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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0节

    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第30节

    林爸爸在化工做了几年事,前段时间才决定自己做课题,只是课题偏了点,本行的石油化工不做,跑去做量子化学。他不会钻营,课题也又是理论系的,只有学术价值,没有实用价值,秋天交的申请,现在材料还没下来。林郁说的“啊”并不是感叹词,而是锕系化合物,林爸爸做的是锕系化学物的量子化学研究。还好林妈妈不像林郁一样清楚知道化学元素提纯的价格,不然一定不会让林爸爸收下来的。可惜现在只有这两个没有常识的家伙在,所以收得很是心安理得。

    当然,林爸爸都一点不觉得自己不谙世故,还很有自觉,觉得应该按照社会礼节给程曦回礼。

    于是他喝完了粥,态度优越地跟程曦说:“下次我们小组做室外爆炸试验的时候带你去看。”

    “我也要去。”林郁在一边朝程曦热烈推荐:“爆炸很好看的!”

    程曦万万没想到送个礼物还能送出生命危险来,连忙推辞:“不用了吧,这种专业的地方,我和小郁属于闲杂人等……”

    “规则的权威已经被破坏了。”林爸爸喝完最后一口粥,很是愤怒:“他们不批我的课题,已经违反了06版《化学锁规章制度汇编》的第十一条,我也要违反第三十七条。这样才算公平。”

    第104章 真爱

    相比程曦在这边包揽厨房还要承受生命危险,南仲远的新年过得简直太开心,不过乐极生悲,天之涯游戏公司为了圈钱,大年初五就重新开放天梯,廘战自然是早早上线打pk。逐鹿今年的第一场团队pk打到一半,林郁忽然说了一句:“廘战心情不好。”

    彼时程曦正坐在他身后用自己电脑看股市,听到这话转过头来看了看。

    屏幕上光秃秃的没有一句对话,林郁也没戴耳机。

    “你怎么知道他心情不好?”程曦挑起了眉毛,脸上仍然是不动声色。

    “我就是知道啊。”林郁犹然不知道危险已近,还认真地跟程曦解释:“我能感觉到他心情的。”

    “那你感觉我的心情是好是坏呢?”程曦手臂搭在桌子边缘,嘴角虽然带着笑意,眼神却是高深莫测。

    林郁就算再迟钝,这时候也觉察到危险了。

    “你的心情……好?”林郁探究地看着程曦脸色,看见不对立马改口:“坏。”

    程曦笑了起来。

    “理科生也可以这么没有原则吗?”他摸了摸林郁的头。

    “因为是你啊。”林郁见危机解除,又转回去看屏幕,语气平淡得像在说着‘中午在家吃饭’一样理所当然:“如果是因为你的话,暂时放弃原则也没关系的。”

    习惯为程曦放弃原则的林郁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听见这句话的程曦是什么心情。

    所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刚刚还在考验他的程曦,会忽然侧过头来,捏住他的下巴,真心实意地和他接吻。

    虽然这个年过得很温暖,程曦在林郁家住了几天,还是回到自己住的酒店,时不时打个电话骚扰一下林郁。

    秦夫人还是和往年一样,让老林送了红包过来,还有些年轻人喜欢的电子产品,不过这次程曦没收。

    “我已经开始自己赚钱了,以后再收这些东西都不合适了。”他手扶着门,是完全拒绝的姿态,脸上表情却优雅得体:“帮我谢谢秦夫人,多谢她这些年的照顾。”

    老林暗自心惊。

    他也算是看着程曦长大的,这些年秦夫人的消息多由他传递,他看着这个带着秦夫人影子的青年渐渐长成玩世不恭的样子,整天无所事事,心里并不好受。但是真到了今天,他摆脱了家族的阴影,要自己闯出一番天地来的时候。老林才知道,原来他从来都不想和自己的亲生父母再有任何的牵绊。扶持也好,帮助也好,他都不需要。

    这大概是他一直以来的想法,只不过到今天终于可以实现了而已。

    而秦夫人这些年来,一直压制着他。就算程则钧都决定松手了,她还是一意孤行地束缚着程曦,到底是担心程曦的安全,还是怕自己一松手,龙回大海,虎入丛林,从此天高海阔,程曦再也不会回头看他们一眼。

    不过,此时一切都不重要了。

    舍得不舍得,都已经放了。尘埃落定,万事皆休,以后成王败寇,都是程曦的造化。

    老林从西装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小小的盒子。

    “来之前,夫人跟我说,如果你不肯收东西了,就把这个给你。”

    程曦接过了盒子。

    紫色天鹅绒磨得有点旧了,大概是常常拿出来把玩的,打开盒盖,丝绸的衬里上,躺着两枚银色的戒指。

    程曦的眼睛先还是漫不经心地半眯着,但是瞟见戒指内圈的刻字之后,他的眼睛忽然睁开了。

    “这是……”

    老林只是垂手站在一边,神色恭敬。

    二十年已过,是非功过,由不得他一个下人来置喙。这对戒指的意义太过重大,由他来传递,都稍显亵渎。

    当年北京城里一场大雪,从此恩断义绝。林辰碧带走的,除了一个身上流淌着两人血脉的孩子,就只有这一对戒指而已。见证着当年那些惊心动魄的往事。

    她知道程曦恨她,恨她自私,恨她这些年的钳制,明明尽不了身为母亲的责任,又要霸占着母亲的位置,所以程曦不愿意爱她。但是,到最后,真正守住那一段陈年往事的人,真正一意孤行地坚持到现在,一直留在那段旧时光,留在那个一家三口的梦里不肯离去的,偏执而可恨的人,只有她而已。

