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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先遣遗女

    两支最具战斗力的军队都要独走,必然会联合到一起,至少也会形成一定的默契和配合,要不然的话就真的是各自为战了。

    按照史德威的想法,完全可以不必在意朝廷的意思,反正无论朝廷支持或者是反对,都不能提供助力,索性就象大旗军那样甩开膀子单干了。

    “北伐是一定要北伐的。”最先唱响“北伐”高调的李吴山,却表现的相当慎重:“洪承畴比多铎要厉害的多,需谨慎对待……”

    多铎凶狠残暴嗜杀成性,又是清廷宗室,更有横扫山陕席卷中原的赫赫战功,看起来好像是真的不可一世,最终还是兵败宁城之下,连自己的脑袋都被砍下来了。

    作为扬州血战和南京保卫战的亲身经历者,李吴山和史德威都很清楚一个事实,决定胜负成败的关键不是大旗军,更不是扬州军,而是新附军,是那些投靠了清廷的前大明官军。

    正是这些个认贼作父的汉奸走狗,成就了江南之战的转折点。

    以刘良佐部为代表的新附军,虽然人数众多但却战斗力低下,从来就被多铎当做炮灰使用,当做是一次性的消耗品。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为了保全自己,这些个走狗们才在关键时刻抛弃了多铎,选择弃战而走,这才是多铎战败的关键因素。

    那洪承畴本就是投靠了清廷的明朝官员,能够深刻体会众多新附军的心理,并且充分吸取多铎的教训。成为多铎的继任者之后,不仅没有处罚那些新附军,反而用抚慰的手段收买其心。

    为了避免重蹈多铎的覆辙,洪承畴善待新附军,不仅极大的提高了他们的待遇和地位,还对原有的清军做出了一项重大改革:取消八旗兵原有的独立建制,将数量本就稀少的八旗辫子兵打散,分散到各个营头,让他们和新附军并肩作战。

    如此一来,高高在上的“满洲太君”就和汉奸走狗军混杂在一起了,再也不可能出现被当做是炮灰使用的情况。毫无疑问,这一定会极大的提升新附军的忠诚度和战斗意志。

    取消原有的名号,无论是八旗辫子兵还是新附军,统一称为“征南军”的下属各部。这等于是抹平了八旗士兵和新附军士兵的待遇,大家不分彼此平等对待。

    虽然不可能做到真正的平等,但却表现出了这样的一个态度。

    除此之外,洪承畴还对多尔衮的“剃发令”奉行阳奉阴违的态度,不再象以前那样强力推行,也不再其强迫地方上的百姓剃发。如此一来,风起云涌的抵抗情绪就不那么强烈了。

    洪承畴一改多铎时期的抢掠作风,非是严格执行清廷的税赋制度,不再用军事手段强抢民间物资,而是要老百姓们照章纳税……

    所有的这些个手段,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稳定了纷乱的局势,逐渐在江北建立起了相对稳固的统治。

    对于清廷而言,洪承畴的这些个做法显然是无比正确的。

    敌之英豪,我之寇仇,本着原则,洪承畴已经成为一个比多铎更难对付的敌人。

    如果说多铎是一头横冲直撞的野猪,洪承畴则是一头狡猾的老狐狸,而且这个老狐狸非常懂得经营之道持久之道,明白在正式对江南发动总攻之前一定要先稳定内部的道理。

    洪承畴的所作所为,或许需要很多时间才能平定江南,但却更加沉稳踏实,也更具威胁性。

    这才是真正的对手。

    这个时候贸然渡江北伐,显然不合时宜。

    所以,张宁才会发动“特战作战”,在江北极力制造混乱,反复的敌人后方袭扰,就是为了让对手无法安安心的发展。

    “随着洪承畴的出现,北伐一事恐怕要演变成为一场旷日持久的对峙,现如今洪承畴的总体实力依旧胜过你我,又有庞大的北方作为大后方,而且正处于上升期,我方只能处于战略防守姿态……”这是李吴山第一次明确提出《持久战》的观点:“短期之内,不具备与敌决战的条件,所谓的北伐只不过是一个激励人心的口号而已。我所能做到的就是不断在敌后发起小规模的零星战斗,让敌人无法稳定。”

    史德威不糊涂,很快就领会了李吴山的意图。

    “我方虽无力和洪承畴决战,但却可以进行不间断的袭扰,疲之以敌,积小胜为大胜,不断的消耗洪承畴的战争潜力……”

    这个道理并不深奥,史德威已经懂了。

    “眼下,我大旗军已派遣四支先遣部深入敌后,并且小有收获,但却不足以改变局势,仅仅只一个象征性的存在。”李吴山终于说起了此行的真实目的:“我意,从扬州军中抽调忠诚精锐之士,组成更多的先遣特战小队,由我亲自进行训练之后潜入江北……”

    先遣特战队这种事,扬州军具有天然的优势。

    扬州军的士兵,大多出身江北,是本乡本土的子弟,不仅更熟悉形式而且有更多人脉,可以更方便的进行渗透。只要稍微做一些“培训”的工作,就可以化整为零成为许许多多的“游击队”……

