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0章节
民国路人甲_御书屋 作者:我想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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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自为之。
等才子终于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被剃光头发、身披缁衣,强压着下地干活了。
不堪忍受的才子,终于设法逃脱了,坐在顺路的憨厚老农的牛车上,他想:自己总算是自由身了,他可以出去找工作养活自己,想自己前世,随便写篇文章就能赚够几个月的花销呢……
做着美梦,带着对未来无尽憧憬的时候,他被憨厚老农卖到了妓院里,换了十几块钱拿去抽大烟了。
老鸨为了使他顺从,对他棍棒加身,大肆辱骂殴打,最后深知直接给他下了药,药性发作后,他渐渐的浑身无力、大脑晕沉起来……
等他再次睁眼时,身边躺着他新娶的娇妻,他又回来了,那所有的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等他带着妻子回老家祭祖时,才听说他那个原配接到休书的当天晚上,便为保名节在那冷冰冰的新房里上吊死了。
才子不由想起了梦中那个女人的一生,浑身一抖,末了,也只是叹了声可怜,做主把她葬在了祖坟里,也不至使她做个孤魂野鬼。
晚上,才子拥着妻子说:咱们以后一定要生男孩。
妻子笑他:如果生了女孩呢?
才子沉思良久,坚定的说:那就不要给她裹脚,叫她自由自在,平安喜乐的长大,还要送她去上学读书,使她明理晓事,懂得一技之长……
全文就在这样怅惘压抑的基调中结束了,可以说前面有多欢脱,后面就有多郁闷。
其实冬秀完全可以写一篇才子的逆袭记,全程在搞笑和不断打脸中升级,绝对能保证是这时代人看过最舒爽的小说,读完让人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可这样娱乐至上的快餐小说,并不是这个时代需要的。
冬秀想通过这篇小说引起那些男人的反思和改变。
这篇小说现在只有沪市的人才能看到,而沪市恰好就是除了北京以外最让人向往的天堂,那里的一切都能成为全国效仿的风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后未必就不能扩散到全国各地让更多人知晓。
哪怕有一个女孩子因此而受到善待,改变境遇,冬秀也是欣慰的。
远在乡村的冬秀,可没有诸葛卧龙的睿智和远见,不出屋门,便能知天下事。
所以她还不知道这篇小说在沪市引起了怎样的轰动。
正文 41.第41章 离开
唐才常是个爽快人,即看和支付宝本人的能力,做起宣传来自然是毫不吝啬的,本来他们《消闲报》也一直走的财大气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点边,一时沪市本地不仅各大报纸上,就连妓院酒馆茶楼nei,也是各种小广告满天飞,可以说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又很懂得吸取经验教训,生怕再次出现跟《绣像小说》一样的烂尾情况,早早的就将报社进行了梳理,确保能顺利实现每日发刊。
小说本身质量过硬,作者名气又正盛,前期宣传也给力,不火简直没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极具新意,开人眼界的奇书,那这本兼具变身与重生元素的小说,则完全可以说是开先河的创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过这种想法,也没有具体的概念,更没人能实实在在的写出来。
这简直就是打破了他们脑中的屏障,一时催生了无数的脑洞。
现在追着这篇小说的人,不免一边爽歪歪,一边暗自yy。
一时间沪市到处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变成了某某”之类的畅想。
唐才常只恨这本小说太短了,只够连载大半年的,根本不能叫他好好享受够被人吹捧敬羡的感觉。
自连载之日起,江澄平涨了薪资,报社涨了销量,茶馆多了一本新的说书题材,而最让人欣喜的莫过于沪市又掀起了一波大规模的天足运动,很多新式学堂的男学生甚至直接喊出了“不娶小脚太太”这样直白的口号,这股热朝越演越烈,一些革新志士,进步青年,越发积极的在报纸上撰文呼吁放脚和废除裹脚,并鼓励兴办女学。
胡竞之曾写过《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其nei容与这篇小说传递的宗旨如出一辙,,便越发敬重这位宝先生,直呼其为知己。
不过他的文章因为发表在校报上,本身又没有什么名气,读者不过就是校nei一些同学而已,况且有几人爱看正儿八经说教式的文章呢,因此即便那篇文章如何针砭时弊、鞭辟入里,影响也不过尔尔。
这位宝先生可就不一般了,他居然另辟蹊径,能够用这样别致受欢迎的通俗小说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这样不仅更能让人接受,还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实在叫人叹服。
他将所有的剪报,齐齐整整的装订好,打算自己收藏起来,这可是他第一份剪报小说,值得纪念。
然后他买了一本带有大量插图的全书,随信邮寄给了母亲,乡村生活单调无趣,希望这本小说可以稍解母亲孤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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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自为之。
等才子终于回过神来时,他已经被剃光头发、身披缁衣,强压着下地干活了。
不堪忍受的才子,终于设法逃脱了,坐在顺路的憨厚老农的牛车上,他想:自己总算是自由身了,他可以出去找工作养活自己,想自己前世,随便写篇文章就能赚够几个月的花销呢……
做着美梦,带着对未来无尽憧憬的时候,他被憨厚老农卖到了妓院里,换了十几块钱拿去抽大烟了。
老鸨为了使他顺从,对他棍棒加身,大肆辱骂殴打,最后深知直接给他下了药,药性发作后,他渐渐的浑身无力、大脑晕沉起来……
等他再次睁眼时,身边躺着他新娶的娇妻,他又回来了,那所有的一切,原来不过是一场怎么也醒不过来的噩梦。
等他带着妻子回老家祭祖时,才听说他那个原配接到休书的当天晚上,便为保名节在那冷冰冰的新房里上吊死了。
才子不由想起了梦中那个女人的一生,浑身一抖,末了,也只是叹了声可怜,做主把她葬在了祖坟里,也不至使她做个孤魂野鬼。
晚上,才子拥着妻子说:咱们以后一定要生男孩。
妻子笑他:如果生了女孩呢?
