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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节

    妖境 作者:笨笨8368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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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境》作者:笨笨8368

    文案:

    妖怪的世界,人类是类似牲畜的存在,妖怪们的主要肉食。当世界上不再有普通动物,妖吃人,人吃妖,小受选择猎杀同类投喂小攻。这样冷酷的小受却让小攻心生警惕——身为一条蛇妖,你的道德观和审美观已经扭曲到画圈圈了吧!来妖呀,这里有一条变态蛇玩人嗯兽~~~~~隔日更,更新时间是晚上八点半攻是离湾(万灵)正牌受是九歌,孔千目炮灰。上帝视觉,但是离湾主角攻~~~内容标签:强强 奇幻魔幻 异世大陆

    搜索关键字:主角:万灵(离湾) ┃ 配角:九歌,孔千目 ┃ 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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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万灵妖王的主神殿从来不需要信徒,它高悬于万灵妖境的最高处,万年来拒绝一切生灵的拜访,和它的主人一样神秘而高贵。

    传说长安城的神殿中有密道通往这里,但没有妖知道正确的位置,连大祭祀都不知道,他只会对着青铜鼎和神像顶礼朝拜。

    小贼找这条道路花了二十年,雇佣他的神秘主顾大方又尊贵,足足三百颗金珠,只要他从万灵神殿偷走一个人。

    是的,只需要从万灵神殿偷走一个人类。

    在妖怪为主宰的世界里,人类唯一的作用就是圈养起来等待被妖怪吃掉,小贼有点担心自己不能准确地从人圈里找出那个人。他精擅古董、金属和各种法器鉴别,但谁会花三百金珠专门从万灵神殿偷口粮呢?

    七月九日,万灵妖王仍在每百年必须经历一次的沉睡中,小贼穿戴好自己的装备,把遗书塞进昨天吃了一半的人类的肚子里,孤身潜入长安城最大的祭祀场所,存放万灵妖王圣器“青铜鼎”的朝圣殿。

    小贼能感觉到自己的心脏跳得很快,他将通过青铜鼎到达传说中万年无妖到访的万灵神殿。虽然目的有点丢妖,但作为万灵妖王的虔信徒,能亲眼见到神殿,说不定还能见到伟大的万灵妖王,即使因此丢掉性命也无怨无悔。

    那时候的小贼还不知道,他怀着朝圣的目的接下的这单价值三百金珠的古怪任务,将给整个妖境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

    与此同时,万灵神殿深处,披着金鳞勾银丝高领宽帽斗篷的高大身影慢慢解开从领口胸膛的金属系带。

    锁链状的系带很完美的执行了它的职责,千百年来把怪物藏在奢华到晃眼的斗篷里,但在这没有其他生灵的神殿中,怪物可以稍微松懈一点,小小放纵自己一下。

    首先露出的是苍白立体的下半张脸,尖尖的下巴,薄而白的嘴唇,高挺的鼻梁,一切很正常。

    但,那只手没有立刻掀开兜帽,像恐惧,它选择避开帽子,滑到了胸口,继续解那些看似精致,实则繁杂不便的黑石纽扣。

    那个人送给他这件斗篷时,大概没有希望他有脱下它的一天。闪烁到刺目的金色很好的遮掩了他满身阴沉,银色丝线绣成的花纹勾勒出他还算高挑挺拔的身形,加上丝绒手套,没有一寸皮肤能露出来。从地球毁灭前开始,人类就喜欢用华丽的棺材包裹腐烂发臭的尸体。

    斗篷完全解开,只有兜帽盖住上半张脸,再摘掉呢绒手套,黑紫的鳞片像食物发霉后的霉斑一样出现在修长的手掌上……

    他没有再逃避,反而抬起手仔细端详。

    化成人形是中等妖怪都能做到的事,妖怪在种族中越好看,化成人形就越美好。

    但他不行。

    无论修炼多少年,每一分每一秒都竭尽全力,搜集无数天灵地宝,尝试各种修炼方法,他始终无法完全化成人形。

    初遇时,他给他起名九歌,人类创作的祭神乐歌,预示他的古老与威严,还说,诗歌是人类历史上最美好的事物之一。

    当他们被存机妖帝带出异空间,人类文明已经消失在地球的大爆炸中,看着那人眼中逐渐消失的炽烈情感,九歌悲伤的同时,也暗暗高兴——如果世界上只剩下妖怪,那人就不会再在意他人形的美丑。

    可惜,为了统一生存方式,加快繁衍,存机妖帝被人类说服,下令全体妖怪都必须用人形生活。

    不能完全化形的九歌,又变成了异类。

    他敞着斗篷,露出底下黑色的古服中衣和修长优美的脖颈,独独用兜帽遮住上半张脸。登峰造极的法术技巧让他不必动弹,面前空间就水纹般波动起来,下一步蛇妖已经悄然走进那人沉睡的屋子。

    没有关系,那人现在也是异类了,他们是一样的。

    沉睡在此的应当是万灵妖王,可躺在暗紫色的锦被下的,分明是一个人类——和九歌一起穿越时间和空间,活了无数年的人类。

    妖怪们只以为万灵妖王的化形特别完美,原形神秘,绝不会想到,万灵妖王根本没有所谓原形。

    万灵,万物之灵,即为人。

    九歌冰凉的手抚摸上万灵的脸颊,温热的,笑起来会有一枚单边酒窝,所以半边脸稚气可爱,半边脸温柔成熟。

    他猛然把头埋进他的胸膛,贪婪地呼吸着那里微薄的气息,血液流动,心脏跳动,毛孔开合。这是他此生都无法抗拒的诱惑,想要更靠近,更亲密,更融洽,而不是被关在斗篷里,保持人和妖的距离。

    手掌不受控制,细长分叉的舌头自己冒出来,想要更多的感受这具躯壳,更多,更多,更多……

    厚重的斗篷不知不觉掉在地上,九歌的身躯像蛇一样潜入万灵的被窝,贴身的衣衫如褪下的皮留在枕头上,比普通人类更长的双腿柔若无骨,缠绕住人类的上半身,他苍白结实的胸膛则抱住人类的小腿,脸颊贴合脚掌的弧度,金色蛇目享受地眯起,片刻后又试探着含住大脚趾,灵活敏感的蛇信轻轻碰触。无论多少次告诉自己只要碰碰就好,都只能得到片刻的满足,渴求永不停止,贪恋越来越多,仅仅碰触根本不够,想把人吞进肚子里,完全包裹,用身体细细感受……

    小贼躲在房间的衣柜里,目瞪口呆地从柜门的雕花空隙中望着万灵妖境万妖之上的九歌大司命用自己的舌头从脚底开始细细舔舐一个人类,充满□□,以及恶心的堕落!

