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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节

    网游之与光同尘 作者:谦少

    第29节

    “转过来,小鱼。”程曦声音一如旧时:“我不是来跟你告别的,我是来认错的,你先听我说完。做题目也要先分析已知条件的,对不对?”

    不知道是程曦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因为听到了自己熟悉的词语,林郁总算没有一门心思往楼上跑,而是转了过来。

    因为放过鞭炮的缘故,昏暗的楼道里弥漫着火药的味道,林郁别开眼睛去看楼道下累累的煤堆。

    程曦把他的脸转了过来。

    “小鱼不愿意看我吗?”

    光照在他墨黑头发上,眉目璀璨如星辰,林郁看了一眼就慌忙地别开眼睛。

    程曦的眼睛暗了下来。

    果然。

    有因有果,无人能逃脱。就算再尽力用所谓“最好的方法”,也会造成难以愈合的伤疤。

    “我不是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然后来找你重新开始的。我知道我做错了很多事,不会逃避责任,你要怎么样都可以,只要你听我说……”程曦的声音低下来,是从未有过的,谦卑而温柔的姿态,几乎带着一点请求:“和我说句话吧,小鱼。”

    林郁小心翼翼地偷看了他一眼。

    他张了张嘴,嗓子里像含着刀片,半天才发出一点声音。

    他说:“我只要像以前一样就好了。”

    声音低不可闻。

    “什么?”程曦声音温和。

    “我只要像以前一样就好了。”林郁把自己缩了起来:“我不要认识你了,我不要当你的副帮主,我只要像以前一样……”

    像以前一样,躲在你看不见的地方,努力收集关于你的信息,这样就可以一直看着你。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存在,所以也没有办法抛下我。

    程曦心如刀割。

    “不是的。”他摸着林郁的脑袋,想要说点什么,最终却只是揽住他肩膀,紧紧地抱住他。

    “不是这样的……小鱼,”他吻着林郁的头发,像是在安抚一般,轻拍着他的后背:“不要后悔认识我,小鱼,我已经回来了,所有的一切我都会告诉你。不要讨厌我,不要恨我……”

    最终程曦还是没有在楼道里告诉林郁一切是为什么。

    因为林妈妈下来查看情况了。

    她穿着柔软的家居拖鞋走到一楼,看见站在楼梯口的两个人,那是个挺拔而英俊的少年,有着俊美的眉目,和藏也藏不住的锋利神气,是如同阳光一样耀眼的存在。

    而她向来不喜欢和人身体接触的儿子,正被他拥抱着。他像安慰小孩一样轻拍着他的背,低声在他耳边说着什么。觉察到她的目光,抬起头来,两人的目光撞在一起。

    程曦大概永远也没办法忘记林妈妈看自己的那一眼。

    那眼神里有质问,有心疼,也有着属于长辈的特有的无奈,她似乎已经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就是当初那个让林郁难受到想要把自己封闭起来的人,她大概也知道,眼前的这个人,应该唯一能陪着自己那个死心眼的儿子走完一生的人。

    她垂下了眼睛。

    “外面冷,”她的声音平静,带着属于母亲的温柔和无奈:“不急着走的话,就上来坐一坐吧。”

    很久之后,大概是易云攸问起来,问程曦为什么那时候会突然跑过去见林郁,而不是等到几年后,一切都按他的计划确定下来,尘埃落定之后再去。

    程曦没有解释,只是跟他说了一段话。

    那段话是当初在隆冬的s城城郊,国道上,他问程则钧,为什么要带程晟过来。程则钧回答他的。

    那个身为程家家主,也算是他父亲的人说:“这世界上没有谁可以代替谁做决定,一切的情有可原,豁然开朗,前嫌尽弃,其实都比不上两个人坐下来,好好地谈一谈,不要善意的谎言,不要所谓的‘我是为了你好’。你没有资格替别人决定。对于别人来说,你为他避免的伤害,可能还比不上他以为自己被最亲近的人遗弃的痛苦。”

    他说:“我也是最近,才明白这个道理。”

    情怯情怯,是因为有情,所以才胆怯。越在乎,越重要,才越会被迷障迷住双眼,做出许多错误的事来。权势再滔天,手腕再铁血,牵扯到一个情字,百炼钢都成绕指柔。优柔寡断,患得患失。

    程则钧和程曦是一样的人,脊梁笔直,天生有反骨,这样的人,也只能用这样隐晦的方法,来表达自己对长子的歉意。

    而这,大概也是这二十年来,他身为程曦的父亲,亲身给程曦上的

    第一节课。

    只是一切都过去了。

    半生已去,尘埃落定,程曦已经长成成年人,他们那一辈的是非错对,不过是一个答案。无论答案是什么,在程曦心里,他们也只是生了他的人而已。在他最需要他们的童年,他们没有出现,所以往后的日子里,他也不怎么需要他们了。

    他需要的,大概是一个温和的,木呆呆的理科生,会全心全意地仰望他,喜欢他。而他在商场上厮杀之后,关上电脑,只要走到客厅,给在沙发上看书睡着了的他盖上毯子,摸摸他的头,就会觉得心绪宁静,此生何求。

