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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猫同行[快穿]——无繇可医(11)

    临初居并非依山而建,而是与山融为一体。
    毓秀山山如其名,钟天地之灵秀,四时风景皆秀丽。临初居的设计便充分贴合了这份美丽,不改山石草木一分一毫,使屋舍庭院皆迎合自然状态。
    不修道路,而在前人踏出的野径上立藤廊花架,营造出曲径通幽,似有若无的意境。
    不饰亭台院落,任溪水横流、花木生长,房舍错落布于其中。并非梅花出于西窗,而是西窗掩于梅花,仿佛天然生成,毫无匠气。
    张玉凉居住的听雨阁位于临初居中部,视野开阔,向上可见漫天星海,向下可赏人间烟火。四周云雾缭绕,不履凡尘,但又不至于相隔太远,精致不足,但境界深远。
    程澹在低矮的、缠绕着紫藤花和青色不知名草叶的护栏旁坐下,头倚着柱子,抱膝眺望山下的风景。
    夜风很凉,夹杂着点点山雨扑在脸上,却不像城里的风那么寒意深重。他的心被吹得愈发宁静,就像蒙尘的古镜拂去了尘垢,清澈而安宁。
    自穿越以来,程澹一直没有机会了解过这个时代,但他也知道,是张玉凉替他挡去了外界的浮华喧嚣。
    张玉凉肩负重担,每日要勤学苦读,要应付父亲的期望和母亲有意无意的监视,还要照顾他,虽然表面上游刃有余,可毕竟身体不是铁打的,也有疲惫的时候。
    程澹能做的事不多,千言万语汇成两个字,便是陪伴。
    陪伴的概念他不懂,从小到大他都是孤零零的一人,为人所羡慕的好运气也无法驱散他与生俱来的孤独。他希望张玉凉能够教会他,也希望他能教会张玉凉。
    遇上对的铲屎官的时候,当一只猫,比当人好。
    那就做只猫吧。单纯天真,不谙世事的那种。
    一定非常讨人喜欢。
    程澹正想着,肩上忽然传来一阵暖意,原来是张玉凉不知何时来到他身边,给他披上了自己的毛领披风。
    怎么坐在风口?张玉凉用披风裹紧他冰凉的手脚,然后一把将他拥入怀里。
    程澹个子小,正好严丝合缝地嵌入张玉凉的怀抱,像裹了一层被褥,一股暖意涌上四肢百骸。
    蹭蹭张玉凉的颈窝,他仰起头,张玉凉俊美的面庞近在咫尺,与他呼吸相闻。离得近了,张玉凉身上清冷的香味不断往他鼻子里钻,熏得他昏昏欲睡。
    张玉凉,你不是有事要做吗?捂嘴打了个哈欠,程澹歪倒在他肩上,心不在焉地问。
    你是说母亲吩咐我的事?难为你这只小懒猫替我记着。张玉凉笑着揉揉他的头发。
    我不懒!程澹咕哝了一句,有些中气不足。
    张玉凉握住他的手腕轻轻摩挲着,笑意微淡:此事不急,那人知晓我也来了临初居,必然会上门拜访。本就是他理亏,我何必上赶着找他,好像我多迫不及待似的。
    张玉凉平日说话总是轻描淡写滴水不漏,除了哄程澹的时候几乎听不出情绪起伏,今夜还是第一次表露如此直白的喜恶偏向。
    程澹反手抓住他的手翻来翻去地打量,听到这话,顿时好奇地问:你好像很讨厌他,他做了什么?
