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我曾是个大人物[快穿]——兰陵笑笑梦(3
看到云桑不是空手前来,郑夫子叹气:你有心了,下次来少带点,把钱省下来做盘缠。
看到萧恒,他又是一愣,此人是谁。
云桑如实告知后,郑夫子顺了顺下巴美髯,对学生安排极为满意:如此甚好,这位壮士应该学过武,我本来还担心你到时只身前去参加乡试,路途遥远恐有波折,有这位壮士保驾护送,想必一路便无忧了。
乡试要在省城举行,各地学子要前去赶考,路途遥远还容易遇上危险,因为山贼匪患掩藏在山间,见到落单读书人和商队,常常丧心病狂劫财伤人。
这个学生体质有多孱弱,作为传道受业解惑老师,郑夫子当然一清二楚,根本不够那些山贼一根手指头碾。好在这名学生天资聪颖,身体弱毛病只需尽心调理,在强大天资面前也变得无关大雅。
萧恒也是如此想,若真遇到山贼,少年这小细脖子,一刀划去怕是人就没了。想到这里,他眉峰紧锁,完全不敢想象这样悲剧发生。
云桑来拜访老师,还不忘拿出书本讨教,童生试最后一关院试难度不大,范围绝大部分出自四书五经,少量来自其他史书、孝经和九章算术。考试分为三场,主考四书五经经义范围,查看考生对圣贤书理解,其次是诗赋、时文,诗赋要对仗工整,音韵节奏和谐,但主题范围不会太超越日常。整体难度不大,但是想出类拔萃、拔得头筹,就得花些心思了。
郑夫子是十里八乡最受名望夫子,他功名仅仅到秀才,所以能教导云桑有限,可云桑旦有疑问,他都会倾囊相授。两人探讨起来,沉浸在学识中浑然忘我,完全忘记了时间流逝。
萧恒就守在一边,多次听郑夫子感慨:你虽起步晚,但天资非凡远胜常人,为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传授于你。说着说着,郑夫子又掏出了二两银子,让学生作为盘缠,云桑当然拒绝了。
萧恒目光不由凝起,落下几多思索。他先前听云娘抱怨过,说家中本就艰难,为了供养云桑一人读书,更是落了个赤贫,再加上少年体弱如何被偏宠,爹娘没有为她出嫁之事考虑过等等,他一开始也怜惜她女子生活不易。从云娘角度来说她抱怨不无道理,只是他如今亲眼见到少年这般天分,他改变了想法,如若云桑真弃文从农,下地去劳作,那才是真正浪费天赋。
云家很可能因此多了一个种田郎,但却少了一个秀才公、甚至是举人老爷。
至于云娘婚事,如果她愿意耽搁两年,如果云桑科举顺利话,他一路能考上秀才、举人,云娘作为秀才公、举人老爷妹妹,婚事岂不是水涨船高,能觅得更好如意郎君?
没有嫁妆又如何,举人能当地方官,谁敢不对举人老爷妹妹好,是云娘自己想岔了。若她愿意等,兴许不出两年,就能等来锦绣良缘。
萧恒先前久居高位,谋划成事自然习惯了以最高利益去考量,哪怕失忆了本能还在,无形之中,他对少年看法已慢慢扭转。
终于等到两人从县城回来,大家都围着云桑问路途颠簸否、身子可好、见了夫子没有,连云清都喊着哥你有没有给我带吃。唯有云娇娇跑到萧恒身边嘘寒问暖。
她心里暗骂云桑同前世一般小题大做,好在结果如前世一般没有偏差,两人去一趟县城府衙,毫无所获。除了云家,男人根本无处可去。云桑完全可以把人丢到周员外家里当佃户,云娇娇笃定了云桑不会,因为周员外又叫一毛不拔周扒皮,他手下佃户签卖身契,少说都是十年起签。正因为良心使然,云桑不会这样做,于是又完完整整把人领回来了。
凤帝也根本想不到自己弟弟辗转流落到一个边陲大山,清远县山溪村于整个大凤版图多么偏远渺小,谁也想不到威名凛凛大将军竟头部受到了撞击,失去了全部记忆,根本无法回京,于是搜寻结果更加人海茫茫。
这便意味着萧恒还是要同前世一般,在他们家待上一年,这一年时间足够她对萧恒加倍好,把握住应有机缘。
云娇娇心下暗喜。
第41章 平步平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4
但事实却没有顺她的心意走, 首先是称呼,她喊萧恒大黑哥不管用了,男人会板着脸严肃告诉她, 他名为恒。
云娇娇感到委屈, 她觉得这种称呼才会显得两人关系与众不同。她心下甚至抱怨道,上辈子云桑跟唤小狗似的管你叫大黑, 你每次都应了,怎么轮到她就不管用了?