    这世界其实很公平。

    他在冰雪里出生,在冰雪里长大,筚路蓝缕,心如铁石。然后终于遇见一个人,一笑万花开,世界都明亮。

    第100章 商议

    林家的房子和程曦想象中并不一样。

    并没有夸张到满地古董,也没有到处都是化学仪器,只是全套的中式家具,一水的黄花梨,一张八扇的大屏风被用作隔断,上面嵌的是色调雅致的绢画花鸟。现在市面上许多中式家具做得繁复精美,其实反而落了下乘,中国古代审美里讲究的就是一个意境,乍一眼看上去并不耀眼,但细细品下去,处处都是玄机。

    程曦穿着大衣,肩膀上还带着雪,林家铺的是木地板,林妈妈给他拿了拖鞋:“客厅里有衣架。”

    程曦这辈子态度没这么恭敬过,连忙脱了大衣,林妈妈伸手过来接,程曦连忙推辞:“我自己放吧。”

    “林郁,去拿毛巾来。”林妈妈叫林郁。

    程曦坐在林家的沙发上——说是沙发,其实是矮榻,上面不知道是什么绣的卧具,花纹葳蕤又雅致,全然不是丝绸的冰凉,而是绒绒的,从一丝一缝里透出暖意来。

    程曦转了转头,看见林郁正一脸认真地站在衣架前面,拿着毛巾擦自己的大衣。因为在家的缘故,他穿了一件白色兔毛的毛衣,瘦了很多,脚上踩着柔软的拖鞋,神色专注地把雪从衣服上擦下来,这场面让他觉得温暖。

    “喝茶。”林妈妈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摆在他面前。

    “谢谢伯母。”程曦恭敬地端起茶杯喝了一口,他虽然不跟在父母身边长大,但沈泽家家教也挺好,青年修长的手指悠闲地托着官窑瓷盏,眉目俊美,态度雍容,就算是尝了一口茶水之后,仍然面不改色,镇定自若。

    林妈妈在他对面坐了下来。

    “我不会泡茶,只怕糟蹋了好茶叶。”林妈妈端详着他。她母家是川蜀人,是俊秀山水里养出来的钟灵毓秀的佳人,从年轻时就泡在古董堆里,五千年文化积淀,虽然比林家另外两个人懂人情世故得多,心里的价值观,其实也是远离世俗的。

    “伯母泡的茶很好。”程曦昧着良心夸赞:“大年夜还冒昧拜访,程曦真是失礼。”

    “不打紧,你是小郁的朋友,难得上门,晚上留在这一起吃顿饭。”林妈妈客套之余,态度仍然是疏离的:“小郁平时话少,也没怎么和我们说过你。”

    程曦神色恭敬:“我前段时间跟小鱼闹了点误会,今天是来赔礼道歉的。”

    林郁戴着眼镜,小心翼翼地在两个人后面走来走去,林妈妈朝他招了招手:“小郁,过来。”

    林郁轻手轻脚地坐了下来。

    他不是很自信的人,尤其不擅长应对这种场面,就算坐下来了,还是有点紧张,盯着程曦的脚尖看。

    程曦控制住了自己想伸手摸摸他脑袋的欲望。

    “小郁在这里,有什么事你们说开了也好。”林妈妈站了起来:“我去看看厨房里怎么样了……”

    “伯母。”程曦叫住了她:“我想我今天晚上说的事,林郁未必能听懂,我不希望他在不明白的情况下做出任何决定,请你留下来,如果可以的话,希望伯父也能听一听。”

    林妈妈看了一眼正埋着头的自己儿子。

    “好,那我就听听你想说什么。”林妈妈坐了下来:“至于他爸爸,小郁听不懂的,他爸爸更加听不懂,我回头再跟他解释。”

    程曦伸出手来,握住了林郁的手,林郁本能地缩回手,但程曦的态度却很坚决,林郁惊讶地看了程曦一样,被他神色坚定的眼睛看得也安心下来。

    “我叫程曦,是和小郁一个学校的学生,我大学学的是企业管理或者是国际贸易,是我随便选的。我的父亲是程则钧,我的母亲是林辰碧,外界都称呼她为秦夫人。我小时候被寄养在我母亲的好友家里,我是私生子。”

    林妈妈稍微有点惊讶。

    程则钧这个名字太过如雷贯耳,她因为收古董的缘故,也常跑北京,印象中那是个威严得如同雕塑一般的中年人,印象中,五官确实和面前的青年极其相似,尤其是眉眼,简直一个模子拓印下来的。

    “出于保护我的缘故,我父母这些年来都尽量减少与我的接触,我直到15岁才第一次和我父亲见面。”虽然在父母面前如同刺猬一般叛逆,但是在外面,却用最隐晦的词语掩饰自己父母的失职:“我个人很喜欢金融业,上大学前曾经玩过一段时间股票,因为动静有点大,所以我父亲亲自和我见面,提醒我以后要低调行事。”