才子沉思良久,坚定的说:那就不要给她裹脚,叫她自由自在,平安喜乐的长大,还要送她去上学读书,使她明理晓事,懂得一技之长……
全文就在这样怅惘压抑的基调中结束了,可以说前面有多欢脱,后面就有多郁闷。
其实冬秀完全可以写一篇才子的逆袭记,全程在搞笑和不断打脸中升级,绝对能保证是这时代人看过最舒爽的小说,读完让人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可这样娱乐至上的快餐小说,并不是这个时代需要的。
冬秀想通过这篇小说引起那些男人的反思和改变。
这篇小说现在只有沪市的人才能看到,而沪市恰好就是除了北京以外最让人向往的天堂,那里的一切都能成为全国效仿的风朝,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以后未必就不能扩散到全国各地让更多人知晓。
哪怕有一个女孩子因此而受到善待,改变境遇,冬秀也是欣慰的。
远在乡村的冬秀,可没有诸葛卧龙的睿智和远见,不出屋门,便能知天下事。
所以她还不知道这篇小说在沪市引起了怎样的轰动。
正文 41.第41章 离开
唐才常是个爽快人,即看和支付宝本人的能力,做起宣传来自然是毫不吝啬的,本来他们《消闲报》也一直走的财大气粗的豪放派,白道黑道的都沾点边,一时沪市本地不仅各大报纸上,就连妓院酒馆茶楼nei,也是各种小广告满天飞,可以说这部小说真正做到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他又很懂得吸取经验教训,生怕再次出现跟《绣像小说》一样的烂尾情况,早早的就将报社进行了梳理,确保能顺利实现每日发刊。
小说本身质量过硬,作者名气又正盛,前期宣传也给力,不火简直没天理嘛。
倘若《提刑官宋慈》是一本极具新意,开人眼界的奇书,那这本兼具变身与重生元素的小说,则完全可以说是开先河的创新之作。
以前的人即便有过这种想法,也没有具体的概念,更没人能实实在在的写出来。
这简直就是打破了他们脑中的屏障,一时催生了无数的脑洞。
现在追着这篇小说的人,不免一边爽歪歪,一边暗自yy。
一时间沪市到处都是“假如我回到了某某年”、“若是我变成了某某”之类的畅想。
唐才常只恨这本小说太短了,只够连载大半年的,根本不能叫他好好享受够被人吹捧敬羡的感觉。
自连载之日起,江澄平涨了薪资,报社涨了销量,茶馆多了一本新的说书题材,而最让人欣喜的莫过于沪市又掀起了一波大规模的天足运动,很多新式学堂的男学生甚至直接喊出了“不娶小脚太太”这样直白的口号,这股热朝越演越烈,一些革新志士,进步青年,越发积极的在报纸上撰文呼吁放脚和废除裹脚,并鼓励兴办女学。
胡竞之曾写过《敬告中国的女子》一文,其nei容与这篇小说传递的宗旨如出一辙,,便越发敬重这位宝先生,直呼其为知己。
不过他的文章因为发表在校报上,本身又没有什么名气,读者不过就是校nei一些同学而已,况且有几人爱看正儿八经说教式的文章呢,因此即便那篇文章如何针砭时弊、鞭辟入里,影响也不过尔尔。
这位宝先生可就不一般了,他居然另辟蹊径,能够用这样别致受欢迎的通俗小说来传达自己的思想,这样不仅更能让人接受,还能让更多的人看到,实在叫人叹服。
他将所有的剪报,齐齐整整的装订好,打算自己收藏起来,这可是他第一份剪报小说,值得纪念。
然后他买了一本带有大量插图的全书,随信邮寄给了母亲,乡村生活单调无趣,希望这本小说可以稍解母亲孤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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