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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章 君王 (一)

    太原,城北,汉王府。

    烛火幢幢,河东节度使刘知远踞坐在一把铺着黄色绸缎的宽大的胡床上,目光锐利得如同即将扑食的苍鹰。

    杨重贵站在他面前不远处,依旧是银盔银甲。神色多少有些疲惫,汇报时的声音和语调,却依旧从容不迫。

    整个事情经过从他嘴里说出来都很简单,没有任何添油加醋。他从武英军长史郭允明手里接到了二皇子,用比武的方式逼退了呼延琮。然后一路平安走过了汾州,在距离太原城不到百里的地方,功亏一篑。

    “你的意思是,有人在汾河边上儿,从你手里抢走了二皇子?”刘知远非常有耐心地,听完了他的汇报。脸上依旧带着笑,声音里却不包含任何感情。仿佛得到的答案稍有不如意,便要凌空扑下,啄破回应者的眼珠。

    “末将无能,请汉王责罚!”杨重贵的脸上,却没有显现出丝毫畏惧。相反,他的嘴角微微上翘,双眉下弯,两眼当中露出一丝明显的笑意。而同时捧在双手上的,却是一支雕翎羽箭,四棱型箭锋边缘处,跳动着一团幽兰色的光芒。

    “这是什么?”刘知远的怒气撞在了一团棉花上,软软的弹回。眉头微微一跳,沉声问道。

    “偷袭者留下的羽箭,主公一看便知!”杨重贵上前两步,将箭矢双手递给刘知远。

    “你是说,当时有人拿这样的箭射你?”刘知远的眉头又跳了一下,伸手抓起箭矢,目光如闪电般从头到尾一扫而过。

    箭长二尺九寸,箭头为铁制四棱锥,末端有个隆起的铁鼓。椴木剥成的箭杆插在铁鼓内,严丝合缝。箭杆表面,涂抹着均匀的黑漆,又亮又滑。箭杆的尾端,则是两根整齐的白鹅翅羽,长短、模样都毫厘不差,颜色光洁如雪。

    这样的羽箭,破甲能力强,空中飞行稳定,并且能最大程度上保证射击的准确度,可谓军中一等一的利器。只要是个精通射艺的将领,得到之后肯定都会爱不释手。

    然而,这样的羽箭,造价也绝对会超过寻常军中所用之物数十倍,乃至上百倍。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甭说寻常山贼草寇舍不得使用,就连刘知远自己,如果拿着此箭去射人,事先也会估量估量对方的身价,到底有没有手中的羽箭值钱!

    如此想来,再结合偷袭者出现的位置,答案就呼之欲出了!怪不得杨重贵先前一点儿都不害怕,明显是在自己这个汉王帐下,有某个老人嫉妒外来的杨重贵又立新功,故意在给年青人使绊子。

    而既然二皇子没离开河东,杨重贵这个机灵鬼,也不愿意让麾下的弟兄做无谓的牺牲。反正自己这个汉王还不至于老糊涂,已经拿到了如此重要的证据,却依旧要怪罪他沿途护卫不力。

    想到这儿,刘知远的目光终于有了几分温度,笑了笑,柔声询问:“究竟是谁家,才有这么大的手笔?你可曾猜到一二?”

    “末将愚钝!”杨重贵笑了笑,揣着明白装糊涂。“此人虽然放了一把大火,却手下留情,没有伤到末将麾下的任何弟兄。所以末将以为,他只是想考校一下晚辈的本事而已,未必心存恶意!”

    他乃是麟州节度使之长子,凭着显赫的家世和一身过人的本领,即便不立任何功劳,将来在新的朝廷中也不会失了一席之地。更何况在他和妻子折赛花两个的眼里,某些功劳立下了未必比没立下好!

    “你这小子!年纪轻轻,就如此老成。将来若是老了,岂不是要成了精?”见杨重贵一脸泰然模样,刘知远忍不住摇头而笑。“罢了,老夫不逼你。得罪人的事情,让老夫来做。苏书记,你拿着此箭去查一查,究竟是谁,居然做下如此荒唐之事?”

    “是!”掌书记苏逢吉答应一声,从灯影下走上前,宽大的袍袖下扫起阵阵阴风。

    他个子中等,生得疏眉郎目,文质彬彬。但走在一群身经百战的武夫之间,却丝毫不显得单弱。相反,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风流倜傥之态,倒是令很多武将自惭形秽。

    杨重贵对此人极为忌惮,缓缓地退开半步,避免自己挡了此人的路。然后,又深深向刘知远俯首,“禀汉王,末将有一故友,姓韩名重赟。乃武英军都指挥使韩朴之长子。久慕汉王威名,此番奉父命护送二皇子北来,特地托了了末将向汉王您请求赐见。他想要拜见汉王,并替其父向汉王当面进言!”

