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节
妖境 作者:笨笨8368
第2节
但,只需要两个字,就能打散他所有努力,一切成就——长安。
哪怕现在的人类依旧叫人类,没有了长安,没有了滔滔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无数瑰宝,他们便不再是离湾的同类,而是一群,食物。
离湾没有族群,蹦跶得再欢,没有了长安,他也只是,亡族之人。
☆、小贼
那天之后,一人一妖都再未提起关于“古城长安”的话题。那葫芦劣酒被离湾贿赂给了看守的豺狼,然后没多久就传来那头色狼坏了嗓子,被扔在沙漠中的消息。
孔千目的翎羽一直搭在木箱边缘,偶尔扬起,摇啊摇的,像伸出的手臂,但另一头的人类没有再握住。
黑发男孩帮孔雀梳理毛发的动作渐渐熟练,那首东拼西凑的曲子被他巧手编撰,变成了一首讲述旅途的民谣,慢慢被豺狼商团里的乐人们传唱开来。他们只是不再密谈。
逃跑计划没有进展,哪怕沿途的货物交易严重影响了商团的行进速度,距离孔千目所说的望断湖也只剩下两天左右的路程。
终于,每日例行的逃跑讨论大会结束后,离湾坐在木箱上,低垂着头,悄然握住了孔雀柔顺的羽毛:“我要去找古城长安。妖境是按照妖王记忆中的世界来构建的不是吗?假如妖王真的有你们说的那么伟大,肯定有一两位能记得人类的长安城,如果再把人来迁移到那里,或许能重建昔日的辉煌景象。”
“去之前要保证你自己的安全。你看上去很不好,请注意身体。”孔千目担忧道。他没有说,妖王都换了几代了,现在真正见过地球的妖王寥寥无几。
“放心人类最强大的地方就是顽强的生命力,说不定这里除了你之外,我会是活的最长的一个。”
人类的笑容依旧闪闪发亮,璀璨如同有泪光在眼中闪烁。
二十多岁的人类,在妖怪眼中只是孩童的年纪,相比于被故意养得麻木愚钝的其他人类,他保留了自己的尊严与志向的同时,也必然要承受更多痛苦。
他什么都没说,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透出的疲惫与辛酸,足以让任何生物心软成一滩水。
“站起来,后退一点,抬起头。”孔雀的声音冷冷的。
离湾瞪大了眼睛,无法相信自己无往不利的示弱伎俩会失败,但他很快调整好表情松开孔雀,悲伤而脆弱地望着孔雀,像小白花一样无辜且脆弱,带着连可怜巴巴的露珠……
孔千目探头吻上黑蕊白花的唇!
初吻没有味道,只有心跳。
“你夺了我的第一次。”人类清醒过来,第一反应是恬不知耻地抢白。
话音未落他就后悔,说好的脆弱小白花呢。
孔千目脸颊微红,认真点头道:“我负责。”他笑起来的样子不如离湾炫目,但温润的圆眼睛温柔多情,像盛装珠宝的丝绒,非常适合璀璨脆弱的宝石。
离湾望着漂亮的孔雀,知道自己被蛊惑了,所有坏事都抛之脑后,他激动地吻上那浅粉的唇,丰润光滑,口感棒到让人发疯!
他将他吻到面色发红才放开:“九天,我会记得这个数字。”
认识第九天,他们接吻了。
“人类,你这是什么意思?”刺耳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暧昧的气氛。
离湾转过头,居高临下望着满脸愤愤的犬妖,双手叉腰,得意笑道:“是他先吻我!”
犬妖早看他占着木箱不顺眼,抬手抓他的腿,要把人从木箱上拉下来:“既然连你都能碰,不如让大伙快活……啊!我的眼睛!”
嚣张的声音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黑暗中无声飘起的浅棕色霞光,和可怖的惨呼。
孔雀开屏。
哪怕后来见到了孔千目完整形态下的开屏,那漫天挥洒的金光与蓝绿色眼睛,离湾记忆最深刻的依旧是黑暗的笼子里,在孔千目身后若隐若现的扇形翎羽虚影。
孔雀会在两种情况下开屏,求爱和遇敌。
美丽且拥有保护彼此的力量才是结成伴侣的初步条件。
离湾低声重复:“我们才认识九天。”
作为风流韵事,孔雀有点太认真了。妖怪可以吻人类,就像地球毁灭前人类会吻自己的猫狗一样,但对一个人类开屏,则意味着孔雀有意与他……谈、婚、论、嫁。
人类被美色冲昏的头脑立刻清醒,低垂的眼暗藏警惕——太轻易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经历过生死一线之后,你会发现,有些事情如果不立刻决定,未必有下一次机会。”孔千目笑道。
这样闪亮亮的人类,总觉得会突然被坏妖怪抢走,赶快订下来才好。
离湾撇开眼:“万一错了呢?”
“那就改正。”
离湾眼前一阵恍惚,扶住绑着孔雀的木柱才站稳。
好像有另一个妖怪回答过同样的问题:
“万一错了呢?”
“将错就错。”
离湾醒来后就在西荒,失去全部记忆,只保留了常识和知识。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或者说,什么。
这是第一次,他的记忆里确切地出现了“人”。
那个“将错就错”的妖怪,冷酷而坚定。
离湾定了定神,低头亲吻孔千目的颈侧,舌头顶在动脉的位置:“抱歉,我不接受改正。”
感觉到孔雀的僵硬,人类无声微笑——果然,九天就能获得的感情,不值得交付生命。
“到了去给副团长梳毛的时间了。”他意味深长地道,“你们这些飞禽走兽都长着厚厚的毛发呢。”
~~~
“当风拂过翎羽,我知道我将启程。怎样的风景将映入我眼,今天的乐曲优美或者尖锐,这些都没有关系,一步一步,随着风去看大海和沙漠……”
离湾坐在一只极其瘦小的豺狼面前,右手轻轻抚摸他的背脊,高亢肆意的歌声回荡在他们身旁,是美妙的讽刺。
小狼的背脊明显不正常的高高凸出,是先天的骨骼畸形,让它一辈子都无法真正靠自己的力量行走奔跑,只能慢慢在地上磨蹭爬行。
“九歌大司命已经抵达大集,他要找一个黑发黑眼,胯骨上有巨大疤痕的人类。”
歌声戛然而止。
“你要去吗?”
“你让我去?”离湾手指灵巧地抬起小狼的下巴,“寄生虫。”
谁能想到,万灵妖境的传奇盗贼,从万灵神殿偷走人类的小贼,实际上是一种寄生虫。
即使是残废到无力行动的豺狼,被他附身后也是大妖的水准,加入豺狼商团并担个副团长的虚名轻而易举。所以,人类才不得不依附同为大妖的孔千目,单凭那些小妖,还不够人家一个中级法术的。
“无所谓。”小贼懒懒趴在长毛毯子上,和正常的残废一样,对生命毫无激情。
那天确实成功的逃离了万灵妖境,但法器将他送达的地点却是远离妖境的宇宙空间,他差点和人类一起缺氧而死。
关键时刻,离湾居然在宇宙中强行与万灵妖境建立联系,小贼不及细思,马上带着离湾冲进万灵妖境的空间障壁,没有被暴怒中的九歌发觉的潜回妖境。
小贼在人类醒来之前把他送到了人类聚居地,再以新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离湾根本不知道自己本就是被小贼从万灵神殿偷出来的。
“我不去,你会保护我?”
“吃了你比较方便。”小贼眯起眼,嘲讽道,“你还没搞定那头孔雀?技术不行啊。”
“哈,跟他还不如跟你,至少你吃人贼费劲。”离湾打趣道。
“孔千目很强,跟着他是个很好的选择。九歌……他要找人类,没怀好意。”
长安上空的浮空岛顶着万灵神殿的名字,奢华精美的建筑群每一片都有着不同的风格,古怪又古老,唯独没有妖怪居住的痕迹,死寂森冷仿佛一座华丽的坟墓。
当他循着法器的指引前往人类所在的房间,看见的却是蛇样匍匐在人类身上蜿蜒摆动的大司命。
永远藏在金色斗篷下,被万灵妖境传唱歌颂数千年,代表着万灵妖境威严与力量的神官,居然是个无比丑陋堕落的怪物!身为妖怪却对食物产生欲望,恶心得让小贼想吐。
“直话直说吧,”离湾笑道,“九歌大司命找人类是为了□□对吗?虽然你没说过,但每天都在探究我的言谈举止、试探我的繁衍能力,说实话,像个变态。”
小贼的目光骤然锐利。
☆、沙漠
“而且……”人类抚摸着小豺狼背部凸起的骨瘤,柔声道,“你杀不了我。”
每天的顺毛时间,小贼在观察他,他也在观察小贼。
大妖会花费一整个早晨加上午时间来了解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类,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离湾曾以为他是想把自己送到九歌大司命身边,但直觉告诉他,小贼更想要他的命。
这具身体此前绝非普通人类,他的直觉甚至比所有推断都可靠。所以离湾从小贼的马车回笼子的路上,故意惹怒了一只豺狼妖怪,让他在自己身上抓了一爪子,锋利尤胜刀剑的爪尖,连痕迹都没留下。
“我猜对了?”
小贼眼神危险地望他片刻,沉声道:“错了。我不杀你,是因为你实在和大司命要找的人类太像。”
离湾眉梢一跳,无法确定这话的真假。
“九歌大司命在万灵妖境一手遮天,如果你不想被抓走,就和孔千目去明王妖境。我们都安全。”
“孔千目短时间内无意离开万灵妖境。”离湾紧紧盯住小贼的脸,试图看出蛛丝马迹,“而且你对我毫无好感不是吗?这种突然的善意,只会让我往反方向理解。仔细想想,自从他被抓来,你就放任我在商团中自由游荡,简直像恨不得我立刻带着他逃跑,真是让人不安啊。”
九歌大司命找人类是为了□□,孔千目随便撩一撩就对他开屏,两者都不是好选择,但没弄清楚自己的身份之前,离湾实在不敢独自行走。铜皮铁骨的人类?有时候他自己都想把自己剖开来看看。
小贼趴在色彩斑斓的长毛毯上,闭目道:“如果早知道九歌大司命在找你这样的人类,我绝不会把你从人类聚居地买进商团。孔千目也是,明王妖境的王族是个比你还大的麻烦,想杀没把握,放了怕他报复。你们俩一起走,我才能安安生生的继续做买卖。”
九歌对离湾这个人类倒有几分真情,居然离开神殿追到西荒来,但他绝对想不到,离湾会和明王妖王的直系子孙搅和在一起。如果不是有食妖魔,小贼真舍不得离开万灵妖境,错过这出由大司命倾情主演的好戏。
仿佛猜到小贼在想什么,离湾低声问道:“食妖魔是不是跟着商团?”
