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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色尽头[出书版] 作者:起雾

    留下了巨大的兽类动物的脚印。

    整个欧洲人心惶惶,各国的君主们招集魔法师开会商讨对策,血族狼人与猎魔人之间的战争破天荒不约而同的停了下来,各自集中精力应付这突入起来的灾祸。

    据说在各国君主聚集的商讨会议中,出现了一个裹着黑斗篷的俊美男子。

    他站在猎魔人世家桑切斯家族第九任族长奥南公爵旁边,俊美的连月光都为之失色。

    乌黑的长发,深紫色的眼眸,皮肤像是在黑斗篷里包裹了千年,透着不正常的苍白,修长的手臂不知道是不是太过于纤细苍白,隐隐看得出青色的经脉。

    皇室糜烂的生活方式隐没在雍容的排场和严峻的律法里,平民百姓无从得知和了解,出席的各国君王怎样的美色没有见过,此刻看到摘下了黑斗篷的英俊男子,还是无法自控的纷纷喉结上下滑动了一下。

    男子鄙夷的打量了一圈周围的色狼眼光,冷冷的告知在座位上的王公贵族,他有办法结束这场灾难,条件是各国君主必须承诺停止对血族狼人和其它异族类的追杀。

    众人惑于男子的美色,迷恋的目光流连在男子的脸孔身躯上,竟没有一个人听到那优雅的唇边吐出来的任何字句。

    此时,旁边一直没有开口的奥南公爵出乎意料的弯下腰,把黑色的斗篷从地上拾起来,重新裹住男子的身体,连脸都遮挡住大半。

    众多穿着华丽的色狼来不及愤怒吼叫,整个会议大厅的杯盘碗碟和灯烛器械已先一步飘散到了空中,垂涎目光最明显的英格兰某大公,甚至整个人被一种莫名的力量抛出了窗外。

    「你们最好相信他所说的话。」奥南公爵收回伸出的双手,群魔乱舞的杯碟和照明器具纷纷归位,「这不过是他教我的一个小魔法,能挽救整个欧洲大陆的,只有他一个人,你们最好遵照他的话去做。」

    王公大臣不知道,但魔法师们是知道的,任何魔法都需要咒语和手势,甚至有些还需要繁复的仪式。

    而此刻奥南公爵仅仅伸了伸手,就有这个效果,这还只是那男子教的小魔法,那么那个男子改天换地的本事未必就是虚言了。

    各国君主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在魔法师们的暗示下,纷纷颔首。

    承诺将出之时,另一个猎魔人世家的族长却出言阻止,「万万不可,这个承诺一下,我等不是任由那些妖魔宰割了?」

    昏庸的君主们这才反应过来,犹豫起来,面对同僚的质疑和鄙夷,奥南公爵尚未开口,裹在黑斗篷里的男子已先出声,「我会让血族和狼人族签订同样的协议。」

    桑切斯家族在猎魔人中甚为有名,奥南公爵又拥有英国和法国的大片领地,因此各国王和领主们很快就签订了协议。

    直到黑斗篷男子和公爵离去后许久,大厅里还能听得到吞咽口水的声音。

    「奥南公爵已经算是出名的美人了,这来历不明的黑衣小子竟比公爵还要……」后面的话消失在嘴边,毕竟危机解决最重要,王权在手,要什么美人儿没有?

