程曦一直留在这里。

    癌细胞转移,她时日无多。再耀眼的美貌,也一天天枯萎下去,渐渐消瘦,苍白,进食困难,圣诞节之后,她一直靠点滴维持。精神渐短,一睡就是一天。

    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她却一直是冷硬固执的样子,打探消息的不是没有,只是她手段仍然狠厉,三番两次,起念头的人就少了些。

    程曦一直陪着她。

    她冷漠、独断、蛮不讲理,愚昧,无数次想绑住他,也曾是他最大的阻力。

    但她却从来没有放弃过他。

    所以他陪她到最后。

    她走的时候,寒流来袭,是整个冬天最寒冷的一天。

    程曦坐在她床前,彼时她已经昏迷整整三天,后事都已办好,这边的习俗是嫁女不归,她是要葬在秦家的。

    凌晨时她醒过来,窗外草木挂霜,温房里花开正盛。

    她很平静,跟程曦说了一阵话,就算在最后关头,她仍然神志清醒,条理清楚,秦家家大业大,她接手这许多年,虽然常常被那些长辈掣肘,也留下许多后路,而今都交付与程曦。

    她知道这些事,所以恨程则钧,当初程曦被刺杀,她找上程则钧,程则钧说形势比人强,说情非得已,说程家无数双眼睛在看,牵一发而动全身。

    铁了心要狡辩的话,借口何止一百个?

    只是都过去了。

    这世界很凉薄,人活着,才有情分,有顾忌,往后她走了,程曦是砧板上的肉,他才二十岁,上大学的年纪,如何敌得过那些虎视眈眈的老怪物,她再怎么竭力多活一两天,也无法护得他周全。

    当初程曦拿话激她,怪她束缚他,怪她不放他自由,说她不为他计深远。其实私生子哪有什么深远,他本就是她二十年前偷出来的一个宝贝,见不得光的孩子,是那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能活一天,便是一天,她若死了,洪水滔天,她也管不了了。所以她才到死也不放心。

    然而这些话,她都说不出来。

    她是林家长女林辰碧,巾帼不让须眉,平生难有小儿女情态。唯一一个她会对他说软话的人,已经于二十年前,与她恩断义绝。

    这些话,直到最后一刻,她都没说出来。

    她只是告诉了程曦那些密码,那些路线,那些无路可走时可以投奔的人,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她连遗书都已写好,是怕自己病重之后头脑不够清晰,错漏了什么。

    最后是凌晨,很冷的天气,她躺在床上,嘴角露出苦涩笑容,看着程曦说:“以后的路,你都要自己走了……”

    她这样要强的人,到死都不肯插管,硬捱着痛不肯注射杜冷丁,到了这时候,仍然没有一句温情的话。

    程曦不说话,只是握住了她的手。

    他小的时候,曾经很想牵着她的手,一起放学,像任何一个有父母的孩子一样,和她絮絮叨叨地说一些学校里的琐事,然后开心地踏着夕阳一起回家。

    在他的梦里,她的手总是温暖的。

    然而如今她病体支离,瘦骨嶙峋,被病魔苦苦折磨,却只有他来陪她走这最后一程。

    “没什么大不了的,”程曦看着她的眼睛告诉她:“我会过得很好,我是你的儿子,不会那么容易被打倒,你要安心,要相信我。”

    她的眼皮垂了下去。

    “对不起……”

    “没关系。”尽管知道她不一定听得见,程曦却仍然用从未有过的慎重回答她。

    你生我下来,已经是百般困难,以后的路再难走,也是我自己的命数。这世上有百种出身,没有什么对得起对不起。生为男子,本就该对自己的人生负责,所以没关系。

    母亲。

    她的遗嘱,是要将遗体火化,送去云南。

    程曦并不知道为什么,直到他去了那个地方。

    那是个漂亮的山谷,湖水清澈,遍地牛羊,在湖边的草地上,开满了早春的野花,一枝一枝在风里摇曳着,和她花房温室里生长的那些花一模一样。

    早在二十年前,她也许来过这里,也许和谁在这里有过一段非常难忘的时光,以至于她在余下的二十年里,一次一次地回想,死也要死在这里。

    她的葬礼半个月后,程则钧主动找了程曦。

    他给程曦打了电话,问了程曦最近的工作,在国外的生活,语气始终平静。

    有什么好痛不欲生的,他有他的事业,有他的家庭,早在二十年前做下决定的时候,就已经尘埃落定。如今半生已过,他是程家家主程则钧,万事皆足,春风得意。

    有什么念念不能忘的,不过是一个错误的故事,而他也走了最正确的那条路,年少轻狂,凭着一股血勇出走,但人最终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当年及时放弃未必是错,停在那时候是最好的,不必被时光打磨,不必被世俗折辱,变成自己都不认识的人……

