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炮灰替反派皇子养崽[穿书]——冬月青(
沈初虽然肉疼得心都在滴血,但是这可是国宝啊,在现代有价无市的国宝,只是花六十两,他还是愿意的。
李狄打量着眼前人,一身月白长衫,背着一只过大的竹筪子,圆杏眼、微粉的小□□,波光潋滟、仿若三月桃花,令他不禁心弦微动。
他又瞧瞧被他抱着的小胖娃,面部轮廓有几分相似,但是眉眼倒并不像。小胖娃眉眼轮廓要深一些,看起来像是有北胡血统,但是因为太小,脸上肉比较多倒不明显。
他看似漫不经心问道,小孩的娘亲是异域人吧?
沈初瞅着他心道,你就是崽崽娘亲好伐,想起他的北胡人血统,他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不过平日里有人问起崽崽的娘,他也是都告诉人家崽崽的娘是位西域女子,生下崽崽时就难产去世了。然后听到的人都忍不住唏嘘一番,然后夸赞崽崽娘亲肯定是位大美人,接下来就是要给沈初介绍媳妇了。
沈初每次都装作一副情深无悔的样子,说曾许下誓言,此生与崽崽的娘亲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她先去一步,他也不会再娶。
然后那些给他介绍姑娘的婶婶们都要被他感动得掩面痛哭,觉得自己怎么就没那么好运气遇上这么一个良人,最后还要一直感叹,崽崽的娘定然是个绝世大美人,才能让他这么一直念念不忘
想到这沈初又忍不住看了一眼眼前人,心道,果然是个绝世大美人呢都快让他色令智昏,忘记他是多么凶残的大反派了。
李狄:公子不必客气,方才我已与令郎达成交易了,我将这猫熊送他,他将这糖葫芦送我,却是不好再食言。
男人声音低沉舒缓,像是塞外荒漠的风,拂过将士手中的剑,轻易便勾起心底的波澜。
沈初忍不住红了脸,这、这怎么好意思!
他也是知道这人花了五十两银买的这猫熊,用这三文钱的糖葫芦去换,还是只剩一颗的糖葫芦,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李狄:话说回来,这猫熊本就是被公子先预定了,那商贩也是说过的,倒是我夺人所好了,如此还与公子,再恰好不过。
沈初被男人一连串好听的声音和好听的话都弄得有点迷糊了,心道这真是原文里的大反派吗?!这么温文有礼、声音这么好听、长得还这么帅的反派,实在是犯规好不好!
不过转念一想,这还是大反派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崽,送一只猫熊当见面礼还真不为过,他便坦然接受了,摸了摸自家崽的脑袋道,崽崽,谢谢叔叔!
崽崽乖乖地给李狄道了谢,李狄忍不住又是心中一动。因为不太美好的童年经历,让他并没有很渴望要一个自己的孩子,现在想想,如果他以后的孩子能像眼前的小胖娃一样懂事可爱,还是蛮不错的选择。
两人达成一致各自离开,沈初脑海里传来007机械化无机质的声音,成功人让目标人物记住宿主,宿主生命值+10,魅力值+10!还请宿主继续努力!
然后瞬间变成了毛团的声音:啊啊啊!刚刚见到了大反派吗?!生命值和魅力值都加了10呢,不错,继续加油!
沈初白眼:你是又遇到BUG了吗?!我充分怀疑排序越在前的系统年代越久、BUG越多、技术越落后!
