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节
掉包影帝 作者:北辰庆之
第12节
“赶得上什么?文导,是片场出什么事儿了吗?”曹元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文导到底在说些什么。
“片场的电路老化了,应该是有一根电线被烧断,然后就着火了。大家当时都往外面跑,谁也没照应谁,”文导顿了顿,接着说:“小锦,小锦可能没逃出来。”
“什么?”
“小锦可能没逃出来,”文导叹了口气,接着说:“现在在清最后一个仓库,如果他不在这里面……”
“文导您到底在说什么?小锦他已经回来了。”
“回来了?”
“是,”曹元轻轻推开虚掩着的房门,看着床躺上那个微微拱起的身形,说:“他已经回来了。”
“原来这样啊,”文导松了口气,说:“真是吓死我了,看来着火前他应该就走了,真是福大命大……”
“嗯。”
曹元说了一句还有事将电话给挂了,他推开房门走了进去,在床榻前站定,默默的看着床上那人安静的睡颜。
“元哥,”床上的人翻了个身,眯着眼睛,伸手拉了拉曹元的手。那双手一片冰凉。周锦撒娇似的嘟了嘟嘴,说:“元哥刚刚是谁的电话呀?”
“诈骗电话。”
“哦,这么晚了还诈骗,真敬业。”周锦将曹元的手放在脸颊上轻轻摩擦了一下,哼了一声,说:“元哥你也睡吧,我一个人睡不着。”
“嗯,好。”曹元将手臂伸了过去,钻进被子里,在周锦身侧躺下。周锦的脑袋稳稳地倚在自己的臂弯上。
在寂静的黑暗里,曹元睁开双眼,直直地看着周锦的睡颜,他那两扇长长的眼睫毛像蝴蝶的翅羽微微翕动,盛着屋外银银的月光。
如果周锦还在火场里,那么现在这个人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们不要激动~!让我先点个题……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坚持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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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章
笔记本电脑银蓝色的光反射在周锦的脸上,他看着屏幕上显示那一长串数值,笑了。
这是他现在银行账户里的余额,一个实数后面带着数不清的零,他现在很富有。
这笔钱是他那栋别墅换来的,一间别墅的钱换来了两栋,这个买卖很划算。他现在又有钱去买他早就想住的大房子,他又有钱去再买一样百来万的好车。这些钱不是他挣来的,但那又怎么样?这笔钱现在就是该他享受。
周锦听见开门声,曹元从外面跑步回来。周锦欣慰地退出自己的账号,将笔记本合上,神色自若地往客厅走去。
一个月前,他从激流的河水中爬了出来。淤泥和水草缠绕在他的大衣上,他倒在干燥的沥青地上仰天大笑,他活过来了,他周锦终于又活过来了。这一次,他要一点点把属于他的东西统统抢回来,他的名誉他的光荣还有他的生命,这是他们欠他的。
曹元身上的运动背心和短裤都被汗水浸湿,他正弯着腰在洗手池里用冷水洗脸。
周锦缓缓走过去,从后面抱住曹元的腰,将脸贴在曹元湿透了的运动背心上,说:“元哥回来了。”
“嗯,休息好了吗?”
周锦笑了笑,说:“休息好了,昨天睡得好香,刚刚才起来。”
曹元点点头,用毛巾将脸上的水珠给抹净,然后回过身来,跟周锦面对面,伸手揉了揉周锦头顶细软的发丝。
你很喜欢他这样做,是吗?揉揉你的脑袋,把你抱在怀里,当一条狗一样拍拍,然后你就会高兴得冲他摇起尾巴。但是现在能让他这样对待的人,是我了。
“现在有没有胃口?”
“嗯,饿了。”
“正好,我给你带了包子和豆浆,都在客厅里放着,来洗个手先。”曹元从置物架上取来干净的毛巾,用水浸湿,给周锦擦了擦手。
在饭桌边坐下后,曹元将豆浆的吸管插好,给周锦递了过去,问:“今天宏哥有给你来电话吗?”
赵宏,周锦知道这个人。
当他一个人被困在那个荒芜空间里的时候,他看着曹元为了李蹊的前程跑去跟自己决裂多年的父亲低头,给李蹊签了最好的传媒公司,给李蹊找了最有名的经纪人,想尽一切办法将所有挡在李蹊面前的沟壑统统添平。
而他的确有这样的能力。
五年前的曹元可不像现在这样,那时的他跟自己一样,是籍籍无名的草根一族。当时公司根本就不看好周锦,他没有后台,没有资金,像周锦这样长得白净的小男孩娱乐圈里多了。曹元做他的经纪人后,时不时给他找来几个小配角,就把他给感动坏了,以为曹元是真的掏心掏肝为他好。
没想到根本就不是这样的,曹元早就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能耐,只是他不肯,不愿意把他当回事,身后有那么大的后台也不帮他开开路。周锦想到那么多个寒冷的天里,他吃着没了热气的盒饭,默默蹲在片场等戏,那时候曹元是在笑话他吧,笑他什么都没有,还想着出头。
但他还是出头了。
这世界上想成功,有两条路,第一条是投个好胎,另一条更难,那就是有个好运气。
而他周锦的运气真的还不错。
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几个年头,他捡了个大漏,演了一个男二的角色,一下子成了当红小生。这一路来有多么艰辛有多么不易,没有人会懂,曹元不会懂,李蹊也不会懂,只有他周锦自己懂。
只可惜这么辛酸的革命果实他只尝到了一点甜头。那个人踩着他的身体,踩着曹元给他铺的黄金大道,走得这么好,走得这么快。
“宏哥今早给我来电话了,”周锦答道。
“他跟你说什么了吗?”
“没说什么,只谈了代言的事。”
曹元点点头,说:“是吗?那有没有给你提到下个月的颁奖典礼?”
“没有。”
“那我跟我姐打个电话问问,你们剧组应该是有邀请的。”曹元接着说:“这次奖项管得严,那群老头子到现在一点风声都没有放出来,不过不管能不能得奖,去认识一下投资商制片人也是好的,说不定能拿个突破奖之类的小奖。”
是吗?周锦冷笑。
当年他参加了多少这种颁奖典礼。每一次他都穿着廉价的礼服,坐在最后一排位子上,听着主持人在颁奖台上一次一次宣布别人的名字。
那个时候他多么希望能有这么一次,就一次,能让他不是去蹭红毯不是去撑场面,而是从颁奖嘉宾手里,领取本该属于他的奖杯。
他不服气,真的不服气。他不是科班出生,又没有后台,在娱乐圈里走的每一步都比别人艰难,现在演到这种程度已经足够好了,比那些人都好了,为什么就不给他颁奖,为什么陪跑的总是他?
那时曹元告诉他,说这种奖项都是颁发给演正剧的老演员的,他很蠢,居然真的信了,以为如果他再熬个几年,演几部正剧就能拿一个奖了。
原来曹元根本就是在骗他,不然为什么李蹊随便演一个,曹元就说可能拿到奖。对李蹊而言,什么都比他轻松容易,拿奖对他来说就跟买白菜一样简单。
周锦不动声色的喝了一口豆浆,说:“奖哪是这么容易拿的。”
“你这次演的的确不错,而且这次入围的没有哪一个呼声有《经廿年》高,矮子里面挑高个。”。
“是吗。”周锦扬起头眯着眼睛笑了。
吃完早饭后,周锦在电视机前坐下,客厅里的电视机正在重播昨晚的《经廿年》,这部剧已经演到了第三集,因为那场大火的缘故,停播了一周。
他看着电视屏幕上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这张脸有时皱眉,有时轻笑,薄薄的唇瓣吐出文绉绉地台词。他厌恶这张脸,极其的厌恶,因为他知道银幕上的那个人,是窃取他生命的小偷。
他将垂在两侧的手紧紧握成了一个拳头。那又怎么样?虽然这部戏是你演的,但拿奖的人,还是我。
曹元从卧室出来,他已经将身上的运动背心和短裤换了下来,穿着整整齐齐的衬衣和西装从卧室走了出来,拿起桌子上的钥匙,对周锦说:“我刚好要出去,送你去公司?”
“嗯,好。”周锦点点头,将手臂环进曹元的臂弯里。他喜欢曹元对他好,因为曹元对他越好,他报复的快感便越强烈。
周锦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伸手拉出安全带给自己系上,动作做到一半,他默默看了曹元一眼,手一松,将安全带放了回去,说:“元哥,这个安全带怎么回事,好像卡住了。”
曹元听了将已经系好的安全带解开,靠了过去,伸手帮周锦扣安全带。
当他靠过来的时候,周锦闻到了曹元刚新换衣服上好闻的肥皂味。
这股香味是你最喜欢的吧,洗衣液和沐浴露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你就喜欢将头凑到他的胸膛前,然后偷偷的深吸一大口,在肺里慢慢回味是吗?