    这算什么,崇高的九歌大司命喜欢牲口?

    明明是唯一被允许居住在神殿中侍奉万灵妖王的妖,却狠狠地将神殿的荣耀践踏,不可饶恕!

    “谁?!”九歌猛地窜起,小贼根本看不清他的身影,就被钳住脖子扔出衣柜!

    斗篷早已脱落,烛光中露出的是一张下半张是人,上半张是蛇的面孔。蛇妖没有头发,头顶铺满细密的暗紫色鳞片,眉心一道扭曲红痕,金色蛇瞳冰冷彻骨。

    他没有立刻杀他:“你身上有妖王的味道,是玉留还是炳恒?”

    小贼趴在地上,吐出一大口血。他望着九歌可怕的面孔,不由自主露出恐惧的神情:“饶,饶命……”

    消失了!

    饶是九歌都不由有一瞬间怔愣,但他依旧下意识地张开了结界。

    化成原形逃跑了吗?愚蠢的行为,万灵神殿多年没有外妖来访,空气里陌生的味道像指路灯一样明显。

    “在这里。”

    与此同时,一股强大的力量作用在万灵妖境的壁障上——穿梭在妖境之间的偷渡者。

    妖境实际上是用海量妖力在宇宙中形成的特殊空间,能力足够强大的妖怪能够短时间在宇宙中生存,然后小范围破解妖境空间进入其中,达到“穿境”的目的。万灵妖王沉睡时,由九歌负责维持和管理。

    接二连三的意外让他很不耐烦,挥手间澎湃的妖力轰向那个在不恰当时间意图潜入万灵妖境的大妖。

    “我讨厌不请自来的家伙。”九歌没将来妖放在心上,走到万灵床边,目光穿过枕头,那里有一只死死扒住枕套的蟑螂,“而且弄脏了枕套。”

    小贼纤细的节足簌簌发抖,从踏入这行之后就一直稳定的肢体面对万灵妖境的大司命,也不得不颤抖。

    不论品性,九歌确实拥有站在万灵妖王身边的力量。

    忽然,九歌一个踉跄向后倒去。与此同时,整个万灵妖境像被敲击的玻璃一样,发出一声沉闷的声响!

    穿境的偷渡者!

    接着,响彻整个妖境的敲击声再次响起,这么庞大的妖力,强行穿境都可以,那妖却选择“敲门”,他在挑衅万灵妖境的维持者九歌!

    妖境内所有生灵都听到了那震颤空间的庞大波动,就像一巴掌打在九歌脸上一样清脆响亮——万灵妖境注定在今天颜面尽失。

    九歌暴怒之下立刻做出反应,他的下半身已经完全化为蛇尾,嘴巴裂到耳根,从喉咙中发出无声的咆哮。

    妖境的天空全部被他的妖力染成紫色,隐隐显现出鳞片形状,偷渡者所在的位置,甚至出现了无数浅紫色的巨蛇虚影,排山倒海般向着偷渡者冲去!

    小贼看准时机,猛然化为人形,揪住床上的人类的脖子就发动了妖王赐予的穿境法器!

    他的任务目标,一直是带走这个人类。刚才藏在枕头下却不劫持人质,就是为了让九歌以为他忽略了弱小的人类,在恰当的时候发动法器。

    ☆、孔雀

    朝圣殿,万灵妖境中最大的祭祀场所。

    长安城的城主龙岸匍匐在朝圣殿用汉白玉和宝石铺就的地面上,苍蓝色高领礼服铺在长长的台阶上,暗灰的条纹随着主人的颤抖而蜿蜒如游动的蛇。

    今天不是举行祭祀的日子,也没有朝拜的信徒,只有代表着妖境稳定的青铜大鼎静静伫立在祭坛上,其内偶尔传出嘶嘶的声响。

    在长安城中生活数百年的龙岸知道,这座鼎上除了外侧绘有万灵妖王的《万灵图录》,其内部,还盘踞有一条巨蛇,蛇名,九歌。

    他镇守万灵神殿的最后一道关卡,却在小贼潜入时,因为自己的欲念,擅离职守,又做出种种不智的反应,最终导致妖王被盗。

    “妖帝派来的使者还没找到吗?”

    龙岸涩声道:“非常抱歉,九歌大司命,我会派更多妖去搜索的。”

    大司命是万灵妖境中主宰生死寿夭的神官,与时常更换的少司命不同,从万灵妖境出现起他就常年追随在妖王身侧,素来以神秘强大著称,远远超过普通妖怪的寿命令其拥有“第十妖王”的美名。

    但他现在显然已经被丢失妖王的愤怒与羞愧烧光了理智。

    “玉留妖王竟敢指控吾主包庇食妖魔,更加荒谬的是妖帝居然因此派来使者责问吾王!”青铜鼎内蛇类游动的声音更大了,“现在我必须前往西荒迎回被盗贼偷走的吾主,你留在长安,如果发现妖帝的使者有任何冒犯吾主威严的行为,我允许你将其就地斩杀!”

    “大司命!”龙岸充满惶恐地将额头紧贴在冰冷的地面上,劝道,“妖帝毕竟是众妖之主。”

    妖族一共九位妖王,一位妖帝,他们的主人万灵妖王虽然在妖王中位列前三,毕竟只是一个妖王罢了,贸然杀害妖帝使者,实在不智。

    “他并非吾主。”鼎内的声音冷冷道,“妖帝经过半数以上妖王的允许后才可斩杀妖王。吾主万灵为妖维持一方妖境数万年,养育数亿生灵,岂容置疑?”

