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穿越 > 硬核快穿

硬核快穿——小狐昔里(95)

    谭昭说着话,一边还轻巧地调着酒,半点儿都不影响他工作。
    李为看着这赏心悦目的一幕,忍住了拿出手机拍个X音的冲动:是没错,今天陈舒和生日,请大家吃饭,你肯定没看到,对吧?
    那确实是没看到。
    不过你们吃饭,怎么吃到蓝调来了,我怎么不记得蓝调开通了饭店服务?
    李为讪讪地挠了挠下巴:这不是酒足饭饱,饱暖思那啥嘛,就来开开眼,反正平时也没机会来这种地方,谁知道你居然在这里工作!你说巧不巧?
    谭昭轻轻笑了一下:确实是巧。
    不过我猜你瞒了这么久,大概是不想让我们知道,你要是不想见他们,我替你打掩护,不过你这里好像是高级消费区,我在那边舞池也看到调酒师了,没你调得好看。
    得人好意,谭昭心里自然高兴:那边的酒水,一样的东西,这个柜台要贵三倍。
    无奸不商啊。
    不过,谢谢。
    李为挠了挠脑袋,他长得老实端方,笑起来自带一股憨逼的气质:那不用,咱俩谁跟谁啊。不过我说那哥们是谁啊,咋老瞅我呢?看这纹身,很社会啊。
    谭昭顺着李为的目光看去,正好对上十字架小哥的眼神,他忍不住抚了抚额,一脸的头痛:你就当他不存在吧,他对你没恶意的。
    你认识他?
    说来话长,唔,你可以当他是我的忠实粉丝。
    李为:吹!使劲吹!
    交浅言深的道理,李为是明白的,闻言他笑了笑,将杯里残余的酒液一饮而尽,随后他跳下吧台,挥了挥手:走了,老沈你好好工作!
    谭昭回身也挥了挥。
    等李为消失在人群里,谭昭才继续手上的动作。
    Lee,那是你的朋友吗?
    谭昭抬头,见是那位喜欢喝玛格丽特的御姐熟客,便点了点头:嗯,怎么了?
    御姐端着酒杯,随意地晃了晃:既然是Lee小哥的朋友,那我就多嘴一句,刚路过那个包厢,里面的人可不太友好哦。
    谭昭眼神瞬间就变了:我记得,蓝调不搞那些东西的。
    那可能是我看错了。御姐撩了撩头发,随意地开口。
    看错不看错,自己亲眼去看看就知道了。刚好谭昭的两个小时工作时间到钟,他换上自己的衣服,跟酒保打听了一下,就找到了李为他们聚会的包厢。
    陈舒和是个富二代,不然也不会有钱在蓝调开包厢,但富二代也分等级,这包厢显然不大,里头乱糟糟的音乐传出来,有种颓废又消糜的感觉。
    其实在酒吧工作久了,这样的场景并不少见,物欲横流的时代,其实这也是人间的一种。
    蓝调谁不认识Lee啊,站在门口负责包厢送酒水的小哥显然也认识,谭昭一问,才知道里头除了历史系的几个同学,还有几个经常来蓝调的富二代。
    加了好几次酒了,我刚送进去的时候,里面有个姑娘都快喝醉了。
    谭昭皱了皱,他听力出众,站在包厢门口就能听到里面的声音,然后连他也没想到,居然还听到了自己的瓜。
    你要进去?
    谭昭嚯了一声,伸手拍了怕心口:我说你走路怎么没声啊,吓死人了。
    十字架小哥,也就是雷克挑了挑眉,探头从门缝里看了看里面:哇喔,居然还有吸血鬼,我看看,十一代的吸血鬼啊,他们可不太会控制自己,你要小心。
    谭昭啧了一声,气场丝毫没输:要小心的,该是他才是。
    雷克带着趣味性的眼神看向沈还英,初初接到保镖任务时,他是不太开心的,毕竟因为他会中文就被草率地安排过来,如果不是因为这事儿,他该在夏威夷度假才是。
    不过现在嘛,其实做这个保镖也蛮有趣的,至少沈还英长得好看啊,对于美人,他总会宽容许多的,特别是这个美人还非常会调酒。
    这样的人才,就该引进教会才对。
    雷克东想西想的时候,包厢里忽然传来了一声酒瓶破碎的声音,随之响起的还有青年男子呼喝的声音,因为声音很高,过爆的动感音乐都被压了下去。
    随后,门锁咔哒一声,从里面反锁了。
    雷克吹了声口哨,一副看好戏的模样:要去找经理拿钥匙吗?
    谭昭双手插兜,用行动来表示自己并不需要拿钥匙。
    包厢里气氛剑拔弩张,李为正在阻止陈舒和的富二代朋友,就被扔了个酒瓶,他好不容易躲过,门居然被人堵住了,他心头跳了跳,声音拔高了一个度:陈舒和,你醒醒!
