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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幼的孩子被凶神恶煞的男人追着,慌慌张张地撞进我怀里,撞得我往后一个踉跄,差点跟着跌坐到地上。
深川的花街比不上吉原的规模,因为便宜,游女的待遇也更加残酷。
星星点点的雪花飘下来,落到那孩子头发上,虽然不明显,她干枯的发梢是熟悉的棕红色,像黑暗中的炭火一般明亮温暖。
瘦骨嶙峋的孩子不值多少钱,但我的生活也不富有。我将钱袋递给凶神恶煞的男人,他颇为不满意地掂量了几下,见天色晚了,雪也有愈下愈大的趋势,这才骂骂咧咧地转身离去。
「……走吧,阿美。」
「那是谁?」
「你暂且就叫阿美了。」
我将瘦瘦小小的女孩子带回家,并没有真的打算收养她。
能从残酷的花街里逃出来的人,本来就不会是乖顺的性子。
熟悉起来后,六岁的小姑娘站在我面前,非常豪迈地告诉我,她以后会赚很多很多的钱报答我的恩情,她会变得和三井越后屋的老板一样有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要给我买个宽敞的大屋子,让大家都来找我看病。
叽里呱啦说完了,她犹豫一会儿,又有些不服地问我,可不可以给她换一个名字。
「行吧。」我说。「那你以后就叫阿福了。」
那天晚上,小姑娘气呼呼地睡着了。
小姑娘在我这里从正月待到来年初夏,在树上的知了呱噪起来之前,我替她找了一个好人家。
愿意收养她的夫妇非常和善,家里条件也不错,在繁华的地段开了一家吴服屋,比我这寒酸的长屋气派多了。
小姑娘喜欢漂亮的和服,喜欢铃音清脆的花簪,她会在那里过得很好。
两国桥上的烟火今年也一样璀璨绚丽,盛大的夏天随着漫天降落的烟火正式落下帷幕。我将小姑娘带到她的养父母面前,一个人沿着街道走回去。
「阿朝——」
走到半路,身后忽然响起急匆匆的脚步声。
我告诉自己不能回头。
「阿朝——」
那个声音喊着我的名字,好像幼鸟在啼哭。
我转过身,瘦瘦小小的小姑娘被和服绊得摔了一跤,她忙不迭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朝我奔跑。
她张开手,我下意识地接住她。小姑娘几乎是跌到我怀里,软乎乎的一团,抱着我的衣服死活不撒手。
「阿福?」
我摸摸她的头发。
窝在我怀里的孩子,像小小的太阳一般温暖。
我忽然就明白了——我的母亲为什么会为我取名叫朝日子。
「阿福这个名字太土了。」她说,「你得给我想个别的。」
我想了很久。然后叹了口气,说:
「好吧,荻子。」
我想,我以后得多赚点钱了。
吃饭时的碗筷多了一双,晚上铺开的被褥多了一份。
小姑娘长得很快,从最初瘦瘦小小的一团,后来抽长成纤细明丽的少女。我依然开着我的医馆,只是每到傍晚就得出去找人回家吃饭。
已经成为少女的荻子不知何时学会了爬树,但学艺不精,有一次从树上摔下来,折了几根骨头。
我没有再让她爬树。
她不理解我为什么忽然变得死板,我对她一向纵容,就算她想爬到天上去摘个月亮,我也只会给她递上梯子。
她以前想读书,所以我送她去读书。寺子屋读完了,字都认识了,她还想继续读,但私塾没有先生愿意教,我就挽起袖子亲自上阵,教她读那些令人昏昏欲睡的诗词和经书。
荻子被我惯得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是这个町内的小霸王,连柴犬阿吉见到她都要乖乖夹起尾巴。
不就是爬个树吗,她说。
你的技术太差了。我告诉她。
她愣一会儿,忽然大笑起来。
你以前难道会爬树吗?
她在榻榻米上滚作一团,笑得乐不可支,过程中扯到伤势,哎呦一声,终于老实下来。
我看着她傻不拉几的天真模样,心里有些忧愁,邻家的大婶家里有三个姑娘,她在水井边洗菜的时候和我唠叨了好久,说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哟,一不小心就会被哪家的混小子拐跑了。
我觉得邻家大婶说的很对,我自己就曾经有过脑子不太清醒的时候。
于是,在荻子养伤期间我对她百般叮嘱,务必让她记住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可惜千防万防,就是防不住一心想要出墙的红杏……少女心。
十八岁的时候,荻子破天荒地问我:年少时的恋情是一辈子的恋情吗?