    放弃了黑斗篷遮脸的洛笛来到生活了十几年的血族时,竟没有族里成员认出他是谁。

    认出了他,亲切的跟他拥抱,笑容犹如阳光的男子,他却认不出对方。

    「洛笛,我是菲尔吉斯,你不认得我了吗?」未来的族长大力拍他的肩,「出走了这么些年,终于知道回来看我们了?」

    接下去的一切进行的顺理成章,菲尔吉斯和狼人族长的侄子莫里说服了两族的族人,承诺猎食时不伤害食物的性命。

    协议既定,不过几天,所有诡异的自然现象同时突如其来的消失无踪,半点痕迹不留。

    没有人知道洛笛是怎么做到的,但灾难的离去是好事,也没有谁去追问洛笛方法,而洛笛关于魔法师第一人的称号,也是在这场灾难后开始流传的。

    为了安抚人心,众魔法师齐心协力施咒,消去了人们对这场灾难的记忆,所以人类历史中几乎没有这方面的任何记载。

    也为了防止众低等精怪的暴乱,遗忘的咒语也被施加到其他的族群当中,高阶魔法师虽说有所耳闻,却也怕引起恐慌,所以魔法史和精灵史记载的也只是只字片语。

    「就这么解决了?」莫里停下了他的历史讲习,喝了口水,我立刻催促他,「那这场灾难到底是怎么造成的?你还是没有说明白啊!」

    莫里耸耸肩:「这到现在都是个谜,只有问你了,洛笛是你的前世,既然有办法解决,当然知道来源。」

    可是我什么都不记得啊,如果我记得,还需要你长篇大论帮我补习历史么?

    「其实,」莫里踌躇了一会,看看瑞,「我一直觉得那个灾难的始作俑者就是洛笛。」

    「啊?怎么会?」

    「我仔细比对过,那只魔兽的脚印跟洛笛当时养的从东方抱来的小老虎的脚印除了大小外,一模一样。」

    瑞赞同的点头,「他的确有这个能力。」

    反正横竖不记得,随你们编排就是了,我望望天花板,「那洛笛是怎么死的?」

    现在的我存在,又提到前世,那估计伟大的洛笛最后一定是挂了。

    瑞和莫里对看一眼,一个低头喝水,一个轻声叹息了一声。

    沉默就这么蔓延在我们之间。

    第十三章

    「你没发现你刚才喝得杯子里装得是清水,现在不过几秒钟,颜色已经变成咖啡色了么?」瑞提醒莫里。

    「不是吧,味道也像,我怎么没注意?」莫里后知后觉的看向风无痕。

    风美女安抚的拍拍他:「没事没事,刚才你跟他们聊得开心,我没事做,在你杯子里放了些转基因草药的粉末观察一下色味罢了,是不是很像咖啡?」满怀期待的看着莫里。

    莫里点头,起身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客厅就剩下瑞和我,以及笑得温柔甜蜜的风无痕。

    为了转移风美女因为头号试验品离开而放到我和瑞身上的注意力,只得重复一遍之前的问题,「洛笛是怎么死的?」

    「老死的。」瑞想也不想的回答我。

    「……」我呆住。

    「人类自古谁无死!」在洗手间折腾了半晌才出来的莫里有气无力的掉一句文,立刻被风美女敲了一记头,「少乱用古诗。」然后向往的自语,「不知道我前世是什么样子的?」

    「估计是图坦卡门。」看她家门上那段「骚扰本姑娘安宁的,灾难的翅膀会降临」就可以猜到。

    「那是谁?」大小姐熟谙医术,对国外历史关注较少。

    莫里干笑,一边狠狠瞪我一眼,「埃及的某个法老,」记得她老婆爱美,不忘补充一句,「据说长得很俊秀。」

    「哦,那我回去查查资料。」风美女闻言立刻大起兴趣。

    我忍不住白了莫里一眼,哪壶不开提哪壶,要是让这女人查到这个法老十八岁就挂了,一定会以为我诅咒她短命,她又那么小心眼……

    幸好一年一度的狼人族祭典就要开始,莫里还算有良心的扯开话题,开始聊起这方面的话题,像往常一样邀请瑞和我一同去参加他们的祭典,他和瑞开始讨论邀请的名单。

    风美女无聊的打了个呵欠,再度往我们三个的杯子里加了点无色无味的料,莫里讨论的兴起,丝毫不觉的拿起杯子就喝。

    瑞始终没有去动他的茶杯,隔了一会儿终于拿起杯子时,风美女露出总算整到了的欣慰笑容,激动的手指都有点抖。

    瑞把杯子递给我:「穹,帮忙去泡杯红茶,别忘了把残留的绿茶渍洗干净。」

    我应一声,不忘一同拿走自己的杯子,看到风美女失望的垮下肩膀和莫里的无知无觉,走到厨房洗手台背对着他们时,我终于忍不住嘴角裂开一个大大的弧度,客厅里传来莫里再度站起来走向洗手间的声音。

