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02章节
民国路人甲_御书屋 作者:我想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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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站立不动,冬秀又侧头看了他一眼,她也不知这新式婚礼具体是个怎样的流程,现今只能看他眼色行事了,但愿不要出什么丑。
这一看胡竞之倒是被惊醒了,冬秀却是移不开眼了,眼前的男人真是好一身轩昂气度,身姿挺拔,面容清俊,满身文卷气,比照片里的还要好看三分呐,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帅字所能形容的了。
不夸张的说,在她见惯了几十年村民的眼中,胡竞之简直都有点天神下凡的意思了,实在太养眼了,浑身仿佛自带万丈光芒了一般。
冬秀星星眼的望着他,感觉自己沉寂几十年的少女心在这一刻突然复苏了。
好看的皮囊果然很合适一见钟情。
原本气度非凡的新郎和落落大方的新娘,在对视后,突然都有些羞涩紧张起来,新郎身体也僵硬了,新娘脸蛋也晕红了,这样子的羞涩,看着才真像一对在举行婚礼的新人呐。
在一片起哄叫好声中两人只相对着行了三个鞠躬礼,果然没有跪在地上拜来拜去,接着就是在一张花花绿绿、看着像现代小学生得的奖状似的婚书上各自盖了章,摁了指纹。
接下来应该就是说结婚誓词或者交换戒指了吧,冬秀在心里又把那誓词默诵了一遍,争取待会能自然流畅且情感充沛的念出来,她可是看见了好几个青年坐在旁边观礼呢,这几个人一看就与村人不同,或着长袍马甲或着西装皮鞋,还有穿着长款风衣的呐,摩登得一匹,必然是胡竞之亲近的同学或朋友了,那肯定也是有学问又有见识的,其中说不定还有历史名人呢,她可不想自己是以丢脸的乡下土包子形象进入胡竞之的朋友圈的。
冬秀正心里盘算着怎么提高形象,旁边胡竞之看她垂眸抿嘴,那排小扇般的睫毛轻轻颤动,以为她是紧张了,便十分体贴的拉住了她的手,用力在她掌心捏了捏以示安慰。
冬秀看他捏了自己的手掌后,便起身走到礼台中央,以为这是一种暗示,便随之起身,走到中央与他并排而立。
本来打算做婚礼演讲的胡竞之见状,倒不知如何是好了,这时候请她下去未免太下人脸面,让她站在一旁听他演讲又未免过于尴尬,恐怕两个人都要不自在,只能让她说几句感谢之语再下去。
本着绅士风度,胡竞之对冬秀露出鼓舞的微笑,并示意由她先说。
哎哟,幸亏她提前就预料到了,就算要举办新式婚礼,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也是不可能找到牧师的,所以她自己背诵了誓词。
深吸一口气,拿出朗诵的气势,冬秀望着胡竞之的眼,尽量真诚不尴尬的一字一句道:“在列祖列宗、及今天参加婚礼的众位宾朋们面前,我郑重起誓,我愿嫁给你,从此时此刻直到永永远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是贫穷、健康或是疾病、忧愁或是快乐,我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诚,直到永久,我将与你一起孝顺父母、友爱亲朋、抚育子女。”
冬秀声音不大,外围人听不清,坐在最靠里位置的又都是族中长辈,眼花耳聋的也听不太清楚,只对新娘子当众出来讲话表示了惊怪,有的老头还皱眉偏头,表示不屑,不过大多数人都在心里为新娘的大方而叫好,暗赞这才像一个大家主妇的样子嘛。
离得最近的胡竞之倒是一字不落听了个清楚明白,他简直是出离的惊诧了。
据他了解,冬秀姐应该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只跟着他族叔念过几年私塾,勉强能读书认字,还写得一手挺漂亮的簪花小楷,这就很难得了,而他们这地方一向保守封闭,这西方的结婚誓词她是如何知晓的呢,还能丝毫不忸怩的对着他念出来,看来他这位妻子与传言和想象中的很是不同啊。
胡竞之只愣神了几秒钟,看着对方认真而温柔的笑脸,也缓缓念出了一样的誓词。
也许,他十分幸运的遇到了对的人,将来的日子未必如他想的那般委屈无趣。
最后两人互带金戒指,戒指上没有任何的花纹,就是两个十分朴素的圆环,但冬秀注意到这戒指nei侧刻有两人名字的英文首写字母,在他对新娘完全不期待的情况下,还能有这样温柔的心思,说明他是个浪漫而且心思细腻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多情而温柔,想必也不难相处,冬秀不由稍微放松了些。
虽然是新式婚礼,可好在不用新娘子和新郎一起去敬酒的,仪式一完,冬秀便被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的簇拥着进了新房。
门前贴着两幅对联“环游七万里,旧约十三年”、“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不用想,一定是胡竞之本人所题的了。
因为胡竞之父亲和长兄已逝,二哥又未归家,因此便请了冬秀的哥哥江耕围做主婚人,嫂子作为送嫁人也一并过来帮忙支应,也幸亏如此,要不然面对着这些陌生的面孔,冬秀还真不知道怎么应对。