周锦悄悄将头凑得近了些,靠在曹元的脖颈上嗅了两下,现在这股味道只有我闻得到了。
曹元的手臂伸到周锦的腰际后方,费力的将安全带拉了出来,“还是不会系这个东西吗?”他将两个金属扣对齐,“就像这样,一按就好了。”说完咯噔一声,帮周锦将安全带系好,然后抬起眼冲周锦微微笑了笑。
两个人靠得很近,这是周锦第一次这么近的看曹元的脸,他发现曹元那双尖锐有神的眼睛,一笑眼尾便会微微上挑,然后晕开几条浅浅的细纹,淡淡的眼纹让曹元眼眸里的刚毅打了个对折,只剩下一半温柔。
你最喜欢他这样冲你笑吧?像是这个世界上他只看得见你一个人,这么温柔。但现在只有我看得到这样的笑了。
周锦从曹元整齐的西装里拉出领带的带尾,将要回到自己座位上的曹元一把拉住,然后徐徐凑了过去,亲了亲曹元的嘴唇。
周锦吻过很多人,漂亮的男人,漂亮的女人,他都尝试。但在这么多的亲吻里,没有哪一次他感觉到了这一次这么强烈的快感。那嘴唇柔软而温暖,轻轻的贴在他的嘴唇上,然后缓缓地随着呼吸翕动。
你最喜欢他这样亲吻你吧,灵活的舌尖在口腔里搅拌,然后疯狂的允吸彼此的津液,在拥抱和交缠之间耗尽最后一点氧气。但现在只有我能享受这样的亲吻了。
曹元的嘴唇紧紧地合在一起,他往后退了一点,直直地看着周锦,说:“和宏哥约的时间快到了。”
周锦睁开眼睛,看见曹元已经将安全带系好,两手靠在方向盘上,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直视前方。
☆、第 49 章
从赵宏那里,周锦得知文导的《经廿年》已经得到了今年电视节优秀电视剧提名。今年文导运气很好,同时入围的片子里没有一个劲敌,用赵宏的话说,拿这个奖就是如囊中探物,而如果周锦也有这么好的运气,说不定优秀男演员的桂冠就落到他身上了。听后周锦冷笑,原来拿不拿奖不过是曹元一个电话的事儿,他当年吃的那些苦只是一个笑话罢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颁奖典礼如期举行。
金淦大桥上一排排轿车纹丝不动,周锦坐在副驾驶坐上,穿着礼服系着领带,眼睛静静地盯着反光的后视镜。
在后视镜里,周锦看见了自己的侧脸,喷了大半瓶发胶的发型一丝不苟,专门定做的衬衣笔挺的衣领完美的贴合着他的下颚线,紧紧抿在一起的嘴唇微微上挑,一切都很完美。
他对着镜子里的那个人冷笑,“虽然这部戏是你演的,那又怎么样呢?领奖的人,是我。”
一旁地曹元按了按喇叭,说:“这车堵的。”
周锦马上回过神来,有些担忧地皱起眉头,问:“会赶不上吗?”
曹元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盘,说:“应该不会,但时间会有些赶。”
“元哥你说我这次能得奖吗?”
“你很想得奖吗?”
周锦不动声色地看向窗外。
他想,非常想。他不是那种视名誉如过眼烟云,视金钱如泥土狗粪的圣人。他一直是为追求荣誉而生的,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都靠不住,你的父母会离开你,你的朋友会背叛你,只有这些冷冰冰,没有任何生命的金钱和奖章才会永远留下来,永远属于你。
周锦:“只是不想让元哥失望。”
“怎么会呢,”曹元淡然地打了一个方向盘,说:“就算拿不到奖也没关系,这种奖都是给老演员的,等你熬个几年,比谁活得长,就能拿到的。”
“是吗。”
周锦应了一声,不再说话,这段话他似乎从哪里听过,那个时候他信了,但现在他不会蠢到再信一边,“怡然姐有跟你说些消息吗?”周锦看着窗外缓慢移动的人流,不动声色地问道。
“没有问她这件事。”曹元说。
“怡然姐什么都没说吗?”周锦顿了顿,开口道:“要不这样吧,我们现在给爸爸打一个电话,这种事他肯定清楚,我们问问他这次是谁得奖。”
前方缓慢移动的车流动得更缓慢了,曹元换了个空档,将手靠在方向盘上,说:“你这么想知道吗?”
“也没有多想,”周锦压抑地握了握拳头,捏皱了熨好的长裤。
等他们赶到会场的时候,距离颁奖开始只剩下半个多小时了。曹元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找停车位,周锦进到化妆间里,让美妆师给他补补妆。
补完妆后,周锦一个人坐在化妆间里休息。他将打开合上无数次了的致谢词拿了出来,在化妆桌前展开。
这份致谢词是赵宏帮他写的,请其他同僚润了色,最后给文导过目盖章说能行。
“有人问我为什么想当演员,我当时回答,因为人一辈子只活一次,实在是太短了。入行至今,整整五年,这五年里,我演了很多角色,我的每一次表演,就像过了别人的一生,这么多角色里,有让我心疼的,有让我难忘的,但这些角色里,最有共鸣的,是李蹊。”
周锦用圆珠笔将这段话的最后一行字给重重的划掉,划掉了还不够,再将每一个字都涂黑,一直到纸上出现了一个微微下凹的窟窿,什么也分辨不出来为止。
他不要自己的致谢词上出现那个人的名字,他要将那个人的所有痕迹统统抹去。这个奖是属于他的,与那个人毫无关系。
不知道什么时候,曹元突然出现化妆镜里,他将身体倚在门框上,双手抱在胸前,静静地看着周锦。
正在修改致谢词的周锦注意到镜面中突兀的目光,他笑着抬起头和镜子里的曹元对视了一下,说:“你听到了我的致谢词吗?”
“嗯,我听到了。”
“元哥觉得怎么样?”
“不错。”
曹元没有动,还在门框边靠着,“紧张吗?”
“还好。”
曹元点点头,将身体站直,说:“一直忙到现在,要喝点什么吗?”
“咖啡就行。”周锦一边修改着领奖稿,随口答道。
“咖啡?”
“嗯。”
曹元并没有马上动作,他沉默了半晌,开口道:“周锦,你回来了,是吗?”
周锦身体猛地一怔,他故作镇定地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曹元,挤出一丝微笑,说:“元哥,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明白?”
“你回来了,是吗?”
“我不一直在这儿吗?”周锦答道。
“周锦,这个游戏已经没有意思了。”
“是吗?”当虚假的面具被毫不留情的拆穿,所有伪装的镇定和坦然在此刻统统土崩瓦解。
周锦的眼睛像是镀上了一层钢铁的薄膜,尖锐而冷漠,他现在连装都不用装了,他可以大胆而放肆的展现出他心里的所有愤怒和仇恨。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回过身冷眼看着曹元。
“他现在在哪里?”曹元问道。
“呵,”周锦突然笑了起来,“他现在在哪里?”
“他在哪里关我屁事?”周锦的声音透着歇斯底里的愤怒,他冷声道:“我不见了的时候,你问过我在哪里吗?”
曹元他的喉结微微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说,与周锦愤怒到发红的眼眸静默对视。
“你没有问,你连问都懒得问。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巴不得我死了,是不是?。”
“你这样对我不公平,”曹元沉默了半晌,开口道:“如果那天出车祸的人是我,难道你会找我?”
周锦没有马上回答,他只是冷冷地看着曹元。
“你会找我吗?”
过了整整一分钟,周锦开口道:“我会。”
周锦向曹元走近,空旷的化妆间里只有两个人略微急促的呼吸声,墙面一样宽阔的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身影,四个人遥遥相望。
“我会找你,你知道为什么吗?”
曹元沉默。
“因为我有这个东西,”周锦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在曹元心脏的部位,
两个人的距离突然近的诡异,周锦抬起眼,像擒得困兽的猎人一样,玩味地看着曹元的脸,说:“又有什么区别呢?”周锦的手开始缓缓地在曹元的胸口画着暧昧的圆圈,“是我还是他。”
“你喜欢的,不就是我这张脸吗?漂亮的,小男孩的脸。”他故意将声线压得低沉,说:“至于这个身体里到底是谁,重要吗?”
化妆间外传来工作人员移动摄影器械的声音,颁奖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一名工作人员敲了敲门,探出半个头来,对周锦说:“周老师,颁奖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
周锦收回挑拨着曹元的手,说:“嗯,我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工作人员走后,周锦的视线马上回到曹元的眼眸上,嘴角扬起一丝胸有成竹的笑意。
他不仅要拿到奖,还要拿到人。
“第一,”曹元徐徐开口道,“我一点都不喜欢你的脸。”他一把将周锦在他胸前不老实的手指打到一边。
“第二,这里面是谁,很重要。”
周锦没想到曹元会将他推开,他一时没站稳一个趔趄,撞在了化妆台上。他看一从曹元冷漠的眼眸里看到自己的狼狈。
“我告诉你,他早死了,死了。”周锦愤怒地喊道。
——
颁奖典礼正式开始,场内掌声如雷,主持人在台上讲了一个笑话,逗得场下的观众笑声不断。
曹元一个人静静地站在会场的出口处,春末的晚风从空旷地走廊里吹过,一面薄薄地墙,隔开了室内的欢愉。
曹元将身体靠在墙壁上,听着里面的主持人激动地一项一项宣布获奖名单。
他早就猜到了。这一切都那么的明显,当那天带着一身水汽的周锦从外面回来的那一刻,他便猜到了。
明明是一模一样的脸,明明是一模一样的声音,但他就是从那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感觉到这不是他的小锦,这轻而易举地敏感让他连自欺欺人都来的艰难。
他一直都是一个怯懦的人,不敢开始,不敢结束。当事实的真相清晰地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会学鸵鸟的行动,一次一次将自己的头埋在黄土里。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假装听不到自己最不想听见的答案,这样他就可以装作他的李蹊一直都在。
但现在他已经骗不下去了,他的李蹊不在了。
会场内一片欢腾,主持人已经开始公布获奖名单。
“优秀导演……”
“优秀编剧……”
“优秀男演员……周锦!”
掌声雷动里,曹元听见周锦走上台,说:“有人问我为什么想当演员……谢谢大家一路陪伴,这个奖是属于你们的,我爱你们。”
如雷鸣般的掌声透过薄薄的门扉传了出来,银色的月光透过格子窗,一块一块的照在会场外的走廊里。曹元将头低下头,用右手盖住左手,按了按食指上那枚闪闪发亮的戒指,轻声说:“小谨,你知道吗?你得奖了。
会场门被推开了,两个瘦瘦高高的男孩从门里溜了出来,“这典礼实在是太无聊了。”
“嘘……小声点,千万别被元哥发现了……”
“元哥您怎么,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哭啊?”
曹元微微仰起头,胡乱用手抹了一把脸,说:“还不是被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给气的。”
作者有话要说: 虐完了,马上千里寻夫,宝宝们坚持住!