    邀请的名单和往年并没有什么不同,讨论完毕,他们夫妻俩在快天黑时才起身离去,我无限同情的望着莫里的背影,「可怜他被下了七八次药,竟然都没有发现,还以为是那头一次下的药的药性太重,真奇怪平常的警觉心都到哪里去了?」

    「你以为他真的不知道?」瑞洗掉最后一趟被加料的杯子,「这小子由得他老婆玩罢了,横竖他那个体质也造不成太大的伤害。」

    我有点无言,原来是周瑜打黄盖,这对夫妻真是……

    左右无事,我开始缠着瑞,要他讲我前世的事情,他轻描淡写的说那阵子他大部分时间都居住在精灵族,见到洛笛的次数少得屈指可数。

    「一个性格孤僻,自卑,有严重交际恐惧症,自闭症,抑郁症,情感交流障碍的家伙。」

    瑞这样形容洛笛,很坦白的说这就是见过几次面的洛笛给他的全部印象,一点也不怕打击到我。

    我被他一长串的术语弄得昏头昏脑,暗想瑞不愧是医生,不过,「听起来像是天才常有的性格。」

    瑞无声的看看我,我猜他一定在想我实在厚脸皮,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洛笛的确是少见的天才,跟你现在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判若云泥。」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前世是洛笛?」

    他沉吟了一会儿:「千年前,族里的长老偶然与一名通灵族人相识,那通灵族因为一个赌约输给长老,答应子孙世代为我族服务?」

    「什么赌约?」

    「当时通灵族根本不相信血族没有灵魂的体质,因此跟长老信口开河能找出我族族员的灵魂所在,他若赢了,我们代代为他们服务。」

    「过了千年,他们还是没有成功。」我实在同情通灵族人,孜孜不倦的寻找,却不知所寻求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那洛笛,」我还是对自己的前世充满兴趣,「他的一生到底是怎么样的啊?」

    莫里把他说得像一个传奇,但瑞口中道来,似乎也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点有一堆心理问题的天才而已!

    这,这么平板的人物,听起来真是一点真实感都没有。

    最令人郁闷的是,跟俺从外貌到个性到魔法能力都完全相反,确定那个洛笛真的是我的前世?

    「我怎么知道,那个孤僻的家伙一生中大半的时光都隐居在山野里,瑞很不耐烦,「我对他没什么兴趣,管他做了些什么?」

    「你既然对他没兴趣,那当初为什么要找上我当你同伴?」

    瑞皱眉,沉吟了一会儿,「你是你,他是他,很难相提并论,你有他的那种魔法学习能力么?」

    「……没有。」

    他摸摸我的头:「不是跟你说了,我对那家伙一点兴趣也没有么?」

    大概觉得打击到我有点抱歉,瑞开始讲他知道的千年前的族里的事,大半时间都在讲他英明神武,旷世无敌聪明能干,个性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哥哥――菲尔吉斯。

    我得出一个结论,「瑞,你一定有严重的恋兄情结。」才会把自己的哥哥形容得天上有地下无。

    想到他的哥哥在一场与猎魔人的对抗中过世,我又替瑞难过,因为再也回不来,所以以前的好都加倍的放大,经过千年,难怪瑞的哥哥在他心中成为神祗。

    瑞狠狠的敲我的头:「胡说八道什么!」他忿忿然,「你什么也不知道。」

    接下去我旁敲侧击了半天,总觉得瑞和莫里似乎瞒着我什么。但他左右是这套说辞,我无从探究,只好郁郁的睡觉去。

    两天后,我跟瑞一同去美国参加狼人族的祭祀庆典,没想到,却在曼哈顿街上见到了死人类。

    这家伙和小道士一家凑热闹来参加月圆祭,借着在美国留学时玩过一阵子纽约,硬是拖着金发老兄到处闲逛。

    我始终对那颗银弹头耿耿于怀,又怕空闲之余被风大美女抓去当试验品,于是加入了他们的闲逛队伍。

    一路上金发老兄喋喋不休的继续诉说他最新的研究进展。

    据他翻阅了多套已成孤本的魔法史中的记载,神的祝福的有两种用处,一是用来改变对方的存在形体的,但这个改变也就能维持一世;另一种是用来固定对方的存在形体的,这个固定是永生永世的。

    这两种神的祝福都需要以施法者的生命为代价。

    「那这家伙身上的神的祝福是哪一种?」我很有兴趣的从上到下仔细打量死人类,不知道他会不会是什么奇怪东西变的?