    这大概是程曦第一次在别人面前这样坦诚地提及自己的身世。

    没有怨怼,没有愤怒,小时候也许心里忿忿不平,但到了今天,他对父母的要求变得很低,只要他们一辈子不管自己就好。

    他并不觉得羞耻,或者悲伤,时间确实是最好的灵药。或者,比时间更让人觉得温暖的,是林郁此刻看着他的眼神。

    真的是太善良的人,也太喜欢他,所以听到这些话,林郁的表情比他还悲伤,握着他的手也渐渐用上了力。以前程曦不想提这些事,除了怕林郁被卷进来,也害怕林郁露出怜悯的表情。他希望林郁一直是天真的,正直的,不用知道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无奈,那么多能毁了人一辈子的东西。他希望林郁永远是那个振振有词地跟他说“爱情是很好的东西”的小理科生。

    这世界上有很多丑陋和冰冷的东西,他见得太多,所以希望林郁一辈子都不要接触。

    “那你对自己的人生有什么打算呢?”林妈妈问,无论程曦的故事有多悲惨,她最在乎的还是他会不会伤害林郁。

    “以前我懒得去想,遇见林郁之后,我想是时候想想这个问题了。所以我先和林郁断了联系,然后在我父母那里,和他们商议了一段时间。”程曦把这几个月来的争吵、威胁、囚禁、打压、乃至于秦夫人私宅里那场暗杀都归结于“商议”两个字,轻描淡写,一笔带过:“现在我父母那边已经决定放我自由发展。”

    林郁松了口气。

    程曦觉得好笑,摸了摸他的头。

    林妈妈都看在了眼里。

    “如果真如你说的那样,你和林郁的人身安全都没有问题的话,阿姨也不会反对你们在一起。”她不是像林爸爸一样不通世事的学术家,深知程曦的身份代表的是什么意义:“但是如果林郁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者局势发生变化……”

    “我会一力扛下。”程曦平静地回答他:“曾经我想等到一切都全部稳定下来,平安无事两三年,再来找林郁。但是我父亲告诉我,没有人可以代替别人做决定,我应该让林郁知情。”

    虽然,林郁不一定听得懂。

    “小郁,你怎么说?”林妈妈对林郁的理解能力有所了解:“你听懂了吗?”

    林郁神色有点焦急。

    “我只听懂私生子的那一部分。”

    程曦对他的反应意料之中,伸手摸着他的头,刚想要说没关系,林郁握了握拳头,像是做了个莫大的决定,然后抬起眼睛,直视着他。

    “但是,我有一件事要问你。”

    林郁平时性格温和,难得有这样直指人心的时候,林妈妈都听下了话头。

    程曦勾了勾嘴角:“什么?”

    “你上次在南仲远家的阳台上说的话,是喜欢我的意思吗?”林郁说着让人莫名其妙的话,神色却比做最顶尖的物理实验还认真:“这几个月,我一直在想我们分手的原因。以前你不喜欢我,我喜欢你,但是我们可以在一起。分手的时候我还是喜欢你,我用控制变量法算了一下,是不是因为你喜欢我,所以要和我分手?”

    “你说你不和喜欢自己的人谈恋爱,也不和自己喜欢的人谈恋爱。我想你刚才说的话就是原因,我一直是喜欢你的,你和我分手,是因为喜欢上我了吗?”

    林妈妈被这一堆话绕了一顿,自觉起身去厨房看林爸爸去了。

    林郁执拗地盯着程曦的眼睛,过去的日子里,他表现得太过温和,以至于程曦忘记了,眼前的这个小理科生,其实也是打破砂锅问到底、不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绝不会罢休的资优物理生。

    程曦笑了起来。

    “这样说,其实也可以。”

    “所以小鱼,你还是没弄懂我刚刚说的话吗?”

    “我弄懂了百分之二十。”

    “早知道我就不等伤养好再来了。”

    “你受过伤了吗?在哪里?”

    “已经好了。我本来已经做好挨打的准备,或者挨骂也可以,所以等伤好一点再过来,免得你下不了手。”

    ……

    “其实我觉得我不是对社会规则的理解能力有问题,而是理解速度比较缓慢。像上次你在南仲远家的餐厅说的话,我现在已经听懂了。按照这个速率来算,等到明年的时候,我应该就可以理解了。”

    “嗯。”

    “如果到时候我想打你的话,我会提前一个月提醒你的。”

    第101章 阳春

    相比于林妈妈来说,林爸爸这一关实在是太容易过了。

    虽然知道家里有客人在,但林爸爸仍然埋头在厨房对付牛肚,一点出来看一眼的意思都没有。等到他终于忙完了出来了。事情都谈完了。

    他眼镜度数和林郁差不多,两个人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只是他更不修边幅些,头发乱糟糟的,皮肤苍白,穿一件皱巴巴的衬衫这和林妈妈没关系,林妈妈虽然厨艺很惊人,但是衬衫还是会熨的,只是林大教授忘了换而已。

    程曦反应很快,立刻站了起来:“伯父好。”

    林爸爸走路像梦游,被他吓了一跳,扶了扶眼镜:“哦,你好。”大概是不知道要不要握手,紧张地在裤子上擦了擦手。

    “这是林郁的朋友。”林妈妈在旁边说:“你们坐一会儿,菜很快就好了。”

