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35章
天才编辑[第一部] 作者:o白野o
“那几个人谁啊?”看了半辈子红点文的田恬觉得这些穿睡衣的老男人莫名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后来在一起吃夜宵的时候,得知庄墨下了饭桌就让他们过来帮忙扒书,再联想起突然出现在印厂的小松,不由得咬牙切齿:这个老狐狸!他早就计划好了!还吓唬他!太不是个东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
当编辑还有出路么?
有。在编辑的职业生涯中,能学到很多其他行业甚至是岗位上需求的能力,从技能上来说,长期与作者甚至其他合作方的沟通能大大提升沟通技巧,对于市场热点的敏感度、内容好坏的判断力都能在工作中不断磨练提升,不同文案的书写也不断提高文字表达的熟练度。而从资源上来说,优秀作者的资源,合作方的资源会成为自身的一个资本。
第28章 是非
庄墨当天回家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这几天他忙着在外应酬,这个时间点回家已经成了常态,和任明卿几乎说不上话。不过任明卿每天晚上都会给他留夜宵,特别贤惠。庄墨驾轻就熟地走进厨房,打开了高压锅,里头却空空如也。他回头看了看紧闭的房门,有些费解:今天怎么不给饭吃了?
他回到沙发上坐下,发觉桌子上放着一只透明文件袋。他将里头的A4纸抽出来,是装订好的《新房客》。任明卿很认真地把文章顺了顺,还续了第四种结局:男主人公驯化了龙珠,拥有了与龙同等的神格,最终决定和龙融合到一起、继承他的记忆,从而诞生出新的龙王。
在原本的故事框架下,龙一直被视为外在的侵略者,一种需要被打败的邪恶力量,男主人公也正是以一种人类的理性在抗拒着野兽的非理性。但是在第四种结局里,男主人公接受并妥协了,用一种理想化的态度去迎接变异的命运。很难说是HE还是BE,也很难说是希望还是绝望,但庄墨能够感觉到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浓烈的情绪。
任明卿写东西向来很能感染人,因为他的人物塑造得活灵活现,读者很容易代入到其中去,随着剧情的发展大喜大悲,为人物的命运抓心挠肺。但他的文字是很简洁的,也就是说,他尽量不把自己的情绪代入其中。他把作为作者的自身和笔下角色抽离开来,做一个理智客观的记录者。
而在这个潦草的结局中,任明卿没有做到这种静观,他很感性,用了许多象征意向,不厌其烦地去描述自己狂喜的感觉。庄墨从那潦草的行文中,仿佛看到他伏案写书时狂乱的样子。他当时一定很激动,写得相当快,在用一种很绝望的态度,去描摹一种合而为一的幸福。总的来说,强颜欢笑。
庄墨知道任明卿的性格。他虽然聪明敏锐,但神经纤细、多愁善感,一定是遭了什么事才突然以文抒意;庄墨也知道,自己不问,对方是不会说的,所以他握住主卧的门把手,推门而入。里头漆黑一片,任明卿已经睡了。这不是一个谈事的好时机,可如果真出了什么大事,任明卿绝对是睡不着的,事情早解决,他就早轻松,所以庄墨蹑手蹑脚地踏出一步。结果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扑倒在了床上。
床单是平整的,任明卿居然不在房间里。
庄墨打开了灯,发现绊倒自己的是个敞开的行李箱。行李箱还没收拾完,里头几乎装了这个房间里的所有生活用品;被子也被卷起来,盛在一个靠墙的蛇皮袋里。毫无疑问,任明卿打算赶去什么地方,打算在那里永久定居;他的行程如此匆忙,以至于连这满屋子的书都抛弃了。
庄墨又惊又怒:他要走?又一次?为什么?庄墨以为自己的诚意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他愿意给任明卿走上文学道路尽可能提供帮助。虽然暗示得比较隐晦,可但凡有野心的写手都不会放过这种机会。难道在跟他接触这么久后,任明卿还觉得他是个骗子么?
这下庄墨也闹情绪了,打电话到魅力四射,叫任明卿听电话,他们工作的时候手机锁在前台。魅力四射的经理回说,他从三天前就没来上班了,说要在家赶小说。庄墨看着手中的稿件,蹙紧了眉头,想象着这几天任明卿在这个房间里日以继夜修稿的画面。现在看来,《新房客》的定稿仿佛是一封诀别信,他从他们吃饭那天就决定了要走,也许跟那个突然出现的二流子有关。
所以——他现在人在哪儿?
