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21章 知足常乐
简悦情不自禁的伸出手攀住他精瘦的腰身,床头灯在亮着,头顶上方的水晶灯璀璨照人。
她双眼微眯,耳畔是那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有他的喘~息声,还有她低低如同猫叫一般的声音,还有那回荡在整个房间的暧~昧声,仿若这可,汇合成一串串美妙的音符。
夜越发的沉了,夜色是勾起人内心最原始的欲~望。
暗下天,又亮了起来。
简悦睁眼醒来,脑袋有些懵,她低头快速瞧了自己一眼,这才发现,她穿的是往常的睡衣。
隐约还记得,昨晚某人精力特别旺盛的缠了她好久,后来她不干了,他还没餍足,还想再来。
气得她对他又是打,又是抓,又是咬的,最后某人黑着脸,不情不愿的才消停。
洗漱完出来,简悦换衣服,看见自己脖子上没留下痕迹,甚至是锁骨上也没有,往下的有点惨不忍睹了。
简悦气得鼓鼓腮帮子,真是太可恶了。
她以为凌司夜会和往常一样在楼下等自己,但下去一看,连个鬼影也没有。
简悦更气了,问也不问一句,坐在餐桌前吃早饭。
陈管家笑着道:“三少说公司有事,提前去开个临时会议,这才不等少奶奶一起出门的。”
听了解释,简悦心里也不痛快,冷哼了一声。
陈管家不知道这位姑奶奶怎么一大早心情就不好了,他看简悦眉眼写着不悦,不用想肯定在和三少置气。
简悦依旧是坐家里的车去学校,路上她掏出手机给凌司夜发了一条信息。
到了学校,发现潘小玉在门口等她。
简悦打趣她,“今天吹的什么风?又让你在门口等我。”
潘小玉搂着她的肩膀,“哪的话,不管吹什么风,我都在这等你。”
忽而想起什么?她笑哈哈道:“听过这么一句话吗?我在等风,也在等你,多么有诗意。”
简悦送了她一个白眼,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很是嫌弃的道:“我性取向正常,你可别想掰弯我。”
潘小玉很理所当然的道:“我可不敢,不然三少知道我带坏的你,他岂不是要对我下手。”
简悦秀眉轻挑,揶揄道:“对你下手?是打算把你清蒸了,还是活剥了?”
“这可说不准,这两者都有可能,谁让你是三少的小心肝呢。”潘小玉一点也不质疑她话里的意思,连说的话语气里都夹着羡慕。
话口未毕,简悦还没来得及接话,听得她突然就问,“最近好像没见咱们的江大才子来找你,还是说他来找你,但我不知道。”
简悦不清楚她这话的用意,但的确如此,自从上次江浩被何彦打了之后,还真没再来找自己了。
简悦点点头,如实说道:“他没来找我,可能认清事实了吧。”
“那就好。”潘小玉若有所思起来。
上次的纸条被她掉包,只要简悦不去追究这件事,江浩不来找简悦,那么这段小插曲就不会被人所知道。
纸条已毁,除了她自己这个知情人,还有江浩,其他人都不知道这纸条里的内容。
即便有天,江浩跟简悦说了纸条的内容,简悦跑来质问她,她也能推得一干二净。
到时候自己只要说,江浩说谎,为的就是想要简悦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这么一来,事情也解释得通了,这不过是江浩的自作多情,但又不甘心简悦拒绝他,伤了他才子的傲气。
再然后,她再把这件事跟江浩说,便说简悦是喜欢何彦,这才会不承认纸条里的内容,还说简悦喜欢身上带着痞气的男人,不喜欢像江浩这种斯文的。
毕竟,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到头来,简悦只会落得个三心二意的坏女人形象,江浩也就对她没兴趣,没好感了,兴许还能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呢?
