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之奶娘的奋斗_分节阅读_18
红楼之奶娘的奋斗 作者:外乡人
史氏一听,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那马是如何惊的?怎么会出这样的事?马房的人都是干什么吃的?”
张氏:“可不是嘛,真真吓死媳妇了。何曾见过这些呢。昨天缓过神来,便叫赖大去查了。想来就快有消息了。”
史氏点头。“赖大是个能干的。”赖嬷嬷是她的陪房。赖大又是嬷嬷的独子。想来此事,应该更尽心。
“那个治了惊马的小厮,你看着赏他点什么吧。”
☆、第18章
第十八章
张氏一笑,道:“昨儿晚上,媳妇就赏了她。太太不知道,那小厮叫的什么名字,忒逗人了些。”
“什么名字?”史氏听了也没当回事,就着丫头的手喝了口茶。
“不是媳妇说,太太是再猜不到的,——叫李。狗。蛋。”
“噗哧”,史氏一口茶便喷了出来。溅得裙角都是茶水。
唐朝见了,连忙蹲下用帕子擦试。一边还轻声地问史氏,是否现在换身衣服。
史氏看了不过是溅上了一点茶水的裙子,摇了摇头。唐朝见此,便轻轻地擦净了水,便又退了回去。
“呵呵,别说太太了,媳妇当时听了,也跟您一样的反应呢。这父母是怎么想起这个名的?”
史氏笑着摆手,“不是他父母起的,是你们老爷起的。”
“……”,唐朝睁圆了双眼,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您老是在开玩笑吗?
这么高大上的名字,竟然是贾代善起的?
唐朝觉得她好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原来传说中的国公爷,还可以这么接地气。
张氏也无语了,但她的眼睛至少没有唐朝睁的那么大。她无法相信她的公公,她英明睿智的公公会起这样的名字。
史氏看了一眼张氏,又看了一眼屋中的坐人,摇头道,“别说你们不相信,当年刚听说时,我也是不信的。”
然后史氏便话起了当年。当年李狗蛋的爹便是养马的一手好手。国公爷当年正经有几匹好马,就是李狗蛋的爹在饲养。
而李狗蛋这个名字,便是当年贾代善在一次喝醉了酒后,又听说人家新得了个儿子,一高兴,顺嘴涂鲁了出来的。
事后,虽然也觉得这名字起的‘太有水准’了,但也下不来面子说起的不好,你们别用,或是我再重新给起个不叫‘狗蛋’的名。
于是李狗蛋他爹用着一种即纠结,又要深感荣幸的心理给了长子用了这么个名字。
史氏说完,唐朝和张氏的心中不约而同的升起了一股对李狗蛋的同情。
唐朝想的更多,尤其是按着这个年代,或者说是按着贾府的习惯,那些成了亲的仆妇,便会加上男人的名字,如周瑞家的,王善保家的,将来李狗蛋的媳妇,在外的称呼,便是‘李狗蛋家的’。
这么一想,唐朝都有一种浑身恶寒的感觉。
“这丫头想什么呢?”张氏一抬头,便看见了打了一个哆嗦的唐朝。不禁想着问她。
唐朝下意识的回了一句,“李狗蛋家的”。
这话不要紧,但所有人都明白了话中的意思。不禁都有些好笑。
一个名字起不名,不但男人自己要遭人嘲笑,连老婆孩子都不落下。
“还别说,也许真有这个原因,不然那李狗蛋也不会眼瞅着上了二十,还娶不着媳妇。”张氏笑过之后,有些感慨地对着史氏这么说道。
史氏瞪了她一眼,有些好笑地骂道,“尽知道胡说。还不去看看瑚儿他们小哥仨昨天晚上就怏着要吃的炸鹌鹑如何了。别说他们小哥仨了,连我这老婆子都想吃了。”
张氏一见,立马换了话题,“太太放心吧,昨个回来就吩咐厨下了。不但他们哥仨有,就连大爷和二爷那里,媳妇也吩咐了人准备了。您看要不把他们哥仨的午膳就摆在您这吧。祖孙四个对着吃鹌鹑,岂不有趣。”
史氏听了,笑着骂了张氏一句狭促。便也就这么安排了,毕竟一个人吃饭过于孤单了些。
“赦儿和政儿两个上朝辛苦,中午可不能太简薄了。”
“太太放心,媳妇明白。每个月都会让厨房报菜色上来。大爷爱吃肉食,二爷爱吃素。所以都是按着口味给准备的,大爷的那份肉食多一些,汤便是素的。二爷的那份青菜多一些,汤便加了滋补的。”
“赦儿五日一朝,政儿却是日日都要早朝,爷们出门跟着的人都要打点好了。万不可有失,知道吗?”