007在沈初肩上不安分地扭了扭自己胖嘟嘟的圆屁股,两只鸡爪子左右来回搓了搓,尴尬道,哈、哈哈,只是穿越到架空的古代农耕文明,不需要多先进的系统嘛
沈初:
他查看一下自己系统的数据,财富值已经达到720万,生命值加10还剩下185,牵绊值260,魅力值10,嗯,其他数值都还好,主要还是每天都在减少的生命值,让沈初得尽快想办法接近目标人物五皇子。
不过根据今天的情形来看,只要有机会接触五皇子,要拿到生命值好像不是很难
嗯,希望如此吧。
转眼天色已暮,范雍也将自己带来的字画卖完了,沈初带着小胖崽、毛团和他汇合后一起结伴回家。
范雍的字画正气遒劲,乍看虽不会给人惊艳之感,但是也有不少人喜欢。虽然卖了不少银两,但是不少又换成了书和笔墨纸砚,堪堪只留下了必要的生活费。
有时候沈初还蛮佩服像范雍这样的读书人的,即使身处贫困也不折节,全身心都投入在读书修身这一件事上,厚积而薄发,只待一朝金榜题名,能够为天下为社稷为百姓出到自己的一份力。
他觉得自己的心性相较范雍而言就不够了。
回去的时候他们走的大街,小胖崽爱看热闹,街边的糖人、泥人、糖油果子之类的,他都喜欢的很,每次摆完摊回去的时候,沈初都会给他买一样。
当然,也只买一样。在沈初看来,小孩子不能惯着,惯着他要啥买啥,并不会让他珍惜自己所得到的东西。
汴京城没有宵禁,到深夜一些繁华地段都会热闹的很,小摊贩也到处可见。
还没过汴河,小家伙就趴在沈初的肩上睡着了。
范雍忍不住叹道,崽崽可真听话,这大清早跟你出来,不哭不闹的,到现在定累得很了。
崽崽平常在家都要午睡,跟着他出来只是大中午实在困及趴在他怀里小睡了一会,还睡不安。
沈初不禁心里也有些微酸,还有些温暖,觉得小胖崽大概就是自己来到这个世界,上天赐予他的最好的礼物了。
他轻轻抚了抚小家伙的背,故意盖过心中的情绪,脸上露出一丝调皮的笑容道,哈哈,这不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嘛瞧他今天还得了一只猫熊、一串糖葫芦呢,也算收获颇丰了。
日暮斜阳的橘色光芒正好落在沈初脸上,让他那张本就艳丽的脸庞更显容光,范雍心突然跳了一下,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看向沈初竹筪子里露出个脑袋也正在睡觉的猫熊幼崽,接道,嗯,这猫熊幼崽着实可爱,崽崽定喜欢得紧。
他们这条回去的路要经过明月楼。
明月楼在汴河边上,七层飞檐,正对着州桥,是汴京城内最繁华的酒楼,日日人满为患。除了明月楼外,汴京城内还有好几家这样的大酒楼,有五座阁楼空中飞廊相连的,也有靠近皇宫达官贵人往来频繁的,也有城外天下世人出入京城瞻仰汴京巍峨繁华必歇的。
不过这些都比不上明月楼的繁华。
汴京人都知道,明月楼有三绝美人、美食、美酒,所有汴京城乃至全天下最负盛名的美食、美酒乃至美人,都在明月楼。
经过明月楼时,一名身段婀娜的女子徐徐前来,在沈初面前福了一礼,微低着眉眼道,沈公子,我家主子请公子到楼上叙话。
沈初看了看自己怀里睡得正熟的崽崽,微微皱了皱眉有点犯难。
范雍主动道,我先把崽崽带回家,你忙你的去,我给李婶带个话。
沈初想起自己答应云王李桓的要求,点了点头。
第6章 明月楼
这女子大概三十来岁,名叫柳三娘,是明月楼的掌柜。一名女子,能做得上汴京城最大酒楼的掌柜,手段自是厉害的。年轻时也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美人,性格泼辣爽利,多少人慕名而来,不过到现在也还未婚。
沈初倒是很佩服柳三娘这样的女人,而且因为经常给明月楼提供新菜品、新食材的缘故,柳三娘和沈初母亲李云娘也熟了起来。
两人曾经都是名动京城的大美人,虽然经历和人生选择都不同,但脾气相投,颇有些惺惺相惜的味道,倒成了手帕交,所以柳三娘一般对沈初也颇为照顾。
她从明月楼暗门的楼梯将沈初引到了顶楼,在门口敲了三下,轻声道,主子,沈公子来了。
里面传来慵懒低沉的声调,进来吧。
柳三娘将沈初让了进去,又替他们掩上门扉,便下了楼。
沈初大概一月要来上两三回,说来别人可能不信,他每次来什么也不用做,也不用陪这人说话,大多数时候默默坐在窗前练字就好,或者有时候练倦了,跟着这人学泡茶的功夫。
这个是他们交易的一部分,沈初将自己的菜品新配方和新食材之类的交给这人,这人给他在全天下他名下的酒楼推广,给沈初20%分成,然后附带了这么一个看起来很奇怪的条件每个月到明月楼来两三次陪这人坐会,什么也不用做,也不用说话,随他想做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太闹腾。