    此人先前立场与我张家相背,暗地里使了不少阴诡手段,为此险些害盈倾送命。张玉凉摇摇头,又说:你若想听,我便和你说说。
    嗯嗯!程澹用力点头。
    张玉凉的手细细长长,指间有薄茧,莹白如玉,宛如艺术品般分外好看。
    程澹一边把玩他漂亮的手,一边竖起耳朵,进入听故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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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红
    盈倾的情郎,或者说曾经的情郎名叫林忱,苏州人士。虽是进士出身,却并未在朝中任职,而是顶着同科考生们的鄙夷加入前太子麾下做幕僚,妄图给自己挣个从龙之功。
    可惜一年前前太子兵变失败,如今的陛下以勤王之功上位,昔日荣华尽成流水。若非林忱提前看出局势有异,先一步逃出前太子府,恐怕世上早已没有他这个人了。
    饶是如此,他与前太子一众幕僚仍然被处处限制,不得不远离帝都,隐居山野,以保性命无虞。
    按理说,如无意外,林忱这辈子只能当个山野隐士,从此于仕途无望。张玉凉也不知他究竟傍上了哪个权贵,不仅得以重回天子脚下,还能住在这只接待世家权贵的临初居内。
    讲了一通背景铺垫,张玉凉捏捏不耐烦地催促自己进入正题的程澹的脸,转而说起林忱与盈倾的孽缘。
    前太子兵变的半年前,正是其声势最盛,如日中天的时候。张家因不趋附于他,便被百般打压,在朝中几无立锥之地。林忱是前太子麾下幕僚,为了替他拉拢张家,便把主意打到我张家女儿身上,恰逢当时盈倾到了定亲的年纪,他不知想了什么法子,让盈倾非他不嫁,闹出了很大的风波。
    张家六个女儿,盈风、盈婳同龄,盈倾、盈莼和盈梨比她们稍小几个月,都是十五岁,盈雪最年幼,刚刚过完十岁生日。
    一年前,盈倾才十四,小姑娘看多了才子佳人风花雪月的话本,自认为是书中那种不受世俗羁绊而追求真爱奇女子,又被林忱哄骗,于是将此事闹到了父亲张方面前。
    张方心思深沉,早已看出前太子为先帝所不喜,敬而远之还来不及,怎可能将女儿嫁给前太子的身边人,还是个不务正道的寒门子弟,自然一口回绝,毫无转圜余地。
    林忱也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狠角色,既然张方不嫁女儿,他便假意带盈倾私奔,并雇人在城中大肆宣扬此事,企图强行将张家拖上前太子的船,至少明面上是如此。
    不过,姜还是老的辣,林忱再精明,也不及玩弄了半生权术的张方。
    张方故意放盈倾跟林忱离开,然后请府衙的捕快在二人到达城门时把他们抓回,翻手间将舆论从为爱私奔扭转成林忱哄骗官家小姐,险些让他锒铛入狱。
    经此事过后,盈倾哭过闹过,还数次想要离家去找林忱,却都被拦下。直到前太子兵变失败,张方让张玉凉亲自压着林忱到盈倾面前告诉她真相,她才幡然醒悟。
    当然,也心如死灰。
    我始终认为,拿感情当筹码算计他人的皆是懦夫。张玉凉回忆起当时盈倾的绝望和痛苦,面沉如水,林忱莫非想不出其他对付张家的方法了?不,只是这个方法成本最低,危险性最小,于他自己的获益也最大。被算计着爱上这种人,是盈倾的悲哀。
    程澹唏嘘不已,沉默良久,才略显气愤地问:前太子倒台后,你们就这么放过了他?
    张玉凉摇头:我自然替盈倾出气的念头,奈何父亲让我不要赶尽杀绝。林忱虽然阴狠了些,却是个可造之材,想来父亲是有把他收入麾下的打算。
    诶?程澹一脸惊讶,那他现在
    张玉凉摸摸他的头,笑道:父亲若是真招揽了他,我不会不知道的,他突然回到帝都应该与父亲无关。至于和谁有关,明日见到他便知道了。
    程澹了然地点头。
    小懒猫,故事听完了,天色也不早了,该去休息了吧?顺了顺程澹的长发,张玉凉一把将他打横抱起,明日还要早起陪我读书,你不早点睡,到时可就起不来了。
    突然被他抱起,程澹下意识就想挣扎下地,不料却听他说明天要早起,顿时忘了挣扎,呆呆地问:我?为什么我也要早起?
    虽然还是猫的时候经常陪着张玉凉早睡早起,可一想到自己要以人类的身体早起,他便不由自主地感到了一阵久违的痛苦。
    因为你现在是我的书童。张玉凉当然舍不得难为程澹,只是他苦着脸的模样实在可爱,忍不住想逗逗他,书童陪公子早起,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吗?
    不要程澹委屈地扭头扎进他颈窝,为了能不早起,连撒娇大法都使出来了,我不想早起!
    那可不行。张玉凉佯装严肃地道,你若是不陪着我,这书我也读不下去了。
    程澹在他怀里拱拱脑袋:你很讨厌!
    啊,我突然想起我还有一箱子书要读,不如明日早一个时辰起床好了。张玉凉用夸张的语气说道。
    不不不,你最好了!真的!程澹忙不迭改口,语速之快差点咬了自己舌头。
    张玉凉闻言,绷不住地轻笑出声。
    团团怎么这么可爱!
    听到他的笑声,程澹才明白他这是在逗自己玩,放松之余也不禁气揪住他一边脸,气呼呼地道:张玉凉!
    好好好,我不逗你了!张玉凉笑着做出不走心的承诺,弯腰把他放在床上,顺势亲了亲他微翘的眼角,睡吧,明早起不起都随你。
    程澹耳根发烫,触电似的收回手捂住被亲的地方,凶巴巴地说道:以后不许亲我!
    嗯,好。张玉凉笑眯眯点头,然后又亲了他一下,这次亲在额头。
    不带一点情.欲,只有纯粹的宠爱。
    他爱着这只小猫,无关任何。
    程澹气得抓过张玉凉的手咬了一口,没怎么用力,只留下两排浅浅的牙印。
    咬完,他卷起被子滚进角落,甩给张玉凉一个傲娇的后脑勺。
    许是变猫时养成了生物钟,程澹嘴上说着不早起,但第二天一早,到了平时起床的时间,不用旁人叫,他便自动睁开了眼睛。
    彼时,张玉凉正在整理佩于腰侧的一串玉石,见程澹迷迷糊糊地搂着被子坐起身,不由得笑了一下。
    不是不想早起吗?