☆、第 50 章
颁奖典礼后,周锦二话不说,马上从曹元家搬了出去。他在市中心买了一间精装公寓,付的全款,空着手直接搬了进去。
周锦走后,曹元的生活变得规律而平静。早上去公司处理工作,有时候要出差,小东小西赶通告的时候去现场盯一下,这俩家伙人虽然不怎么老实,但都很机灵,跟他们的点播,说一次就能记住,不过现在还是年纪太小,玩性没收,时常要他费些心思。
除此之外,曹元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那就是去博物馆。
博物馆并不安静,时常有周边小学定期组织活动,带领同学前来参观。一群头戴小红帽的小孩儿在巨大的玻璃柜前排成一长条,将脸贴在玻璃上,小小的鼻梁被挤得歪倒一边,肥嫩的小手点在玻璃墙上,留下一个小小的五指印。
被这群小孩磨得没了脾气的导游,一手扶着挂在嘴边的话筒,机械地重复着她说了无数次的台词:“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今年出土的宇晋七十五年的人物画像。”
一卷画像陈放在玻璃柜里,四盏白炽灯分别悬挂在玻璃柜的四个角上,白皙的光线从四面八方照射进来,最后在画作顶端汇聚成昏黄的光斑。
这卷画像残破得厉害,正中间破碎得斑斑驳驳,被精心修复后,有的的地方颜色偏亮,有的的地方色泽发黑,两种颜色沿着皲裂的纹路回合在一起,让这幅画上的人脸略微变形。
导游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非常遗憾,这副画卷遭到了损毁,人物面部部分破损严重,已经无法分别出这个人的五官。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保存下来的这半部分看出这幅画作画工相当的精细。你们看人物的头发丝,还有身上的衣服,这些细节都处理得栩栩如生。
嬉闹地小孩们并没有认真听,他们瞪着眼睛看着这张画像。一个圆脸的孩子,用头撞了撞玻璃墙,大喊了一句:“这张画画的是谁啊?”
导演用手托了托小孩的下巴,让他停下拿头撞玻璃的举动,“这幅画是为谁画的现在无从考证,虽然专家根据这幅画像残留的部分绘制了复原图,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看见的,但画卷并没有留下人名和标记,所以我们现在也无法推测。但很多专家认为这上面的人是画家凭空想象出来的,或者是融合了多个人的特征,并没有实际的原型。”
小孩将眼睛瞪得更圆了,他抬起和手背一样圆润的脸庞,大声说:“我知道这画上的人是谁,我刚刚看见他了。”
“你骗人,”一个戴眼镜的小女孩指着他的鼻子,说:“小胖你又骗人,老师都说了这上面的人是想象的。”
“我没有骗人,”小胖急的圆脸发红,他粗着脖子吼道:“我刚刚真的看见了,就在走廊里。”
导演笑了笑,没在意小孩的童言童语,她一手握住小孩如藕节般饱满的手臂,拉着他往另一个展览室走去,“我们现在看到的,是现存最古老的青铜礼器……”
那群小孩走后,适才喧闹的展览厅陷入一片沉静,曹元从走廊里的那条长椅上起身,默默向那件玻璃柜走去。
隔着透明的墙壁,他将脸微微凑近了些,嘴里呼出的热气马上再玻璃壁上凝固成一团白雾,他像那群孩子一样,伸出手指,将手贴在玻璃柜上。
这幅画画得真好,很像他。
从博物馆出来后,天已经半黑,他坐进驾驶座准备开车回家,一点火,那辆红色二手小破车便发出突突突的叫声,紧接着在曹元以为要熄火的时候,车身冷不丁地往前一耸,陡然冲将出去。
这小破车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大了,每次不是没油就是没气,换着花样惹他发火,真的该换一辆新的了。
以前李蹊还在的时候,也一直跟他商量着要买一辆新车,那时他满口答应,说先送他去驾校把驾照给考了,然后买一辆新车给他当考试过关的礼物,他真不该这么说的。
曹元并不准备买新车了,这车他开得时间久,开得顺手。
从博物馆回家的路上,曹元去了一趟超市,买回一条鲫鱼。现在他会自己做饭了,简单的番茄炒鸡蛋,土豆烧牛肉,已经不在话下,最拿手的是炖鱼汤。
将新鲜的鱼去鳞除内脏,在腹部用刀划开几寸长几寸深的小口,做鱼汤有一个小窍门,那就是在熬汤之前将鱼放在锅里和生姜一起先煎一下,这样做不仅汤汁鲜美,而且没有鱼的腥味。高压锅压好后,汤汁纯白细腻,鱼肉入口即化。
一大锅好汤,曹元一个人喝不完,没喝完的便用大碗装好,上面封上保鲜膜,放到冰箱里留着,还能再吃上几次。
隔上一段时间曹怡然便会来曹元家看望一下,美其名曰照料弟弟。结婚后的王太太仍然十指不沾阳春水,至今没有学会做饭。王强整整追了她八年,功德圆满后还是把她当宝贝宠着,将持之以恒进行到底,这一点曹元委实欣慰。
曹怡然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削着土豆,挂在嘴边念叨的,翻来覆去总是那句:“小元啊,你就再找一个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非要在周锦那棵歪脖子树上挂着?”
知道曹元和周锦那点事的,都担心曹元失恋会想不开,觉得他变得沉默是全是因为周锦那个负心汉。
只有曹元自己知道,并不是的。他其实是在缅怀,缅怀一个四百年前就已经死去了的人。
他始终记得那天李蹊披着一身的雪花,从门外冲进来,认真的对他说:“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求求你,如果我走了,不要忘记我好吗。”
现在他终于明白这个请求对于李蹊而言有多么沉重。这个世界上比没有人知道你走了更悲哀的,是没有人知道你曾来过。
那时,他信誓旦旦地握着李蹊微微颤抖的肩膀,坚定地说,我会找到你的,我会找到你的。
他现在有些后悔了,那时他不该这么说的,因为他在骗人,他找不到了。
曹元默默将切好的洋葱倒进烧热了油的平底锅里,油星一下子溅了开来,噼里啪啦得响,曹元扯着嗓子,说:“姐,你们到底给宝宝想好名字了没?”
曹怡然已经有了身孕,现在还平坦的肚子里住了一个小小的生命。
“咳,”曹怡然无比怨念地叹了口气,说:“想了,大强子非要叫什么王自得,难听死了。”
“自得?为什么叫这个?”
“怡然自得啊……”
曹元大笑,这个笑话太冷了,但是至少他们两姐弟里,有一个现在过得很幸福。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这时候曹元会一个人在阳台上站一会儿。有时他会默默看着对面那栋楼亮起的灯,数着今晚又有几家没有归人。那亮着灯的房间里,时不时闪过交错地人影,温馨而热闹。而没有亮灯的房间,空无一人,和他的房间一样。
更多时候,他会将头靠在墙壁上,抬眼看天上的星星。这些年光污染越来越严重了,当年头顶满眼的星光,现在全被霓虹灯抢了彩,只能勉强看清最亮的那一颗,那一颗好像是北极星。
光的行走速度是每秒三十万公里,他头顶的那颗北极星距离地球有大约四百光年,也就是说,光在宇宙里走了整整四百年才到达地球,他现在看到这一颗的星,其实是四百年前的那颗。所以,现在他看到的,是四百年前的风景。
每每想到这里,曹元的嘴角就会不自觉地微微上扬。和这片浩瀚无垠的宇宙想必,其实,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没有那么的遥远。
时间像长了两条腿,走得飞快。一年的光景,一晃眼就过去了。
这一年里,曹怡然的宝宝出生了,一个八斤八两的大胖小子,乐得王强要给他取名叫王大发,曹怡然不得不认了,退而求其次,给儿子取了“自得”这诨名儿;小东和小西分别拿了最佳新人奖和最具潜力奖,领奖的时候这俩小兔崽子还不忘拿曹元开涮,说什么真心感谢元哥这一年来的谆谆教诲和细心打骂;至于周锦,曹元跟他没有联系,只是从别人那儿听说,说他跑去演电影,在片场屡屡耍大牌,把投资商给气的直接要求换人,现在已经不演戏了,改经商。
时间似乎从每个人的身上流淌而过,唯独漏掉了他。
这一年来,曹元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搜集关于时光穿梭的资料上。他认真搜集关于时空和引力的论文,这些论文艰深难懂,大多数是用英文书写。他看不大明白,往往一看就看到了深夜,但还是一知半解,他非常后悔自己当年为什么不学物理学,而要学什么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有个屁的用。
曹元大概了解到现在主流的观点是存在时空穿梭这一可能性,但目前为止并没有条件来证明这一可能性,也就是说这个难题目前还是无解,但可能在未来攻克,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等。
后来有一天晚上,曹元在一本最新的前沿科技杂志上看到一篇关于时空穿梭的文章。文章篇幅很短,挤在页面的右下角处,比豆腐块还要小一点。
论文中论述了一种观点,那就是时空穿梭可以通过虫洞实现,而虫洞的出现地点和时间是可以通过严密的计算推测出来的,也就是说时空穿梭可以实现。但这个假设有一个弊端,那就是没有人知道穿过虫洞会发生什么,直到目前为止,论文作者还没能找到志愿者。
这篇文章让曹元眼前一亮,他马上开始寻找作者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这篇论文作者,王晓达。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且行且珍惜
宝宝下个星期有考试,此生无念脸……
☆、第 51 章
大学的教室窗明几净,王晓达教授在讲台上站定,他的声音温和而平稳,“时间被称为第四次元,如果人类能够掌握第四次元,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未来和过去之间任意穿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时间是抽象的,我们像盲人摸象一般,看得见历史,却看不见未来。”
眼睛上带着的金边眼镜,反射出窗外夕阳的余光,他转过身来,在身后的黑板上花了一个首尾相连的环,“有同学知道这是什么吗?”
在昏昏欲睡的同僚之中,一名同学高举左手,鹤立鸡群得扎眼,“这是一个环。”
王晓达点点头,示意他坐下,说:“是的,但这是一个特殊的环,因为它只有一个面,叫莫比乌斯带,莫比乌斯带本身具有很多奇妙的性质。如果你从中间剪开一个莫比乌斯带,不会得到两个窄的带子,而是会形成一个把纸带的端头扭转了两次再结合的环。”
王晓达从讲台上拿出白纸和剪刀,当中做了示范,“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一个扭曲的类莫比乌斯环的时间平面上,一条时间轴从a点出发,是可以回到原点的。即对于一个时间立方来说,我们不仅有无数的时间轴,而且时间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类似于空间的概念,时间是可以折叠的,它是一个环形流动的结构,过去和未来是同样的一个时间节点。”
王晓达眼神迷恋地看着手中的那只莫比乌斯环,轻声说:“也就是说,所谓的过去和现在只不过是在不同的空间里同时发生的,很美妙,不是吗?”
