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了那个太子![GL]_分节阅读_161
攻了那个太子![GL] 作者:千左
彼时,我尚不知晓,这王城之中,有一处宅院,是闲人勿近的。
高墙之外的禁卫军个个手拿着兵器,我看着紧闭的大门,门上的牌匾,即使阳光那样的刺眼,我也看见了“太子府”那三个刺金的大字,原来这就是太子殿下出宫建府的地方,怪不得守卫这么森严,怪不得这一路生人勿进。
用力的按住胸口,我不知道自己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将姑姑给我的信物送了上去,只求见一见这信物的主人,我希望不是她,或者,她只是这府里的别的什么人也好。
可这是太子府呀,举国上下,谁人不知这太子府里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别的人,这太子府里只有一个太子妃,还是太子殿下放在手心里宠爱的太子妃!
所以,原来她根本就不是什么所谓的贵夫人,那高不可及的身份,万千宠爱于一人的殊荣,怪不得她是那么的耀眼,而我只是尘埃里的一粒砂,只能站在尘埃里仰望着她,却也看不见。
我不知道她是否知道我那些卑微又隐晦的心思,只是她开始避着我的时候我知道,我连看一看她的资格都没有了,看着窗外她与四儿嬉笑的容颜,我按下了心头的苦涩,如果这是她想要的,而我刚好有,那为什么不给她呢?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了,不会再有波澜,可当我从姑姑手里接到她的信时,我才知道,并不是的,我这一生可能都不会忘记她,哪怕仅仅只是感激,她为楼里的姐妹寻找了新的出路,那信里是满满的希望,大家都很高兴,我知道,我也很高兴,只要她高兴我就高兴。
南下并不是很艰难的决定,哪怕从此离她千万里之远,但我知道这于我于她都是最好的结局,我会替她守着她想做的事业,不管她是还记得,但有个叫云娘的女人,会将她刻在心底,用一生为她祈福。
“云老板,这匹云萝都卖给我吧,我娘子实在爱这个颜色,今儿好不容易有货,我若不买了回去,定要挨骂的。”年轻的公子哥,面带羞涩,像是新成亲未久。
“好。”拿下一匹云萝包好递予那公子。
新生活很好,我每天染布织布,再用自己的布做成衣裳,看着那一排排的绫罗绸缎,我心很安,这是她给我的最好的生活,我很满意。
“云娘,天要阴了,今日早些关了铺子,回去烫酒吃吧。”
看着一身云萝在身的四儿,我笑着点了点头。岭南很好,四儿与我共同经营着这家绸缎坊,生意倒也红火,日子过的也很顺遂,只是我不知道四儿是不是也与我一般,心里藏着一个人,不然,为何她的眼神里也会闪过丝丝的惆怅?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了一个小金章,吼开心虽然并没卵用,但是好看呀对,我就是这么的肤浅
四儿番外
第154章四儿番外
我没有名字, 四儿只是她们随口喊的,据说,我是第四个出生在青楼的孩子, 生来便没有娘亲的那种孩子。不过我倒没觉得怎么样,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我的娘,我的姐姐和妹妹,所以与我而言, 并没有什么区别。
生我养我的那家青楼换了老鸨,许多姐姐妹妹还有娘亲都走了, 我没有走,我没有地方可以去,这里就是我的家,我生在这里, 也长在这里,除了这儿我没地方可去。
新来的老鸨很漂亮, 漂亮到比楼里最红的姑娘都好看, 我知道她不是一人家的女人, 一般人家的女人不会长成这样,一般人家的女人也不会一身林罗绸缎的跑到王城来开青楼。
我喊她娘, 她笑了笑,带着香气的手帕轻抚着我的脸颊:“喊我姑姑就好, 叫娘,太重了,我担不起。”
从那以后, 我就喊她姑姑,我又多了一个姑姑。
我习惯于青楼的迎来送往,却不习惯于棠英楼里的迎来送往,姑姑对客人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在意,她给了姑娘们最大选择权利和最多的自由,这里更像是一个大家庭一般,只是我习惯了迎来送往,所以,姑姑便也由着我迎客嬉笑。
我喜欢这种生活吗?我不知道,只是我习惯了这种生活,习惯了浓妆艳抹,习惯了夜夜笙歌,习惯了脸上带着笑与人缠绵,习惯了独自在深夜喝一壶酒才能安眠。
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楼里总有姑娘为情所困,有的甚至不惜倒贴也要出去给人家做小,寄人篱下受人眼色有什么好的?青楼的出身是抹不掉的烙印,谁会、真心对你?
