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1节
掉包影帝 作者:北辰庆之
第11节
“宇晋七十五年庆王李蹊(字行谨)陪葬物,存善鸡血石吊坠,长10厘米,宽5厘米,重35g,上无人工雕刻,天然纹路成滴血状,1992年首次出现于荷兰古董拍卖行;先所在地:未知。”
曹元心中雷声大作,他慌忙掏出手机,快速拨通周锦电话,电话接通了。
“嘟嘟嘟”,无人接听。
☆、第 42 章
周锦站在金淦物理实验室的大门前。实验室里一片寂静,高楼的隔窗没有一间亮起了灯。沉重的铁门上挂着生了锈的牛鼻锁,绿色的铜锈往外翘着。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名片,确定没有走错。他伸手推了推沉重的铁门,一手铜锈。
“有人吗?”周锦用力拍了拍铁门上一格格的铁条,空旷的场地里回荡着敲击声,无人回应。
所有人都走了,他来晚了。
深冬的半夜寒风刺骨,周锦往单薄的棉衣里缩了缩脖子,慢慢地沿着墙角蹲了下来。
人都是贪心的,当一个愿望得到了满足,他别开始追求下一个愿望,这条追寻的道路漫长得没有尽头,这条路上所有的人都像夸父一样,明知无望,却拼命的奔跑,最后饿死渴死,瘫倒在地,化为山川化为河流。周锦也是。
他开始得寸进尺了,明明之前已经做好了决定,在荧幕上留下一段不会被抹去的印迹,然后便坦然接受,无论最后的结果是离开还是留下。
但现在他变了,心中芝麻大的期望日益膨胀,最后填满了他狭小的心胸,他不想走,他不要走,他要永远留在这里,千方百计,也要留在这里。
寂静的晚风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低沉稳重,一个肩宽膀圆的高大男人徐徐走近。他在周锦的身侧站住,一条腿倚在铁门上,从西裤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扑扑抖出一根挂在嘴边,“有火吗?”他说,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周锦木然地抬起头,看清背对着月光的来人,他看不清这个人得脸,却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
“没有。”
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自己给自己点上,“你在这里干什么?”
“找人。”
“找谁?”
“王晓达教授。”周锦低声回答。
在这个世界里,周锦认识的人不多,懂得知识也少得可怜,但冥冥之中他觉得如果有一个人能帮他,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王晓达。
为什么在这么多的书店里,他偏偏会在慌忙之中闯进他签售的这一家;为什么这么多的书籍里,他偏偏会看到他写的书;为什么这么多人里,他偏偏记住了他,过目不忘,牢牢地记在了心里。这是人的本能自救反应,敏锐的紧紧抓住最后可能救自己的东西。
“你找他干什么?”那人轻轻从嘴里吐出一口香烟,白色的烟形成一个圆圈,然后徐徐往上升去。
周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上发光的戒指,答道:“我想请他帮我。”
“帮你?”那人轻笑,“他能帮你什么?他就是一个疯子。”
“帮我……”周锦语塞,是啊,他能帮自己什么呢?
“帮我……留下来。”
那人没有马上回答,他并没有试图去理解周锦的前言不搭后语,他深深吸了口烟,“可惜你来晚了,他已经走了。”他用手弹了弹烟灰,淡淡地说。
“走了?他去哪里了?”
“去米国了,不会再回来了。”
周锦一怔,他手握成拳,骨节发白。
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如果认识他是一种缘分,那么现在这样错过,便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周锦默默起身,他不知道自己在这冷风中蹲了多久,当他起身的时候,脚脖子麻得发痛,像是有一千根针在他大腿的血液里横冲直撞,狠狠地扎着他的肉。
“那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在米国找到他吗?”
“何必呢?他就是个疯子。一个被学术界抛弃的物理家,一个不入流的网络写手,你想让他帮你什么?帮你穿越吗?别搞笑了。”
“正好相反,我想留在这里。”周锦低声说。
挂在嘴边的火星忽明忽灭,那人突然笑了一声,说:“又是个疯子。”他转过身,看着铁门后高高得大楼。
“要是要走,”那人突然对着暗黑的高楼大声说道:“走之前最好断干净点,省的让留下来的人,心烦。走的人是走了,留下来的人呢?傻兮兮的在这里触景生情吗?呵,别搞笑了。”
周锦微怔,这句话像一只红缨长箭,直直射入他最软弱的红心。他自私,像一个从饥荒中逃生的幸存者,对曹元带给他的温暖有一股近乎疯狂的执念。这种执念疯狂而可怕,他想要曹元跟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他的爱并不纯粹,如果他是真的爱曹元,那么他就该主动跟曹元断了,这样曹元就不用承受背弃的滋味,但他没有。他曾窃取另一个人的身份,卑微地享受曹元给他的关怀。现在他再一次地故伎重演,用欺骗的手段,偷来曹元的承诺。
他骗曹元,说他会永远跟他在一起。
夜深了,深冬的温度每一秒钟都在往下骤降,从嘴里呼出来的热气,一碰见冰冷的空气,便凝结成一股白气,飘在同样雪白的月光下。
周锦突然转身,迈步往前走去。
“你要去哪里?”那人问道。
“去,去我最想去的地方。”
他不想断,他说什么都不想断。
轻飘而杂乱的脚步越走越稳,越走越快,最后开始奔跑起来。两条腿拼命往前迈,脚后跟重重落下撞击在沥青地上。
坚硬的地面开始软化起来,每往前一步,他的脚便会陷进松软里,然后紧接着前抬,扬起一片白沫。他就这样往前跑,一直往前跑。
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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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元给周锦播打电话,一次一次,这个可恶的号码却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他向剧组的工作人员到处打听,还曹怡然那里要来了赵宏的电话。但也没人知道周锦现在到底在哪里,只知道今天下午周锦今天下午拿到了新的剧本,就跟文导请了半天的假,然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周锦就像蒸发了一样,不见了。
恐惧开始在他的心房滋长,最后肿胀到无法思考的地步。他开始明白周锦这几天的变化和反常,原来周锦在害怕——一个从天而降的人,最怕的就是北风再起。
曹元再也受不了了,他无法忍受独坐在一个空荡的房间里的无能为力的等待。他套上外衣,一把将围巾胡乱地挂在脖颈上。
他要去把人找回来,无论如何。
就在他站在房门口时,门铃响了,响的急切而慌乱。
曹元系着纽扣,拧着长眉,分外不耐地将门打开,周锦披着一身的雪花站在门外,“元哥……”
周锦的脸冻得惨白,唇瓣发着青,单薄的棉衣上沾染着雪花,和雪花融化后的点点水珠。他就这样颤抖着在门外站着,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深深看着曹元。
“你给我进来。”曹元一把将周锦拽了进来,紧握着手心的一片冰凉,“你到底怎么回事,你去哪里了?怎么不接电话?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元哥……”周锦没有回答曹元的质问,他有些哽咽地说:“元哥……你听我说。”
“你说。”曹元紧紧握着周锦的手腕,那强大的力道似乎要将他的骨骼折断,然后让他记住这种钻心的疼痛。“你现在就给我说说你今天做的好事。”
“我想我要回去了,我在这里待不了多久。”
曹元握着的手劲突然一松,像是要将周锦放开。
周锦扬起脸,含着泪光微笑着看向曹元,“我不是什么好人。”
“我受不了跟你分开,我受不了你不记得我。所以,所以求求你,求求你在我离开以后不要忘记我好不好?”
周锦的声音渐渐虚弱下去,他低声哀求着:“因为……因为无论给我多少辈子的时间,我都忘不了你。”
曹元眼眸发红,像一头发狂的猛兽,突然低吼一声,猛然将周锦压在身后的墙壁上。强硬的手臂紧紧拥抱着周锦冰冷的身体,厚实的大手隔着湿透了的布料抚摸着微微颤抖的背脊。温热的嘴唇封住周锦冰凉发青的唇瓣,像是在轻吻一个冰雕,冰冷,坚硬。
火热的温度开始在两人之间回升,坚硬的冰峰出现软化的裂痕。灵活的舌尖舔舐勾勒着唇瓣的形状,渐渐的,周锦的身体开始颤抖,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因为一股在身体深处盘旋着的欲望。他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嘴唇,接受更深入的探寻。
热量透过彼此的衣服的布料传递出来,冰冻住的血液开始从心脏处开始沸腾,然后通过血管传递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他觉得自己窒息了,像溺水的人,只能用手臂紧紧的抱住眼前的男人,然后从他的口腔里汲取稀薄的氧气。
曹元徐徐放开被吻得红肿的唇瓣,深深地喘了一口气,一条银色的丝线在两人唇齿之间勾扯出来。
“小锦我告诉你,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的,我保证。”
吻更加深入而热烈,曹元将浑身湿透了的周锦一把抱起,往浴室走去。狭小的浴室里温度不断上升,激昂的水声里,一双十指相扣的手按在水雾弥漫的玻璃上,然后缓缓滑下,留下一道诱人的水痕。
“‘小谨’,我爱你。”
客厅外的电视机还在播放着,一个甜美的女主播放送晚间新闻:“根据天体物理学家预测,下个月底将会出现九星连珠的奇观。九星连珠是指九颗行星同时运行到太阳的一侧,在视觉上汇聚成一条直线。这一天文奇观千年难遇,根据古书记载,上一次出现这样的天文景象还是三百多年前的宇晋七十五年……”
☆、第 43 章
曹元卖弄了一下嘴皮子,三言两语从文导手里哄来了那只吊坠,那东西只有巴掌大小,红得渗血。然后他从车库里扛着铁锤子一榔头就把这玩意给锤了个粉碎。捶完后用纸巾将石块的粉末包着,扔到垃圾桶里,整个过程简单粗暴行云流水,不带半点拖沓。
弄完这一切后,曹元亲了亲周锦的脸颊,说:“现在不用担心回去了。”这句话曹元说的是云淡风轻,但周锦却明了他的意思,那就是在那一天来临之前,好好的过。
面对曹元这样的态度,周锦便再也没有提过回去这件事。昨晚的事情像是这个家里不可提起的一个话题,提起来又怎么样呢?人再怎么样也比不过时间。
年关将近,剧组放了几天假,曹元的公司也开始休假。曹元开始着手计划他和周锦的第一个年要怎么过。他在网上找了一大堆旅游攻略,无论国内国外,只要稍微有名一点的全部扫荡了一边。其实他对旅行并没有这么高的兴致,但这是周锦过得第一个年,一定要特别有意义才行。
周锦倒觉得没这个必要,过年嘛,就是要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在一起就好。最后曹元乱七八糟的计划真没成,周锦生病了。
可能是那一天淋雪着凉埋下的隐患,但周锦并没有在意,还是回剧组吊威亚赶夜戏,最后一回家就病倒了,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出了一身一身的冷汗。现在周锦已经不再做梦了,他很久以前就不做梦了,大概是冥冥之中梦境给他的提示已经全部给完,而他太笨,至今也没参透出什么来。
曹元对周锦拍一部戏大病一场的体质也摸清楚了,这会儿异常熟练了的给他熬了锅鸡汤,加一粗盐一把葱花,黄澄澄的一大碗给周锦送去。
曹元和他家的关系还是这么僵着,就连隔着一片太平洋的方正逸都给曹老头子发了微信祝福,但曹元也没发。周锦劝他,就发一个吧,反正又不会掉一块肉,就让老人家开心一下。曹元摇摇头,说这天不行,说什么也不行,因为他的妈妈就是大年三十这天出的事,有些事可以原谅,但是这件事不行,说什么也不行。
曹元不会回家,周锦也没爹没娘,亲戚往来是没有的,这个年只有两个人,倒也落得个清闲,不过偏偏有些见不得人家神仙眷侣的家伙非要来凑这个热闹。大年三十这天,曹元家的门铃都要被按爆了。
小东小西,程夏王强,还有曹怡然不约而同地一起跑到了曹元家里,这可把曹元鼻子都给气歪了,搞什么啊,本来可以舒舒服服抱着周锦看春晚的,结果现在可好,媳妇没得抱了,还要伺候这么一群祖宗。
客厅里一千只鸭子和五百只鸡齐声鸣叫,无比怨念的曹元在厨房苦逼的切大白菜,将他的满腔怒火全部发泄在这堆白菜里。
“小元啊,”王强鬼鬼祟祟地从厨房外冒出头来,见这有曹元一个人,便放心大胆地走了过去,拽了拽曹元握着菜刀的手臂,毫无眼力劲的问:“在忙吗?”
曹元飞起菜刀剁开一只萝卜,说:“忙。”
“那你先别忙,我有事问你。”
曹元斜了王强一眼,见王强乖乖在旁边折着青菜,便善心大发的准了王强的奏折。
王强折着菜,说:“我瞧见小锦的手上都带着戒指了,你送的?”
“废话。”
“也是,也只有你会挑那么丑的,亮晶晶的,那由内而外的暴发户气质简直要把我狗眼闪瞎,好险周锦长着一张温良脸,不然还以为是被包养了呢。”
“咚”曹元被王强气得切歪了白菜帮子,“你到底想问什么,特意来贬低我的品味吗?我告诉你那戒指是全场最大的,你懂什么。”
“最大的……我去,你以为是买白菜啊,挑个大的买。”
曹元猛然凶神恶煞地提起菜刀,吓得王强连连摆手,说:“好好好,是我不懂,是我不懂。”
接着他往身上抹了抹水珠,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盒子,说:“兄弟,给我参谋参谋,你说我要怎么开这个口呢?”
