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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五十章 英雄辈

    “行了,行了……他早就死透了!”

    族叔的声音就好像是从极遥远的天际传来,终于让桑德子从癫狂状态下恢复过来。

    被自己亲手钉在门柱上的那个辫子早已死的不能再死了,面皮已经被桑德子打的稀烂,活像是好熟透了的烂柿子,却还挂在长矛之上没有倒下。

    因为疯狂的殴打敌人的脑袋,桑德子的拳头早已鲜血淋漓,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刚刚缓过神儿来的桑德子呆呆的看着面前那具狼藉不堪的尸体,看着被打烂了的脑袋和从胸口喷涌出来的鲜血,又下意识的看了看自己的同样鲜血淋漓的双手,先了愣了一下,就好像不相信自己能够杀死一个辫子兵似的。

    “好小子,够勇……”

    还不等族叔把话说完,桑德子的腹内猛然一阵翻江倒海,弯下腰身狂吐不止。

    血腥的味道和满身满脸的血污,直接就让桑德子当场呕吐了。

    新兵第一次杀人,尤其是用这么惨烈的手法格杀敌人,一般都会出现各种而已的不适反应,但却很少有象桑德子这么剧烈的反应。准确的说,这样的呕吐根本就不是生理反应,而是来自心理的强烈不适应。

    战斗已经基本结束,族叔老兵直接把断了几根指头的手掌在地上抹了抹,沾了一层泥土,然后扯下五云大褂子的衣襟,潦潦草草的稍微包扎了一下。(在古代,人们有一种迷信的说法,地表土可以起到很好的治疗效果。其实这是一个误区,因为这很有可能引发更大的感染。如果强要说这么做还有一丁点的作用的话,那么唯一的作用就是快速止血了。)在桑德子的后背轻轻拍打了两下:“以后你就是老兵了——”

    老兵和新兵之间的区别,绝不仅仅只是在于参军入伍的时间长短,还有一个约定俗成的“’硬标准”:有没有杀过人!

    只有杀过人的,才是算在真正的老兵。没有见过血,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考验者,就是一般意义上的雏儿。

    新兵和老兵,待遇是不一样的,这倒不是军饷的多寡,而是旁人对他的态度。

    上官更加厚待老兵,事实上老兵在战场上的作用比新兵要强大的多。除此之外,战友们对待新兵和老兵的态度也有很大区别。

    虽然大家都是底层的炮灰,如桑德子这样的新兵蛋子却是底层中的底层,平日里有什么脏活累活都是指使他去做,在很多时候,他还是大家恶作剧的目标。

    杀过人之后,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老兵,别人才会把他视为可以相拖生死的战友,而不是需要保护的雏儿,更不是可以随意取笑的对象。

    一直以来,得到大家的平等对待,都是桑德子最大的心愿,但是现在,除了抱着肚皮狂吐不止以外,他的脑海中一片空白。

    直到把肚子里那点少的可怜的“存货”全都吐干净了,吐的鼻涕眼泪齐出,才渐渐恢复正常。

    原来,所谓天下无敌的辫子兵也不是那么可怕,照样是一捅就死,他们也不比别人多一条命。

    这是杀人之后桑德子内心当中最真实的想法!

    “要不是阿叔舍命相救,我这条小命儿就搭在这里了……”

    “别说这种废话……”这不是族叔和他客套,而是已在军中沿袭了千百年的“老传统”:在生死瞬间的战场上,不管谁救了谁,都不能说出那个“谢”字。因为大家都坚信,说出了这个谢字之后,就代表着一段缘分的结束,那可不是什么好兆头。

    这绝不仅仅只是一个迷信的说法,还代表着一种深沉和内敛:谢与不谢的,全都藏在心里,表现在行动当中,而不是挂在嘴皮子上!

    “以后咱们爷们儿俩并肩作战,阿叔我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这倒是一句实在到了极致的话语,也是族叔老兵的真实想法。

    作为同一个宗族中的两辈人,已可以算是“父子兵”了。这样的关系带到了战场上,注定会相互支援祸福与共,等于是多了一个可以看绝对信赖的战友,彼此之间可以有更多的相互照应。

    在战场上,很多情况之下,多一个小小的关照就可以保住性命,若是少了这点照拂,说不准什么时候就真的成了他乡之鬼。

    “点火,点火!”