这地方总会有很多奇怪的人,看着在门口晃悠了半天的年轻公子,我笑了,这大抵又是哪家涉世未深的小少爷了,只是不知道入了这染坊,又要变成什么模样。
“呦,这位爷是第一次来吧,里面坐坐可好?”我笑着赢了上去,只是手还没挨上去的时候,就被躲开了,那公子爷身后的小厮一脸的警惕,看的我好笑。
今日你看的住他,难保你明日还看得住他?这欢场里走了一遭,总是很容易上瘾的。
将胸前的衣领拉了拉,我又打算往前凑的时候,就被人拉开了,虽有不甘,但姑姑的话,我总是听的,罢了,小肥羊,吃不到嘴里,能多看看也是好的。
只是这看着看着,就看出了问题。姑姑跟我说,他叫穆爷,是个贵客,只是我看这贵客,却有些不同,或者说不是不同,而是有些相似,她身上和我身上的相似。
所以,当那天她一身女装出现在棠英楼的时候,我真的一点都不诧异,我不知道她到底是因为什么,但我好像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这个秘密足以大到震惊朝野,所以在知道这个秘密之后的那天夜里,我失眠了一整晚。
当第二天亮起来的时候,我想通了,即使我知道她们的秘密,但又怎样,我只是一个青楼妓子,那不关我的事,而我只要继续迎来送往便好。
而接下来她的不断邀约,更我明白,我所有的猜测都是对的,我有些感慨,所以关于穆爷的要求也都尽量满足,因为我知道,哪怕全天下的人都以为她们是幸福美满的,也只有我知道,其实不是,她们顶着莫大的压力,想要努力的在一起。
所以,当我看到那个人一脸怒意的将酒醉的她带走的时候,我知道,她成功了,她用了最俗气的手法,让那个人吃醋,而我成了她们的媒人,真的挺好的。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继续的过下去,我会继续带着青楼,可能是这一间,也可能会换一间,到年老色衰的时候,也有可能会成为一个老鸨,养着一个漂亮的像我一样没有名字的女孩子,她可以叫我娘亲,命运就这样反复轮回。
但并不是,我的命运早在遇见她的时候,就发生了改变。
姑姑跟我说,穆爷来信,要我去岭南助她一臂之力,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我,但我答应了。
而那,便是我人生的转折。
我知道她要做什么,岭南不大,不难猜,我提前到了逐鹿城,将她所需要的一应事物都准备,然后守着城门等她来,我知道她一定会来,她会将我拖出青楼的泥沼,而我可能真的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不再是一个妓子。
对,我不喜欢青楼的生活,我只是习惯了而已。
那天的阳光很好,押运粮草的这些天,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身上都是脏兮兮的,我洗了个澡,换了身轻薄的衣衫,准备去跟她说两句,然后再回去休息,毕竟这里没有酒,我有些睡不好。
只是没没想到,才刚刚走上楼梯,就被人给一把扭住了胳膊,剧烈的疼痛让顿时就哭了出来。我怕疼,从小就怕,开苞那夜,我整整哭了三天,所以,哪怕只是一定点的痛意,我都受不了,更何况还是折断了胳膊?
我认得这个人,他叫是沈奇,今天早上才见过,但显然他已经不记得我了,而且还是不管我怎么解释,他都不听的那种不认得。
一场乌龙,以我断了胳膊为结束,一场心事,以也以此为开始。
大夫说,要接骨,说实话,这辈子没看过太医,所以对太医的说法我是很坚信的,毕竟那可是皇宫里出来的大夫,说的话,自然都是最管用的。哪怕疼到要死,我也觉得只有接骨才能救我的胳膊,而这个接骨的人,非沈奇莫属。
倒不是沈奇会接骨,只是他伤了我,理该救我一救。只是,如果知道会是最后那种结局,我宁愿他不救我,有一种痛,比折了胳膊要疼的多!