叮铃的下课铃突然响起,打断了王晓达的思路,他轻咳了一声,说了声下课了。从睡梦中惊醒的同学们立马拎上背包鱼贯而出,适才还星星点点坐着几个人的教室,一下子空无一人。
王晓达默默将教案收进皮包里,一个人走进了教室,王晓达抬眼,便看见一个眼熟的男人站在自己的面前,那人有些疲劳,脑袋上那一头坏脾气的粗短硬发,一根根炸毛地树立着,那人开口道:“王晓达教授,我想当您实验的志愿者。”
“你了解我的这个实验吗?”王晓达教授的办公室里,王晓达将这项实验的全部资料统统翻找出来,乱糟糟地堆在办公桌上。他的眼里有难以掩饰的兴奋,毕竟这种不要命的志愿者,不是每天都能碰到的。
曹元翻阅着这些繁琐的研究报告,一边用手轻轻捏了捏两眼之间的隆起,从上飞机一直到现在,他已经十来个小时没有合眼了。晕机加时差的双重反应,将他折磨得双眼血红,他合上手边的资料,郑重地向王晓达点了点头。
这个实验的原理就是通过假设性模拟推算出下一个时空隧道出现裂缝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在该时间内穿越这个裂缝,以答道时空穿梭的目的。
“王教授的论文我有幸拜读,我只有一个问题。”曹元说。
“请问。”
“这个实验的成功概率有多大。”
“百分之五十。”
曹元听了眉毛微挑,他没想到成功的可能性居然这么大。
“一半可能成功,一半可能失败,”王晓达微顿,问:“你想好了吗?”
他想好了吗?
这个问题他想了很久,当他每天从外面回来,在斑驳月光的房间里,伸手贴在冰冷的墙壁上摸索开灯按钮的时候;当他坐在驾驶座,费力的点着火的时候;当他一个人吃完饭,将那一双筷子放进水槽里的时候,他都在想这个问题,他可以为李蹊做到什么地步。
因为只要再往前走一步,那么就是让他放弃现在他所有的东西,他平静的生活,他安定的工作,
他曾经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世界上这么多人,有活着的,有死去的,那么一个人遇见另一个人的概率是多少,这个概率的分子是一,分母是无穷之大,所以这样算来,这个数值无线接近于零。所以李蹊与他而言,是他生命里的一个奇迹,而他现在需要另一个奇迹
他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好似藕节间的丝线,看似千丝万缕绵延不绝,其实每一根都牵得浅薄,不用用力,自己就能断开。可他跟李蹊之间的联系,却像是两颗磁铁,之间巨大的磁场,肉眼看不见,却身不由己的紧紧相吸。
他想好了。
曹元冲王晓达坚定的点了点头,“我想好了。”
面对他的坚定,王晓达有些无奈的笑了笑,他从桌面上的文档里翻找出一份标记了红字的文稿,说:“在你答应之前,我希望你先看看这项实验失败的结果。”
通过时空隧道的裂缝实现穿越现在还只是一项假设,没有人知道这个裂缝里面到底有什么。大多数学者相信,在通过裂缝的瞬间,人体会被黑洞中强大的引力撕裂成分子的结构,换一句话说,被实验者可能有去无回。还有学者觉得,时空裂缝根本不存在,实验者可能在实验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
“这项试验的开展违反了好几项法律,因为被实验者的生命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所以这项实验是秘密进行的。”
曹元瞟了一眼文档上密密麻麻的小字,说:“我不在乎。”
“是吗,”王晓达微顿,说:“那我可以问问你执意参加实验的原因吗?”
曹元沉默了几秒,突然冲王晓达笑了笑,开口道:“想为人类的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王晓达笑了,他伸手拨弄了一把桌面上的地球仪,蓝色的球体随着轴线迅速转动,然后缓缓停了下来,“这次模拟计算出来的结果显示,最近一次时空隧道裂缝会在明天13:00,北纬120度,西经30度。
直升机的羽翼极速转动发出阵阵轰鸣声,曹元站在出舱口,头发被大风刮得乱七八糟,他手抓着机舱内的铁杆,身体摇摇欲坠。飞机发动机的杂音太大,他只能扯着嗓子喊:“教授,你,你怎么没告诉我这是在半空中啊!”
王晓达耸肩,说:“曹先生,真没想到您什么都不怕,居然恐高。”
曹元从从舱口伸出半个头,看了看离地几万米的高空,层层白云从机身下缓缓飘过,曹元顿时腿一软,将头收了回去。
“你疯了吗?”坐在副驾驶上的人一把将脸上的口罩扯了下来,示威似的露出两颗小虎牙,大步走到机舱口前,一手拉着铁钢,冲王晓达怒吼道:“你他妈是疯了吗?”
“你怎么来了?”王晓达的声音意外而又幸喜,“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古董哥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说:“我不把你看着,我不把你看着你都成杀人犯了!”
他一手拉住曹元背上背的降落伞,说:“他是个疯子,你怎么跟着他疯?从这里跳下去你会死的,知不知道?”
曹元没有说话,他的身体被猛地往后一拉有些踉跄得退了一步,脸色微微发白。他拼命地深呼吸,企图克服自己生理上对高度的恐惧。
“你自己看看,”古董哥一手指着舱外的蓝天白云,说:“这下面哪里有什么虫洞,哪里有什么时空隧道,你跳下去只会把自己的脖子摔断。”
“不会,”王晓达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对曹元说:“你跳下去后在心里默数十秒,然后打开降落伞,因为通过隧道需要一定的速度,重力加速度是98,可以帮助你穿过虫洞。所以如果失败的话可能落地时会受伤。”
“你神经病啊!”古董哥破口大骂,他一手紧紧拉着曹元背上的降落伞,不让曹元动弹,“这么高你让他不开降落伞跳下去,王晓达你谋财害命啊?”
“我没有,这是我的计算结果,”他将手里的图表竖在古董哥眼前,“你看,计算结果显示……”
“去你的计算结果,”古董哥一把将那图表推到一边,他一手拉着曹元的降落伞,冲曹元喊道:”你清醒一点,这个实验根本就不可能成功,你不要想不开啊!“
王晓达辩解道:“他没有想不开,是他主动来找我的。”
古董哥瞪了王晓达一眼,恶狠狠地吼道:“人命关天,我是不会让他就这么白白去送死的……”
结果这个“死”字刚从吐出,古董哥紧紧抓着曹元背上降落伞的手陡然一轻,只见曹元一言不发,自个把降落伞脱了,眼睛一闭就从机舱口跳了下去。
“啊!”
古董哥和王晓达两人马上上前一步,伸出脑袋朝外看。只见层层白云间突然裂开了一个巨大的黑洞,那黑洞中有滚滚气流在剧烈的旋转,曹元的身体一接触到那黑洞,便立马被吸了进去,消失不见。
机舱外又恢复了刚刚的天高云轻,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古董哥惊呆了,他半张着的嘴巴,半晌合不拢。
王晓达推了推眼镜,说:“现在你相信我了吧?”
古董哥摇了摇头,说:“我觉得是我瞎了。”
时间在不同维度里的流动速度是不一样的,曹元的世界才过了一年,而在另一时空里,李蹊已经刚及弱冠,虚岁二十。
八年的时间很久,足以将一个人的记忆磨得面目全非,结果的确如此,在李蹊的记忆里,很多的事情都已经模糊不清了,过去的零零总总好像只是一个梦,但这个梦里有一个人却越来越清晰,这个人永远站在他书房的那卷画像里,用那双微微上扬的眼眸,微笑的看着他。
他的穿越似乎改变了历史,他的大哥二哥并没有像史书里记载的内斗,城外的军队镇守着边疆,城内一片歌舞升平。
这些改变让他意识到,在曹元的世界里,可能也会发生很多改变,比如互联网不会出现,比如汽车会是两个轮子,比如曹元根本就不记得他。
希望变得浅薄,但无论多浅薄,李蹊就是不肯放弃,似乎他这辈子的所有执念,都灌注到这件事里了。他一直在等,等这一天的来临,而这一等就是整整八年。
这天,李蹊穿上那身玄色的官服,胸口那只欲飞的白鹤,扬着两只锋利的爪,他系上那枚从中间断裂了的吊坠,徐徐往宫外走去。
他沿着这条街道,慢慢走,每走一步,心就怦怦地跳上几下,每停下来一步,心就像停下来了一样冻住,这么短短的一条街,他怎么也走不到头。
就在上次那个地点,李蹊抬头看见碧蓝的天空里出现一只大鸟,那只鸟展开翅膀,向他呼啸而来,它飞得越来越低,最后像一个人一样正好掉在李蹊的身上。
两个人一起撞倒在地,连着滚了几个圈。
李蹊推了推他身上压着一个人,费了好些力气,才直起腰身,定眼看清那人。
那人也被摔得够呛,俊朗的脸颊上蹭上了几块清灰。
“元,元哥……”
曹元眼睛因笑意微微眯起,认真地瞧着李蹊,“你还记得我。”
李蹊愣了好一会儿,终于反应过来,一把将曹元的脖子抱住,“我以为,我以为你会不记得我了。”
“怎么会呢?”曹元伸手揉了揉李蹊的脑袋,他的头发被玉冠束起,一丝不苟。
李蹊挂在曹元的身上磨蹭了一会儿,突然身子往后一缩,将自己的脸给捂了起来。
“捂脸做什么?”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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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赶得上什么?文导,是片场出什么事儿了吗?”曹元听得一头雾水,不明白文导到底在说些什么。
“片场的电路老化了,应该是有一根电线被烧断,然后就着火了。大家当时都往外面跑,谁也没照应谁,”文导顿了顿,接着说:“小锦,小锦可能没逃出来。”
“什么?”