哪怕萧恒恢复了身份,又变成了那个骁勇善战的威远将军,在云桑死后, 他每次听到大黑这个名字,锋锐面容都会不由自主染上回忆。
难不成这个标记是云桑专属的?她气得跺脚, 却也只能委委屈屈地改口。
其次是男人留了下来,可她无微不至的照顾,男人都拒绝了。
萧恒力大无穷, 有他出手, 云家的日子确实松快了很多。厨房里的水缸时常都是满的, 这堵上了老太太的嘴,连母鸡下蛋都有人掏了, 云清都感觉自己要没活儿做了!
一做完刺绣,云娇娇在屋内搜寻不到人,迫不及待地逮着弟弟问:清儿,大恒哥哪里去了?
云清坐在院子里逗小狗, 闻言头也不抬地答了一句:跟爹娘下地干活去了。
什么!?云娇娇没控制住嗓音,朝弟弟大喊了一声:你怎么能让他下地干活呢!?
云清被吼得委屈, 他撅着嘴道:怎么不能让他干活呢, 爹娘都去了。
他不一样, 他不能干活!云娇娇理所当然地回道,人家可是位高权重的王爷、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她的家人居然让这样的人物下地种田,这样她还怎么跟人家结下善缘。光是想想,云娇娇心口就一窒,有这种拖后腿的爹娘,她感觉自己就算重生了,也会被愚昧无知的家人疯狂拖后腿的。
她暗骂一声,为了弥补她决定大中午顶着艳阳前去送饭,她虽是农家女,但重生而来已经有意识保养自己的容颜。直到上辈子到了京城,她才知道在那些京城达官贵人眼中,灰头土脸、皮肤粗糙的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笑话。
那些千金小姐们个个华裳美衣、皮肤白皙滑腻,而她换上精致的绫罗绸缎,都不像一名小姐,倒像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丫鬟,惹人窃笑。
为了不让自己沦到上辈子的命运,云娇娇重生后,只专心在屋内刺绣,努让自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夏天的绝对不出门,力把肤色养起来。那些会伤手的活儿,也坚决不碰,找借口推了,就怕自己那十根纤纤玉指变得粗糙。
可当下是顾不得了,萧恒在田地里锄地,也成了事实。身为女子,她不辞辛苦地前去送饭还能争取几分好印象。
于是这些天都没进厨房的少女,今天特地下厨开伙了。云娇娇拎着一满满当当篮子,就这样走上了田埂。
山溪村很多肥沃的水田,只是分配不合理,大房在山一边干活,二房在另一边干活,分散得有些距离。干了半天的活儿,听到要开饭了,大房二房的人都围拢了过来,萧恒也放下锄头走了过去。
见到少女时,他视线略微往对方身后瞟了一下,只是余光稍稍偏移,非常不起眼,也很快就收回了,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
其实想也知道,那个云家的宝贝疙瘩,家人根本不可能让对方大热天的走出来送饭,更别提对方像极了闺阁里的娇小姐,八成连饭盒都拎不动。
这样弱不禁风的少年郎,他本该唾弃的,可大房两口子时常唠叨说,自家孩子不足月出生,底子虚弱是天生,明明几个月就会说话,却到了三岁才会走路,出生在农家差点养不活。
萧恒也赞同,云桑这样的体质,若是出生在富贵人家还好,可降生在清贫的农家,那基本就是与天争命了,与药罐子为伍那是正常的。
云大海还叹息道,因为儿子体弱,没去私塾前,村里的孩子都不爱跟他玩,背地里常常说他是病秧子、瓷娃娃。
听到这里,萧恒脑补了一个小脸白白、眼神冷淡的小孩,小脚走上前几步,明明很想融入人群,但却因体质被村里其他幼童嫌弃。那些幼童也不明白自己天真的言语有多伤人,一句病秧子脱口而出男人心中略微有些怜惜。
他还知道了,云桑十岁前有个乳名,叫拴环,意味着用环把这条命拴住。因为云家人怕他夭折,村里人又迷信,喜爱给小孩子取贱命,有一种迷信说法,孩子名字取得难听,阎王爷不愿意把名字写在生死簿上,也就不愿意收了。
十岁后,命锁住了,他们也就不叫了,生怕阎王爷反悔。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通透了解一个人的人生,萧恒打开饭盒,然后愣住了,因为他的碗里是小山的白米饭,颗颗饱满晶莹,旁边是好几块切得厚厚的腊肉,他数了数,跟晨起他提水装水缸时,在柜上看到的那块肉大小一样,全在他碗里。
而大房、二房碗里却没有,他们就一碗米饭和一块红薯,正大口朵颐。
云娇娇还蹲在他旁边,鹅蛋脸上浮现一对小小的梨涡,一双眼睛笑盈盈地问他:吃呀,大恒哥你怎么不吃?