    万年前,地球毁灭,第一任妖帝存机带领数位从者在末世前开发出“妖境”之术,于宇宙中完全以法力创造空间,才使数亿生灵得以残存。

    妖境之外,是无论妖还是人都没有能力遨游的宇宙。

    因为末世降临得太突然,存机妖帝匆忙间只来得及从地球带走部分妖怪和人类,而这些幸存者中总有人记得带上种子——没有普通动物。

    支撑妖境需要的妖力太过庞大,为了在存机妖帝死亡前诞生出新的拥有足够妖力的妖怪维持生存空间,此后的数千年中,妖怪们都化为人形,近乎疯狂的繁衍,期望迅猛上升的数目增加妖王出现的概率。

    禁止妖族间自相残杀的法令第一次被明确执行,而数目众多的人类,则成为妖怪们的新食物,以妖为主宰、人类为主要肉食的社会初步形成。

    妖王们作为支撑妖境的基础,他们是神,是王,是妖境中所有生灵唯一的信仰。

    妖怪们围绕着妖王,建造神殿、祭坛,甚至权利机构。

    但妖王之间,也并非永远融洽。

    为了避免妖王之间的矛盾给妖境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高于妖王的第二代妖帝出现了。

    当拥有超过半数的妖王公开支持时,妖帝可以斩杀一位妖王。

    即使数万年来这种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其本身意义也足以令妖胆颤,妖王是妖境的神,而妖帝,可以——“弑神”!

    “妖帝没什么可怕的,吾主才是唯一的信仰。”九歌冰冷的声音坚定得让妖害怕。

    龙岸颤抖着道:“大司命,妖帝的使者只会对食妖魔一案向王了解情况,如果我们做出过激反应,反而会对王在诸王中的名声产生影响。”

    “食妖魔?妖怪们每天吃掉无数人类,可人类减少了吗?食妖魔只有一个,即使他每天吃掉三只妖怪,也仅仅是整个族群中的沧海一粟。妖帝这么大张旗鼓,根本是在发泄对吾主的不满。”九歌夹杂着嘶嘶声的话语森冷而嘲讽,“毕竟……得位不正。”

    上任妖帝老死后,妖王中最强的其实是万灵妖王,但因其每百年必然要陷入沉睡的致命弱点,上任妖帝选择了现在的妖帝炳恒。

    小贼在万灵妖王的沉睡期进入万灵神殿,只偷走了表面与寻常人类无异的万灵妖王,然后炳恒的使者就来调查什么食妖魔,九歌绝不相信此事与炳恒无关。

    万灵妖王毕竟是妖王,沉睡时没有妖能伤害他,但醒来后会陷入一段虚弱期,万一小贼将他带到其他妖王面前,人类的身份暴露的话……

    “无论是妖帝还是妖王派来的,在我找到万灵之前,统统杀掉。”

    “食妖魔的传说已经持续了上万年,跨越多个妖境,在民间造成的恐惧史无前例。”龙岸怀着被大司命责罚的决心,脑门磕在地砖上,“咚咚”作响,“请您为王的名声着想,如果我们能在万灵妖境中捕捉到这个神奇的罪犯,万灵妖境也能顺利洗脱王沉睡时被盗贼偷走的耻辱。”

    “够了!”九歌怒喝。

    什么都不知道的,不忠的蝼蚁!

    青铜鼎骤然爆发出青紫色光芒,将整个圣殿都照得发蓝,像一只即将被吹爆的气球。

    龙岸在浩大的法力风暴中死死扒住地砖,闪烁着金属光泽的爪子扣进地里,长长的衣被摆向后撕扯,脸上青筋暴起,大声道:“请大司命为王着想!”

    如果任由九歌大司命在万灵妖王失踪的情况下强硬对上玉留妖王和炳恒妖帝,后果不堪设想。

    自从妖王在沉睡中被盗贼偷走后,九歌的性格就变得格外暴躁偏执,完全无法胜任大司命的责任。他不允许九歌用整个万灵妖境发泄怒火!

    “请大司命为王着想!”

    衣袍下的皮肤被妖风撕裂,血随着飞扬的发和衣摆向后飘飞,但龙岸固执地大声重复着自己的请求,喉咙都嘶哑,面容如开裂的树皮翻起道道血痕——为了,他的长安城。

    “请大司命为王着想!”

    祭坛上巨大的鲛人灯被风暴刮起,汹汹撞向龙岸。

    龙岸不敢避让,任由鲛人灯永不熄灭的烛火燎上他半边身体,下半身几乎失去重心离地而起,只有爪子死死扒住地砖,整只妖就像一支飘扬的巨大火炬,声嘶力竭:“请大司命为王着想!”

    ~~~

    孔千目醒来时,见到的是一只坐在地上抱着自己的大腿亲吻的丑陋豺狼。

    他浑身被锁在木柱上动弹不得,腿部肌肉却下意识的抽搐,恶心极了。

    “你是从别的妖境来的妖怪吧?”抱着他腿的豺狼妖威胁道,“别乱动,这附近有食妖魔出现,谁不听话,杀了送给食妖魔吃!”

