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26
重生之刻骨 作者:白绝风华
资料。所以,当他难得地有了一个假期的时候,他就要赶回去,一点一点地寻找着当年的真相。
其实,事情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他也已经成为了人中龙凤,全中国军人当中的佼佼者,身上全然都是军功章,让人只要瞥一眼,都觉得望而生畏。可他依旧心有不甘,当年的真相就像一个潘多拉魔盒,召唤着他来打开,可他一边伸出手去,一边又心有窃窃,生怕真相是他一直以来害怕的那样。
很多人以为,他无坚不摧,他足够强硬,是啊,他是人们说的硬汉的样子,他有着钢筋铁骨,他不畏炮弹,不惧刀枪,就算在身上开了个洞也只当做被大一点的虫子咬了一口,只有心是钢铁之躯之中唯一的血肉破绽,可就是这唯一的破绽,让他在每找到一个当年的关系人的时候,心脏都是无法遏制的狂跳,而当找到当年的一点真相却又无法揭开谜底的时候,他的心里又是止不住的失望和轻松。
这么多年以来,他都在自欺欺人。
其实,他最怕听见的就是“血缘”、“亲人”这些字眼,每听见一个字,都像是无数根钢针反反复复地穿过他的心脏,呼吸都忽然变得滞涩,他不敢去听,不敢去看,只有他自己知道,脸上的笑从来都只是表演和面具,这么多年,他的心上就像压了一块无比沉重的大石,他只能不停地去演戏,而今天,听着唐森不停地说着他和那个人之间的事,他觉得就像是自己的心上的疤被一点点地揭开,带着丝丝的鲜血粘连,让他生出了一种难言的恐惧,好像自己的秘密在别人面前已经无所遁形,虽然说的并不是他的故事。
“如果你是京城人,你大概就会听说过,十年前,唐家一夜之间,封锁了有关那件事的所有的信息,所有企图披露这件事的报社都是人去楼空,因为这件事对于整个唐家来说,都是一个不能提起的伤疤。
十四年前,我六岁,他十一岁,他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我很高兴,因为我又多了一个哥哥。在家里,我是最小的……这件事我没有骗你,我在家中确实排行老三,而我上面的两个哥哥都很惯着我,所以,当我得知我又多了一个哥哥的时候,我真的是高兴的,哪怕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
四年的时间,我们都过得很好,或者说,我过得很好,因为他真的很照顾我,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可在我十岁的时候,一切都变了模样。他的妈妈害死了我的妈妈,然后,我亲眼看着她在所有人面前抹了脖子,再之后,我再也没叫过他哥。
与其说恨他,不如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对待他。
他一直都很照顾我,从小到大。他刚来我家的时候,冷得就像一块冰,到处都透露着生人勿进的气息,可只有我,每天缠着他不放,跟在他屁股后面跑,像个小跟屁虫。后来,他开始跟我说话,脸上也开始有了笑容,虽然和其他人的关系还是那么僵,可为了我,他肯向父亲低头……这么多年了,我想,他大概还是当初的样子,一样地冷淡。”唐森笑笑,看着徐麟点了点头,笑容更大了,“我就知道,他这样的人,又怎么肯改变,别说是在唐家,在军队,就算是每天千刀万剐,他不想说的字还是会一个字都不说,他不想告诉你的事,还是会咬死不说。”
徐麟脸上没有了平时的微笑,也没有了爽朗的笑容,变得无比地平静。他真的累了,他不想再演戏了,听着唐森和他的故事,被揭开了的伤口,渐渐地流脓淌血,却是即将愈合的先兆。
他只是听着,听着唐森说,他不光是听着,他还在想着他自己的故事。他不是唐森,他不会说给别人听,但是,他会一遍一遍地说给自己听。
“十年前,一夜之间,我们都觉得,这个世界变了,变得可怕,变得阴冷,变得不再是昨天的样子。他一点都不比我先知道这件事,我知道,无论他表现得多么地漠然,他都不可能是父亲所说的早有预谋,因为如果是早有预谋,他根本就不会为了我做那么多的事。
虎毒不食子,可父亲却逼着自己的亲身儿子给他的继母殉葬,只为了能平息娘家人的怒火。其实,唐家已经做到了世家中的极致,整个京城,唐家都可以稳稳排进前三,怕是只有顾家和晏家能和唐家比肩。可即便是这样,在父亲心里,他亲生儿子的死活,都不如一堆仓库里的纸。
只是,十岁的我还不懂他,我只知道,父亲是父亲,所以,父亲是对的。那时候,整个唐家,只有一直都沉默寡言的二哥站出来为他说话,就算是我一直都崇拜着的大哥,也不发一言。
长大之后,我才明白当初父亲对他们的评价。当初父亲说,大哥沉稳,二哥直率,我懒散,只有他,满是反骨。在父亲的眼里,大哥能做稳一个又一个的位置,能为家族把握航向,二哥最有能力,他可以做成所有他想做成的事,包括让父亲放他走,我生性懒散,什么事都不想做,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开一间咖啡店,守着我的店过日子。而他,倒真的是一身反骨,父亲要他死,打断了他的腿,他却偏偏要活下来,父亲要他饿死在街头,他却偏偏像野狗一样地顽强,后来他被逼得没办法,去当兵,父亲断定,像他这样的人,一定会很快地死在战场上,可是没有,他一直活到了现在,虽然我想,他身上可能会和你一样,荣耀满身。
