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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宅门的旧事》原作者叫商衡,四十多岁,家里曾经也是高门大户,后来落败。
他上的传统私塾,从五岁正式开蒙,读了好些年的书,后来接受新思想,开始关注白话文。
这部《大宅门的旧事》,是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写的一本白话小说,但只是写来自娱自乐而已,从没想过能发表。
很久以后,他女儿读过父亲的大作,才付梓出版,一出版就掀起波澜,销量节节高升,很多评论家都开始评论,虽说有吹捧的,有贬低的,可总归得承认这部作品很不错,商衡也一书成名。
孟以非现在就打算让所有人都知道,商衡写了《大宅门的旧事》,还鼓动如梅先生这般有名望的学者一起帮忙润色。
不光是这一本,保险起见,他也找了沈鸿后来会抄的那些作品的原作者,用各种暗示手段去提醒了下,说不定能促使几部小说提前面世。
如今,孟以非到要看看这个重生的沈鸿是不是天命之人,是不是老天就是非要他成功不可。
如果他第一本长篇小说,还写《大宅门的旧事》,那孟以非就让他知道,一群大佬同时扇他脸,究竟是什么滋味。
沈鸿现在过得日子有点辛苦。
其实他租住的阁楼环境还行,居高临下能看到一点街景,和一间屋子隔开七八间,住七八户人家比,他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还很通风敞亮,已经算是相当不错。
无论是沈鸿童年的时候,还是后来他断了腿,浪迹街头时,只有做梦才能有这样安稳的地方可住。
但是现在沈鸿却受不了。
小小阁楼还没瞿家的厕所大呢。
“沈先生,我给你带了碗鸡汤,你趁热喝。”
沈鸿正看着外头不远处的瞿家大宅发呆,听见声音忙出来开门。
过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形容温婉,面上上了些淡妆,手里提着食盒。
沈鸿连忙接过去:“劳烦云姐姐。”
“别客气,沈先生写作费脑子,得吃些荤腥才好。”外面女子耳尖隐隐有些发红,知道沈鸿要写作,很识趣地没多呆,放下食盒便走人。
“哎。”
沈鸿看着碗里孤零零的鸡腿,一边吃,一边叹了口气,心里叫苦。
鸡腿煮得白烂,着实难吃。
屋子狭小,连转身都困难,颇难受。
此时他到忘了,就连这房子都是那位云姐替他付的租金。
他也不去想,人家给他付租金,还劳心劳力地给他做饭到底是什么心思。
活动了下手腕,他点了灯伏案写作。
现在他写的这本小说,是商衡的代表作,要在七年后才会出版,是当年最畅销,影响力最大的作品,虽然头几年比它更好的作品也不是没有,但是,唯独这本书沈鸿记忆很清晰。
当年他找到了一份零工,就是负责替黄老爷读这部小说,黄老爷很喜欢,但是眼睛花了,找了些读书人替他读小说,沈鸿拿到的活儿,就是这本书。
他被逼着反反复复地诵读了好多遍,拿捏语气,抑扬顿挫都有讲究,他读得简直要吐,不说倒背如流,但也很是熟悉。
如今重生,别的小说只是稍微有点印象,让他抄,他也很难抄出来,这本却不同,字字句句都记住那不可能,可故事脉络,他再清楚不过。
等他写完这本小说,他就有钱了,还能在文人圈子里站稳脚跟。
到时候,他会和小金复合,他不会像别人那样三心二意地找别的女人,他这一回,要做个好丈夫。
第486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3)
阁楼里隔音效果不佳,外面嘈嘈杂杂的声响此起彼伏,早起天不亮就有人叫卖,晚上天很晚了,还有喝醉的酒鬼撒酒疯,赌疯了的赌徒鬼哭狼嚎。
沈鸿心里烦闷得很,连手里的纸笔也觉得沉重,写作生涯更是枯燥乏味。
他的确是能想起来大部分小说的内容,可足足有近二十万字的小说,他靠自己的双手一点一点地写下来,也是辛苦活。
冷风吹得手指僵硬麻木。
肚子里总是空空如也。
只是想到瞿小金,沈鸿便倍加努力,尤其是前几日出去买些墨水和钢笔,意外见到瞿小金刚从教堂做礼拜出来,给街边的乞儿们派发各种吃食。
她的笑容还是那般温婉可人,她和人说话时那么温柔,也不嫌小乞儿们身上脏。
沈鸿情不自禁地想起来很多旧事,他想到小金和他说话的模样,给他缝制衣衫的模样,他还想起了小金替他亲手做羹汤,捧来给他喝,替他给生病的母亲延医问药,给弟弟妹妹们准备课本文具,送他们上学。
小金真是个贤内助,正经的贤妻良母,从不会因着家里有钱有势就欺负人。
沈鸿心里清楚,外头那些洋派的女孩子们也就是看着光鲜,其实娶回家,远不如小金让人踏实。
“快了,快了。”
他更努力地去写,拼命地写,累了饿了,想一想未来美好的生活,就再一次燃烧起斗志,他要努力。
这几个月天变得太冷。
登州好像有七八年没有这么冷过,鹅毛大雪下个不停,滴水成冰。
孟以非很想坚持工作,可是身体有点扛不住,最近感冒的挺厉害。