    孔千目这才注意到,自己被关在一个大铁笼子里,脚下踩着一只还算完整的木箱,周围都是形容狼狈的各种妖怪,但他们都只是被关在里面,而非和自己一样被捆妖锁绑住。笼子里唯一干净的地方,是角落里供奉着的万灵妖王的圣像。

    “这里是哪里?”他的喉咙沙哑,说话时嘴里充满血液的腥甜。

    豺狼妖举起一个铁酒壶,对着嘴喂他。酒壶很脏,瓶口还留着黑色的结块,里面盛的是用芨芨草泡出来的又咸又苦的水。

    孔千目身为明王妖境的王族,哪里喝过这种东西,臭烘烘的豺狼妖还一个劲往他身上蹭,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急需水分和食物,一边喝一边呕,大半壶脏水洒在胸前的衣襟上。

    “西荒,万灵妖境流放犯人的地方。”豺狼妖好久没见过这么好看的雄孔雀了,肮脏的大手急切地抚摸着孔千目羽毛化成的蓝绿色华服,嘴里不停的吞咽口水,“你真好看,卖给迎春楼之后可就见不着了,先让我爽快爽快。”

    孔千目只觉身体被他碰到的地方生了肮脏的黑斑,像霉菌一样顽强生长,覆盖他引以为傲的美丽翎羽……

    “孔雀的价钱全看羽毛是否华美完整,除非你能找到足够的水给他洗澡,否则你最好别把他弄脏了。”一个轻柔的,带着点戏谑的声音从两妖脚边传来,“价格可是成倍的跌哟!”

    孔千目循声望去,阻止豺狼妖的居然是个人类!

    他的眼睛像两颗海底千年老蚌都不舍吐出的黑珍珠,眉毛是最美丽的点墨鸟尾羽上凝聚了所有精粹的那两抹,薄而红艳的唇大概来自孔雀最爱吃的红浆果,华丽得让他这个雄孔雀都惊叹。

    而且,勉强蔽体的布料下,孔雀能清晰地看见,人类身上几乎没有伤痕!

    豺狼妖被搅了兴致,更该死的是他根本不能反驳,弄脏了孔雀团长能把他脑袋拧下来。他暴怒之下,一脚向这孱弱且不值钱的人类踢去!

    人类向来是妖境中最弱小的生灵,他们永远也不能像其他动物一样修炼成妖,因为强大的繁殖能力被当做常见肉食饲养。虽然长得这么好看的人类很少,但也卖不到一根孔雀尾羽的价格。

    人类敏捷的避过这一踢,滚落在到稻草里,脸上是骄傲的笑容:“豺狼先生,神官在收集好看的人类,我是这里长得最好看的!”

    “哼,你以为你有福气被九歌神官挑中?”狼妖恋恋不舍的放开孔千目,一步一步向人类走去,“再卑贱的妖怪也不会想和人类□□,你唯一的作用就是被砍下头颅放在展示柜里,或许还要冒充猴妖之类……老大把你弄过来简直是浪费水和粮食!”

    人类的头发乱糟糟的,一块脏兮兮的黑布勉强遮体,但他自身有一种卓尔不群的气质,从容高贵。

    他就这样含笑望着豺狼妖,眼中的光让豺狼妖的脚步下意识停下来,声音越来越小——他真的有可能是九歌神官寻找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新世界观不知如何更加清晰的表述,前两章很怕大家看不懂,所以感到模糊的地方请直白的告诉我,我能迅速修改

    ☆、离湾

    豺狼妖下意识后退,但恐失了威风,便胡乱踢脚边的妖怪,直到妖怪们都跪在地上求饶,他才怒气冲冲地离开笼子:“先让你多活几天!”

    豺狼妖走后,那个奇怪的人类在众妖怪们奇异的目光中踏上木箱,与被绑在木柱上的孔千目对视:“你从哪里来,高贵美丽的孔雀?”

    孔千目从他的形容词中听到了郑重,而不是应当有的嘲讽,而且遣词造句与普通人类截然不同:“我叫孔千目,来自明王妖境。你呢,人类?”

    人类歪歪脑袋,戏谑道:“你是我醒来后遇到的第一个问这个问题的妖,他们总叫我人类或者好看的人类、狡猾的人类。让我想一想,得找两三个不比孔千目差的字,组合起来还要好听。我在万灵妖境,万灵,灵万……那就叫离湾好了。咱们继续下一个问题,你的身份高贵吗?别告诉我曾经,那没意义了,你现在的地位关系到我们能否狐假虎威搞定这些贪婪的色狼。”

    他显然不是很有见识,孔雀一族的子嗣在明王妖境都担任有官职。

    “我的血管里流有明王妖王的血。”孔千目选择了非常矜持的语句。

    “这在万灵妖境管用吗?”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叫离湾的人类问周围的弱小妖怪。

    妖怪们面面相觑,半响才有一个年老的兔子妖站出来,先对孔千目行了一个礼,才道:“孔先生的身份太过尊贵了,如果让他们知道自己得罪了一位如此伟大的妖怪,说不定会杀妖灭口。”

    孔千目从众妖的神色中明白,这是一个已经基本确立了权利结构的群体,离湾是kg,老兔子是军师,站在铁笼外侧戒备豺狼妖去而复返的几只犬妖是士兵,其他妖怪都是平民。

    “什么样的身份比较合适?”他神色肃穆,对离湾道,“我是流浪妖怪,可以冒充明王妖境内大部分官员。”

    “你身上的东西都被搜走了,如果冒充,我们首先要确定不会被看出破绽,然后,你必须带着一两件能证明身份的证物。”离湾坐在木箱子上,脑袋靠着孔千目华美的翎羽般垂下无数蓝、绿、黄三色眼睛的衣摆,撒娇样蹭蹭,安慰道,“不要有太大压力,如果我真的被九歌大司命选中,会想办法救你们的。”

    他试图分散孔千目的压力。从云端跌落泥潭的慌乱会使妖做出不理智的行为,所以他先给他一个看似靠谱的希望。

    但孔千目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他前一句话上,不被看出破绽,或者……不被泄密——离湾已经完全否认了他“冒充”的主意。人类不可能获得妖怪的臣服,周围这群妖怪一旦有更好的选择,就会舍弃弱小的人类。

    “介绍下情况好吗?我穿境时失去意识,再醒来就是这儿了。”

    离湾道:“我们现在在西荒,车队正在前往西荒最大的城镇‘大集’。西荒是万灵妖境流放罪犯的贫瘠区域,罪犯都会被在脸上烙上‘罪纹’,终生无法出现在其他地区。但他们的孩子不同,这些脸上没有罪纹的生灵从法律上讲是自由的。西荒的官员组织商团,每年把‘自由妖’作为商品贩卖到其他地区,以此牟利。”

    “没有办法让我见到官员吗?”