大妈,您儿子都三十好几了,还怕给野狗叼走吗?您这么养儿子,怪不得能养出贾宝玉这样的大姑娘式的小伙呢。
张氏倒是明白史氏这个的心情,毕竟她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儿就算是不行千里,母也担忧着呢。于是起身恭敬地听了。
听着这对婆媳说了一通特没营养的话,唐朝哈欠连天,恨不得直接打断了她们,让她们说点别的。
这可惜这种想法,唐朝也只是想想。和唐朝有此想法的,还有二房的王氏,这个多年来被妯娌压制的弟媳妇,早就对冲破长嫂的封锁线不报任何希望了。
都是大家出身,手段心机都有。可悲却是嘴上不如长嫂伶俐,本来还可以的口舌,生生比成了渣。看起来就更木讷了。
此时,王氏心里就当自己是陪衬的了,不然又能如何呢。
反正这也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了。王氏已经不得不让自己习惯了。
就连这种明明是吩咐两个媳妇的事情,她的这位婆婆竟然也只当没有看见一般,只吩咐掌家的大嫂。
唉,这日子什么时候是头呀?
午膳毕,歇了午觉。此时三岁的琏二爷正和虚岁四岁的珠大爷在亲祖母的上房,以下午点心为奖励,接受瑚哥儿爱的教育呢。
“这丫头偷笑什么呢?”史氏看着下面的三兄弟在那里说话,一扫眼便看见站在一侧的唐朝笑眯了眼睛。
唐朝上前蹲身行礼,“回太太的话,奴婢只是想到了瑚哥小时候教奴婢写字的情景了。您看,现在瑚哥儿可比那时更有气势了。”
唐朝话一落,屋里的人都朝那小哥仨看去。还真别说,八岁的贾瑚还真有那么一股长兄的范。
“哈哈,我还记得那时候瑚哥儿天天逼着你教功课,可没把你愁坏了。”
“可不是嘛,奴婢到现在还想不明白,瑚哥小小的人,是怎么分辩出奴婢的字今天的比昨天好了,或是不如前一天好了?”唐朝想起那个时候,每天早上吃过饭,瑚哥儿都会检查她昨天写的大字。每看一张还要点评一张,动不动还要说这张比前儿个写的好了,那一张还不如昨天的。
史氏一听,又是一阵笑。也不知道是不是身边养着孙子的原故,孩子的一点小事,都能让她乐半天。
“你是要好好练字了,前儿你帮鸳鸯抄的帐册子,那字写的,没有一点圆润,也忒锋利了些。我记得上年敏儿送年礼来,除了给瑚哥一套文房四宝,还给了你一本字贴呢。你练了吗?”
记得敏儿出嫁前,可是将她和瑚哥一起带在身边的,这会给瑚哥准备东西的时候,也没忘记她。可见是个招人疼的。
“正练着呢,可是写了这么多年的字,还是觉得那字的笔画太多了,而写字的笔,毛又太软了。要是跟眉笔一样硬,我的字一定会写的更好的。”虽然现在她的颜体也写的不错了,当然是她自己认为的。
“噗”,史氏一口茶喷出,指着唐朝说不出话来。自己写不好字,还赖字难写,笔太软。有这么不讲道理的吗?
那么软的毛笔,你都写出那么锋利的字,硬了你还不得把天捅出个口子来了。
唐朝觉得她铅笔字,钢笔字写的都不错。就是这个毛笔字,怎么练都感觉硬了些。张氏看过,说是锋利太过,不是女儿写的出来的。
“你给敏儿的信中,也是这么说的?”
“哪能呀,这么实在的话,奴婢哪好意思让人带到南边去呀?”