曹元冷笑,提刀继续切白菜。
王强挠了挠头,锲而不舍地说:“你当时是怎么求婚的?”
求婚?
这一点突然点醒了曹元,他没有求婚。没有鲜花,没有美酒,连单膝下跪都没有。
跳过问愿意吗的程序,直接一把抓过周锦的手,不分青红皂白将指环套了上去,然后用不知是从哪里来的痞气,厚颜无耻地说这就算盖章了,是自己人了。
曹元手里的菜刀渐渐慢了下来,他侧过头,说:“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小元你是放了个什么大招啊!”
曹元抿了抿唇,他什么大招都没放,周锦那家伙,只要他勾勾手指就会马上跟上来,他根本不用怀疑,这世界上应该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好骗的。“我没求婚。”曹元顿了半晌还是说了出来,像是在对王强承认错误。
王强一愣,说:“没求婚?”
“嗯,直接把戒指送给他了。”
这一句无比懊恼的话却不知道是点着了王强的哪个笑穴,他突然狂笑起来,一把抱住提着菜刀的曹元,说:“你太有才了,太有才了!”
曹元一脸迷茫,完全不知道王强到底在疯什么,然后一回身,看见王强把那个十来万的钻戒,塞进一只韭菜馅的饺子里。
“王强!”曹元咆哮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送戒指,”王强拍了拍曹元的肩膀,开始发表自己的深刻见解:“求婚只是一个仪式,当她看到这个戒指的时候肯定会明白我的心意的。大家都爱把戒指藏在什么蛋糕蛋挞里啊,太没创意了,我们是中国人,就该走中国风,藏在饺子里多有特色啊。”
“有特色你个头啊!”曹元怒吼,“你,你现在给我把你刚刚包的那个饺子挑出来!”
王强瞧着一桌子上百个一模一样的大胖饺子,傻掉了。
十来万的贵族水饺连同平民水饺一起下到锅里,曹元黑着脸将煮熟的饺子盛起来,说:“这些饺子必须都吃完。”
曹怡然说:“这么多,你当我们是猪啊,怎么可能吃完。”
曹元看了王强一眼,王强在一边嘿嘿傻笑了一声。
曹元:“尤其是姐,你更得多吃几个。”
在春节晚会的背景音中,大家说着吉祥话,小东小西乖巧地跟曹元进酒,祝曹元来年工作顺利事事如意,潜台词是千万别在找他们的麻烦了,说完还顺带祝周锦新戏开年大热。程夏也喜滋滋地给自己的顶头上次拍马屁,说什么跟周锦好好过,过些日子生个大胖小子。
周锦被吓了一跳,心想,现在科技已经发达到这种地步了,不会吧?
他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拽了拽曹元的衣角,问:“元哥,难道现在男人也能生孩子了吗?”
曹元差点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了,他擦了擦嘴巴,本来想骗骗周锦欺负他玩,结果一看周锦红彤彤的脸颊和两只无比期待的眼睛,将到嘴边的玩笑话咽了下去,在桌子底下捏了你周锦的手心,说:“可以,但不是真生,是让代孕妈妈生,这些我等下慢慢告诉你。”
周锦点点头,埋头吃饺子,也不知道吃了个什么馅的。这时,曹怡然发出一声惨叫,她的脸憋得通红,半张着嘴,指着自己的喉咙。
曹元马上明白这是什么回事,王强冲个上去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将噎住的东西挤压出来,然后在一群懵比了的小伙伴们惊呆了的注视下,从饺子汤里捞出戒指,单膝下跪,对曹怡然说:“怡然,你愿意嫁给我吗?”
曹元已经不忍心开下去,他痛心疾首的闭上眼睛转过脸,结果听见自己的姐姐欣喜的说:“我愿意,我愿意。”
反应过来了的小伙伴们呱呱呱地开始鼓掌,“好感人啊,元哥你怎么了?”周锦一边鼓掌一边用手肘推了推震惊地曹元。
曹元长叹一声,说:“真是没想到,我的求婚仪式,居然比大强子的还菜。”
“什么意思?”
曹元拉住周锦的手,往阳台走去。已经开始数秒了,在一片欢腾声里,曹元开口道:“上一次我没有做好准备,这次我借别人的烟花,在鞭炮声里再次向你求婚,”
在一千响的鞭炮声里,曹元捏了捏周锦的手,说:“小锦,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周锦一把扑在曹元的身上,两手紧紧搂住曹元的脖子,说:“愿意,一声鞭炮代表一个我愿意,整整一千个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一个时间bug,曹元同学送戒指是圣诞节,不是情人节。
情人节跟新年离得太近了……
请原谅萌萌哒蠢作者……
☆、第 44 章
过完年完周锦重回剧组,继续他的工作。《经廿年》开始投入播放,文导这次找的播出渠道非常好,是行业临头的地方卫视,每周五晚上八点播放。这个时间段是黄金档,观众多,刚好在这一期间其他电视台没有可以与其匹敌的同类型古装剧,这部剧的优势一下子凸显出来,在一片婆婆媳妇撕逼大战的狗血家庭剧里杀出一条血路。当初不被看好的一个星期只播放一集的周播方式,非但没有影响该剧的收视率,反倒是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嗷嗷待哺的粉丝们天天翘首期盼着每周一次的溜粉活动。
超高的收视率和话题度让投资商的投资回了本,商人向来逐利,投资商们敏锐的察觉到《经廿年》背后的商机,他们再次向文导伸出橄榄枝,想磋谈电影拍摄的计划。
拍电影虽然还只是处在说说而已的阶段,但文导还是相当的高兴。从事艺术类行业的人,都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即使十几年来风里雨里的拼杀,让这颗心蒙上了一点灰尘,但只要吹上一口气,还是会露出来里面的红心。
将自己的作品搬上大荧幕是文导毕生的梦想。在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人生的使命,那就是拍电影。可惜他出生不好,是个小城市出来的穷学生,什么后台都没有,只有一股愣头愣脑的冲劲,这股冲劲让他在残酷的娱乐业站稳了脚跟,但依然比不上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天之骄子们,电影圈任他削尖了脑袋也没能挤进去。于是他只能顺应人生琐事的本来归属——妥协。但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文导高兴,他一高兴就爱喝酒,他拉着几位工作人员还有周锦一起喝。大冷天里,一杯烧刀子下到肚子里,心都暖起来了。
周锦不怎么喝酒,但这并不代表他酒量差,其实说起来,他的酒量比总爱逞能的曹元还强上那么一丢丢,跟喝白酒长大的文导能平分秋色。酒桌上文导喝得有点多,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拉着周锦大着舌头叫兄弟,一边叫一边重重地捶了捶自己的胸口,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当初投资给我的钱,我这辈子都会在心里记着。”
感慨完了,文导将脸一抹,说,要是电影这事能成,周锦你还是我的男主角!
周锦听了讪笑,连连摆手,说,文导您喝多了。
周锦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演电视剧跟演电影不一样。电影对演员的要求更高,一张脸被放大到几层楼那么高,脸上瞬息而过的每一丝细微的表情都会像是在显微镜下一样被无线放大。因此对一个演员的演技要求也非常之高,而周锦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天赋。
他演戏都是靠股拼劲,一遍一遍的朗诵台词,用死记硬背这个最蠢的方法将台词牢牢记在心里;然后一遍一遍的揣摩人物情感,将自己想象成剧本里的那个人物,企图感受这个人的情感,这个通感的过程往往是以失败告终,他和他诠释的人物之间,永远隔着一道玻璃墙。他的身上并没有一个好演员该有的灵性,这一点他刚穿越来的时候就很清楚,清楚到从没有将演戏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演戏对于他来说只是混口饭吃,而他要做到的就是让这口饭吃的问心无愧。
文导勉励后生似的在周锦的肩上重重拍了两下,说:“你行的,我老早就知道你行。”
大多数人都将天赋这玩意放在台子上供着,而对努力嗤之以鼻,好像只要一个肯努力了,那么那些他所不屑的名、利,统统会滚滚而来。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努力也是一种天赋,而且是最可怕的天赋。周锦就是这样的一个天才,他可能做的并不好,但他每次都会比上一次做得好一点。从《剑胆琴心》到《飞鱼与鸟》,从《经廿年》再到更大的荧幕,他身上的潜力巨大到他自己都不知道。
酒喝到最后大家都醉了,大半夜的寒风里,七八个男人东倒西歪的抱在一起,又哭又笑,今晚之后他们又有牛皮可以吹了。
时间这东西是越过越快,刚进剧组的那会儿还觉得时间过得慢,结果一晃眼三个月已经过去了。但这个冬天似乎还是没有过完的意思。
春分那天下了好大一场雪,按理说开年之后天气应该会慢慢回暖,但这些年气候一直在反常。开年之后西伯利亚冷高压产生的寒流南下席卷了整个南方城市,一只脚迈入春天怀抱里的南方城市,统统一夜回到解放前,而且这雪一下就是好几天。
周锦拍戏的地方好几条高速公路都被封住停运。剧组里的几台发电机都因为天气太冷外面的铁皮壳子都裂开了。片场外面的高压电线杆被承重的积雪压断了一根,维修队赶过来进行紧急抢修,将两根裸|露的电线暂时连在一起。
周锦的戏份现在只剩最后一场,就是他死去的这一场。从穿越到现在,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这么久,周锦一时恍惚,竟然想不真切穿越的那天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他隐隐约约记得那天的桂花好像开得格外的好,一夜之间满树的花苞都开放了,一院子又香又腻。周锦一边读着剧本,一边慢慢回忆,那一天好像就是那么的平淡无奇,和他那前二十年的几千个日夜如出一辙,除了这一天他死了。
为了这场戏的效果更好,剧组特地请来专门的服装设计师根据史料记载的图案和纹饰复原制作周锦的戏服,这身石青色夹衫,纹着墨绿色交织细纹,配了一条玄色腰带,跟周锦穿越前穿的那一身看不出区别。
按照史料记载,李蹊的死因是被花盆砸死。但是文导觉得这个死法实在是,实在是太“搞的好玩”似的,于是用艺术的手法处理了一下,将花瓶这一凶器隐去,用唯美的画面含蓄地意思一下。到时候周锦站在白炽灯下将头扬起,然后闭上眼睛,营造出一种邂逅死亡但却面向光明的画面。
本来这场戏应该是个外景,但由于天气实在是太恶劣了,不得不移到了室内。将片场简单的布置出街道的效果,然后拉上绿幕,将细节问题统统甩给万能后期。片场里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周锦开始走位,剧组的白炽灯用尼龙绳掉在天花板上,发电机呼呼直响,文导在监视屏后坐定,场记打了记场牌,摄影师各就各位开始拍摄。
周锦从指定的地方开始徐徐迈步往前走,然后走到标记的地点停下来,半扬起头,微闭双眼。摄影师先拍了一个近景,将镜头推进,给周锦一个侧脸的特写,周锦的侧脸比正面更有个人特色,有棱角却并不尖锐,在电视上看非常养眼。拍完侧面的镜头摄影师再给周锦的背影加了一个长镜头,拍摄他平缓地往前走,泰然坚定,对即将来临的悲剧一无所知。
这场戏拍了两条就过了,文导对画面挺满意,他取下耳机,冲周锦竖了个大拇指。这场戏结束,周锦正式杀青,片场的工作人员一同鼓掌,周锦在白炽灯下给一同奋斗了三个月的同伴们深深鞠了一躬。
愉悦的气氛里没有人听见一直在呼呼作响的发电机里突然发出一声细不可闻的金属破裂的声响,有人不小心碰翻了一只装满水的茶杯。水流顺着发电机的电线往前曼延,将歪在地上的半截光秃电缆浸没。
电流顺着水中杂质离子这一导体往另一个方向迅速移动,只是一瞬之间,户外岌岌可危的高压电线杆嘶嘶地炸出银花,紧接着超负荷运转的发电机在巨大电流的冲击下猛然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片场天花板上四个角落挂着的数十盏灯同时炸裂,一片黑暗里,灼热的玻璃片带着火光四处飞窜。
已经惊慌失措的人群在听到一声“着火了”的大喊后,丧失了最后的一点理智。所有人开始朝那一扇狭小的出口涌去。在推搡之间,有人撞翻了桌椅和摄影机,有人踢开了插线板上的插头,有人一脚踩在了软绵绵的身体上。什么都不能阻止他们向外逃窜的步伐,恐惧比冷静来的疯狂,理智的大脑在这一危急时刻只给他们颤抖的双腿下达唯一一声指令,那就是快逃,快逃。
封闭而狭小的空间里温度开始向上攀升,活命的氧气成了最好的助燃剂,被火焰瓜分殆尽。在浓烟里,纤细的尼龙绳被火舌舔断,巨大的白炽灯带着火光笔直地砸了下来,银色的电流像深潭里的繁茂的水草,缠绕在一个人的身体上,随着水波的漂浮,每一条电流与另一条相互交错,最后形成了一面密不可破的银色大网,将它的猎物紧紧绑缚。深蓝的火花从电流交错的借点之间迸发出来,将那具身体整个吞噬,什么也没有留下。
茫茫雪地升起一团黑烟,死里逃生的人们取暖似的簇拥在一起,这团灼热的火球烧尽了他们体内所有的热量,他们紧紧的靠在一起,企图从另一个人的身上汲取微弱的温度。在消防员的努力下,火势渐渐减小。文导开始清点人数,“有人还在里面吗?”