    死人类很过分的伸出手用力捏我的脸:「当然是第二种。我像是什么东西变的吗?」

    「这又看不出来的!」我拍开他的手,揉揉脸。

    金发老兄证明般的点点头:「我确认过了,他的确是那种永生永世被固定的形态。」

    「那你收集的狗尾巴草和蟑螂呢?」

    「他们是被转换成这个形态的,这两个应该是跟谁结了很大的仇怨的缘故,之前可能是人类,精怪,或者巫师,魔法师吧!」

    金发老兄感慨道,「不知是多大的仇怨,才搞到这样子惨烈。」

    「那怎么算祝福,根本就是以自己的性命来完成的诅咒。」死人类跟着叹息一声。

    路上交通拥挤,我们几个被人流挤到一边,街头的警察混乱而忙碌。

    「看这境况,大约是总统什么的要来了吧。」金发老兄一边扶起被挤倒的老乞丐,一边念叨。

    我心念一动,一个念头串过脑海,却快得来不及捕捉,似乎有什么事正在酝酿,我隐约觉察到不对,却想不出所以然来。

    急匆匆的跟死人类和金发老兄道别后,我瞬移回去了莫里在美国的住所,没多久,瑞和莫里忙完后,相继回来,看到他们安然无恙,我才放下了心。

    月圆祭是狼人族一年一度的庆典,血族仍然延续了近千年前定下的每个月一次午夜狂欢的传统。

    而狼人族在几百年中,传统已渐渐变化,随着族人数量的减少,月圆祭在最近的百年里已经被改定为一年一次了。

    因为间隔的时间比较久,所以每年气氛的热烈程度反倒是超过了血族。

    所有交好的族群都会来参加这个祭典,所以撇开严肃的祭祀意义,这可以说是异族的嘉年华。

    起初,一切都一如既往的展开,但到了第三天,变故终于发生。

    我之前的预感没有出错,人类世界混乱的交通和街头严阵以待的警察,不是为了大人物的到来做准备,而是为了这个月圆祭。

    荷枪实弹的士兵将整个广场围得水泄不通,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破坏结界进来的,扩音大喇叭已经开始喊话。

    「秉持自由,民主的精神,为了不对全人类的生存够成威胁,也为了给予你们同等的生存权利,准许你们使用神的祝福这一传说中的咒语,以牺牲一半的代价,将剩余的非人类转变为人类形态,美国保证国土上所有人类的安全。现在,给予你们十分钟的时间考虑,不要妄想逃脱,瞬间转移有一定的距离限制,只要你们在美国的国土之内,fbi将不遗余力消灭所有的漏网之鱼。」

    广场上霎时安静下来,然后所有参加月圆祭的异族类开始相互询问神的祝福是什么东西,有知道的在解释,也有嚷嚷着宁死不变为人类的。

    有几个不信邪的已经开始瞬移,快的一闪而过,开始了在美国的逃亡,速度不够快留下踪迹的,几乎都被激光打了下来。

    情势一片混乱,莫里因为跟梅尔斯夫人和狼人族长比较近,示意瑞他会保护两族的族长,要瑞帮忙找一下不知道去了哪里的风无痕。

    瑞拖着我眼光四处浏览,就是没有看到风无痕。

    我不经意间目光扫过荷枪实弹的人类军队,才发现这些人不是都穿着美国军服的,有些来自欧洲,有些来自亚洲。

    这就是所谓的猎魔人吧!