    程则钧有他的权力他的宏图,程曦有未来的广阔天地,而她,想要的得不到,秦家百年基业如何兴盛,于她,不过是一片荒芜。

    程曦是她儿子,懂她意思。所以收下了那对戒指。

    “替我和小鱼谢谢她。”

    s大开学早,路边草叶尖上的积雪还没化干净,学生就已经纷纷返校。林郁回学校的下午就上了两节课,程曦去他教室外面接他,他身材挺拔,穿了件驼色的大衣,围着格子围巾,站在那些带着啤酒瓶底眼镜的理科生里,更加显得鹤立鸡群,林郁一眼就看见了他,赶紧走得一点,朝他走了过去。

    白小胥不爽地哼了一声,虽然态度恶劣,也没扔下林郁,而是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你来了。”林郁看他眼睛里带着笑,自己也开心起来:“我们黎教授今天说我对超弦理论的理解很深刻。”

    “真厉害。”程曦摸了摸他的头,揽住他肩膀:“饿不饿?”

    “有点饿。”

    “带你吃饭去。”程曦看了一眼白小胥,后者跟着晏斯梵在他住的酒店里呆了半个月,两个人说话也算熟稔:“白小胥也来吧。”

    “我要吃南仲远做的饭!”白小胥看林郁一副心思都在程曦身上,一点也没有秋后算账的意思,顿时十分不爽,要求高得很。

    “今天可能没机会了。”程曦态度挺好:“阿南失恋了。”

    林郁惊讶地看着他。

    “那廘战……”

    “阿南这段时间大概没办法做饭了。”程大少爷当作没听到廘战的名字,带着他们走到停车的地方:“我带你们去吃点别的,小鱼想吃什么?”

    “可是,”林郁低着头思考了一阵:“廘战还是每天都上线打游戏啊。”

    “这说明他比较敬业。”程曦耐心好得很,替林郁开了车门:“意大利菜怎么样?”

    “什么什么……”巨型电灯泡白小胥花了半天时间才搞清楚,追着林郁问:“为什么一会是廘战一会是南仲远,他们有关系吗?他们是一对?”

    林郁心不在焉地点头。

    “他们是同性恋!”白小胥大惊失色。声音过于大了点,还好是物理学院的学生都有点不太关心八卦,听到的人也只是多看了他两眼而已。

    “我和小鱼也是。”程曦云淡风轻地补刀,挑起眉毛:“怎么?有意见?”

    别看白小胥背着程曦骂人渣骂得勇敢,其实对于能和他心目中的大魔王晏斯梵做朋友的程曦,他还是有点畏惧的。

    “没意见……”白小胥郁闷地缩了回来,小声嘟囔:“可是林郁是我朋友啊。”

    他的逻辑是:林郁是我朋友,所以同性恋的事可以忽略不计。但是别人是同性恋的话,我还是要惊讶一下下的。

    白小胥被程曦“开解”了,林郁却一直若有所思,坐在车上还一直垂着头思考,等车到了江边,忽然恍然大悟地说了一声:“我知道了。”

    程曦开着车,笑了起来:“小鱼知道什么了?”

    “廘战和我说过,他们一定会分手的。”林郁很认真地告诉程曦:“我那时候跟廘战分析说酒精中毒会导致幻觉,也会造成情绪冲动,所以醉酒之后的事不能相信。廘战跟我说不用担心,他和南仲远在一起不会很久的,他们会很快分手。”

    整件事情里,看起来似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南仲远站在优势,进可攻退可守,再不济也有南家的雄厚财力供他出国旅游一场艳遇排遣失恋心情,颓废个两三年,又是一条好汉。

    但是秦陆却是一直冷静地,等着分手的那一天。

    究竟是谁更残忍,已经说不清了。

    林郁知道这些事,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程曦也不准备让他知道,他还记得那个小理科生振振有词地跟他说:“真爱是最好的东西,不要随便放弃……”

    但是白小胥显然没有这个觉悟。

    “哎,他们为什么分手啊?南仲远做饭那么好吃,秦陆傻吗,干嘛和他分手。”白小胥伏在林郁座椅靠背上,不解地追问。

    在白小胥这种吃饭比天大的人眼里,像南仲远这样做饭好吃的人大概就是男神了。

    程曦觉得是时候通知一下晏斯梵了。

    但林郁的反应却出乎他们的意料。

    “秦陆跟我说的理由,是因为家世的差异,和价值观的差异。”林郁认真地跟白小胥解释:“但是在我看来,谈恋爱的事情,跟物质没有关系。如果会因为物质而分手,就不是爱情。因为谈恋爱只要两个人还活着就可以,秦陆赚的钱都可以养活两个人了,虽然南仲远的店在亏本,但是,只要他好好学习经济学,应该可以做到盈利的……”

    白小胥听得一愣一愣的,但毕竟是能进物理系的学生,理解能力不错:“咳,你就说他们不是真爱就行了。”

    “其实也不一定是因为这个,”林郁秉着理科生的严谨,认真地告诉白小胥:“恋爱是个很复杂的问题,可变量很多,有时候也会出于保护对方的考虑,而不愿意走到最后。但如果可以的话,还是要坚持,因为真爱是很好的东西。”

