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编辑[第一部]_第7章
天才编辑[第一部] 作者:o白野o
“你怎么回事?!”叶瞬气急败坏。他原本不是那么容易失态的人,但就在刚刚看到女人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怒火中烧。他的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一样多。
庄墨从背后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后扶起了地上的侍应生。那侍应生虽然个子不矮,但因为四肢纤长的缘故,显得异常弱不禁风。等他站直了,叶瞬才发现,他的左腿有点残疾,心中的怒火瞬间烟消云散了,安静地坐下来处理衬衫上的污渍。
“谢谢你。”任明卿一天之内两度遭遇庄墨,两度领受了他良好的教养,对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这酒我赔给你。”
“不用,记在我账上。”
任明卿客气又害羞:“那不太好——更衣室里有我备用的衬衫,你朋友不嫌弃的话可以换一下,我把他的衬衫拿回去干洗。”
“不用麻烦了,”这回是叶瞬婉拒了他的好意,“是我没看路,对不起。”
任明卿松了口气,把地面收拾干净,一瘸一拐地离去。庄墨目送他隐入人群之中,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了巴掌大的笔记本。刚才任明卿被叶瞬一撞,这本笔记本从西装裤袋里掉了出来,他没发觉。
“你认识他?”田恬坐到了庄墨身边,好奇地盯着纸页,“这是什么?”
庄墨啪得一声合拢。
“看都不让我看?!”
“个人隐私。”
田恬难以置信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这都不是你的!”
“他迟早会给我看的。”庄墨嘴角上扬,看起来格外愉悦。
白殇殇在酒吧等人。她等的人放了她的鸽子,她在躲的人却毫无预兆地从天而降。
白殇殇今年28岁,大龄未婚女青年,青春校园文作者。她出道很早,18岁就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星星,我们不可以忧伤》。那正是安妮baby、郭小四当道的年代,她跟风写了一系列青春恋爱故事,故事里的女主角穿着纯白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脚踩白色的布鞋——里头按照江湖惯例不穿袜子;故事里的男主打架,斗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但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好男孩儿。男主角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撞倒女主角,他们因此相恋,相知,争吵,和好,争吵,和好,争吵,怀孕,流产,最后出国留学。故事的最后总是出国留学,因为如果到结尾,大家都不干点和学习有关的事,那么整篇文里,大家就没有做任何与学习有关的事了。这群初高中生成天都在谈恋爱,他们似乎根本不需要高考。
虽然青春校园文大体相同,但好在白殇殇入场很早,所以她成功地成为该类型代表作者之一。尽管她远远没有达到安妮baby的咖位,不过她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足以让她在自我介绍时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作者”了。
目前,她是《新绘》杂志的当家花旦。
很少有作者可以火那么久,跟她同时出道的女作者都差不多销声匿迹了,白殇殇至今屹立不倒的原因是,她长得美。
她是一个真正的美女作家,不是记者为了恭维瞎写的那种。她只要在微博上放放她的照片,就能比日更一万吸引更多读者。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公平的,长得美的人,活得就是比较容易。
白殇殇的微博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模板案例。po在网上的照片有一年四季连续不断的旅行,加了十八层滤镜的精致美食,有那么点构图讲究的花草与虫鱼,以及她自己。她自己穿着白色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海藻般的长发,手上戴着一串檀木香珠,脚踩白色的布鞋,不穿袜子,只在脚踝上系一根红绳,清纯得像她笔下的所有女主角。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妆容足以让她媲美任何美妆博主。不过没有关系,直男管那叫素颜。她画数字油画,抄佛经,绣花,坐标不是丽江就是西藏,再不济也是大理,完美符合一个直男对初恋的所有想象,也完美符合长相平平的女孩对绿茶婊的所有想象。
白殇殇婊得像个传奇。
但其实私底下她不是那种人……她根本不是。
她今天打算踩着细高跟挎着香奈儿去酒吧蹦迪到天明,高高束起的发髻暴露出她脖子上意义不明的红色图腾纹身,朋克得要命。
天不遂人意,她的好姐妹放了她的鸽子,放任她一个人在吧台坐冷板凳;而她竟然在这儿遇到了她的编辑,怪不得她总觉得背后有股杀气。现在正是截稿期,她的连载还没交,今天编辑让她再写一篇,她当即把QQ改成隐身状态,假装自己已经死了。现在在酒吧里狭路相逢,真是报应不爽。
卡座那儿出现了点小骚动,叶瞬被挡在了那里,白殇殇抄起自己的包打算逃走。她不确定叶瞬有没有认出她来,毕竟她平常不是这样子的。她平常穿白裙子,踩白球鞋,挎的包还是自己用缝纫机踩的,突出一个清纯质朴心灵手巧。可叶瞬拿纸巾擦了擦自己的衬衫,依旧起身往自己走来,让她有了不好的预感。如果他是来催稿,那很不妙;如果他是想要搭讪,编辑作者相认,依旧会变成催稿。她不能寄希望于自己化了个浓妆就能瞒天过海,毕竟叶瞬不瞎。他非但不瞎,腿还很长,白殇殇甩不掉这个一米八大高个。她后悔她刚才没挑一个男伴,这样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混进人堆里,制止所有冒失的搭讪者。
……不过现在也不晚。
白殇殇闪进过道里,正巧遇到刚换完衣服出来的侍应生。她一把将他按在墙上,对着那张花容失色的脸就吻了下去。
任明卿:“……?!”