当初考虑到胡家的家境,吕氏便没有让冬秀的两个丫头跟过来,只待日后熟悉了再作打算,因此这个时候就只有曲氏和七姑在代她应酬周旋。
再一次感谢胡竞之提议的新式婚礼,取消了闹洞房的环节,众人不过打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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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站立不动,冬秀又侧头看了他一眼,她也不知这新式婚礼具体是个怎样的流程,现今只能看他眼色行事了,但愿不要出什么丑。
这一看胡竞之倒是被惊醒了,冬秀却是移不开眼了,眼前的男人真是好一身轩昂气度,身姿挺拔,面容清俊,满身文卷气,比照片里的还要好看三分呐,这已经不是单纯的帅字所能形容的了。
不夸张的说,在她见惯了几十年村民的眼中,胡竞之简直都有点天神下凡的意思了,实在太养眼了,浑身仿佛自带万丈光芒了一般。
冬秀星星眼的望着他,感觉自己沉寂几十年的少女心在这一刻突然复苏了。
好看的皮囊果然很合适一见钟情。
原本气度非凡的新郎和落落大方的新娘,在对视后,突然都有些羞涩紧张起来,新郎身体也僵硬了,新娘脸蛋也晕红了,这样子的羞涩,看着才真像一对在举行婚礼的新人呐。
在一片起哄叫好声中两人只相对着行了三个鞠躬礼,果然没有跪在地上拜来拜去,接着就是在一张花花绿绿、看着像现代小学生得的奖状似的婚书上各自盖了章,摁了指纹。
接下来应该就是说结婚誓词或者交换戒指了吧,冬秀在心里又把那誓词默诵了一遍,争取待会能自然流畅且情感充沛的念出来,她可是看见了好几个青年坐在旁边观礼呢,这几个人一看就与村人不同,或着长袍马甲或着西装皮鞋,还有穿着长款风衣的呐,摩登得一匹,必然是胡竞之亲近的同学或朋友了,那肯定也是有学问又有见识的,其中说不定还有历史名人呢,她可不想自己是以丢脸的乡下土包子形象进入胡竞之的朋友圈的。
冬秀正心里盘算着怎么提高形象,旁边胡竞之看她垂眸抿嘴,那排小扇般的睫毛轻轻颤动,以为她是紧张了,便十分体贴的拉住了她的手,用力在她掌心捏了捏以示安慰。
冬秀看他捏了自己的手掌后,便起身走到礼台中央,以为这是一种暗示,便随之起身,走到中央与他并排而立。
本来打算做婚礼演讲的胡竞之见状,倒不知如何是好了,这时候请她下去未免太下人脸面,让她站在一旁听他演讲又未免过于尴尬,恐怕两个人都要不自在,只能让她说几句感谢之语再下去。
本着绅士风度,胡竞之对冬秀露出鼓舞的微笑,并示意由她先说。
哎哟,幸亏她提前就预料到了,就算要举办新式婚礼,在这个偏僻的地方也是不可能找到牧师的,所以她自己背诵了誓词。
深吸一口气,拿出朗诵的气势,冬秀望着胡竞之的眼,尽量真诚不尴尬的一字一句道:“在列祖列宗、及今天参加婚礼的众位宾朋们面前,我郑重起誓,我愿嫁给你,从此时此刻直到永永远远,无论是顺境或是逆境、富裕或是贫穷、健康或是疾病、忧愁或是快乐,我将永远爱着你、珍惜你,对你忠诚,直到永久,我将与你一起孝顺父母、友爱亲朋、抚育子女。”
冬秀声音不大,外围人听不清,坐在最靠里位置的又都是族中长辈,眼花耳聋的也听不太清楚,只对新娘子当众出来讲话表示了惊怪,有的老头还皱眉偏头,表示不屑,不过大多数人都在心里为新娘的大方而叫好,暗赞这才像一个大家主妇的样子嘛。
离得最近的胡竞之倒是一字不落听了个清楚明白,他简直是出离的惊诧了。
据他了解,冬秀姐应该是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阁小姐,只跟着他族叔念过几年私塾,勉强能读书认字,还写得一手挺漂亮的簪花小楷,这就很难得了,而他们这地方一向保守封闭,这西方的结婚誓词她是如何知晓的呢,还能丝毫不忸怩的对着他念出来,看来他这位妻子与传言和想象中的很是不同啊。
胡竞之只愣神了几秒钟,看着对方认真而温柔的笑脸,也缓缓念出了一样的誓词。
也许,他十分幸运的遇到了对的人,将来的日子未必如他想的那般委屈无趣。
最后两人互带金戒指,戒指上没有任何的花纹,就是两个十分朴素的圆环,但冬秀注意到这戒指nei侧刻有两人名字的英文首写字母,在他对新娘完全不期待的情况下,还能有这样温柔的心思,说明他是个浪漫而且心思细腻的人,这样的人往往多情而温柔,想必也不难相处,冬秀不由稍微放松了些。
虽然是新式婚礼,可好在不用新娘子和新郎一起去敬酒的,仪式一完,冬秀便被一群大姑娘小媳妇的簇拥着进了新房。
门前贴着两幅对联“环游七万里,旧约十三年”、“三十夜大月亮,廿七岁老新郎”,不用想,一定是胡竞之本人所题的了。
因为胡竞之父亲和长兄已逝,二哥又未归家,因此便请了冬秀的哥哥江耕围做主婚人,嫂子作为送嫁人也一并过来帮忙支应,也幸亏如此,要不然面对着这些陌生的面孔,冬秀还真不知道怎么应对。
当初考虑到胡家的家境,吕氏便没有让冬秀的两个丫头跟过来,只待日后熟悉了再作打算,因此这个时候就只有曲氏和七姑在代她应酬周旋。
再一次感谢胡竞之提议的新式婚礼,取消了闹洞房的环节,众人不过打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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