他趴在瞿正这儿,整个俱乐部都在为他服务,医生在一边厚着,两个回春堂的老大夫,还有个圣玛丽医院的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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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上的传统私塾,从五岁正式开蒙,读了好些年的书,后来接受新思想,开始关注白话文。
这部《大宅门的旧事》,是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开始写的一本白话小说,但只是写来自娱自乐而已,从没想过能发表。
很久以后,他女儿读过父亲的大作,才付梓出版,一出版就掀起波澜,销量节节高升,很多评论家都开始评论,虽说有吹捧的,有贬低的,可总归得承认这部作品很不错,商衡也一书成名。
孟以非现在就打算让所有人都知道,商衡写了《大宅门的旧事》,还鼓动如梅先生这般有名望的学者一起帮忙润色。
不光是这一本,保险起见,他也找了沈鸿后来会抄的那些作品的原作者,用各种暗示手段去提醒了下,说不定能促使几部小说提前面世。
如今,孟以非到要看看这个重生的沈鸿是不是天命之人,是不是老天就是非要他成功不可。
如果他第一本长篇小说,还写《大宅门的旧事》,那孟以非就让他知道,一群大佬同时扇他脸,究竟是什么滋味。
沈鸿现在过得日子有点辛苦。
其实他租住的阁楼环境还行,居高临下能看到一点街景,和一间屋子隔开七八间,住七八户人家比,他拥有自己独立的房间,还很通风敞亮,已经算是相当不错。
无论是沈鸿童年的时候,还是后来他断了腿,浪迹街头时,只有做梦才能有这样安稳的地方可住。
但是现在沈鸿却受不了。
小小阁楼还没瞿家的厕所大呢。
“沈先生,我给你带了碗鸡汤,你趁热喝。”
沈鸿正看着外头不远处的瞿家大宅发呆,听见声音忙出来开门。
过来的是个二十七八岁的女子,形容温婉,面上上了些淡妆,手里提着食盒。
沈鸿连忙接过去:“劳烦云姐姐。”
“别客气,沈先生写作费脑子,得吃些荤腥才好。”外面女子耳尖隐隐有些发红,知道沈鸿要写作,很识趣地没多呆,放下食盒便走人。
“哎。”
沈鸿看着碗里孤零零的鸡腿,一边吃,一边叹了口气,心里叫苦。
鸡腿煮得白烂,着实难吃。
屋子狭小,连转身都困难,颇难受。
此时他到忘了,就连这房子都是那位云姐替他付的租金。
他也不去想,人家给他付租金,还劳心劳力地给他做饭到底是什么心思。
活动了下手腕,他点了灯伏案写作。
现在他写的这本小说,是商衡的代表作,要在七年后才会出版,是当年最畅销,影响力最大的作品,虽然头几年比它更好的作品也不是没有,但是,唯独这本书沈鸿记忆很清晰。
当年他找到了一份零工,就是负责替黄老爷读这部小说,黄老爷很喜欢,但是眼睛花了,找了些读书人替他读小说,沈鸿拿到的活儿,就是这本书。
他被逼着反反复复地诵读了好多遍,拿捏语气,抑扬顿挫都有讲究,他读得简直要吐,不说倒背如流,但也很是熟悉。
如今重生,别的小说只是稍微有点印象,让他抄,他也很难抄出来,这本却不同,字字句句都记住那不可能,可故事脉络,他再清楚不过。
等他写完这本小说,他就有钱了,还能在文人圈子里站稳脚跟。
到时候,他会和小金复合,他不会像别人那样三心二意地找别的女人,他这一回,要做个好丈夫。
第486章 渣男重生洗白文的炮灰(13)
阁楼里隔音效果不佳,外面嘈嘈杂杂的声响此起彼伏,早起天不亮就有人叫卖,晚上天很晚了,还有喝醉的酒鬼撒酒疯,赌疯了的赌徒鬼哭狼嚎。
沈鸿心里烦闷得很,连手里的纸笔也觉得沉重,写作生涯更是枯燥乏味。
他的确是能想起来大部分小说的内容,可足足有近二十万字的小说,他靠自己的双手一点一点地写下来,也是辛苦活。
冷风吹得手指僵硬麻木。
肚子里总是空空如也。
只是想到瞿小金,沈鸿便倍加努力,尤其是前几日出去买些墨水和钢笔,意外见到瞿小金刚从教堂做礼拜出来,给街边的乞儿们派发各种吃食。
她的笑容还是那般温婉可人,她和人说话时那么温柔,也不嫌小乞儿们身上脏。
沈鸿情不自禁地想起来很多旧事,他想到小金和他说话的模样,给他缝制衣衫的模样,他还想起了小金替他亲手做羹汤,捧来给他喝,替他给生病的母亲延医问药,给弟弟妹妹们准备课本文具,送他们上学。
小金真是个贤内助,正经的贤妻良母,从不会因着家里有钱有势就欺负人。
沈鸿心里清楚,外头那些洋派的女孩子们也就是看着光鲜,其实娶回家,远不如小金让人踏实。
“快了,快了。”
他更努力地去写,拼命地写,累了饿了,想一想未来美好的生活,就再一次燃烧起斗志,他要努力。
这几个月天变得太冷。
登州好像有七八年没有这么冷过,鹅毛大雪下个不停,滴水成冰。
孟以非很想坚持工作,可是身体有点扛不住,最近感冒的挺厉害。
他趴在瞿正这儿,整个俱乐部都在为他服务,医生在一边厚着,两个回春堂的老大夫,还有个圣玛丽医院的西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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