    “韩重赟?是不是你家大女婿?”刘知远微微一愣,随即迅速将目光看向身侧,满脸笑容。

    既然二皇子依旧落在河东一系的将领守中,他的心情就不再如先前一般烦躁了。干脆先跟亲信们聊一些无关内容,以调节眼下大殿中的压抑气氛。

    “正是!”站在他身边不足四尺远位置的六军都虞侯常思心有灵犀,立刻躬身回应。“那小子天生一幅木讷样,不知道这回怎么变聪明了!来到太原,竟然没有先去末将家,反而顾起了正事来!”

    “你家的女婿,能木讷了才怪!”刘知远看了常思一眼,笑着撇嘴。“来人,宣韩重赟进殿!正好今天人齐,咱们大伙一起帮着常克功相看一下女婿!”

    “遵命!”门口的亲卫们大声答应着,眉开眼笑地跑了下去。心里都为自家顶头上司能如此被汉王信任,而感到由衷地自豪。

    大殿内的其他若干文武,看向常思的目光,顿时也充满了笑意。仿佛即将被召唤进来拜见汉王的,是自家的晚辈一般。

    谁都知道,常思老东西命好,年青时家中妻妾一个接一个替他生儿子,一直生到他快五十岁了,才终于产下了第一个女儿。所以常思对自家的大女儿,从小就视若掌上明珠,从不准任何人慢待。而既然他如此看中女儿,能被他挑做女婿的少年,必然就不会是什么木讷愚钝之辈。相反,此子身上肯定隐藏着什么过人的长处,所以才会被常思慧眼识珠。

    刘知远本人,差不多也这么想。在一片惊羡乃至嫉妒的眼光里,继续笑着说道:“你膝下那个千金,今年已经及笄了吧?韩朴派人下聘了么?还是你不舍得让女儿出阁,准备招个上门女婿?”

    “韩家只有一个独苗,末将可是干不出抢别人儿子的事情!”常思笑了笑,轻轻摇头。“况且末将膝下那千金,您也不是没瞧见过。年纪越大,越是无法无天。末将早就受够了她,巴不得早点儿打发得远远的!”

    “嘴硬,有本事你当着你家千金的面儿说这话!”刘知远又撇了撇嘴,再度笑着打趣。跟常思两个,与其说是君臣,倒不如说是相交了多年的异姓兄弟。

    事实上,他们两个也的确算得上是异姓兄弟。早在刘知远自己还于李克用的养子李嗣源帐下做一个骑将的时候,常思就是他的亲卫都头。随后一路持盾相伴直到如今,非但在战场上,替他挡下过无数明枪暗箭,在前几年大晋朝的汴梁城中,也将无数阴险的杀招替他化解于无形。

    可以说,如果没有常思,刘知远连自己能不能活到今天都不敢保证,更不敢想象自己差一步就要成为九五至尊。所以他无论怀疑谁,也不会怀疑常思对自己的忠诚。

    并且对于常思这个人,刘知远也非常地了解。贪财,好色,并且有些势利眼儿。才能做个黄忠、赵云那样的爪牙之辈绰绰有余。倘若让此人去出镇一方的话,恐怕用不了三个月,就得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跑回来!(注1)

    也正因为了解常思,并且相信对方的忠诚,刘知远才爱屋及乌。听了杨重贵替常思的女婿转达了求见只意,便立刻下令招其入内。打算在自家侄女出嫁之前,尽可能地替她把一把关。免得老兄弟常思真的看走了眼,日后追悔莫及。

    他这番心思,不可谓不周全。谁料,偏偏有人就喜欢显摆自己本事大。没等韩重赟应宣入内,猛地向前走了两步,俯身及膝:“启禀汉王,微臣有一件事,想请汉王明察!”

    “你?”正在跟常思说笑的刘知远猛地将头转过来,狼顾鹰盼,“苏书记,你又有什么事情?刚才本王不是交代过,叫你立刻去追查那支羽箭的主人了么?”

    “微臣知罪!”掌书记苏逢吉被训得面红过耳,却不肯立刻退下。而是又躬身施了第二个礼,大声补充道:“请主公准许微臣把话说完。若主公认为微臣的话乃无的放矢,微臣愿领任何责罚!”

    “说罢,别啰嗦!”刘知远摆了摆手,冷着脸吩咐。

    虽然觉得苏逢吉的行为扫兴,但多年用人识人的经验却在心中告诉他,苏逢吉不是个不知进退的妄臣。相反,此人平素处事圆滑狡诈,绝对不会毫无理由地,去跟比他地位高出一大截的常思过不去。

    “微臣当初曾经向汉王举荐郭允明出任武英军长史。此番能从民间寻回二皇子,郭长史功不可没。然而据此人数日前给微臣的书信所言,宁将军的女婿韩重赟,行事似乎颇为轻佻。只是因为曾经跟二皇子有过私交,就三番五次,试图替其遮掩身份。并且还曾当面顶撞其父,认为韩将军不该将二皇子送往太原!”

    注1:陈寿在三国志中,对赵云和黄忠的评价。原文是:黄忠、赵云强挚壮猛,并作爪牙,其灌、滕之徒欤?陈寿其人才华横溢,但品行颇为不佳,著述《三国志》时,对蜀汉将相多有贬低。后世很多人受其影响,都把黄忠和赵云定位为侍卫长这类的勇将,而不是一方统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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