    程曦在一边听着,勾了勾唇角。

    易云攸说,林郁真正打动他的,是那句“真正勇敢的人,是懂世故,而选择不世故的人”,

    那么,林郁应该是,知道爱情有多难,却仍然选择爱情的人。

    第105章 约会

    虽然南仲远没空,但是程曦带他们去的意大利餐馆还是颇让人满意的,装潢很有文艺气质,地中海风格的四角穹顶,灯光柔和,还放着优雅的钢琴曲。整个店堂也没几张桌子,大厨是意大利人,上主菜的时候还出来跟他们打了招呼,只不过白小胥吃鹅肝吃得正high,脸都快埋到盘子里。

    白小胥这种人,你是没办法指望他自己反省发现自己是一只巨型电灯泡的,非但如此,他一边嚼着三文鱼一边大肆点评:“程曦,你找的店不错,比那个变态上次带我去的意大利餐厅好多了。”

    林郁对他一直对某个“变态”充满敌意的行为十分不赞同,皱着眉头看了他一眼。

    程曦也不恼,顺手把手机放了下来,手臂支在桌上,十指交叉,笑得温文尔雅:“你说的变态带你去的是哪里啊?”

    “也在这附近……这里是靠近静安寺是吧”白小胥趁着晏斯梵不在,大放阙词:“他骗我说有好吃的,带我去那个酒店,就是楼好高的那个,结果那个餐厅叫什么莱昂纳多达芬奇,里面还放一堆油画,简直太装逼了,菜也不好吃,就樱桃还不错,我都没吃饱。那种华而不实的地方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好好一个餐厅,起个画家的名字,是不是还要往菜里面放颜料啊……”

    程曦一直面带微笑地听他对晏斯梵口诛笔伐,听了半天,然后把桌上的手机拿了起来。

    “阿梵,都听到了?”

    白小胥的话戛然而止,叉子上的牛排“吧嗒”一声,掉在了盘子里。

    那瞬间他的表情简直是太精彩。

    “……我都听到了。”手机里传来晏斯梵慵懒的声音:“真巧,我现在就在那个只有暴发户才会去的酒店,你们在addo吧,等我吃完这份加了颜料的烤龙虾就过去……”

    白小胥脸上的表情已经是万念俱灰了。

    “你……”他瞪着程曦,简直是痛心疾首,程曦不为所动,悠然自得地耸肩,他只好去瞪林郁。

    林郁正在努力把牛排切下来,程曦顺手把他盘子拿了过来,一块块给他切好。林郁腾出手来,发现白小胥在瞪自己,满头雾水:“怎么了?”

    “这个人渣欺负我!”白小胥怒指程曦:“他竟然联合那个变态一起暗算我!”

    “程曦不是人渣。”林郁神色严肃起来:“而且你一直歧视有心理疾病的人是不对的……”

    程曦切好牛排,摸了摸林郁的头。

    “我早告诉过你的。”他对着怒发冲冠的白小胥笑起来,薄唇带着笑意一字一句地说:“打扰人恋爱,是会遭天谴的。”

    白小胥被晏斯梵拎走的时候,已经上了甜点了。白小胥同学大概是抱着被人欺负了要吃回来的心态,在晏斯梵到来之前,马不停蹄地吃了两份三文鱼,一份鹅肝,还有半份牛排。可惜大业未成,他还没把程曦钱包里的钱吃掉一小半,晏斯梵就到了。

    白小胥这人就跟炸毛的猫一样,虽然自己也是个没谈过恋爱的童子鸡,但是整天一副“我很懂人情世故我是恋爱专家”的样子,自我感觉良好得很——当然他也只能唬一唬林郁了,后者对人情世故和恋爱都是一窍不通,经常被他的馊主意唬得一愣一愣的。

    晏斯梵一到,看了这场景,简直是又好气又好笑。

    addo里面都是西式的两人桌,灯光音乐气氛无一不是最好,隔着桌子和长颈玻璃瓶中的玫瑰,两两对视,简直是约会的圣地。也只有白小胥,硬在两人侧面加了一张椅子,而且点了满桌食物,吃得正欢,晏斯梵到的时候他正在对付一份牛排,三文鱼都已经干掉两盘了。吃得热火朝天旁若无人,还要林郁给他递盐罐,怪不得程曦对他这个巨型灯泡忍无可忍。

    林郁看见晏斯梵,惊讶了一下,“啊”了一声,没叫出晏斯梵的名字。说了句“圆周率”。

    “晏斯梵。”晏斯梵也不恼,自报家门,翘着一边唇角笑:“白小胥一定跟你说了很多我的坏话。”

    “才没有。”白小胥简直要掀桌而起,好在他神经大概还没粗到无药可医——当然也可能是舍不得桌上的食物,他只是重重地拍了下桌子:“我说的都是实话,你自己说你是不是精神分裂哎唷……”

    晏斯梵像揪住一只猫颈后的软毛一样,捏住了他的后颈,白小胥怕痒,连忙一缩,晏斯梵已经把他从椅子上拎了起来。

    “走了。”晏斯梵懒洋洋地和程曦打招呼,手上捏着白小胥的力道却一点不减,白小胥又痒又暴躁,整个人扭来扭去,挣脱不了,把自己扭得像根麻花。

    “对了,”程曦一边给林郁倒酒,一边还不忘补上致命一刀:“他刚刚在车上的时候,还说你肯定是个同性恋,因为不敢出柜所以心理扭曲。”

    “我哪有说不敢出柜哎哟放手,放手……”白小胥属于就算被掐住七寸还不安分的那种,晏斯梵稍微加重了力度,他被捏得筋酥骨软,大叫:“有种你捏一辈子哎哟我错了……”