庄墨突然觉得这事儿有点不对劲:环顾四周,东西才收拾了一半。
任明卿写完了稿子,准备不告而别,那么,又有什么事情打断了他,让他匆忙丢下手头的事,贸然出门呢?
现在可是半夜,即使是B市,街上也已经车马渐息了。
庄墨着急起来,打电话给任明卿,没打通。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希望能找到关于任明卿去向的蛛丝马迹,最后发现书桌上有一叠稿纸,稿纸最上头那张有淡淡的笔迹印痕。庄墨用铅笔薄涂纸张,发现上头是一个地址,百度地图显示是海边的仓库。
庄墨当即有了不好的预感,叫了辆滴滴跳上就走。
任明卿是在晚上八点突然接到了姜勇的电话,姜勇的声音听起来很惊慌:“你现在在家?”
“在,怎么了?”
姜勇把电话挂了。
半个小时以后,姜勇冲进了他的家门:“你东西理完了么?”他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又时不时张望着大门,仿佛门外有什么东西在追着他,“我们得马上走!”
任明一听说要离开,难过之情溢于言表。姜勇大为光火:“都什么时候了还磨磨蹭蹭!”他打开行李箱,掏出一个酒店的牙刷盒子偷偷摸摸塞进暗袋,然后把手边的东西全都丢到行李箱里。没过多久,他又觉得这毫无意义,把玻璃杯往地上一砸,“操!”
“怎么了?”任明卿被他吓得瑟瑟发抖。
“怎么了怎么了,你就会问怎么了!你他妈是个娘们么?!”姜勇肆无忌惮地咒骂着他,以掩饰自己的巨大恐慌,“今天晚上咱们就走!”
“机票是明天的啊。”
姜勇难以忍受他一丝一毫的忤逆:“你他妈闭嘴!”
这时,姜勇的手机响了。他一瞧来电,脸色骤变,慌慌张张离开了任明卿的屋子,临走前还让他赶紧整理东西。任明卿虽然无奈,但还是认命地照做了。
没过多久,一个陌生的号码打到了他的手机上:“你是姜勇的哥哥?”背景音是姜勇的鬼哭狼嚎。
“你们是谁?你们把姜勇怎么了?”任明卿一瞬间从椅子上窜了起来。
“呵,你的宝贝弟弟手脚不干净,偷了我一样东西……”
“我没有啊德哥!真没有!”姜勇大声嚷嚷,很快就吃了一拳,诶哟诶哟直叫唤。
“你们别动手!有事好好说!”
德哥嘿了一声:“那你把东西还回来呗!”
“什么东西?”
“一管小烟枪。”
任明卿把目光投向了行李箱,蹙着眉头翻箱倒柜,这里头只有一个牙刷盒子是他没见过的。他拆开来一看,里头有很小的一支烟枪,烟嘴是玉质的,一看就是老物事。
“找着了没有?!”
任明卿反问:“你们在哪儿,我怎么给你们送过去?”
德哥报了个地址:“别耍花样!要是报警,我就拿你这宝贝弟弟去喂鱼!”
“别!”任明卿一边听电话,一边记在便签上,匆匆撕了上车:“我这就给你们送过来。”
四十分钟后,城市的景观渐渐被海景取代,德哥又用那个电话联系任明卿:“进了17号大门往左拐,有一个红铁皮顶仓库,我就在那儿等你。”
出租车将任明卿放下就离开了。月黑风高的夜晚,巨大的航船停泊在港口,微弱的灯光下恍若摇晃着的坟墓。任明卿一瘸一拐地攥着手心里的玉烟枪往里走,仿佛一只走向陷阱中央的动物。他劝说自己事情没这么糟糕,姜勇只是碰到了一点麻烦;再说,如果他真得误入歧途,自己也应该尽可能拉他一把,把他拉回正道上……这点渺茫的希望支撑着他向前走,仿佛胆小鬼靠幻想鲜花与阳光走过遍地坟茔。
红顶铁皮的仓库就在前头,仓库的屋檐下吊着一盏白炽灯。白炽灯悬在纤细的麻绳上,在咸湿的海风中摇摇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结的打手。他们穿着黑背心,露着奇形怪状的纹身,手上操着撬棍,围着姜勇散漫地说笑、抽烟。姜勇鼻青脸肿地被绑在椅子上,与平日里气焰嚣张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群混混听见脚步声,齐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动腿的姿势并不友好。任明卿硬着头皮道:“我来……送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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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人谁啊?”看了半辈子红点文的田恬觉得这些穿睡衣的老男人莫名眼熟,但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后来在一起吃夜宵的时候,得知庄墨下了饭桌就让他们过来帮忙扒书,再联想起突然出现在印厂的小松,不由得咬牙切齿:这个老狐狸!他早就计划好了!还吓唬他!太不是个东西了!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
当编辑还有出路么?
