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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3

    七零之悍妇当家 作者:桃花露

    耍滑的,先去地区拖拉机厂培训学开车、维修。”

    韩永路:“我家青峰就行,识字,勤快,本分,脑子也活络。”

    韩永芳瞥了他一眼,没表态,韩青峰是可以,可你这个当爹的不行,到时候你少不了得掺乎。

    大队长就说沈遇。

    沈遇忙道:“大队长,我没那么多时间,而且……这个最好还是找社员培训。”

    这么重要的事儿,不应该交给知青,毕竟知青是外人。知青的心思都在回城、招工、上大学上,没几个人是真心要留下的,而且这会儿知青都被他弄去日化厂也不用种地。

    林岚想了想,就帮忙说几个人,其中一个是柱子,那孩子小时候和大旺一块玩,也上过两年小学。另外还有大队长家小儿子,一共四五个,让他们都去培训也行,看看谁学的好。

    韩永芳几个觉得林岚提得合理,就这样定下来。

    贷款的文件早就准备好的,既然拖拉机厂有货,他们这几天就可以把贷款办好。有韩青松和林岚在县里,这个一点问题都没有,自己大队出三千,剩下的贷款,极低的利息,多少年还清,都清清楚楚的。

    同时赶紧派人去学开车维修,等学会直接把拖拉机开回来就好。

    韩永芳等人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林岚那个自学的本事。有人看林岚学得又快又轻松,还不服气,觉得自己也可以。事实证明,一点都不容易,他们大队派了四个去学习的,开车还好点,再笨也能学会,修理机器却不行。脑子不够使的,理解力也慢,老师讲了听不懂,最后学得自己都稀里糊涂的。

    所以拖拉机开回来以后,他们闹出一些不是故障的故障。还是沈遇、大旺、二旺几个一边对着说明书看,一边写信给培训班的老师沟通,加上自己买了拖拉机修理书来学,才算把全套家什儿弄明白。他们学会,再由手把手教大队的拖拉机组成员,慢慢带上手。

    此是后话。

    三旺在家的时候,白天也跟着林岚去上班,公社、县里、下面大队宣传等,他一点也不嫌烦,反而觉得挺有意思。有个冠军儿子跟着,林岚的知名度又一次蹭蹭攀升,原本还有些潜在对手都在无形中消散了。

    这日林岚和三旺坐着韩青松的侉子去了县里,她领着三旺去看看县里分的房子。

    三旺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笑道:“娘,还是你有眼光,没要那筒子楼。”

    林岚:“筒子楼要是分两套那还差不多,一套咱家哪里住得下啊。”

    三旺:“娘,那不如早点搬过来啊。这样你和我爹上班也方便。”

    林岚:“就等着和你商量呢。”

    三旺心里甜滋滋的,他不在家爹娘一直想着他,搬家都要和他商量呢。他笑道:“娘,你们在哪里哪里就是我家,不用和我商量。反正我也不是留恋那三间屋子的。”

    林岚看着三旺,这孩子离家以后成长的速度非常快,看似还使那么调皮跳脱,可其实他的心智已经越来越成熟。她一边为孩子懂事开心,一边又为他懂事心疼。

    晚上下班回家,饭桌上一家人就商量一下搬家,孩子们都没意见。

    搬家以后,大旺、麦穗和二旺依然还是上初二,在家属大院不远处的滨北中学就近读书。滨北中学分初中部和高中部,到时候连读不用换地方。小旺读书早,这会儿已经读四年级,直接在附近的小学读书就好。

    林岚:“那……咱就趁着小三哥在家搬过去。这房子也留着,时不时还得回来住住。”

    她和韩青松的工作特殊,时常下乡,晚上太晚就可以在这里住一宿。

    他们盘点一下,只把炕柜、手箱、炊具之类的拿过去,像那些粮食缸、大件饭橱等都不用拿,县里也做了几样家什儿,够用就行。主要是县里房子小,东西多了放不下,林岚不喜欢屋子里堆积得满满的。

    听说林岚要搬家,韩永芳就和大队长商量,匀两辆大车帮忙往县里拉家什儿。林岚婉拒,毕竟这时候秋收还没忙完,大队牲口都忙得很。

    这个韩青松想办法,他给山水农场去个电话,让他们派个司机开车来,帮忙拉一趟就好。

    搬家这天,上午八点钟司机开车卡车赶过来,人手多很快就把几样家具都搬上车,用草垫子之类的塞好,免得磕碰。

    沈遇跟二旺和麦穗几个道别,相处这么久,现在他们要去县里,他心里很是不舍,总觉得距离远了,感情也会疏远。不过他是个体贴的人,极少会把自己的失落情绪流露出来影响别人,毕竟人往高处走,韩青松和林岚工作出色能搬去城里是好事。

    麦穗几个也和他道别,他们阅历还少,觉得好朋友就是好朋友,并不觉得搬去县里就会疏远,说有时间就回来或者邀请沈遇去县里玩儿。

    晌午时候,林岚一家坐着卡车去县里,山咀村的社员们正好下工回来,都站在路上目送卡车离去。

    有人羡慕道:“看人家韩青松,可真能干啊,才几年啊全家搬城里去了。”

    “可不是咋的,有些人自己在城里上班,老婆孩子在家里,等退休再让个孩子接班,可捞不着全家去城里。”

    “人家就是命好。”

    听着他们或羡慕或嫉妒的话,沈遇不以为然,看不到他们的努力,就会以为是命好。可其实谁的命又比谁的好呢?

    他按捺着自己失落的心情,推着自行车想去肥皂厂忙起来。

    菜花在那里看热闹呢,她跟沈遇打招呼,“沈遇哥。”

    沈遇朝她笑了一下。

    菜花就和他并肩走,她一副憧憬向往的样子,“林干事他们好厉害啊,说搬城里就搬城里了,我就没见过咱们这里谁比他们有能耐的。”

    沈遇点点头:“的确。”

    菜花叹了口气,“沈遇哥,你本身就有文化,应该去上大学的,留在这里真是白瞎了。赵明杰都去上工农兵大学,为啥不是你去啊?我觉得本来应该你去呢。”

    她一脸都是为沈遇不平的表情。

    沈遇低垂眼睫,默默地走了两步,又笑了笑,“我肥皂厂还有事,先走一步啦。”

    菜花却跳上他自行车后座,“我回家,正好顺路,你带我一程。”

    沈遇看了她一眼有些犹豫,菜花今年14岁,虽然长得干瘦些,但也是大姑娘。他总归也是未婚青年,这样带着她穿村而过,对她一个女孩子影响不好。

    菜花看着他,笑道:“沈遇哥,走啊。”

    沈遇:“你还是下来,我们一起走。”

    其实村里人对沈遇的人品那是相当信任的,就算他带着女孩子走人家也只会觉得他在帮助人,并不会多心。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由自主就会注意这个,平时挺注意和女性保持距离的。

    菜花眼珠子骨碌一转,岂能不知道他的心思,她忽闪着眼睛,似开玩笑道:“沈遇哥,你带我怕影响不好吗?”

    沈遇:“我怕人家说你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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