“那你就好意思告诉我?”史氏听着唐朝说不好意思,她才不相信呢。
“太太慧眼识人,奴婢又天天在太太面前,哪好意思像给姑奶奶写信时,将自己吹成花呀。所以只好实话实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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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氏一听,也不好再说什么了,“那马是如何惊的?怎么会出这样的事?马房的人都是干什么吃的?”
张氏:“可不是嘛,真真吓死媳妇了。何曾见过这些呢。昨天缓过神来,便叫赖大去查了。想来就快有消息了。”
史氏点头。“赖大是个能干的。”赖嬷嬷是她的陪房。赖大又是嬷嬷的独子。想来此事,应该更尽心。
“那个治了惊马的小厮,你看着赏他点什么吧。”
☆、第18章
第十八章
张氏一笑,道:“昨儿晚上,媳妇就赏了她。太太不知道,那小厮叫的什么名字,忒逗人了些。”
“什么名字?”史氏听了也没当回事,就着丫头的手喝了口茶。
“不是媳妇说,太太是再猜不到的,——叫李。狗。蛋。”
“噗哧”,史氏一口茶便喷了出来。溅得裙角都是茶水。
唐朝见了,连忙蹲下用帕子擦试。一边还轻声地问史氏,是否现在换身衣服。
史氏看了不过是溅上了一点茶水的裙子,摇了摇头。唐朝见此,便轻轻地擦净了水,便又退了回去。
“呵呵,别说太太了,媳妇当时听了,也跟您一样的反应呢。这父母是怎么想起这个名的?”
史氏笑着摆手,“不是他父母起的,是你们老爷起的。”
“……”,唐朝睁圆了双眼,一副不敢相信的样子。
您老是在开玩笑吗?
这么高大上的名字,竟然是贾代善起的?
唐朝觉得她好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秘密。原来传说中的国公爷,还可以这么接地气。
张氏也无语了,但她的眼睛至少没有唐朝睁的那么大。她无法相信她的公公,她英明睿智的公公会起这样的名字。
史氏看了一眼张氏,又看了一眼屋中的坐人,摇头道,“别说你们不相信,当年刚听说时,我也是不信的。”
然后史氏便话起了当年。当年李狗蛋的爹便是养马的一手好手。国公爷当年正经有几匹好马,就是李狗蛋的爹在饲养。
而李狗蛋这个名字,便是当年贾代善在一次喝醉了酒后,又听说人家新得了个儿子,一高兴,顺嘴涂鲁了出来的。
事后,虽然也觉得这名字起的‘太有水准’了,但也下不来面子说起的不好,你们别用,或是我再重新给起个不叫‘狗蛋’的名。
于是李狗蛋他爹用着一种即纠结,又要深感荣幸的心理给了长子用了这么个名字。
史氏说完,唐朝和张氏的心中不约而同的升起了一股对李狗蛋的同情。
唐朝想的更多,尤其是按着这个年代,或者说是按着贾府的习惯,那些成了亲的仆妇,便会加上男人的名字,如周瑞家的,王善保家的,将来李狗蛋的媳妇,在外的称呼,便是‘李狗蛋家的’。
这么一想,唐朝都有一种浑身恶寒的感觉。
“这丫头想什么呢?”张氏一抬头,便看见了打了一个哆嗦的唐朝。不禁想着问她。
唐朝下意识的回了一句,“李狗蛋家的”。
这话不要紧,但所有人都明白了话中的意思。不禁都有些好笑。
一个名字起不名,不但男人自己要遭人嘲笑,连老婆孩子都不落下。
“还别说,也许真有这个原因,不然那李狗蛋也不会眼瞅着上了二十,还娶不着媳妇。”张氏笑过之后,有些感慨地对着史氏这么说道。
史氏瞪了她一眼,有些好笑地骂道,“尽知道胡说。还不去看看瑚儿他们小哥仨昨天晚上就怏着要吃的炸鹌鹑如何了。别说他们小哥仨了,连我这老婆子都想吃了。”
张氏一见,立马换了话题,“太太放心吧,昨个回来就吩咐厨下了。不但他们哥仨有,就连大爷和二爷那里,媳妇也吩咐了人准备了。您看要不把他们哥仨的午膳就摆在您这吧。祖孙四个对着吃鹌鹑,岂不有趣。”
史氏听了,笑着骂了张氏一句狭促。便也就这么安排了,毕竟一个人吃饭过于孤单了些。
“赦儿和政儿两个上朝辛苦,中午可不能太简薄了。”
“太太放心,媳妇明白。每个月都会让厨房报菜色上来。大爷爱吃肉食,二爷爱吃素。所以都是按着口味给准备的,大爷的那份肉食多一些,汤便是素的。二爷的那份青菜多一些,汤便加了滋补的。”
“赦儿五日一朝,政儿却是日日都要早朝,爷们出门跟着的人都要打点好了。万不可有失,知道吗?”