有。在编辑的职业生涯中,能学到很多其他行业甚至是岗位上需求的能力,从技能上来说,长期与作者甚至其他合作方的沟通能大大提升沟通技巧,对于市场热点的敏感度、内容好坏的判断力都能在工作中不断磨练提升,不同文案的书写也不断提高文字表达的熟练度。而从资源上来说,优秀作者的资源,合作方的资源会成为自身的一个资本。
第28章 是非
庄墨当天回家的时候已经快12点了。这几天他忙着在外应酬,这个时间点回家已经成了常态,和任明卿几乎说不上话。不过任明卿每天晚上都会给他留夜宵,特别贤惠。庄墨驾轻就熟地走进厨房,打开了高压锅,里头却空空如也。他回头看了看紧闭的房门,有些费解:今天怎么不给饭吃了?
他回到沙发上坐下,发觉桌子上放着一只透明文件袋。他将里头的A4纸抽出来,是装订好的《新房客》。任明卿很认真地把文章顺了顺,还续了第四种结局:男主人公驯化了龙珠,拥有了与龙同等的神格,最终决定和龙融合到一起、继承他的记忆,从而诞生出新的龙王。
在原本的故事框架下,龙一直被视为外在的侵略者,一种需要被打败的邪恶力量,男主人公也正是以一种人类的理性在抗拒着野兽的非理性。但是在第四种结局里,男主人公接受并妥协了,用一种理想化的态度去迎接变异的命运。很难说是HE还是BE,也很难说是希望还是绝望,但庄墨能够感觉到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浓烈的情绪。
任明卿写东西向来很能感染人,因为他的人物塑造得活灵活现,读者很容易代入到其中去,随着剧情的发展大喜大悲,为人物的命运抓心挠肺。但他的文字是很简洁的,也就是说,他尽量不把自己的情绪代入其中。他把作为作者的自身和笔下角色抽离开来,做一个理智客观的记录者。
而在这个潦草的结局中,任明卿没有做到这种静观,他很感性,用了许多象征意向,不厌其烦地去描述自己狂喜的感觉。庄墨从那潦草的行文中,仿佛看到他伏案写书时狂乱的样子。他当时一定很激动,写得相当快,在用一种很绝望的态度,去描摹一种合而为一的幸福。总的来说,强颜欢笑。
庄墨知道任明卿的性格。他虽然聪明敏锐,但神经纤细、多愁善感,一定是遭了什么事才突然以文抒意;庄墨也知道,自己不问,对方是不会说的,所以他握住主卧的门把手,推门而入。里头漆黑一片,任明卿已经睡了。这不是一个谈事的好时机,可如果真出了什么大事,任明卿绝对是睡不着的,事情早解决,他就早轻松,所以庄墨蹑手蹑脚地踏出一步。结果他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扑倒在了床上。
床单是平整的,任明卿居然不在房间里。
庄墨打开了灯,发现绊倒自己的是个敞开的行李箱。行李箱还没收拾完,里头几乎装了这个房间里的所有生活用品;被子也被卷起来,盛在一个靠墙的蛇皮袋里。毫无疑问,任明卿打算赶去什么地方,打算在那里永久定居;他的行程如此匆忙,以至于连这满屋子的书都抛弃了。
庄墨又惊又怒:他要走?又一次?为什么?庄墨以为自己的诚意已经表达得很明显了:他愿意给任明卿走上文学道路尽可能提供帮助。虽然暗示得比较隐晦,可但凡有野心的写手都不会放过这种机会。难道在跟他接触这么久后,任明卿还觉得他是个骗子么?
这下庄墨也闹情绪了,打电话到魅力四射,叫任明卿听电话,他们工作的时候手机锁在前台。魅力四射的经理回说,他从三天前就没来上班了,说要在家赶小说。庄墨看着手中的稿件,蹙紧了眉头,想象着这几天任明卿在这个房间里日以继夜修稿的画面。现在看来,《新房客》的定稿仿佛是一封诀别信,他从他们吃饭那天就决定了要走,也许跟那个突然出现的二流子有关。
所以——他现在人在哪儿?