    虽然无关人等白小胥已经被清理出场,但是两个人之间,也只是林郁认真吃着东西,程曦替他把额前头发别上去而已。

    “头发有点长了。”程曦俨然是照顾林郁的保姆一样:“等会带你去剪头发。”

    “嗯。”林郁安静地点头。

    “剪短一点好了。”程曦玩完他头发,手指仍然在他耳廓上流连:“把耳朵剪出来。”

    薄薄的耳廓,被他轻捏了两下,轻易就红了,红也红得跟玛瑙一样,烫手。林郁茫然地抬头看着他,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捏自己的耳朵。

    餐厅灯光柔和,坐在自己对面的人,看着自己的目光,永远都是这样充满信赖,带着温暖,带着光芒,让人忍不住地想要……彻底侵占。

    程曦捏住他下巴,凑过去吻了他。

    就算最近常常被程曦这样突如其来地吻,林郁还是有点惊慌失措。他在这种事上似乎永远是新手,每一次都慌张得屏住呼吸,青涩得不像个二十岁的成年人,但他的味道,却是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甜蜜。

    灯光旖旎,连音乐似乎都暧昧起来,这个吻似乎带上了点其他的意味——十分危险的意味。

    林郁紧张地揪着自己的裤子,这已经成为他这段时间被“袭击”的习惯性动作了。缺氧,头晕,心脏像淹在汽水里,无数的气泡争先恐后地往上冒、往上冒,意识变成了氢气球,轻飘飘地飞起来。

    又是在窒息边缘被放过了。

    像从天空回到喧闹的人间,耳朵里嗡嗡地作响,血液全集中在了脸上,烧得皮肤都微微疼了,眼睛里水汽弥漫得有点看不清了。

    被啃咬得微肿的唇,带着水雾的眼睛,和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的眼神。

    是比桌上的提拉米苏可口一百倍的宝贝。

    不过,也只能到这里了。

    “还是不习惯吗?”程曦摸了摸林郁的头发。

    “还……还好。”出身书香世家,对于讨论这种事自然不是很擅长,林郁被问得局促起来,本能地靠向自己熟悉的领域:“不过,如果大脑经常性地缺氧的话,会对神经系统造成损伤,导致记忆力下降……”

    程曦已经习惯他这样的语言习惯了。

    吃完饭出来,天已经擦黑了,外面景观树上的霓虹灯像流星一样,元宵灯节,到处都是火树银花,天色是朦胧的黑,又下了小雪,程曦替林郁打着伞,自己肩头却积了薄薄的一层雪。

    虽然林郁做起实验来温度掐得分毫不差,但是自己在生活里却连什么时候添衣减衣都不知道,所以林妈妈给他准备的冬天的衣服都是羽绒服,偏浅色,柔软的衣服,衬着林郁总是一本正经的表情,有点忧国忧民的味道。

    程曦送林郁回了寝室,中途还有人电话约他出去喝酒,他笑着拒绝了。那人大概这辈子都没遇到程曦态度这么好的时候,挂电话的时候都有点语无伦次了。

    送到楼下,林郁站在楼道口。

    “你要回去吗?”他问程曦。

    也只有程曦,听得懂他询问的意思。

    “我要回酒店去了。”程曦跟他交代自己的住处:“学校我不准备回了,我辍学了。”

    林郁顿时露出了思索的表情。

    “辍学……”他努力斟酌着词句,不让程曦觉得‘受伤’:“辍学是不对的,人要不断地学习……”

    程曦摸了摸他的头。

    “嗯嗯,我知道。”程曦耐心地跟他解释:“但是学校已经没有我想学的东西了,其实社会上也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是吧?而且我现在是事业期,不是学习期了。”

    林郁半懂半不懂地接受了他的答案。

    “但是,你还是要住在安全的地方。”林郁告诉他:“二十岁才算是完全成年,酒店的环境太乱了。”

    程曦笑了起来。

    “说到这个,”他声音温和地问林郁:“小鱼留学的事情,都办好了吧?”

    第106章 初心

    林郁露出了局促的神情。

    “其实,it的事……”他似乎不知道说什么好,而且他也不擅长掩饰。

    “我知道,小鱼想拒绝offer。”程曦眼神温柔,伸手摸着林郁的头:“小鱼想留下来跟我在一起,是吗?”

    雪又下了起来,他肩头落着雪,天这样黑,两个人站得这样近,而一直轻抚着自己头发的手,让人有种被珍重的感觉,瞬间就充满了勇气,仿佛只有站在自己面前的这个人还在这里,全世界都没什么大不了。

    林郁抬起头,直视着他。

    他的眼神是程曦从未在任何人身上见过的干净,和勇敢。

    “我想过了,如果林森有可能开创一个新的物理学分支的话,我大概只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巩固加深。所以我大概没有办法成为划时代的物理家了,这是根据我的个人能力决定的,不是因为你的关系。”他直视着程曦的眼睛,仿佛他说出的话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而且我喜欢你,我想和你呆在一起,虽然学习很重要,但是谈恋爱也很重要,因为人只有一辈子,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

    程曦笑了起来。

    本来,只是问一问,然后告诉他,自己可以争取去美国工作,正好去全世界金融家的圣地华尔街“朝圣”,看看那里的丛林法则是否有什么不同。

    但是,看着林郁这样一心一意地为自己“牺牲”,心里这种满足的情绪又是怎么回事?