    程澹循声望去,难得一身盛装的张玉凉的身影撞入眼帘,像是无意间邂逅墙角斜出的红梅那样的惊艳。
    青衫玉带,袖卷风华。
    程澹立马精神了,掀开被子跳下床,却忘记自己此时路还走不稳,一下没站定,直挺挺地往地上摔。
    张玉凉一惊,赶在他摔倒之前及时将他接住搂在怀中,轻斥道:怎么这么不小心?
    要去哪儿?程澹踩着他的脚背,揪住他衣领仰头问道。
    我能去哪儿,自然是去看书。圈住程澹的腰,张玉凉把他抱回床上,蹲下.身帮他穿上袜子。
    程澹的脚下意识往回一收,有些不自在地想说自己来,张玉凉却紧握着他的脚踝不放,还轻声说了句别动。
    张家天骄何时为人做过这种事?
    别说程澹,便是张玉凉自己,回过神来也觉得惊讶。
    要一起吗?净手擦脸,张玉凉拧了毛巾敷在程澹脸上,还是再睡会儿?
    挤在袜子里的脚趾动了动,程澹的脸被毛巾盖着,闷声闷气地道:一起,我睡不着了。
    好。张玉凉求之不得。
    洗漱过后,张玉凉取出为程澹置办的衣衫,换下他身上那件玄色长袍。
    新衣衫是素白镶青边的绸衣,与张玉凉一贯喜欢的风格相类,清雅而不寡淡,穿在程澹身上,则多了几分飘渺出尘。
    黑发束起,露出他白皙的面庞和精致的五官。眉如远山,眼若秋水,笑与不笑都显得天真可爱。分明真真切切地站在身前,却又仿佛隔着千山万水,气质遥远而又虚幻。
    张玉凉不禁将程澹拉近身侧,抬手抚过他的脸颊。
    怎么了?程澹疑惑地捂脸。
    沾了点水珠,帮你擦去了。拈起他鬓边一缕碎发别到耳后,张玉凉牵着他的手,向门外走去,我们走吧,去临渊台,那里是临初居最适合读书的地方。
    程澹迈开小短腿跟上:那早饭呢?
    也在那儿吃。张玉凉眉眼含笑,点点他的鼻尖道:小馋猫。
    程澹心安理得地接受了他的赞美。
    临渊台距听雨阁不远,出门向东走上约莫盏茶功夫便到了。
    石台修成弧形,四面栽种松柏、文竹,有天然的树荫遮风避雨,还能在角落里看到雨后冒出的野蘑菇和在冬日盛开的野花。
    地面清扫得十分干净,书案和软垫置于树下,文房四宝与水壶火盆常备,茶叶、茶具则与笔墨一同放在桌案一侧,方便来此读书的人烧水煮茶。
    此时时辰尚早,石台上空无一人,张玉凉牵着程澹寻了一处既避风,视野也好的位置坐下,先把火盆挪到他身边,然后架起水壶烧水,煮了一壶热茶暖身。
    与此同时,有仆人从厨房带了早饭过来,清粥搭配爽口小菜,清淡而又美味。
    程澹开心地吃了起来。
    张玉凉忙着拢袖研墨,抬头看了自家不务正业的书童一眼,无奈地笑道:团团,你如今倒是比我更像一位公子了。
    程澹眨眨眼,咽下嘴里的粥,从张玉凉碗中舀起一勺清粥递到他嘴边,笑嘻嘻道:公子,来,我喂你吃。
    张玉凉戳了他额头一下,还是就着他的手,笑着将粥吃了。
    踏红
    和程澹一起吃过早饭,张玉凉研好墨,坐在案后,一边看书一边在书上做批注,半晌也不抬一下头,仿佛已进入浑然忘我的境界。
    但实际上,他在读书的同时也不忘暗暗关注程澹的状况,偶尔程澹快要跑出他的视线范围时,他还会出声把人叫回来,片刻都不愿让他离开自己。
    张玉凉读书的时候,程澹便自己在一旁找事做。正好他们所在的树下长了很多野山菇,脆生生水灵灵的煞是喜人,于是他便脱下披风,采了一些包起来,打算带回去炖汤喝。
    昨夜那道蘑菇汤的味道他现在仍念念不忘。
    阴沉的天空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得清澈高广,从云间斜射而出的阳光越来越亮,不一会儿便驱散了临渊台附近的湿冷的云雾。
    婉转的鸟啼在不同的树上此起彼伏地盘旋回响,许是习惯了这里的人来人往,这些鸟儿并不怕人,有些胆大的反而还会主动跳到桌上、火盆旁取暖。
    更有甚者,直接飞到程澹的手臂上,喳喳叫着讨吃的,程澹逗弄了一番,和它们玩儿得很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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