昨天半夜的时候,他没有惊动任何人,从窗户翻进了我的房间,和我对视了不过几秒,他就想转身就走。
其实在俄罗斯待了两年,我也长大了很多,当初,我信了爹的话,和他一起,把他赶出了家门,甚至任由他在外面自生自灭,也只不过是在他快要生生发烧烧死的时候,给他喂了一口水,两片药。可就为了这一口水,两片药,他暗中照顾了我整整六年。
我不知道他对我到底是对弟弟的照顾,还是只是歉疚,一直以来,我都不敢去问。直到昨天,我终于拦住了他,问出了口。而当时,他只是看着我,背着灯光,看不清表情。可我清楚地感觉到他的压抑,他在压抑着心潮澎湃,他的肩膀都在颤抖,那时候,我才知道,他究竟有多在乎我这个弟弟,我才知道,这些年来,我做的所有的事有多幼稚。
徐三哥,在看见你听见我第一句话时的反应,我就知道,你心里也有一个坎儿,过不去的坎儿……我不能帮你什么,只能告诉你,人生总是要向前看,过去的终究过去了,你再如何执着,那些已经成为过去的人都再也不会出现在你的未来之中,重要的是,看见在你的身边,有些人,是用什么样的心情在爱你。”
唐森已经做好了套,等着黑拳的那位往里钻,而在鱼儿还没有上钩的时候,他们要做的就是等待,而最适合他们做的,也还是等待。
不知道什么时候,唐森已经离开了,而徐麟还站在原地没有动。
这一刻,他觉得脑袋里就像装了一团乱麻,他怎么理都理不清楚。唐森是洒脱的,哪怕已经迟了一些,他都能把这一切看了个清楚明白,可他还是放不开,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样才能想明白。
在战场上,他从来都是果敢的,想做就去做,就算是现在,他说打入黑拳就打入黑拳,说和唐森合作就和唐森合作,一丁点都不拖泥带水,可只有这件事,就像是唐森说的那样,这是他心里的一道过不去的坎儿,他已经迈了二十年,却始终迈不过去。
第153章 收网
灰熊酒吧
“哦,唐,你已经很久不来了,今天怎么想到要过来我这?”唐森和徐麟刚一进门,迎面就撞过来一个庞然大物,说是撞过来却是一点都不夸张,徐麟目测,这家伙少说要有三百斤,简直就是一座移动的肉山,挡在门口和唐森寒暄,后面的人如果不能变成一个苍蝇,那么就休想过去。
“伊万,我的朋友,我很早就想要过来,但是,来看朋友总不能空手,前几天刚刚找到一份礼物,我今天才好意思上门啊。”其实也挺奇怪,唐森读大学时候的专业就是俄语,难道这就是他被发配到俄罗斯的根源吗?如果是这样,不知道当年唐森还会不会随便地照抄一份暗恋对象的志愿。
“唐你真是太客气了。”伊万大熊好像很是感慨,可眼睛却不时地扫向唐森,硕大的身体也不往里面挪一步,分明就是在等着唐森精心准备的礼物,颇有些没有礼物就真的不让你进去的意思,虽然他们都知道,这只是个玩笑。
“好吧伊万,我就知道你是个对朋友吝啬的家伙,不过今天我给你带了两件礼物,第一件,就算是敲门砖吧。”唐森笑骂了一句,“在车上。”
伊万挥了挥手,不一会儿,就有一个俄罗斯大汉捧着一只盒子跑了过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只看这个盒子便绝对造价不菲,而显然,唐森不会是那种买椟还珠的人,因此,盒子里面的东西,造价绝对高昂。
以乌檀木为材质的长方形黑盒子,面上镶嵌了40块白色珍珠鱼皮,其皮上的颗粒大小均匀,光滑。正中心是一个用牛角镶嵌的标志,在灯光的照射下折射出了不同的颜色,万分华丽。
作为一个雪茄狂热爱好者,伊万看见这个盒子的时候,眼睛都放着幽幽的绿光,一脸的兴奋。
“唐,我就知道你是个不会对朋友吝啬的家伙,hiba!”伊万一下子打开了盒子,在看见盒子里的东西的一瞬间,眼睛都直了,嘴里不停地念念有词,“nceros、esplendido、rooexquisito、pae……哦!竟然还有behike!天哪,唐,你真大方,顶级的hiba!我太兴奋了!”显然,唐森的这个见面礼是骚到了伊万的痒处。
徐麟虽然听不懂他们说的话,但看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也能猜到一二。不过反正他的任务就是不说话,保持沉默,装酷,这可是他的老本行,所以从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他就三缄其口,一言不发。再加上临行前唐森塞给他的墨镜,简直就是保镖的不二人选。
由于形象十分靠谱,伊万在hiba的诱惑下,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徐麟的存在,带着自己的随从,一行人就这么浩浩荡荡地进去了。
不得不说hiba对于伊万的诱惑力是巨大的,事实上,无论是从口感还是价值,hiba对于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有着一定诱惑力的。