    他们筹备多年,发展热武器,彼此防备,真正联合起来,便确确实实是属于人类的实力。

    难怪我总是觉得有什么不对,遗漏的部分也就在这里。

    魔法巫术已经在人类社会的文明中失落了许久,人类的生存早已脱离了原始的精神意志,代之以高度的机械化,红外线中甚至可以看出隐形术下的形体。

    人类在这百年里,科技所造就的发展突飞猛进,而我们用了千年的时间,却可耻的毫无建树。

    我在一片混乱中找寻风无痕的踪迹,却在显然是这场围剿指挥者的fbi局长旁边看到了出乎意料之外,但很在情理之中的人。

    瑞和莫里口中的桑切斯听起来就是个西方名字,以至于我一开始就起了误解,以为那是金发老兄的化名。

    然而就如同我身为血族却并不出身英伦一般,那名叫桑切斯的猎魔人头子,也同样的黑发黑眼。

    难怪瑞一直叫我离他远一点,难怪英伦受到了猎魔人袭击,瑞一处理完就回到了我们居住的城市。

    从一开始遇到,到同一家公司上班,就不是凑巧。

    和莫里的打斗与其说是玩闹,不如说是对狼人一族实力的试探。

    汤里的大蒜和服务生的十字架是的他授意。

    把我拉到中午强烈的阳光下不是不小心。

    对我感兴趣只是为了接近我们的借口。

    隔着远远的喧闹人群,我的目光和死人类的对上,他的眼底出乎意料的平静,歉然的望了我一会儿,他的注意力投向了瑞。

    我看得到他指缝间闪烁的银光。

    如果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一把银针,他已经抬起手来,瑞并没有发觉,他所有注意力都放在了控制广场局势和找寻风无痕上面。

    同一时间,我也看到了死人类背后,不远处,一个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他的后心。

    人类是贪婪而软弱的动物,诱之以利,动之以情,加以威胁,永远都不愁找不到背叛者。

    枪口和银针,这两个家伙一直以为局势都在自己的掌控之中,此刻却丝毫没有察觉自身的生命正在遭受威胁。

    死人类的银针飞出来时,我几乎是本能的挡在了瑞的身前。

    瞬移的同时不忘出声提醒死人类,有杀手在他背后偷袭。

    他一回头就能看见那把枪的枪口,只需要意念一动,子弹就不会射中他,当然被我挡住的瑞也会没事,这样就什么都解决了。

    但银针的速度非常快,如果要形容,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比子弹的速度要快几百倍。

    快到即使瑞发现了不对要拖着我移开,也是完全来不及的,我到这时才知道,当时追着莫里四处跑的那把绣花针真的不过是儿戏的闹着玩。

    奇怪的是此刻这样快的速度下,那把银针却还是没有射中挡在瑞身前的我。

    这把针在距离我左胸不到一公分处硬生生的停了下来,没有往前飞,而是受重力影响,落到了地上。

    在针快落地的时候,我和瑞才移了开去,其实已没有必要了。

    银针离我们很近,所以我清晰的听到了它们落到水泥地上清脆的响声,但我没有听到枪声,装了灭音器的枪管射出的子弹隔了那么远,我听不到。

    抬起头,我看到死人类的衣服上缓缓的被某种液体染红,那是靠近心脏的部位,他旁边的fbi局长也跟着倒了下去。

    死人类却还是安然从容的站着,隔着喧嚣,远远的,嘴唇无声的动了动,对我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穿过无数的尸体,不顾瑞的阻拦,我朝着他走了过去,中途碰上了小道士。

    他不发一语的跟在我后面,刚才遍寻不着的风无痕此刻凭着医者的本能站在了死人类旁边,看到我们走过来,她对我摇了摇头。

    小道士握住死人类的手,死人类睁开眼,看到我,无声的笑了笑,依然是最初见到他的时候那般阳光灿烂的笑容。

    此时此刻看到他熟悉的笑容,我却忍不住有些想哭。

    我确信他听到了我的示警,如果当时回头,只要他当时回头,一定躲得过那颗子弹。

    「为什么?」那银针的速度比子弹快几倍,完全可以在穿过我的身体后射中瑞,这样的速度本身就贯彻了一个猎魔人最为集中专注的意志。

    他是下定决心要置瑞于死地的,可为什么,在那比弹指更短的时间里却又改变了决定?