当时是晚饭时间,我头也不抬地告诉她,小孩子家家的谈什么恋爱,吃你的饭。
荻子欲言又止,明显将我这么多年的叮嘱都当成了耳边风。
「我有喜欢的人了。」她说,「我对他一见钟情。」
荻子的风格就是这么直白。
我啪的一声放下筷子,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这个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就是一见钟情。」我面无表情地告诉她。
「我不会同意的。」
六岁就能从花街逃跑的小姑娘,成年之后也依然非常有自我主见。
那晚的争吵过后,荻子没有再回来。
我很快打听到了她喜欢的人是谁。对方是俸禄三百石的下级武士家庭的儿子,虽然不是长子,但好歹是御家人出身。相较之下,荻子只是平民,追溯出身甚至还来自最下层的花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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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川的花街比不上吉原的规模,因为便宜,游女的待遇也更加残酷。
星星点点的雪花飘下来,落到那孩子头发上,虽然不明显,她干枯的发梢是熟悉的棕红色,像黑暗中的炭火一般明亮温暖。
瘦骨嶙峋的孩子不值多少钱,但我的生活也不富有。我将钱袋递给凶神恶煞的男人,他颇为不满意地掂量了几下,见天色晚了,雪也有愈下愈大的趋势,这才骂骂咧咧地转身离去。
「……走吧,阿美。」
「那是谁?」
「你暂且就叫阿美了。」
我将瘦瘦小小的女孩子带回家,并没有真的打算收养她。
能从残酷的花街里逃出来的人,本来就不会是乖顺的性子。
熟悉起来后,六岁的小姑娘站在我面前,非常豪迈地告诉我,她以后会赚很多很多的钱报答我的恩情,她会变得和三井越后屋的老板一样有钱,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还要给我买个宽敞的大屋子,让大家都来找我看病。
叽里呱啦说完了,她犹豫一会儿,又有些不服地问我,可不可以给她换一个名字。
「行吧。」我说。「那你以后就叫阿福了。」
那天晚上,小姑娘气呼呼地睡着了。
小姑娘在我这里从正月待到来年初夏,在树上的知了呱噪起来之前,我替她找了一个好人家。
愿意收养她的夫妇非常和善,家里条件也不错,在繁华的地段开了一家吴服屋,比我这寒酸的长屋气派多了。
小姑娘喜欢漂亮的和服,喜欢铃音清脆的花簪,她会在那里过得很好。
两国桥上的烟火今年也一样璀璨绚丽,盛大的夏天随着漫天降落的烟火正式落下帷幕。我将小姑娘带到她的养父母面前,一个人沿着街道走回去。
「阿朝——」
走到半路,身后忽然响起急匆匆的脚步声。
我告诉自己不能回头。
「阿朝——」
那个声音喊着我的名字,好像幼鸟在啼哭。
我转过身,瘦瘦小小的小姑娘被和服绊得摔了一跤,她忙不迭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朝我奔跑。
她张开手,我下意识地接住她。小姑娘几乎是跌到我怀里,软乎乎的一团,抱着我的衣服死活不撒手。
「阿福?」
我摸摸她的头发。
窝在我怀里的孩子,像小小的太阳一般温暖。
我忽然就明白了——我的母亲为什么会为我取名叫朝日子。
「阿福这个名字太土了。」她说,「你得给我想个别的。」
我想了很久。然后叹了口气,说:
「好吧,荻子。」
我想,我以后得多赚点钱了。
吃饭时的碗筷多了一双,晚上铺开的被褥多了一份。
小姑娘长得很快,从最初瘦瘦小小的一团,后来抽长成纤细明丽的少女。我依然开着我的医馆,只是每到傍晚就得出去找人回家吃饭。
已经成为少女的荻子不知何时学会了爬树,但学艺不精,有一次从树上摔下来,折了几根骨头。
我没有再让她爬树。
她不理解我为什么忽然变得死板,我对她一向纵容,就算她想爬到天上去摘个月亮,我也只会给她递上梯子。
她以前想读书,所以我送她去读书。寺子屋读完了,字都认识了,她还想继续读,但私塾没有先生愿意教,我就挽起袖子亲自上阵,教她读那些令人昏昏欲睡的诗词和经书。
荻子被我惯得无拘无束,无法无天,是这个町内的小霸王,连柴犬阿吉见到她都要乖乖夹起尾巴。
不就是爬个树吗,她说。
你的技术太差了。我告诉她。
她愣一会儿,忽然大笑起来。
你以前难道会爬树吗?
她在榻榻米上滚作一团,笑得乐不可支,过程中扯到伤势,哎呦一声,终于老实下来。
我看着她傻不拉几的天真模样,心里有些忧愁,邻家的大婶家里有三个姑娘,她在水井边洗菜的时候和我唠叨了好久,说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哟,一不小心就会被哪家的混小子拐跑了。
我觉得邻家大婶说的很对,我自己就曾经有过脑子不太清醒的时候。
于是,在荻子养伤期间我对她百般叮嘱,务必让她记住男人都是大猪蹄子。
可惜千防万防,就是防不住一心想要出墙的红杏……少女心。
十八岁的时候,荻子破天荒地问我:年少时的恋情是一辈子的恋情吗?
当时是晚饭时间,我头也不抬地告诉她,小孩子家家的谈什么恋爱,吃你的饭。
荻子欲言又止,明显将我这么多年的叮嘱都当成了耳边风。
「我有喜欢的人了。」她说,「我对他一见钟情。」
荻子的风格就是这么直白。
我啪的一声放下筷子,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
「这个世界上最不靠谱的就是一见钟情。」我面无表情地告诉她。
「我不会同意的。」
六岁就能从花街逃跑的小姑娘,成年之后也依然非常有自我主见。
那晚的争吵过后,荻子没有再回来。
我很快打听到了她喜欢的人是谁。对方是俸禄三百石的下级武士家庭的儿子,虽然不是长子,但好歹是御家人出身。相较之下,荻子只是平民,追溯出身甚至还来自最下层的花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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