    “听上去很棒,”离湾笑得眉眼弯弯,顿了顿才摊开手道,“如果我们有办法的话。”

    接着,他神情骤然郑重,道:“食妖魔真的在西荒出现了。一个月前只是弱小的平民,最近越来越多的官员被放了调味料的尸骸被发现,造成巨大恐慌。官府已经发函,禁止外来妖口接近官员,无论公众场合还是私下交流。你在明王妖境也听过吧,食妖魔早就被传得跟妖王差不多了,警戒等级非常高。”

    孔千目吃惊地瞪大眼睛,肃然道:“食妖魔从未长久停留在一个地方,而且,很少有尸体被发现。某位妖王曾研究出一种法器,将法器带到失踪者的故居,就能显示出死者的死状,否则食妖魔能否被发现都是个问题。你所说的,很可能不是历史上的食妖魔。”

    离湾一愣,勾起嘴角,低声道:“历史上横行数千年的食妖魔,真的只是一只妖吗?那么长的时间,穿越那么多妖境,如果食妖魔真的活了如此多的岁月,他肯定已经是妖王了,而妖王,在妖境历史上向来作为神被无数信徒朝拜,或者……模仿。”

    所有听到这句话的妖怪都忍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包括孔千目。

    “不,那太可怕了!”美艳的鸟妖吉尔居然吓得痛哭起来。

    被她带动,妖怪中居然有好几个小妖大声哭起来,更有妖跌坐在地,簌簌发抖,更多的妖怪低头对着笼子角落里粗劣的人形木雕跪拜祈祷。

    “有那么可怕吗?”离湾疑惑地望向老兔子。

    老兔子也是站不稳的妖怪之一,他目光望着作为万灵妖王象征的人形木雕,似乎从上面吸取勇气,结结巴巴的对离湾解释:“传说食妖魔会活生生的撬开妖怪的头骨,用勺子挖脑浆吃,那时候妖怪还能清醒的感觉到脑袋的剧痛。”妖怪中发出几声尖叫,哭得更凶了,“他还能活着把妖怪的筋抽出来,或者把妖怪放在酒里泡醉了活活吞掉……”

    “别说了!”孔千目的声音不大,但极富威严,“我们现在要考虑的不是食妖魔,而是如何从这里离开。”

    离湾脸上仍带着笑——或许是气质问题,这群妖怪总是忘记他是人类,妖怪们的合法食物。倒是孔雀,意外的体贴呢。

    “西荒里净水是很珍贵的东西。”离湾本人非常镇定,还有心思用玩笑把话题岔开,“这里有毛的妖怪每天都要清理毛发,有伤口的用口水消毒,比起逃跑,孔千目你现在急需的是把刚才从豺狼身上跳到你羽毛里的虱子弄出来。”

    豺狼商团给予了这只能够穿境的大妖足够的重视,捆妖锁捆得非常严实,连手指都被绑住,生恐孔千目使用什么法术逃脱。

    孔雀黝黑的眼睛在众妖怪中扫了一圈:“你能帮助我吗,离湾?”

    “当然,我经常被副团长叫去梳毛呢。”离湾笑眯眯地站在箱子上,从上到下帮他梳理墨绿色羽毛斗篷。

    很多妖怪都喜欢把皮毛变成衣服穿在身上,孔千目的斗篷前短后长,身前是湖绿色对襟内衬宝石蓝里衣,身后一根根长尾羽直拖到脚下,长长的绒毛是漂亮的金色,尾端的眼睛状图案极为整齐,绿色、金色、蓝色、深蓝层层分明,看得出长时间接受最好的护理,而且其主人十分健康。当然,不能忘了孔雀蓝绸般的高马尾,漂亮得离湾差点没忍心下毒手。

    孔千目皱着眉头,人类把根根分明的绒毛“梳理”得散乱打结,有些地方还微微发疼。他不敢换个更加手巧的妖怪,人类再笨拙也是食物,而妖怪……想想刚才豺狼的眼神吧,他还被捆妖锁捆在木柱子上。

    离湾就这样一本正经的,把孔千目摸了个遍,美妙的、“食物”的福利。

    “我们离大集只有十六天的路程了。”老兔子提醒两人,“必须早做决定。”

    离湾脑子里回味着孔雀挺翘的臀和结实的大腿,表面上却端正地坐在木箱子上,背后华美的翎羽像高贵的王座,十分威严:“我们缺少力量,我曾以为被捆得严严实实的新成员是,但他现在显然伤势沉重,身份也派不上用场。根据兔子的情报,豺狼商团的背后是习瑞,我们至少需要认识一个副城主级别的大妖。大家有什么想法吗?”

    这是每两天都要发生的事情,虽然事实证明没什么鸟用,但至少能分散妖怪们的精力,别被无法预知的命运逼疯。到了大集,这里大部分妖怪都会被卖给妓院、戏班、煤矿等很不好的地方,所以大家逃跑的信念都很坚定。

    “比起副城主,我觉得还是离湾获得九歌大司命的赏识的可能比较大。”

    “不,所有俊秀的人类都会被聚集在九歌神官面前,这太不保险了。”

    “万一在这之前大家就被卖掉了呢?”

    “孔先生你真的不能解开捆妖锁吗?”