“小锦可能没逃出来,”文导叹了口气,接着说:“现在在清最后一个仓库,如果他不在这里面……”
“文导您到底在说什么?小锦他已经回来了。”
“回来了?”
“是,”曹元轻轻推开虚掩着的房门,看着床躺上那个微微拱起的身形,说:“他已经回来了。”
“原来这样啊,”文导松了口气,说:“真是吓死我了,看来着火前他应该就走了,真是福大命大……”
“嗯。”
曹元说了一句还有事将电话给挂了,他推开房门走了进去,在床榻前站定,默默的看着床上那人安静的睡颜。
“元哥,”床上的人翻了个身,眯着眼睛,伸手拉了拉曹元的手。那双手一片冰凉。周锦撒娇似的嘟了嘟嘴,说:“元哥刚刚是谁的电话呀?”
“诈骗电话。”
“哦,这么晚了还诈骗,真敬业。”周锦将曹元的手放在脸颊上轻轻摩擦了一下,哼了一声,说:“元哥你也睡吧,我一个人睡不着。”
“嗯,好。”曹元将手臂伸了过去,钻进被子里,在周锦身侧躺下。周锦的脑袋稳稳地倚在自己的臂弯上。
在寂静的黑暗里,曹元睁开双眼,直直地看着周锦的睡颜,他那两扇长长的眼睫毛像蝴蝶的翅羽微微翕动,盛着屋外银银的月光。
如果周锦还在火场里,那么现在这个人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 宝贝们不要激动~!让我先点个题……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坚持住!
(? ??_??)?
☆、第 48 章
笔记本电脑银蓝色的光反射在周锦的脸上,他看着屏幕上显示那一长串数值,笑了。
这是他现在银行账户里的余额,一个实数后面带着数不清的零,他现在很富有。
这笔钱是他那栋别墅换来的,一间别墅的钱换来了两栋,这个买卖很划算。他现在又有钱去买他早就想住的大房子,他又有钱去再买一样百来万的好车。这些钱不是他挣来的,但那又怎么样?这笔钱现在就是该他享受。
周锦听见开门声,曹元从外面跑步回来。周锦欣慰地退出自己的账号,将笔记本合上,神色自若地往客厅走去。
一个月前,他从激流的河水中爬了出来。淤泥和水草缠绕在他的大衣上,他倒在干燥的沥青地上仰天大笑,他活过来了,他周锦终于又活过来了。这一次,他要一点点把属于他的东西统统抢回来,他的名誉他的光荣还有他的生命,这是他们欠他的。
曹元身上的运动背心和短裤都被汗水浸湿,他正弯着腰在洗手池里用冷水洗脸。
周锦缓缓走过去,从后面抱住曹元的腰,将脸贴在曹元湿透了的运动背心上,说:“元哥回来了。”
“嗯,休息好了吗?”
周锦笑了笑,说:“休息好了,昨天睡得好香,刚刚才起来。”
曹元点点头,用毛巾将脸上的水珠给抹净,然后回过身来,跟周锦面对面,伸手揉了揉周锦头顶细软的发丝。
你很喜欢他这样做,是吗?揉揉你的脑袋,把你抱在怀里,当一条狗一样拍拍,然后你就会高兴得冲他摇起尾巴。但是现在能让他这样对待的人,是我了。
“现在有没有胃口?”
“嗯,饿了。”
“正好,我给你带了包子和豆浆,都在客厅里放着,来洗个手先。”曹元从置物架上取来干净的毛巾,用水浸湿,给周锦擦了擦手。
在饭桌边坐下后,曹元将豆浆的吸管插好,给周锦递了过去,问:“今天宏哥有给你来电话吗?”
赵宏,周锦知道这个人。
当他一个人被困在那个荒芜空间里的时候,他看着曹元为了李蹊的前程跑去跟自己决裂多年的父亲低头,给李蹊签了最好的传媒公司,给李蹊找了最有名的经纪人,想尽一切办法将所有挡在李蹊面前的沟壑统统添平。
而他的确有这样的能力。
五年前的曹元可不像现在这样,那时的他跟自己一样,是籍籍无名的草根一族。当时公司根本就不看好周锦,他没有后台,没有资金,像周锦这样长得白净的小男孩娱乐圈里多了。曹元做他的经纪人后,时不时给他找来几个小配角,就把他给感动坏了,以为曹元是真的掏心掏肝为他好。
没想到根本就不是这样的,曹元早就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能耐,只是他不肯,不愿意把他当回事,身后有那么大的后台也不帮他开开路。周锦想到那么多个寒冷的天里,他吃着没了热气的盒饭,默默蹲在片场等戏,那时候曹元是在笑话他吧,笑他什么都没有,还想着出头。
但他还是出头了。
这世界上想成功,有两条路,第一条是投个好胎,另一条更难,那就是有个好运气。
而他周锦的运气真的还不错。
在娱乐圈里摸爬滚打了几个年头,他捡了个大漏,演了一个男二的角色,一下子成了当红小生。这一路来有多么艰辛有多么不易,没有人会懂,曹元不会懂,李蹊也不会懂,只有他周锦自己懂。
只可惜这么辛酸的革命果实他只尝到了一点甜头。那个人踩着他的身体,踩着曹元给他铺的黄金大道,走得这么好,走得这么快。
“宏哥今早给我来电话了,”周锦答道。
“他跟你说什么了吗?”
“没说什么,只谈了代言的事。”
曹元点点头,说:“是吗?那有没有给你提到下个月的颁奖典礼?”
“没有。”
“那我跟我姐打个电话问问,你们剧组应该是有邀请的。”曹元接着说:“这次奖项管得严,那群老头子到现在一点风声都没有放出来,不过不管能不能得奖,去认识一下投资商制片人也是好的,说不定能拿个突破奖之类的小奖。”
是吗?周锦冷笑。
当年他参加了多少这种颁奖典礼。每一次他都穿着廉价的礼服,坐在最后一排位子上,听着主持人在颁奖台上一次一次宣布别人的名字。
那个时候他多么希望能有这么一次,就一次,能让他不是去蹭红毯不是去撑场面,而是从颁奖嘉宾手里,领取本该属于他的奖杯。
他不服气,真的不服气。他不是科班出生,又没有后台,在娱乐圈里走的每一步都比别人艰难,现在演到这种程度已经足够好了,比那些人都好了,为什么就不给他颁奖,为什么陪跑的总是他?
那时曹元告诉他,说这种奖项都是颁发给演正剧的老演员的,他很蠢,居然真的信了,以为如果他再熬个几年,演几部正剧就能拿一个奖了。
原来曹元根本就是在骗他,不然为什么李蹊随便演一个,曹元就说可能拿到奖。对李蹊而言,什么都比他轻松容易,拿奖对他来说就跟买白菜一样简单。
周锦不动声色的喝了一口豆浆,说:“奖哪是这么容易拿的。”
“你这次演的的确不错,而且这次入围的没有哪一个呼声有《经廿年》高,矮子里面挑高个。”。
“是吗。”周锦扬起头眯着眼睛笑了。
吃完早饭后,周锦在电视机前坐下,客厅里的电视机正在重播昨晚的《经廿年》,这部剧已经演到了第三集,因为那场大火的缘故,停播了一周。
他看着电视屏幕上那张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脸,这张脸有时皱眉,有时轻笑,薄薄的唇瓣吐出文绉绉地台词。他厌恶这张脸,极其的厌恶,因为他知道银幕上的那个人,是窃取他生命的小偷。
他将垂在两侧的手紧紧握成了一个拳头。那又怎么样?虽然这部戏是你演的,但拿奖的人,还是我。
曹元从卧室出来,他已经将身上的运动背心和短裤换了下来,穿着整整齐齐的衬衣和西装从卧室走了出来,拿起桌子上的钥匙,对周锦说:“我刚好要出去,送你去公司?”
“嗯,好。”周锦点点头,将手臂环进曹元的臂弯里。他喜欢曹元对他好,因为曹元对他越好,他报复的快感便越强烈。
周锦坐在副驾驶座位上,伸手拉出安全带给自己系上,动作做到一半,他默默看了曹元一眼,手一松,将安全带放了回去,说:“元哥,这个安全带怎么回事,好像卡住了。”
曹元听了将已经系好的安全带解开,靠了过去,伸手帮周锦扣安全带。
当他靠过来的时候,周锦闻到了曹元刚新换衣服上好闻的肥皂味。
这股香味是你最喜欢的吧,洗衣液和沐浴露混合在一起的味道。你就喜欢将头凑到他的胸膛前,然后偷偷的深吸一大口,在肺里慢慢回味是吗?
周锦悄悄将头凑得近了些,靠在曹元的脖颈上嗅了两下,现在这股味道只有我闻得到了。
曹元的手臂伸到周锦的腰际后方,费力的将安全带拉了出来,“还是不会系这个东西吗?”他将两个金属扣对齐,“就像这样,一按就好了。”说完咯噔一声,帮周锦将安全带系好,然后抬起眼冲周锦微微笑了笑。
两个人靠得很近,这是周锦第一次这么近的看曹元的脸,他发现曹元那双尖锐有神的眼睛,一笑眼尾便会微微上挑,然后晕开几条浅浅的细纹,淡淡的眼纹让曹元眼眸里的刚毅打了个对折,只剩下一半温柔。
你最喜欢他这样冲你笑吧?像是这个世界上他只看得见你一个人,这么温柔。但现在只有我看得到这样的笑了。
周锦从曹元整齐的西装里拉出领带的带尾,将要回到自己座位上的曹元一把拉住,然后徐徐凑了过去,亲了亲曹元的嘴唇。
周锦吻过很多人,漂亮的男人,漂亮的女人,他都尝试。但在这么多的亲吻里,没有哪一次他感觉到了这一次这么强烈的快感。那嘴唇柔软而温暖,轻轻的贴在他的嘴唇上,然后缓缓地随着呼吸翕动。
你最喜欢他这样亲吻你吧,灵活的舌尖在口腔里搅拌,然后疯狂的允吸彼此的津液,在拥抱和交缠之间耗尽最后一点氧气。但现在只有我能享受这样的亲吻了。
曹元的嘴唇紧紧地合在一起,他往后退了一点,直直地看着周锦,说:“和宏哥约的时间快到了。”
周锦睁开眼睛,看见曹元已经将安全带系好,两手靠在方向盘上,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直视前方。
☆、第 49 章
从赵宏那里,周锦得知文导的《经廿年》已经得到了今年电视节优秀电视剧提名。今年文导运气很好,同时入围的片子里没有一个劲敌,用赵宏的话说,拿这个奖就是如囊中探物,而如果周锦也有这么好的运气,说不定优秀男演员的桂冠就落到他身上了。听后周锦冷笑,原来拿不拿奖不过是曹元一个电话的事儿,他当年吃的那些苦只是一个笑话罢了。
又过了一个星期,颁奖典礼如期举行。
金淦大桥上一排排轿车纹丝不动,周锦坐在副驾驶坐上,穿着礼服系着领带,眼睛静静地盯着反光的后视镜。
在后视镜里,周锦看见了自己的侧脸,喷了大半瓶发胶的发型一丝不苟,专门定做的衬衣笔挺的衣领完美的贴合着他的下颚线,紧紧抿在一起的嘴唇微微上挑,一切都很完美。
他对着镜子里的那个人冷笑,“虽然这部戏是你演的,那又怎么样呢?领奖的人,是我。”
一旁地曹元按了按喇叭,说:“这车堵的。”
周锦马上回过神来,有些担忧地皱起眉头,问:“会赶不上吗?”