急促的脚步声近在咫尺,顿了一顿,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叶瞬是有分寸的人,他没有在一晚上失态两次。
“不好意思,刚才我躲编辑。”一吻终了,白殇殇尴尬地抚平了任明卿凌乱的马甲。“别看我这副样子,我也算是个作者。”
她不得已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来解释自己越轨的行为,希望任明卿能理解。但是任明卿屏息静气贴在墙上,用呆若木鸡的表情诉说着:他现在无法思考,毕竟这是他的初吻。
下一秒,背后一股大力把白殇殇猛地扯开,一拳揍到了任明卿脸上。
“啊——!”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如何与编辑打好关系?】
最主要的就是多沟通。但沟通上的内容不是没话找话,如果本身就在合作,那可以从合作上的事情来聊,如果没有合作,那也可以从是否有可以写的稿件之类的方向入手,只有在频繁的接触下,才能加深双方的印象,关系进一步亲密,从聊稿子上升到聊人生,甚至成为朋友。
最重要:从不拖稿。
第7章 他打架、斗殴、讹钱
等中途折返的叶瞬赶到现场,斗殴正发展到白热化阶段。说那是斗殴太夸张了,准确来说,那是单方面的谋杀。一个身材雄健的男人正狠狠掐住任明卿的脖子,把他按在墙上狠揍,拳拳到肉,已经见了血:“操你妈!你算哪根葱,敢碰我的女人?!”任明卿毫无反手之力,纤细的左手扒拉着那粗壮有力的胳膊,发出微弱的呜咽。
白殇殇扑到叶瞬手边:“他……他是我前男友,不满意我分手,一直缠着我……”她连声线都在瑟瑟发抖,但咬字还算清晰,交代了最该交代的,叶瞬一听就明白了来龙去脉。他紧张地将白殇殇拦在身后,张了一眼自己人:卡座那儿的田恬跑去门口叫保安;庄墨和烈火哥正试图穿过整个舞池赶过来。但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不但碍路,还没有人敢出手。叶瞬心急如焚:这个前男友出手太狠了,那副相也像是个精神病,他怕出人命。
“别打了!”叶瞬用力吼了一嗓子。
“住手!”庄墨奋力拨开人群。
等他终于挤进那水泄不通的角斗场,正在施暴的雄壮男人突然大叫了一声,捂着自己的肚子连退几步,衣服上留下一个鲜明的脚印。“咳咳……”任明卿发狠踹开了男人,踉跄着站稳了,庄墨看见他莫名咧嘴一笑,神情异常邪恶。庄墨终于相信链家中介对自己说的那句“他打人”,此时此刻的任明卿似乎完全摒弃了他以往的羞涩胆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男人受了奇耻大辱,再次举起拳头朝任明卿冲去。庄墨抄起烟灰缸,地砸向他的后脑勺。然而他似乎多此一举,因为任明卿以惊人的速度躲开那偌大的拳头,拗住男人的肩膀脚下一铲,就是一个背摔!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他的动作太熟练了,强悍得跟刚才判若两人!
任明卿一瘸一拐走到吧台边,捞了一瓶啤酒回来。男人面露怖色,以手撑地,艰难地往后挪动。任命泽轻易追上了他,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敲!尖锐的瓶底凌空一扫,对准了男人的眼睛!