hiba,古巴最流行的雪茄,1966年诞生于哈瓦那,是古巴政府送给各国总统和外交使节的礼物,后来,被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亲口称赞为“雪茄中的雪茄”和“红酒的神仙伴侣”,据说hiba和最顶级的红酒交织而成的口感堪称让人可以飘飘欲仙的极品存在,每一根都有价无市。而nceros、esplendido、rooexquisito、pae这五种口感的hiba,则是这其中最经典,也是最奢侈的存在,至于behike,如果说那五种口感的hiba是雪茄中的王者,那么behike就是独一无二的eperor。
beh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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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年以来,他都在自欺欺人。
其实,他最怕听见的就是“血缘”、“亲人”这些字眼,每听见一个字,都像是无数根钢针反反复复地穿过他的心脏,呼吸都忽然变得滞涩,他不敢去听,不敢去看,只有他自己知道,脸上的笑从来都只是表演和面具,这么多年,他的心上就像压了一块无比沉重的大石,他只能不停地去演戏,而今天,听着唐森不停地说着他和那个人之间的事,他觉得就像是自己的心上的疤被一点点地揭开,带着丝丝的鲜血粘连,让他生出了一种难言的恐惧,好像自己的秘密在别人面前已经无所遁形,虽然说的并不是他的故事。
“如果你是京城人,你大概就会听说过,十年前,唐家一夜之间,封锁了有关那件事的所有的信息,所有企图披露这件事的报社都是人去楼空,因为这件事对于整个唐家来说,都是一个不能提起的伤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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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万,我的朋友,我很早就想要过来,但是,来看朋友总不能空手,前几天刚刚找到一份礼物,我今天才好意思上门啊。”其实也挺奇怪,唐森读大学时候的专业就是俄语,难道这就是他被发配到俄罗斯的根源吗?如果是这样,不知道当年唐森还会不会随便地照抄一份暗恋对象的志愿。
“唐你真是太客气了。”伊万大熊好像很是感慨,可眼睛却不时地扫向唐森,硕大的身体也不往里面挪一步,分明就是在等着唐森精心准备的礼物,颇有些没有礼物就真的不让你进去的意思,虽然他们都知道,这只是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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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我就知道你是个不会对朋友吝啬的家伙,hiba!”伊万一下子打开了盒子,在看见盒子里的东西的一瞬间,眼睛都直了,嘴里不停地念念有词,“nceros、esplendido、rooexquisito、pae……哦!竟然还有behike!天哪,唐,你真大方,顶级的hiba!我太兴奋了!”显然,唐森的这个见面礼是骚到了伊万的痒处。
徐麟虽然听不懂他们说的话,但看他们两个人的表情也能猜到一二。不过反正他的任务就是不说话,保持沉默,装酷,这可是他的老本行,所以从出现在众人面前的时候,他就三缄其口,一言不发。再加上临行前唐森塞给他的墨镜,简直就是保镖的不二人选。
由于形象十分靠谱,伊万在hiba的诱惑下,甚至都没有注意到徐麟的存在,带着自己的随从,一行人就这么浩浩荡荡地进去了。
不得不说hiba对于伊万的诱惑力是巨大的,事实上,无论是从口感还是价值,hiba对于这世界上的绝大多数人都是有着一定诱惑力的。
hiba,古巴最流行的雪茄,1966年诞生于哈瓦那,是古巴政府送给各国总统和外交使节的礼物,后来,被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亲口称赞为“雪茄中的雪茄”和“红酒的神仙伴侣”,据说hiba和最顶级的红酒交织而成的口感堪称让人可以飘飘欲仙的极品存在,每一根都有价无市。而nceros、esplendido、rooexquisito、pae这五种口感的hiba,则是这其中最经典,也是最奢侈的存在,至于behike,如果说那五种口感的hiba是雪茄中的王者,那么behike就是独一无二的epe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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