曹元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盘,说:“应该不会,但时间会有些赶。”
“元哥你说我这次能得奖吗?”
“你很想得奖吗?”
周锦不动声色地看向窗外。
他想,非常想。他不是那种视名誉如过眼烟云,视金钱如泥土狗粪的圣人。他一直是为追求荣誉而生的,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什么都靠不住,你的父母会离开你,你的朋友会背叛你,只有这些冷冰冰,没有任何生命的金钱和奖章才会永远留下来,永远属于你。
周锦:“只是不想让元哥失望。”
“怎么会呢,”曹元淡然地打了一个方向盘,说:“就算拿不到奖也没关系,这种奖都是给老演员的,等你熬个几年,比谁活得长,就能拿到的。”
“是吗。”
周锦应了一声,不再说话,这段话他似乎从哪里听过,那个时候他信了,但现在他不会蠢到再信一边,“怡然姐有跟你说些消息吗?”周锦看着窗外缓慢移动的人流,不动声色地问道。
“没有问她这件事。”曹元说。
“怡然姐什么都没说吗?”周锦顿了顿,开口道:“要不这样吧,我们现在给爸爸打一个电话,这种事他肯定清楚,我们问问他这次是谁得奖。”
前方缓慢移动的车流动得更缓慢了,曹元换了个空档,将手靠在方向盘上,说:“你这么想知道吗?”
“也没有多想,”周锦压抑地握了握拳头,捏皱了熨好的长裤。
等他们赶到会场的时候,距离颁奖开始只剩下半个多小时了。曹元将车开到地下停车场找停车位,周锦进到化妆间里,让美妆师给他补补妆。
补完妆后,周锦一个人坐在化妆间里休息。他将打开合上无数次了的致谢词拿了出来,在化妆桌前展开。
这份致谢词是赵宏帮他写的,请其他同僚润了色,最后给文导过目盖章说能行。
“有人问我为什么想当演员,我当时回答,因为人一辈子只活一次,实在是太短了。入行至今,整整五年,这五年里,我演了很多角色,我的每一次表演,就像过了别人的一生,这么多角色里,有让我心疼的,有让我难忘的,但这些角色里,最有共鸣的,是李蹊。”
周锦用圆珠笔将这段话的最后一行字给重重的划掉,划掉了还不够,再将每一个字都涂黑,一直到纸上出现了一个微微下凹的窟窿,什么也分辨不出来为止。
他不要自己的致谢词上出现那个人的名字,他要将那个人的所有痕迹统统抹去。这个奖是属于他的,与那个人毫无关系。
不知道什么时候,曹元突然出现化妆镜里,他将身体倚在门框上,双手抱在胸前,静静地看着周锦。
正在修改致谢词的周锦注意到镜面中突兀的目光,他笑着抬起头和镜子里的曹元对视了一下,说:“你听到了我的致谢词吗?”
“嗯,我听到了。”
“元哥觉得怎么样?”
“不错。”
曹元没有动,还在门框边靠着,“紧张吗?”
“还好。”
曹元点点头,将身体站直,说:“一直忙到现在,要喝点什么吗?”
“咖啡就行。”周锦一边修改着领奖稿,随口答道。
“咖啡?”
“嗯。”
曹元并没有马上动作,他沉默了半晌,开口道:“周锦,你回来了,是吗?”
周锦身体猛地一怔,他故作镇定地抬头看了一眼镜子里的曹元,挤出一丝微笑,说:“元哥,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明白?”
“你回来了,是吗?”
“我不一直在这儿吗?”周锦答道。
“周锦,这个游戏已经没有意思了。”
“是吗?”当虚假的面具被毫不留情的拆穿,所有伪装的镇定和坦然在此刻统统土崩瓦解。
周锦的眼睛像是镀上了一层钢铁的薄膜,尖锐而冷漠,他现在连装都不用装了,他可以大胆而放肆的展现出他心里的所有愤怒和仇恨。他从椅子上站起来,回过身冷眼看着曹元。
“他现在在哪里?”曹元问道。
“呵,”周锦突然笑了起来,“他现在在哪里?”
“他在哪里关我屁事?”周锦的声音透着歇斯底里的愤怒,他冷声道:“我不见了的时候,你问过我在哪里吗?”
曹元他的喉结微微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说,与周锦愤怒到发红的眼眸静默对视。
“你没有问,你连问都懒得问。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你巴不得我死了,是不是?。”
“你这样对我不公平,”曹元沉默了半晌,开口道:“如果那天出车祸的人是我,难道你会找我?”
周锦没有马上回答,他只是冷冷地看着曹元。
“你会找我吗?”
过了整整一分钟,周锦开口道:“我会。”
周锦向曹元走近,空旷的化妆间里只有两个人略微急促的呼吸声,墙面一样宽阔的镜子里映着两个人的身影,四个人遥遥相望。
“我会找你,你知道为什么吗?”
曹元沉默。
“因为我有这个东西,”周锦伸出一根手指,轻轻点在曹元心脏的部位,
两个人的距离突然近的诡异,周锦抬起眼,像擒得困兽的猎人一样,玩味地看着曹元的脸,说:“又有什么区别呢?”周锦的手开始缓缓地在曹元的胸口画着暧昧的圆圈,“是我还是他。”
“你喜欢的,不就是我这张脸吗?漂亮的,小男孩的脸。”他故意将声线压得低沉,说:“至于这个身体里到底是谁,重要吗?”
化妆间外传来工作人员移动摄影器械的声音,颁奖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一名工作人员敲了敲门,探出半个头来,对周锦说:“周老师,颁奖典礼马上就要开始了。”
周锦收回挑拨着曹元的手,说:“嗯,我知道了,我马上过去。”
工作人员走后,周锦的视线马上回到曹元的眼眸上,嘴角扬起一丝胸有成竹的笑意。
他不仅要拿到奖,还要拿到人。
“第一,”曹元徐徐开口道,“我一点都不喜欢你的脸。”他一把将周锦在他胸前不老实的手指打到一边。
“第二,这里面是谁,很重要。”
周锦没想到曹元会将他推开,他一时没站稳一个趔趄,撞在了化妆台上。他看一从曹元冷漠的眼眸里看到自己的狼狈。
“我告诉你,他早死了,死了。”周锦愤怒地喊道。
——
颁奖典礼正式开始,场内掌声如雷,主持人在台上讲了一个笑话,逗得场下的观众笑声不断。
曹元一个人静静地站在会场的出口处,春末的晚风从空旷地走廊里吹过,一面薄薄地墙,隔开了室内的欢愉。
曹元将身体靠在墙壁上,听着里面的主持人激动地一项一项宣布获奖名单。
他早就猜到了。这一切都那么的明显,当那天带着一身水汽的周锦从外面回来的那一刻,他便猜到了。
明明是一模一样的脸,明明是一模一样的声音,但他就是从那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感觉到这不是他的小锦,这轻而易举地敏感让他连自欺欺人都来的艰难。
他一直都是一个怯懦的人,不敢开始,不敢结束。当事实的真相清晰地摆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会学鸵鸟的行动,一次一次将自己的头埋在黄土里。因为这样他就可以假装听不到自己最不想听见的答案,这样他就可以装作他的李蹊一直都在。
但现在他已经骗不下去了,他的李蹊不在了。
会场内一片欢腾,主持人已经开始公布获奖名单。
“优秀导演……”
“优秀编剧……”
“优秀男演员……周锦!”
掌声雷动里,曹元听见周锦走上台,说:“有人问我为什么想当演员……谢谢大家一路陪伴,这个奖是属于你们的,我爱你们。”
如雷鸣般的掌声透过薄薄的门扉传了出来,银色的月光透过格子窗,一块一块的照在会场外的走廊里。曹元将头低下头,用右手盖住左手,按了按食指上那枚闪闪发亮的戒指,轻声说:“小谨,你知道吗?你得奖了。
会场门被推开了,两个瘦瘦高高的男孩从门里溜了出来,“这典礼实在是太无聊了。”
“嘘……小声点,千万别被元哥发现了……”
“元哥您怎么,您怎么一个人在这儿哭啊?”
曹元微微仰起头,胡乱用手抹了一把脸,说:“还不是被你们这两个小兔崽子给气的。”
作者有话要说: 虐完了,马上千里寻夫,宝宝们坚持住!