    程曦已经两次尝过林妈妈的手艺,出于对健康的考虑,他及时地挺身而出。

    “我来帮忙吧,”他笑得温良无害:“我朋友是开餐馆的,我跟他也学了点菜式。”

    要是南仲远听到这段话,只怕下巴都要掉下来。

    要知道,程曦这些年在他店里,别说动手,碗都没伸手拿过,更何况是自己动手做菜了。

    不过更让他吓掉下巴的,是这个大年夜他接到的那个电话。

    彼时南家正是阖家团圆的时候,南家老太太尚在,一家人和和美美热热闹闹,父辈都在一起喝茶聊天谈时事,小辈们都躲到楼上或者坐在客厅里玩手机,当透明人。

    南仲远在小辈里算比较讨喜欢的,一个是因为他排行第二,不像他大哥一样早早进了公司,苦大仇深,少年老成。但是在长辈面前,他又比后面那些叔伯家的小孩多些存在感。另外他性格也算温和,算是小辈和父辈两边都吃得开。

    程曦打来电话的时候,他正笑眯眯听自家叔伯谈论最近商场新锐,结果手机一震,新锐中最耀眼的那个直接打了电话过来。

    他接了起来,往龙血树后面走。

    “程少,新年好啊?”他笑眯眯问。

    “少废话,”程曦站在厨房里,环视流理台上的食材:“这里有牛肚,整条鱼,牛肉,鸡肉,鸭掌鸡爪,各种蔬菜配料,给我把能做的菜谱发过来。”

    南仲远惊呆了,看了一下手表:“你准备开餐馆吗?”

    “别卖萌。”程大少爷翻了一下洗好的层层叠叠的蔬菜,更加不耐烦了:“我要做饭,快点发过来,你的店不想要了?”

    “别别别!”南大店主连忙说好话:“你拍个照过来,我好判断一下。”

    程曦拿着手机开始拍照。

    在他发图片的时间里,南仲远一直在絮絮叨叨:“程少你怎么沦落到要自己做饭啊,你平时十指不沾阳春水,这大过年的……”

    “闭嘴。”程曦态度不很耐烦,但心情显然是不错的。

    南仲远也不生气,絮叨了一会儿,忽然恍然大悟:“你不会是在小鱼家吧?”

    程曦的眉毛挑了起来,“嗯”了一声,这一声并不算默认,而是尾音上扬,带着点反问的意思,大致可以翻译为“你好奇心这么重是不是不想要你的店了?”

    “没事没事,我就随口一问。”南仲远连忙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图片,思索片刻,灵光一现:“你就做火锅嘛!”

    “什么火锅,配料多少。”程曦认真得很。

    “你别挂电话,我指挥你做。”南仲远身为厨师是很合格的:“有电磁炉吗?好,弄口汤锅来,现在开始找东西,小鱼家是川菜口味,你找菜油,就在流理台最右边,干辣椒挂在挂钩上,葱姜蒜,豆瓣,最好是郫县豆瓣,我看刀架下面的就是,其余的大料用五香粉代替就好……”

    程大少爷虽然态度不甚好,做事还是颇积极的,按着南仲远吩咐,在炒火锅底料之前先把鱼抹好盐,用料酒和葱姜蒜腌着,五花肉也腌好。鸡肉就剁碎混好配料扔进高压锅里,等出锅再加盐,鸭掌鸡爪都焯过水,时间紧迫,要糟要卤都来不及,南仲远让他烧一锅水,放好葱姜老抽,盐和冰糖调好味道,然后中火放在锅上煮,虽然有点不伦不类,但是只要入了味,还是好吃的。

    南仲远在厨艺上确实成了精,程曦悟性再高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厨艺深浅,其实不在于菜式,而在于火候,所以南仲远选的都是不怎么需要火候的菜,火锅自然不用说,配料他都是按勺子算,几个干辣椒几勺盐,一丝不苟。鱼可能麻烦点,煎熟就好,不强求。鸡肉只要不烧焦,怎么炖都好吃。至于鸭掌鸡爪只要不煮到烂熟,都算好吃。

    指点了半天,他八卦心又起来了。趁着程曦在炒火锅料,心情好,旁敲侧击地问:“是你自动请缨还是上面的旨意啊?”

    “你管这么多干什么。”程曦炒着火红的火锅底料,根本不回答他。

    其实这两个答案都不对。

    最开始是程曦自动请缨,但是林妈妈不知道是要给这个上门的“儿媳妇”一点下马威,还是干脆就是自己懒得做菜,看程曦态度诚恳,说了句“要帮忙叫一声”,就当了甩手掌柜。

    可惜林郁一点不配合林妈妈。程曦刚刚把火锅底料炒好,在南仲远指挥下找到油烟机的开关,还没打开,林郁就推开了厨房门。

    “要帮忙……阿欠!”林郁被厨房浓烈的香辣味呛得打了个喷嚏,仍然坚持不懈:“要帮忙吗?”