    “我认识了商团的小管事,他爱死了我的屁股,但鬼知道这有什么用。”

    繁杂的声音在笼子里响起,离湾貌似很认真的听取每个妖的意见,但他从来不表示赞同或者反对,脸上永远是高深莫测的笑容。

    他没有在听,傻子才会把时间浪费在一群废物的可笑妄想中,尤其这里面还有豺狼商团安排的细作。

    他的双手背在身后,用自己的身躯作为遮挡,暗中试图解开捆妖锁的绳结。

    孔千目感觉到离湾的动作,眉梢微动,夸奖样用脚尖蹭蹭人类的后背。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n绯雪的地雷,加更

    ☆、望断湖

    他的双手背在身后,用自己的身躯作为遮挡,暗中试图解开捆妖锁的绳结。

    孔千目感觉到离湾的动作,眉梢微动,夸奖样用脚尖蹭蹭人类的后背。

    捆妖锁的强度很配得上它的价格,但豺狼打结的水平完全无法与神奇的人类相比,坚固的打了四五个死结的绳索很快被离湾解开两个,剩下三个绕在一起,被小心的拉松,已经看得到希望。

    可惜,困境太强大,小妖怪们的见识有限,说来说去只有那么几条,在他们的讨论变成诉苦大会之前,离湾放开捆妖锁,站起身张开双臂:“今天先到此为止。晚上大家睡觉时警醒一点,如果有豺狼进来带妖走,普遍种族的不要反抗,守卫杀掉一两个不值钱的货物是被允许的,珍惜种族的谈谈条件,无论如何撑到大集,不要放弃希望。好了,散会。”

    离湾永远在笑,他有一百多种笑来让自己看上去璀璨、友好而且值得信赖,而实际上,他暗中和孔千目谋划独自逃跑。

    当然,孔千目也不是好孔雀,充分明白人类的智慧后,他主动让离湾握住自己的翎羽,好暗中用法术通话。

    “这里的伙食你也看到了,如果不把小妖聚集起来,我第一天就会被他们吃掉。”离湾握着翎羽从豺狼妖送来的午餐中取出唯一的蔬菜——仙人掌,将剩下的肉食交给老兔子分发,“确保不被吃掉,同时让自己有东西吃,这就是权利的作用。”

    货物们每天只有中午一顿和两杯黑乎乎的水,伙食是粘稠发馊的人眼、人肝、没洗干净的大肠、带有头发的头皮和生殖器等,偶尔运气好还能看见脚掌。

    离湾亲眼看见和自己一起被关进来的人类如何被妖怪们片成薄片,敲开骨头吸食骨髓,连带血丝的骨头都被妖怪们含在嘴里当零食唆。

    人类是食物,这些妖怪,每一只都是“食人魔”。

    孔雀闭上眼吞掉离湾喂给他的人眼珠,根本不敢嚼,不仅仅是那思细级恐的味道,更因为,他莫名的会由此想到离湾那双黑珍珠样温润美丽的眼睛。

    人类很少会避讳吃同类这件事,可离湾宁可守着可怜的一点点仙人掌,没有仙人掌时饿肚子,也不愿碰那些肉食。

    这是一个有底线的人,而且十分有感染力。当他笑,黑牢都明亮,当他皱眉,最美丽的羽毛都失去光彩,当他忍耐饥饿捧上同类的眼珠,孔千目会恐惧得想吐。

    “我会五十六种妖怪和人类的语言;我能在森林里清晰的辨别可食用植物;最重要的,人类不会被妖怪防备,我能暗中帮你做很多事。”离湾这样介绍自己。

    “自存机妖帝起,妖怪都化成人形繁衍生息,语言早就统一了。至于你说自己不会被防备,但你随时可能被剥皮抽筋下油锅。”孔千目忍住胃部翻滚,转头不去看笑语晏晏的人类。

    哪怕是在这个笼子里,也有一部分怀着让豺狼商团损失利益、被卖掉前吃顿饱饭之类的心思盯着离湾。

    他不明白,这个人类,究竟是怎么做到在这种随时会被吃掉的情况下坦然自若的。

    离湾笑容灿烂,极致的璀璨下往往藏着残酷的黑暗:“没关系,我的肉有毒,大不了同归于尽。”

    吃人,吃妖,这个世界本来就是吃与被吃的关系。妖境里没有他记忆中应有的普通动物,作为唯二拥有血肉的两种生命体,人与妖必然有一方要作为食物而存在。这是不可改变的事实。

    ~~~

    高大的骆驼妖化成原形拉着一辆辆法术加固的木车,沙漠中的地平线永远遥远,阳光从不休息,将沙丘照得闪闪发亮,像雪,更像骨灰。

    食妖魔选择西荒其实是个很聪明的决定,在这无边无际的沙漠中,失踪几个妖怪,谁会拿着法器去一一探寻它们的死因呢?官员们发觉城镇中不再出现受害者之后,也只能长叹一声,在绿洲里给每个进入沙漠的妖怪发官方警告书,写满防范食妖魔的基本措施,被妖怪们扔进火堆里生火煮饭。

    “货物们”大部分时间都被关在笼子里,偶尔带出去和路过的商团交易,倒没怎出现失踪的情况,只是食物越发少了,哪怕离湾一再强调清理毛发的重要性,被阳光晒得热乎乎的车厢和温热的铁栅栏都让妖怪们厚实的皮毛抑制不住的流汗、打结、生虫。

    虱子也是一种十分神奇的妖怪,他们只有一天左右的生命,被捏死时流出的汁液会让妖怪们的手指肿起大包。所以每隔几年,关于虱子是否算妖、杀掉是否犯法的问题都会被放上桌面,至今没有结果。

    反正这些小东西不能吃,光讨妖嫌。

    每天凌晨离湾都会被豺狼带走,中午返回笼子,孔千目问过,是豺狼商团的副团长需要笨手笨脚的人类为其梳毛。

    除去这些时间,离湾和孔雀几乎朝夕相对。

    离湾将孔雀当成自己的救命稻草,喂食梳毛从不假他妖手,睡觉都在孔雀脚下的木箱子上。其中看守他们的豺狼妖来过几次,都被他糊弄过去,甚至以其他小妖满足豺狼的□□。

    当人类望着你的时候,他的眼睛里满满都是你的身影,笑起来弯弯的小月牙好像要用蜜汁把妖泡起来一样。但实际上,脆弱的人类有着比任何妖怪都要坚韧狠辣的灵魂。

    “过几天我们会进过望断湖,传说中湖里储存着万灵妖王的部分法力。”孔千目低声道,“万灵妖王法力之深厚在诸王中名列第一,说不定望断湖能把你变成半妖。”