沈初也弄不明白这人是想做啥,说瞧上他了吧,去过一两次就能发现明显不是,而且当他后来知道这人的身份,是当今太后最为宠爱的幼子,是当今天子唯一的嫡亲胞弟,而且大概随了太后的相貌,到如今随着岁月的沉淀,越发的俊美迷人,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怎么可能看上他这么个毛头小孩,除了这幅皮囊还能拿得出手,其他也没什么引以为傲的资本了。
直到后来,他发现这个人的眼神,好像总是在透过他看着某个人,怀念某段时光。沈初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村里总爱在树下晒太阳的老人,也会看着远方怀念过去,眼神变得缥缈而又遥远。
虽然这个人也算富贵之极了,但他身上散发出来这种浓重的寂寞,还有淡淡的悲哀,总让沈初忍不住有点同情。
沈初觉得自己这想法也蛮搞笑,他一个穿书需要做任务才能活下来的人,有什么资格去同情这天底下顶尊贵的王爷。
好在和这人相处也不难受,沈初在这段时间里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练字。
他一个现代人,以前也没专门练习过书法,刚穿来时那一手毛笔字就跟鸡爪爬似的。
他记得他第一次坐这练字时,这人说他安静下来和那人最像了,眼神还充满了怀念,然后下一秒等他看清他写出来的字时,顿时那点怀念的感伤烟消云散,满脸惨不忍睹的表情。
沈初也不在意,他在这人面前随意的很,就当自己真是个做生意的小老百姓,对个小老百姓来说,会写字都不错了,哪还能要求写多好呢。
当然,穿来之后,007为他规划的未来是要考科举的,要是字都写得不好,那简直就是硬伤,直接就被礼部那帮古板的小老头们给毙掉了。
不过云王李桓能够写一手遒劲有力的行楷,那字如行云流水、肆意洒脱,颇得沈初欢心,每次来都会让云王信手来一帖,然后临摹个把时辰。
到现在,沈初一手毛笔字也算有小成了,即使拿到考场也不会寒碜。
沈初进门后,也未与云王寒暄,窗前案几上还摆着他的笔墨,一看就是柳三娘早备好的。
屋内点着檀香,云王坐在窗前眺望远方。
除了皇宫和相国寺的佛塔外,明月楼就属汴京城内最高的建筑了,而顶层视野又最为开阔,从窗外可以看到天际、远山、城墙、市肆、河流还有皇宫的飞檐,整个云梦王朝最繁华的红尘都在眼底。
过了良久,沈初一帖快要临完,云王问道,你今天又给小胖崽买了一只猫熊?
这人的消息总是很灵通,从朝堂大事到鸡毛蒜皮,沈初知道他神通广大,有时候就很无奈,就算神通广大也不至于每次都关心他这些鸡毛蒜皮吧,很没有隐私和安全感好伐,偏偏他还不能说啥。
嗯,是只猫熊幼崽,可爱得紧。
这人似发出一声轻笑,呵,那人也最喜欢这些可爱的幼崽,总是会在自己院里养一堆,让人无可奈何
转瞬又变了脸色,你知道你今天见到的那个男人的身份吗?
沈初心知他说的是五皇子,在原文里云王和五皇子看似并没有什么交集,虽然是叔侄关系,但一个是太后宠爱的幼子、皇帝的胞弟,在宫里的身份要比李狄这个不受宠的皇子来得尊荣多了。
而且云王在书里的设定也一直是闲散王爷,着笔不多,但是只要出场还是没讨喜的。不管是书里的人物还是读者,都喜欢他风流潇洒、生来富贵好命却又浑不在意,说话分量重却从来不爱多管闲事。
不管是当朝皇帝还是太子继位后,都给了云王很高的荣宠。当然,云王没有留下子嗣,这也是不被天子忌惮的重要原因之一。
云王以为他不知道,刚准备开口,却只听沈初平淡的声音道,他是五皇子吧?没想到五皇子竟然已经回京了。
李桓满脸惊讶,不过转念一想倒觉平常,这小孩聪明他是知道的,以李狄衣服上的蟒纹和具有特点的外貌,要认出来并不难。
他心里没来由一股恼怒,面上却不显,他很危险,你最好离他远一点。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多说这几句,以他不爱管闲事的性格,说得好听是洒脱,说得难听是自命不凡,从来未将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看在眼里。自从那人去后,他的这颗心早已归于死寂,余生所有的时间对他来说都不过如风中残灯,只是用来怀念那个人的一切。
但是看着眼前这个与那个人七八分相似的年轻人,他总忍不住打破自己的习惯,做多余的事,说多余的话。他想,要是那个人如果有孩子,大概也会像这样,他肯定也会当作自己的孩子疼爱。
沈初不明白这人的不悦从何而来,他当然知道五皇子是个危险人物啊,还是书里最危险的大反派,可、可是他能怎么办?!他还得靠吸引大反派的注意力续命呢
沈初没办法将一切坦白,但是他最擅长阳奉阴违地敷衍了,他笑眯眼道,五皇子是天之骄子,草民不过一介凡夫俗子,离得本就再远不过了。
李桓竟然忍不住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觉得这小破孩真是欠揍,自己好心给他提醒,他倒装作副乖模样来敷衍他,以为他是好哄的吗?!