    程曦一边鄙视着自己的恶趣味,一边把林郁拥进了怀中。

    这样的雪夜,万家灯火,行人神色匆匆,每个人都急着回到家里,喝一碗热汤,和家人坐在一起。但他此刻拥抱的,就是自己唯一的“家人”。

    “我会快点找一个房子。”程曦在林郁耳边轻声说:“会有书架,有地毯,有很会做菜的厨师,有壁炉,你可以坐在壁炉前面看书,我在旁边赚钱,等到了夏天,我跟你去美国。”

    不等林郁惊讶地睁大眼睛,他低声说上最后一句:“顺便问一句,你喜欢坐飞机吗?”

    整个春天,林郁都在被白小胥鄙视的“谈恋爱谈到忘了自己姓什么”的状态中度过。

    程曦是个很强大的人,做事效率很高,他找的房子离林郁学校近,每天开车送林郁上学,三月的时候世纪公园在开梅花展,漂亮得很,因为要去学校,没有开跑车,开的是尚算低调的迈巴赫,路过的时候正好赶上落花,林郁趴在窗口看,一阵暖风,满地梅花纷纷迎面飞来。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里,林郁都时不时地在车厢角落里发现没被清理掉的花瓣。

    今年s城的春天来得有点迟疑,朝来寒雨晚来风,天气阴冷得很,花匠移来的重瓣桃花,零零散散开了半树,一场暴雨下来,风流云散,凄凉得很。好在房子里温暖又干燥,林郁坐在壁炉前面写作业,程曦拿着电脑看财务报表,偶尔伸手揉揉林郁的头发。

    程曦是适合做大事的人,他身边的朋友,晏斯梵太懒,易云攸太稳,南仲远也就开餐馆的出息,也只有他,果敢强悍,能从零开始一步步杀上来。偏偏他骨子里又沉得下来,每天呆在书房里对着屏幕,不浮不躁。替他出面的那个股票经纪人叫陈镛,刚开始还当他是富家公子无聊玩票,结果被titan这名头shock到。后来跟他共事久了,才真心折服。程曦算是工作狂,不过不是一天工作16个小时那种,而是在8个小时内做完16个小时的事。商场其实是很讲道理的地方,因为数目就摆在那里,高下立现,根本不需要言语。陈镛年纪比他大一轮,现在对他死心塌地,程曦用得很顺手,秦夫人关了他一个月,他出来之后又把陈镛捞了出来,重振旗鼓。

    他不出面,除了给自己留退路,更多的是不想私生活曝光——s城娱乐业这样发达,他这样年轻,又是金融界新锐,私生活逃不过镜头,林郁生活的环境太干净,他不想让林郁冒一点险,宁愿自己隐姓埋名。

    所以现在s城金融界都知道陈镛背后还藏着一个人,神秘,冷静,还谢绝各类应酬。有报纸估计他年纪至少三十岁以上,列举各种证据,井井有条,他当笑话看过,拿来给林郁打草稿。

    也难怪外界把他年龄往上猜——年少多锐气,s城各界龙头家族,有为年轻人不在少数,那些富二代,新锐,名媛,哪一个不是镜头常客,舞会party一场又一场,慈善晚会更是跟秀场一样,这才是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该有的常态。

    但他的心境已经跨过了这段。说起来还算是程则钧的功劳,他最桀骜最得意的时候,压了他整整四年,如今他天赋还在,能力也还在,眼光却比那些同龄人开阔得多。在他眼里,他的敌人从来不是那些还在享受生活的少爷们,而是那些少爷们的父辈——那些已经占据了一方的巨头们。

    所以他的行事风格简练且铁血,从来不做多余的事情,也没有让人遐想的噱头。各种party的邀请函源源不断地送过来,那些名媛小姐们卯足了劲等他现身,他却一概拒绝。以至于有人在晚宴上开起玩笑,说他肯定是怕自己的尊容吓到人,所以避而不见。这话辗转传到他这里,他只当是看幼儿园小孩吵架。

    当然,那些讲着俏皮话猜他私生活很无聊的名媛们,大概永远不会想到,他没有去参加那些晚宴party,没有去跳舞去听音乐会去拍卖场去赛马,躲在家里,竟然是在玩游戏。

    玩的还是一款网游。

    这款网游自然是天之涯。

    窗外下着瓢泼大雨,房子里面,程曦穿着衬衫,嚼着戒烟糖,坐在地毯上玩游戏。

    其实他前段时间被那两位身为他父母的“大人物”折腾来折腾去,烟没少吸,而且回来后整天高强度的工作也是靠烟和咖啡提神,之所以再次戒烟,就是因为目前正坐在他面前的某个叫林郁的理科生。

    林郁留学的事情确定下来之后,去学校去得渐渐少了,专心在家里做课题,因为他在身边,所以程曦才决定戒烟。

    林郁谈恋爱的方式也很理科生,时间划分成一块一块的,什么时候工作,什么时候聊天。这让程大帮主很不开心——因果报应不爽,他老人家当初对缠着自己的各类前女友无言以对的时候,可没想到自己也会有变成恋爱中不满被冷落的一方的那天。

    好在林郁还是很在意程曦的,做课题做到一半,程曦起身倒水,从他边上走过去,摸摸他的头,或者凑在他脸颊上亲一口,他都会后知后觉地抬起头来,然后像棵向日葵一样,跟着程曦转头,一直看到他倒了水走回去,然后发一会呆,继续做课题。

    程曦和课题争了一会宠,周末天梯大战,团队pk场挤得人山人海,他就拉着林郁打天梯。

    逐鹿的人已经被程曦虐惯了,一看他上线,开心得跟过年一样,把世界频道刷出残影来。尤其是pp和药药药,明明天天在pk场殴打小朋友殴打得正开心,看见程曦马上假哭,一边哭还一边诉苦,不知道的还以为程曦不在的时候逐鹿被狼族欺负得多惨。