两人携伴走进学校,忽而想起了不久前看见的一位故人,潘小玉状似无意的提及:“我上次看见李晓了。”
简悦兴趣不高,只是哦了一声,便没再往下问。
看她兴致缺缺,潘小玉肯定不依,漫不经心的道:“你知道我在哪里看见她吗?”
“在哪里?”简悦随口一问。
“我在市里最有名气的夜店看见她的,她在那里做服务员。”她笑着道:“李晓跟变了个人似的,和别人说的一样,少了以前的那种狂妄,收敛了不少。”
简悦对李晓不感兴趣,但听潘小玉在那里见到她,不由得问道:“你去哪里做什么?据说那里很乱,你要小心点。”
尽管简悦没去过这种地方,但她也算是生活在A市的人,多少都会有所了解的,哪怕不是深层次的。 潘小玉先是愣住,尔后微微叹了口气,“你也知道,我上次不是跟你要了五十万吗?我觉得如果不还给你,总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我想去那里做点兼职。那里虽然乱是乱了点,但起码钱来得快,尽管我
一时半会还不了。”
闻言,简悦拧着眉道:“这件事我已经跟小叔了,他说不用还,你不用去那里找兼职了,免得出事。”
夜店里混乱,人多眼杂的,要是不小心被人下了药,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毕竟,在那个地方闹出来的头条还挺多的,简悦刷过娱乐新闻,自然是看到过。
而且五十万对于潘小玉这样的家庭来说,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再说了即便是还债了,起码还剩一些,还不至于要去那种地方工作。
潘小玉一脸了然的表情,然后无奈的耸耸肩,“我知道,但我不像你,能有这么好的运气,遇见三少这样有权有势的男人,我只能羡慕,其它的就听天由命吧。”
简悦咬了咬牙,不知该怎么安慰她。
潘小玉说得对,不是每个人都像她这么幸运,在陌生的城市里,还能缠上凌司夜,而且还能得他所爱。
可人生不正是这样子吗?你羡慕我,我羡慕你,总是不懂得知足。
人只有懂得知足,那才能常乐。 正所谓知足常乐,不正是这样的道理吗?
她双眼微眯,耳畔是那熟悉又陌生的声音,有他的喘~息声,还有她低低如同猫叫一般的声音,还有那回荡在整个房间的暧~昧声,仿若这可,汇合成一串串美妙的音符。
夜越发的沉了,夜色是勾起人内心最原始的欲~望。
暗下天,又亮了起来。
简悦睁眼醒来,脑袋有些懵,她低头快速瞧了自己一眼,这才发现,她穿的是往常的睡衣。
隐约还记得,昨晚某人精力特别旺盛的缠了她好久,后来她不干了,他还没餍足,还想再来。
气得她对他又是打,又是抓,又是咬的,最后某人黑着脸,不情不愿的才消停。
洗漱完出来,简悦换衣服,看见自己脖子上没留下痕迹,甚至是锁骨上也没有,往下的有点惨不忍睹了。
简悦气得鼓鼓腮帮子,真是太可恶了。
她以为凌司夜会和往常一样在楼下等自己,但下去一看,连个鬼影也没有。
简悦更气了,问也不问一句,坐在餐桌前吃早饭。
陈管家笑着道:“三少说公司有事,提前去开个临时会议,这才不等少奶奶一起出门的。”
听了解释,简悦心里也不痛快,冷哼了一声。
陈管家不知道这位姑奶奶怎么一大早心情就不好了,他看简悦眉眼写着不悦,不用想肯定在和三少置气。
简悦依旧是坐家里的车去学校,路上她掏出手机给凌司夜发了一条信息。
到了学校,发现潘小玉在门口等她。
简悦打趣她,“今天吹的什么风?又让你在门口等我。”
潘小玉搂着她的肩膀,“哪的话,不管吹什么风,我都在这等你。”
忽而想起什么?她笑哈哈道:“听过这么一句话吗?我在等风,也在等你,多么有诗意。”
简悦送了她一个白眼,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很是嫌弃的道:“我性取向正常,你可别想掰弯我。”
潘小玉很理所当然的道:“我可不敢,不然三少知道我带坏的你,他岂不是要对我下手。”
简悦秀眉轻挑,揶揄道:“对你下手?是打算把你清蒸了,还是活剥了?”
