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武侠 > 我和白月光的剑打起来了

第101页

    狐狸精三番五次翻来覆去不间断的勾引。
    到底还是让千年的神剑没能抵抗住诱惑。
    可这能怪他吗?
    不能。
    剑是无辜的,真正让他和衡瑶光两情相悦的幕后推手,是纪孟时。
    谌引问:“你现在知道了吗?”
    纪孟时在无边无际的震撼中缓缓点头。
    他已经完全明白了。
    原来兜兜转转,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在他毫无所觉之时。
    他把情敌一次又一次送到了心上人身边。
    谁听了不感慨。
    纪孟时,老倒霉蛋了。
    63.
    归往晴修派的第四日,谌引和栖梧相见。
    彼时整个练功场法宝齐飞,术法闪烁,魔修执着栖梧在练功场打了个七进七出,不见敌手。
    谌引暗自点头。
    等等。
    他又蹙眉想起,这人说要拜师,之后好像又不了了之。
    可他恍惚忆起衡瑶光还是收了这人做徒弟。
    只左思右想,不管是有没有这么回事,总之,衡瑶光都没教导过这个徒弟。
    这很不好。谌引想。
    今时不同往日,我不再是那个假之又假的仙君心上人。
    我是货真价实的。
    俗话说得好,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既然魔修是衡瑶光的徒弟,那魔修就是自己的徒弟。
    谌引想至此处,他抬脚往前行了两步,道:“徒弟。”
    魔修正在抽剑回身,身形如飞鹤流云,袖摆翩飞,衣摆行风。
    乍听此言。
    差点左脚绊右脚给谌引磕头。
    栖梧就在此时欢天喜地喊:“哇,主人好厉害,居然没有磕下去!”
    什么乱七八糟的。
    谌引轻咳一声,他端正神容,严肃道:“徒弟,你修行得如何?”
    而站在他面前,被他询问的魔修,还是一脸茫然的。
    魔修看着他,他也看魔修。
    良久。
    魔修道:“师娘,你——”
    话音未落。
    纪孟时急匆匆赶了过来,顺手扯了下谌引的袖摆。
    谌引扭头道:“讨厌,不要扯我。”
    纪孟时的手,微微颤抖。
    魔修瞳孔地震。
    魔修大叫起来:“师娘,你怎么能和纪兄拉拉扯扯、不清不楚?你可是我师父的道侣啊!”
    64.
    谌引究竟是把剑,还是个人。
    魔修不知道。
    纪孟时也很是混乱。
    当真相摆在他们面前时,纪孟时尚能保持一二分理智,魔修却远远不能平复心情。
    短短一天。
    他先后经历了好几场剧变。
    他看到了师娘,但师娘和纪孟时纠缠不清,想想当初,魔修想,我师父头顶颜色甚好。
    再后来,他听纪兄说,原来师娘就是谌引,谌引是把剑。
    嗯。
    有些东西,一旦想到这里,就会开始让人迷茫。
    谌引是把剑,剑是纪孟时的剑,但剑和师父在一起了,而师父知道那是把剑。
    作为徒弟,魔修没办法评价衡瑶光的品位。
    他只能左看右看,对着谌引的那张脸沉思。
    的确,若说是一把剑,大概是难以动心。
    但要是看作是个人,长相如谌引神剑这般的,世无其二。
    所以为这张脸动心生情,也不是不能理解。
    只是有些东西太挑战身为剑修的他。
    魔修再看手里的栖梧,目光都复杂许多。
    栖梧在鞘中倒是惊恐大喊:“主人,你清醒点,我只是一把剑啊!”
    65.
    第七日,夜里魔修辗转反侧,始终难以放下这惊人的真相。
    他披衣起身,准备去和纪孟时秉烛夜谈。
    然而他执了剑,将将行出门去,却忽然发现。
    整个晴修派,恍如人间仙境的风景,已在瞬息化为沉沉黑暗笼罩的幽渊。
    灯火如豆。
    魔修循着记忆一路行去。
    路上无人身影,也无人声息,静寂得宛似死寂。
    然而越是接近纪孟时的居所,那如豆灯火便越发明亮,好似在无尽的黑暗里,终究会有这么一方亮光。
    他走近了,绕过两道小门,踏进院中。
    纪孟时醒着,站在池旁,执了醒霜,侧脸笼在夜色里,显出几分凝重。
    魔修再顺着他的目光看去。
    谌引一身红衣,衬得肤白胜雪,眉目如墨。
    魔修再往前踏去一步。
    谌引懒懒偏了下头,目光不曾往此处落下半分,千万道无形的剑气与煞气便铺天盖地而来。
    “谌引!”纪孟时如此大喝。
    魔修根本来不及躲闪,他意欲出剑,却被这沉沉无形的压力捆缚得无力拔剑。
    他只能闷着心口翻涌的血腥之气,撑了剑半跪在地。
    他听到谌引笑说:“你唤本座什么?要知晓,本座名为谌玉,说那混沌集天地宇宙之驳杂,那本座,便是世间万千恶煞凶气所化。你所唤的谌引——这个名字,本座,却也听过。”
    纪孟时紧皱了眉,听闻此言,扬声问起:“那你记得衡瑶光吗?”
    谌引慢声而答:“衡瑶光……?那是谁?”
    66.
    事实证明,有些时候,君子总是会比旁人吃亏。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