    “不要的,”程曦眉头紧皱地盯着情形似乎有点不妙的火锅底料:“你先出去,这里味道太大了。”

    “没事的。”林郁反正聊天从来没抓到过重点:“我现在穿的是旧衣服,等会吃完饭就洗澡穿新衣服。”

    程曦被呛得咳嗽了两声,手机里南仲远终于大发慈悲:“可以了,把电饭煲里的汤倒进锅里,电饭煲不用洗,把米淘好放进去就好。”

    “我来。”林郁小心地挤了过来:“我会淘米。”

    程曦勾着嘴角,朝他笑了笑,林郁顿时红了耳廓,躲开程曦的目光,躲到一边淘米去了。

    南仲远的方案可行性很高,除了鱼被炸得过于焦脆了之外,其余菜的水平都很高,尤其是林郁阻止了程曦然后自己戴着面具和手套去开高压锅的时候,鸡肉的香味已经飘到客厅了。

    火锅确实是很省事的选择,程曦把切好的牛肚火腿牛羊肉都装盘,看见林郁正蹲在地上,认真地把莴苣叶一码一码地掰下来,表情认真得可爱。

    火锅汤底滚沸,他舀了一勺汤,吹凉了,叫林郁:“过来尝尝汤。”

    他身上仍然穿着阿玛尼的衬衫,整个人俊美得犹如神祗,身前却系着一条林妈妈给的嫩黄色的小鸭子围裙,笑起来的样子温柔得无可救药。不知道为什么,林郁认识他这么久,还是第一次看见他有这样温暖平淡的时候。

    如果林郁有林妈妈一半的文学素养的话,他应该就知道怎样形容此刻的程曦。

    宜室宜家。

    他身上那些锋利的,阴郁的,玩世不恭的东西,似乎都已经被磨掉,剩下的只有温暖的,平静的,站在这里朝林郁微笑的程曦。

    林郁像被蛊惑了一般,站了起来。

    他一凑近,锅里的热气就冲到了他的眼镜上,眼前一片模糊,他正要擦眼镜,鼻梁上却忽然一轻,世界都模糊起来。

    “张嘴。”程曦低声叫他。

    被摘去了眼镜的小理科生,就像失去保护壳的蜗牛,满眼都是对这个世界的茫然。程曦把汤递到他嘴边,他迟疑了一下,张口喝了。

    “好喝吗?”

    “好……好喝。”明明说的是汤,脸却红了。

    下一秒,下巴被捏住了,有柔软温暖的东西覆盖上来,眼前一片模糊,但是鼻腔里满是某人独特的气味,林郁茫然地睁大眼睛,看见近在咫尺的程曦的眉眼。

    他的眼睛真是好看,就算背着光,仍然像藏着一片星空一样,墨黑又深邃,看得人几乎要沉溺下去。

    “闭上眼睛。”程曦惩罚地咬了咬他的唇。

    林郁无措地闭上眼睛,感觉程曦结实修长的体格覆上来,本能地想往后退,却被搂住了后腰。

    唇舌交缠,林郁青涩得不知所措,程曦接吻的风格像极他这个人,极具侵略性,勾住林郁的软舌,只是稍一玩弄,未经人事的小理科生连腿都软下来,还好程曦捞住了他,在他耳边轻声笑:“好不好玩?”

    林郁整张脸通红,窘得头上都要冒烟,正准备说话,程曦又把眼镜给他架了回来。

    林郁皱了皱眉头,把脸别开了。

    “你很熟练……”他的声音虽然低,却很清晰。

    程曦一眼就看穿了他心思。

    “小鱼,”他揉了揉林郁头发,低头抵着他额头,唇角带勾,眼睛带着温暖的笑意,一直看到林郁的眼睛深处来。

    “别生气,以后只会和你一个人练习。”

    第102章 白鸿

    程曦把火锅端出去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大年夜,外面一片喧哗,万家灯火,鞭炮烟花响个不停,林家的窗帘半挽着,外面偶尔有极漂亮的烟花绽放,照得半个客厅都是流光溢彩。那些黄花梨家具沉静地摆放在客厅中,有一种中式的温和而隽永的美感。

    “好了,菜做好了。”程曦端着汤锅上桌,林郁在旁边小心翼翼地跟着,大概是怕他摔着,程曦看得笑起来:“小鱼去拿碗筷吧,小心被我撞到。”

    他笑起来的样子太过灿烂,连对他有些许成见的林妈妈都被融化了,眼睛里也带上点笑意来。至于林爸爸,更是从看到火锅的那瞬间就睁大了眼睛——单从外表看来,林爸爸大概就是那种“科学怪人”的原型,头发乱糟糟,衬衫也皱巴巴,一个衬衫领子还折在里面,整个人不知道是没睡醒还是在思考问题,反应都慢半拍,林郁在摆碗筷,他坐在桌子边上,两个对峙了大概两秒,他才反应过来,把林郁放过去。

    林郁认真地把碗一个个摆好,然后摆上酒盏,筷子,林郁家的筷子很漂亮,莹白如玉,细腻如脂,筷头上雕了一朵半开的牡丹花,雕工精致得让人垂怜,在灯光下,整双筷子带着温暖的光泽,看上去十分柔和。

