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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4

    夜火 作者:芝士灌汤包掉了

    人生像是重新被定义了方向一样——他没有退掉在外面的租房也没有从酒吧辞职,但他却有了和从前完全不一样的心境。

    所有事情都慢下来,所有场合都变得不再孤单,他不用再像以前那样偏执又坚决地一个人走下去——抱着走到死的茫然。

    他不用再那样。

    他放松了很多,这点不仅是他,连他身边的人都感觉到了。吴庸很欣慰,天天敲着手机键盘给他发红包,虽然赵歧言一个都没收就是了。

    店里添了好几个新员工,赵歧言自觉自己有些多余,就和吴庸商量着把自己的上班时间调成两天一班。

    吴庸假意板着脸,凶巴巴道:“钱多了是不是?”

    赵歧言靠着吧台玩杯子,嘴角扯出一抹若有若无的笑:“啊,好像是不太缺。”

    “你小子…… ”吴庸忍不住笑出来,然后拿出轮班表,拿了笔仔细地考虑着。

    赵歧言在旁边等着,顺手拿过一方白帕,把眼前的一排高脚杯擦了个遍,等他擦完最后一只,吴庸已经把新的排班表写了出来。

    吴庸把排班表倒了个个儿,推给他,“以后你就照这个来上班。”

    赵歧言的新调班引起了店里员工间不小的震动,尤其以宋菡为首——她拽着赵歧言的袖子假哭的时候过于真情实感,让众人产生了一种这是赵歧言抛下青楼姐姐妹妹独自上岸从良的话本故事的错觉来。

    赵歧言也不推开她,任由她真假参半的眼泪水打湿了绸面的衬衫袖口,等她哭得差不多了,才哄道:“我又不是走了就不回来了,哭这么凶可会变丑哦。”

    宋菡一张脸哭得红彤彤似番茄,弯月一样的细眉一竖,整个人就如同一只愤怒的番茄了:“你当我不知道,现在只是把班往少地调,迟早你要把来这儿的日子都往零的整。”

    赵歧言从近旁的桌子上抽了纸塞到宋菡手上,道:“嗯,差不离,是这么个状况。”

    他这话一出口,宋菡哭得更凶了。

    赵歧言又陪她站了好一会儿,宋菡哭得舒服了,睁着一双水汪汪的眼看他,颇有些惆怅道:“早知有此一日,何必留恋那时春光。”

    说着,伸手给赵歧言理了理刘海。

    她其实也真不至于有那么伤心——就是看着这个漂亮孩子一整年,看他冷面如佛、看他傲骨似松、看他真心如旭日昭昭、看他无情又似一瞬春风穿堂招摇,于是便忍不住留心起来,便忍不住再多留心几分。

    看着一株花,看过花期好却没盼来花期过。

    她有些忧郁:“我还想着说不定哪天就能看到你坏掉呢。”

    赵歧言捏着纸巾,温柔地帮她擦拭脸颊上的泪痕,轻声道:“我不会坏掉。”

    他身上的苦艾香若隐若现,宋菡觉得自己仿佛被这香气拥抱。

    “……你也不会。”

    赵歧言认真道。

    宋菡垂下睫毛,最后留了一滴泪。

    “嗯。”

    她应道,像一个承诺。

    日子没过多久,但赵歧言却觉得好像已经是新的一年了,赵嫣知道他就算手头有钱也不怎么会出门逛街,直接给他寄了好多新衣服过来,包裹里是她龙飞凤舞的字迹“哈哈你没办法了吧”;张知言身体也好多了,视频的时候为了炫耀还给他表演了一套擒拿手,最后却差点踩滑,幸而陆湛不知道从哪个旮旯钻出来充当了人肉靠垫的角色,在弟弟面前丢了脸的张知言表现得很淡定,坐在陆湛背上跟赵歧言说了拜拜,面带笑容地结束了这场视频。

    吴庸的恋爱进行得也很顺利——至少在赵歧言看来,每天愁眉苦脸等着手机响的吴庸比起以前那个大多数之间都在发呆放空的吴庸要有活力得多,像是终于闻见骨头香味的小狗——不太恰当而且有些奇怪的比喻,但吴庸确实表现出了对那个人强烈的依恋——那个人既能填他饥饿的肚肠也能勾他贪图享受的舌,不就像是骨头对于狗的意义吗,是享受也是饱腹之需。

    只是有时候看起来,那款骨头不太好啃罢了,但那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没有课也不用工作的日子,赵歧言会把时间花在漫游这座城市上——说来也是好笑,他来这里两年了,中途基本没回过家,可是对这里的一切他依旧陌生得像是初来乍到一样。这座城市最便宜的一趟公交车要十块,晃晃荡荡两个小时能从城北到城南,再绕着城西转一圈。

    连续好几天,赵歧言都乘坐这趟公交车,他靠着车窗,看夕阳染红城市边际,或者是看建筑物在晨雾里逐渐露出真容,有时候能看到学校的塔尖,有时候远远就能看到他工作的夜店的灯牌——一切都让他觉得陌生又熟悉。

    陌生的城市,熟悉的人。

    陆修谨大概也能勉强算入后者之列。

    作者有话要说:

    是看到之后想起来的,小赵没事的时候一般不主动想小陆

    第37章 整整齐齐

    37

    公交车开过一段栽满法国梧桐的老街,暗红色的老式公寓毗邻现代化的玻璃大楼,人群熙熙攘攘,赵歧言不知怎的就很想下车去走走。

    不长的街,有三家药房两家花店若干小吃铺和几家把衣架都快堆到人行道上的服装店,赵歧言买了一袋炒栗子,热气被堵在攥紧口的牛皮袋里旋转,不一会儿就把那些滚圆的栗色小东西吹湿吹软。

    他也不吃,就只是拿着手上,走了没几步,又在路边买了两串糖葫芦——本来只想买一串,却实在不知道是买小番茄还是山楂的好,所幸一样来了一串。

    如此走走停停,等他走到街的尽头,手上已经有了一堆东西——炒栗子、糖葫芦、不知道牌子的米花糖、沾满辣油的小方糕和一袋冒着热气的小笼包。

    他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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