    有林郁管账,而且帮派里不像以前一样阶级森严,而是给新人上位的机会,逐鹿这段时间发展得很不错,虽然还没有把拜月亭建起来,但还是富得流油。而且由于林郁扶持,又有流夕七月这些宅到发霉的家伙全身心投入,现在帮派里的生活玩家已经相当壮大,连药药药这种pk流都练了烹饪技能,做了一堆烤鱼给pp的麒麟宝宝吃。

    不过程曦对生活技能没什么兴趣,一上线就抓齐屠龙副本的六个人去打团队pk,pp顿时激动得不行,因为这些天程曦不在线的时候他收了个小弟,就是那个异常暴躁的“杀尽天下联盟狗”,后者经常被生活玩家叫去帮他们做事,而且还是点名要他去,其实就是为了欣赏他炸毛的样子。pp整天跟他吹嘘自己当初跟着程曦横扫二区的光荣事迹,搞得那小弟对程曦崇拜得不行。一看程曦要打pk了,赶紧带了小弟来旁观。

    前两盘遇到的都是些二流队伍,砍瓜切菜一般。程曦和晏斯梵玩游戏的风格很相似,都是那种很“灵”的,一点就透,战场之上瞬息万变,他们两个都是能在一秒中做出正确决策的人,何况逐鹿是程曦一手带起来的,虽然很久没上线,也不需要多少磨合,仍然打得气势很足。

    第二盘打完,刚回到房间页面,饮血之刃的邀请就发了过来,显然是等了逐鹿很久了。

    过了一个年,饮血之刃大换血,除了原本的云麓和浣花之外,基本就没什么原来的队员了。论坛上流言纷纷,各个版本都有,其中占据主力的版本是说他们被一个职业俱乐部收购了,那个俱乐部准备进军天之涯,饮血之刃的人都成了职业选手,开直播打比赛赚钱。原来的队员菜一点的都被清洗掉了。

    第一局就打得很惊险,饮血之刃仍然是旧战术,只是其他位置都强出不少,云麓输出爆表,一直风筝,还有浣花护航,程曦勉强突到后排,把对面的云麓打残,却没有人能补上最后一刀,廘战的大被挡掉,pp准备潜行过去杀云麓,被浣花的大打出潜行状态,接上控制,一套秒掉。

    逐鹿的人都是老队员了,心态很快调整好,第二局也是险象环生,本来以弓手为主的队伍是耗不过以云麓为核心的队伍,因为相比之下弓手手短,要去点人就得隔着自家的前排,基本就只能点到对面的前排。但是云麓的技能能从后排甩到这边的后排,所以打消耗战是没有前途的。

    但是程曦毕竟号称全服第一弓手,躲技能躲得相当漂亮,虽然青柠果被打残,他却是满血满状态,直接配合廘战打对面前排,青柠果虽然被耗得半血但是对面无法准确把技能扔到他身上,杀不了他。程曦却配合廘战直接把对面战士点到半血,然后劈砍三连招晕住对面战士,对面浣花按捺不住,直接冲过来解晕救人,被醉翁之意不在酒的程曦击飞,廘战果断跟大,配合pp秒掉对面浣花,赢了第二局。

    “这盘我们怎么打?”第三局读地图的时候,林郁问程曦。

    “直接杀他们云麓。”程曦坐在林郁对面,两人一人腿边摆一杯红茶,壁炉里的火光温暖,照得人的轮廓都柔和起来。

    “有浣花在,很难杀的。”身负刺杀重任的pp有点气馁。

    “可以杀。”程曦难得耐心讲解:“他们队伍的浣花和云麓之间出问题了,没有以前那么默契同进同退,我先和对面战士换血,你们趁浣花分心时候杀云麓。”

    第三盘是很精彩的一局。

    程曦和对面战士纠缠,打来打去耗了半天,两边拉锯战,对面抓到逐鹿的阵型分散,战士直接侧身突走位靠前的廘战,被廘战击退,程曦冲过去切他们后排,晕住浣花,药药药跟大招,九柄长剑呼啸而下,对面浣花把盾给了自己。

    于是对面云麓直接被钉在了地上,血量还剩至少八成,潜行的pp直接现身开大秒云麓,一套爆发下来打到残血,可惜浣花已经反映过来,各种控制加血都扔上来,云麓逃远,眼看pp追杀无望,绿光从天而降,pp血直接回满,负面效果移除,追上去一个影分身,抛出飞镖杀掉云麓。

    对面直接崩盘了。

    团队pk打了这么久,输赢倒没有以前重要了,只有pp的小弟刷了两条世界,其余人都只是点开逐鹿的天梯积分榜看看到手的三分。

    饮血之刃的人一出地图就退了房间。只有云麓和浣花留在房间里,也没有说话,只是挂着两个名字,“暗夜之兆”“黎明之殇”,仍然像初次见面一样的工整。

    pp在yy里说了一句:“这两个人不会正在打字吵架吧。”

