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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9 章

    管子 作者:管仲

    第 19 章

    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職之,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無以有其國

    ;臣失其事,無以有其位。然則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虛矣。上之畜下不妄,則所出法制度明也。下之事上不虛,則循義從令審也。上明下審,上下同德,代相序也。君不失其威,下不曠其產而莫相德也。是以上之人務德,而下之人守節義;禮成形於上,而善下通於民,則百姓上歸親於主,而下盡力於農矣,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肅、士廉、農愚、商工愿,則上下體而外內別也。民性因而三族制也。夫為人君者,廕德於人者也。為人臣者,仰生於上者也。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為人臣者,受任而處之以教布政有均;民足於產,則國家豐矣。以勞受祿,則民不幸生。刑罰不頗,則下無怨心。名正分明,則民不惑於道。道也者,上之所以導民也。是故,道德出於君。制令傳於相,事業程於官,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動者也。是故,人君也者,無貴如其言,臣人也者,無愛如其力。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畢矣。是故,主畫之,相守之。相畫之,官守之。官畫之,民役之。則又有符節印璽典法筴籍以相揆也。此明公道而滅姦偽之術也。論材、量能、謀德、而舉之。上之道也。專意一心,守職而不勞下之事也。為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則有司不任。為人臣者,上共專於上,則人主失威,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蒞民,而不言智能聰明;智能聰明者,下之職也,所以用智能聰明者,上之道也。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職,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復合為一體。是故,知善,人君也。身善,人役也。君身善則不公矣。人君不公,常惠於賞而不忍於刑。是國無法也;治國無法,則民朋黨而下比,飾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則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納其忠。是以不言智能,而順事治國患解,大臣之任也。不言於聰明,而善人舉,姦偽誅。視聽者眾也。是以為人君者,坐萬物之原,而官諸生之職者也。選賢論材,而待之以法;舉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勝收也。官不勝任,奔走而奉其敗事,不可勝救也。而國未嘗乏於勝任之士,上之明適不足以知之;是以明君審知勝任之臣者也。故曰:主道得,賢材遂,百姓治,治亂在主而已矣。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於民,是以上及下之事,謂之繅。下及上之事,謂之勝。為上而繅,悖也。為下而勝,逆也。國家有悖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紀也。

    是故,別交正分之謂理。順理而不失之謂道,道德定而民有軌矣

    。有道之君者,善明設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無道之君,既已設法

    ,則舍法而行私者也。為人上者,釋法而行私,則為人臣者援私以為

    公。公道不違,則是私道不違者也。行公道而託其私焉,寖久而不知

    ,姦心得無積乎?姦心之積也,其大者有侵偪殺上之禍,其小者有比

    周內爭之亂,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國無常法也。主德不立

    ,則婦人能食其意。國無常法,則大臣敢侵其勢。大臣假於女之能,

    以規主情。婦人嬖寵假於男之知,以援外權。於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

    。兵亂內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徵也。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則眾不敢踰軌而行矣。

    下有五橫,以揆其官。則有司不敢離法而使矣。朝有定度衡儀,以尊

    主位。衣服緷絻,盡有法度。則君體法而立矣。君據法而出令,有司

    奉命而行事,百姓順上而成俗,著久而為常。犯俗離教者,眾共姦之

    ,則為上者佚矣。天子出令於天下,諸侯受令於天子,大夫受令於君

    ,子受令於父母,下聽其上,弟聽其兄。此至順矣。衡石一稱,斗斛

    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書同名,車同軌,此至正也。從順獨

    逆,從正獨辟,此猶夜有求而得火也。姦偽之人,無所伏矣,此先王

    之所以一民心也;是故天子有善,讓德於天。諸侯有善,慶之於天子

    。大夫有善,納之於君。民有善,本於父。慶之於長老,此道法之所

    從來,是治本也。是故歲一言者君也。時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務

    四支之力,修耕農之業以待令者,庶人也。是故百姓量其力於父兄之

    間,聽其言於君臣之義,而官論其德能而待之,大夫比官中之事,不

    言其外。而相為常具以給之,相總要者,官謀士,量實義美,匡請所

    疑。而君發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立三階之上,南面而受要,是以上

    有餘日,而官勝其任,時令不淫,而百姓肅給,唯此上有法制,下有

    分職也。

    道者誠人之姓也。非在人也。而聖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是

    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財有常法;道也者,萬物之要也,為人君者,執

    要而待之,則下雖有姦偽之心,不敢殺也。夫道者虛設,其人在則通

    ,其人亡則塞者也。非茲是,無以理人,非茲是,無以生財。民治財育,其福歸於上,是以知明君之重道法而輕其國也。故君一國者,其道君之也。王天下者,其道王之也。大王天下,小君一國,其道臨之也。是以其所欲者,能得諸民,其所惡者,能除諸民。所欲者能得諸民,故賢材遂。所惡者能除諸民,故姦偽省,如冶之於金,陶之於埴,制在工也。

    是故將與之,厚惠不能供,將殺之,嚴威不能振。嚴威不能振。

    厚惠不能供,聲實有閒也。有善者不留其賞,故民不私其利,有過者

    不宿其罰,故民不疾其威。威罰之制,無踰於民。則人歸親於上矣;

    如天雨然,澤下尺,生上尺。

    是以官人不官,事人不事,獨立而無稽者,人主之位也。先王之

    在天下也,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牧之於民者也。

    夫民別而聽之則愚,合而聽之則聖。雖有湯武之德,復合於市人

    之言,是以明君順人心,安情性,而發於眾心之所聚。是以令出而不

    稽,刑設而不用。先王善與民為一體。與民為一體。則是以國守國,

    以民守民也,然則民不便為非矣。雖有明君,百灸之外,聽而不聞,

    閒之堵牆,窺而不見也。而名為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納其忠也

    。信以繼信,善以傳善。是以四海之內,可得而治。是以明君之舉其

    下也,盡知其短長,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賢人之臣其主也。

    盡知短長與身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上以此畜下,下以此事上

    ,上下交期於正,則百姓男女皆與治焉。

    君臣下第三十一

    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別,未有夫婦妃匹之合,獸處群居,以力相

    征,於是智者軸愚,彊者凌弱,老幼孤獨,不得其所。故智者假眾力

    第 19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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