小贼猛地一个激灵,猛然睁开眼睛:“你知道什么?”
沙漠是毁尸灭迹最好的帮手,连团长巨贪也只以为弱小妖怪们失踪是货物正常损耗而已。这个诡异的人类竟能察觉食妖魔的踪迹?!
人类淡淡道:“我杀了一个重伤的鸡精,亲手掩埋她的尸体,绝对没有记错位置,但几个小时后,那里就只剩下鸡毛和血了。”
小贼艰难地用前肢撑起身体,严肃警告道:“真正的食妖魔不碰已死的猎物,冒牌货可未必真的只吃妖。你和孔千目必须尽快离开,我承受不起九歌大司命和孔雀王族的怒火!”
“假货未必有大妖的水准。”离湾不以为意道。
小豺狼暗中咽了一口唾沫,万灵妖境中他最不想对上的就是真正的食妖魔,否则也不用专程把孔千目捡回来:“也许是他受了伤。不要小看食妖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身上的法术对真正的食妖魔而言不堪一击。”
他瞳孔放大,狼脸微微抽搐,似乎光抑制住自己发抖的本能就消耗了大量力气。
若非食妖魔的表现十分软弱,不像真货,他会毫不犹豫的丢下离湾和孔千目有多远跑多远,即使是假货,他都不想招惹,万一两者有联系呢?玉留妖王那位被食妖魔吃掉的伴侣,可是准妖王级别的战力,照样被做成了一盘菜。
离湾将小贼的神情看得清清楚楚,心里有了数,点头道:“放心,我很珍惜自己的性命。如果没有意外,我和孔千目将会在商队经过望断湖时离开。”
~~~
离湾没有对小贼说实话,当天晚上,他和孔千目就一前一后从笼子里走出来,身后是被迷晕的妖怪们,以及身首异处的老兔子。作为商团安插在笼子里的细作,他一直表现得很好,但这种老迈精明的“货物”出现在笼子里本身就是最大的破绽。
孔千目华美醒目的羽毛大氅已经被法术变成普通的黑色斗篷,离湾身上则穿着暗灰色长袖长裤,用围巾包住头脸。
这里距离大集只有三天的路程,商团已经不再支起帐篷进行沿途交易,骆驼妖拉着马车围成一圈,法力最高的小贼主动撑起结界隔离烈风和寒冷,出于对大妖的信任,豺狼商团在这种夜晚的防卫比平时更加薄弱。
沙漠会留下脚印,但也吸收声音,一人一妖沉默地绕过一队队巡逻的豺狼,都不奇怪对方知道商团的巡逻规律。
途中路过一个圈养人类的栅栏圈,只简陋的木片排成圈,里面的人类光着身子蜷缩在一起,呼呼大睡。角落里堆放着不少人骨头,都带着血丝,是用牙齿把肉一点一点啃掉的。看来人类们伙食不错。
“结界外面会很冷,受得住吗?”
孔千目说话的同时,离湾已经感觉到牵着自己的手掌变得温暖无比。
“没关系,我在人类聚居地的时候,可从没有结界保护。”他用力回握孔千目,手掌温热稳定,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被人圈中的情景影响,皱着眉头道,“巨贪离大妖只差一步,那位副团长更是神秘,你确定能不惊动他们打开结界?”
“我很擅长穿境。”孔千目另一只手缠绕着细碎的宝石手链,指甲是葱尖样的形状,镶着细碎的蓝晶。
但就是这样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按在面前时,寒冷的风立刻涌进结界。离湾张开手臂试探稍远的地方,依旧温暖无风,确实只有他们面前的结界失效,而且身后毫无动静。
离湾点点头,当先走出结界:“走吧,西荒是流放之地,藏龙卧虎,这里太接近大集,反而不如路上安全。”
离开妖怪群,他的笑容反而少了,像秋季的天空,半暖还寒。
“到了大集,我们就分手,你身份尊贵,我寿命短暂,不该有交集。”
起伏的沙丘在夜幕笼罩中愈发广袤无垠,弯弯的弦月高悬,身后被结界笼罩的商团是地面上唯一的参照物。没有人或者妖敢在沙漠里独行,没有路标,没有水,没有同伴,哪怕熬得过缺水、寒冷和暴晒,也未必撑得过那茫茫沙漠中如影随形的孤独绝望。
但同样,除了彼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的这段时间,两颗心会下意识的靠近,越艰苦,靠得越近,如同彼此取暖的小兽。
离湾清楚这点,所以防微杜渐。他总知道很多事,有时候像亲身经历过似的,有时候又像看过案例,无不应验。
孔千目没吱声,只拿眼往身旁飘,眼珠滴流咕噜的转。
人类正对照着天上的星辰的方位,领着孔雀慢慢往望断湖的方向走,单薄的衣衫被冷风吹起,露出腰侧小麦色的光滑皮肤。
“怎么了?”突然感觉一只热乎乎的手把衣摆按在自己腰上,离湾回头问道。
“我背你。”孔千目往他手里塞了一根自己的尾羽,不由分说把人类背背上去,“这根羽毛里收藏了鲛人和喜鹊的歌声,给你打发时间。”
黑色的斗篷被变成了羽毛状,趴在上面软软的很舒服。离湾道:“我可以帮你。你经脉堵塞,妖力恢复不易,不要轻易动用。”
“现在我帮你,以后你帮我。”孔千目道。
被强行塞进手里的尾羽调皮地扫过离湾的脸颊,细长羽丝轻柔的触感让他知道,背着自己的孔雀现在也一定笑得很温柔,“到时候不许过河拆桥啊。”
“你真信我能帮你?”
“我信。”孔雀平淡的话语里透出坚定,“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可以一起走过万水千山的人。”
离湾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受到了攻击。他脖子泛红,不甘示弱,附身含住俊美青年精致如同玉雕的耳朵,说话时牙齿轻轻磨着耳廓,声音带着暧昧的模糊:“那你信不信,我能吃了你?”
孔千目倒吸一口气,被离湾握住的尾羽陡然绷直:“别闹!”
人类笑着放开他的耳朵,把可爱的羽毛凑到自己耳边,悠扬的乐声伴如同海浪中漂泊的银色小船,时不时被淹没在浪潮声中,又缥缈的出现,在暴风雨中高高翘起船首,那是海中的精灵的踪迹,代表着绝望与死亡。
他拿开羽毛,笑容已经没了,叹道:“你成功了,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为何这头孔雀如此不解风情’。不要用尾巴挠我,这真的很痒。”
“咳咳咳,给我留点面子。”孔千目尴尬道,“你以为你刚才冷冰冰的很解风情?”
离湾趴在孔千目的肩膀上,用那根不老实的羽毛挠他敏感的耳朵:“你在沙漠中行走的姿势很正确,杀掉老兔子时毫不手软,帮我找衣服时选择的款式和衣料都格外恰当,符合你所说的妖境流浪者的身份。但你手上的手链法器华而不实,那些漂亮的宝石只会引起无意义的战斗。”
“别闹,我知道很痒了,快把羽毛拿开!”孔雀偏头试图避开离湾的骚扰,举起左手道,“手链是认主召唤的法器,不怕丢,没钱的时候就扯开卖掉,一颗宝石够我花三年了。我真正的法器正被某个坏蛋抓在手里挠我的耳朵。”
离湾看着手里“花枝乱颤”表示存在的尾羽,叹息道:“孔先生,在你说这句话之前,我正想着如果偷偷拔一根毛,你会不会有感觉。”
孔千目脚步一顿,抬高的手顺势落在身后人类的脑袋上,使劲揉:“你这个凶残的人类!”
深夜的沙漠静谧而深沉,星辰毫不吝啬地挥洒着自己的光辉,弯钩样的月亮高悬一角,像一位优雅的女士正含笑看着自己调皮的孩子们。
沙漠之中,除了极端的气候和混乱的方向,最可怕的其实是寂寞。无论孔千目还是离湾都尝试过独自在沙漠中行进的可怕滋味,便格外珍惜腹背相贴的同伴。
天苍苍,沙茫茫,好像浩大天地间,只剩下自己和对方,携手共进,相依为命。
“你有子嗣吗?”孔千目依旧不会找话题。
“应该没有,我失忆了,聚居地的人认为我奇货可居,还没来得及配种。你呢?”
“没有。”
离湾略微惊讶:“为什么?”
“他们说没有孔雀配得上我的血统。”孔千目说起这话的时候耳朵都发红,低声解释道。
离湾没有细究,放下羽毛改捏他红红的耳朵:“往左一点,星星只能提供大概方向,注意自己行走的角度,沙漠里没有参照物,很容易走偏。”
“右前方的沙丘里有东西,你猜是什么?”
“猜不到。小心无大错,避过吧,咱们现在首要任务是赶到望断湖。天亮后没有识别方向的法器,很容易迷失在沙漠里。”
“饿吗?”
离湾眯起眼,竭力眺望,终于隐隐看到右前方孔千目所说的沙丘的方向有一抹绿意,是几棵孤零零的胡杨树。如果老兔子没有骗他们,从胡杨树到望断湖有三四个小时的路程,他们必须加快速度,没时间找吃食了。
“没事,再快一点。”
孔千目长叹一声,蹲下身把离湾放在地上,又转身将他抱在怀里,用羽毛包裹得严严实实,才继续赶路:“饿的话,可以喝一点我的血。”
离湾二话不说,一口咬在孔千目的脖子上,居然没咬动。
孔雀微愣,没想到人类连推脱都不曾有,连忙撤去护身法术:“咬吧。”
腥甜的血流进口腔,人类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总觉得没写出恋爱的感觉,四千字奉上以表歉意。
孔雀怎么能控制自己的尾巴动这点请不要细究,恶意卖萌不解释。
☆、迷途
西荒大沙漠向来是死寂的代名词,商旅们驼铃声都不能打破它的沉默魔咒,毕竟沙漠里水分有限,没妖会发疯为了制造声音而浪费体力和口水。可是今天,一阵难听的歌声传遍了方圆五里。
“当风拂过翎羽,我知道我将启程。怎样的风景将映入我眼,今天的乐曲优美或者尖锐,这些都没有关系,一步一步,随着风去看大海和沙漠……”
随着喑哑的啼鸣声出现在沙漠上的,是一只精致华美的绿孔雀。他拖着长长的尾羽从白色的沙丘后冒出来,背着个被灰布盖住的东西,在沙地上堪称欢快的奔跑着,丝毫看不出沙漠旅者该有的疲惫。他绸缎似油亮整齐的羽毛上已蒙了一层沙,可体型优美姿态优雅,身上浓烈的色彩再淡化,也不显脏,反而像沙漠里的绿洲,透出勃勃生机来。
“恭喜你,终于有三个音在调子上了。”灰布掀开一条缝,人类黑色的眼睛露出来,捂着口鼻忍无可忍,“你身为孔雀却不跳舞,非得唱歌?”