萧恒把肉拨走,你以后别这样了,我跟大家吃一样的就行了。他不需要特殊对待,他知道云家的困难,云娇娇对他好,把所有肉都偷偷切给了他,浑然没有给自己爹娘留一点。而且她把所有肉都切了,到时候云桑那个弱书生吃什么,他这无异于从人嘴里夺食。
这下轮到云娇娇愣住了,她撑着腮帮子的手放下:大恒哥,你为何要这般说,我想对你好怎么了?
你无需如此,我吃红薯饭即可,红薯就能管饱。萧恒拒绝了这份好意,埋头大吃起来。他吃粗粮都津津有味,见他这样,上辈子谁能想到此人居然身份大有来头。
被人拒绝,云娇娇脸上浮现受伤之色,心里却在暗骂萧恒是有病吗,上辈子吃红薯饭没过瘾,这辈子她专门给对方切肉,对方还不留情!!
萧恒不知她所思所想,他任劳任怨锄完了地,这天气热他流了一声的汗,他嗅到了觉得味道不对,去岸边洗了个澡。
才踏入少年的房间卧房。
白日未斜,少年很难得在小憩,一头漆黑的长发散了下来,垂落在身侧,臂下是一本墨香四溢的书册,一双玉石般的手极为漂亮,能教人几乎看清肤色下淡淡的青色血管。
这样一双手果然比起拿锄头,更适合流连于毛笔、书册。
云桑警惕性是有的,听到有人进来,他立刻就醒了,微微抬起一张睡出红色印褶的脸,一双朦朦胧胧的眼让人瞧了个正着。虽然转瞬忽变清明,但那一刻水雾氤氲还是撞进了萧恒心底。
怎么不在床上睡?看出少年眼底微青,萧恒想抽掉他的书,这小动作可就让云桑蹙眉了,两片苍白如雪的薄唇也微微抿起。诚然长得好的少年,蹙起眉头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如果这份不耐烦并非冲他而来的更好。
别看了,既然累了就睡觉。萧恒没有理会他的不高兴,径直把床榻铺好,把人拉了过去,宽大的手掌就要解对方的外袍,身体要紧,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我自己解。云桑扣住他的手腕,抵抗了一句,反正也是真困了,便没再拒绝,径直把自己的外袍脱了,只听窸窸窣窣两声,人已经躺下了。
见他态度乖顺,萧恒捏了一下他瘦削的肩膀以示嘉奖,没等云桑疑惑,立即拉过薄被,盖在他身上。
被子一盖,云桑也就真睡了,他的睡颜很祥和安静,冲去了平日的几分冷淡。萧恒健硕挺拔的身躯杵在床前,鬼使神差地盯了半晌,才去把云家的母鸡喂了,顺便掏走两颗蛋。
晚饭时分,两颗莹白滑嫩的剥皮水煮蛋,多出在少年的饭碗边缘。
云桑这些天基本把书温习得差不多了,他预备今年下场参加乡试,所以同一年七月省城集中举行的一场院试补考,他绝对不能错过。如果不去也可以,童生在此期间靠银钱捐一个监生名额,捐上了,也能去乡试。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云家掏不出这笔钱,云桑只能自己真身下场了。
第42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农5
院试在省城举行, 清远县离省城极远,若想赶考必须得提前上路,云家人不放心云桑独自上路, 生怕遇到波折危险,三叔云大河有经验, 决定亲自护送大侄子去。
山溪村和隔壁村正好也有要去省城的村民, 几家人决定一路同行, 筹钱雇一个车夫,把几人千里迢迢拉去省城。几家人凑一起, 也算壮胆了。落单的人容易遇到危险,成群结队的就算那些劫匪要下手,总归也要掂量掂量。
恋耽美
看到萧恒,他又是一愣,此人是谁。
云桑如实告知后,郑夫子顺了顺下巴美髯,对学生安排极为满意:如此甚好,这位壮士应该学过武,我本来还担心你到时只身前去参加乡试,路途遥远恐有波折,有这位壮士保驾护送,想必一路便无忧了。