    史德威完全赞同李吴山的设想,并且很快答应下来,准备抽调精干人手交给李吴山先“培训”一下,然后就可以潜入江北进行“特种作战”了。

    在收复淮扬光复江北这个事情上,扬州军比大旗军更有热情而且积极性更高。

    “还有一事。”史德威朝着身边那个小姑娘招了招手:“环妹子,你过来。”

    “我家环妹虽是女流之辈,却有尊父风骨,不愿苟安于江南,时时刻刻想着为收复扬州出力。”史德威的语气稍微停顿了一下,看了看身边的小女孩,又看了看太夫人,才又继续说都:“尊父身殉扬州,环妹誓要为尊父复仇,只是生为女儿之身,不方便上阵杀敌……闻得绝死锄奸营当中亦有女兵,愿意前往受训,希望可以成为绝死勇士当中的一员。”

    史可法的女儿要做绝死勇士?

    不得不说有其父必有其女,这份热切之心确实颇有史可法的遗风,同样值得敬佩。尤其是在当前这种形势之下,绝死勇士的大名早已轰传天下,俨然就是世间第一雄烈猛士,早已经被神话了。

    身负国仇家恨,作为史可法的嫡血,想要加入绝死锄奸营,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看太夫人的意思,就算没有公开赞同孙女的想法,至少也是一个默许的态度,要不然史德威不会这么直接的对李吴山提起。

    以李吴山和史德威的交情,还有大旗军和扬州军的友谊,李吴山不可能拒绝,但他还是拒绝了,而且拒绝的十分果断,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

    这是史可法的女儿,怎能加入绝死锄奸营?

    那绝死勇士,做的全都是最暴烈最危险的事情,动辄就会粉身碎骨,虽然李吴山不怀疑史环的勇气和决心,但却坚决不同意。

    现在的史可法,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人了,而是一种精神象征,代表着绝不投降的抵抗精神。史可法本就无有子嗣,连史德威这个“长子”都是名义上的,其实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作为绝死锄奸的勇士,不仅要有随时付出生命的决心和勇气,同时还要时刻面对死亡的威胁。若是史可法的女儿死了,而且是顶着绝死勇士的名头死去,没法儿对天下人交代啊。

    堂堂的李大帅,连史督师的遗女都保护不了,这话好说不好听,而且一定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

    李吴山如此直接的拒绝,让史环非常激动,这小姑娘的脸色涨的通红,握紧了拳头大声说道:“先父身殉扬州,孤女久受先父教导,只要能光复扬州,只要能为父报仇,只要能亲手格杀哪怕一个清兵,纵是刀山火海亦九死不悔。”

    “大帅也曾经说过,国难当头,每一个人都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我已做好身死命丧的准备,与其苟安江南,还不如战死江北,纵是到了九泉之下面见先父,想必先父也是含笑的……”

    史可法死的壮烈,作为他的遗女,亦应存着不怕牺牲之决心。

    这个想法当然是好的,而且绝对没有错,但李吴山却绝对无法接受。

    “我知史公子女必然是忠烈的女中豪杰,也知道你……知道环妹子为父报仇的决心和勇气,但绝死勇士真的不适合你。”

    “大帅是说我怕死么?”

    “史公遗女怎么可能会是贪生怕死之辈?”李吴山正要说点什么,忽然就笑了:“我不是说环妹子怕死,只是觉得你做绝死勇士终究是可惜了。若是留作他用,必然能有更大效果。”

    “我意已绝,一定要做绝死勇士。”史环的这个脾气,还真的继承力量史可法的性格特点,从她的身上可以依稀看到史可法的影子。

    “既然环妹子如此坚定,若是太夫人允肯的话……”说这话的时候,李吴山扭过头去看了看正襟危坐的太夫人。

    太夫人的语声依旧不大,却带着斩钉截铁的果断决绝:“史家儿孙从不惜死,宁可战死沙场亦不愿终老床榻。李帅有什么样的想法,只管说出来就好。”

    “好,既然太夫人这么说了,那我就说说吧。”李吴山笑着看了看史德威:“若是把环妹作为先遣特战的一部分,潜入江北,史将军你觉得如何?”

    不做绝死勇士,而是成为先遣特战兵,潜入江北的话,就凭着史可法遗女这个身份,就能引领无数英雄豪杰忠义之士,这可比一个决死勇士的作用要大的多。

    史可法身殉扬州,她的遗女又杀回来了,这个旗号一竖起来,必然从者如云,在很短的时间之内就能拉起一支队伍。

    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于,先遣特战队没有那么凶险,身边有很多精锐干练的士兵保护,短时间内不至于出现生命危险。

    “赞!”史德威高兴的猛怕大腿:“环妹以为如何?”

    “只要是能打鞑子,只要是为了收复扬州,纵是粉身碎骨亦无怨无悔。”

    “那好,你准备准备,我也到军中挑选些精干的兄弟,你们一起到李帅那里去受训!”史德威说道:“尊父身殉扬州,环妹作为先遣代表我扬州军第一个渡江北上,分明就是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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