“你给我写的歌,当然要唱给你听。”在沙漠里背着个人大步奔跑的孔雀嘴巴里发出难听的叫声,但神奇的人类能听懂,而且还很不领情。
“我怎么就听不出来是自己写的呢?”
“我会改编啊,你是不是听得更加爱我了?”
这语气太嚣张、太欠抽了,离湾夸张地笑着倒在孔雀背上:“谁爱你这没脸没皮的!”
他身子向来灵便,这一俯身,一扭腰的当儿,竟腰跨一软,差点从孔雀背上掉下来,要不是孔千目察觉不对伏低了身子,人类得脸朝下摔沙地里。
“饿了?”孔千目停下脚步,回头问道。
“没事,扭一下而已。”
他们已经在沙漠上狂奔了一个晚上,依旧没能赶在天亮前找到望断湖,太阳出来之后,散发着强光的硕大球体能指引的方向更加模糊,连离湾都不能确定他们是否偏离目标。
更加糟糕的是,据迁徙的沙鼠说,大集附近的沙漠也出现了食妖魔,目前大部分生活在沙漠里的妖怪都躲进了大集,离湾以防万一偷来的沙漠里的小型聚居地地图已经沦为废纸。
近来西荒食妖魔跟韭菜样一簇一簇往外冒,屠戮官员的、跟着豺狼商团的、沙漠里的,还有许多离他们远远的,闹得妖心惶惶。
唯一的好消息是,孔千目远用法术在空气中凝结出水分,避免了一人一妖渴死沙漠的惨剧,而且他们不用再防备沙漠里的盗匪。
“真不饿?”孔雀再次奔跑起来,只有大概的方向,也许会越跑越偏,但他们不能留在原地等天黑,一路上都找不到植物,光靠他的血,离湾在暴晒下撑不了多久。
“不饿。”
片刻后,孔千目第三次问:“饿吗?”
“你别问了,越问越饿。”人类有气无力地趴在孔雀在鸟类动物中十分宽阔的背脊上,下巴搁在宝蓝色的修长脖颈上,眼前就是用灰色粗布草草包扎的伤口。他长叹一口气,到底没忍心再把布解开吸血,蔫蔫抱怨道:“都怪存机妖帝,把人类和妖怪带出来的时候都不带动物,害得我们现在只能挖仙人掌吃。”
孔千目在大妖中也是顶尖的存在,饿上几天问题不大,脆弱的人类却不行,短短一天离湾就觉得胃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奇怪的是,在商团的笼子里时,他也经常挨饿,从未有过这般吃不住的情况。
“据说当时有妖和人带了,但不好配对,有了猫没有狗,有了公的没有母的,特别是鸡鸭鱼猪这些不会讨喜的,毕竟生死关头,没谁会记得带活肉吃。”
“我记得啊,”离湾轻轻戳戳孔千目脖子上的伤口,笑,“瞧,多漂亮的储备粮。”
听见“储备粮”三字,孔千目脸上骤然一肃,沉声道:“如果真遇上食妖魔,你别管我,赶快跑。那东西只吃妖,说不定会放过你。”
哪怕有意避开不提,食妖魔也是压在他心头的最重的一座山。
全盛之时的孔千目自然不怕什么食妖魔,但现在他身受重伤,还带着离湾。
离湾一愣,伸手去扒拉他脖子上漂亮的宝蓝色小羽毛,恶狠狠地道:“作为我的储备粮还敢想着食妖魔,不守妇道,小心我休了你。”
“我说正事!”这是孔千目第一次凶他,铁器相磨一样刺耳难听的嗓音,直直钻进心里。
孔千目认识离湾以来,一直保持着亲密而不失礼的距离,凡事点到为止,从不细究。在孔雀一族的家教中,这是对伴侣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任。如果没有食妖魔出现,或许直到他们成亲那一天,他都不会询问离湾的来历,而选择在长久的相处中逐渐获得防备心极强的人类的信任,主动敞开心扉。
“……知道了。”对着孔千目的后脑勺,离湾缩着脖子,很心虚。
作为一朵纯良的、不懂丝毫法术的小白花,他该怎么告诉孔雀,他早从商队里打听到大集附近有食妖魔,昨儿晚上故意带他兜圈子,暗中根据空气中的妖气残留,把食妖魔在大集外巡逻的规律摸清楚了呢?他们绝对、绝对、绝对不会遇到食妖魔的。
~~~
“大司命,离湾大人请您过去。”
大集城城主府内,自从九歌大司命驾临后就被列为禁地的小厨房依旧铁门紧闭,布满玄妙咒文的黑紫色结界与其主人一般冷硬而霸道地封住了这一方小小的空间。
万灵妖境不少妖怪都知道九歌大司命热爱厨艺,每年的祭祀中,总有许多菜品的秘方通过祭坛被送进神殿。但真正尝过九歌亲手做的饭菜的,只有万灵妖王离湾一人。
刚从沙漠回到大集城主府的九歌依旧没能找到万灵,正在做菜平复越来越烦躁的心情,闻言放下手里颠着的铺着薄薄一层花生的簸箕,语气很不好:“何事?”
“说是晚膳不合胃口。”
“爱吃不吃。”大司命的手套早已摘下,用帕子擦擦手,取了洗好的韭菜放在案板上,拔出厚重的方形厨刀,烛火都暖不过刀上的凛冽寒光。
那位“离湾”早提过要尝他亲手做的菜,他一直没答应,没想到大晚上还来这一出。
万灵每半年都要经历沉睡、失忆、复苏的过程,而他失忆期间最常用的名字,就是离湾。
但九歌确信,现在城主府里被当做妖王对待的“离湾”,不是他要找的离湾。
虽然那人和万灵长得一模一样,身体也完全是人类模样,但蛇妖怎么会弄错那具自己偷偷用舌头舔过无数遍的肉身?且不说蛇类的舌头能尝出空气微粒的味道,单凭视觉和听觉,万灵妖王身上每一寸皮肤的毛孔排列,每一根骨骼、内脏的尺寸,每一根血管里血液流动的声音,甚至头发生长的速度,他都了然于心。
他先给那假货妖王的待遇,先稳住他背后的妖,等找到真正的万灵妖王……
蛇妖左手扶住韭菜,右手菜刀压下,水灵灵的蔬菜发出“噗”的声音,像砍掉脑袋时血溅出的声音。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失忆的万灵究竟在哪里?他……吃得可好?
流言生长于名为恐慌的沃土,短短一个多月,西荒这片混乱的土地上就出现了好几十个“食妖魔”,其中有真有假。他调动西荒所有官方力量,也只能查到最早的案发地是一个靠近人类聚居地的小村落,死的是三个月大的小猪崽。
再之后,他似乎离开了小村落,或者刻意避开了同样的犯案地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妖怪失踪,其中东方的小镇的兔妖被烧烤而死,但很快西方沙漠里也有沙蛇被发现是被烹煮而亡,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死亡时间只相差十分多钟。
那人刚醒不该有这么快的速度,更不会如此浪费食材,应该是怕有妖追踪,故布疑阵。从那以后,九歌就失去了离湾的踪迹。
每次失忆后,人类都会像竖起刺的刺猬一样难以接近。九歌来到大集后就大张旗鼓的搜集胯骨有疤的好看人类,这样即使万灵逃过了妖怪们的捕捉,为了查明自己的身份,也必然要来大集看一看。他则趁着万灵法力没有恢复,每天绕着大集在沙漠里找人,至今一无所获。
蛇妖眉头紧锁,烦透了这种猜来猜去的游戏。玩捉迷藏他从没赢过那人,向来是那人到了饭点闻着饭菜香自己走出来。可这次,恐怕连他的菜都忘得干干净净了吧?
炉子上的砂锅被蒸汽顶开,盖子起起伏伏和锅沿碰撞发出声响。
他掀开锅盖,倒进花生,锅里翻滚的白色肉块吸收了秘制的养身药酒,散发出肉类独有的香味,汤面上浮着浅浅一层透明油泡。他的手从洗好的蔬菜上方一一掠过,最后选择了不常用的雪菜和小西红柿。
万灵不喜欢雪菜,或者说,不喜欢大部分绿叶蔬菜。九歌每天早上出门之前总会煲上一锅汤,若寻回了万灵,晚上回来就捞出肉,加上万灵喜欢的莲藕、白萝卜或者山药碾熬成的糊,倒进米饭里焖段时间,是极好的营养粥。再配上蒸锅里的糖糕、五色松饼、红豆团子,能叫人类跟小老鼠似的抱着吃大半天。
唉,那人手艺差,嘴还刁,自己在外头肯定吃不好,这些年下来胃被他养得很是娇贵,指不定要受多少罪。九歌想起来心都揪成一团——都怪自己看守不利,让万灵陷入险境!
雪菜不能久炖,片刻功夫,九歌挥手灭了炉火,望着一锅香气四溢的靓汤,猛然全倒进自己嘴里。
滚烫的汤水割过喉咙,烧灼肠道,有点疼,味道是半点没尝出来,纯撒气,然后才想起自己该试味的。
他把根本没用上的韭菜扔进菜筐,随手加上保鲜法术,梦游似的拖着蛇尾巴游回房间,准备洗个澡继续出去找人。
心不在焉的蛇妖没有注意到,厨房的冰捅里,一只小小的粉红色肉爪攀上了桶沿。
那只桶里,大半桶冰都是粉的,冰底下红通通一片,全是血水。一只被砍掉后肢和一条前肢的肥大老鼠,浑身打着颤,死死扒住桶沿,摇摆着身子试图爬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疏逢的地雷,实在无力加更,敬请谅解
☆、初遇
离湾本以为自己金刚不坏之身,跟着孔千目啥东西都没有进沙漠也不犹豫,到现在可算吃到了苦头——他居然挨不得饿!