“没有,出来了。”
大家松了口气,这时文导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大喊道:“周锦呢?有没有人看到周锦?”
没有人回答,大家用目光四处找寻,所有人都在这,唯独没有周锦。
☆、第 45 章
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巨大力量,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速度贯穿周锦的全身,企图撕开他的手臂和双腿,他被牢牢钉在原地动弹不得,拼命的想移动指尖,却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身体全部知觉被电流一刀切断。
在惊慌和恐惧里,周锦看见猩红的火焰里,凭空裂开一个巨大的黑洞,青色的烟气从黑洞里冒了出来,和外部的浓密的烟雾融成一体,呛进周锦的口鼻里。最后一口薄弱的氧气被可悲地虐夺,窒息之间,身体被黑洞巨大的吸力所牵引,他感觉到激烈的气流在身侧流荡,像是匆匆倒退的时间。
疼痛开始席卷,这是一种不同于火烧的炽热,像是自己的身体在水中一点一点分解,然后变成一粒粒分子,它们彼此之间吸附着,却被汹涌的电流切断,然后崩断的吸力开始反弹,撞击成更小的碎屑。周锦闭上眼睛,他张开嘴,想要大声叫出来,可从喉咙声带里发生的震动并不能在这片在真空的洞穴里传递,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他只能听见声波在自己胸腔和骨骼里回荡的闷响。一瞬之间,这股吸力断了,他的身体陡然失重,一头撞进一个奇怪的空间。
一条乌黑的河流在他的脚边悄无声息的流淌,黑暗之中,星光照在粼粼水波上,簇拥的星云、耀眼的恒星,还有生生不息环绕在主星身侧的小恒星,这一片浩渺无垠的星海静静的沉没在河流的底部。
周锦慢慢从疼痛中缓了过来,他深深吸了口气,肺部被细粉和烟灰盛满变得沉甸甸的,当第一口新鲜的氧气吸进胸腔时,撕裂地疼痛让他感觉到自己原来还活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他只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坐以待毙,他要想办法,想办法回去。
眼睛开始适应空间里的黑暗,在点点星光之下,他看见幽暗的河道旁立着一块奇骏的怪石。那石块有一人高,一人粗,上面较窄,中间较宽,到了底部分成了两部分,像极了一个人的两条腿。
顺着河道,周锦一步步向石块走进,渐渐地,他看清楚那石块上的纹路,杂乱的长毛从缝隙间生出头来,而这些毛发紧紧簇拥在石块的顶端,到了下方便成了光滑而湿漉漉地石片。
这座沉默的石块突然动了一下,一双点漆般的黑眸在幽暗里突然睁开,直勾勾地看向周锦。周锦一惊,原来这并不是一只石块,而是一个人。
“你终于来了。”那人说,他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突然响起,嘹亮得像一声塞外军营的号角,尖锐得足以摧毁一切美梦。周锦猛然呆在原地,他的脚无法再往前迈上一步,似乎他才是一块埋在地下的石头,因为这个声音,他非常熟悉。
人不能听见自己原本的声音,因为声音在气体间的传播与骨骼间的固体传播是截然不同的。但这个奇异的空间里,氧气像轻飘的液体一样粘稠,在细微的出入之间,周锦分辨出这个声音,这是他自己的声音,李蹊的声音。
各方的压迫和激动地情绪让周锦的双眼在黑暗中变得异常明亮,他终于看清楚了那人的脸,头顶玉冠,眉梢稍长,直飞入鬓,长眉下是一双眼尾微微上挑的杏眼,里面盛着一河的星光,这张脸是他自己的脸,李蹊的脸。
那人双唇微微动起,从唇瓣间清晰地吐出几个字:“你终于来了。”
“我等了你好久,等了你三百年。”
恐惧像一双手抓住了周锦的喉咙,这样的场景实在太匪夷所思,自己的身体以另一个人的身份站在自己的面前,如果周瑾的躯体里栖居的是他李蹊,那么他李蹊的躯体里栖居的又是谁呢?
那人的眼眸直勾勾地看着周锦,冰冷的目光从他的身体里穿了过去,似乎看透了他在想什么。“我是谁?”
周锦摇了摇头,他猜不出来,他毫无头绪地看着自己的脸庞,这张脸是他的,却因身体里寄主的侵蚀而变得陌生,他的嘴唇微微往左边倾斜,露出一抹他永远不会露出来的冷笑,“你不知道我是谁。”
“是。”
“我是周锦。”那个人淡淡地说。
“我就是周锦,你完全不记得吗?”
周锦开始慌了,他像一个被当场抓住的小偷一样窘迫,而对于一个小偷而言,如果被抓住了,他还可以将自己手里的赃货丢在一旁,而他却不能将这张脸给撕下来物归原主。
那人开始往前迈步,两人之间十来步的距离越来越短,周锦甚至可以看清楚那人身上那件官袍上飞翔白鹤张扬的左爪。冰冷的气体从那人的唇齿间喷出,吹在周锦灼热的脸颊上,“为什么不说话?”
“我在这里呆了三百年,”他突然将前凑的面颊移开,望向脚边平静的水流,他的手指弹了一下,不知道射出去了一个什么东西,刚刚还平静的河流突然咆哮起来,河面裂开螺旋形的漩涡,滚滚水流极速的盘旋交汇,然后盘织成一股向周锦的背后的方向汹涌而去。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时间都在这条河里,”那人淡淡地说,“可河岸上没有时间,所以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静止的。三百年,三百年对我来说和一秒钟没有任何区别。
周锦看着那条像猛兽一样狂躁地河流,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该说什么呢?道歉吗?整整三百年的等待,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原谅的。他将头低了下去,看着河面上那张被水波荡开又合拢的破碎的脸,哑口无言。
“我就在这里站着,看着你,看着你以我的身份过我的生活,你过得很开心吧?住着我的房子,花着我的钱,最后还把我的经纪人给睡了,怎么?别人的东西就有这么好吗?”那人的声音越来越冰冷,到了最后是咬牙切齿地憎恨,是的,他好恨。
他一个人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空间里困了三百年,时间不径流这片荒芜,所有的等待不能用秒用分用一切时间的度量单位衡量,这个三百年漫长得没有尽头。
在等待之中,他无数次的想过一了百了,因为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他不吃不喝,在河边枯坐,想自己把自己给饿死,可惜在一个连时间都不存在的地方,他不需要食物;他企图将自己淹死在这片水流里,可那潺潺的流水没入他的眼眸,没入他的鼻腔,没入他的嘴,积攒进他的肺叶和肠胃里,但他却依然活着。
活着对于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惩罚。
终于,有一天在这片河水中他看见了自己,他看见自己从病床上起来,他看见自己回到那个豪华的别墅,他看见他一帆风顺的生活被另一个人接手,这个人冒名顶替,无耻至极,披着他的皮,窃取了他的生活。
他看着这个人享受本该属于他的掌声,看着这个人继续本该属于他的事业,看着这个人接受一份本该属于他的感情。他虽然并不爱曹元,但只要是这个人得到的东西,他都厌恶,他都想抢过来然后扔在地上重重地踹上两脚。
与他而言这个世界上他谁都不爱,他爱的只有他自己,而这个他深爱着的自己,被这个人抢走了。他的苦闷他的愤怒,在三百多年的等待间一点点磨成了憎恨,他恨这个人。
那人眼里闪现的光让周锦下意识地往后一退,这副神色他曾经见过,当吴项豫对他撩起额前的黄发时,便是用这种眼神看着他的,他觉得下一秒这个人就会杀了他,用手紧紧掐住他的脖子,杀了他。
“对不起,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不知道?你当然不知道。”那人冷笑,周锦看着自己的脸变得毛骨悚然,一双如死人般冰凉而的手臂突然紧紧钳住周锦的脖子,“现在你不需要知道,你猜猜为什么?”
“因为你要死了。”
周锦开始挣扎,两枚如铁块般牢固的大拇指一边一个卡在他的喉结旁,脖颈里纤细的气管被黏在了一起,体内要往外呼出的废气和外部的氧气一同堵在被断隔的地方,气管开始鼓涨,脑子里不断上身的血压让他的眼球往外轻吐,他拼了命的用手掰那两只鼻梁的手指,这是他自己的手,在这一刻却像用铁水灌注一般纹丝不动。
求生的欲望在这一刻变得异常强烈,周锦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他不想死。他猛烈的挣扎着,最后干脆一把握住了那人的脖颈,然后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狠狠地捏了下去。原来一个人的脖子是这么脆弱,周锦可以感觉到那根脖颈中纤细的骨骼在他的手里发出咯嘣地轻响。
两个人的身体同时开始猛烈的挣扎,不知道是谁的推搡促成了那一个前倾,两个人的身体一同栽进咆哮着的汹涌河流里。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时间也不行。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时间一同从周锦的双臂下涌过,将他往下坠落的身体向上托起,然后逆着河流往另一个方向送去。缠绕在脖颈间巨大的压力突然松懈了,周锦在水中睁开了眼睛,他看见自己的身下是一片星海,而他的头顶亮着一盏明灯。
一双手伸进了水里,抓住他无力的手臂,然后将他拖出冰凉的潭水。杂乱的脚步声从耳边传来,一个小太监轻声细气地尖叫道:“救出来了救出来了。”
☆、第 46 章
像一条桎梏在干裂河床上的鱼,茂密的腮丝粘结在了一起,他趴在水潭边的泥地上大口喘气。匆匆忙忙地脚步来来回回,硬而厚实的鞋帮每踏上一步,便会扬起一片轻尘,这是世俗之中才有的气息,带着荤腥味儿,而酸涩,一大股苦涩的胆汁和胃液随着潭水从嘴巴里吐了出来。他活过来,这一次他又是李蹊了。
寝宫里亮着一盏烛火,如黄豆般大小的火光透过重重叠叠的帷帐照进他镶着金色边的被褥上。空气里还残留着刚刚喝下的中药药渣特有的草香,李蹊从被褥里伸出自己的手,一时看得出神。
这是一只小孩子才有的手,白嫩细腻的皮包着正在快速生长的骨骼,本该是骨节分明的地方被细致的脂肪裹住,没有棱角,小小的,握成拳头的时候像一只雪团。
他慢慢开始记起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是八年前,他十二岁,在潭水边上贪玩,滑了一跤,栽进湖里,然后被一个小太监看见,叫人救了出来。从潭里出来后他病了三天三夜,这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现在一点都不记得,这三天像是记忆中一块被剜掉了的肉,马上被新鲜生长出来的肉给补了上来。
前殿的门被推开了,一个佝偻着腰的妇人走了进来,她刻意地将脚步声放得很慢。她走的每一步都顿了一下,脚步声在停顿之间平复下去后又突然响起,让李蹊胀痛的头部更加难受了。
姆妈是一个下人,她不该像现在这样走进来的,但在这个皇宫里最偏僻的宫殿里,没有人会去在意他们有没有遵守礼仪规定。他的姆妈就这么走了进来,撩开帷帐看了看躺着的李蹊。
李蹊下意识的闭紧了双眼,他已经不是十二岁很久了,他无法判断一个大病初愈的十二岁男孩在这种情况下该有什么的反应,他只能屏住呼吸,听着姆妈渐渐靠近的脚步声。
脚步声停住了,一双干瘪而粗糙的手掌盖在他的额头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皮肤太过滑腻,李蹊只觉得这双手比他记忆得还要粗糙,上面像是龟裂开了一片片刀锋,让他想躲开,躲开苍老和年迈。
“我可怜的孩子哟。”姆妈幽幽地说,她收回试温度的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红布包裹,哆哆嗦嗦地展了开来。李蹊微微将眼睛眯开一条缝,看清这红布里包着一块血红的石头和一簇鲜红的丝线。
姆妈半眯着眼睛,她的眼睛浑浊而下凹,是一双老人该有的眼睛,只是她眼珠里一块白茫茫的斑点让她的眼眸更加无神。姆妈两指拈着一根红丝线,另一手捏着那块石头的尾部,歪着脑袋将那根不断颤抖的丝线往石块中的小孔里穿过。
那只小孔并不算小,工匠粗糙的打磨让小孔的边缘起了些毛躁。如果是换李蹊,或是换任何一个眼神好的年轻人,他们都可以轻而易举的穿过去,但姆妈整整穿了三次。每一次,就在红色丝线要对准这个口子的时候,她的手臂别会不受控制地一抖,这一丝抖动让丝线从她的手里掉落,混进同样鲜红的红布上,然后她便眯着眼,用树皮似的手掌在红布上摸索,然后再将那线头举起来,重复刚刚的动作。
“这东西可是个宝贝,”姆妈不厌其烦的穿着线,嘴里含含糊糊的说着,“这是你娘留给你的,留给你挡灾的,你看看,”虽然姆妈并没有叫醒他,却用对着他倾诉的语气喃喃道:“你看看,这块玉石为了给你挡灾自己碎成了两半,它这是为了救你,你可一定要把它好好的带在自己的身上。”