    死人类显然知道我问的是什么意思,他无力的抬手摸摸我鬓间的发。

    「穹,你跟我认识的一个人很像,虽然外貌完全不同,但举手投足间,总是让我忍不住想起他,要不是那个人已经完全不存在于世间,我会认为你就是他。我有时候会欺骗自己把你当成是他,只不过时间过去了太久,你忘记了我们之间的事而已。可惜那时我亲眼看到他为了救我而消失在我的面前,所以你跟他再像,也不会是他。」

    他怅然道,「看到你刚才挡在瑞的面前,我彷佛就看到那时候的自己,经年累月的梦魇,我不想在现实中让他重现。」

    他最后的声音已渐渐微弱,感觉得到生命一点一点的从他的体内流失,我努力的睁大眼,不想让泪水流下来。

    这时,混乱的广场上,却不合时宜的飘起了一阵歌声。

    歌声空灵优美,响遏行云,从湖绿色长发的娇媚女子口中流泻而出,清如山泉,彷佛春日里花丛中穿梭而过的香风,带着无限的缠绵之意。

    女子的神情自在而雍容,纤长的五指在发丝间舞动,竟是在这一触即发的紧张状况中,慵自梳头唱歌。

    广场外的士兵被这诡异绮丽的景象迷住,无不目瞪口呆。

    那女子有着水一般的妩媚神情,却令人感觉不到海洋汹涌的气息,正是着名的莱茵女妖罗蕾莱。

    塞壬站在了罗蕾莱的不远处,和着莱茵女妖歌声的节奏,唱起了完全不同的另一首歌,奇异的没有打破罗蕾莱的旋律,反而像是大海深沉的呼吸脉动,成就了最好的伴奏。

    两个倾国娇媚的女子唱着不属于人间的天籁,士兵将官们在不知不觉中,已是听得如痴如醉。

    手中的枪放了下来,激光束被关闭,炮弹退出滑落在地上,刚才的军容整束已经变成了此刻的席地而坐。

    令人悲伤的歌声中,柔白的手搭上我的肩膀,安慰的拍了拍,梅尔斯夫人不知何时已走到了我们身边,「穹,用血誓,还来得及救他。」

    没有用,我摇摇头,死人类身上有神的祝福在,血誓无法改变他的体质使他成为我们的同类,「血誓不会成功的。」

    夫人有点着急:「血誓的成功率虽然很低,只要他有活下去的意念,不是不能尝试啊?」她的声音竟然有点急迫。

    我看着夫人,惊异于她的热切,梅尔斯夫人的温和向来只对族人和友好的朋友,她毕竟是血族族长,怎会对一个猎魔人有这样的怜悯之心?

    更何况这个猎魔人前一刻还意图杀死她的儿子,我有点胡涂了。

    死人类嘲讽的看着夫人,夫人和他对视时眼中闪过一抹不知名的光芒。

    半晌,夫人正打算再催促我,死人类已先一步开口,他握了握小道士的手叹了口气,「刚才那阵歌声让我想起了很久前的水手生涯,那时候自由自在,什么都不知道,多么的快活,无忧无虑的,只觉得放眼而去都是蓝色的海太过单调,现在却分外想念那单调的生活。」

    「我带你去。」小道士向来和死人类投契,握紧了他的手,另一只手挥手招来雾团,裹住了他和死人类,死人类抓住我的手,「穹,陪我一会儿。」

    我点头,顾不得那群显然陷入催眠中的武装士兵会不会卷土重来,也顾不得美国国内是不是戒严到会打下这个不明漂浮物,跟着他们进入雾团中。

    这一回,我竟也觉得那雾团湿冷黑暗,小道士一直握着死人类的右手,想起上次进入雾团,死人类打了一个喷嚏,我忍不住把他抱在怀里。

    他喃喃自语,「可惜我一点力气也没有了,真是错过偷香的好机会。」

    我见他这个时候还有心情开玩笑,心酸之余,忍不住提醒他,「我不是你要的那个人。」

    他于是再度陷入沉默,我有点后悔,似乎说了不该说的话。

    雾团降落的地方是一个小岛,我不确定那小岛是不是在美国国境内,岛上看不到人烟,远处的海鸥飞向海洋的中心,很快的消失在天际。

    死人类靠在我身上,一直看着远方的大海,他低声开口,「穹,记得千万不要去接触神的祝福,不要施加到别人身上,也不要让别人对你施加。」

    「为什么?」

    「那其实是一种诅咒,无论是出于好的心态还是不好的心态,总是违背了自然,结果都只有一个,就是让跟咒语有关的人生生世世远离幸福。」

    他缓缓的诉说,「出生时,我根本不记得我的前世,和普通人一样,读书工作,实现我的梦想,当上了一名水手。可在几个月前,我却突如其来的想起了我的前世,我的异能也是那时候才开始有的。」