    他话刚说完,身为云麓的暗夜之兆就退出了房间。

    黎明之殇仍然留在那里。

    团队pk房位置分为两排,每一排都有八个位置,逐鹿这边是整齐划一的八个人,而另外一边,只有黎明之殇一个人孤零零地挂在那里。

    就算是身为对手的逐鹿的人,也觉得有点悲凉。

    【房间】烽火:其实这局不算你的失误。

    他说的是实话,饮血之刃换血,新队友这么多,浣花身为团队之魂,本来就要照顾到每一个队员,是暗夜之兆自己没能习惯没有浣花贴身保护的团战。

    【房间】黎明之殇:希望我的决定没错吧。

    【房间】黎明之殇:你们打得很好。

    【房间】子非鱼:谢谢。

    【房间】黎明之殇:瞬间秒人向来是你们队伍的风格,如果能够一直保持下去的话,冥皇也不会是你们的对手。

    【房间】烽火:你们的消耗流也不错。

    【房间】黎明之殇: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们现在算什么流,我们饮血现在都烂透了。

    房间里沉默了一会。

    【房间】廘战:勿忘初心。

    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这个时候,他来说这句话是最合适的。

    【房间】黎明之殇:勿忘初心。

    【系统】黎明之殇退出了房间。

    逐鹿的人,其实都不是什么成天感慨万千的人,只是在这时候,多多少少地有一种兔死狐悲的伤感。毕竟当初饮血之刃初露锋芒的时候,逐鹿也是见证者之一,最巅峰时连胜二十场,至今仍然是整个游戏里的传奇。

    但是没有什么是不变的。

    游戏之所以虚幻,并不是因为它脱离现实。相反的,游戏源于现实,高于现实,现实里的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在游戏里照样有,现实中的攀比,金钱,在游戏里以装备和等级表现出来。但是游戏也有很多比现实美好的地方,现实里没有的美丽风景,现实里没有的规律——只要努力,就会有回报,就会得到经验值。每一个任务,都会告诉你应当怎么去做,赚钱,采药,钓鱼,npc的好感度,买卖东西,都是这样简单明了地告诉你……

    但是人活在现实里。

    最终的最终,所有的事情都要用现实的标准来衡量,游戏里的朋友,这一秒也许还在一起刷着副本,下一秒也许就江湖不再见。今天也许还在发着私聊,明天也许就已经卖号退出游戏,所有的牵绊,只有一个脆弱的游戏id而已,删了,就没了,就算转嫁到qq,到手机,到现实,但是不在一起玩游戏的友谊,又能持续多久。

    黎明之殇是聪明人,太聪明,所以不甘心,所以想留住这些。

    可惜他不懂。

    生活,就是你问它要一样东西,它却先拿走你另外一样东西。

    也许这时候你才知道,哪样最重要。

    林郁被程曦摸着自己头的手拉回了思绪。

    “小鱼,阿云要回来了。”

    第107章 记得

    易云攸这趟回来,是来处理一些易家的事务。

    易家和沈家不同,虽然在庞然大物的秦家面前都只能算小富即安,但这两年沈家仍然是老样子,易家从事的酒店却遇到了机遇。蛋糕变大之后自然有人蠢蠢欲动,易云攸提前去北京,除了扮一个接手祖业之后不尊敬长辈只知道按规章办事的初生牛犊,来震慑那些不安分的亲戚之外,也确实是因为他有这个才能。

    他父亲是地道的老好人,母亲是贤妻良母,他是独生子,年轻,有才能,有闯劲,一个大学读下来,身边朋友非富即贵。南家做餐饮,陆家做建筑,晏斯梵虽然性格冷漠点,有程曦这一层关系,也是关键时候能动用的人脉。

    北京于程曦,是凶地,于他,却是施展身手的广阔天地,风生水起。

    他回s城时,正是下午,s城正在融雪,一个大晴天,阳光照得雪光晶莹,林郁跟着程曦去接他,他随身带着秘书,高挑白皙,妆容精致,这趟回s城,除了跟这边的朋友聚一聚,更多的是彻查一下易家在这边的产业,现在易家的重心要迁到北方。南方竞争大,易家后台不算硬,挤在这边也是寸步难行,不如收拾旧河山,在北方稳扎稳打,一步步来。

    林郁看见他,已经有点认不出来了。

    在学校时候清爽碎发,嘴角都带着笑意,眼睛十分温柔的那个易云攸,如今剪短了头发,穿起了墨蓝色西装,衬衫领带一丝不苟,向来温文尔雅的笑容里,也多了点别的东西。

    程曦倒是不惊讶,他昨天刚完成一场并购,忙到凌晨四点,睡了两个小时,开着车来接人,衬衫都没换,神色也慵懒,那秘书看了他一眼,皱了皱眉头。但程曦一笑,她又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看来在那边过得不错,”程曦懒洋洋抬起拳头和他碰了一下:“阿南已经在酒店等你请吃饭了。”

    易云攸答了声好,目光落到了林郁身上:“小鱼。”

    林郁正在低头研究秘书的腿上穿的丝袜是什么保温的材质为什么这么薄,被他吓了一跳,连忙抬起头来:“在!”

    连程曦都笑了起来,揉了揉他头发。

    “最近过得好吗?”