伤了胳膊的那些日子,我一直都跟在沈奇的身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便总能见到沈奇,我知他心存愧疚,我知他喜欢我。
只是,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喜欢。这世间总有许多为情所困之人,沈奇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
那根断了的簪子辗转反侧最后又回到了我的手上,沈奇在上面镶了一圈的金线,很好看,只是我却不再戴,我知他心意。
我怕、我怕自己会迷恋上这种感觉,被人惦记挂念的感觉。
我与他的注定,便是无法开始的结局。
恋耽美
彼时,我尚不知晓,这王城之中,有一处宅院,是闲人勿近的。
高墙之外的禁卫军个个手拿着兵器,我看着紧闭的大门,门上的牌匾,即使阳光那样的刺眼,我也看见了“太子府”那三个刺金的大字,原来这就是太子殿下出宫建府的地方,怪不得守卫这么森严,怪不得这一路生人勿进。
用力的按住胸口,我不知道自己鼓起了多大的勇气,才将姑姑给我的信物送了上去,只求见一见这信物的主人,我希望不是她,或者,她只是这府里的别的什么人也好。
可这是太子府呀,举国上下,谁人不知这太子府里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别的人,这太子府里只有一个太子妃,还是太子殿下放在手心里宠爱的太子妃!
所以,原来她根本就不是什么所谓的贵夫人,那高不可及的身份,万千宠爱于一人的殊荣,怪不得她是那么的耀眼,而我只是尘埃里的一粒砂,只能站在尘埃里仰望着她,却也看不见。
我不知道她是否知道我那些卑微又隐晦的心思,只是她开始避着我的时候我知道,我连看一看她的资格都没有了,看着窗外她与四儿嬉笑的容颜,我按下了心头的苦涩,如果这是她想要的,而我刚好有,那为什么不给她呢?
我以为我的人生就是这样了,不会再有波澜,可当我从姑姑手里接到她的信时,我才知道,并不是的,我这一生可能都不会忘记她,哪怕仅仅只是感激,她为楼里的姐妹寻找了新的出路,那信里是满满的希望,大家都很高兴,我知道,我也很高兴,只要她高兴我就高兴。
南下并不是很艰难的决定,哪怕从此离她千万里之远,但我知道这于我于她都是最好的结局,我会替她守着她想做的事业,不管她是还记得,但有个叫云娘的女人,会将她刻在心底,用一生为她祈福。
“云老板,这匹云萝都卖给我吧,我娘子实在爱这个颜色,今儿好不容易有货,我若不买了回去,定要挨骂的。”年轻的公子哥,面带羞涩,像是新成亲未久。
“好。”拿下一匹云萝包好递予那公子。
新生活很好,我每天染布织布,再用自己的布做成衣裳,看着那一排排的绫罗绸缎,我心很安,这是她给我的最好的生活,我很满意。
“云娘,天要阴了,今日早些关了铺子,回去烫酒吃吧。”
看着一身云萝在身的四儿,我笑着点了点头。岭南很好,四儿与我共同经营着这家绸缎坊,生意倒也红火,日子过的也很顺遂,只是我不知道四儿是不是也与我一般,心里藏着一个人,不然,为何她的眼神里也会闪过丝丝的惆怅?
作者有话要说: 我有了一个小金章,吼开心虽然并没卵用,但是好看呀对,我就是这么的肤浅
四儿番外
第154章四儿番外
我没有名字, 四儿只是她们随口喊的,据说,我是第四个出生在青楼的孩子, 生来便没有娘亲的那种孩子。不过我倒没觉得怎么样,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我的娘,我的姐姐和妹妹,所以与我而言, 并没有什么区别。
生我养我的那家青楼换了老鸨,许多姐姐妹妹还有娘亲都走了, 我没有走,我没有地方可以去,这里就是我的家,我生在这里, 也长在这里,除了这儿我没地方可去。
新来的老鸨很漂亮, 漂亮到比楼里最红的姑娘都好看, 我知道她不是一人家的女人, 一般人家的女人不会长成这样,一般人家的女人也不会一身林罗绸缎的跑到王城来开青楼。
我喊她娘, 她笑了笑,带着香气的手帕轻抚着我的脸颊:“喊我姑姑就好, 叫娘,太重了,我担不起。”
从那以后, 我就喊她姑姑,我又多了一个姑姑。
我习惯于青楼的迎来送往,却不习惯于棠英楼里的迎来送往,姑姑对客人似乎并不是那么的在意,她给了姑娘们最大选择权利和最多的自由,这里更像是一个大家庭一般,只是我习惯了迎来送往,所以,姑姑便也由着我迎客嬉笑。
我喜欢这种生活吗?我不知道,只是我习惯了这种生活,习惯了浓妆艳抹,习惯了夜夜笙歌,习惯了脸上带着笑与人缠绵,习惯了独自在深夜喝一壶酒才能安眠。
我也想不明白,为什么楼里总有姑娘为情所困,有的甚至不惜倒贴也要出去给人家做小,寄人篱下受人眼色有什么好的?青楼的出身是抹不掉的烙印,谁会、真心对你?