李桓恨铁不成钢,不耐烦摆摆手道,今天就到这,你回去吧,说着从怀里掏出个金缕球的小玩意递给他,这个带回去给小胖崽耍。
说完便转回身,躺在榻上看窗外已转成的万家灯火,不再看沈初一眼。
沈初无奈摇摇头,觉得云王虽然看着还很年轻,但自己没月来这两三趟,还真跟探望慰问孤寡老人的感觉很像。这云王有时候的脾气,还真跟老小孩差不多,难哄的很。
不过沈初也不介意,最开始只当是交易,现在倒成了他穿来这个世界生活的一种习惯。在明月楼顶层练字的时候,他能感受到一种宁静的感觉。
离开明月楼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在明月楼看完一整个黄昏,也是汴京城最好的风景之一。
汴京城里还是相当的繁华,灯火星星点点。太学和沈初购置的院子都在外城,周边要清净很多,入了夜就只有寻常百姓家里透出来的一豆灯火,不打灯笼都还有些暗。
不过云王给他派了马车,也不用沈初自己一个人走夜路。
到家后小胖崽都睡着了,李云娘还在堂屋点着一盏灯烛,边纳鞋底边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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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狄打量着眼前人,一身月白长衫,背着一只过大的竹筪子,圆杏眼、微粉的小□□,波光潋滟、仿若三月桃花,令他不禁心弦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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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瞅着他心道,你就是崽崽娘亲好伐,想起他的北胡人血统,他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
不过平日里有人问起崽崽的娘,他也是都告诉人家崽崽的娘是位西域女子,生下崽崽时就难产去世了。然后听到的人都忍不住唏嘘一番,然后夸赞崽崽娘亲肯定是位大美人,接下来就是要给沈初介绍媳妇了。
沈初每次都装作一副情深无悔的样子,说曾许下誓言,此生与崽崽的娘亲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她先去一步,他也不会再娶。
然后那些给他介绍姑娘的婶婶们都要被他感动得掩面痛哭,觉得自己怎么就没那么好运气遇上这么一个良人,最后还要一直感叹,崽崽的娘定然是个绝世大美人,才能让他这么一直念念不忘
想到这沈初又忍不住看了一眼眼前人,心道,果然是个绝世大美人呢都快让他色令智昏,忘记他是多么凶残的大反派了。
李狄:公子不必客气,方才我已与令郎达成交易了,我将这猫熊送他,他将这糖葫芦送我,却是不好再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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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忍不住红了脸,这、这怎么好意思!
他也是知道这人花了五十两银买的这猫熊,用这三文钱的糖葫芦去换,还是只剩一颗的糖葫芦,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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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转念一想,这还是大反派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崽,送一只猫熊当见面礼还真不为过,他便坦然接受了,摸了摸自家崽的脑袋道,崽崽,谢谢叔叔!
