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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重生之刻骨 作者:白绝风华

    那时已经为时已晚。

    岑歌喜欢晏冷,不是假的,可他却能狠得下心离开,哪怕断不了情,哪怕不舍得,只要触碰到了他的底线,他会头也不回,转身就走,哪怕痛的人还有自己。所以那一天,晏冷跪在地上道歉,泪流满面,岑歌也只是流了一滴泪而已,之后,就再也没有掉过一滴眼泪,不是他忍着不流,而是他一旦狠下了心,就只会把感情深埋在心里,连自己也骗了过去。

    岑歌这人,其实自立而又自卑,他能以十四岁的年纪就从林家搬出去,靠着一双手吃饭,也在心里觉得自己孤僻冷硬,不招人喜欢。他能从晏冷身边潇洒离开,却也觉得没有自己晏冷会过得更好。他能自信回馈给晏冷同样多的爱,却在心里默默地比量着,自己究竟配不配得上。

    岑歌就在小镇一边洗着杯子,一边想着自己和晏冷的事,只觉得自己越想就越清楚,越想就越果决,可总不时想起这几日晏冷的身边那么多环肥燕瘦的美人,也想起和他对视时的忐忑和不安。

    岑歌真的没有吃醋,他一个大男人,何况他只是喜欢晏冷而已,并不觉得晏冷是他的什么人,看见晏冷和那些女人在一起,他也没什么想法。而且晏冷已经告诉了他,这些都是为了掩人耳目,吃飞醋什么的,那可干不出来这种事。

    只是晏冷眼中的忐忑却也留在了他的心里,最近他们都没有什么单独相处的时间,所以就算他想给他个安慰,也没有这个机会。本来今天晚上他来小镇打工,就是想等晏冷来,两个人好好谈一谈,毕竟他想晏冷也不想就这么忐忑下去。

    晏冷是知道自己今天在这里打工的,可他却没有来。

    明明他的眼神告诉他,他是在乎他的,可他却为什么没有来呢?岑歌想不通,直到下班,也没主动给晏冷打个电话,因为他们不是一对吵了架需要哄的恋人,他们只是两个互相喜欢却没什么关系的人。

    岑歌就这么从小镇往宿舍走着,凌晨一点,是他下班的时间,这个时候的街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只有那些明明很多,却还是一样孤单的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显得路也很长。

    之前晏冷还不在的时候,他不会这么一个人走回宿舍,因为路太长,他走不完,所以他会带着报纸,找个门洞,睡上一夜,等第二天最早的那班公交。

    后来晏冷在的时候,他们两个就一起走去宿舍,因为这里和高中离得不是那么远,宿舍也近。

    现在,是自己一个人走回去,没关系,自己是男人,不怕劫色,宿舍也很近。

    没有了晏冷,岑歌并不觉得不适应,岑歌还是岑歌,没有变过,他只是有些疑惑,晏冷为什么没有来找他安安心,而不是晏冷为什么没有陪他一起走这条不怎么长的路。

    岑歌从来都不需要人陪,比起陪伴,孤独才是他更加熟悉的味道。

    第二天,和之前一样,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交集,也就没有什么交流,晏冷告诉自己克制,而岑歌没什么改变。

    放学后,岑歌和班级的另一个男生留下来倒垃圾,出来的时候,人已经稀稀拉拉地走得差不多了。

    岑歌向往常那样,要去挤公交,然后去他打工的地方,可才一出校门,就被人勒住脖子,带到了和学校只有一墙之隔的里弄的角落。

    岑歌看了一圈围住自己的人,轻蔑地笑了一下,潘伟和他的走狗们。他们也算得上是老熟人了,刚升上高中时就和他们打了一架,起因只是因为自己不肯和他们一起狼狈为奸、为非作歹,那一次还算互有胜负,他们人数虽然有点多,但也算没有讨得好去,尤其是潘伟直接披红挂彩,一圈乌眼青外加两行鼻血,看起来可是十分的狼狈。