    奈何陈舒和这个寿星被灌了太多的酒,这会儿就跟一滩烂泥似的挺在卡座里,李为和另外三个同学想对抗,奈何对方人多势众。
    喂,别过来,天子脚下讲王法的!
    王法?小爷我
    砰地一声,守着门的人被门反弹在地,李为转头望去,浮光掠影处,沈美人插兜闲适地倚在门口,那叫一个帅气啊。
    听说这里在搞普法教育,不介意我也听一场吧?
    李为却拉着人直冲门口:快跑!
    另外两个同学也是反应快,架着醉得狠的女同学就是往外冲,无奈摔在地上的人反应贼快,很快就挡住了去路,惊得李为赶紧喊:老沈,快去叫人!
    然后,李为就眼睁睁看着老沈一脚把门踢上了。
    李为:
    哎哟,又来个了美人!
    整个包厢里充斥着酒精的味道,说实话熏得谭昭有些脑门疼,这得是造了多少酒啊,谭昭看向包厢里那只凶相都要露出来的十一代吸血鬼,他的目光一直紧紧盯着李为后面护着的女同学,谭昭想了想,这姑娘叫任璇,是他们历史系的系花。
    雷克,让他们醒醒酒。
    雷克的眼神一秒锁定吸血鬼:有什么奖励吗?
    请你喝酒。
    成交。
    五分钟后,场面瞬间逆转,谭昭大喇喇坐在沙发的最中央,被迫酒醒的几个富二代显然已经认出了谭昭,蓝调大名鼎鼎的Lee啊,常来蓝调的人怎么可能不认识。
    看来是认得我了,谁给你们的胆子,敢在蓝调闹事?
    谭昭将眼神移到那只吸血鬼身上:哦对了,这位先生,替我向西里尔先生问好。
    绝杀,这只吸血鬼是难得的东方面孔,刚谭昭找人问了一下,好像是什么华侨二代,在看到雷克时还蠢蠢欲动,一听西里尔的名字,瞬间就平复下来了。
    只是虽然没再动手,但他的眼神还是黏在任璇身上。
    雷克作为教会培养的吸血鬼猎人,一眼就看出来里头的猫腻了:想知道吗?
    谭昭站起来,将人推远:我呢,脾气还是很好的,今天这事儿出了门,就当没发生过,怎么样?
    形势比人强,这场子谁还敢留啊,一群人很快离开,毕竟蓝调的老板可不好惹,他们没道理因为一个小妞和人过不去。
    卧槽老沈,你可以啊。
    不仅是李为这么觉得,同行的同学都惊呆了,沈美人到底什么来头啊,这么牛逼?!
    还好还好,早点回去吧,怎么喝了这么多?
    说起这个,李为就对陈舒和一肚子气:这个夯货,本来说好带我们逛逛酒吧的,没想到到了这里,就跟这些人喝上了,早知道他不靠谱,没想到这么不靠谱,幸好老沈你在,否则今天怕是收不了场了。
    偶然遇上的?
    你们原本今天五个人来的?
    李为点了点头:是啊,先不说了,我们先把人送回去。
    送佛送到西,谭昭干脆将人送上车,才回去跟经理说了一声包厢发生的事,经理也没说什么,他就从酒吧出来了。
    你真的不想知道那只十一代
    夜风依然带着夏日的焦灼,谭昭打开车门,回头道:是歌者,对吗?
    雷克:最讨厌抢答了。
    第144章 急支红浆(十八)
    吸血鬼漫长的一生只会遇到一位歌者, 按照血族的记载,有些吸血鬼直到消亡都遇不上命定的歌者,这十一代的吸血鬼挺走运啊, 小小年纪就遇上了自己命中注定的伴侣。
    这种好消息,谭昭觉得自己必须跟西里尔好好分享一下。
    已经被沈还英搞得有点歌者PTSD的西里尔:MMP。
    不过有血族遇上歌者是大事, 虽然只是一只十一代, 但如今血族数量并不大,早先血族史中也有记载, 血族遇上歌者, 被歌者蛊惑反攻血族的案例。当初西里尔自己谎称遇上歌者引起长老会重视, 便是因为这个原因。
    于是,本来在秘密追求自己歌者的十一代吸血鬼李牧刚出蓝调没多久,就被西里尔派来的人架走了。应该说, 长老会的人还没走,正好赶上这波。
    每一个遇上歌者的血族都会不自觉地保护自己的歌者,李牧当然也是, 谭昭并没有向西里尔透露歌者的身份,李牧也没有。他虽然怂恿新认识的富二代们替他搞一场英雄救美, 但他并没有伤害任璇的意思。
    你不说也没关系, 查个人对于我而言,并不是一件太难的事情。
    西里尔奈何不了沈还英, 难道还奈何不了一个普通人吗?但很快,他脸上轻快的笑意就消失了, 无他, 这个人类的身份稍稍有点敏感。
    沈还英的同班同学啊,西里尔有了一种不太妙的感觉。
    第二天的中午,谭昭就接到了李为的电话, 说他们几个人要请他吃饭,谢谢他昨天的出手相救。原本他是准备拒绝的,但一想那位十一代的血族,他临到嘴的拒绝就变成了点头:也行吧。
    那今天晚上你有空吗?学校门口的应来轩成不?