真的吗?真的是这么一块石头在保护他吗?李蹊讪笑,这到底是保佑还是一个诅咒呢?让他生然后再让他死,然后让他不得不生,再让他不得不死,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去,都不能给他直接来个干净。要是那只花瓶真的将他给砸死了,那他也就不用穿越不用去认识曹元,可他偏偏就认识了,要是那场大火真的将他烧死,那他也就不用穿越重活一个十二岁,可他偏偏就活下来了。这重回反复的循环让他的时间像是停了下来,他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却什么都没有,赤条条地站在了起点上。
姆妈将那破碎的吊坠穿好,端端正正地放在李蹊的枕头旁,接着自言自语道:“那和尚给你合八字,说你十二岁的时候有一个坎,二十岁的时候有一个劫。我起初不信,这些算命的,就爱说些空话。一个坎,什么叫一个坎,摔一跤跌破膝盖算不算一个坎?吃饭呛着一粒米算不算一个坎?一个劫,什么叫一个劫,是情劫还是死劫,有解没解?这些他都不言,说天机不可泄露。”
姆妈轻轻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黄色三角,塞进了李蹊的枕头下面,“现在我信了。三皇子殿下,这次您要是能挺过来,那下一个劫您也能过去。等您迈过去了,后面的就都顺了,我见绣娘的时候,也能舒坦一点。”
姆妈说完,伸手给李蹊压了压被角,然后起身出去。帷帐外那盏黄豆大的火苗被吹熄,黑暗取代了微弱的火光,然后再接着,窗外的月光一寸一寸的照了进来,最后像是长了脚似的,停在了李蹊放在被褥上的手心里。
李蹊睁开眼睛,姆妈给他说的话,他十二岁的时候可能听见了,也可能没有听见,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全部忘记了。李蹊将手摸进枕头下的床单里,马上摸到了一块小小的三角形,他将这东西摸出来,借着月光一看,原来这一副画符。李蹊按着画符折叠的纹路将画符展开,这张长方形的黄色纸张上,用猩红的墨水扭曲的写着一个古怪的咒语。
当李蹊成年后,他曾在宫中最古老的藏书阁里翻找出很多古老的书,那些书上长满的蠹虫,每翻一页都能闻到这些蠹虫被时间风干的苍凉的味道。但是在他所读过的所有书籍里,没有哪一本书曾听到这种文字,或是这种咒语。这纸张上的画笔,仅此一家。
李蹊的眼神顺着画符上画笔的走势从上到下,一笔一笔的勾画着,这道咒语首尾相连,从头至尾一气呵成,笔锋一勾马上跟着一折,顺势而下后形成一个圆圈,圆圈成了另一个字的起点,然后这样环环相扣,成了一张古怪的图案。
李蹊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他的视线开始颤抖,这张纸上的画符似乎从纸上飞跃到了半空中,然后一片金光里他看见一只无形的大手,举起了蘸满墨汁的大笔,在月光下写出了四个狂草的大字。
“七星续命”
这四个字在半空中漂浮着,第一个字盖住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盖住第二个字,然后第二个字盖住第四个字,最后只剩下最后一个字——“命”。
李蹊突然都懂了,该死的人本来是他,但他的姆妈用最古老的巫术将另一个人的命给了他。他的穿越并不是一个意外,而是预谋已久的安排,他的生命在二十岁那天就该结束。
这时李蹊想起了那只鸟,那只在从他头顶呼啸而来的大鸟。
一个孩童的生活是平静的,宫里的明争暗斗与他无关,若干年后的风起云涌现在还没有生起一点苗头,他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十二三岁,稍显沉默,不爱说话,每日只喜欢坐在那片潭水旁边作画,那一深潭的水,都被他给染黑了。
一日,宫里有位小太监在潭边捡到一张画像,他不知道这画上画得是谁,只觉得这幅画实在是画的太逼真了,好像只要他眨个眼,这画中人就会从画卷里走出来。那双虎眸眼尾微微朝上扬起,眼角因笑意绽开细细的纹路,尖锐之中有铁汉的柔情,这两个水火不相容的特质在这个人的手中成了互补的绝配,飘逸中正气凌然,规矩中随行洒脱。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画上人那抹朱砂点上的红唇,被不小心摸得晕了开来,大概是因为这一丝瑕疵,才让这画卷的主人将其舍弃。
这幅画有一天不小心被皇帝看见了,他大喜,说没有见过画工这么好的,如果知道这是谁画的,一定好好奖赏,并请他给自己也画一副。那小太监便说,这幅画是在三皇子殿前捡到的。
皇上不信,三皇子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怎么可能画出这样的好画?但这画卷的右下角真的留了李蹊的印章。
皇上将李蹊叫过去,问这幅画是不是他做的?
李蹊被抓了个正着,只得承认。他说是有一天晚上一个仙人托梦,送了他四个字,这字个字金光闪闪,一下子就将他点通了。他梦一醒来,马上就凭着模糊记忆将那仙人的模样画了下来,这过程如有神助,但画完这一张他要再画一张的时候,他发现他什么也画不出来了。
皇上一听,在心里松了口气,还好,这儿子还是那个蠢小子,仙人只给他七窍通了六窍。他龙颜大悦地对李蹊说:“这一张画的非常好,为了奖励你,你想要什么告诉朕,朕都赏给你。”
想要什么?
李蹊跪在大殿之下,笑了,他想要的东西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能给他。他端端正正地给皇上行了一个礼,说:“儿臣什么都不想要。”
说完他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左手的食指,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
周锦(李蹊)同学就这么回去了,
但蠢作者的脑洞还没有写完,
大概还剩几章,大家坚持一下……(,,?? ??,,)
☆、第 47 章
刚刚开春的s市天气有些阴冷,金淦大桥下面的水流像是被这骤降的气温给冻住,一平如镜,不起波澜。各色汽车从桥面上以时速七十迈呼啸而过,街灯被汽车的镜面拉扯成一条条霓虹的线。
曹元握着方向盘,时不时瞟一眼极速器,他的速度有些太快了,警报器开始发出:“易肇事路段,提醒缓速行驶。”虽然归心似箭,但曹元还是微微压了一下刹车,镜面上的路灯光亮像两条笔直的射线,从他眼角的余光里飞过,他突然想到一句王晓达教授在演讲中提到的话:“如果你的速度足够快,你就可以看见时间。”
到家后,曹元从后备箱提着大包小包等电梯。他的两只手都被占了,只能勉强从堆得高高得面包和牛肉卷后面探出头来,用手肘按亮电梯。
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妇女从电梯里走出来,她的眼睛上纹着几年前最流行的黑色眼线,将手里握着的那面广场舞专用折扇一开一关,尖声道:“哟,买怎么多东西,给你媳妇做饭呢?”
曹元转了个身,费力地挤进电梯里,喘了口气,对广场舞大妈咧嘴笑了笑,说:“嗯,是呀。”
广场舞大妈听了眼睛笑成一条线,眼皮上两根拙劣而突兀的黑线眯在一起,“哟,是吗?真疼你媳妇,我家那个就是甩手掌柜,叫他洗个碗那是要了他的老命。”
电梯门徐徐关上,曹元冲广场舞大妈呲了呲牙,说:“张大爷这不是天天陪您跳舞么。”“谁呀他陪了。”张大妈难得的露出小姑娘的模样,跟曹元挥了挥手,出门跳舞去了。
曹元抱着这些塑料袋,抬头静静看着显示屏上飞速变换的数字。其实做饭这些琐事一直都是周锦在做,而他一般只用负责吃就好。要是那天心情好挽起袖子替他洗个盘子,周锦就会感动得泪眼汪汪像是切了洋葱似的,让他觉得自己的形象又高大了几分。说他会疼人,那真是抬举他了,周锦才是疼人的那个。
今天晚上周锦应该会回家,本来计划是他开车去接的,但是偏偏小东小西这两个不省心的家伙在这节骨眼上给他折腾出幺蛾子,让他一时脱不了身。
既然不能亲自去接机,但心意还是要到,于是曹元决定自己在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下给周锦做一顿晚饭,他将超市买的速冻鸡肉放进厨房的水槽里等着解冻,然后从冰箱里取出一盒鸡蛋,磕破后用玻璃碗盛着那长筷搅散,这个过程他看周锦做过无数次,似乎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而当他自己上手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熟能生巧,什么又叫笨手笨脚。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开始不受控制,电饭煲开始高歌猛进,高压锅毫不示弱,电磁炉上滋滋直响的平底锅闷声做大死,在曹元回身切白菜的瞬间,自己把自己给炸上了天花板。
在一片杯盘狼藉里,曹元认命的从隔间里取出一包方便面,别的做不好,但开水他还是烧得不错的。曹元将方便面包装撕开,将调料挤到锅里,他突然想起来周锦刚来的时候居然买了一大包促销装方便买送给他当礼物,被他给狠狠地训了一顿。锅里的水烧开,气泡从锅底升起,到了水面噗的炸开,金灿灿地面条上下翻滚起来,曹元用筷子搅拌开来,其实这个礼物,也并没有那么的差劲。
叮铃响的钥匙插|入匙孔里,咯噔一声轻响,前门被人打开,曹元听见进门的脚步声,忙将锅里的面汤盛起来,大喊道:“小锦,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今天的戏拍得比较顺利。”
“怪不得,”曹元将面端到桌子上,又将几只没有烤糊的鸡腿用盘子装好,一边解着围裙一边往客厅走去,拿起茶几上的外卖单,开始打电话,“我先点外卖,你想吃什么?”
“我不饿。”
“不饿?”
曹元按着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一点都不饿吗?拍戏到这么晚,又坐了这么久的车。”
“真不饿。”周锦将他黑色的大衣脱了下来,挂在玄关入口处的衣架上,他里面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在衬衣外面套了一件羊毛衫,衬衣的衣领翻在羊毛衫外面,解开了一颗扣子,正好露出里面的锁骨,而那凸出的骨头上,挂着一滴水珠。
“外面在下雨吗?”曹元问道。
周锦挂衣服的手陡然一顿,他转过身冲曹元好脾气地笑了笑,说:“今天没下雨,刚刚在车上不小心把水泼在衣服上了。”周锦朝饭桌走去,在桌边坐下,说:“元哥给我煮面吃了,真好。”
曹元将手机放了下来,回到桌边,坐在周锦对面,说:“本来准备给你做一顿大餐的,结果技艺不精。”
周锦扬起嘴角,冲曹元微微一笑,说:“元哥煮的什么都好吃。”
曹元伸手拍了拍周锦的头,说:“就会说好听的,快点吃。”他说话的语气粗鲁而不耐烦,但长筷却体贴地给周锦夹了一只烧得最好的鸡腿,这只鸡腿真是一群黑炭中的杨贵妃,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周锦握着筷子,从碗里挑出一根长面条,然后挂在嘴边慢慢的往嘴里吸,那只珍贵的杨贵妃鸡腿被遗弃在一边,没有要动一口的意思。
“今天的戏怎么样?”
“还好,”周锦说,“就是太累了,没有胃口,也不想动。”面还没吃两口,他便将筷子放下,用手捂着嘴巴打了一个秀气的哈欠。
“困了?”
“嗯,”周锦点点头,撅着嘴埋怨道:“这几天天天拍夜场,我眼皮子都睁不开。”
“那快去休息一下,睡醒了叫外卖吃。”曹元说。
周锦挤出一丝疲惫的笑意,从座位上起身,绕到曹元身前,微微前倾,在曹元的嘴唇上留下一个不深不深的吻,“那我先去洗澡休息了。”
“嗯,你去休息。”曹元说,他将周锦没有动过几口的饭碗接了过来,三两口吃了,然后将盘子里那几只烤糊了的鸡腿夹到自己的碗里。
洗手间传来一阵水声,然后咯噔一响,周锦从里面将洗手间的门给反锁了。
周锦洗完澡便回房间睡觉,曹元在厨房将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收拾好,然后将电视机打开,音量调到最小。电视上在播放晚间新闻,画面中没有声音,曹元只能听见那个女主播鲜红的嘴唇一闭一松:“预计今晚十二点将会出现千年难遇的九星连珠天文气象奇观……”
曹元看着看着开始走神,他的眼睛盯着画面上一张一合的嘴唇,却已经什么也听不见了,他只觉得今晚的周锦有些奇怪。
他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奇怪,他的模样并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苍白了一点,这种苍白不是常年不见阳光造成的苍白,而是一种冰冷的没有血色的白;他的声音也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沙哑了一点,像是很久很久没有说话的人突然找不着自己的声音。
曹元甩了甩头,应该只是累了吧,他想。在片场整整待了两个月,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完,吃得还比猪差,就这样的待遇,他还指望周锦能养的白白胖胖的回来?