乡试要在省城举行,各地学子要前去赶考,路途遥远还容易遇上危险,因为山贼匪患掩藏在山间,见到落单读书人和商队,常常丧心病狂劫财伤人。
这个学生体质有多孱弱,作为传道受业解惑老师,郑夫子当然一清二楚,根本不够那些山贼一根手指头碾。好在这名学生天资聪颖,身体弱毛病只需尽心调理,在强大天资面前也变得无关大雅。
萧恒也是如此想,若真遇到山贼,少年这小细脖子,一刀划去怕是人就没了。想到这里,他眉峰紧锁,完全不敢想象这样悲剧发生。
云桑来拜访老师,还不忘拿出书本讨教,童生试最后一关院试难度不大,范围绝大部分出自四书五经,少量来自其他史书、孝经和九章算术。考试分为三场,主考四书五经经义范围,查看考生对圣贤书理解,其次是诗赋、时文,诗赋要对仗工整,音韵节奏和谐,但主题范围不会太超越日常。整体难度不大,但是想出类拔萃、拔得头筹,就得花些心思了。
郑夫子是十里八乡最受名望夫子,他功名仅仅到秀才,所以能教导云桑有限,可云桑旦有疑问,他都会倾囊相授。两人探讨起来,沉浸在学识中浑然忘我,完全忘记了时间流逝。
萧恒就守在一边,多次听郑夫子感慨:你虽起步晚,但天资非凡远胜常人,为师已经没有什么可传授于你。说着说着,郑夫子又掏出了二两银子,让学生作为盘缠,云桑当然拒绝了。
萧恒目光不由凝起,落下几多思索。他先前听云娘抱怨过,说家中本就艰难,为了供养云桑一人读书,更是落了个赤贫,再加上少年体弱如何被偏宠,爹娘没有为她出嫁之事考虑过等等,他一开始也怜惜她女子生活不易。从云娘角度来说她抱怨不无道理,只是他如今亲眼见到少年这般天分,他改变了想法,如若云桑真弃文从农,下地去劳作,那才是真正浪费天赋。
云家很可能因此多了一个种田郎,但却少了一个秀才公、甚至是举人老爷。
至于云娘婚事,如果她愿意耽搁两年,如果云桑科举顺利话,他一路能考上秀才、举人,云娘作为秀才公、举人老爷妹妹,婚事岂不是水涨船高,能觅得更好如意郎君?
没有嫁妆又如何,举人能当地方官,谁敢不对举人老爷妹妹好,是云娘自己想岔了。若她愿意等,兴许不出两年,就能等来锦绣良缘。
萧恒先前久居高位,谋划成事自然习惯了以最高利益去考量,哪怕失忆了本能还在,无形之中,他对少年看法已慢慢扭转。
终于等到两人从县城回来,大家都围着云桑问路途颠簸否、身子可好、见了夫子没有,连云清都喊着哥你有没有给我带吃。唯有云娇娇跑到萧恒身边嘘寒问暖。
她心里暗骂云桑同前世一般小题大做,好在结果如前世一般没有偏差,两人去一趟县城府衙,毫无所获。除了云家,男人根本无处可去。云桑完全可以把人丢到周员外家里当佃户,云娇娇笃定了云桑不会,因为周员外又叫一毛不拔周扒皮,他手下佃户签卖身契,少说都是十年起签。正因为良心使然,云桑不会这样做,于是又完完整整把人领回来了。
凤帝也根本想不到自己弟弟辗转流落到一个边陲大山,清远县山溪村于整个大凤版图多么偏远渺小,谁也想不到威名凛凛大将军竟头部受到了撞击,失去了全部记忆,根本无法回京,于是搜寻结果更加人海茫茫。
这便意味着萧恒还是要同前世一般,在他们家待上一年,这一年时间足够她对萧恒加倍好,把握住应有机缘。
云娇娇心下暗喜。
第41章 平步平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4
但事实却没有顺她的心意走, 首先是称呼,她喊萧恒大黑哥不管用了,男人会板着脸严肃告诉她, 他名为恒。
云娇娇感到委屈, 她觉得这种称呼才会显得两人关系与众不同。她心下甚至抱怨道,上辈子云桑跟唤小狗似的管你叫大黑, 你每次都应了,怎么轮到她就不管用了?