    谭昭是隔一天去一次蓝调,便点了点头:行,到时候见。
    李为得到肯定的答复,就在新拉的小群里吼了一声:沈美人同意啦~
    本来群里几个人还在讨伐陈舒和喝得烂醉的事,一听这事儿,两位女同学纷纷下线化妆去了。
    李为:我寻思着,这比美应该也比不过吧?
    当然,他虽然直男,也还没直到将这种大实话往外说,晚上六点应来轩,谭昭是最后一个到的。这倒不是他故意的,而是甩掉雷克花了点时间。
    来来来,快坐!
    谭昭在李为旁边落座,另外一边坐的是陈舒和,其实原主和陈舒和虽然是同宿舍的,却并不太熟,这会儿陈舒和跟他道谢,明显就很生疏。
    昨天真是多谢你了,我没想到他们这么不靠谱,真的谢谢你!
    陈舒和开了口,剩下的同学挨个感谢了谭昭,当然也包括任璇。任璇出身书香世家,却并不是书呆子,她生得温婉动人,更兼从小培养的气质,很像端庄婉约的大家小姐,不愧于系花之名。
    没事,就是举手之劳而已。
    任璇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昨天家里人给她安排了相亲,她大吵了一架跑出来,难得离经叛道跟人来酒吧,却没想到碰上这种事,如果不是沈美人,她现在恐怕已经想到这里,她对沈还英的感激愈发浓了。
    因为昨天喝酒喝伤了,今天大家非常默契地叫的果汁,单是陈舒和买的,谭昭也不跟人抢,他这次来,只是见一下任璇,顺便给人套个保护罩,血族长老会那些鬼的良心,他可不太指望。
    系统:哦嚯,那你为什么不直接跟人说呢?
    [说什么?说你被血族看上了,如果不想纠缠进去,可以向我求救?]
    系统:嗯呢。
    [你不觉得这听上去很像三十流的没品搭讪吗?]
    系统:宿主,你居然还研究过搭讪啊,了不得了不得。
    这天儿,就没法聊不下去了,他单身他骄傲,哼!
    吃饭完大家都散场了,任璇和小姐妹齐宁一道回去,路上齐宁还在感叹沈美人颜值又突破了新高。
    璇璇,你昨晚是没有看到,我的妈,真的不是我吹,我所有小说男主角的脸都有了!说真的,沈美人以后也不知道便宜哪个了!
    哎,我但凡长得好看点,就敢做做梦了。
    任璇刚要开口,就被齐宁抢了白:哎呀你不用安慰我,沈美人这种神仙,普通人谁HOLD得住啊,而且磕颜值和帅气它不香吗!超香的好不好!昨晚还有个外国小哥,妈耶~
    任璇脸上轻松一笑:很帅吧?
    知我者璇璇也,暴力美学永不认输!打架超帅的,沈美人和他就两人,吊打全场,那些辣鸡富二代没一个能打的。
    任璇听齐宁吐槽,心情总算没那么坏了,可她想到家里安排的相亲,又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她才大二啊,就那么急着把她嫁出去吗?
    迫于无奈,任璇第二天还是被迫营业了。
    对方是个地产小开,看上去一副精英模样,只是她不太喜欢对方看她的眼神,是那种侵略性很强的目光,这让她有些坐立难安。
    但双方的家长还在,她无法发作,等到家长们笑着离开,任璇就再也忍不住了。
    对不起,我对你
    任璇小姐,可以给我一个追求你的机会吗?
    任璇刚要拒绝,她就感觉到旁边的座位有人落座,她转头看去,只看到男人棱角分明的侧脸,只听得人说着:很抱歉,阿璇她已经有我了。
    任璇记忆力很好,立刻就认出这人是那天晚上在蓝调唯一一个没劝她喝酒、还帮他挡了几次酒的男人,但很显然,恨屋及乌,她对这人也没什么好印象。
    于是她立刻就道:这位先生,我不认识你,你这样我会觉得很困扰。
    年轻男人正是李牧,他对任璇抗拒他非常受伤,但血族的占有欲非常强,他绝不容许任何雄性生物出现在他的歌者身边,一个普通的房地产二代,他打了一个电话,直接就让对面的人滚蛋了。
    恋耽美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