曹元起身将电视给关掉,准备回房间看看周锦。这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突然发出震动声,曹元接起电话,“喂,文导呀。”
“小元,”文导那头一阵混乱,曹元勉强能听见文导的声音,而更响亮的,是高压水枪喷射在火苗上发出的嘶嘶声,还有人高喊着这边有没有人。
“小元,你现在来一趟吧,”文导欲言又止地说,“你现在来一趟不知道赶不赶得上。”
第11节
恋耽美
第11节
“宇晋七十五年庆王李蹊(字行谨)陪葬物,存善鸡血石吊坠,长10厘米,宽5厘米,重35g,上无人工雕刻,天然纹路成滴血状,1992年首次出现于荷兰古董拍卖行;先所在地:未知。”
曹元心中雷声大作,他慌忙掏出手机,快速拨通周锦电话,电话接通了。
“嘟嘟嘟”,无人接听。
☆、第 42 章
周锦站在金淦物理实验室的大门前。实验室里一片寂静,高楼的隔窗没有一间亮起了灯。沉重的铁门上挂着生了锈的牛鼻锁,绿色的铜锈往外翘着。他低头看了看手中的名片,确定没有走错。他伸手推了推沉重的铁门,一手铜锈。
“有人吗?”周锦用力拍了拍铁门上一格格的铁条,空旷的场地里回荡着敲击声,无人回应。
所有人都走了,他来晚了。
深冬的半夜寒风刺骨,周锦往单薄的棉衣里缩了缩脖子,慢慢地沿着墙角蹲了下来。
人都是贪心的,当一个愿望得到了满足,他别开始追求下一个愿望,这条追寻的道路漫长得没有尽头,这条路上所有的人都像夸父一样,明知无望,却拼命的奔跑,最后饿死渴死,瘫倒在地,化为山川化为河流。周锦也是。
他开始得寸进尺了,明明之前已经做好了决定,在荧幕上留下一段不会被抹去的印迹,然后便坦然接受,无论最后的结果是离开还是留下。
但现在他变了,心中芝麻大的期望日益膨胀,最后填满了他狭小的心胸,他不想走,他不要走,他要永远留在这里,千方百计,也要留在这里。
寂静的晚风里传来一阵脚步声,低沉稳重,一个肩宽膀圆的高大男人徐徐走近。他在周锦的身侧站住,一条腿倚在铁门上,从西裤口袋里摸出一盒香烟,扑扑抖出一根挂在嘴边,“有火吗?”他说,露出两颗小小的虎牙。
周锦木然地抬起头,看清背对着月光的来人,他看不清这个人得脸,却总觉得似乎在哪里见过。
“没有。”
那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自己给自己点上,“你在这里干什么?”
“找人。”
“找谁?”
“王晓达教授。”周锦低声回答。
在这个世界里,周锦认识的人不多,懂得知识也少得可怜,但冥冥之中他觉得如果有一个人能帮他,那么这个人一定是王晓达。
为什么在这么多的书店里,他偏偏会在慌忙之中闯进他签售的这一家;为什么这么多的书籍里,他偏偏会看到他写的书;为什么这么多人里,他偏偏记住了他,过目不忘,牢牢地记在了心里。这是人的本能自救反应,敏锐的紧紧抓住最后可能救自己的东西。
“你找他干什么?”那人轻轻从嘴里吐出一口香烟,白色的烟形成一个圆圈,然后徐徐往上升去。
周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指上发光的戒指,答道:“我想请他帮我。”
“帮你?”那人轻笑,“他能帮你什么?他就是一个疯子。”
“帮我……”周锦语塞,是啊,他能帮自己什么呢?
“帮我……留下来。”
那人没有马上回答,他并没有试图去理解周锦的前言不搭后语,他深深吸了口烟,“可惜你来晚了,他已经走了。”他用手弹了弹烟灰,淡淡地说。
“走了?他去哪里了?”
“去米国了,不会再回来了。”
周锦一怔,他手握成拳,骨节发白。
他走了,不会再回来了。如果认识他是一种缘分,那么现在这样错过,便也是一种命中注定。
周锦默默起身,他不知道自己在这冷风中蹲了多久,当他起身的时候,脚脖子麻得发痛,像是有一千根针在他大腿的血液里横冲直撞,狠狠地扎着他的肉。
“那你可以告诉我怎么在米国找到他吗?”
“何必呢?他就是个疯子。一个被学术界抛弃的物理家,一个不入流的网络写手,你想让他帮你什么?帮你穿越吗?别搞笑了。”
“正好相反,我想留在这里。”周锦低声说。
挂在嘴边的火星忽明忽灭,那人突然笑了一声,说:“又是个疯子。”他转过身,看着铁门后高高得大楼。
“要是要走,”那人突然对着暗黑的高楼大声说道:“走之前最好断干净点,省的让留下来的人,心烦。走的人是走了,留下来的人呢?傻兮兮的在这里触景生情吗?呵,别搞笑了。”
周锦微怔,这句话像一只红缨长箭,直直射入他最软弱的红心。他自私,像一个从饥荒中逃生的幸存者,对曹元带给他的温暖有一股近乎疯狂的执念。这种执念疯狂而可怕,他想要曹元跟他在一起,永远在一起,不管是以什么样的形式。
他的爱并不纯粹,如果他是真的爱曹元,那么他就该主动跟曹元断了,这样曹元就不用承受背弃的滋味,但他没有。他曾窃取另一个人的身份,卑微地享受曹元给他的关怀。现在他再一次地故伎重演,用欺骗的手段,偷来曹元的承诺。
他骗曹元,说他会永远跟他在一起。
夜深了,深冬的温度每一秒钟都在往下骤降,从嘴里呼出来的热气,一碰见冰冷的空气,便凝结成一股白气,飘在同样雪白的月光下。
周锦突然转身,迈步往前走去。
“你要去哪里?”那人问道。
“去,去我最想去的地方。”
他不想断,他说什么都不想断。
轻飘而杂乱的脚步越走越稳,越走越快,最后开始奔跑起来。两条腿拼命往前迈,脚后跟重重落下撞击在沥青地上。
坚硬的地面开始软化起来,每往前一步,他的脚便会陷进松软里,然后紧接着前抬,扬起一片白沫。他就这样往前跑,一直往前跑。
下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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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元给周锦播打电话,一次一次,这个可恶的号码却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的状态。
他向剧组的工作人员到处打听,还曹怡然那里要来了赵宏的电话。但也没人知道周锦现在到底在哪里,只知道今天下午周锦今天下午拿到了新的剧本,就跟文导请了半天的假,然后就不知道去哪里了。
周锦就像蒸发了一样,不见了。
恐惧开始在他的心房滋长,最后肿胀到无法思考的地步。他开始明白周锦这几天的变化和反常,原来周锦在害怕——一个从天而降的人,最怕的就是北风再起。
曹元再也受不了了,他无法忍受独坐在一个空荡的房间里的无能为力的等待。他套上外衣,一把将围巾胡乱地挂在脖颈上。
他要去把人找回来,无论如何。
就在他站在房门口时,门铃响了,响的急切而慌乱。
曹元系着纽扣,拧着长眉,分外不耐地将门打开,周锦披着一身的雪花站在门外,“元哥……”
周锦的脸冻得惨白,唇瓣发着青,单薄的棉衣上沾染着雪花,和雪花融化后的点点水珠。他就这样颤抖着在门外站着,用一种复杂的眼神深深看着曹元。
“你给我进来。”曹元一把将周锦拽了进来,紧握着手心的一片冰凉,“你到底怎么回事,你去哪里了?怎么不接电话?你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你?”
“元哥……”周锦没有回答曹元的质问,他有些哽咽地说:“元哥……你听我说。”
“你说。”曹元紧紧握着周锦的手腕,那强大的力道似乎要将他的骨骼折断,然后让他记住这种钻心的疼痛。“你现在就给我说说你今天做的好事。”
“我想我要回去了,我在这里待不了多久。”
曹元握着的手劲突然一松,像是要将周锦放开。
周锦扬起脸,含着泪光微笑着看向曹元,“我不是什么好人。”
“我受不了跟你分开,我受不了你不记得我。所以,所以求求你,求求你在我离开以后不要忘记我好不好?”
周锦的声音渐渐虚弱下去,他低声哀求着:“因为……因为无论给我多少辈子的时间,我都忘不了你。”
曹元眼眸发红,像一头发狂的猛兽,突然低吼一声,猛然将周锦压在身后的墙壁上。强硬的手臂紧紧拥抱着周锦冰冷的身体,厚实的大手隔着湿透了的布料抚摸着微微颤抖的背脊。温热的嘴唇封住周锦冰凉发青的唇瓣,像是在轻吻一个冰雕,冰冷,坚硬。
火热的温度开始在两人之间回升,坚硬的冰峰出现软化的裂痕。灵活的舌尖舔舐勾勒着唇瓣的形状,渐渐的,周锦的身体开始颤抖,不是因为寒冷,而是因为一股在身体深处盘旋着的欲望。他不自觉地微微张开嘴唇,接受更深入的探寻。
热量透过彼此的衣服的布料传递出来,冰冻住的血液开始从心脏处开始沸腾,然后通过血管传递到身体的每个角落。
他觉得自己窒息了,像溺水的人,只能用手臂紧紧的抱住眼前的男人,然后从他的口腔里汲取稀薄的氧气。
曹元徐徐放开被吻得红肿的唇瓣,深深地喘了一口气,一条银色的丝线在两人唇齿之间勾扯出来。
“小锦我告诉你,不管你走到哪里,我都会找到你的,我保证。”
吻更加深入而热烈,曹元将浑身湿透了的周锦一把抱起,往浴室走去。狭小的浴室里温度不断上升,激昂的水声里,一双十指相扣的手按在水雾弥漫的玻璃上,然后缓缓滑下,留下一道诱人的水痕。
“‘小谨’,我爱你。”
客厅外的电视机还在播放着,一个甜美的女主播放送晚间新闻:“根据天体物理学家预测,下个月底将会出现九星连珠的奇观。九星连珠是指九颗行星同时运行到太阳的一侧,在视觉上汇聚成一条直线。这一天文奇观千年难遇,根据古书记载,上一次出现这样的天文景象还是三百多年前的宇晋七十五年……”
☆、第 43 章
曹元卖弄了一下嘴皮子,三言两语从文导手里哄来了那只吊坠,那东西只有巴掌大小,红得渗血。然后他从车库里扛着铁锤子一榔头就把这玩意给锤了个粉碎。捶完后用纸巾将石块的粉末包着,扔到垃圾桶里,整个过程简单粗暴行云流水,不带半点拖沓。
弄完这一切后,曹元亲了亲周锦的脸颊,说:“现在不用担心回去了。”这句话曹元说的是云淡风轻,但周锦却明了他的意思,那就是在那一天来临之前,好好的过。
面对曹元这样的态度,周锦便再也没有提过回去这件事。昨晚的事情像是这个家里不可提起的一个话题,提起来又怎么样呢?人再怎么样也比不过时间。
年关将近,剧组放了几天假,曹元的公司也开始休假。曹元开始着手计划他和周锦的第一个年要怎么过。他在网上找了一大堆旅游攻略,无论国内国外,只要稍微有名一点的全部扫荡了一边。其实他对旅行并没有这么高的兴致,但这是周锦过得第一个年,一定要特别有意义才行。
周锦倒觉得没这个必要,过年嘛,就是要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在一起就好。最后曹元乱七八糟的计划真没成,周锦生病了。
可能是那一天淋雪着凉埋下的隐患,但周锦并没有在意,还是回剧组吊威亚赶夜戏,最后一回家就病倒了,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出了一身一身的冷汗。现在周锦已经不再做梦了,他很久以前就不做梦了,大概是冥冥之中梦境给他的提示已经全部给完,而他太笨,至今也没参透出什么来。
曹元对周锦拍一部戏大病一场的体质也摸清楚了,这会儿异常熟练了的给他熬了锅鸡汤,加一粗盐一把葱花,黄澄澄的一大碗给周锦送去。
曹元和他家的关系还是这么僵着,就连隔着一片太平洋的方正逸都给曹老头子发了微信祝福,但曹元也没发。周锦劝他,就发一个吧,反正又不会掉一块肉,就让老人家开心一下。曹元摇摇头,说这天不行,说什么也不行,因为他的妈妈就是大年三十这天出的事,有些事可以原谅,但是这件事不行,说什么也不行。
曹元不会回家,周锦也没爹没娘,亲戚往来是没有的,这个年只有两个人,倒也落得个清闲,不过偏偏有些见不得人家神仙眷侣的家伙非要来凑这个热闹。大年三十这天,曹元家的门铃都要被按爆了。
小东小西,程夏王强,还有曹怡然不约而同地一起跑到了曹元家里,这可把曹元鼻子都给气歪了,搞什么啊,本来可以舒舒服服抱着周锦看春晚的,结果现在可好,媳妇没得抱了,还要伺候这么一群祖宗。
客厅里一千只鸭子和五百只鸡齐声鸣叫,无比怨念的曹元在厨房苦逼的切大白菜,将他的满腔怒火全部发泄在这堆白菜里。
“小元啊,”王强鬼鬼祟祟地从厨房外冒出头来,见这有曹元一个人,便放心大胆地走了过去,拽了拽曹元握着菜刀的手臂,毫无眼力劲的问:“在忙吗?”
曹元飞起菜刀剁开一只萝卜,说:“忙。”
“那你先别忙,我有事问你。”
曹元斜了王强一眼,见王强乖乖在旁边折着青菜,便善心大发的准了王强的奏折。
王强折着菜,说:“我瞧见小锦的手上都带着戒指了,你送的?”
“废话。”
“也是,也只有你会挑那么丑的,亮晶晶的,那由内而外的暴发户气质简直要把我狗眼闪瞎,好险周锦长着一张温良脸,不然还以为是被包养了呢。”
“咚”曹元被王强气得切歪了白菜帮子,“你到底想问什么,特意来贬低我的品味吗?我告诉你那戒指是全场最大的,你懂什么。”
“最大的……我去,你以为是买白菜啊,挑个大的买。”
曹元猛然凶神恶煞地提起菜刀,吓得王强连连摆手,说:“好好好,是我不懂,是我不懂。”
接着他往身上抹了抹水珠,从口袋里掏出一只小盒子,说:“兄弟,给我参谋参谋,你说我要怎么开这个口呢?”
曹元冷笑,提刀继续切白菜。
王强挠了挠头,锲而不舍地说:“你当时是怎么求婚的?”
求婚?