☆、第 50 章
颁奖典礼后,周锦二话不说,马上从曹元家搬了出去。他在市中心买了一间精装公寓,付的全款,空着手直接搬了进去。
周锦走后,曹元的生活变得规律而平静。早上去公司处理工作,有时候要出差,小东小西赶通告的时候去现场盯一下,这俩家伙人虽然不怎么老实,但都很机灵,跟他们的点播,说一次就能记住,不过现在还是年纪太小,玩性没收,时常要他费些心思。
除此之外,曹元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那就是去博物馆。
博物馆并不安静,时常有周边小学定期组织活动,带领同学前来参观。一群头戴小红帽的小孩儿在巨大的玻璃柜前排成一长条,将脸贴在玻璃上,小小的鼻梁被挤得歪倒一边,肥嫩的小手点在玻璃墙上,留下一个小小的五指印。
被这群小孩磨得没了脾气的导游,一手扶着挂在嘴边的话筒,机械地重复着她说了无数次的台词:“我们现在看到的,是今年出土的宇晋七十五年的人物画像。”
一卷画像陈放在玻璃柜里,四盏白炽灯分别悬挂在玻璃柜的四个角上,白皙的光线从四面八方照射进来,最后在画作顶端汇聚成昏黄的光斑。
这卷画像残破得厉害,正中间破碎得斑斑驳驳,被精心修复后,有的的地方颜色偏亮,有的的地方色泽发黑,两种颜色沿着皲裂的纹路回合在一起,让这幅画上的人脸略微变形。
导游清了清嗓子,接着说道:“非常遗憾,这副画卷遭到了损毁,人物面部部分破损严重,已经无法分别出这个人的五官。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保存下来的这半部分看出这幅画作画工相当的精细。你们看人物的头发丝,还有身上的衣服,这些细节都处理得栩栩如生。
嬉闹地小孩们并没有认真听,他们瞪着眼睛看着这张画像。一个圆脸的孩子,用头撞了撞玻璃墙,大喊了一句:“这张画画的是谁啊?”
导演用手托了托小孩的下巴,让他停下拿头撞玻璃的举动,“这幅画是为谁画的现在无从考证,虽然专家根据这幅画像残留的部分绘制了复原图,也就是我们现在所看见的,但画卷并没有留下人名和标记,所以我们现在也无法推测。但很多专家认为这上面的人是画家凭空想象出来的,或者是融合了多个人的特征,并没有实际的原型。”
小孩将眼睛瞪得更圆了,他抬起和手背一样圆润的脸庞,大声说:“我知道这画上的人是谁,我刚刚看见他了。”
“你骗人,”一个戴眼镜的小女孩指着他的鼻子,说:“小胖你又骗人,老师都说了这上面的人是想象的。”
“我没有骗人,”小胖急的圆脸发红,他粗着脖子吼道:“我刚刚真的看见了,就在走廊里。”
导演笑了笑,没在意小孩的童言童语,她一手握住小孩如藕节般饱满的手臂,拉着他往另一个展览室走去,“我们现在看到的,是现存最古老的青铜礼器……”
那群小孩走后,适才喧闹的展览厅陷入一片沉静,曹元从走廊里的那条长椅上起身,默默向那件玻璃柜走去。
隔着透明的墙壁,他将脸微微凑近了些,嘴里呼出的热气马上再玻璃壁上凝固成一团白雾,他像那群孩子一样,伸出手指,将手贴在玻璃柜上。
这幅画画得真好,很像他。
从博物馆出来后,天已经半黑,他坐进驾驶座准备开车回家,一点火,那辆红色二手小破车便发出突突突的叫声,紧接着在曹元以为要熄火的时候,车身冷不丁地往前一耸,陡然冲将出去。
这小破车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大了,每次不是没油就是没气,换着花样惹他发火,真的该换一辆新的了。
以前李蹊还在的时候,也一直跟他商量着要买一辆新车,那时他满口答应,说先送他去驾校把驾照给考了,然后买一辆新车给他当考试过关的礼物,他真不该这么说的。
曹元并不准备买新车了,这车他开得时间久,开得顺手。
从博物馆回家的路上,曹元去了一趟超市,买回一条鲫鱼。现在他会自己做饭了,简单的番茄炒鸡蛋,土豆烧牛肉,已经不在话下,最拿手的是炖鱼汤。
将新鲜的鱼去鳞除内脏,在腹部用刀划开几寸长几寸深的小口,做鱼汤有一个小窍门,那就是在熬汤之前将鱼放在锅里和生姜一起先煎一下,这样做不仅汤汁鲜美,而且没有鱼的腥味。高压锅压好后,汤汁纯白细腻,鱼肉入口即化。
一大锅好汤,曹元一个人喝不完,没喝完的便用大碗装好,上面封上保鲜膜,放到冰箱里留着,还能再吃上几次。
隔上一段时间曹怡然便会来曹元家看望一下,美其名曰照料弟弟。结婚后的王太太仍然十指不沾阳春水,至今没有学会做饭。王强整整追了她八年,功德圆满后还是把她当宝贝宠着,将持之以恒进行到底,这一点曹元委实欣慰。
曹怡然在厨房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削着土豆,挂在嘴边念叨的,翻来覆去总是那句:“小元啊,你就再找一个吧,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非要在周锦那棵歪脖子树上挂着?”
知道曹元和周锦那点事的,都担心曹元失恋会想不开,觉得他变得沉默是全是因为周锦那个负心汉。
只有曹元自己知道,并不是的。他其实是在缅怀,缅怀一个四百年前就已经死去了的人。
他始终记得那天李蹊披着一身的雪花,从门外冲进来,认真的对他说:“我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我求求你,如果我走了,不要忘记我好吗。”
现在他终于明白这个请求对于李蹊而言有多么沉重。这个世界上比没有人知道你走了更悲哀的,是没有人知道你曾来过。
那时,他信誓旦旦地握着李蹊微微颤抖的肩膀,坚定地说,我会找到你的,我会找到你的。
他现在有些后悔了,那时他不该这么说的,因为他在骗人,他找不到了。
曹元默默将切好的洋葱倒进烧热了油的平底锅里,油星一下子溅了开来,噼里啪啦得响,曹元扯着嗓子,说:“姐,你们到底给宝宝想好名字了没?”
曹怡然已经有了身孕,现在还平坦的肚子里住了一个小小的生命。
“咳,”曹怡然无比怨念地叹了口气,说:“想了,大强子非要叫什么王自得,难听死了。”
“自得?为什么叫这个?”
“怡然自得啊……”
曹元大笑,这个笑话太冷了,但是至少他们两姐弟里,有一个现在过得很幸福。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这时候曹元会一个人在阳台上站一会儿。有时他会默默看着对面那栋楼亮起的灯,数着今晚又有几家没有归人。那亮着灯的房间里,时不时闪过交错地人影,温馨而热闹。而没有亮灯的房间,空无一人,和他的房间一样。
更多时候,他会将头靠在墙壁上,抬眼看天上的星星。这些年光污染越来越严重了,当年头顶满眼的星光,现在全被霓虹灯抢了彩,只能勉强看清最亮的那一颗,那一颗好像是北极星。
光的行走速度是每秒三十万公里,他头顶的那颗北极星距离地球有大约四百光年,也就是说,光在宇宙里走了整整四百年才到达地球,他现在看到这一颗的星,其实是四百年前的那颗。所以,现在他看到的,是四百年前的风景。
每每想到这里,曹元的嘴角就会不自觉地微微上扬。和这片浩瀚无垠的宇宙想必,其实,他们之间的距离也没有那么的遥远。
时间像长了两条腿,走得飞快。一年的光景,一晃眼就过去了。
这一年里,曹怡然的宝宝出生了,一个八斤八两的大胖小子,乐得王强要给他取名叫王大发,曹怡然不得不认了,退而求其次,给儿子取了“自得”这诨名儿;小东和小西分别拿了最佳新人奖和最具潜力奖,领奖的时候这俩小兔崽子还不忘拿曹元开涮,说什么真心感谢元哥这一年来的谆谆教诲和细心打骂;至于周锦,曹元跟他没有联系,只是从别人那儿听说,说他跑去演电影,在片场屡屡耍大牌,把投资商给气的直接要求换人,现在已经不演戏了,改经商。
时间似乎从每个人的身上流淌而过,唯独漏掉了他。
这一年来,曹元所有的空闲时间都用在搜集关于时光穿梭的资料上。他认真搜集关于时空和引力的论文,这些论文艰深难懂,大多数是用英文书写。他看不大明白,往往一看就看到了深夜,但还是一知半解,他非常后悔自己当年为什么不学物理学,而要学什么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有个屁的用。
曹元大概了解到现在主流的观点是存在时空穿梭这一可能性,但目前为止并没有条件来证明这一可能性,也就是说这个难题目前还是无解,但可能在未来攻克,他现在能做的,就是等。
后来有一天晚上,曹元在一本最新的前沿科技杂志上看到一篇关于时空穿梭的文章。文章篇幅很短,挤在页面的右下角处,比豆腐块还要小一点。
论文中论述了一种观点,那就是时空穿梭可以通过虫洞实现,而虫洞的出现地点和时间是可以通过严密的计算推测出来的,也就是说时空穿梭可以实现。但这个假设有一个弊端,那就是没有人知道穿过虫洞会发生什么,直到目前为止,论文作者还没能找到志愿者。
这篇文章让曹元眼前一亮,他马上开始寻找作者的名字和联系方式——这篇论文作者,王晓达。
作者有话要说: 十一长假的最后一天,且行且珍惜
宝宝下个星期有考试,此生无念脸……
☆、第 51 章
大学的教室窗明几净,王晓达教授在讲台上站定,他的声音温和而平稳,“时间被称为第四次元,如果人类能够掌握第四次元,那么我们就可以在未来和过去之间任意穿梭。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时间是抽象的,我们像盲人摸象一般,看得见历史,却看不见未来。”
眼睛上带着的金边眼镜,反射出窗外夕阳的余光,他转过身来,在身后的黑板上花了一个首尾相连的环,“有同学知道这是什么吗?”