    但是程曦跟他说:“秦夫人给了我一块玉,和阗玉璧,她说,如果真到了无路可走的时候,就拿这玉璧跟你换一点东西。”

    程曦说:“她这些年,活得并不开心。她说过,早在二十年前,这个世界对她来说就并无吸引力。我知道,她是为了我,才一直活下来,她知道自己时日无多,前段时间才那样反常。因为她不信你。”

    这世上已经没有支撑着她活下去的东西了,家人凉薄,婚姻交易,而她爱过的那个程则钧,早已死在北京那场铺天盖地的大雪里,死在云南那个开满野花的山谷里,剩下的这个人,与她只是陌路。唯一支撑着她苦心经营的,只是程曦。她不敢信程则钧,所以不敢死。

    程曦不说,程则钧几乎要忘了。

    那块玉,是程家祖传的,唐朝传下来的玉璧,程家都用来给长孙戴着。古人以苍璧礼天,他当年是怎么说的去了?是“这块玉正合了你名字”?还是只是笑着,把这温润的古玉递给了她。

    后来回了北京,程家得他悬崖勒马,已经是喜出望外,那块玉,他说丢了,他们也不追究了。

    原来她一直留着。

    程曦说她活得并不开心。

    但人活一世,并不需要每件事都开心,他当年也不开心,但这些年下来,再重的伤口都能被抚平,往事再不堪,忙起来就好了,人是活在责任里的,不需要你动,生活自会推着你走。一切都会过去,他做了对的决定,万事都在意料之中。没什么大不了,他没有错,也不必伤心。

    程则钧在书房里略坐一坐,感觉自己好了一点,开始看文件。

    一看就看到了凌晨,看见窗外透进的光,才知道天已经亮了,桌上满是烟头。

    他下楼去休息,看见妻儿都坐在桌边吃早餐,看见他下来,都怔住了,大惊失色。小女儿程昀似乎想说什么,张了张嘴却没发出声音,妻子把刀叉重重地摔在盘子里,似乎隐忍着满腹怒火,推开椅子,起身走了。

    他懒得去管。

    只是到洗漱的时候,他才知道妻儿为什么惊讶。

    不过一夜而已。

    镜子里那个向来挺拔精神的中年人,原本墨黑的鬓角,已经全部斑白了。

    第114章 秦陆(一)

    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有意,是无意?是心照不宣,是小心翼翼,还是看到什么都会想起那个名字,念念不能忘?

    南仲远第一次看到秦陆,是在第一次天之涯大赛的时候。

    他不是喜欢热闹的人,之所以过去,也是因为朋友都在,那时候陆沉和程曦还没闹翻,宛然一笑和程曦尚未勾搭到一起,他过去看了看,到处都是熙熙嚷嚷人群,又是夏天,展馆里热得很,他正准备回去,转头看见一个人,抱着手,坐在逐鹿那一堆人的最里面。

    那件黑t恤,秦陆穿了很多年。

    他天生适合穿黑,清俊面容,神色冷峻,只要坐在那里,就有一种“我不认识你们”的疏离感,看着就让人觉得冷。

    南仲远看了看他,转身继续走,听见背后有人问程曦:“那个很拽的人是谁啊?”

    他没能知道他的名字。

    后来逐鹿风头渐盛,他在店里做菜的时候,无聊了,也翻翻论坛,上面有人吐槽逐鹿的廘战性格太臭,他看着,忽然想起那天看见的那个穿黑t恤的青年,笑了一笑就过了。

    游戏里面也有排名,他是公认的第一浣花,也有人在论坛上凑出全服最强阵容,后排的最强阵容就是他和廘战。

    也排pk榜,看见他的名字排在自己后面,不禁想,以那个人高傲的脾气,大概是没法忍受自己的排名在浣花后面的。

    程曦过来找他帮忙的时候,他正在做菜,他开玩笑,说程大少爷竟然搞到这样狼狈,程曦说:“我迟早得收拾廘战。”

    不知道是这个名字触动他,还是因为想起了某个身影,他直接洗了手,开电脑。

    珍贵的野生竹荪,匆匆丢进锅里,赶到二区,逐鹿的一帮人早等在副本门口,看见那个人,高高站在一棵树上,也是抱着手,理都不理人,他看着就笑起来。

    副本最终是过了。

    程曦投桃报李,把过屠龙副本的秘诀给了他,他其实对游戏里的事无所谓,毕竟做菜才是他主业,不过当廘战过来要和他pk的时候,他答应了下来。

    自然是被打得很惨。

    就算不在乎游戏,身为男人,还是有胜负欲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赢的那个人明明很开心还是要装成一副很拽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忍不住想呆在他身边,看到更多。