这一点突然点醒了曹元,他没有求婚。没有鲜花,没有美酒,连单膝下跪都没有。
跳过问愿意吗的程序,直接一把抓过周锦的手,不分青红皂白将指环套了上去,然后用不知是从哪里来的痞气,厚颜无耻地说这就算盖章了,是自己人了。
曹元手里的菜刀渐渐慢了下来,他侧过头,说:“不告诉你。”
“不告诉我?小元你是放了个什么大招啊!”
曹元抿了抿唇,他什么大招都没放,周锦那家伙,只要他勾勾手指就会马上跟上来,他根本不用怀疑,这世界上应该只有他一个人这么好骗的。“我没求婚。”曹元顿了半晌还是说了出来,像是在对王强承认错误。
王强一愣,说:“没求婚?”
“嗯,直接把戒指送给他了。”
这一句无比懊恼的话却不知道是点着了王强的哪个笑穴,他突然狂笑起来,一把抱住提着菜刀的曹元,说:“你太有才了,太有才了!”
曹元一脸迷茫,完全不知道王强到底在疯什么,然后一回身,看见王强把那个十来万的钻戒,塞进一只韭菜馅的饺子里。
“王强!”曹元咆哮道,“你到底在干什么?”
“送戒指,”王强拍了拍曹元的肩膀,开始发表自己的深刻见解:“求婚只是一个仪式,当她看到这个戒指的时候肯定会明白我的心意的。大家都爱把戒指藏在什么蛋糕蛋挞里啊,太没创意了,我们是中国人,就该走中国风,藏在饺子里多有特色啊。”
“有特色你个头啊!”曹元怒吼,“你,你现在给我把你刚刚包的那个饺子挑出来!”
王强瞧着一桌子上百个一模一样的大胖饺子,傻掉了。
十来万的贵族水饺连同平民水饺一起下到锅里,曹元黑着脸将煮熟的饺子盛起来,说:“这些饺子必须都吃完。”
曹怡然说:“这么多,你当我们是猪啊,怎么可能吃完。”
曹元看了王强一眼,王强在一边嘿嘿傻笑了一声。
曹元:“尤其是姐,你更得多吃几个。”
在春节晚会的背景音中,大家说着吉祥话,小东小西乖巧地跟曹元进酒,祝曹元来年工作顺利事事如意,潜台词是千万别在找他们的麻烦了,说完还顺带祝周锦新戏开年大热。程夏也喜滋滋地给自己的顶头上次拍马屁,说什么跟周锦好好过,过些日子生个大胖小子。
周锦被吓了一跳,心想,现在科技已经发达到这种地步了,不会吧?
他趁大家不注意的时候拽了拽曹元的衣角,问:“元哥,难道现在男人也能生孩子了吗?”
曹元差点把嘴里的酒给喷出来了,他擦了擦嘴巴,本来想骗骗周锦欺负他玩,结果一看周锦红彤彤的脸颊和两只无比期待的眼睛,将到嘴边的玩笑话咽了下去,在桌子底下捏了你周锦的手心,说:“可以,但不是真生,是让代孕妈妈生,这些我等下慢慢告诉你。”
周锦点点头,埋头吃饺子,也不知道吃了个什么馅的。这时,曹怡然发出一声惨叫,她的脸憋得通红,半张着嘴,指着自己的喉咙。
曹元马上明白这是什么回事,王强冲个上去用海姆立克急救法将噎住的东西挤压出来,然后在一群懵比了的小伙伴们惊呆了的注视下,从饺子汤里捞出戒指,单膝下跪,对曹怡然说:“怡然,你愿意嫁给我吗?”
曹元已经不忍心开下去,他痛心疾首的闭上眼睛转过脸,结果听见自己的姐姐欣喜的说:“我愿意,我愿意。”
反应过来了的小伙伴们呱呱呱地开始鼓掌,“好感人啊,元哥你怎么了?”周锦一边鼓掌一边用手肘推了推震惊地曹元。
曹元长叹一声,说:“真是没想到,我的求婚仪式,居然比大强子的还菜。”
“什么意思?”
曹元拉住周锦的手,往阳台走去。已经开始数秒了,在一片欢腾声里,曹元开口道:“上一次我没有做好准备,这次我借别人的烟花,在鞭炮声里再次向你求婚,”
在一千响的鞭炮声里,曹元捏了捏周锦的手,说:“小锦,你愿意和我在一起吗?”
周锦一把扑在曹元的身上,两手紧紧搂住曹元的脖子,说:“愿意,一声鞭炮代表一个我愿意,整整一千个我愿意。”
作者有话要说: 修改一个时间bug,曹元同学送戒指是圣诞节,不是情人节。
情人节跟新年离得太近了……
请原谅萌萌哒蠢作者……
☆、第 44 章
过完年完周锦重回剧组,继续他的工作。《经廿年》开始投入播放,文导这次找的播出渠道非常好,是行业临头的地方卫视,每周五晚上八点播放。这个时间段是黄金档,观众多,刚好在这一期间其他电视台没有可以与其匹敌的同类型古装剧,这部剧的优势一下子凸显出来,在一片婆婆媳妇撕逼大战的狗血家庭剧里杀出一条血路。当初不被看好的一个星期只播放一集的周播方式,非但没有影响该剧的收视率,反倒是吊足了观众的胃口,嗷嗷待哺的粉丝们天天翘首期盼着每周一次的溜粉活动。
超高的收视率和话题度让投资商的投资回了本,商人向来逐利,投资商们敏锐的察觉到《经廿年》背后的商机,他们再次向文导伸出橄榄枝,想磋谈电影拍摄的计划。
拍电影虽然还只是处在说说而已的阶段,但文导还是相当的高兴。从事艺术类行业的人,都有着一颗赤子之心,即使十几年来风里雨里的拼杀,让这颗心蒙上了一点灰尘,但只要吹上一口气,还是会露出来里面的红心。
将自己的作品搬上大荧幕是文导毕生的梦想。在他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他便觉得自己已经找到了人生的使命,那就是拍电影。可惜他出生不好,是个小城市出来的穷学生,什么后台都没有,只有一股愣头愣脑的冲劲,这股冲劲让他在残酷的娱乐业站稳了脚跟,但依然比不上含着金汤勺出生的天之骄子们,电影圈任他削尖了脑袋也没能挤进去。于是他只能顺应人生琐事的本来归属——妥协。但现在,他的机会来了。
文导高兴,他一高兴就爱喝酒,他拉着几位工作人员还有周锦一起喝。大冷天里,一杯烧刀子下到肚子里,心都暖起来了。
周锦不怎么喝酒,但这并不代表他酒量差,其实说起来,他的酒量比总爱逞能的曹元还强上那么一丢丢,跟喝白酒长大的文导能平分秋色。酒桌上文导喝得有点多,他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拉着周锦大着舌头叫兄弟,一边叫一边重重地捶了捶自己的胸口,说:“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你当初投资给我的钱,我这辈子都会在心里记着。”
感慨完了,文导将脸一抹,说,要是电影这事能成,周锦你还是我的男主角!
周锦听了讪笑,连连摆手,说,文导您喝多了。
周锦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演电视剧跟演电影不一样。电影对演员的要求更高,一张脸被放大到几层楼那么高,脸上瞬息而过的每一丝细微的表情都会像是在显微镜下一样被无线放大。因此对一个演员的演技要求也非常之高,而周锦他知道自己并没有这个天赋。
他演戏都是靠股拼劲,一遍一遍的朗诵台词,用死记硬背这个最蠢的方法将台词牢牢记在心里;然后一遍一遍的揣摩人物情感,将自己想象成剧本里的那个人物,企图感受这个人的情感,这个通感的过程往往是以失败告终,他和他诠释的人物之间,永远隔着一道玻璃墙。他的身上并没有一个好演员该有的灵性,这一点他刚穿越来的时候就很清楚,清楚到从没有将演戏当作自己的人生目标,演戏对于他来说只是混口饭吃,而他要做到的就是让这口饭吃的问心无愧。
文导勉励后生似的在周锦的肩上重重拍了两下,说:“你行的,我老早就知道你行。”
大多数人都将天赋这玩意放在台子上供着,而对努力嗤之以鼻,好像只要一个肯努力了,那么那些他所不屑的名、利,统统会滚滚而来。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事实上,努力也是一种天赋,而且是最可怕的天赋。周锦就是这样的一个天才,他可能做的并不好,但他每次都会比上一次做得好一点。从《剑胆琴心》到《飞鱼与鸟》,从《经廿年》再到更大的荧幕,他身上的潜力巨大到他自己都不知道。
酒喝到最后大家都醉了,大半夜的寒风里,七八个男人东倒西歪的抱在一起,又哭又笑,今晚之后他们又有牛皮可以吹了。
时间这东西是越过越快,刚进剧组的那会儿还觉得时间过得慢,结果一晃眼三个月已经过去了。但这个冬天似乎还是没有过完的意思。
春分那天下了好大一场雪,按理说开年之后天气应该会慢慢回暖,但这些年气候一直在反常。开年之后西伯利亚冷高压产生的寒流南下席卷了整个南方城市,一只脚迈入春天怀抱里的南方城市,统统一夜回到解放前,而且这雪一下就是好几天。
周锦拍戏的地方好几条高速公路都被封住停运。剧组里的几台发电机都因为天气太冷外面的铁皮壳子都裂开了。片场外面的高压电线杆被承重的积雪压断了一根,维修队赶过来进行紧急抢修,将两根裸|露的电线暂时连在一起。
周锦的戏份现在只剩最后一场,就是他死去的这一场。从穿越到现在,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这么久,周锦一时恍惚,竟然想不真切穿越的那天到底都发生了什么。他隐隐约约记得那天的桂花好像开得格外的好,一夜之间满树的花苞都开放了,一院子又香又腻。周锦一边读着剧本,一边慢慢回忆,那一天好像就是那么的平淡无奇,和他那前二十年的几千个日夜如出一辙,除了这一天他死了。
为了这场戏的效果更好,剧组特地请来专门的服装设计师根据史料记载的图案和纹饰复原制作周锦的戏服,这身石青色夹衫,纹着墨绿色交织细纹,配了一条玄色腰带,跟周锦穿越前穿的那一身看不出区别。
按照史料记载,李蹊的死因是被花盆砸死。但是文导觉得这个死法实在是,实在是太“搞的好玩”似的,于是用艺术的手法处理了一下,将花瓶这一凶器隐去,用唯美的画面含蓄地意思一下。到时候周锦站在白炽灯下将头扬起,然后闭上眼睛,营造出一种邂逅死亡但却面向光明的画面。
本来这场戏应该是个外景,但由于天气实在是太恶劣了,不得不移到了室内。将片场简单的布置出街道的效果,然后拉上绿幕,将细节问题统统甩给万能后期。片场里一阵鸡飞狗跳之后,工作人员各就各位,周锦开始走位,剧组的白炽灯用尼龙绳掉在天花板上,发电机呼呼直响,文导在监视屏后坐定,场记打了记场牌,摄影师各就各位开始拍摄。
周锦从指定的地方开始徐徐迈步往前走,然后走到标记的地点停下来,半扬起头,微闭双眼。摄影师先拍了一个近景,将镜头推进,给周锦一个侧脸的特写,周锦的侧脸比正面更有个人特色,有棱角却并不尖锐,在电视上看非常养眼。拍完侧面的镜头摄影师再给周锦的背影加了一个长镜头,拍摄他平缓地往前走,泰然坚定,对即将来临的悲剧一无所知。
这场戏拍了两条就过了,文导对画面挺满意,他取下耳机,冲周锦竖了个大拇指。这场戏结束,周锦正式杀青,片场的工作人员一同鼓掌,周锦在白炽灯下给一同奋斗了三个月的同伴们深深鞠了一躬。
愉悦的气氛里没有人听见一直在呼呼作响的发电机里突然发出一声细不可闻的金属破裂的声响,有人不小心碰翻了一只装满水的茶杯。水流顺着发电机的电线往前曼延,将歪在地上的半截光秃电缆浸没。
电流顺着水中杂质离子这一导体往另一个方向迅速移动,只是一瞬之间,户外岌岌可危的高压电线杆嘶嘶地炸出银花,紧接着超负荷运转的发电机在巨大电流的冲击下猛然发出一声巨大的轰鸣声。在大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片场天花板上四个角落挂着的数十盏灯同时炸裂,一片黑暗里,灼热的玻璃片带着火光四处飞窜。
已经惊慌失措的人群在听到一声“着火了”的大喊后,丧失了最后的一点理智。所有人开始朝那一扇狭小的出口涌去。在推搡之间,有人撞翻了桌椅和摄影机,有人踢开了插线板上的插头,有人一脚踩在了软绵绵的身体上。什么都不能阻止他们向外逃窜的步伐,恐惧比冷静来的疯狂,理智的大脑在这一危急时刻只给他们颤抖的双腿下达唯一一声指令,那就是快逃,快逃。
封闭而狭小的空间里温度开始向上攀升,活命的氧气成了最好的助燃剂,被火焰瓜分殆尽。在浓烟里,纤细的尼龙绳被火舌舔断,巨大的白炽灯带着火光笔直地砸了下来,银色的电流像深潭里的繁茂的水草,缠绕在一个人的身体上,随着水波的漂浮,每一条电流与另一条相互交错,最后形成了一面密不可破的银色大网,将它的猎物紧紧绑缚。深蓝的火花从电流交错的借点之间迸发出来,将那具身体整个吞噬,什么也没有留下。
茫茫雪地升起一团黑烟,死里逃生的人们取暖似的簇拥在一起,这团灼热的火球烧尽了他们体内所有的热量,他们紧紧的靠在一起,企图从另一个人的身上汲取微弱的温度。在消防员的努力下,火势渐渐减小。文导开始清点人数,“有人还在里面吗?”