崽崽乖乖地给李狄道了谢,李狄忍不住又是心中一动。因为不太美好的童年经历,让他并没有很渴望要一个自己的孩子,现在想想,如果他以后的孩子能像眼前的小胖娃一样懂事可爱,还是蛮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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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在沈初肩上不安分地扭了扭自己胖嘟嘟的圆屁股,两只鸡爪子左右来回搓了搓,尴尬道,哈、哈哈,只是穿越到架空的古代农耕文明,不需要多先进的系统嘛
沈初:
他查看一下自己系统的数据,财富值已经达到720万,生命值加10还剩下185,牵绊值260,魅力值10,嗯,其他数值都还好,主要还是每天都在减少的生命值,让沈初得尽快想办法接近目标人物五皇子。
不过根据今天的情形来看,只要有机会接触五皇子,要拿到生命值好像不是很难
嗯,希望如此吧。
转眼天色已暮,范雍也将自己带来的字画卖完了,沈初带着小胖崽、毛团和他汇合后一起结伴回家。
范雍的字画正气遒劲,乍看虽不会给人惊艳之感,但是也有不少人喜欢。虽然卖了不少银两,但是不少又换成了书和笔墨纸砚,堪堪只留下了必要的生活费。
有时候沈初还蛮佩服像范雍这样的读书人的,即使身处贫困也不折节,全身心都投入在读书修身这一件事上,厚积而薄发,只待一朝金榜题名,能够为天下为社稷为百姓出到自己的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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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只买一样。在沈初看来,小孩子不能惯着,惯着他要啥买啥,并不会让他珍惜自己所得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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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雍忍不住叹道,崽崽可真听话,这大清早跟你出来,不哭不闹的,到现在定累得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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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暮斜阳的橘色光芒正好落在沈初脸上,让他那张本就艳丽的脸庞更显容光,范雍心突然跳了一下,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看向沈初竹筪子里露出个脑袋也正在睡觉的猫熊幼崽,接道,嗯,这猫熊幼崽着实可爱,崽崽定喜欢得紧。
他们这条回去的路要经过明月楼。
明月楼在汴河边上,七层飞檐,正对着州桥,是汴京城内最繁华的酒楼,日日人满为患。除了明月楼外,汴京城内还有好几家这样的大酒楼,有五座阁楼空中飞廊相连的,也有靠近皇宫达官贵人往来频繁的,也有城外天下世人出入京城瞻仰汴京巍峨繁华必歇的。
不过这些都比不上明月楼的繁华。
汴京人都知道,明月楼有三绝美人、美食、美酒,所有汴京城乃至全天下最负盛名的美食、美酒乃至美人,都在明月楼。
经过明月楼时,一名身段婀娜的女子徐徐前来,在沈初面前福了一礼,微低着眉眼道,沈公子,我家主子请公子到楼上叙话。
沈初看了看自己怀里睡得正熟的崽崽,微微皱了皱眉有点犯难。
范雍主动道,我先把崽崽带回家,你忙你的去,我给李婶带个话。
沈初想起自己答应云王李桓的要求,点了点头。
第6章 明月楼
这女子大概三十来岁,名叫柳三娘,是明月楼的掌柜。一名女子,能做得上汴京城最大酒楼的掌柜,手段自是厉害的。年轻时也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美人,性格泼辣爽利,多少人慕名而来,不过到现在也还未婚。
沈初倒是很佩服柳三娘这样的女人,而且因为经常给明月楼提供新菜品、新食材的缘故,柳三娘和沈初母亲李云娘也熟了起来。
两人曾经都是名动京城的大美人,虽然经历和人生选择都不同,但脾气相投,颇有些惺惺相惜的味道,倒成了手帕交,所以柳三娘一般对沈初也颇为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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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三娘将沈初让了进去,又替他们掩上门扉,便下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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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也弄不明白这人是想做啥,说瞧上他了吧,去过一两次就能发现明显不是,而且当他后来知道这人的身份,是当今太后最为宠爱的幼子,是当今天子唯一的嫡亲胞弟,而且大概随了太后的相貌,到如今随着岁月的沉淀,越发的俊美迷人,想要什么样的美人没有,怎么可能看上他这么个毛头小孩,除了这幅皮囊还能拿得出手,其他也没什么引以为傲的资本了。
直到后来,他发现这个人的眼神,好像总是在透过他看着某个人,怀念某段时光。沈初不由得想起了小时候村里总爱在树下晒太阳的老人,也会看着远方怀念过去,眼神变得缥缈而又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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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初觉得自己这想法也蛮搞笑,他一个穿书需要做任务才能活下来的人,有什么资格去同情这天底下顶尊贵的王爷。
好在和这人相处也不难受,沈初在这段时间里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练字。
他一个现代人,以前也没专门练习过书法,刚穿来时那一手毛笔字就跟鸡爪爬似的。
他记得他第一次坐这练字时,这人说他安静下来和那人最像了,眼神还充满了怀念,然后下一秒等他看清他写出来的字时,顿时那点怀念的感伤烟消云散,满脸惨不忍睹的表情。
沈初也不在意,他在这人面前随意的很,就当自己真是个做生意的小老百姓,对个小老百姓来说,会写字都不错了,哪还能要求写多好呢。
当然,穿来之后,007为他规划的未来是要考科举的,要是字都写得不好,那简直就是硬伤,直接就被礼部那帮古板的小老头们给毙掉了。
不过云王李桓能够写一手遒劲有力的行楷,那字如行云流水、肆意洒脱,颇得沈初欢心,每次来都会让云王信手来一帖,然后临摹个把时辰。
到现在,沈初一手毛笔字也算有小成了,即使拿到考场也不会寒碜。
沈初进门后,也未与云王寒暄,窗前案几上还摆着他的笔墨,一看就是柳三娘早备好的。
屋内点着檀香,云王坐在窗前眺望远方。
除了皇宫和相国寺的佛塔外,明月楼就属汴京城内最高的建筑了,而顶层视野又最为开阔,从窗外可以看到天际、远山、城墙、市肆、河流还有皇宫的飞檐,整个云梦王朝最繁华的红尘都在眼底。
过了良久,沈初一帖快要临完,云王问道,你今天又给小胖崽买了一只猫熊?