趴在孔雀背上,瞅着那一根根羽毛,他满脑子都是:为啥这些羽毛不能吃?
此刻孔千目正站在望断湖里,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小小的脑袋东张西望的,不用变人形都能感觉到那股子呆气。
他们终于在经历又一个夜晚后,根据星象找到了正确的方位,很幸运的没有偏离太多,即使离湾有意走走停停以避免遇到食妖魔,两人还是在太阳出现之前成功抵达了目的地。
“不能用?”
孔雀抖抖被水弄得沉甸甸的翅膀,望着身下明镜般连一丝波纹都没有的死水,郑重道:“望断湖是万灵妖境的重要枢纽,其内法力涓滴不存,说明万灵妖王将它的法力用在了其他地方。万灵和九歌都以妖力浑厚著称,究竟什么事能让他们动用望断湖里的法力?”
漂亮的人类懒懒趴在孔雀背上,双腿微微弯曲,很小心的避开了下面的湖水,随口猜测道,“会不会是万灵妖王的百年沉睡出岔子了,需要人类献祭?每百年必须沉睡一次,听上去很像走火入魔。”
“历史档案里有写,万灵妖王百年沉睡是他的种族特性,似乎是很脆弱的族类,已经灭绝了。传说中望断湖藏着万灵妖王最原始的一部分力量,从妖境诞生起就一直在这里,或许能从中发现万灵妖王真身的秘密。但现在那部分力量应该已经被取走了。”
“这就是你来万灵妖境的目的?”
孔千目摇头道:“顺便而已,我是来玩的,可惜这里的主人实在不友好,进门的时候我和他起了点矛盾,被打成重伤。”
“你说食妖魔和九歌谁更厉害?他们俩一个城内一个城外的,居然没有打起来。”离湾佯装不在意地问道。
孔千目思忖片刻才道:“应该是九歌比较强,能暂时代替万灵妖王掌管妖境,他离妖王境界不会很远。”
“……九歌吗……”离湾的下巴轻轻磨蹭两下孔雀的背脊,若有所思。
“你试试从湖的西侧走到东北方微微凹陷的那个角,再从东北直走到西南。”他突然道。
“你有什么发现?”一边问,孔千目已经按照离湾所说的走动起来。
他如他自己所说,非常信任人类的能力。
离湾没有回答他,而是出神地望着脚下无波的湖水,平静的湖面清晰的映出一头优雅华丽的孔雀和它背上的人类的面孔。
那个人长得和离湾一模一样,笑起来的弧度也很像,但他的笑容温暖而充满对世间万物的喜爱欣赏,黑色的眼睛没有丝毫阴霾,比初生的婴孩更加通透清澈。
接着,离湾才发现水中倒影穿着黑色的祭服,头戴冕冠,凝神细看,可见玄衣肩部织日、月、龙纹;背部织星辰、山纹;袖部织火、华虫、宗彝纹;纁裳织藻、粉米、黼、黻纹各二。(冕服描述来自网络)
妖境初开,残留至今的一缕法力,就藏在这倒影之中!
那人的面容神态究竟只是根据发现它的人而变化,还是本身就长得如此模样?
离湾心跳如擂鼓,死死抓住孔千目的一根尾羽,却终究没有出言提醒。
水中的倒影是他吗?只有美丽的外表有相似之处,那样真诚与善意的笑容哪怕他对着镜子练习成千上万遍都不会有。真善美是属于天之骄子的最脆弱也最珍贵的财富,随着人类文明的消逝而成为绝响。
忽然,就在孔千目到达望断湖的西南的凹陷处的同时,倒影改变了!
孔雀如烟云般消散,围绕着身穿全套祭祀服饰的年轻人,一座庄严的祭祀大典逐渐出现。
离湾恍惚间已经站在了祭祀的香案前。
有两座香案,牛头、猪头、羊头分列其上,更有数个铜盆,内置鸡、鱼、五谷等物。
最显眼的还是周围九尊青铜大鼎,象征着九州的礼器。鼎最初是人们烹饪的炊具,大家族中的族长从鼎中盛出食物分给族人,逐渐成为权利的象征。后来又因烹饪祭祀给神的祭品而成为礼器。
影影绰绰的人形站在祭坛下,仰望着离湾,眼中没有恐惧,殷切、敬畏和爱戴填满了他周围的每一存空间。最虔诚的祈盼加上最美好的领袖,才能为天生无缘天道的人类带来奇迹。
离湾甚至从其中认出了“自己”的兄弟和孩子们,他们脸上只有最单纯的孺慕之情,不为权位所动,全心全意的爱着祭坛上即将离他们而去的亲人。
负面情绪造就鬼怪,最纯净的美好情感,则成就神仙。
人类的生命只有百年,所以他们的王相比于妖而言,总是更替,臣民也不断变化,这些更替变化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可能,终于在无尽的岁月中,诞生了一位被所有臣民爱戴着、上苍也眷顾的君主。
九鼎是他的礼器,以之祭祀虚空之中的神明,跨越人类的界限,抵达众生的彼岸。
香案有二,献祭的对象除了虚空中的神明,还有聚集了全国臣民爱戴的国君。
“曰遂古之初,谁传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冥昭瞢闇,谁能极之? ”
歌声幽幽响起,男子雄浑的嗓音低沉而不孱弱,那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坚定不移的信念的汇聚。
“冯翼惟像,何以识之?
明明闇闇,惟时何为?
阴阳三合,何本何化? ”
女子的声音悄然潜入,轻柔如水,代表着探寻通天之路的灵敏与细致,以及那天赐的尊荣。
“圜则九重,孰营度之?
惟兹何功,孰初作之?
斡维焉系,天极焉加?”
苍老的嗓音蕴含着人类幸福与苦难纠缠的沧桑,短短百年的酸甜苦辣提炼出不甘与智慧,点燃祈求长生的火苗。
“八柱何当,东南何亏?
九天之际,安放安属?
隅隈多有,谁知其数?”
最后,是孩童稚嫩的歌声,绵绵不绝的繁衍将人类的成就积累,象征着无尽的希望与可能。
男女老少,全国每一寸土地上都回荡着这人类对天地的探寻之歌。
离湾站在祭坛上,脸上没有笑容,只有对于未来道路的无尽祈盼与誓要达成目标的坚定。这一刻,他与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体的,他们的力量汇聚在一起,为的不是他这个君主个人的利害,而是迈出长生的第一步。
凭什么,人类身为此界主宰,万物之灵,却无法像妖怪一样修炼?
一百年太短,生老病死钳制人类的发展,而他,就要突破这层障碍,带领自己的臣民开拓新的道路!
冥冥之中,离湾感应到了什么,大着胆子迈开双腿,一步一步往前走。
明明面前就是香案,可他视之为无物般迈过去……什么都没有碰到,《天问》的歌声还在耳边回荡,却那么遥远。
他的国家,他的世界已经被抛在身后。最后一丝声音都远去,离湾没有回头,按照心中那突然而来的指示,穿过一层无形的壁障,来到一个使人漂浮的黑色空间。
但这并不是此行的目的地,他继续前行,终于在穿过第二层障壁后,他来到了那个帮助他打开“大门”的神明面前。
那是,塞满整个世界的,紫黑色的蛇。
金色的瞳孔蒙着翳,额上红色细鳞片组成一道扭曲的竖长纹路,硕大的脑袋微微抬起,吐着红红的信子。
蛇身太过巨大了,将整个空间都塞满,除了布满暗金色玄妙花纹的暗紫色鳞片,离湾看不到其他事物。
一般人眼中极其可怖的景象,离湾,那位不知名的君主却露出了温暖的笑容——他只觉得这位神明有着美丽的鳞片,额上的红痕配上金色蛇目十分艳丽,吐舌头探究外界的动作更像个对陌生访客充满好奇的孩子。
那时的离湾永远能发现世间万物美好的一面,用诚挚的赞美与笑容迎接一切,哪怕是恶意和伤害。
一开始人们觉得这位君主有点儿傻乎乎的,但他锲而不舍地将自己的信念传达给人们,那些受苦的、受害的、抱怨命运的人们都忽而从自己的生活中发现了无数之前忽略的美好,每天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人类的社会永远无法做到“公平”,因为公平总是相对而言;人们也不可能摆脱苦难,因为渴求永无止境。离湾所能做的,是引导人们发现自己原有的,并且将之放大,以此提升人们对于自身所拥有的一切的满足感。
换句话说,这个极其富有感染力的傻瓜把自己的傻传染了一个国家。
巨蛇不曾见过人类,不懂人类的语言和肢体动作,但他能够感觉到这个人的气息,那是一种与他的孤独森冷截然不同的,温暖快乐的味道。
没有人或妖能拒绝快乐,而有了快乐,悲伤也将紧随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外出旅游三天,存稿消耗殆尽。下一章是现代番外,以后每十章一个番外。想看什么类型的番外,欢迎留言评论。
感谢黑糖的地雷
每天被自己蠢哭的笨笨居然忘了设定发表时间!本以为只欠了一更,现在欠了两个更了/(ㄒoㄒ)/~~
☆、相见
离湾再回过神,竟是在个冷硬的怀抱里,周围的湖水卷了好的旋子将两人围在中间,水滴落在身上也不凉,无知无觉就没了。
“你是谁?孔雀呢?”
抱着他的那妖穿一身极晃眼的金鳞高领斗篷,兜帽极大,盖得连鼻子都瞧不见,只看见棱角分明的下巴,没有一丝毛,应该是鳞甲类的妖怪。
那妖怪好高深的修为,也不见他捏诀念咒,抬脚就走出望断湖的漩涡,带离湾站上沙地。而且,他身上的妖气正属于大集附近沙漠里传说的“食妖魔”!