“没有,出来了。”
大家松了口气,这时文导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大喊道:“周锦呢?有没有人看到周锦?”
没有人回答,大家用目光四处找寻,所有人都在这,唯独没有周锦。
☆、第 45 章
一股不知从何而来的巨大力量,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速度贯穿周锦的全身,企图撕开他的手臂和双腿,他被牢牢钉在原地动弹不得,拼命的想移动指尖,却感觉不到自己的手,身体全部知觉被电流一刀切断。
在惊慌和恐惧里,周锦看见猩红的火焰里,凭空裂开一个巨大的黑洞,青色的烟气从黑洞里冒了出来,和外部的浓密的烟雾融成一体,呛进周锦的口鼻里。最后一口薄弱的氧气被可悲地虐夺,窒息之间,身体被黑洞巨大的吸力所牵引,他感觉到激烈的气流在身侧流荡,像是匆匆倒退的时间。
疼痛开始席卷,这是一种不同于火烧的炽热,像是自己的身体在水中一点一点分解,然后变成一粒粒分子,它们彼此之间吸附着,却被汹涌的电流切断,然后崩断的吸力开始反弹,撞击成更小的碎屑。周锦闭上眼睛,他张开嘴,想要大声叫出来,可从喉咙声带里发生的震动并不能在这片在真空的洞穴里传递,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他只能听见声波在自己胸腔和骨骼里回荡的闷响。一瞬之间,这股吸力断了,他的身体陡然失重,一头撞进一个奇怪的空间。
一条乌黑的河流在他的脚边悄无声息的流淌,黑暗之中,星光照在粼粼水波上,簇拥的星云、耀眼的恒星,还有生生不息环绕在主星身侧的小恒星,这一片浩渺无垠的星海静静的沉没在河流的底部。
周锦慢慢从疼痛中缓了过来,他深深吸了口气,肺部被细粉和烟灰盛满变得沉甸甸的,当第一口新鲜的氧气吸进胸腔时,撕裂地疼痛让他感觉到自己原来还活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哪里,也不知道该怎么回去,他只知道自己不能这么坐以待毙,他要想办法,想办法回去。
眼睛开始适应空间里的黑暗,在点点星光之下,他看见幽暗的河道旁立着一块奇骏的怪石。那石块有一人高,一人粗,上面较窄,中间较宽,到了底部分成了两部分,像极了一个人的两条腿。
顺着河道,周锦一步步向石块走进,渐渐地,他看清楚那石块上的纹路,杂乱的长毛从缝隙间生出头来,而这些毛发紧紧簇拥在石块的顶端,到了下方便成了光滑而湿漉漉地石片。
这座沉默的石块突然动了一下,一双点漆般的黑眸在幽暗里突然睁开,直勾勾地看向周锦。周锦一惊,原来这并不是一只石块,而是一个人。
“你终于来了。”那人说,他的声音在寂静的空间里突然响起,嘹亮得像一声塞外军营的号角,尖锐得足以摧毁一切美梦。周锦猛然呆在原地,他的脚无法再往前迈上一步,似乎他才是一块埋在地下的石头,因为这个声音,他非常熟悉。
人不能听见自己原本的声音,因为声音在气体间的传播与骨骼间的固体传播是截然不同的。但这个奇异的空间里,氧气像轻飘的液体一样粘稠,在细微的出入之间,周锦分辨出这个声音,这是他自己的声音,李蹊的声音。
各方的压迫和激动地情绪让周锦的双眼在黑暗中变得异常明亮,他终于看清楚了那人的脸,头顶玉冠,眉梢稍长,直飞入鬓,长眉下是一双眼尾微微上挑的杏眼,里面盛着一河的星光,这张脸是他自己的脸,李蹊的脸。
那人双唇微微动起,从唇瓣间清晰地吐出几个字:“你终于来了。”
“我等了你好久,等了你三百年。”
恐惧像一双手抓住了周锦的喉咙,这样的场景实在太匪夷所思,自己的身体以另一个人的身份站在自己的面前,如果周瑾的躯体里栖居的是他李蹊,那么他李蹊的躯体里栖居的又是谁呢?
那人的眼眸直勾勾地看着周锦,冰冷的目光从他的身体里穿了过去,似乎看透了他在想什么。“我是谁?”
周锦摇了摇头,他猜不出来,他毫无头绪地看着自己的脸庞,这张脸是他的,却因身体里寄主的侵蚀而变得陌生,他的嘴唇微微往左边倾斜,露出一抹他永远不会露出来的冷笑,“你不知道我是谁。”
“是。”
“我是周锦。”那个人淡淡地说。
“我就是周锦,你完全不记得吗?”
周锦开始慌了,他像一个被当场抓住的小偷一样窘迫,而对于一个小偷而言,如果被抓住了,他还可以将自己手里的赃货丢在一旁,而他却不能将这张脸给撕下来物归原主。
那人开始往前迈步,两人之间十来步的距离越来越短,周锦甚至可以看清楚那人身上那件官袍上飞翔白鹤张扬的左爪。冰冷的气体从那人的唇齿间喷出,吹在周锦灼热的脸颊上,“为什么不说话?”
“我在这里呆了三百年,”他突然将前凑的面颊移开,望向脚边平静的水流,他的手指弹了一下,不知道射出去了一个什么东西,刚刚还平静的河流突然咆哮起来,河面裂开螺旋形的漩涡,滚滚水流极速的盘旋交汇,然后盘织成一股向周锦的背后的方向汹涌而去。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时间都在这条河里,”那人淡淡地说,“可河岸上没有时间,所以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静止的。三百年,三百年对我来说和一秒钟没有任何区别。
周锦看着那条像猛兽一样狂躁地河流,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该说什么呢?道歉吗?整整三百年的等待,不是一句对不起就可以原谅的。他将头低了下去,看着河面上那张被水波荡开又合拢的破碎的脸,哑口无言。
“我就在这里站着,看着你,看着你以我的身份过我的生活,你过得很开心吧?住着我的房子,花着我的钱,最后还把我的经纪人给睡了,怎么?别人的东西就有这么好吗?”那人的声音越来越冰冷,到了最后是咬牙切齿地憎恨,是的,他好恨。
他一个人在这个暗无天日的空间里困了三百年,时间不径流这片荒芜,所有的等待不能用秒用分用一切时间的度量单位衡量,这个三百年漫长得没有尽头。
在等待之中,他无数次的想过一了百了,因为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等待什么。他不吃不喝,在河边枯坐,想自己把自己给饿死,可惜在一个连时间都不存在的地方,他不需要食物;他企图将自己淹死在这片水流里,可那潺潺的流水没入他的眼眸,没入他的鼻腔,没入他的嘴,积攒进他的肺叶和肠胃里,但他却依然活着。
活着对于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惩罚。
终于,有一天在这片河水中他看见了自己,他看见自己从病床上起来,他看见自己回到那个豪华的别墅,他看见他一帆风顺的生活被另一个人接手,这个人冒名顶替,无耻至极,披着他的皮,窃取了他的生活。
他看着这个人享受本该属于他的掌声,看着这个人继续本该属于他的事业,看着这个人接受一份本该属于他的感情。他虽然并不爱曹元,但只要是这个人得到的东西,他都厌恶,他都想抢过来然后扔在地上重重地踹上两脚。
与他而言这个世界上他谁都不爱,他爱的只有他自己,而这个他深爱着的自己,被这个人抢走了。他的苦闷他的愤怒,在三百多年的等待间一点点磨成了憎恨,他恨这个人。
那人眼里闪现的光让周锦下意识地往后一退,这副神色他曾经见过,当吴项豫对他撩起额前的黄发时,便是用这种眼神看着他的,他觉得下一秒这个人就会杀了他,用手紧紧掐住他的脖子,杀了他。
“对不起,其实我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
“你不知道?你当然不知道。”那人冷笑,周锦看着自己的脸变得毛骨悚然,一双如死人般冰凉而的手臂突然紧紧钳住周锦的脖子,“现在你不需要知道,你猜猜为什么?”
“因为你要死了。”
周锦开始挣扎,两枚如铁块般牢固的大拇指一边一个卡在他的喉结旁,脖颈里纤细的气管被黏在了一起,体内要往外呼出的废气和外部的氧气一同堵在被断隔的地方,气管开始鼓涨,脑子里不断上身的血压让他的眼球往外轻吐,他拼了命的用手掰那两只鼻梁的手指,这是他自己的手,在这一刻却像用铁水灌注一般纹丝不动。
求生的欲望在这一刻变得异常强烈,周锦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他不想死。他猛烈的挣扎着,最后干脆一把握住了那人的脖颈,然后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狠狠地捏了下去。原来一个人的脖子是这么脆弱,周锦可以感觉到那根脖颈中纤细的骨骼在他的手里发出咯嘣地轻响。
两个人的身体同时开始猛烈的挣扎,不知道是谁的推搡促成了那一个前倾,两个人的身体一同栽进咆哮着的汹涌河流里。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时间也不行。
这个世界上所有的时间一同从周锦的双臂下涌过,将他往下坠落的身体向上托起,然后逆着河流往另一个方向送去。缠绕在脖颈间巨大的压力突然松懈了,周锦在水中睁开了眼睛,他看见自己的身下是一片星海,而他的头顶亮着一盏明灯。
一双手伸进了水里,抓住他无力的手臂,然后将他拖出冰凉的潭水。杂乱的脚步声从耳边传来,一个小太监轻声细气地尖叫道:“救出来了救出来了。”
☆、第 46 章
像一条桎梏在干裂河床上的鱼,茂密的腮丝粘结在了一起,他趴在水潭边的泥地上大口喘气。匆匆忙忙地脚步来来回回,硬而厚实的鞋帮每踏上一步,便会扬起一片轻尘,这是世俗之中才有的气息,带着荤腥味儿,而酸涩,一大股苦涩的胆汁和胃液随着潭水从嘴巴里吐了出来。他活过来,这一次他又是李蹊了。
寝宫里亮着一盏烛火,如黄豆般大小的火光透过重重叠叠的帷帐照进他镶着金色边的被褥上。空气里还残留着刚刚喝下的中药药渣特有的草香,李蹊从被褥里伸出自己的手,一时看得出神。
这是一只小孩子才有的手,白嫩细腻的皮包着正在快速生长的骨骼,本该是骨节分明的地方被细致的脂肪裹住,没有棱角,小小的,握成拳头的时候像一只雪团。
他慢慢开始记起现在是什么时候,现在是八年前,他十二岁,在潭水边上贪玩,滑了一跤,栽进湖里,然后被一个小太监看见,叫人救了出来。从潭里出来后他病了三天三夜,这三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他现在一点都不记得,这三天像是记忆中一块被剜掉了的肉,马上被新鲜生长出来的肉给补了上来。
前殿的门被推开了,一个佝偻着腰的妇人走了进来,她刻意地将脚步声放得很慢。她走的每一步都顿了一下,脚步声在停顿之间平复下去后又突然响起,让李蹊胀痛的头部更加难受了。
姆妈是一个下人,她不该像现在这样走进来的,但在这个皇宫里最偏僻的宫殿里,没有人会去在意他们有没有遵守礼仪规定。他的姆妈就这么走了进来,撩开帷帐看了看躺着的李蹊。
李蹊下意识的闭紧了双眼,他已经不是十二岁很久了,他无法判断一个大病初愈的十二岁男孩在这种情况下该有什么的反应,他只能屏住呼吸,听着姆妈渐渐靠近的脚步声。
脚步声停住了,一双干瘪而粗糙的手掌盖在他的额头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皮肤太过滑腻,李蹊只觉得这双手比他记忆得还要粗糙,上面像是龟裂开了一片片刀锋,让他想躲开,躲开苍老和年迈。
“我可怜的孩子哟。”姆妈幽幽地说,她收回试温度的手,从怀里掏出一个用红布包裹,哆哆嗦嗦地展了开来。李蹊微微将眼睛眯开一条缝,看清这红布里包着一块血红的石头和一簇鲜红的丝线。
姆妈半眯着眼睛,她的眼睛浑浊而下凹,是一双老人该有的眼睛,只是她眼珠里一块白茫茫的斑点让她的眼眸更加无神。姆妈两指拈着一根红丝线,另一手捏着那块石头的尾部,歪着脑袋将那根不断颤抖的丝线往石块中的小孔里穿过。
那只小孔并不算小,工匠粗糙的打磨让小孔的边缘起了些毛躁。如果是换李蹊,或是换任何一个眼神好的年轻人,他们都可以轻而易举的穿过去,但姆妈整整穿了三次。每一次,就在红色丝线要对准这个口子的时候,她的手臂别会不受控制地一抖,这一丝抖动让丝线从她的手里掉落,混进同样鲜红的红布上,然后她便眯着眼,用树皮似的手掌在红布上摸索,然后再将那线头举起来,重复刚刚的动作。
“这东西可是个宝贝,”姆妈不厌其烦的穿着线,嘴里含含糊糊的说着,“这是你娘留给你的,留给你挡灾的,你看看,”虽然姆妈并没有叫醒他,却用对着他倾诉的语气喃喃道:“你看看,这块玉石为了给你挡灾自己碎成了两半,它这是为了救你,你可一定要把它好好的带在自己的身上。”