这地方总会有很多奇怪的人,看着在门口晃悠了半天的年轻公子,我笑了,这大抵又是哪家涉世未深的小少爷了,只是不知道入了这染坊,又要变成什么模样。
“呦,这位爷是第一次来吧,里面坐坐可好?”我笑着赢了上去,只是手还没挨上去的时候,就被躲开了,那公子爷身后的小厮一脸的警惕,看的我好笑。
今日你看的住他,难保你明日还看得住他?这欢场里走了一遭,总是很容易上瘾的。
将胸前的衣领拉了拉,我又打算往前凑的时候,就被人拉开了,虽有不甘,但姑姑的话,我总是听的,罢了,小肥羊,吃不到嘴里,能多看看也是好的。
只是这看着看着,就看出了问题。姑姑跟我说,他叫穆爷,是个贵客,只是我看这贵客,却有些不同,或者说不是不同,而是有些相似,她身上和我身上的相似。
所以,当那天她一身女装出现在棠英楼的时候,我真的一点都不诧异,我不知道她到底是因为什么,但我好像知道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这个秘密足以大到震惊朝野,所以在知道这个秘密之后的那天夜里,我失眠了一整晚。
当第二天亮起来的时候,我想通了,即使我知道她们的秘密,但又怎样,我只是一个青楼妓子,那不关我的事,而我只要继续迎来送往便好。
而接下来她的不断邀约,更我明白,我所有的猜测都是对的,我有些感慨,所以关于穆爷的要求也都尽量满足,因为我知道,哪怕全天下的人都以为她们是幸福美满的,也只有我知道,其实不是,她们顶着莫大的压力,想要努力的在一起。
所以,当我看到那个人一脸怒意的将酒醉的她带走的时候,我知道,她成功了,她用了最俗气的手法,让那个人吃醋,而我成了她们的媒人,真的挺好的。
我以为日子会这样继续的过下去,我会继续带着青楼,可能是这一间,也可能会换一间,到年老色衰的时候,也有可能会成为一个老鸨,养着一个漂亮的像我一样没有名字的女孩子,她可以叫我娘亲,命运就这样反复轮回。
但并不是,我的命运早在遇见她的时候,就发生了改变。
姑姑跟我说,穆爷来信,要我去岭南助她一臂之力,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我,但我答应了。
而那,便是我人生的转折。
我知道她要做什么,岭南不大,不难猜,我提前到了逐鹿城,将她所需要的一应事物都准备,然后守着城门等她来,我知道她一定会来,她会将我拖出青楼的泥沼,而我可能真的要开始新的生活了,不再是一个妓子。
对,我不喜欢青楼的生活,我只是习惯了而已。
那天的阳光很好,押运粮草的这些天,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性,身上都是脏兮兮的,我洗了个澡,换了身轻薄的衣衫,准备去跟她说两句,然后再回去休息,毕竟这里没有酒,我有些睡不好。
只是没没想到,才刚刚走上楼梯,就被人给一把扭住了胳膊,剧烈的疼痛让顿时就哭了出来。我怕疼,从小就怕,开苞那夜,我整整哭了三天,所以,哪怕只是一定点的痛意,我都受不了,更何况还是折断了胳膊?
我认得这个人,他叫是沈奇,今天早上才见过,但显然他已经不记得我了,而且还是不管我怎么解释,他都不听的那种不认得。
一场乌龙,以我断了胳膊为结束,一场心事,以也以此为开始。
大夫说,要接骨,说实话,这辈子没看过太医,所以对太医的说法我是很坚信的,毕竟那可是皇宫里出来的大夫,说的话,自然都是最管用的。哪怕疼到要死,我也觉得只有接骨才能救我的胳膊,而这个接骨的人,非沈奇莫属。
倒不是沈奇会接骨,只是他伤了我,理该救我一救。只是,如果知道会是最后那种结局,我宁愿他不救我,有一种痛,比折了胳膊要疼的多!
伤了胳膊的那些日子,我一直都跟在沈奇的身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便总能见到沈奇,我知他心存愧疚,我知他喜欢我。
只是,我不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喜欢。这世间总有许多为情所困之人,沈奇不是那种人,我也不是。
那根断了的簪子辗转反侧最后又回到了我的手上,沈奇在上面镶了一圈的金线,很好看,只是我却不再戴,我知他心意。
我怕、我怕自己会迷恋上这种感觉,被人惦记挂念的感觉。
我与他的注定,便是无法开始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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