    潘伟也算个混的,这点事也不往家里告,也不往上头捅,岑歌也没被叫办公室。只是过了两天,他就找了更多的人一起围他,这次,他也算吃了个大亏,肋骨折了一根,躺了两天医院,还搭了不少钱。而那些人都只是皮肉伤而已,好得也快,没过几天就又来找他麻烦。他们人多,岑歌身上又带伤,也不想跟他们整日斗鸡走狗、无所事事,就只能护着头和肋骨,蜷着身体挨踹。

    再后来,岑歌一见了他们,就直接找个地儿一靠,等他们打累了走了,就拍拍灰也走了。这样的话,他只是受些皮肉伤,最多是青青紫紫一片,不会伤到骨头,也不用去医院,疼几天罢了,潘伟又不是专盯他一人,天天来。

    后来,就有了晏冷护着他。开始是帮他打架,后来是用势力压,再后来,潘伟就不敢找他的麻烦了。

    现在,不知道这几个人怎么又来了,好久没见,都觉得脸生了,快认不出他们了。

    “呦,这不是岑歌吗,怎么一个人走了呢?晏冷呢?啧啧啧,瞧瞧,瞧瞧,多可怜呐,就跟一条流浪狗似的。怎么了,主人不要你了?”潘伟走了过来,拍拍岑歌的脸,一脸的奚落。

    岑歌偏了偏头,冷眼看着潘伟,仿佛在看一只臭虫,一句话也不说,脾气冷硬得厉害。

    潘伟叫岑歌瞧得没意思了,心里也觉得这人说是一条流浪狗也算委屈他了,这么硬的脾性,他也就见过这一个。他本来以为被晏冷护着这一年,再来看他也该服软了,结果还是这个臭脾气。

    潘伟来之前也是打听过的,这学期开学之后,晏冷和岑歌突然就疏远了,开学都快一周了,一句话都没说过,昨天岑歌还一个人出去打工,据说也是一个人回来的,估计是和晏冷掰了。这潘伟才敢来堵岑歌,要是晏冷还在,他可不敢动他。

    潘伟往后一退,一挥手,围着岑歌的黄毛、绿毛、紫毛什么的就都呼呼啦啦地上来了,对着已经摆好姿势准备挨打的岑歌一阵拳打脚踢,这流程不光岑歌熟,他们也熟。

    岑歌一手护着头,一手护着肋下,脸朝着墙,感觉到背上、腿上的重击,把所有的声音都死死卡在喉咙里,没有呼喊,也没有痛叫,就这么静静地挨着,甚至想着这些拳脚还是一样的熟悉,一点都不陌生,也一点都没有不适应。

    他不反抗不是觉得他有罪,这些是他应得的,而是觉得这些还没有步入社会,却对黑社会顶礼膜拜的孩子们很幼稚,也很可怜。他这样做不是屈服,而是因为他不想看见林家人那些让人生厌的嘴脸,更不想向林家人屈服。

    因为他现在还生活在贫困线上,几乎不能有任何额外的支出。如果他伤病不断,他就会被活活逼死,或者是逼得向林家下跪妥协,这是他不能妥协的尊严,是他最后的坚守,就算他死,也不能改变。

    所以他只能挨着,不能反抗,不是怕更多的人,也不是怕疼,而是怕失去他还有所留恋的生命,或者是他最后的尊严。

    第12章 冲突

    整整一个小时,挨打的人也累了,打人的人也累了,潘伟终于喊了停。

    和想象中一样,没有听见岑歌发出一点声音,潘伟只觉得兴趣缺缺,想按惯例放几句狠话出来,却只是啧啧两声,然后就带着人走了。

    潘伟也觉得没什么可说的,该放的狠话都翻过来倒过去地说过不知道多少遍了,他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话了,就拍拍屁股走人了。