    “象牙筷?”程曦看了一眼。

    “不是,”林爸爸扶了扶眼镜,眼睛仍然盯着正沸腾的火锅汤底,目不斜视地解释:“是我在实验室里用羟磷灰石和磷酸钙那些东西模拟象牙的结构做的,其实严格来说,也可以称之为象牙。”

    “是因为妈说非洲偷猎野象的情况很严重,她身为一个玩古董的,应该做点什么。”比林爸爸“更懂人情世故一点”的林郁给程曦解释:“所以爸爸就用仿生学做了这个,现在关键是要把成本给降下来,如果有和天然的象牙一模一样的东西出现,而且价格还低于天然象牙,那么天然象牙就会慢慢被淘汰出市场了。妈说看问题要看到关键点,堵不如疏。”

    如果是个普通人,也许反应过来都要一段时间。

    但程曦毕竟是程曦。

    他把最后一个红烧肉放在桌上,然后微微笑了。

    “伯母确实是高人。我们经济学有句话,是说:资本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所以光靠法律,是阻止不了那些偷猎者的。从源头抓起就行不通了。”他态度谦虚,也不卖弄:“而且象牙的质地很独特,目前在奢侈材料里还没有可以取代它的,就像皮草,大部分消费得起的人不会因为保护动物而拒绝使用。就算有十分之一的人购买,都是可观的消费能力。所以从消费的这一端阻止也行不通。”

    “都说学术精进,一通百通,伯母竟然能想到从中间的环节去干预,”程曦笑起来无比真挚,赞扬道:“实在是大智慧。”

    有个笑话是说有个弄臣拍马屁,皇上勃然大怒,身边的近臣趁机奉承道:“陛下英明,亲贤臣,远小人,社稷有福,黎民有福。”皇上顿时龙颜大悦。

    这世上没人不喜欢听好话,你说好话别人却嫌你阿谀,只能说你说得不够高端,没说到点上。一般的“伯母真显年轻”“伯母的菜做得好吃”搬到林妈妈面前,实在不够看。只有像程曦这样引经据典,娓娓道来,连林爸爸都在一边赞同地点头,被称为“大智慧”的林妈妈自然也心花怒放。

    “哪有什么智慧,不过是责任所在而已。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我自己是收古董的,懂牙雕,也希望牙雕能够传承下去,又不希望破坏生态,自然要想个办法才行。”林妈妈语气淡定,嘴角却是翘起来的:“别光说话,生菜熟了,吃菜吃菜。”

    林家的灯是宫灯形状,灯光是暖色的,饭桌上满满一桌菜,毕竟是南仲远指导的,红烧鱼虽然尾巴有点焦了也还过得去,炖鸡香味四溢,红烧肉软糯弹牙,当中的火锅周围团团围着十几样材料拼盘,青翠的生菜,金针菇,蘑菇,冬瓜,一片一片的牛羊肉,毛肚,团团围住,一锅红通通的汤底,烧得正沸,一个个小红辣椒浮上来,刚下去的牛肉丸在汤里翻滚,金针菇都浮了上来,连空气里都弥漫着麻辣的香味。

    林爸爸已经吃掉三颗牛肉丸,看程曦和自家夫人讨论完了,于是一边夹生菜一边没有眼色地发表评论:“其实从生物学的角度讲,如果野象被人类灭亡了,也算是自然规律,毕竟人也是自然界的一种动物……”

    “自然界的物种灭绝,大多是基于食物链的断裂。”林郁被辣得耳朵通红,喝了一口水,也加入讨论中:“但是人类猎取其他物种,不是出于生存的需要,而是出于心理需求。而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讲,人类的心理需求是无穷尽的。如果使用象牙是为了炫耀,以后还会捕捉翠鸟,还会砍伐紫檀木,还会猎杀濒危鸟类做标本,那么就势必导致更多物种的灭绝。这不符合自然界的发展规律,因为每个生态系统的调节能力都是有限的。”

    在林郁说话的时候,林爸爸一直在认真地研究自己夹上来的生菜,看到林郁快说完了,赶紧吃了下去。

    “心理学是伪科学。”他直截了当地说:“心理学没有存在的意义。”

    和白小胥那种伪学霸不同,林爸爸和林郁这两个真学霸讨论起问题来,不是引用科学知识为自己的论点撑腰,而是在讨论中不断用科学知识去分析,最后得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就算那个答案和自己的立场不一样。他们大概没有那种“我的立场就是对的,我一定要证明这一点”的执着,他们更喜欢真理。所以两个理科生只会讨论,吵不起来。

    “我没有否认这一点。”林郁认真地说:“科学应当有真理可循的,所以心理学应该归入人文,和八字星座那些通过总结规律得出来的东西混在一起。但是,这个问题是关于心理学的,所以我才用心理学分析。”

    “用心理学分析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得用化学解决?心理学能造出象牙吗?”林爸爸面无表情地说。

    “其实我觉得你用的解决方法不属于化学的范畴,”林郁认真地说:“这只是几层物质的叠加过程,没有发生化学反应,应该属于我们物理学的范畴……”