    【队伍】廘战:当我的徒弟要听话,不能到处乱跑,我叫你你就得过来。

    【队伍】嗷嗷嗷:好。~\\(≧▽≦)/~。

    【队伍】廘战:别卖萌。

    他自己也摸不清,为什么要做廘战的徒弟,但是呆在他身边久了,渐渐就明白了这个人,他其实很好懂,他的世界很简单,冷漠是面具,高傲是外壳,用某句烂俗的话来说,他其实是个好人。

    一个孤独的好人。

    他上线的时候,常常看见廘战一个人呆在各种副本里,打钱,刷怪,打钱,刷怪,他不会当生活玩家,但是他操作很好,他在游戏里总是独来独往。

    但是每次南仲远一上线,他就发现了,速度之快,以至于南仲远怀疑他是不是一边打怪一边在查看好友列表。

    他的固定句式是这样的。

    【私聊】廘战对你说:我在xx副本,过来。

    于是南仲远就乖乖跑了过去,用脆皮小弓手号跟着他上刀山下火海,偶尔操作失误扑街了,还要被“师父”教训。

    廘战大概不知道,每次论坛上有人开帖骂他,就会有个小号,在下面默默刷上几排的“祥瑞御免”,这个小号也被论坛上的人称为毁帖狂魔。

    逐鹿的线下聚会,南仲远没去。

    第二天他上线大概三秒,廘战发私聊给他:昨天的聚会你没去。

    和廘战呆久了的人都知道,他的肯定句式,可以是疑问句,可以是惊叹句,偶尔还带着点谴责的意思。

    【私聊】你对廘战说:我家里有事,就把号借给小鱼了。

    廘战停顿了一下。

    【私聊】廘战对你说:要和帮派成员保持良好的关系。

    南仲远笑得从椅子上栽了下去。

    南仲远其实并不太清楚,他为什么要对廘战这么迁就。包括后来他捉弄林郁,为什么被廘战知道了,他会这么慌张。

    原来他叫秦陆。

    都说当局者迷,他是真的迷了,不然也不会抛下店里生意天天往秦陆家跑,他总是记得那个秋天,天高云淡风轻,秦陆家的桂花树开得满院子都是香味,厨房的木窗户明亮,他站在流理台前面,切干丝,切鱼肉,切萝卜雕花,秦陆蹲在地上给他择菜,听他絮絮叨叨地说话,他不知道为什么到了秦陆面前有那么多话说,秦陆其实是一个很沉默的人,很难想象,他这样清瘦的人,也会有那样强大的力量,足够他将所有的秘密和生活的重量,一肩扛起。

    他这么喜欢和秦陆呆在一起,就算他不说话,只要知道他在这里,就莫名地觉得开心。

    他开车来,开车走,下雨天,秦陆送他到村口,站在国道边,被雨打湿的野菊花在路边一丛一丛开着,秦陆打着伞站在夜色里,那样沉默,他伸出手去和秦陆挥手,告别,后视镜里,那个人抬了抬手,最终仍然只是沉默。

    他给秦陆买衣服,买鞋子,难得逛街,看见什么都是秦陆秦陆,这个鼠标秦陆用起来一定很厉害,那个帽子秦陆一定很喜欢,走过一个店,又折回来,只是因为那件t恤和秦陆喜欢的款有点像。晏斯梵笑他疯魔,说:“真是嫁出去的南仲远,泼出去的水。”他提着满手东西,只是笑,他不知道是什么让他这样开心,他不知道这种东西,也许就叫喜欢。

    他找程曦要了专业电子竞技俱乐部的电话,问清楚可以让队员线上训练,兴冲冲带着一堆东西去找他。

    秦陆不肯去。

    他气得口不择言,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固执,面子真有那么重要吗,这比他在网上代练要轻松赚钱得多,为什么不去?