真的吗?真的是这么一块石头在保护他吗?李蹊讪笑,这到底是保佑还是一个诅咒呢?让他生然后再让他死,然后让他不得不生,再让他不得不死,无论是活着还是死去,都不能给他直接来个干净。要是那只花瓶真的将他给砸死了,那他也就不用穿越不用去认识曹元,可他偏偏就认识了,要是那场大火真的将他烧死,那他也就不用穿越重活一个十二岁,可他偏偏就活下来了。这重回反复的循环让他的时间像是停了下来,他付出了那么多,到头来却什么都没有,赤条条地站在了起点上。
姆妈将那破碎的吊坠穿好,端端正正地放在李蹊的枕头旁,接着自言自语道:“那和尚给你合八字,说你十二岁的时候有一个坎,二十岁的时候有一个劫。我起初不信,这些算命的,就爱说些空话。一个坎,什么叫一个坎,摔一跤跌破膝盖算不算一个坎?吃饭呛着一粒米算不算一个坎?一个劫,什么叫一个劫,是情劫还是死劫,有解没解?这些他都不言,说天机不可泄露。”
姆妈轻轻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小的黄色三角,塞进了李蹊的枕头下面,“现在我信了。三皇子殿下,这次您要是能挺过来,那下一个劫您也能过去。等您迈过去了,后面的就都顺了,我见绣娘的时候,也能舒坦一点。”
姆妈说完,伸手给李蹊压了压被角,然后起身出去。帷帐外那盏黄豆大的火苗被吹熄,黑暗取代了微弱的火光,然后再接着,窗外的月光一寸一寸的照了进来,最后像是长了脚似的,停在了李蹊放在被褥上的手心里。
李蹊睁开眼睛,姆妈给他说的话,他十二岁的时候可能听见了,也可能没有听见,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全部忘记了。李蹊将手摸进枕头下的床单里,马上摸到了一块小小的三角形,他将这东西摸出来,借着月光一看,原来这一副画符。李蹊按着画符折叠的纹路将画符展开,这张长方形的黄色纸张上,用猩红的墨水扭曲的写着一个古怪的咒语。
当李蹊成年后,他曾在宫中最古老的藏书阁里翻找出很多古老的书,那些书上长满的蠹虫,每翻一页都能闻到这些蠹虫被时间风干的苍凉的味道。但是在他所读过的所有书籍里,没有哪一本书曾听到这种文字,或是这种咒语。这纸张上的画笔,仅此一家。
李蹊的眼神顺着画符上画笔的走势从上到下,一笔一笔的勾画着,这道咒语首尾相连,从头至尾一气呵成,笔锋一勾马上跟着一折,顺势而下后形成一个圆圈,圆圈成了另一个字的起点,然后这样环环相扣,成了一张古怪的图案。
李蹊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他的视线开始颤抖,这张纸上的画符似乎从纸上飞跃到了半空中,然后一片金光里他看见一只无形的大手,举起了蘸满墨汁的大笔,在月光下写出了四个狂草的大字。
“七星续命”
这四个字在半空中漂浮着,第一个字盖住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盖住第二个字,然后第二个字盖住第四个字,最后只剩下最后一个字——“命”。
李蹊突然都懂了,该死的人本来是他,但他的姆妈用最古老的巫术将另一个人的命给了他。他的穿越并不是一个意外,而是预谋已久的安排,他的生命在二十岁那天就该结束。
这时李蹊想起了那只鸟,那只在从他头顶呼啸而来的大鸟。
一个孩童的生活是平静的,宫里的明争暗斗与他无关,若干年后的风起云涌现在还没有生起一点苗头,他就像是一个普通的小男孩,十二三岁,稍显沉默,不爱说话,每日只喜欢坐在那片潭水旁边作画,那一深潭的水,都被他给染黑了。
一日,宫里有位小太监在潭边捡到一张画像,他不知道这画上画得是谁,只觉得这幅画实在是画的太逼真了,好像只要他眨个眼,这画中人就会从画卷里走出来。那双虎眸眼尾微微朝上扬起,眼角因笑意绽开细细的纹路,尖锐之中有铁汉的柔情,这两个水火不相容的特质在这个人的手中成了互补的绝配,飘逸中正气凌然,规矩中随行洒脱。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画上人那抹朱砂点上的红唇,被不小心摸得晕了开来,大概是因为这一丝瑕疵,才让这画卷的主人将其舍弃。
这幅画有一天不小心被皇帝看见了,他大喜,说没有见过画工这么好的,如果知道这是谁画的,一定好好奖赏,并请他给自己也画一副。那小太监便说,这幅画是在三皇子殿前捡到的。
皇上不信,三皇子不过是个半大的孩子,怎么可能画出这样的好画?但这画卷的右下角真的留了李蹊的印章。
皇上将李蹊叫过去,问这幅画是不是他做的?
李蹊被抓了个正着,只得承认。他说是有一天晚上一个仙人托梦,送了他四个字,这字个字金光闪闪,一下子就将他点通了。他梦一醒来,马上就凭着模糊记忆将那仙人的模样画了下来,这过程如有神助,但画完这一张他要再画一张的时候,他发现他什么也画不出来了。
皇上一听,在心里松了口气,还好,这儿子还是那个蠢小子,仙人只给他七窍通了六窍。他龙颜大悦地对李蹊说:“这一张画的非常好,为了奖励你,你想要什么告诉朕,朕都赏给你。”
想要什么?
李蹊跪在大殿之下,笑了,他想要的东西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能给他。他端端正正地给皇上行了一个礼,说:“儿臣什么都不想要。”
说完他下意识的捏了捏自己左手的食指,那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是的~
周锦(李蹊)同学就这么回去了,
但蠢作者的脑洞还没有写完,
大概还剩几章,大家坚持一下……(,,?? ??,,)
☆、第 47 章
刚刚开春的s市天气有些阴冷,金淦大桥下面的水流像是被这骤降的气温给冻住,一平如镜,不起波澜。各色汽车从桥面上以时速七十迈呼啸而过,街灯被汽车的镜面拉扯成一条条霓虹的线。
曹元握着方向盘,时不时瞟一眼极速器,他的速度有些太快了,警报器开始发出:“易肇事路段,提醒缓速行驶。”虽然归心似箭,但曹元还是微微压了一下刹车,镜面上的路灯光亮像两条笔直的射线,从他眼角的余光里飞过,他突然想到一句王晓达教授在演讲中提到的话:“如果你的速度足够快,你就可以看见时间。”
到家后,曹元从后备箱提着大包小包等电梯。他的两只手都被占了,只能勉强从堆得高高得面包和牛肉卷后面探出头来,用手肘按亮电梯。
一个头发花白的中年妇女从电梯里走出来,她的眼睛上纹着几年前最流行的黑色眼线,将手里握着的那面广场舞专用折扇一开一关,尖声道:“哟,买怎么多东西,给你媳妇做饭呢?”
曹元转了个身,费力地挤进电梯里,喘了口气,对广场舞大妈咧嘴笑了笑,说:“嗯,是呀。”
广场舞大妈听了眼睛笑成一条线,眼皮上两根拙劣而突兀的黑线眯在一起,“哟,是吗?真疼你媳妇,我家那个就是甩手掌柜,叫他洗个碗那是要了他的老命。”
电梯门徐徐关上,曹元冲广场舞大妈呲了呲牙,说:“张大爷这不是天天陪您跳舞么。”“谁呀他陪了。”张大妈难得的露出小姑娘的模样,跟曹元挥了挥手,出门跳舞去了。
曹元抱着这些塑料袋,抬头静静看着显示屏上飞速变换的数字。其实做饭这些琐事一直都是周锦在做,而他一般只用负责吃就好。要是那天心情好挽起袖子替他洗个盘子,周锦就会感动得泪眼汪汪像是切了洋葱似的,让他觉得自己的形象又高大了几分。说他会疼人,那真是抬举他了,周锦才是疼人的那个。
今天晚上周锦应该会回家,本来计划是他开车去接的,但是偏偏小东小西这两个不省心的家伙在这节骨眼上给他折腾出幺蛾子,让他一时脱不了身。
既然不能亲自去接机,但心意还是要到,于是曹元决定自己在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下给周锦做一顿晚饭,他将超市买的速冻鸡肉放进厨房的水槽里等着解冻,然后从冰箱里取出一盒鸡蛋,磕破后用玻璃碗盛着那长筷搅散,这个过程他看周锦做过无数次,似乎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而当他自己上手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熟能生巧,什么又叫笨手笨脚。厨房里的锅碗瓢盆开始不受控制,电饭煲开始高歌猛进,高压锅毫不示弱,电磁炉上滋滋直响的平底锅闷声做大死,在曹元回身切白菜的瞬间,自己把自己给炸上了天花板。
在一片杯盘狼藉里,曹元认命的从隔间里取出一包方便面,别的做不好,但开水他还是烧得不错的。曹元将方便面包装撕开,将调料挤到锅里,他突然想起来周锦刚来的时候居然买了一大包促销装方便买送给他当礼物,被他给狠狠地训了一顿。锅里的水烧开,气泡从锅底升起,到了水面噗的炸开,金灿灿地面条上下翻滚起来,曹元用筷子搅拌开来,其实这个礼物,也并没有那么的差劲。
叮铃响的钥匙插|入匙孔里,咯噔一声轻响,前门被人打开,曹元听见进门的脚步声,忙将锅里的面汤盛起来,大喊道:“小锦,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
“今天的戏拍得比较顺利。”
“怪不得,”曹元将面端到桌子上,又将几只没有烤糊的鸡腿用盘子装好,一边解着围裙一边往客厅走去,拿起茶几上的外卖单,开始打电话,“我先点外卖,你想吃什么?”
“我不饿。”
“不饿?”
曹元按着键盘的手指停了下来,“一点都不饿吗?拍戏到这么晚,又坐了这么久的车。”
“真不饿。”周锦将他黑色的大衣脱了下来,挂在玄关入口处的衣架上,他里面穿着一件白色衬衣,在衬衣外面套了一件羊毛衫,衬衣的衣领翻在羊毛衫外面,解开了一颗扣子,正好露出里面的锁骨,而那凸出的骨头上,挂着一滴水珠。
“外面在下雨吗?”曹元问道。
周锦挂衣服的手陡然一顿,他转过身冲曹元好脾气地笑了笑,说:“今天没下雨,刚刚在车上不小心把水泼在衣服上了。”周锦朝饭桌走去,在桌边坐下,说:“元哥给我煮面吃了,真好。”
曹元将手机放了下来,回到桌边,坐在周锦对面,说:“本来准备给你做一顿大餐的,结果技艺不精。”
周锦扬起嘴角,冲曹元微微一笑,说:“元哥煮的什么都好吃。”
曹元伸手拍了拍周锦的头,说:“就会说好听的,快点吃。”他说话的语气粗鲁而不耐烦,但长筷却体贴地给周锦夹了一只烧得最好的鸡腿,这只鸡腿真是一群黑炭中的杨贵妃,肥而不腻,入口即化。
周锦握着筷子,从碗里挑出一根长面条,然后挂在嘴边慢慢的往嘴里吸,那只珍贵的杨贵妃鸡腿被遗弃在一边,没有要动一口的意思。
“今天的戏怎么样?”
“还好,”周锦说,“就是太累了,没有胃口,也不想动。”面还没吃两口,他便将筷子放下,用手捂着嘴巴打了一个秀气的哈欠。
“困了?”
“嗯,”周锦点点头,撅着嘴埋怨道:“这几天天天拍夜场,我眼皮子都睁不开。”
“那快去休息一下,睡醒了叫外卖吃。”曹元说。
周锦挤出一丝疲惫的笑意,从座位上起身,绕到曹元身前,微微前倾,在曹元的嘴唇上留下一个不深不深的吻,“那我先去洗澡休息了。”
“嗯,你去休息。”曹元说,他将周锦没有动过几口的饭碗接了过来,三两口吃了,然后将盘子里那几只烤糊了的鸡腿夹到自己的碗里。
洗手间传来一阵水声,然后咯噔一响,周锦从里面将洗手间的门给反锁了。
周锦洗完澡便回房间睡觉,曹元在厨房将乱七八糟的东西给收拾好,然后将电视机打开,音量调到最小。电视上在播放晚间新闻,画面中没有声音,曹元只能听见那个女主播鲜红的嘴唇一闭一松:“预计今晚十二点将会出现千年难遇的九星连珠天文气象奇观……”
曹元看着看着开始走神,他的眼睛盯着画面上一张一合的嘴唇,却已经什么也听不见了,他只觉得今晚的周锦有些奇怪。
他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奇怪,他的模样并没有任何变化,只是苍白了一点,这种苍白不是常年不见阳光造成的苍白,而是一种冰冷的没有血色的白;他的声音也没有任何变化,只是沙哑了一点,像是很久很久没有说话的人突然找不着自己的声音。
曹元甩了甩头,应该只是累了吧,他想。在片场整整待了两个月,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完,吃得还比猪差,就这样的待遇,他还指望周锦能养的白白胖胖的回来?
曹元起身将电视给关掉,准备回房间看看周锦。这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突然发出震动声,曹元接起电话,“喂,文导呀。”
“小元,”文导那头一阵混乱,曹元勉强能听见文导的声音,而更响亮的,是高压水枪喷射在火苗上发出的嘶嘶声,还有人高喊着这边有没有人。
“小元,你现在来一趟吧,”文导欲言又止地说,“你现在来一趟不知道赶不赶得上。”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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