    林爸爸差点掀桌而起,气得头发都竖起来:“你敢说这不是化学……”

    整个s城,这么多的家庭,在这么温馨的大年夜,阖家团圆,满桌鱼肉,大概也只有林家是在这样“和谐”的科学讨论中度过的了。林妈妈反正是习以为常了,自己拖了一个鸡腿过来吃,中途还帮林爸爸整理了一下衬衫领子。等到林爸爸和林郁各自报化学公式的时候,她已经吃完鸡腿了,顺便偏头看了一眼程曦。

    出乎她意料的,有着不凡气度的俊美青年,并没有流露出一点不耐烦的意思,而是神色温柔地看着正和林爸爸争辩的林郁。

    沈白鸿惊讶地看着他。

    无论如何,对于一个外行来说,林郁和林爸爸讨论的东西,都是一些完全无意义的字节而已——尤其是在他们已经开始扯到18世纪那些现代化学奠基人的情况下。连她都懒得去管这两个人说了什么,当噪音听就是,反正又打不起来。

    但是这个在未见面的时候就让她抱有成见的青年,却用这样温柔的目光,注视着正争辩得耳廓通红的林郁,只是偶尔吃一点东西。他的神色温和,眼睛里却带着笑意,仿佛他注视的人,并不是什么孤僻古板的书呆子,而是要珍重毕生的珍宝。

    林妈妈低下了头。

    她笑了起来。

    大概。

    很多很多年前,那个叫沈白鸿的姑娘,也是这样凝视着那个瘦瘦高高的叫林子铮的青年的吧……

    这些年来,她总担心,担心林郁不会照顾自己,担心他会被同学欺负,担心他一个人会觉得孤独。她是他的母亲,只能陪他走半辈子,总有一天,她会离去,他的父亲也会离去,他一个人孤单单在这世界上,该怎么办呢?这世界这么现实,他却连一个朋友都没有。

    她永远记得,林郁读中学的时候,她去看他,正是下课,无数学生从教学楼里涌出来,他走在人群的边缘,孤零零地一个人,拿着书,背上还贴着同学恶作剧的纸条,没有人提醒他,没有人跟他说话,大概是怕同学欺负,他一个人走到食堂,打了饭躲在花坛旁边吃,吃着吃着,他看见自己脚边上有一朵从水泥裂缝里长出来的蒲公英,忽然笑了一笑。

    这场景常常出现在她梦里,让她夜不能寐。她这样害怕,人生百年,有朝一日,她撒手西去,谁能陪着他,有谁会知道,他不是怪胎,他不是书呆子,有谁能看到,他也曾在某个下午,对着一朵皱巴巴的花微笑过。

    他不是傻子,他也有心,别人打他,他也会疼。别人骂他,他也会伤心。他很善良,她教会他绅士,教会他宽容,教会他正直友善,教会他一往情深。但是,却没教会他,怎么找到那个会对他好的人。

    还好,这世界总是很公平。

    有些人虽然迟到了,但终于到来。

    第103章 礼物

    虽然其中夹杂着物理学院在读学生和化学家的互相攻击,但是这顿年夜饭还是颇温馨的。

    林家的一家三口都能吃辣,火锅材料被扫去了大半。家属楼里家家户户大都吃完晚饭了,孩子们在楼下打闹,放烟花。桌上一片狼藉,但这份狼藉却让人觉得温暖,是属于家里的狼藉,有种人间烟火的意味。

    程曦伸手准备收拾残局,被林妈妈拦住了。

    “放着放着,这不用你做……”林妈妈瞥了一眼正和林郁讨论原子物理的林爸爸,挑起眉毛:“林子铮!”

    林爸爸慢吞吞地站了起来,把桌上那些碗筷一个叠一个地放好,不得不说读理科还是有点用,对碗的大小估算得很准确,所以碗叠得是非常整齐。

    程曦毕竟是负荆请罪来的,站在旁边有点想帮忙的意思,林妈妈示意不用:“他经常洗碗的,不用你帮忙。”

    “是的。”林郁佐证林妈妈的话:“我爸洗碗洗得很干净的。”

    林家只有两间卧室,书房倒是有两三间,程曦只能和林郁睡在一起,林家暂时也找不到第三张床,林妈妈翻出一床被子,放到林郁床上。

    “两个男孩子的话,一起睡也没关系吧……”林妈妈一边铺床一边自言自语地说。

    程曦在一边听着,嘴角翘了起来,看见林郁一脸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地在旁边整理自己桌上的书,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发。

    林妈妈铺好床,从睡衣口袋里拿出两个红包。

    “嗯,程曦今年是第一次来,这个红包给你。”林妈妈把另外一个红包给了林郁,和往年一样习惯性地嘱咐道:“新的一年要乖,要好好学习。”

    “知道了。”林郁接了过来,看程曦一副没反应过来的样子,认真地告诉他:“因为你还在读书,所以会有红包的。如果工作了就没有了。”

    这普天之下,大概也只有林郁,会认为林妈妈给程曦红包是因为程曦还在读书。

    而这房间里另外的两个聪明人,大概从程曦伸手接过红包的那一瞬间,就已经达成了某个心照不宣的共识。

    对于这个共识,正在仔细研究红包的林郁是一辈子都不会知道了。

    “时间不早了,早点休息吧。”林妈妈笑眯眯地带上房门,阻止了林郁:“小郁,现在还不能拆红包。”

    “我知道。”林郁对于所有未知数目的东西都有一种要确认的冲动:“要等一个人的时候拆。”

    林妈妈笑了笑,带上了房门。

    “小鱼……”

    “你什么时候去上厕所?”