离湾暗自戒备,却见他放开自己,后退几步单膝跪地:“九歌拜见万灵妖王。”
第2节
恋耽美
第2节
但,只需要两个字,就能打散他所有努力,一切成就——长安。
哪怕现在的人类依旧叫人类,没有了长安,没有了滔滔历史长河中留下的无数瑰宝,他们便不再是离湾的同类,而是一群,食物。
离湾没有族群,蹦跶得再欢,没有了长安,他也只是,亡族之人。
☆、小贼
那天之后,一人一妖都再未提起关于“古城长安”的话题。那葫芦劣酒被离湾贿赂给了看守的豺狼,然后没多久就传来那头色狼坏了嗓子,被扔在沙漠中的消息。
孔千目的翎羽一直搭在木箱边缘,偶尔扬起,摇啊摇的,像伸出的手臂,但另一头的人类没有再握住。
黑发男孩帮孔雀梳理毛发的动作渐渐熟练,那首东拼西凑的曲子被他巧手编撰,变成了一首讲述旅途的民谣,慢慢被豺狼商团里的乐人们传唱开来。他们只是不再密谈。
逃跑计划没有进展,哪怕沿途的货物交易严重影响了商团的行进速度,距离孔千目所说的望断湖也只剩下两天左右的路程。
终于,每日例行的逃跑讨论大会结束后,离湾坐在木箱上,低垂着头,悄然握住了孔雀柔顺的羽毛:“我要去找古城长安。妖境是按照妖王记忆中的世界来构建的不是吗?假如妖王真的有你们说的那么伟大,肯定有一两位能记得人类的长安城,如果再把人来迁移到那里,或许能重建昔日的辉煌景象。”
“去之前要保证你自己的安全。你看上去很不好,请注意身体。”孔千目担忧道。他没有说,妖王都换了几代了,现在真正见过地球的妖王寥寥无几。
“放心人类最强大的地方就是顽强的生命力,说不定这里除了你之外,我会是活的最长的一个。”
人类的笑容依旧闪闪发亮,璀璨如同有泪光在眼中闪烁。
二十多岁的人类,在妖怪眼中只是孩童的年纪,相比于被故意养得麻木愚钝的其他人类,他保留了自己的尊严与志向的同时,也必然要承受更多痛苦。
他什么都没说,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里透出的疲惫与辛酸,足以让任何生物心软成一滩水。
“站起来,后退一点,抬起头。”孔雀的声音冷冷的。
离湾瞪大了眼睛,无法相信自己无往不利的示弱伎俩会失败,但他很快调整好表情松开孔雀,悲伤而脆弱地望着孔雀,像小白花一样无辜且脆弱,带着连可怜巴巴的露珠……
孔千目探头吻上黑蕊白花的唇!
初吻没有味道,只有心跳。
“你夺了我的第一次。”人类清醒过来,第一反应是恬不知耻地抢白。
话音未落他就后悔,说好的脆弱小白花呢。
孔千目脸颊微红,认真点头道:“我负责。”他笑起来的样子不如离湾炫目,但温润的圆眼睛温柔多情,像盛装珠宝的丝绒,非常适合璀璨脆弱的宝石。
离湾望着漂亮的孔雀,知道自己被蛊惑了,所有坏事都抛之脑后,他激动地吻上那浅粉的唇,丰润光滑,口感棒到让人发疯!
他将他吻到面色发红才放开:“九天,我会记得这个数字。”
认识第九天,他们接吻了。
“人类,你这是什么意思?”刺耳的声音打破了两人间暧昧的气氛。
离湾转过头,居高临下望着满脸愤愤的犬妖,双手叉腰,得意笑道:“是他先吻我!”
犬妖早看他占着木箱不顺眼,抬手抓他的腿,要把人从木箱上拉下来:“既然连你都能碰,不如让大伙快活……啊!我的眼睛!”
嚣张的声音戛然而止,取而代之的是黑暗中无声飘起的浅棕色霞光,和可怖的惨呼。
孔雀开屏。
哪怕后来见到了孔千目完整形态下的开屏,那漫天挥洒的金光与蓝绿色眼睛,离湾记忆最深刻的依旧是黑暗的笼子里,在孔千目身后若隐若现的扇形翎羽虚影。
孔雀会在两种情况下开屏,求爱和遇敌。
美丽且拥有保护彼此的力量才是结成伴侣的初步条件。
离湾低声重复:“我们才认识九天。”
作为风流韵事,孔雀有点太认真了。妖怪可以吻人类,就像地球毁灭前人类会吻自己的猫狗一样,但对一个人类开屏,则意味着孔雀有意与他……谈、婚、论、嫁。
人类被美色冲昏的头脑立刻清醒,低垂的眼暗藏警惕——太轻易了。
“我去过很多地方,经历过生死一线之后,你会发现,有些事情如果不立刻决定,未必有下一次机会。”孔千目笑道。
这样闪亮亮的人类,总觉得会突然被坏妖怪抢走,赶快订下来才好。
离湾撇开眼:“万一错了呢?”
“那就改正。”
离湾眼前一阵恍惚,扶住绑着孔雀的木柱才站稳。
好像有另一个妖怪回答过同样的问题:
“万一错了呢?”
“将错就错。”
离湾醒来后就在西荒,失去全部记忆,只保留了常识和知识。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或者说,什么。
这是第一次,他的记忆里确切地出现了“人”。
那个“将错就错”的妖怪,冷酷而坚定。
离湾定了定神,低头亲吻孔千目的颈侧,舌头顶在动脉的位置:“抱歉,我不接受改正。”
感觉到孔雀的僵硬,人类无声微笑——果然,九天就能获得的感情,不值得交付生命。
“到了去给副团长梳毛的时间了。”他意味深长地道,“你们这些飞禽走兽都长着厚厚的毛发呢。”
~~~
“当风拂过翎羽,我知道我将启程。怎样的风景将映入我眼,今天的乐曲优美或者尖锐,这些都没有关系,一步一步,随着风去看大海和沙漠……”
离湾坐在一只极其瘦小的豺狼面前,右手轻轻抚摸他的背脊,高亢肆意的歌声回荡在他们身旁,是美妙的讽刺。
小狼的背脊明显不正常的高高凸出,是先天的骨骼畸形,让它一辈子都无法真正靠自己的力量行走奔跑,只能慢慢在地上磨蹭爬行。
“九歌大司命已经抵达大集,他要找一个黑发黑眼,胯骨上有巨大疤痕的人类。”
歌声戛然而止。
“你要去吗?”
“你让我去?”离湾手指灵巧地抬起小狼的下巴,“寄生虫。”
谁能想到,万灵妖境的传奇盗贼,从万灵神殿偷走人类的小贼,实际上是一种寄生虫。
即使是残废到无力行动的豺狼,被他附身后也是大妖的水准,加入豺狼商团并担个副团长的虚名轻而易举。所以,人类才不得不依附同为大妖的孔千目,单凭那些小妖,还不够人家一个中级法术的。
“无所谓。”小贼懒懒趴在长毛毯子上,和正常的残废一样,对生命毫无激情。
那天确实成功的逃离了万灵妖境,但法器将他送达的地点却是远离妖境的宇宙空间,他差点和人类一起缺氧而死。
关键时刻,离湾居然在宇宙中强行与万灵妖境建立联系,小贼不及细思,马上带着离湾冲进万灵妖境的空间障壁,没有被暴怒中的九歌发觉的潜回妖境。
小贼在人类醒来之前把他送到了人类聚居地,再以新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离湾根本不知道自己本就是被小贼从万灵神殿偷出来的。
“我不去,你会保护我?”
“吃了你比较方便。”小贼眯起眼,嘲讽道,“你还没搞定那头孔雀?技术不行啊。”
“哈,跟他还不如跟你,至少你吃人贼费劲。”离湾打趣道。
“孔千目很强,跟着他是个很好的选择。九歌……他要找人类,没怀好意。”
长安上空的浮空岛顶着万灵神殿的名字,奢华精美的建筑群每一片都有着不同的风格,古怪又古老,唯独没有妖怪居住的痕迹,死寂森冷仿佛一座华丽的坟墓。
当他循着法器的指引前往人类所在的房间,看见的却是蛇样匍匐在人类身上蜿蜒摆动的大司命。
永远藏在金色斗篷下,被万灵妖境传唱歌颂数千年,代表着万灵妖境威严与力量的神官,居然是个无比丑陋堕落的怪物!身为妖怪却对食物产生欲望,恶心得让小贼想吐。
“直话直说吧,”离湾笑道,“九歌大司命找人类是为了□□对吗?虽然你没说过,但每天都在探究我的言谈举止、试探我的繁衍能力,说实话,像个变态。”
小贼的目光骤然锐利。
☆、沙漠
“而且……”人类抚摸着小豺狼背部凸起的骨瘤,柔声道,“你杀不了我。”
每天的顺毛时间,小贼在观察他,他也在观察小贼。
大妖会花费一整个早晨加上午时间来了解一个自己看不起的人类,这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离湾曾以为他是想把自己送到九歌大司命身边,但直觉告诉他,小贼更想要他的命。
这具身体此前绝非普通人类,他的直觉甚至比所有推断都可靠。所以离湾从小贼的马车回笼子的路上,故意惹怒了一只豺狼妖怪,让他在自己身上抓了一爪子,锋利尤胜刀剑的爪尖,连痕迹都没留下。
“我猜对了?”
小贼眼神危险地望他片刻,沉声道:“错了。我不杀你,是因为你实在和大司命要找的人类太像。”
离湾眉梢一跳,无法确定这话的真假。
“九歌大司命在万灵妖境一手遮天,如果你不想被抓走,就和孔千目去明王妖境。我们都安全。”
“孔千目短时间内无意离开万灵妖境。”离湾紧紧盯住小贼的脸,试图看出蛛丝马迹,“而且你对我毫无好感不是吗?这种突然的善意,只会让我往反方向理解。仔细想想,自从他被抓来,你就放任我在商团中自由游荡,简直像恨不得我立刻带着他逃跑,真是让人不安啊。”
九歌大司命找人类是为了□□,孔千目随便撩一撩就对他开屏,两者都不是好选择,但没弄清楚自己的身份之前,离湾实在不敢独自行走。铜皮铁骨的人类?有时候他自己都想把自己剖开来看看。
小贼趴在色彩斑斓的长毛毯上,闭目道:“如果早知道九歌大司命在找你这样的人类,我绝不会把你从人类聚居地买进商团。孔千目也是,明王妖境的王族是个比你还大的麻烦,想杀没把握,放了怕他报复。你们俩一起走,我才能安安生生的继续做买卖。”
九歌对离湾这个人类倒有几分真情,居然离开神殿追到西荒来,但他绝对想不到,离湾会和明王妖王的直系子孙搅和在一起。如果不是有食妖魔,小贼真舍不得离开万灵妖境,错过这出由大司命倾情主演的好戏。
仿佛猜到小贼在想什么,离湾低声问道:“食妖魔是不是跟着商团?”
