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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言之爱[重生] 作者:谢亦

    白承安发来请帖,是他小女儿的周岁宴,这是大日子了,赵凌宇自然会参加,孟池朗原本不想去参合,他和白承安那些人向来不对付,想来白承安大概也不会喜欢他出席这样喜庆的场合。

    但赵凌宇对此很执著。

    或许在他看来,自己是作为他的家人,他的另一半陪同出席的,可在别人眼里永远是另一回事。孟池朗心知肚明,但耐不住他失落的目光,还是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当年玩世不恭的白大少爷,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爸爸了,抱着小女儿对来宾炫耀的模样,完全是个称职的奶爸。

    小公主很可爱,穿的如同一个洋娃娃,眼睛也大大的,抱着粉色奶瓶好奇地打量所有人,不哭不闹。

    孟池朗很喜欢她,孩子显然对美的事物也没有抵抗力,热情地伸手要他抱自己。孟池朗抱着他手脚僵硬,生怕把怀里咯咯笑的孩子摔着了。小心地坐到沙发上,才敢空出一只手逗她玩。

    白承安不是滋味,小女儿虽不认生,可也没见对谁这么主动亲近过。不过看他被赵凌宇养得越来越漂亮的模样,白承安哼了一声,不得不承认自家女儿的眼力劲儿还是好的。

    「喜欢就自己生一个呗,眼红我的也没用。」

    白承安似乎无意为之,但很成功地让他和赵凌宇都在原地静默了一阵。他们这样的关系,要孩子根本不可能。

    白承安说起了育儿经,当着孟池朗的面对赵凌宇说,他们该要去领养一个孩子了调节一下生活。孟池朗倒是不反对,相反他很喜欢孩子,这些年他的生活渐渐被局限在一个人的怀抱里,也变得同那个人一样翻不出一点新意,如果能有另一个人进入这个家,或许会好些。

    但赵凌宇不会同意的。

    他的霸道这些年有增无减,虽然表现的方式收敛了许多,但孟池朗知道他根本不会允许有个人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和他争宠。

    说来好笑,但有时候那人的想法就是这么幼稚。

    赵凌宇问他:喜欢孩子?

    孟池朗给了一个可有可无的答案,喜不喜欢与要不要拥有,于他而言从来就不是必然关系。和他赵凌宇不同,他不会因为喜欢,就想要占有什么,相反,他更喜欢那些事物那些人自由自在的本真。

    赵凌宇果然松了一口气,犹犹豫豫地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宠物,这是要退让一步,放松自己的领地了。孟池朗暗自失笑,不论是孩子还是宠物他都没有那个自信可以照顾好他们,他应付赵凌宇一个人犹自□不暇,哪来的经历顾及其他?

    赵凌宇这下满意得不行,果然方才大方的样子不过是假象么。

    十几年的磕磕碰碰,孟池朗早也已经习惯了,他想让自己好过些,不愿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意气用事。

    但总有人看不得他快活,池继东一番意味不明的话,成功地击溃了他近四十年的修养。

    「你以为没有赵凌宇的默许,我们池家会那么轻易得到孟氏?呵呵,看来你魅力不小啊,看赵凌宇恨不得把你圈在家里,你一定伺候得他不错吧?」

    「怎么,不明白?那我就告诉你吧,你那个姘头来路那么大,你以为爷爷敢轻易以卵击石?要不是有赵凌宇的态度在前,我们哪能这么顺利成事?」

    看孟池朗愤然离开,池继东看着他远去的车子冷冷一笑。

    再见了,他亲爱的表弟,怂恿赵凌宇毁了他池家,他也要拉着他一起陪葬!

    来接他下班的赵凌宇很快追了上去,电话里他只问他:「我家的事,和你有没有关系?」

    「回答我!」

    「叩叩叩。」孟孟,你冷静一点,他急着敲方向盘。

    不否认?

    孟池朗狠狠地丢开手机。太可笑了,他最在意的不过是爸妈,孟氏是他爸爸妈妈毕生的心血,却只因为他一个不喜欢他忙碌的工作想禁锢他就这么毁了?

    他只觉失望透顶。

    他并不愤怒,也不惊讶,这些年那人的作为他司空见惯,只是很累。这么多年他慢慢磨平自己的尖锐,不过是想要一点平静,他已经尽量让自己懂事,顺从一个男人,换来的却是这样的回报?

    没想到这一次,却是再也回不去了。

    爆炸发生的那一刻,他心想,或许这是对他和赵凌宇最好的结局,不会再有争执,死在一起,满足他的占有欲,就再也不会有其他人为此受害了吧,他们也不会再有痛苦。

    但心里有个声音在极力反对着,他不想赵凌宇死,不愿意看他无助……

    或许,一直以来,更任性的人更软弱的人,反而是自己。

    「我也爱你。」

    或真或假,这一句是他欠了他的,如果一切可以重来,他宁愿他们彼此相爱,宁愿永远禁锢在这个人身边。

    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

    第119章 番外(二)

    这世界上最遗憾的事,莫过于在不懂珍惜的年纪遇到对的人。

    应家的门户极高,本家原在扬城,宅邸正门两尊石狮睥睨威武,旁人出入都在侧门,后来被占做军阀用地,在军阀覆灭时也被一把火烧了干净。

    但这丝毫无损应家的风光,应家人丁稀薄,但当家头脑活络,当年海城为租界所占的时候,应家在这地头还算能说得上话的人,做的就是替当局同外国人倒卖军火的买卖。在内乱的时候站对了阵营,从此风光无二。

    到了应远征这一代,应家已十分低调,外人都道应家主家脾气十分古怪。古怪?应远征裹了裹潮湿霉臭的被子冷哼,能因为自己剃了那只蠢狗的毛二话不说把自己丢出家门,将所谓的家主试炼提前了三年的臭老头何止生性古怪!

    这一年,应远征十三岁,蜷缩在远渡海外的轮船仓库角落里瑟瑟发抖,在咒骂那只蠢狗和臭老头的不忿中睡去。也是在这里,应远征遇到了他这一世的业障。

    “臭小子!敢偷吃!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住手!”

    事情的起因,是厨房里为贵客准备的鸡汤糕点被偷吃了一半。打人的是个华人老头,被打的是个华人小学徒,围观群众华人洋人参半,上前劝架的是一个瘦弱的华人少年,而罪魁祸首趁乱站在了围观群众中,又顺手从某个洋人身上顺了十来张洋票子。

    似乎没料到有人会阻止,而且是如此赢弱不堪的人,洋人们似乎打起精神来,这场闹剧因为这个不自量力的少年终于有了点新鲜看头。

    “别……”有人低声拉扯了下那人,没能拦住他的见义勇为。

    “这位先生,你为什么打他?”那少年似乎被气得不轻,“他都已经说不是他做的,你并没有证据证明就是他做的不是么?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就归罪于一个无辜的孩子是不是太过分了!”

    啧。

    应远征轻蔑地笑了下,真不知该说这个人天真还是愚蠢,在这艘船上最没地位的大概就是这些华人了。应远征在这船上住了半个月,对这些事再清楚不过。这个中年华人是个手艺不错的厨子,在国内开罪了人才带着年纪很小的儿子偷渡到这船上,恰好有一个有钱的洋人喜欢中餐,才免了被丢到海里喂鱼的下场。

    他打的也正是他的儿子,原本这一顿不轻不重的打骂叫洋人满意了,就可以息事宁人,但谁想到围观群众里还有正义感没有泯灭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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