“这可说不准,这两者都有可能,谁让你是三少的小心肝呢。”潘小玉一点也不质疑她话里的意思,连说的话语气里都夹着羡慕。
话口未毕,简悦还没来得及接话,听得她突然就问,“最近好像没见咱们的江大才子来找你,还是说他来找你,但我不知道。”
简悦不清楚她这话的用意,但的确如此,自从上次江浩被何彦打了之后,还真没再来找自己了。
简悦点点头,如实说道:“他没来找我,可能认清事实了吧。”
“那就好。”潘小玉若有所思起来。
上次的纸条被她掉包,只要简悦不去追究这件事,江浩不来找简悦,那么这段小插曲就不会被人所知道。
纸条已毁,除了她自己这个知情人,还有江浩,其他人都不知道这纸条里的内容。
即便有天,江浩跟简悦说了纸条的内容,简悦跑来质问她,她也能推得一干二净。
到时候自己只要说,江浩说谎,为的就是想要简悦答应做他的女朋友。
这么一来,事情也解释得通了,这不过是江浩的自作多情,但又不甘心简悦拒绝他,伤了他才子的傲气。
再然后,她再把这件事跟江浩说,便说简悦是喜欢何彦,这才会不承认纸条里的内容,还说简悦喜欢身上带着痞气的男人,不喜欢像江浩这种斯文的。
毕竟,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到头来,简悦只会落得个三心二意的坏女人形象,江浩也就对她没兴趣,没好感了,兴许还能得到意想不到的结果呢?
两人携伴走进学校,忽而想起了不久前看见的一位故人,潘小玉状似无意的提及:“我上次看见李晓了。”
简悦兴趣不高,只是哦了一声,便没再往下问。
看她兴致缺缺,潘小玉肯定不依,漫不经心的道:“你知道我在哪里看见她吗?”
“在哪里?”简悦随口一问。
“我在市里最有名气的夜店看见她的,她在那里做服务员。”她笑着道:“李晓跟变了个人似的,和别人说的一样,少了以前的那种狂妄,收敛了不少。”
简悦对李晓不感兴趣,但听潘小玉在那里见到她,不由得问道:“你去哪里做什么?据说那里很乱,你要小心点。”
尽管简悦没去过这种地方,但她也算是生活在A市的人,多少都会有所了解的,哪怕不是深层次的。 潘小玉先是愣住,尔后微微叹了口气,“你也知道,我上次不是跟你要了五十万吗?我觉得如果不还给你,总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我想去那里做点兼职。那里虽然乱是乱了点,但起码钱来得快,尽管我
一时半会还不了。”
闻言,简悦拧着眉道:“这件事我已经跟小叔了,他说不用还,你不用去那里找兼职了,免得出事。”
夜店里混乱,人多眼杂的,要是不小心被人下了药,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毕竟,在那个地方闹出来的头条还挺多的,简悦刷过娱乐新闻,自然是看到过。
而且五十万对于潘小玉这样的家庭来说,那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再说了即便是还债了,起码还剩一些,还不至于要去那种地方工作。
潘小玉一脸了然的表情,然后无奈的耸耸肩,“我知道,但我不像你,能有这么好的运气,遇见三少这样有权有势的男人,我只能羡慕,其它的就听天由命吧。”
简悦咬了咬牙,不知该怎么安慰她。
潘小玉说得对,不是每个人都像她这么幸运,在陌生的城市里,还能缠上凌司夜,而且还能得他所爱。
可人生不正是这样子吗?你羡慕我,我羡慕你,总是不懂得知足。
人只有懂得知足,那才能常乐。 正所谓知足常乐,不正是这样的道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