这人的消息总是很灵通,从朝堂大事到鸡毛蒜皮,沈初知道他神通广大,有时候就很无奈,就算神通广大也不至于每次都关心他这些鸡毛蒜皮吧,很没有隐私和安全感好伐,偏偏他还不能说啥。
嗯,是只猫熊幼崽,可爱得紧。
这人似发出一声轻笑,呵,那人也最喜欢这些可爱的幼崽,总是会在自己院里养一堆,让人无可奈何
转瞬又变了脸色,你知道你今天见到的那个男人的身份吗?
沈初心知他说的是五皇子,在原文里云王和五皇子看似并没有什么交集,虽然是叔侄关系,但一个是太后宠爱的幼子、皇帝的胞弟,在宫里的身份要比李狄这个不受宠的皇子来得尊荣多了。
而且云王在书里的设定也一直是闲散王爷,着笔不多,但是只要出场还是没讨喜的。不管是书里的人物还是读者,都喜欢他风流潇洒、生来富贵好命却又浑不在意,说话分量重却从来不爱多管闲事。
不管是当朝皇帝还是太子继位后,都给了云王很高的荣宠。当然,云王没有留下子嗣,这也是不被天子忌惮的重要原因之一。
云王以为他不知道,刚准备开口,却只听沈初平淡的声音道,他是五皇子吧?没想到五皇子竟然已经回京了。
李桓满脸惊讶,不过转念一想倒觉平常,这小孩聪明他是知道的,以李狄衣服上的蟒纹和具有特点的外貌,要认出来并不难。
他心里没来由一股恼怒,面上却不显,他很危险,你最好离他远一点。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多说这几句,以他不爱管闲事的性格,说得好听是洒脱,说得难听是自命不凡,从来未将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看在眼里。自从那人去后,他的这颗心早已归于死寂,余生所有的时间对他来说都不过如风中残灯,只是用来怀念那个人的一切。
但是看着眼前这个与那个人七八分相似的年轻人,他总忍不住打破自己的习惯,做多余的事,说多余的话。他想,要是那个人如果有孩子,大概也会像这样,他肯定也会当作自己的孩子疼爱。
沈初不明白这人的不悦从何而来,他当然知道五皇子是个危险人物啊,还是书里最危险的大反派,可、可是他能怎么办?!他还得靠吸引大反派的注意力续命呢
沈初没办法将一切坦白,但是他最擅长阳奉阴违地敷衍了,他笑眯眼道,五皇子是天之骄子,草民不过一介凡夫俗子,离得本就再远不过了。
李桓竟然忍不住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觉得这小破孩真是欠揍,自己好心给他提醒,他倒装作副乖模样来敷衍他,以为他是好哄的吗?!
李桓恨铁不成钢,不耐烦摆摆手道,今天就到这,你回去吧,说着从怀里掏出个金缕球的小玩意递给他,这个带回去给小胖崽耍。
说完便转回身,躺在榻上看窗外已转成的万家灯火,不再看沈初一眼。
沈初无奈摇摇头,觉得云王虽然看着还很年轻,但自己没月来这两三趟,还真跟探望慰问孤寡老人的感觉很像。这云王有时候的脾气,还真跟老小孩差不多,难哄的很。
不过沈初也不介意,最开始只当是交易,现在倒成了他穿来这个世界生活的一种习惯。在明月楼顶层练字的时候,他能感受到一种宁静的感觉。
离开明月楼时,天色已完全黑了下来,在明月楼看完一整个黄昏,也是汴京城最好的风景之一。
汴京城里还是相当的繁华,灯火星星点点。太学和沈初购置的院子都在外城,周边要清净很多,入了夜就只有寻常百姓家里透出来的一豆灯火,不打灯笼都还有些暗。
不过云王给他派了马车,也不用沈初自己一个人走夜路。
到家后小胖崽都睡着了,李云娘还在堂屋点着一盏灯烛,边纳鞋底边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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