哪怕萧恒恢复了身份,又变成了那个骁勇善战的威远将军,在云桑死后, 他每次听到大黑这个名字,锋锐面容都会不由自主染上回忆。
难不成这个标记是云桑专属的?她气得跺脚, 却也只能委委屈屈地改口。
其次是男人留了下来,可她无微不至的照顾,男人都拒绝了。
萧恒力大无穷, 有他出手, 云家的日子确实松快了很多。厨房里的水缸时常都是满的, 这堵上了老太太的嘴,连母鸡下蛋都有人掏了, 云清都感觉自己要没活儿做了!
一做完刺绣,云娇娇在屋内搜寻不到人,迫不及待地逮着弟弟问:清儿,大恒哥哪里去了?
云清坐在院子里逗小狗, 闻言头也不抬地答了一句:跟爹娘下地干活去了。
什么!?云娇娇没控制住嗓音,朝弟弟大喊了一声:你怎么能让他下地干活呢!?
云清被吼得委屈, 他撅着嘴道:怎么不能让他干活呢, 爹娘都去了。
他不一样, 他不能干活!云娇娇理所当然地回道,人家可是位高权重的王爷、战功赫赫的大将军,她的家人居然让这样的人物下地种田,这样她还怎么跟人家结下善缘。光是想想,云娇娇心口就一窒,有这种拖后腿的爹娘,她感觉自己就算重生了,也会被愚昧无知的家人疯狂拖后腿的。
她暗骂一声,为了弥补她决定大中午顶着艳阳前去送饭,她虽是农家女,但重生而来已经有意识保养自己的容颜。直到上辈子到了京城,她才知道在那些京城达官贵人眼中,灰头土脸、皮肤粗糙的自己,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笑话。
那些千金小姐们个个华裳美衣、皮肤白皙滑腻,而她换上精致的绫罗绸缎,都不像一名小姐,倒像是偷穿了小姐衣服的丫鬟,惹人窃笑。
为了不让自己沦到上辈子的命运,云娇娇重生后,只专心在屋内刺绣,努让自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大夏天的绝对不出门,力把肤色养起来。那些会伤手的活儿,也坚决不碰,找借口推了,就怕自己那十根纤纤玉指变得粗糙。
可当下是顾不得了,萧恒在田地里锄地,也成了事实。身为女子,她不辞辛苦地前去送饭还能争取几分好印象。
于是这些天都没进厨房的少女,今天特地下厨开伙了。云娇娇拎着一满满当当篮子,就这样走上了田埂。
山溪村很多肥沃的水田,只是分配不合理,大房在山一边干活,二房在另一边干活,分散得有些距离。干了半天的活儿,听到要开饭了,大房二房的人都围拢了过来,萧恒也放下锄头走了过去。
见到少女时,他视线略微往对方身后瞟了一下,只是余光稍稍偏移,非常不起眼,也很快就收回了,所以根本没人注意到。
其实想也知道,那个云家的宝贝疙瘩,家人根本不可能让对方大热天的走出来送饭,更别提对方像极了闺阁里的娇小姐,八成连饭盒都拎不动。
这样弱不禁风的少年郎,他本该唾弃的,可大房两口子时常唠叨说,自家孩子不足月出生,底子虚弱是天生,明明几个月就会说话,却到了三岁才会走路,出生在农家差点养不活。
萧恒也赞同,云桑这样的体质,若是出生在富贵人家还好,可降生在清贫的农家,那基本就是与天争命了,与药罐子为伍那是正常的。
云大海还叹息道,因为儿子体弱,没去私塾前,村里的孩子都不爱跟他玩,背地里常常说他是病秧子、瓷娃娃。
听到这里,萧恒脑补了一个小脸白白、眼神冷淡的小孩,小脚走上前几步,明明很想融入人群,但却因体质被村里其他幼童嫌弃。那些幼童也不明白自己天真的言语有多伤人,一句病秧子脱口而出男人心中略微有些怜惜。
他还知道了,云桑十岁前有个乳名,叫拴环,意味着用环把这条命拴住。因为云家人怕他夭折,村里人又迷信,喜爱给小孩子取贱命,有一种迷信说法,孩子名字取得难听,阎王爷不愿意把名字写在生死簿上,也就不愿意收了。
十岁后,命锁住了,他们也就不叫了,生怕阎王爷反悔。
这是他第一次如此通透了解一个人的人生,萧恒打开饭盒,然后愣住了,因为他的碗里是小山的白米饭,颗颗饱满晶莹,旁边是好几块切得厚厚的腊肉,他数了数,跟晨起他提水装水缸时,在柜上看到的那块肉大小一样,全在他碗里。
而大房、二房碗里却没有,他们就一碗米饭和一块红薯,正大口朵颐。
云娇娇还蹲在他旁边,鹅蛋脸上浮现一对小小的梨涡,一双眼睛笑盈盈地问他:吃呀,大恒哥你怎么不吃?