    老独眼哨总的呼喝声中,呈品字形排列的三堆火焰燃的熊熊烈烈。

    这是一个约定好信号,发给河对岸的明军。

    火光的映照之下,老独眼儿哨总的面貌愈发清晰,他受伤了,而且伤的不轻:左半边的半个脸颊好像被棍棒之类的钝器狠狠的砸了一下,半个面皮被砸的稀烂,颧骨好像也陷了进去,原本遮住那只盲眼的眼罩早已不翼而飞。

    脸上受了一记重击,满脸的血污还没有凝结,大的吓人的伤口把五官都扯的偏离了原位,愈发显得形容丑陋样貌凶顽,总是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起九幽地狱中的血河恶鬼。

    奇怪的是,脸上受了这么严重的伤害,老独眼儿哨总却好像个没事儿一样,甚至还有闲心自我解嘲:“也不知是烧了哪门子的高香,老天爷竟然如此的照应,这一棒子若是敲在右边,眼珠子肯定会被打爆。好在是左边,没有眼珠子可打,哈哈……”

    “小德子,听老桑说你也杀了个辫子兵?”

    还不等桑德子回答,他的族叔就主动用炫耀一般的口吻念叨起来:“小德子真是勇的可以,单枪匹马干翻了一个辫子兵,要不是他这么能踢能咬,我老桑已到阎王老爷家里去喝稀粥了。”

    作为一个并不被老独眼儿哨总看好的新兵,桑德子能够如此勇武,老独眼儿马上向他投来一个充满嘉许之意的微笑。只是他的这个笑容太过于狰狞可怖,足以把小孩吓哭……

    桑德子正要开口说点什么,远处已出现一条黑线。

    这条黑线缓缓的移动着,过了河堤之后陡然加速,片刻之间就已冲到了近前。

    那是一队士兵。

    黑暗当中,穿着黑色军装的士兵与夜色浑然一体,直到他们上了河堤之后才察觉到。

    老独眼哨总大声呼喊着一句莫名其妙的话语:“万流归海,万流归海,万流归海……”

    对方有人回应了一句“海纳百川”之后,老独眼儿哨总马上迎了上去:“你们可算是来了,原大明大河卫百户老成良,率部反正,已格杀辫子……清军巡河四哨四十四人,有人头为证……”

    原以为只要反正了,又有四十多个辫子兵的脑袋作为凭证,就可以摇身一变从新附军成为大明王师,但事情远不是桑德子想的这么简单。

    刚刚渡河过来的那一对穿着黑衣的明军,明显对他们抱有很强烈的戒备心理,虽然没有收缴他们的武器,却让桑德子等人聚集在一起,不得胡乱走动,并且还派遣了人手负责看管。

    这种做法让老独眼儿很不满意:“这位大兄弟,你这是什么意思?信不过我们爷们儿还是怎的?我们这可不是投降,而是反正,我们也是有功的……”

    “知道,知道,我也没有说你们是俘虏啊,这不是没有下你们的刀枪么?”负责接洽的那个士兵笑嘻嘻的说道:“完全就是因为我是带着军令来的,不得不如此安排,看你也是个老行伍了,应该明白,就不必我多说什么了吧?”

    如此模棱两可的说法,让老独眼儿颇感无奈,只能老老实实的回到原处,在大旗军士兵的“看护”之下等着。

    至于说到底在等什么,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那些个刚刚登岸的明军仅仅只是派了些人手把老独眼儿他们这一哨反正的士兵看管起来,然后就不理不睬了。他们甚至没有快速进军,而是返回河岸处好像是在搬运什么东西。

    这个时节,总是昼长而夜,卯时不到,天色就已经大明大亮了。

    到了这个时候,已可以清清楚楚的看到远处的情形。

    一队又一队的黑衣士兵渡河而来,渐渐布满视野,眼帘中全都是晃动的黑衣人影。

    桑德子瞧的很清楚,“高悬于头顶”的河堤之上,整整齐齐的排列着一大溜火炮。

    桑德子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火炮,这要是轰下去,怕是能直接把城门楼子给轰上天了吧?