    离湾这样的灵魂,作为人类太过可惜。

    望断湖是万灵妖境的枢纽,一旦震荡,可能危及整个妖境。在其庞大的法力冲刷下,离湾必然能从人类变为半妖,脱离食物的身份,摆脱现在整日提心吊胆的生活。

    孔千目知道自己疯了,不就被顺了几天毛,喂了几天特别难吃的人肉,竟然会把这样的秘密告诉一个仇视妖怪、满肚子黑水的人类。

    也许是人类的眼睛太过美丽,梳理羽毛时的手法太过温柔,说出的话语太过合他的心意,……有点想带回明王妖境养起来。

    “看呆了?”离湾指指自己的脸,还用手里的孔雀翎羽挠自己的脸颊,戏谑道,“别爱上我,会伤心的。”

    “说正事。”孔雀尴尬道。

    “妖王是神一样的存在吧,碰那种东西,死起来特别快。”离湾两手捧着处理好的仙人掌,一双顾盼生辉的黑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他,很担忧的模样。

    “我本来就要去的。”孔千目解释道,“我经脉都塞,望断湖能帮我恢复。你不想变成半妖吗?这样就不会被吃掉了。”

    把人变成半妖需要极其洪大的法力,几乎相当于支撑四分之一个妖境一天,对于人类而言相当于得道成仙的人参果。最重要的是,妖境法律明确规定吃半妖等同吃妖。

    但离湾不在乎。

    “那么……”他捻起一块仙人掌送进嘴里,苦涩的味道在口腔萦绕,眉眼依旧带笑,“你有部分法力是可以动用的。”

    孔千目意识到自己泄露了什么,沉声弥补道:“这点法力,未必能带着你逃过追捕。”

    人类笑得像只摇尾巴的小犬:“嗯,我相信你。”

    他早就好奇孔雀怎么一点紧张的模样都没有,既然捆妖锁已经解开,看守松散,恢复部分力量的孔雀要离开应该不难,但他却选择在这里留到商团经过望断湖——由此推断,那个打伤他的妖怪很有可能仍在追杀他。

    欺骗和隐瞒根本无所谓,离湾只在乎这只妖怪能否带他逃出商团并找到新的人类聚居地。

    “我才不要变成半妖呢,我早就发过誓,作为人直到自己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哪怕没有记忆,他心里知道,自己永远是人。

    ☆、长安

    孔雀被关进笼子里的第三天,豺狼将他带离了笼子,仍绑着实际上早已松散的捆妖锁,粗粗梳理清洁毛发,紧急排练歌舞。

    离湾随便找了个借口,在豺狼讥讽的目光中紧跟孔雀来到用人皮和各种麻线拼接而成的大帐篷。

    映入眼眸,传入耳中的,自然是舞乐。

    舞、乐。

    离湾第一次知道,孔雀也会唱歌。不似黄鹂清脆,带着沙哑的高亢的歌声,如同自远古而来的那一抹苍凉而不改激昂的烈烈风声,携神话时代百鸟之王的余韵俯瞰众生。

    高贵而自由,纵不能展翅而飞,亦不改其灵魂深处对远方的渴望。

    伴着那歌声,离湾好像看见青草茫茫,大海汹汹,妖声沸沸,庙堂之高远,江湖之广阔,新生之喜悦,荒墓之寂寥……这都是孔雀的经历吗?披着长长的华羽,用短而细的双腿独自游历,从不任何事物停下脚步,经历过后就高傲地弃之而去。

    哪怕是不懂乐曲的妖,看着一位仪容庄重的英俊孔雀妖引颈高歌,那喑哑的声音回荡耳畔,也会不由自主的收敛笑容,做出洗耳恭听的姿态。

    孔千目仍负枷锁,臻首高仰,双眸望着帐篷顶,吝啬给目瞪口呆的豺狼妖一个眼神。

    “这是什么曲子?”豺狼商团的团长巨贪问道。

    孔雀梗着脖子道:“无名。”

    离湾差点笑出来。他懂孔雀语,孔千目刚才根本是想到哪唱到哪,将无数只曲子的曲调和歌词随便衔接,或许连调子都错的,但孔雀却唱得那么坦荡,那么理所当然,好像传世名曲。

    潇洒的孔雀啊,竟将那个地方放在歌词中唱出来,胆大包天。

    那个充满悲伤与痛苦,却又令人无比向往的地方……

    巨贪锐利的眼扫过孔雀,忽而落在他身后似哭似笑、神情古怪的离湾身上,眼中浮上兴味:“你居然还活着。”

    人类被关在满是饥饿的妖怪的笼子里,居然还全须全尾的活着。

    “现在我是孔雀先生的附属品了。”小小的人类一瞬间收起心思,昂首挺胸,好像获得了什么了不起的身份,“只有我知道他刚才唱了什么!”

    最后一句话起了作用,巨贪好奇道:“那你说,他唱了什么?”

    “草原、大海、妖怪、人类、欢乐、悲伤、流浪、家庭……”离湾竖起指头,一一细数,“哎呀,太多了,根本是一句一变,在大集可不能这么表演,会把听众的脑子绕晕的。”

    孔千目吃惊地望向人类,没想到他真的听懂了。

    妖怪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化为人形生活,本族语言对于他们而言更多是一种无用的天赋,很少有妖怪会费心去研究这种东西。聪明的人类却真如其所言,将自己有限的生命“浪费”其中。

    “我还会弹琴、吹口琴、拉二胡、下棋,你再找不出比我更多才多艺的人类了,要好好保护我啊。”

    孔千目下意识知道,人类这句话是对自己说的,他第一次松开面颊肌肉,微笑着点了点头。

    巨贪对孔千目的表现非常满意,他其实只需要孔雀看上去足够高贵就行了,傻子才会松开捆妖锁让这只大妖跳舞。至于歌喉,哈,孔雀什么时候有过那东西?