    人都走了,岑歌艰难地翻过身,仰躺在地上,放松身体,感受了一下疼痛的部位,又按了按肋骨,嗯,还好,都是皮肉伤,刚想勾起嘴角笑一下,却“嘶”地倒吸一口气,还是伤到脸了。眯了眯眼,朝教学楼外挂的那只巨型大钟看去,已经快十点了,马上就要到上班时间了,最后一趟公交也没有了了,不过答应了人家的事就要做到,岑歌扶着墙慢慢站起来,轻轻蹬了蹬腿,拍了拍身上的土,拉好了外套的拉链,上了最便宜的夏利出租车,直奔巴黎小镇。

    小镇不算太远,不过晚上的出租车要多收30的钱。其实夏利还好,5公里10块8毛钱,要是桑塔纳的话,5公里要14块4毛钱,夜车更是要加一半的价。岑歌算了算,大概这个月又要节衣缩食了,其实在晏冷看来,他哪个月不是节衣缩食呢?只是岑歌从来都不会示弱,他的冷硬和理智让晏冷忘了,他的岑歌也是需要被照顾的人,他也需要明明白白地被告知,除了是岑歌,他还是晏冷想要一辈子照顾的人,是他想要和他一辈子一起走下去的人。

    其实岑歌倒不是连一点打车的钱都付不起,只是他现在已经是高二下学期了,还有一年多的时间就要高考了,他需要自己支付高考报名费和大学的路费还有住宿费和生活费,这对于晏冷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可对岑歌来说就算得上一笔需要他一直工作,而且不能有任何大的额外支出的钱,他需要对自己的人生负责,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差错。

    十点的时候,岑歌已经准时在小镇的员工间换衣服了,还飞快地把校服洗了出来,把外套上的土也擦干净了。

    岑歌照了照镜子,看着嘴角上的一点血痕,心里暗叹,到底还是伤到脸了,嘴角也裂了,这下这几天吃饭估计不会舒服了。不过也是小事一桩,他刚才换衣服的时候查看了一下身体,没伤到肋骨,也没踹到胸口,头也没受伤,只是腿和后背伤的比较严重,可以说这次的防护非常完美。

    岑歌换好了工作服,向往常一样,拎着两打啤酒要去推销,却不想领班突然拦住了他。

    “小岑!永和厅的张先生你去陪一下!”领班一边用手绢擦着汗,一边喊话。

    岑歌看了看领班,又皱了皱眉,很明显事情没有这么简单,如果只是一般的客人,领班应该会让玫瑰、青青她们去陪酒,才能给客人留下好印象,没必要非要找自己这个大男人去,这种情况,应该是人家点名要男人,或者是要他去陪酒。

    岑歌是发自内心地抵触这种人,一般这种人都会叫他来玩玩,不玩的话就狠命地灌酒,吐出来也接着灌,直到你醉。如果你醉了,那酒吧楼上的客房你就可以有幸住上一宿,如果你没醉,那就得一直喝下去。他真的不想陪这样的个人,虽然他自己催吐的话,能撑过去,但是免不了要被他们摸上几下,占占便宜。一想到那些人的手在自己身上摸来摸去,岑歌就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岑歌刚想拒绝,就听见了领班的话,一时间进退两难。

    “小岑啊,想必你也清楚,是那位张先生亲口点你去陪酒的,你要是给我这个面子,给张先生这个面子,这五百块,我作主,给你了!可你若是不去,嘿嘿,下周你也就不用来了!我们请不起你这样的大神!”领班一把扯住岑歌的手,把五百块拍在了岑歌的手中,狠狠攥拳握紧,语气和力道都不容岑歌拒绝。

    领班这话说得不客气是真的,可岑歌也是真的没有办法,他需要手上这五百块钱,他更需要这份工作。他还没有成年,高中也没有毕业,敢用他的、工钱又不低的地方是真的不好找,他好不容易才在这里干下去的,如果没有了这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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