    如此数量的火炮,不仅让桑德子这个新兵看的目瞪口呆,连所有的老兵全都瞠目结舌:“乖乖,好大的阵仗,得亏咱们反正了,要不然的话……咱们还不被轰成肉渣子?”

    终究还是老独眼哨总见多识广:“咱们……哦不,这边才有多少人马?沿河列阵的才一万两千不到而已,还是分布在十四五里的漫长防线上,值得出动这么多火炮?”

    “嗯,我估计这火炮也不是用来打人的。”族叔老桑微微的点了点头:“怕是要轰击开整条河堤的吧?这要是把河堤轰烂了,泗州城里的人,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得喂鱼!”

    要想攻破泗州,最简单最直接的手段就是打破河堤引河水漫灌。

    “李吴山……李大帅要是这想水淹泗州的话,早就开炮了。”老独眼儿哨总一针见血的指出了问题的关键之处:“这李大帅还是颇有几分仁慈之心呢,要不然的话……”

    要不然怎么了?

    如果李吴山仅仅只是为了军事上的胜利,就算是他没有直接打破河堤饮水漫灌,依旧可以用这么多的火炮强行攻城。

    泗州小城,不可能招架得住这样的强攻。

    李吴山之所以舍得浪费时间和泗州内部的部分守军进行接触,并且接受他们的投降,最根本是原因就是他想得到一个完整的泗州,尽可能的保全这里的人口。

    “泗州的百姓算是免去了一番刀兵之灾,有福了……”

    正在众人唏嘘感叹之时,一大队大旗军的士兵走了过来。

    看到其中一个隐约是首领模样的军官,老独眼儿哨总赶紧高声大喊:“这位将军,这位将军……”

    那个年轻的军官朝着这边看了看,又问了问身边的人,走过来之后对老独眼儿说道:“你们就是反正的清军……前清军?”

    “不是,我们是前明军!已经反正的明军。”

    明军反正,还是明军,这话听起来好像有点自相矛盾,却是实情。

    老独眼儿他们这一哨人马,以前就是大明的官军,后来投降了清军,现在又投降……反正了回来,算是重归大明王师阵营了。

    “我不管你们以前的身份是什么?既然弃暗投明,我也不会苛待你们,马上随我军出发,去攻打泗州城……”

    攻打泗州?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呀。

    老独眼哨总从自己的上司处得到的说法就是:反正之后,成为地方驻军,待遇和大明官军看齐,而且保证既往不咎。

    若是去攻打泗州的话,一定会被顶在最前面充当“人体盾牌,”,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炮灰”。

    进行攻坚战之时,强行把俘虏列在前排,用来抵挡和消耗敌人的炮火矢石等远程前置伤杀力,早已成为一种处理俘虏的方式了。

    让老杜眼儿他们跟随着一起去攻打泗州城,必然也就是这个意思。

    “这位将军,贵军曾答应过我们……”

    还不等老独眼儿哨总把话说完,那个大旗军的军官就已显得很不耐烦了:“我当然还记得曾经答应过你们什么。让你们一起过去,不过是为了便于识别清军军官,同时可以作为向导使用。区区的一个泗州,我张大娃根本就没有放在眼中。若是我真的想要强行攻取,泗州真能挡得住我?”

    张大娃?

    眼前这个年轻的军官就是传说中的张大娃?

    血战扬州,生擒多铎,铜质勋章获得者,军功仅只比大明第一战神李大帅低一个级别而已。张大娃这三个字早已名动天下,如果说李吴山是当时第一英雄的话,张大娃则是他麾下的第一猛将。

    虽说大旗军的军职普遍偏低,但毕竟有“张大娃”这个名号摆在这里。

    人的名,树的影。

    “原来将军就是生擒多铎的张大娃,英雄之言我们信得过!”

    张大娃的诺言,自然是重若千钧,绝无可能反悔!

    就好像是得到了某种庄严的保证似的,老独眼儿他们这一哨人马顿时就放心了!

    连张大娃自己都没有想到,原来自己的名声已经这么大了,竟然能有这么大的作用,连这些个(以前)敌人都心悦诚服。

    原来我已是个名动天下的大英雄了,张大娃心中暗暗得意,竟然有些飘飘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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