    “为什么我要上厕所?”

    “因为我要等一个人的时候拆红包。”

    这世界上大概有一种人,是总能让人哭笑不得的。

    “小鱼……”程曦伸手骚扰正拿着红包对着光看的林郁,他手比林郁长,一伸手就把林郁的红包拿了过来。三两下拆开,顿时笑了起来。

    “没我的多。”

    林郁惊讶地看着他。

    “为什么?”

    程曦笑了起来,眼睛眯得狭长,嘴角带着温柔笑意。

    被他笑得红了耳朵的林郁,大概也永远也不会知道,为什么林妈妈给林郁的红包比他的要多。

    “小鱼,其实我今天很开心。”

    “嗯,节日是会让人开心的。”林郁认真地回答:“节日的起源,就是在原始社会……”

    “不是因为这个。”程曦已经习惯了他的天马行空。

    “哦。”

    “说起来的,这还是我人生第一次收到红包。”

    “我知道了。”林郁表示自己完全理解:“我四岁有自我意识之后第一次收到红包,也是很开心的。”

    林郁大概永远也不会知道,程曦人生第一次收到红包,意味着什么。

    十九年来,他没有过过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年。

    因为,过年的那一天,陪在他身边的,也不是他真正的亲人。

    虽然秦夫人的礼物都很贵重,但沈家,是担得起这份重礼的。

    收养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孩子,并不是单纯地付出学费和生活费那么简单。何况,这个孩子,从小就异常聪明冷静,也从来没有把这里当成自己真正的家。

    节日,新年,庆祝,纪念日。有他在的话,气氛总是尴尬的,原本温馨和谐的一家三口,旁边坐着一个身份尊贵的客人,束手束脚,每个人都过得不开心。

    所以他从小就常往外面跑,他并不是没有眼色的人,尽管沈家父母从未说过什么,但他知道自己是怎样的存在。

    他性格里的那些冷眼看世界的疏离,那些漫不经心,玩世不恭。并不是装出来的,没人教他什么是温馨美满的家庭,没人教他被爱和爱人,如果可以,他也能彬彬有礼,如同世家里教养出来的少爷。如果他愿意,他也能情深似海。但是在他心里,那个真正的程曦,就站在旁边,冷冷地看着这一切。

    林郁带给他的,并不是人生第一个红包而已。

    他教会他什么是爱情,什么是真正地去爱一个人。

    他虽然什么都不懂,却是最好的老师。

    时间在静静流淌,那些累累的书籍在黑暗中沉默着,林郁已经睡着了,呼吸平稳,窗外的雪光照进来,没有了眼镜的遮掩,他的轮廓精致秀气,半张脸陷在这枕头里。程曦双手枕着头,安静地看着他。

    他这辈子从未有过这样平和的时候。

    原来爱是这么好的东西,竟然会让人觉得就这样渡过一辈子都没关系。

    林郁说爱让人不怕死。

    其实爱让人不怕任何事。

    很多人说为了什么放弃了爱情,仿佛爱情是什么易碎的玻璃,其实那只能说明,他们遇上的并不算真正的爱情。

    因为爱情本身,就足以打败一切。

    已经到零点,林爸爸在守夜,客厅传来倒计时的声音,程曦侧过头,替林郁把盖在侧脸上的头发捏到耳后,在他脸颊上轻轻一吻。

    无关欲望,无关冲动。只是感激。

    这世界上有六十亿人,而我终于遇见你。

    “晚安,小鱼。”

    新年的几天,程曦一直呆在林郁家,林家亲戚并不多,拜年的人只是陆陆续续有来。中途晏斯梵过来一趟,给程曦送了点东西。

    是程曦给林家父母准备的礼物。

    具体什么东西,林郁是没见到,林妈妈那件似乎是古画,程曦说是让林妈妈看一看,等林妈妈看得爱不释手的时候,就说送给林妈妈了。所以这两天林妈妈都泡在工作室裱画,三个男人留在家里煮面吃。至于林爸爸这种不谙世事的科学家,就不需要用套路了,只是送的东西危险,所以是直接送去实验室的,下属打电话来的时候林爸爸正在喝粥,慢吞吞接了电话,又坐回来,想了一会,问程曦:“你没有犯法吧?”

    “没有。”程曦保证:“有客户是弄这个的,是国外来的,不犯法的。”

    林爸爸放心地继续喝粥了。

    林郁在旁边听了半天,忽然恍然大悟地“啊”了一声。

    林爸爸皱起眉头:“小孩子不要管。”

    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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