    “还好。”林郁心不在焉地回答,他对这种装扮的易云攸还是有点反应不过来,总是有点走神。

    所以他没有看见,易云攸眼底那一如当初的温柔。

    午饭就在易云攸家的酒店吃的。程曦虽然在朋友里也是大少爷一样,其实并不是全无心肝,有逗比朋友弄不清状况,嚷着要易云攸请全海鲜宴吃金龙鱼,被程曦踹了两脚之后默默接受了在酒店吃的决定。那些没心没肺的家伙不清楚,程曦却心知肚明,易云攸如今算是大半个一家之主,已经不是当初可以随意挥霍的纨绔子弟。

    席上南仲远也在,他被失恋弄得失魂落魄的,饭都没吃什么,只是喝酒,林郁坐在他旁边,一直在仔细观察他。

    下午易云攸去查账,其余人开着车各玩各的,天气冷得很,也没折腾出什么。晚上陆沉电话过来,说在richy定了座,给易云攸接风。

    陆沉那拨人,和程曦身边这拨人,其实最开始是一起玩的,后来陆陆续续分成了两拨,个中原因除了陆沉和程曦的分道扬镳之外,还掺杂着一个陆玲珑。

    南仲远当年生龙活虎的时候,曾经开过玩笑说陆沉是妹控,也不算夸大其词,陆家两兄妹是龙凤胎,感情好得很,他的视角和天下的好哥哥一样,觉得全世界没人配得上自己妹妹。

    偏偏他妹妹看上了程曦。

    陆沉是货真价实的富三代,看起来交友广阔,礼贤下士,其实骨子里满满的优越感。那些朋友比不上他,他自然心胸开阔。偏偏出了一个程曦,父母都不知道是谁,没根没底,周围人却对他信服得很,众星拱月一样。他当然看不惯,对程曦又是鄙夷,又是愤懑。更可恨的是他父母对程曦的态度也很暧昧,颇有几分招驸马的意思。

    最终只能分道扬镳。

    但这些年来,两拨人其实没断干净,毕竟s城只有这么大,好玩的地方不多,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总有玩到一起的时候。而且陆沉的态度也很奇怪,他总是若即若离地和程曦这帮人保持着接触,不知道是想从这边拉人过去,还是想等着看程曦什么时候众叛亲离。

    程曦整整玩了四年,早就玩腻了,可惜酒吧里面吵得很,没法补觉,只能逗林郁玩。林郁对酒精畏如蛇蝎,警惕地盯着自己前面的饮料。程曦逗他:“小鱼不喜欢这里?”

    林郁摇摇头,看了他一眼,又补上一句:“不过如果你很喜欢的话,我们可以一周来一次……”

    程曦眼睛里带着笑意看着他。

    林郁低头犹豫道:“两次的话,也行的。”

    程曦不动声色,勾住他肩膀:“三次呢?”

    林郁皱起了眉头,十分为难地思考了半分钟,然后告诉程曦:“但是我要把作业带过来做。”

    程曦笑得仰在沙发上,勾住林郁肩膀,把正襟危坐的林郁勾得靠在他肩上,在林郁侧脸上亲了一口。

    “因为你不喜欢这里。”他在林郁耳边低声说:“所以以后我一次都不会来。”

    “程大少爷最近过得不错啊?”声音很好听,只是带着点骄矜,人也不错,一身低调的顶尖奢侈品牌,从头发丝到脚尖都弥漫着某个阶层特有的气息,显然是来找程曦的:“听说你自己弄了个公司?”

    事实上,陆家是能与秦家谈话的那一级的,易云攸南仲远这种的,只能算他的“伴读”,程曦这样身份尴尬的连伴读都够不上,但陆沉偏偏喜欢找程曦“聊天”,而且因为他隐约知道一些程曦身世的眉目,所以还常常夹枪带棒。当然在外人听来是正常的。

    “小公司而已。”程曦翘起嘴角,手指仍然绕着林郁的发尾,都说头发软的人脾气好,林郁头发软,对信仰对专业的执着却都不输给林爸爸。

    陆沉双手插在裤袋里,看了一眼林郁:“这是?”

    林郁反正迟钝,听不出他话里高高在上的意味,还礼貌地自我介绍:“我叫林郁。”

    但陆沉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名字。

    “小鱼是我的童养媳。”程曦仍然是玩世不恭笑着,对陆沉却有点逐客令的意思:“找我有事?”

    “他们说你在躲懒,叫你过去玩。”陆沉用下巴指了指围在吧台旁边的那一堆人,穿着风格都和他差不多,就算在酒吧里也是相当亮眼的存在,陆玲珑今天穿了高叉的红色旗袍,衣服妖娆,脸却干净到极致,这强烈的对比让人目眩。

    程曦站了起来。

    “我去打个招呼。”他摸了摸林郁头发,又转向另外一堆人:“易云攸。”

    易云攸正支着侧额坐在沙发扶手边和人说话,听到声音回过头来。

    “帮我看着小鱼,别让他喝酒。”程曦不管林郁着急辩解“我才不会喝酒”,径自给林郁安排了保姆。

    易云攸坐了过来。

    在酒吧自然不能穿西装,他穿了一件浅蓝色的衬衫,珍珠贝的扣子,一贯内敛的风格,他坐下来的时候,林郁拘谨地收拢了手脚。

    酒吧里仍然是歌舞升平,各有各的风景,满桌的酒,易云攸喝的是威士忌。

    “不习惯吗?”他问林郁。

    林郁点头。

    “不习惯这里,还是我?”

    “你多一点。”林郁反正向来就诚实,认真地告诉他:“大概占百分之五十七。”

    “还好不是七十五。”易云攸笑得温文尔雅,看得很开。

    林郁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安慰他:“因为人的发型对外貌的影响很大,头发能够模糊边界,还能作为参照对比物。”

    “只是因为发型吗?”

    “应该是的。”林郁不忘陈述理由:“因为我觉得你的性格没变。”

    易云攸笑了起来。

    是真的开心。因为只要坐在他身边,就能感受到温暖——自己曾经离得很近,但最终不得不放弃的温暖。而这一切,他完全不知情。

    第3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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