    「一场接一场连续的梦境里,我知道了这世界上还存在人类以外的高级生物,人类把他们称之为魔。前世的我就属于一个猎魔人家族,亲手杀死了失踪后变成吸血鬼来袭击的母亲与弟弟,梦中的父亲怕我有一天失手也会步上母亲和弟弟的道路,不知从哪里找来了远古流传的魔法书,以他的生命为代价,在前世的我身上施加了神的祝福,他死前非常欣慰,至少唯一的儿子永远不会有机会变为恶魔。」

    「梦境中,我看到前世的自己无法阻止他,他找来了家族的所有人困住了我施加咒语,我就这么亲手杀死了母亲和弟弟后眼睁睁的看着父亲为自己而死,族人众口一词,『你不能辜负的你父亲。』就如同父亲死前所说的,不能让那些死去的人白死。」

    「这样一道枷锁,困住了前世的我,即使那时我知道自己爱上了他,但他是一名血族,宿仇和责任横亘在前世的我和他之间,无法跨越,他是一个任性自我的人,前世的我摸不透他的想法,他把自己困在他的世界里,同样看不透我,我们当时虽然在一起,却无法感觉到彼此相爱,直到他为了救我而烟消云散那刻,那时我才恍悟永远的错失了最爱。」

    死人类苦笑了一下,因为他说的是中文,所以我无从得知他口中的那个究竟是他还是她?

    他的手已经渐渐冰冷,微弱的叹了口气,「那么不快乐的前世,如果可以不用记起,那有多好。我宁可和洛笛一样永远的消失,好过痛苦的活着,继续不得不完成的责任。」

    我骇然的看着他,他刚才说洛笛?几乎是颤抖的握紧他的手:「你刚才说洛笛?你的情人名叫洛笛?那个魔法界第一人洛笛?」

    应该是重名吧?

    死人类听到魔法界第一人应该会摇头的吧?

    他却点了点头,气息已十分微弱,惊讶的看着我激动的浑身颤抖,「你认识洛笛?」

    「我就是洛笛啊!」这句话哽在喉头。

    死人类握着我的手渐渐的松了开来,我无法出声,我真的是洛笛吗?

    我们真的前世是相爱甚深的情人吗?

    为什么隔了千年,我不再记得你,成为了你的宿敌?

    而你,口口声声宣称我们曾经相爱,却认不出近在咫尺的我?

    第十四章

    小岛上的沙洁白而柔细,握在手心里,缓缓的从指缝间流泄,风一吹就化成轻烟飘去远方,从此天涯海角,辗转流离,或做浮尘,或为泥土,漫长的时光中,渐渐遗忘了这片曾与雪白浪花刻刻缱绻过的沙滩。

    远处的海水卷着浪花依旧毫不歇息的拍打着海岸,并不因为几颗沙子的离去而放弃。

    我和小道士沉默的把死人类埋在沙滩下,洒上最后一捧沙,小道士担心他只会研究魔法史的姐夫不能在危机中护得姐姐周全,先一步回去了举行月圆祭的广场。

    剩我一个独自坐在沙滩上,分不清是悲伤还是寂寞,突然迫切的想做点什么。

    这时瑞传音过来,「你没事吧?广场的军队都撤走了,快回来。」

    看起来事情都解决了,看来这世间基本上没有瑞解决不了的问题。

    难怪这次的月圆祭会挑在美国加州举行,难怪海妖会来参加,原来一切都早已布置妥当,只有我什么也不知道,傻傻的被蒙在鼓里,我突然觉得非常非常的累。

    「瑞,既然没事了,那我先回家了。」想起还放在莫里那里的护照,我无声的笑了笑,既然帮不上忙,留着也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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