庄墨突然觉得这事儿有点不对劲:环顾四周,东西才收拾了一半。
任明卿写完了稿子,准备不告而别,那么,又有什么事情打断了他,让他匆忙丢下手头的事,贸然出门呢?
现在可是半夜,即使是B市,街上也已经车马渐息了。
庄墨着急起来,打电话给任明卿,没打通。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希望能找到关于任明卿去向的蛛丝马迹,最后发现书桌上有一叠稿纸,稿纸最上头那张有淡淡的笔迹印痕。庄墨用铅笔薄涂纸张,发现上头是一个地址,百度地图显示是海边的仓库。
庄墨当即有了不好的预感,叫了辆滴滴跳上就走。
任明卿是在晚上八点突然接到了姜勇的电话,姜勇的声音听起来很惊慌:“你现在在家?”
“在,怎么了?”
姜勇把电话挂了。
半个小时以后,姜勇冲进了他的家门:“你东西理完了么?”他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又时不时张望着大门,仿佛门外有什么东西在追着他,“我们得马上走!”
任明一听说要离开,难过之情溢于言表。姜勇大为光火:“都什么时候了还磨磨蹭蹭!”他打开行李箱,掏出一个酒店的牙刷盒子偷偷摸摸塞进暗袋,然后把手边的东西全都丢到行李箱里。没过多久,他又觉得这毫无意义,把玻璃杯往地上一砸,“操!”
“怎么了?”任明卿被他吓得瑟瑟发抖。
“怎么了怎么了,你就会问怎么了!你他妈是个娘们么?!”姜勇肆无忌惮地咒骂着他,以掩饰自己的巨大恐慌,“今天晚上咱们就走!”
“机票是明天的啊。”
姜勇难以忍受他一丝一毫的忤逆:“你他妈闭嘴!”
这时,姜勇的手机响了。他一瞧来电,脸色骤变,慌慌张张离开了任明卿的屋子,临走前还让他赶紧整理东西。任明卿虽然无奈,但还是认命地照做了。
没过多久,一个陌生的号码打到了他的手机上:“你是姜勇的哥哥?”背景音是姜勇的鬼哭狼嚎。
“你们是谁?你们把姜勇怎么了?”任明卿一瞬间从椅子上窜了起来。
“呵,你的宝贝弟弟手脚不干净,偷了我一样东西……”
“我没有啊德哥!真没有!”姜勇大声嚷嚷,很快就吃了一拳,诶哟诶哟直叫唤。
“你们别动手!有事好好说!”
德哥嘿了一声:“那你把东西还回来呗!”
“什么东西?”
“一管小烟枪。”
任明卿把目光投向了行李箱,蹙着眉头翻箱倒柜,这里头只有一个牙刷盒子是他没见过的。他拆开来一看,里头有很小的一支烟枪,烟嘴是玉质的,一看就是老物事。
“找着了没有?!”
任明卿反问:“你们在哪儿,我怎么给你们送过去?”
德哥报了个地址:“别耍花样!要是报警,我就拿你这宝贝弟弟去喂鱼!”
“别!”任明卿一边听电话,一边记在便签上,匆匆撕了上车:“我这就给你们送过来。”
四十分钟后,城市的景观渐渐被海景取代,德哥又用那个电话联系任明卿:“进了17号大门往左拐,有一个红铁皮顶仓库,我就在那儿等你。”
出租车将任明卿放下就离开了。月黑风高的夜晚,巨大的航船停泊在港口,微弱的灯光下恍若摇晃着的坟墓。任明卿一瘸一拐地攥着手心里的玉烟枪往里走,仿佛一只走向陷阱中央的动物。他劝说自己事情没这么糟糕,姜勇只是碰到了一点麻烦;再说,如果他真得误入歧途,自己也应该尽可能拉他一把,把他拉回正道上……这点渺茫的希望支撑着他向前走,仿佛胆小鬼靠幻想鲜花与阳光走过遍地坟茔。
红顶铁皮的仓库就在前头,仓库的屋檐下吊着一盏白炽灯。白炽灯悬在纤细的麻绳上,在咸湿的海风中摇摇晃晃,照亮了一群肌肉虬结的打手。他们穿着黑背心,露着奇形怪状的纹身,手上操着撬棍,围着姜勇散漫地说笑、抽烟。姜勇鼻青脸肿地被绑在椅子上,与平日里气焰嚣张的模样判若两人。
那群混混听见脚步声,齐刷刷往任明卿的方向瞧,扭胳膊动腿的姿势并不友好。任明卿硬着头皮道:“我来……送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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