    “人类,把曲子写下来,我要把它送给客户们,告诉他们我有一只会唱歌的孔雀。有歌无舞清冷了,再让那些扁毛畜生编一支舞,说不定不用等到大集,就能把这只麻烦精连带捆妖锁一起卖出去。”

    “遵命,先生。”

    离湾夸张地弯下腰,像演一出滑稽戏。

    孔千目嗤笑一声,摆明了不屑搭理巨贪。

    巨贪冷瞥他一眼,随手把腰间的酒葫芦扔在地上,道:“至于人类,这是你活到现在的奖励。”

    人类可不像孔雀那样不识趣,笑逐颜开,吹捧话不要钱样从嘴巴里涌出来,转瞬将被孔千目泼了冰水的场面挽救回来,特别是巨贪勇擒大妖的功绩,被他大说特说,连巨贪都觉脸红,转而谈起副团长的功劳:“全靠小狼眼神好,看出这孔雀外强中干。”

    “若非团长慧眼识英雄,副团长纵有天大的本领也施展不得,团长是头头,本就不必在武力上一争长短,会用妖才是真本事!”离湾竖起大拇指,满容满面,“要不西荒那么多妖怪,怎么就您把副团长捡回来了呢?”

    巨贪本有些看不起人类,可离湾能说会道,字字瘙到他的痒处,豺狼不自觉就想多听几句,听着听着就少不得要加入,渐渐倒变成了“交谈”。

    “运气运气。”团长先解下腰间葫芦喝一大口酒水,春风得意,彰显自己的英雄气概,见在座无论豺狼还是奴隶的目光都落在了自己身上,才慢慢道,“小狼天生残疾,我遇到他时,他躺在乱葬岗里等死,身上的肉都腐了,爬过来要吃食。”

    副团长在豺狼商团中委实是个传奇人物,不仅来历神秘,而且神通广大,据说他自伤残废,不爱见妖,在座包括巨贪的心腹在内,竟没几个见过他真身的。没想到一代大妖居然也有那般落魄时候,都盯着巨贪盼他说下去。

    “那时候我哪知道他是大妖啊,看在同族的份上给了他一块吃剩的肉干。他吃完肉干,缓过一口气来,对我说,他自幼残废,多亏祖父一把屎一把尿养到成年,想着修炼出一番名堂报答祖父。没料想他刚晋升大妖,祖父就老死了,他也心灰意冷,来这里等死。”巨贪脸上的笑和感慨混合在一起,“可是临到死,他又舍不得了,正好遇上我,干脆跟着我混,没别的要求,只要一口饭吃。”

    离湾笑道:“副团长不良于行,遇到团长是他的机遇。”

    “再不良于行也是大妖!”巨贪拍着大腿道,“别的不说,单看咱们不交易时他弄的结界,白天凉快晚上暖和,连巡逻的人手都省了不少,而他那囫囵模样,衣食住行、权势富贵,样样用不上,真只能讨一口吃的。赚大发了啊!”

    “可见这老天爷是眷顾团长的,您和副团长一个撑场面,一个支内里,豺狼商团这一单生意做下来,连大妖都有货,将来在西荒的声望定然无妖能敌!”

    离湾开了这个头,在座豺狼商团的几个干部自不甘落后,一个个大声庆贺商团称霸西荒指日可待。

    只有孔千目,在离湾看过去时,悄然翘起一根尾羽,用柔软的尾端圈了个圈,像个问号,再指指副团长的帐篷的方向——副团长有问题?

    离湾摇摇头,示意他不要管。

    豺狼商团的几妖互相吹捧好久,才各自离去。他们都有自己的事情,还不到庆功的时候。

    到大集的这一路上也是重要的交易路线,很多本金不多或者带着违禁品的商团都选择等在去大集的必经之路上,提前和路过的商团交易,免得到了大集地租太贵,规矩又严,许多难得的货物砸在手里。

    豺狼商团主要进行活物贸易,在大集属于不光明但也不犯事的买卖,今年好货多,巨贪有意借此机会宣扬名号,凡有别的商团找上门来,都照样接待,一路上停的比走的多,每个管事手里的事务也十分繁杂。

    等巨贪离开,人类用脚挑起豺狼赏给他的酒葫芦的带子,将葫芦拴在腰间,脸上还残着笑,却那样阴森,像宴会后的剩肉,袒露出皮肉下可怖的带着血丝的骨头。

    “不要喝,伤喉咙。”孔千目道。

    水在西荒是消耗品,长时间不喝水的喉咙根本承受不住烈酒的烧灼。

    “谢谢……”离湾顿了顿才补充道,“我知道。”

    前半句是感激,后半句就将别人的好意变作多余,让孔千目一愣。

    从帐篷里出来,天色深沉,朦胧的月与隐约的太阳同时高悬,星星都不闪烁,半黑不黑,沉闷压抑。

    离湾突然想起孔雀的提醒,有点生气,他道:“其实我知道全天下的事情,你或许去过很多地方,但我同样看过看多书,多到你无法想象的书。”

    孔千目眼中流露出讶异,人类在妖怪眼中都是懵懂愚蠢的。他们没有自己的语言,没有知识,从出生到死亡那么短暂,吃、睡和繁衍占据了大部分,剩下的时间窝在一起发出古怪的音节,无缘无故的打架,或者缩在角落发呆。

    “人类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化,而那个聚集天下人类智慧的地方,叫做长安。”

    离湾停下脚步,窜到孔雀面前,眼睛里像有火在烧:“古城长安,不是妖怪的城市,是人类的。此心安处是吾乡,长安是人类的故乡!”

    孔千目倒吸一口凉气——这个人类居然有自己的精神文明!

    “你冷静……”

    话未说完,就见人类已经转身走了。

    如果需要妖怪提醒才能冷静,离湾根本活不到现在。

    他只是,意难平。

    离湾这个人有多骄傲,从他给自己取的名字就能看出,因为妖境的王叫万灵,所以他叫离湾。

    这些日子,收服笼子里的小妖,笼络神秘大妖孔千目,每日还要打探应对那位神秘的副团长,他每天闭上眼睛之前,回想自己一天所做的那些事,是很自豪的。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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