小贼猛地一个激灵,猛然睁开眼睛:“你知道什么?”
沙漠是毁尸灭迹最好的帮手,连团长巨贪也只以为弱小妖怪们失踪是货物正常损耗而已。这个诡异的人类竟能察觉食妖魔的踪迹?!
人类淡淡道:“我杀了一个重伤的鸡精,亲手掩埋她的尸体,绝对没有记错位置,但几个小时后,那里就只剩下鸡毛和血了。”
小贼艰难地用前肢撑起身体,严肃警告道:“真正的食妖魔不碰已死的猎物,冒牌货可未必真的只吃妖。你和孔千目必须尽快离开,我承受不起九歌大司命和孔雀王族的怒火!”
“假货未必有大妖的水准。”离湾不以为意道。
小豺狼暗中咽了一口唾沫,万灵妖境中他最不想对上的就是真正的食妖魔,否则也不用专程把孔千目捡回来:“也许是他受了伤。不要小看食妖魔,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身上的法术对真正的食妖魔而言不堪一击。”
他瞳孔放大,狼脸微微抽搐,似乎光抑制住自己发抖的本能就消耗了大量力气。
若非食妖魔的表现十分软弱,不像真货,他会毫不犹豫的丢下离湾和孔千目有多远跑多远,即使是假货,他都不想招惹,万一两者有联系呢?玉留妖王那位被食妖魔吃掉的伴侣,可是准妖王级别的战力,照样被做成了一盘菜。
离湾将小贼的神情看得清清楚楚,心里有了数,点头道:“放心,我很珍惜自己的性命。如果没有意外,我和孔千目将会在商队经过望断湖时离开。”
~~~
离湾没有对小贼说实话,当天晚上,他和孔千目就一前一后从笼子里走出来,身后是被迷晕的妖怪们,以及身首异处的老兔子。作为商团安插在笼子里的细作,他一直表现得很好,但这种老迈精明的“货物”出现在笼子里本身就是最大的破绽。
孔千目华美醒目的羽毛大氅已经被法术变成普通的黑色斗篷,离湾身上则穿着暗灰色长袖长裤,用围巾包住头脸。
这里距离大集只有三天的路程,商团已经不再支起帐篷进行沿途交易,骆驼妖拉着马车围成一圈,法力最高的小贼主动撑起结界隔离烈风和寒冷,出于对大妖的信任,豺狼商团在这种夜晚的防卫比平时更加薄弱。
沙漠会留下脚印,但也吸收声音,一人一妖沉默地绕过一队队巡逻的豺狼,都不奇怪对方知道商团的巡逻规律。
途中路过一个圈养人类的栅栏圈,只简陋的木片排成圈,里面的人类光着身子蜷缩在一起,呼呼大睡。角落里堆放着不少人骨头,都带着血丝,是用牙齿把肉一点一点啃掉的。看来人类们伙食不错。
“结界外面会很冷,受得住吗?”
孔千目说话的同时,离湾已经感觉到牵着自己的手掌变得温暖无比。
“没关系,我在人类聚居地的时候,可从没有结界保护。”他用力回握孔千目,手掌温热稳定,以证明自己确实没有被人圈中的情景影响,皱着眉头道,“巨贪离大妖只差一步,那位副团长更是神秘,你确定能不惊动他们打开结界?”
“我很擅长穿境。”孔千目另一只手缠绕着细碎的宝石手链,指甲是葱尖样的形状,镶着细碎的蓝晶。
但就是这样一只养尊处优的手,按在面前时,寒冷的风立刻涌进结界。离湾张开手臂试探稍远的地方,依旧温暖无风,确实只有他们面前的结界失效,而且身后毫无动静。
离湾点点头,当先走出结界:“走吧,西荒是流放之地,藏龙卧虎,这里太接近大集,反而不如路上安全。”
离开妖怪群,他的笑容反而少了,像秋季的天空,半暖还寒。
“到了大集,我们就分手,你身份尊贵,我寿命短暂,不该有交集。”
起伏的沙丘在夜幕笼罩中愈发广袤无垠,弯弯的弦月高悬,身后被结界笼罩的商团是地面上唯一的参照物。没有人或者妖敢在沙漠里独行,没有路标,没有水,没有同伴,哪怕熬得过缺水、寒冷和暴晒,也未必撑得过那茫茫沙漠中如影随形的孤独绝望。
但同样,除了彼此之外什么都没有的这段时间,两颗心会下意识的靠近,越艰苦,靠得越近,如同彼此取暖的小兽。
离湾清楚这点,所以防微杜渐。他总知道很多事,有时候像亲身经历过似的,有时候又像看过案例,无不应验。
孔千目没吱声,只拿眼往身旁飘,眼珠滴流咕噜的转。
人类正对照着天上的星辰的方位,领着孔雀慢慢往望断湖的方向走,单薄的衣衫被冷风吹起,露出腰侧小麦色的光滑皮肤。
“怎么了?”突然感觉一只热乎乎的手把衣摆按在自己腰上,离湾回头问道。
“我背你。”孔千目往他手里塞了一根自己的尾羽,不由分说把人类背背上去,“这根羽毛里收藏了鲛人和喜鹊的歌声,给你打发时间。”
黑色的斗篷被变成了羽毛状,趴在上面软软的很舒服。离湾道:“我可以帮你。你经脉堵塞,妖力恢复不易,不要轻易动用。”
“现在我帮你,以后你帮我。”孔千目道。
被强行塞进手里的尾羽调皮地扫过离湾的脸颊,细长羽丝轻柔的触感让他知道,背着自己的孔雀现在也一定笑得很温柔,“到时候不许过河拆桥啊。”
“你真信我能帮你?”
“我信。”孔雀平淡的话语里透出坚定,“我的直觉告诉我,你就是我一直在等的,可以一起走过万水千山的人。”
离湾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受到了攻击。他脖子泛红,不甘示弱,附身含住俊美青年精致如同玉雕的耳朵,说话时牙齿轻轻磨着耳廓,声音带着暧昧的模糊:“那你信不信,我能吃了你?”
孔千目倒吸一口气,被离湾握住的尾羽陡然绷直:“别闹!”
人类笑着放开他的耳朵,把可爱的羽毛凑到自己耳边,悠扬的乐声伴如同海浪中漂泊的银色小船,时不时被淹没在浪潮声中,又缥缈的出现,在暴风雨中高高翘起船首,那是海中的精灵的踪迹,代表着绝望与死亡。
他拿开羽毛,笑容已经没了,叹道:“你成功了,我现在满脑子都是‘为何这头孔雀如此不解风情’。不要用尾巴挠我,这真的很痒。”
“咳咳咳,给我留点面子。”孔千目尴尬道,“你以为你刚才冷冰冰的很解风情?”
离湾趴在孔千目的肩膀上,用那根不老实的羽毛挠他敏感的耳朵:“你在沙漠中行走的姿势很正确,杀掉老兔子时毫不手软,帮我找衣服时选择的款式和衣料都格外恰当,符合你所说的妖境流浪者的身份。但你手上的手链法器华而不实,那些漂亮的宝石只会引起无意义的战斗。”
“别闹,我知道很痒了,快把羽毛拿开!”孔雀偏头试图避开离湾的骚扰,举起左手道,“手链是认主召唤的法器,不怕丢,没钱的时候就扯开卖掉,一颗宝石够我花三年了。我真正的法器正被某个坏蛋抓在手里挠我的耳朵。”
离湾看着手里“花枝乱颤”表示存在的尾羽,叹息道:“孔先生,在你说这句话之前,我正想着如果偷偷拔一根毛,你会不会有感觉。”
孔千目脚步一顿,抬高的手顺势落在身后人类的脑袋上,使劲揉:“你这个凶残的人类!”
深夜的沙漠静谧而深沉,星辰毫不吝啬地挥洒着自己的光辉,弯钩样的月亮高悬一角,像一位优雅的女士正含笑看着自己调皮的孩子们。
沙漠之中,除了极端的气候和混乱的方向,最可怕的其实是寂寞。无论孔千目还是离湾都尝试过独自在沙漠中行进的可怕滋味,便格外珍惜腹背相贴的同伴。
天苍苍,沙茫茫,好像浩大天地间,只剩下自己和对方,携手共进,相依为命。
“你有子嗣吗?”孔千目依旧不会找话题。
“应该没有,我失忆了,聚居地的人认为我奇货可居,还没来得及配种。你呢?”
“没有。”
离湾略微惊讶:“为什么?”
“他们说没有孔雀配得上我的血统。”孔千目说起这话的时候耳朵都发红,低声解释道。
离湾没有细究,放下羽毛改捏他红红的耳朵:“往左一点,星星只能提供大概方向,注意自己行走的角度,沙漠里没有参照物,很容易走偏。”
“右前方的沙丘里有东西,你猜是什么?”
“猜不到。小心无大错,避过吧,咱们现在首要任务是赶到望断湖。天亮后没有识别方向的法器,很容易迷失在沙漠里。”
“饿吗?”
离湾眯起眼,竭力眺望,终于隐隐看到右前方孔千目所说的沙丘的方向有一抹绿意,是几棵孤零零的胡杨树。如果老兔子没有骗他们,从胡杨树到望断湖有三四个小时的路程,他们必须加快速度,没时间找吃食了。
“没事,再快一点。”
孔千目长叹一声,蹲下身把离湾放在地上,又转身将他抱在怀里,用羽毛包裹得严严实实,才继续赶路:“饿的话,可以喝一点我的血。”
离湾二话不说,一口咬在孔千目的脖子上,居然没咬动。
孔雀微愣,没想到人类连推脱都不曾有,连忙撤去护身法术:“咬吧。”
腥甜的血流进口腔,人类眼中闪过一丝光芒。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总觉得没写出恋爱的感觉,四千字奉上以表歉意。
孔雀怎么能控制自己的尾巴动这点请不要细究,恶意卖萌不解释。
☆、迷途
西荒大沙漠向来是死寂的代名词,商旅们驼铃声都不能打破它的沉默魔咒,毕竟沙漠里水分有限,没妖会发疯为了制造声音而浪费体力和口水。可是今天,一阵难听的歌声传遍了方圆五里。
“当风拂过翎羽,我知道我将启程。怎样的风景将映入我眼,今天的乐曲优美或者尖锐,这些都没有关系,一步一步,随着风去看大海和沙漠……”
随着喑哑的啼鸣声出现在沙漠上的,是一只精致华美的绿孔雀。他拖着长长的尾羽从白色的沙丘后冒出来,背着个被灰布盖住的东西,在沙地上堪称欢快的奔跑着,丝毫看不出沙漠旅者该有的疲惫。他绸缎似油亮整齐的羽毛上已蒙了一层沙,可体型优美姿态优雅,身上浓烈的色彩再淡化,也不显脏,反而像沙漠里的绿洲,透出勃勃生机来。
“恭喜你,终于有三个音在调子上了。”灰布掀开一条缝,人类黑色的眼睛露出来,捂着口鼻忍无可忍,“你身为孔雀却不跳舞,非得唱歌?”