“你刚才冲谁叫老子呢,啊?”任明卿闷笑一声,沙哑道。
男人汗如雨下。他看到满脸血污后,正闪烁着一双狞利嗜血的眼睛。
这时,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攥住了任明卿的手腕。
“够了。”庄墨道,“到此为止。”
保安适时进场,结束了这一场兵荒马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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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回事?!”叶瞬气急败坏。他原本不是那么容易失态的人,但就在刚刚看到女人的一瞬间,他就已经怒火中烧。他的愤怒和投射在她身上的视线一样多。
庄墨从背后按住了他的肩膀:“算了。”然后扶起了地上的侍应生。那侍应生虽然个子不矮,但因为四肢纤长的缘故,显得异常弱不禁风。等他站直了,叶瞬才发现,他的左腿有点残疾,心中的怒火瞬间烟消云散了,安静地坐下来处理衬衫上的污渍。
“谢谢你。”任明卿一天之内两度遭遇庄墨,两度领受了他良好的教养,对这位萍水相逢的陌生人有了一百二十分的好感,“这酒我赔给你。”
“不用,记在我账上。”
任明卿客气又害羞:“那不太好——更衣室里有我备用的衬衫,你朋友不嫌弃的话可以换一下,我把他的衬衫拿回去干洗。”
“不用麻烦了,”这回是叶瞬婉拒了他的好意,“是我没看路,对不起。”
任明卿松了口气,把地面收拾干净,一瘸一拐地离去。庄墨目送他隐入人群之中,这才从口袋里掏出了巴掌大的笔记本。刚才任明卿被叶瞬一撞,这本笔记本从西装裤袋里掉了出来,他没发觉。
“你认识他?”田恬坐到了庄墨身边,好奇地盯着纸页,“这是什么?”
庄墨啪得一声合拢。
“看都不让我看?!”
“个人隐私。”
田恬难以置信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不要脸:“这都不是你的!”
“他迟早会给我看的。”庄墨嘴角上扬,看起来格外愉悦。
白殇殇在酒吧等人。她等的人放了她的鸽子,她在躲的人却毫无预兆地从天而降。
白殇殇今年28岁,大龄未婚女青年,青春校园文作者。她出道很早,18岁就出了自己的第一本书《星星,我们不可以忧伤》。那正是安妮baby、郭小四当道的年代,她跟风写了一系列青春恋爱故事,故事里的女主角穿着纯白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脚踩白色的布鞋——里头按照江湖惯例不穿袜子;故事里的男主打架,斗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但我们都知道他是个好男孩儿。男主角骑着自行车在校园里撞倒女主角,他们因此相恋,相知,争吵,和好,争吵,和好,争吵,怀孕,流产,最后出国留学。故事的最后总是出国留学,因为如果到结尾,大家都不干点和学习有关的事,那么整篇文里,大家就没有做任何与学习有关的事了。这群初高中生成天都在谈恋爱,他们似乎根本不需要高考。
虽然青春校园文大体相同,但好在白殇殇入场很早,所以她成功地成为该类型代表作者之一。尽管她远远没有达到安妮baby的咖位,不过她所取得的成就已经足以让她在自我介绍时理直气壮地说——“我是个作者”了。
目前,她是《新绘》杂志的当家花旦。
很少有作者可以火那么久,跟她同时出道的女作者都差不多销声匿迹了,白殇殇至今屹立不倒的原因是,她长得美。
她是一个真正的美女作家,不是记者为了恭维瞎写的那种。她只要在微博上放放她的照片,就能比日更一万吸引更多读者。这个世界从来都不是公平的,长得美的人,活得就是比较容易。
白殇殇的微博也是一个文艺女青年的模板案例。po在网上的照片有一年四季连续不断的旅行,加了十八层滤镜的精致美食,有那么点构图讲究的花草与虫鱼,以及她自己。她自己穿着白色的棉质长裙,披着一头海藻般的长发,手上戴着一串檀木香珠,脚踩白色的布鞋,不穿袜子,只在脚踝上系一根红绳,清纯得像她笔下的所有女主角。唯一不同的是,她的妆容足以让她媲美任何美妆博主。不过没有关系,直男管那叫素颜。她画数字油画,抄佛经,绣花,坐标不是丽江就是西藏,再不济也是大理,完美符合一个直男对初恋的所有想象,也完美符合长相平平的女孩对绿茶婊的所有想象。
白殇殇婊得像个传奇。
但其实私底下她不是那种人……她根本不是。
她今天打算踩着细高跟挎着香奈儿去酒吧蹦迪到天明,高高束起的发髻暴露出她脖子上意义不明的红色图腾纹身,朋克得要命。
天不遂人意,她的好姐妹放了她的鸽子,放任她一个人在吧台坐冷板凳;而她竟然在这儿遇到了她的编辑,怪不得她总觉得背后有股杀气。现在正是截稿期,她的连载还没交,今天编辑让她再写一篇,她当即把QQ改成隐身状态,假装自己已经死了。现在在酒吧里狭路相逢,真是报应不爽。
卡座那儿出现了点小骚动,叶瞬被挡在了那里,白殇殇抄起自己的包打算逃走。她不确定叶瞬有没有认出她来,毕竟她平常不是这样子的。她平常穿白裙子,踩白球鞋,挎的包还是自己用缝纫机踩的,突出一个清纯质朴心灵手巧。可叶瞬拿纸巾擦了擦自己的衬衫,依旧起身往自己走来,让她有了不好的预感。如果他是来催稿,那很不妙;如果他是想要搭讪,编辑作者相认,依旧会变成催稿。她不能寄希望于自己化了个浓妆就能瞒天过海,毕竟叶瞬不瞎。他非但不瞎,腿还很长,白殇殇甩不掉这个一米八大高个。她后悔她刚才没挑一个男伴,这样她可以光明正大地混进人堆里,制止所有冒失的搭讪者。
……不过现在也不晚。
白殇殇闪进过道里,正巧遇到刚换完衣服出来的侍应生。她一把将他按在墙上,对着那张花容失色的脸就吻了下去。
任明卿:“……?!”