大妈,您儿子都三十好几了,还怕给野狗叼走吗?您这么养儿子,怪不得能养出贾宝玉这样的大姑娘式的小伙呢。
张氏倒是明白史氏这个的心情,毕竟她也是两个孩子的妈。儿就算是不行千里,母也担忧着呢。于是起身恭敬地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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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惜这种想法,唐朝也只是想想。和唐朝有此想法的,还有二房的王氏,这个多年来被妯娌压制的弟媳妇,早就对冲破长嫂的封锁线不报任何希望了。
都是大家出身,手段心机都有。可悲却是嘴上不如长嫂伶俐,本来还可以的口舌,生生比成了渣。看起来就更木讷了。
此时,王氏心里就当自己是陪衬的了,不然又能如何呢。
反正这也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了。王氏已经不得不让自己习惯了。
就连这种明明是吩咐两个媳妇的事情,她的这位婆婆竟然也只当没有看见一般,只吩咐掌家的大嫂。
唉,这日子什么时候是头呀?
午膳毕,歇了午觉。此时三岁的琏二爷正和虚岁四岁的珠大爷在亲祖母的上房,以下午点心为奖励,接受瑚哥儿爱的教育呢。
“这丫头偷笑什么呢?”史氏看着下面的三兄弟在那里说话,一扫眼便看见站在一侧的唐朝笑眯了眼睛。
唐朝上前蹲身行礼,“回太太的话,奴婢只是想到了瑚哥小时候教奴婢写字的情景了。您看,现在瑚哥儿可比那时更有气势了。”
唐朝话一落,屋里的人都朝那小哥仨看去。还真别说,八岁的贾瑚还真有那么一股长兄的范。
“哈哈,我还记得那时候瑚哥儿天天逼着你教功课,可没把你愁坏了。”
“可不是嘛,奴婢到现在还想不明白,瑚哥小小的人,是怎么分辩出奴婢的字今天的比昨天好了,或是不如前一天好了?”唐朝想起那个时候,每天早上吃过饭,瑚哥儿都会检查她昨天写的大字。每看一张还要点评一张,动不动还要说这张比前儿个写的好了,那一张还不如昨天的。
史氏一听,又是一阵笑。也不知道是不是身边养着孙子的原故,孩子的一点小事,都能让她乐半天。
“你是要好好练字了,前儿你帮鸳鸯抄的帐册子,那字写的,没有一点圆润,也忒锋利了些。我记得上年敏儿送年礼来,除了给瑚哥一套文房四宝,还给了你一本字贴呢。你练了吗?”
记得敏儿出嫁前,可是将她和瑚哥一起带在身边的,这会给瑚哥准备东西的时候,也没忘记她。可见是个招人疼的。
“正练着呢,可是写了这么多年的字,还是觉得那字的笔画太多了,而写字的笔,毛又太软了。要是跟眉笔一样硬,我的字一定会写的更好的。”虽然现在她的颜体也写的不错了,当然是她自己认为的。
“噗”,史氏一口茶喷出,指着唐朝说不出话来。自己写不好字,还赖字难写,笔太软。有这么不讲道理的吗?
那么软的毛笔,你都写出那么锋利的字,硬了你还不得把天捅出个口子来了。
唐朝觉得她铅笔字,钢笔字写的都不错。就是这个毛笔字,怎么练都感觉硬了些。张氏看过,说是锋利太过,不是女儿写的出来的。
“你给敏儿的信中,也是这么说的?”
“哪能呀,这么实在的话,奴婢哪好意思让人带到南边去呀?”
“那你就好意思告诉我?”史氏听着唐朝说不好意思,她才不相信呢。
“太太慧眼识人,奴婢又天天在太太面前,哪好意思像给姑奶奶写信时,将自己吹成花呀。所以只好实话实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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