    秦陆没说话,只是进房间,把他送的东西都拿了出去。

    他说:“这些东西你拿去退掉吧,退不掉的我再给你钱,这些钱是这段时间你带过来的食物的钱。”

    厚厚一叠。

    他带过来的那些大闸蟹鳜鱼海参芦笋竹荪……,还有他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满心欢喜地做出来的菜,都被他折换成了这些钱。

    南仲远打开了他的手。

    他是这样好脾气的人,脸上总是带着笑容,开的店常年亏本,朋友来了倾心招待,就是程曦那样大爷般地点菜,他也只是笑眯眯的。

    他砸了整整一套厨具,摔坏三张椅子,整整一个星期没有做菜。

    店员都被他吓得差点辞职了。

    他是南家老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少爷,谈过几场平淡的恋爱,开了一个亏本的店,做一碗兰州拉面的成本都在三位数,但是他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些人,生活里最大的障碍就是钱。

    他不知道,他带过去的那些食物,其实远超过秦陆家一个月的生活费。他也并不知道,秦陆身上穿的黑t恤,是二十块一件的普通款,而他带过去的t恤上印的,却是阿玛尼的标志。

    他不知道,在那个没有冷气的厨房里胡天胡地做菜,芦笋取尖,鲫鱼炖了汤就扔,上好的明前龙井拿来做虾仁,番红花只取一点花蕊,而秦陆始终不置一词,这就是对他最大的包容。

    他更不知道,喜欢其实是很难的事。对于秦陆来说,就是很难的事。

    抛下代练,抛下工作,陪你在厨房来待上一下午,就已经是他喜欢的表现。

    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用你的钱,因为喜欢,所以不愿意告诉你,你自以为是“两全其美”的办法,对他来说,其实是破绽百出。因为喜欢,所以就算他是这样高傲的人,就算你打开了他的手,他也只会蹲下去,把散落满地的钱,一张张捡起来,寄到你的餐馆。

    对于有些人来说,喜欢,本就是一件奢侈品。

    喜欢就意味着包容,意味着妥协,意味着默不作声地把你造成的乱摊子收拾好,秦陆是那样沉默的人,他很少说话,只是默默做好一切,然后看着别人离开。

    很多年后,南仲远仍然记得那个夜晚。

    他呆在人群中,很不开心,他喝了酒,难受得要吐,他收了很多礼物,见了很多朋友,被起哄着做了很多事,但他还是这样不开心,他的心脏上像缺了一块,什么都填不满,就只是空在那里。

    最后他发短信给秦陆。

    他说:师父,我难受得快要死了,你告诉我怎样才能开心一点,我只想要一个能让我开心一点的生日礼物。

    秦陆回他信息,让他下楼。

    他跌跌撞撞跑下楼去,铁制的楼梯那么窄,不知道谁家的玫瑰开了花,暗香浮动。月光昏黄,路灯下站着那个人。

    忘了是他先开始的,拥抱,接吻,像陷在绝境里的野兽,那样绝望,那样开心,他活了二十年,第一次知道喜欢原来这么痛,痛得心脏快要裂了,但只要待在这个人身边,就觉得有一种苟延残喘的安心。

    他是南仲远,总是笑眯眯的好人。这世上有那么多人能得到他的笑脸,却只有这个秦陆的人,能让他在二十岁生日的晚上,生平第一次,落下眼泪来。

    作者有话要说:

    廘战大人你的意思是:“我知道我们没有结果,但是你愿意疯我就陪你疯,直到你觉得不好玩的那一天为止”吗?

    第115章 秦陆(二)

    很艰难地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是不是像坐在候机室里看电影,笑得再开心,也要提防着时间,知道这些不过是建在浮萍上的快乐,下一刻就要毫不犹豫地起身离开?是不是像一个穷得一无所有的人,偶尔捡到一点珍贵的东西,又幸福,又可怜?

    也有过快乐的时候,寒冷冬天,滴水成冰,院子里落满了雪,依偎着坐在火炉边,讲一点无关紧要的事情。晚上烫火锅,鸡汤做底,翠绿的生菜码在碟子里,牛羊肉切成薄卷,野花椒调了麻辣味的酱,热腾腾的捞起来,带着笑吃下去,一直暖到心里。

    他甚至种了菜,在秦陆家最温暖的房间发豆芽,每天去看,嫩黄的芽冒出来,让人有一种一切都很好的安心感。

    但是,冷战是谁先开始的呢。

    又是因为什么事呢。

    记不清了。

    是因为自己买了昂贵的生日礼物,而他不愿意收。还是因为那次喝酒回来,玩游戏身上沾了香水味,他却不置一词。是因为无论自己怎么折腾,他都是那副不咸不淡的样子,还是因为过年那天吃过年夜饭,他跑去郊区找他拜年,满心欢喜带着一堆东西过去,他却已经睡了下来,开了门之后,也是让自己早点回去,毕竟第二天还要去长辈家拜年。

    一件一件小事,一点点积累。

    南仲远不知道,这个人到底喜不喜欢自己。说是两个人谈恋爱,其实更像自己一个人的独角戏,他一笑自己就兴高采烈,他面无表情自己也不禁揣测他心情,但至始至终,只有自己一个人情绪热烈七上八下,他却始终无动于衷。

    第32节

    恋耽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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