急促的脚步声近在咫尺,顿了一顿,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叶瞬是有分寸的人,他没有在一晚上失态两次。
“不好意思,刚才我躲编辑。”一吻终了,白殇殇尴尬地抚平了任明卿凌乱的马甲。“别看我这副样子,我也算是个作者。”
她不得已暴露了自己的身份来解释自己越轨的行为,希望任明卿能理解。但是任明卿屏息静气贴在墙上,用呆若木鸡的表情诉说着:他现在无法思考,毕竟这是他的初吻。
下一秒,背后一股大力把白殇殇猛地扯开,一拳揍到了任明卿脸上。
“啊——!”
作者有话要说: 【编辑知识小课堂:如何与编辑打好关系?】
最主要的就是多沟通。但沟通上的内容不是没话找话,如果本身就在合作,那可以从合作上的事情来聊,如果没有合作,那也可以从是否有可以写的稿件之类的方向入手,只有在频繁的接触下,才能加深双方的印象,关系进一步亲密,从聊稿子上升到聊人生,甚至成为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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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他打架、斗殴、讹钱
等中途折返的叶瞬赶到现场,斗殴正发展到白热化阶段。说那是斗殴太夸张了,准确来说,那是单方面的谋杀。一个身材雄健的男人正狠狠掐住任明卿的脖子,把他按在墙上狠揍,拳拳到肉,已经见了血:“操你妈!你算哪根葱,敢碰我的女人?!”任明卿毫无反手之力,纤细的左手扒拉着那粗壮有力的胳膊,发出微弱的呜咽。
白殇殇扑到叶瞬手边:“他……他是我前男友,不满意我分手,一直缠着我……”她连声线都在瑟瑟发抖,但咬字还算清晰,交代了最该交代的,叶瞬一听就明白了来龙去脉。他紧张地将白殇殇拦在身后,张了一眼自己人:卡座那儿的田恬跑去门口叫保安;庄墨和烈火哥正试图穿过整个舞池赶过来。但围观的人群越来越多,不但碍路,还没有人敢出手。叶瞬心急如焚:这个前男友出手太狠了,那副相也像是个精神病,他怕出人命。
“别打了!”叶瞬用力吼了一嗓子。
“住手!”庄墨奋力拨开人群。
等他终于挤进那水泄不通的角斗场,正在施暴的雄壮男人突然大叫了一声,捂着自己的肚子连退几步,衣服上留下一个鲜明的脚印。“咳咳……”任明卿发狠踹开了男人,踉跄着站稳了,庄墨看见他莫名咧嘴一笑,神情异常邪恶。庄墨终于相信链家中介对自己说的那句“他打人”,此时此刻的任明卿似乎完全摒弃了他以往的羞涩胆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男人受了奇耻大辱,再次举起拳头朝任明卿冲去。庄墨抄起烟灰缸,地砸向他的后脑勺。然而他似乎多此一举,因为任明卿以惊人的速度躲开那偌大的拳头,拗住男人的肩膀脚下一铲,就是一个背摔!
所有人都倒吸一口凉气!他的动作太熟练了,强悍得跟刚才判若两人!
任明卿一瘸一拐走到吧台边,捞了一瓶啤酒回来。男人面露怖色,以手撑地,艰难地往后挪动。任命泽轻易追上了他,把啤酒瓶往地上一敲!尖锐的瓶底凌空一扫,对准了男人的眼睛!
“你刚才冲谁叫老子呢,啊?”任明卿闷笑一声,沙哑道。
男人汗如雨下。他看到满脸血污后,正闪烁着一双狞利嗜血的眼睛。
这时,一只修长有力的手攥住了任明卿的手腕。
“够了。”庄墨道,“到此为止。”
保安适时进场,结束了这一场兵荒马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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