在昏昏欲睡的同僚之中,一名同学高举左手,鹤立鸡群得扎眼,“这是一个环。”
王晓达点点头,示意他坐下,说:“是的,但这是一个特殊的环,因为它只有一个面,叫莫比乌斯带,莫比乌斯带本身具有很多奇妙的性质。如果你从中间剪开一个莫比乌斯带,不会得到两个窄的带子,而是会形成一个把纸带的端头扭转了两次再结合的环。”
王晓达从讲台上拿出白纸和剪刀,当中做了示范,“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一个扭曲的类莫比乌斯环的时间平面上,一条时间轴从a点出发,是可以回到原点的。即对于一个时间立方来说,我们不仅有无数的时间轴,而且时间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个类似于空间的概念,时间是可以折叠的,它是一个环形流动的结构,过去和未来是同样的一个时间节点。”
王晓达眼神迷恋地看着手中的那只莫比乌斯环,轻声说:“也就是说,所谓的过去和现在只不过是在不同的空间里同时发生的,很美妙,不是吗?”
叮铃的下课铃突然响起,打断了王晓达的思路,他轻咳了一声,说了声下课了。从睡梦中惊醒的同学们立马拎上背包鱼贯而出,适才还星星点点坐着几个人的教室,一下子空无一人。
王晓达默默将教案收进皮包里,一个人走进了教室,王晓达抬眼,便看见一个眼熟的男人站在自己的面前,那人有些疲劳,脑袋上那一头坏脾气的粗短硬发,一根根炸毛地树立着,那人开口道:“王晓达教授,我想当您实验的志愿者。”
“你了解我的这个实验吗?”王晓达教授的办公室里,王晓达将这项实验的全部资料统统翻找出来,乱糟糟地堆在办公桌上。他的眼里有难以掩饰的兴奋,毕竟这种不要命的志愿者,不是每天都能碰到的。
曹元翻阅着这些繁琐的研究报告,一边用手轻轻捏了捏两眼之间的隆起,从上飞机一直到现在,他已经十来个小时没有合眼了。晕机加时差的双重反应,将他折磨得双眼血红,他合上手边的资料,郑重地向王晓达点了点头。
这个实验的原理就是通过假设性模拟推算出下一个时空隧道出现裂缝的时间和地点,然后在该时间内穿越这个裂缝,以答道时空穿梭的目的。
“王教授的论文我有幸拜读,我只有一个问题。”曹元说。
“请问。”
“这个实验的成功概率有多大。”
“百分之五十。”
曹元听了眉毛微挑,他没想到成功的可能性居然这么大。
“一半可能成功,一半可能失败,”王晓达微顿,问:“你想好了吗?”
他想好了吗?
这个问题他想了很久,当他每天从外面回来,在斑驳月光的房间里,伸手贴在冰冷的墙壁上摸索开灯按钮的时候;当他坐在驾驶座,费力的点着火的时候;当他一个人吃完饭,将那一双筷子放进水槽里的时候,他都在想这个问题,他可以为李蹊做到什么地步。
因为只要再往前走一步,那么就是让他放弃现在他所有的东西,他平静的生活,他安定的工作,
他曾经想过一个问题,那就是这个世界上这么多人,有活着的,有死去的,那么一个人遇见另一个人的概率是多少,这个概率的分子是一,分母是无穷之大,所以这样算来,这个数值无线接近于零。所以李蹊与他而言,是他生命里的一个奇迹,而他现在需要另一个奇迹
他与这个世界的联系,好似藕节间的丝线,看似千丝万缕绵延不绝,其实每一根都牵得浅薄,不用用力,自己就能断开。可他跟李蹊之间的联系,却像是两颗磁铁,之间巨大的磁场,肉眼看不见,却身不由己的紧紧相吸。
他想好了。
曹元冲王晓达坚定的点了点头,“我想好了。”
面对他的坚定,王晓达有些无奈的笑了笑,他从桌面上的文档里翻找出一份标记了红字的文稿,说:“在你答应之前,我希望你先看看这项实验失败的结果。”
通过时空隧道的裂缝实现穿越现在还只是一项假设,没有人知道这个裂缝里面到底有什么。大多数学者相信,在通过裂缝的瞬间,人体会被黑洞中强大的引力撕裂成分子的结构,换一句话说,被实验者可能有去无回。还有学者觉得,时空裂缝根本不存在,实验者可能在实验过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身体损伤。
“这项试验的开展违反了好几项法律,因为被实验者的生命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所以这项实验是秘密进行的。”
曹元瞟了一眼文档上密密麻麻的小字,说:“我不在乎。”
“是吗,”王晓达微顿,说:“那我可以问问你执意参加实验的原因吗?”
曹元沉默了几秒,突然冲王晓达笑了笑,开口道:“想为人类的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王晓达笑了,他伸手拨弄了一把桌面上的地球仪,蓝色的球体随着轴线迅速转动,然后缓缓停了下来,“这次模拟计算出来的结果显示,最近一次时空隧道裂缝会在明天13:00,北纬120度,西经30度。
直升机的羽翼极速转动发出阵阵轰鸣声,曹元站在出舱口,头发被大风刮得乱七八糟,他手抓着机舱内的铁杆,身体摇摇欲坠。飞机发动机的杂音太大,他只能扯着嗓子喊:“教授,你,你怎么没告诉我这是在半空中啊!”
王晓达耸肩,说:“曹先生,真没想到您什么都不怕,居然恐高。”
曹元从从舱口伸出半个头,看了看离地几万米的高空,层层白云从机身下缓缓飘过,曹元顿时腿一软,将头收了回去。
“你疯了吗?”坐在副驾驶上的人一把将脸上的口罩扯了下来,示威似的露出两颗小虎牙,大步走到机舱口前,一手拉着铁钢,冲王晓达怒吼道:“你他妈是疯了吗?”
“你怎么来了?”王晓达的声音意外而又幸喜,“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古董哥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说:“我不把你看着,我不把你看着你都成杀人犯了!”
他一手拉住曹元背上背的降落伞,说:“他是个疯子,你怎么跟着他疯?从这里跳下去你会死的,知不知道?”
曹元没有说话,他的身体被猛地往后一拉有些踉跄得退了一步,脸色微微发白。他拼命地深呼吸,企图克服自己生理上对高度的恐惧。
“你自己看看,”古董哥一手指着舱外的蓝天白云,说:“这下面哪里有什么虫洞,哪里有什么时空隧道,你跳下去只会把自己的脖子摔断。”
“不会,”王晓达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对曹元说:“你跳下去后在心里默数十秒,然后打开降落伞,因为通过隧道需要一定的速度,重力加速度是98,可以帮助你穿过虫洞。所以如果失败的话可能落地时会受伤。”
“你神经病啊!”古董哥破口大骂,他一手紧紧拉着曹元背上的降落伞,不让曹元动弹,“这么高你让他不开降落伞跳下去,王晓达你谋财害命啊?”
“我没有,这是我的计算结果,”他将手里的图表竖在古董哥眼前,“你看,计算结果显示……”
“去你的计算结果,”古董哥一把将那图表推到一边,他一手拉着曹元的降落伞,冲曹元喊道:”你清醒一点,这个实验根本就不可能成功,你不要想不开啊!“
王晓达辩解道:“他没有想不开,是他主动来找我的。”
古董哥瞪了王晓达一眼,恶狠狠地吼道:“人命关天,我是不会让他就这么白白去送死的……”
结果这个“死”字刚从吐出,古董哥紧紧抓着曹元背上降落伞的手陡然一轻,只见曹元一言不发,自个把降落伞脱了,眼睛一闭就从机舱口跳了下去。
“啊!”
古董哥和王晓达两人马上上前一步,伸出脑袋朝外看。只见层层白云间突然裂开了一个巨大的黑洞,那黑洞中有滚滚气流在剧烈的旋转,曹元的身体一接触到那黑洞,便立马被吸了进去,消失不见。
机舱外又恢复了刚刚的天高云轻,好像什么也没发生似的。
古董哥惊呆了,他半张着的嘴巴,半晌合不拢。
王晓达推了推眼镜,说:“现在你相信我了吧?”
古董哥摇了摇头,说:“我觉得是我瞎了。”
时间在不同维度里的流动速度是不一样的,曹元的世界才过了一年,而在另一时空里,李蹊已经刚及弱冠,虚岁二十。
八年的时间很久,足以将一个人的记忆磨得面目全非,结果的确如此,在李蹊的记忆里,很多的事情都已经模糊不清了,过去的零零总总好像只是一个梦,但这个梦里有一个人却越来越清晰,这个人永远站在他书房的那卷画像里,用那双微微上扬的眼眸,微笑的看着他。
他的穿越似乎改变了历史,他的大哥二哥并没有像史书里记载的内斗,城外的军队镇守着边疆,城内一片歌舞升平。
这些改变让他意识到,在曹元的世界里,可能也会发生很多改变,比如互联网不会出现,比如汽车会是两个轮子,比如曹元根本就不记得他。
希望变得浅薄,但无论多浅薄,李蹊就是不肯放弃,似乎他这辈子的所有执念,都灌注到这件事里了。他一直在等,等这一天的来临,而这一等就是整整八年。
这天,李蹊穿上那身玄色的官服,胸口那只欲飞的白鹤,扬着两只锋利的爪,他系上那枚从中间断裂了的吊坠,徐徐往宫外走去。
他沿着这条街道,慢慢走,每走一步,心就怦怦地跳上几下,每停下来一步,心就像停下来了一样冻住,这么短短的一条街,他怎么也走不到头。
就在上次那个地点,李蹊抬头看见碧蓝的天空里出现一只大鸟,那只鸟展开翅膀,向他呼啸而来,它飞得越来越低,最后像一个人一样正好掉在李蹊的身上。
两个人一起撞倒在地,连着滚了几个圈。
李蹊推了推他身上压着一个人,费了好些力气,才直起腰身,定眼看清那人。
那人也被摔得够呛,俊朗的脸颊上蹭上了几块清灰。
“元,元哥……”
曹元眼睛因笑意微微眯起,认真地瞧着李蹊,“你还记得我。”
李蹊愣了好一会儿,终于反应过来,一把将曹元的脖子抱住,“我以为,我以为你会不记得我了。”
“怎么会呢?”曹元伸手揉了揉李蹊的脑袋,他的头发被玉冠束起,一丝不苟。
李蹊挂在曹元的身上磨蹭了一会儿,突然身子往后一缩,将自己的脸给捂了起来。
“捂脸做什么?”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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