萧恒把肉拨走,你以后别这样了,我跟大家吃一样的就行了。他不需要特殊对待,他知道云家的困难,云娇娇对他好,把所有肉都偷偷切给了他,浑然没有给自己爹娘留一点。而且她把所有肉都切了,到时候云桑那个弱书生吃什么,他这无异于从人嘴里夺食。
这下轮到云娇娇愣住了,她撑着腮帮子的手放下:大恒哥,你为何要这般说,我想对你好怎么了?
你无需如此,我吃红薯饭即可,红薯就能管饱。萧恒拒绝了这份好意,埋头大吃起来。他吃粗粮都津津有味,见他这样,上辈子谁能想到此人居然身份大有来头。
被人拒绝,云娇娇脸上浮现受伤之色,心里却在暗骂萧恒是有病吗,上辈子吃红薯饭没过瘾,这辈子她专门给对方切肉,对方还不留情!!
萧恒不知她所思所想,他任劳任怨锄完了地,这天气热他流了一声的汗,他嗅到了觉得味道不对,去岸边洗了个澡。
才踏入少年的房间卧房。
白日未斜,少年很难得在小憩,一头漆黑的长发散了下来,垂落在身侧,臂下是一本墨香四溢的书册,一双玉石般的手极为漂亮,能教人几乎看清肤色下淡淡的青色血管。
这样一双手果然比起拿锄头,更适合流连于毛笔、书册。
云桑警惕性是有的,听到有人进来,他立刻就醒了,微微抬起一张睡出红色印褶的脸,一双朦朦胧胧的眼让人瞧了个正着。虽然转瞬忽变清明,但那一刻水雾氤氲还是撞进了萧恒心底。
怎么不在床上睡?看出少年眼底微青,萧恒想抽掉他的书,这小动作可就让云桑蹙眉了,两片苍白如雪的薄唇也微微抿起。诚然长得好的少年,蹙起眉头也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如果这份不耐烦并非冲他而来的更好。
别看了,既然累了就睡觉。萧恒没有理会他的不高兴,径直把床榻铺好,把人拉了过去,宽大的手掌就要解对方的外袍,身体要紧,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我自己解。云桑扣住他的手腕,抵抗了一句,反正也是真困了,便没再拒绝,径直把自己的外袍脱了,只听窸窸窣窣两声,人已经躺下了。
见他态度乖顺,萧恒捏了一下他瘦削的肩膀以示嘉奖,没等云桑疑惑,立即拉过薄被,盖在他身上。
被子一盖,云桑也就真睡了,他的睡颜很祥和安静,冲去了平日的几分冷淡。萧恒健硕挺拔的身躯杵在床前,鬼使神差地盯了半晌,才去把云家的母鸡喂了,顺便掏走两颗蛋。
晚饭时分,两颗莹白滑嫩的剥皮水煮蛋,多出在少年的饭碗边缘。
云桑这些天基本把书温习得差不多了,他预备今年下场参加乡试,所以同一年七月省城集中举行的一场院试补考,他绝对不能错过。如果不去也可以,童生在此期间靠银钱捐一个监生名额,捐上了,也能去乡试。
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云家掏不出这笔钱,云桑只能自己真身下场了。
第42章 平步青云的农家子vs锦鲤女配农5
院试在省城举行, 清远县离省城极远,若想赶考必须得提前上路,云家人不放心云桑独自上路, 生怕遇到波折危险,三叔云大河有经验, 决定亲自护送大侄子去。
山溪村和隔壁村正好也有要去省城的村民, 几家人决定一路同行, 筹钱雇一个车夫,把几人千里迢迢拉去省城。几家人凑一起, 也算壮胆了。落单的人容易遇到危险,成群结队的就算那些劫匪要下手,总归也要掂量掂量。
恋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