“你给我写的歌,当然要唱给你听。”在沙漠里背着个人大步奔跑的孔雀嘴巴里发出难听的叫声,但神奇的人类能听懂,而且还很不领情。
“我怎么就听不出来是自己写的呢?”
“我会改编啊,你是不是听得更加爱我了?”
这语气太嚣张、太欠抽了,离湾夸张地笑着倒在孔雀背上:“谁爱你这没脸没皮的!”
他身子向来灵便,这一俯身,一扭腰的当儿,竟腰跨一软,差点从孔雀背上掉下来,要不是孔千目察觉不对伏低了身子,人类得脸朝下摔沙地里。
“饿了?”孔千目停下脚步,回头问道。
“没事,扭一下而已。”
他们已经在沙漠上狂奔了一个晚上,依旧没能赶在天亮前找到望断湖,太阳出来之后,散发着强光的硕大球体能指引的方向更加模糊,连离湾都不能确定他们是否偏离目标。
更加糟糕的是,据迁徙的沙鼠说,大集附近的沙漠也出现了食妖魔,目前大部分生活在沙漠里的妖怪都躲进了大集,离湾以防万一偷来的沙漠里的小型聚居地地图已经沦为废纸。
近来西荒食妖魔跟韭菜样一簇一簇往外冒,屠戮官员的、跟着豺狼商团的、沙漠里的,还有许多离他们远远的,闹得妖心惶惶。
唯一的好消息是,孔千目远用法术在空气中凝结出水分,避免了一人一妖渴死沙漠的惨剧,而且他们不用再防备沙漠里的盗匪。
“真不饿?”孔雀再次奔跑起来,只有大概的方向,也许会越跑越偏,但他们不能留在原地等天黑,一路上都找不到植物,光靠他的血,离湾在暴晒下撑不了多久。
“不饿。”
片刻后,孔千目第三次问:“饿吗?”
“你别问了,越问越饿。”人类有气无力地趴在孔雀在鸟类动物中十分宽阔的背脊上,下巴搁在宝蓝色的修长脖颈上,眼前就是用灰色粗布草草包扎的伤口。他长叹一口气,到底没忍心再把布解开吸血,蔫蔫抱怨道:“都怪存机妖帝,把人类和妖怪带出来的时候都不带动物,害得我们现在只能挖仙人掌吃。”
孔千目在大妖中也是顶尖的存在,饿上几天问题不大,脆弱的人类却不行,短短一天离湾就觉得胃已经不是自己的了。奇怪的是,在商团的笼子里时,他也经常挨饿,从未有过这般吃不住的情况。
“据说当时有妖和人带了,但不好配对,有了猫没有狗,有了公的没有母的,特别是鸡鸭鱼猪这些不会讨喜的,毕竟生死关头,没谁会记得带活肉吃。”
“我记得啊,”离湾轻轻戳戳孔千目脖子上的伤口,笑,“瞧,多漂亮的储备粮。”
听见“储备粮”三字,孔千目脸上骤然一肃,沉声道:“如果真遇上食妖魔,你别管我,赶快跑。那东西只吃妖,说不定会放过你。”
哪怕有意避开不提,食妖魔也是压在他心头的最重的一座山。
全盛之时的孔千目自然不怕什么食妖魔,但现在他身受重伤,还带着离湾。
离湾一愣,伸手去扒拉他脖子上漂亮的宝蓝色小羽毛,恶狠狠地道:“作为我的储备粮还敢想着食妖魔,不守妇道,小心我休了你。”
“我说正事!”这是孔千目第一次凶他,铁器相磨一样刺耳难听的嗓音,直直钻进心里。
孔千目认识离湾以来,一直保持着亲密而不失礼的距离,凡事点到为止,从不细究。在孔雀一族的家教中,这是对伴侣最基本的尊重和信任。如果没有食妖魔出现,或许直到他们成亲那一天,他都不会询问离湾的来历,而选择在长久的相处中逐渐获得防备心极强的人类的信任,主动敞开心扉。
“……知道了。”对着孔千目的后脑勺,离湾缩着脖子,很心虚。
作为一朵纯良的、不懂丝毫法术的小白花,他该怎么告诉孔雀,他早从商队里打听到大集附近有食妖魔,昨儿晚上故意带他兜圈子,暗中根据空气中的妖气残留,把食妖魔在大集外巡逻的规律摸清楚了呢?他们绝对、绝对、绝对不会遇到食妖魔的。
~~~
“大司命,离湾大人请您过去。”
大集城城主府内,自从九歌大司命驾临后就被列为禁地的小厨房依旧铁门紧闭,布满玄妙咒文的黑紫色结界与其主人一般冷硬而霸道地封住了这一方小小的空间。
万灵妖境不少妖怪都知道九歌大司命热爱厨艺,每年的祭祀中,总有许多菜品的秘方通过祭坛被送进神殿。但真正尝过九歌亲手做的饭菜的,只有万灵妖王离湾一人。
刚从沙漠回到大集城主府的九歌依旧没能找到万灵,正在做菜平复越来越烦躁的心情,闻言放下手里颠着的铺着薄薄一层花生的簸箕,语气很不好:“何事?”
“说是晚膳不合胃口。”
“爱吃不吃。”大司命的手套早已摘下,用帕子擦擦手,取了洗好的韭菜放在案板上,拔出厚重的方形厨刀,烛火都暖不过刀上的凛冽寒光。
那位“离湾”早提过要尝他亲手做的菜,他一直没答应,没想到大晚上还来这一出。
万灵每半年都要经历沉睡、失忆、复苏的过程,而他失忆期间最常用的名字,就是离湾。
但九歌确信,现在城主府里被当做妖王对待的“离湾”,不是他要找的离湾。
虽然那人和万灵长得一模一样,身体也完全是人类模样,但蛇妖怎么会弄错那具自己偷偷用舌头舔过无数遍的肉身?且不说蛇类的舌头能尝出空气微粒的味道,单凭视觉和听觉,万灵妖王身上每一寸皮肤的毛孔排列,每一根骨骼、内脏的尺寸,每一根血管里血液流动的声音,甚至头发生长的速度,他都了然于心。
他先给那假货妖王的待遇,先稳住他背后的妖,等找到真正的万灵妖王……
蛇妖左手扶住韭菜,右手菜刀压下,水灵灵的蔬菜发出“噗”的声音,像砍掉脑袋时血溅出的声音。
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失忆的万灵究竟在哪里?他……吃得可好?
流言生长于名为恐慌的沃土,短短一个多月,西荒这片混乱的土地上就出现了好几十个“食妖魔”,其中有真有假。他调动西荒所有官方力量,也只能查到最早的案发地是一个靠近人类聚居地的小村落,死的是三个月大的小猪崽。
再之后,他似乎离开了小村落,或者刻意避开了同样的犯案地点,东南西北四个方向都有妖怪失踪,其中东方的小镇的兔妖被烧烤而死,但很快西方沙漠里也有沙蛇被发现是被烹煮而亡,截然相反的两个方向,死亡时间只相差十分多钟。
那人刚醒不该有这么快的速度,更不会如此浪费食材,应该是怕有妖追踪,故布疑阵。从那以后,九歌就失去了离湾的踪迹。
每次失忆后,人类都会像竖起刺的刺猬一样难以接近。九歌来到大集后就大张旗鼓的搜集胯骨有疤的好看人类,这样即使万灵逃过了妖怪们的捕捉,为了查明自己的身份,也必然要来大集看一看。他则趁着万灵法力没有恢复,每天绕着大集在沙漠里找人,至今一无所获。
蛇妖眉头紧锁,烦透了这种猜来猜去的游戏。玩捉迷藏他从没赢过那人,向来是那人到了饭点闻着饭菜香自己走出来。可这次,恐怕连他的菜都忘得干干净净了吧?
炉子上的砂锅被蒸汽顶开,盖子起起伏伏和锅沿碰撞发出声响。
他掀开锅盖,倒进花生,锅里翻滚的白色肉块吸收了秘制的养身药酒,散发出肉类独有的香味,汤面上浮着浅浅一层透明油泡。他的手从洗好的蔬菜上方一一掠过,最后选择了不常用的雪菜和小西红柿。
万灵不喜欢雪菜,或者说,不喜欢大部分绿叶蔬菜。九歌每天早上出门之前总会煲上一锅汤,若寻回了万灵,晚上回来就捞出肉,加上万灵喜欢的莲藕、白萝卜或者山药碾熬成的糊,倒进米饭里焖段时间,是极好的营养粥。再配上蒸锅里的糖糕、五色松饼、红豆团子,能叫人类跟小老鼠似的抱着吃大半天。
唉,那人手艺差,嘴还刁,自己在外头肯定吃不好,这些年下来胃被他养得很是娇贵,指不定要受多少罪。九歌想起来心都揪成一团——都怪自己看守不利,让万灵陷入险境!
雪菜不能久炖,片刻功夫,九歌挥手灭了炉火,望着一锅香气四溢的靓汤,猛然全倒进自己嘴里。
滚烫的汤水割过喉咙,烧灼肠道,有点疼,味道是半点没尝出来,纯撒气,然后才想起自己该试味的。
他把根本没用上的韭菜扔进菜筐,随手加上保鲜法术,梦游似的拖着蛇尾巴游回房间,准备洗个澡继续出去找人。
心不在焉的蛇妖没有注意到,厨房的冰捅里,一只小小的粉红色肉爪攀上了桶沿。
那只桶里,大半桶冰都是粉的,冰底下红通通一片,全是血水。一只被砍掉后肢和一条前肢的肥大老鼠,浑身打着颤,死死扒住桶沿,摇摆着身子试图爬出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疏逢的地雷,实在无力加更,敬请谅解
☆、初遇
离湾本以为自己金刚不坏之身,跟着孔千目啥东西都没有进沙漠也不犹豫,到现在可算吃到了苦头——他居然挨不得饿!
趴在孔雀背上,瞅着那一根根羽毛,他满脑子都是:为啥这些羽毛不能吃?
此刻孔千目正站在望断湖里,大半个身子浸在水里,小小的脑袋东张西望的,不用变人形都能感觉到那股子呆气。
他们终于在经历又一个夜晚后,根据星象找到了正确的方位,很幸运的没有偏离太多,即使离湾有意走走停停以避免遇到食妖魔,两人还是在太阳出现之前成功抵达了目的地。
“不能用?”
孔雀抖抖被水弄得沉甸甸的翅膀,望着身下明镜般连一丝波纹都没有的死水,郑重道:“望断湖是万灵妖境的重要枢纽,其内法力涓滴不存,说明万灵妖王将它的法力用在了其他地方。万灵和九歌都以妖力浑厚著称,究竟什么事能让他们动用望断湖里的法力?”
漂亮的人类懒懒趴在孔雀背上,双腿微微弯曲,很小心的避开了下面的湖水,随口猜测道,“会不会是万灵妖王的百年沉睡出岔子了,需要人类献祭?每百年必须沉睡一次,听上去很像走火入魔。”
“历史档案里有写,万灵妖王百年沉睡是他的种族特性,似乎是很脆弱的族类,已经灭绝了。传说中望断湖藏着万灵妖王最原始的一部分力量,从妖境诞生起就一直在这里,或许能从中发现万灵妖王真身的秘密。但现在那部分力量应该已经被取走了。”
“这就是你来万灵妖境的目的?”
孔千目摇头道:“顺便而已,我是来玩的,可惜这里的主人实在不友好,进门的时候我和他起了点矛盾,被打成重伤。”
“你说食妖魔和九歌谁更厉害?他们俩一个城内一个城外的,居然没有打起来。”离湾佯装不在意地问道。
孔千目思忖片刻才道:“应该是九歌比较强,能暂时代替万灵妖王掌管妖境,他离妖王境界不会很远。”
“……九歌吗……”离湾的下巴轻轻磨蹭两下孔雀的背脊,若有所思。
“你试试从湖的西侧走到东北方微微凹陷的那个角,再从东北直走到西南。”他突然道。
“你有什么发现?”一边问,孔千目已经按照离湾所说的走动起来。
他如他自己所说,非常信任人类的能力。
离湾没有回答他,而是出神地望着脚下无波的湖水,平静的湖面清晰的映出一头优雅华丽的孔雀和它背上的人类的面孔。
那个人长得和离湾一模一样,笑起来的弧度也很像,但他的笑容温暖而充满对世间万物的喜爱欣赏,黑色的眼睛没有丝毫阴霾,比初生的婴孩更加通透清澈。
接着,离湾才发现水中倒影穿着黑色的祭服,头戴冕冠,凝神细看,可见玄衣肩部织日、月、龙纹;背部织星辰、山纹;袖部织火、华虫、宗彝纹;纁裳织藻、粉米、黼、黻纹各二。(冕服描述来自网络)
妖境初开,残留至今的一缕法力,就藏在这倒影之中!
那人的面容神态究竟只是根据发现它的人而变化,还是本身就长得如此模样?
离湾心跳如擂鼓,死死抓住孔千目的一根尾羽,却终究没有出言提醒。
水中的倒影是他吗?只有美丽的外表有相似之处,那样真诚与善意的笑容哪怕他对着镜子练习成千上万遍都不会有。真善美是属于天之骄子的最脆弱也最珍贵的财富,随着人类文明的消逝而成为绝响。
忽然,就在孔千目到达望断湖的西南的凹陷处的同时,倒影改变了!
孔雀如烟云般消散,围绕着身穿全套祭祀服饰的年轻人,一座庄严的祭祀大典逐渐出现。
离湾恍惚间已经站在了祭祀的香案前。
有两座香案,牛头、猪头、羊头分列其上,更有数个铜盆,内置鸡、鱼、五谷等物。
最显眼的还是周围九尊青铜大鼎,象征着九州的礼器。鼎最初是人们烹饪的炊具,大家族中的族长从鼎中盛出食物分给族人,逐渐成为权利的象征。后来又因烹饪祭祀给神的祭品而成为礼器。
影影绰绰的人形站在祭坛下,仰望着离湾,眼中没有恐惧,殷切、敬畏和爱戴填满了他周围的每一存空间。最虔诚的祈盼加上最美好的领袖,才能为天生无缘天道的人类带来奇迹。
离湾甚至从其中认出了“自己”的兄弟和孩子们,他们脸上只有最单纯的孺慕之情,不为权位所动,全心全意的爱着祭坛上即将离他们而去的亲人。
负面情绪造就鬼怪,最纯净的美好情感,则成就神仙。
人类的生命只有百年,所以他们的王相比于妖而言,总是更替,臣民也不断变化,这些更替变化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可能,终于在无尽的岁月中,诞生了一位被所有臣民爱戴着、上苍也眷顾的君主。
九鼎是他的礼器,以之祭祀虚空之中的神明,跨越人类的界限,抵达众生的彼岸。
香案有二,献祭的对象除了虚空中的神明,还有聚集了全国臣民爱戴的国君。
“曰遂古之初,谁传道之?
上下未形,何由考之?
冥昭瞢闇,谁能极之? ”
歌声幽幽响起,男子雄浑的嗓音低沉而不孱弱,那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坚定不移的信念的汇聚。
“冯翼惟像,何以识之?
明明闇闇,惟时何为?
阴阳三合,何本何化? ”
女子的声音悄然潜入,轻柔如水,代表着探寻通天之路的灵敏与细致,以及那天赐的尊荣。
“圜则九重,孰营度之?
惟兹何功,孰初作之?
斡维焉系,天极焉加?”
苍老的嗓音蕴含着人类幸福与苦难纠缠的沧桑,短短百年的酸甜苦辣提炼出不甘与智慧,点燃祈求长生的火苗。
“八柱何当,东南何亏?
九天之际,安放安属?
隅隈多有,谁知其数?”
最后,是孩童稚嫩的歌声,绵绵不绝的繁衍将人类的成就积累,象征着无尽的希望与可能。
男女老少,全国每一寸土地上都回荡着这人类对天地的探寻之歌。
离湾站在祭坛上,脸上没有笑容,只有对于未来道路的无尽祈盼与誓要达成目标的坚定。这一刻,他与这个国家的每一个人都是一体的,他们的力量汇聚在一起,为的不是他这个君主个人的利害,而是迈出长生的第一步。
凭什么,人类身为此界主宰,万物之灵,却无法像妖怪一样修炼?
一百年太短,生老病死钳制人类的发展,而他,就要突破这层障碍,带领自己的臣民开拓新的道路!
冥冥之中,离湾感应到了什么,大着胆子迈开双腿,一步一步往前走。
明明面前就是香案,可他视之为无物般迈过去……什么都没有碰到,《天问》的歌声还在耳边回荡,却那么遥远。
他的国家,他的世界已经被抛在身后。最后一丝声音都远去,离湾没有回头,按照心中那突然而来的指示,穿过一层无形的壁障,来到一个使人漂浮的黑色空间。
但这并不是此行的目的地,他继续前行,终于在穿过第二层障壁后,他来到了那个帮助他打开“大门”的神明面前。
那是,塞满整个世界的,紫黑色的蛇。
金色的瞳孔蒙着翳,额上红色细鳞片组成一道扭曲的竖长纹路,硕大的脑袋微微抬起,吐着红红的信子。
蛇身太过巨大了,将整个空间都塞满,除了布满暗金色玄妙花纹的暗紫色鳞片,离湾看不到其他事物。
一般人眼中极其可怖的景象,离湾,那位不知名的君主却露出了温暖的笑容——他只觉得这位神明有着美丽的鳞片,额上的红痕配上金色蛇目十分艳丽,吐舌头探究外界的动作更像个对陌生访客充满好奇的孩子。
那时的离湾永远能发现世间万物美好的一面,用诚挚的赞美与笑容迎接一切,哪怕是恶意和伤害。
一开始人们觉得这位君主有点儿傻乎乎的,但他锲而不舍地将自己的信念传达给人们,那些受苦的、受害的、抱怨命运的人们都忽而从自己的生活中发现了无数之前忽略的美好,每天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人类的社会永远无法做到“公平”,因为公平总是相对而言;人们也不可能摆脱苦难,因为渴求永无止境。离湾所能做的,是引导人们发现自己原有的,并且将之放大,以此提升人们对于自身所拥有的一切的满足感。
换句话说,这个极其富有感染力的傻瓜把自己的傻传染了一个国家。
巨蛇不曾见过人类,不懂人类的语言和肢体动作,但他能够感觉到这个人的气息,那是一种与他的孤独森冷截然不同的,温暖快乐的味道。
没有人或妖能拒绝快乐,而有了快乐,悲伤也将紧随而来。
作者有话要说: 外出旅游三天,存稿消耗殆尽。下一章是现代番外,以后每十章一个番外。想看什么类型的番外,欢迎留言评论。
感谢黑糖的地雷
每天被自己蠢哭的笨笨居然忘了设定发表时间!本以为只欠了一更,现在欠了两个更了/(ㄒoㄒ)/~~
☆、相见
离湾再回过神,竟是在个冷硬的怀抱里,周围的湖水卷了好的旋子将两人围在中间,水滴落在身上也不凉,无知无觉就没了。
“你是谁?孔雀呢?”
抱着他的那妖穿一身极晃眼的金鳞高领斗篷,兜帽极大,盖得连鼻子都瞧不见,只看见棱角分明的下巴,没有一丝毛,应该是鳞甲类的妖怪。
那妖怪好高深的修为,也不见他捏诀念咒,抬脚就走出望断湖的漩涡,带离湾站上沙地。而且,他身上的妖气正属于大集附近沙漠里传说的“食妖魔”!
离湾暗自戒备,却见他放开自己,后退几步单膝跪地:“九歌拜见万灵妖王。”
第2节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