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人依旧,斜阳已皱
荒凉的大漠,一望无际,这里没有任何人烟,恐怕都已经几百年没有人的足迹踏过,号称可以存在三千年的胡杨,在这里也找不到丝毫的踪迹。太过荒凉,是一片被上苍遗忘的地方。
黄沙漫漫,一阵微风就能够带起丝带一样的沙,飘飘渺渺,远看或许还有些诗意,近看却是避之不及,打在脸上绝对不会有什么好的感受。
一匹洁白的马,如同一片雪,在黄沙上踩出脚印,算是留下走过的证据。而那些欢快地滚动的黄沙,飞快地将印记抚平。一行脚印慢慢出现,也在慢慢消失,存在的长度不超过一眼的距离。
这样一匹普通的白马,并不是在妖兽的行列,能够走在大漠之中,简直是一个奇迹。恐怕随便来一场大风,就能将其撕裂到什么不剩下,而它就是这样出现了,只能证明骑着它的人实力非常强大。
然而,这匹白马上并没有人,只是有一个人在前面走着,而这匹白马就跟在后面。没有什么缰绳,这匹白马老老实实地跟在这个人的身后,就像是一个仆人。
一席白袍,普普通通的棉麻,做工有些粗糙,上面的白浆都是有的地方深有的地方浅,一看就是寻常百姓里的东西,根本值不了几个铜板。
修行者都有着一些不寻常的脾气,毕竟都是些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每天都在为修行忙碌,更是动辄就是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的闭关,更有甚者一闭关就是千年。如此生活的人,要是没有点毛病才是不正常的事情。
有的人喜欢吃,就比如唐天;有的喜欢世俗里的女人,就比如心理畸形的枯花公子;也就有的喜欢完完全全世俗里的生活,李逸仙就算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眼前这位穿着白袍的人,自然就是这样一个人,看样子他很喜欢这一身棉麻的白袍。
白袍裁剪的有些宽大,有点像是女子穿的裙子,乍看有些不合体,但是细看之下又觉得很有韵律,很像是一只大蝴蝶。
一只白色的大蝴蝶,在沙漠之中飞舞的大蝴蝶。
小黄沙与大蝴蝶,有着别样的美感。
人跟白马缓缓地走着,来到了一处戈壁一样的地方,那个人轻轻地弯下身子,捡起了一块陶片,回忆似地说道:“小白,好像是有三千年了。”
白马哼哧了一声,好似是在回应。
摸了摸绸缎一样的白马皮毛,这个人抬起了头,望着夕阳,没有眯眼睛,说道:“这轮太阳,都好像旧了一些。”
旧了一些,就如同老家的祖屋一样,多年未曾经人,此刻一名游子归来,看到了厚厚的尘土跟浅浅的裂痕,难免会轻淡地说一句:旧了一些。
“人依旧,斜阳已皱。”
这个人说了这样一句酸溜溜的话,不由得笑了起来,笑自己竟然变得像个穷酸的书生,看来几天的生活,当真是沾染上了一些不一样的气息。
略微有些暖的阳光洒在了脸上,让人能够得以看清这一张脸。
光与影的结合刚刚好,让人看得很真切。
倾国倾城?祸国殃民?都不对,这是个男人,并不是一个女人。但是所有的女人在他面前,恐怕都要低下头了。这样一个精致的男人,恐怕只有瘦下来的唐天能够与之相比,但要是真的吹毛求疵起来,唐天还是不如这个人。
这个人胜就胜在一双眉眼上,能够迷得住人,让人陷到里面无法自拔,并且是越陷越深。这种魔力,比之那幅诡异的壁画更强一些,但是却不是杀人的东西。
怕是任何女子,看到了这样一双眉眼,都要沉沦,这辈子都挪不开目光。
这样一个人,走到哪里都将是一个祸害。
太漂亮的男人,总是一个祸害。
而这个男人,又像是一只翩翩起舞的大蝴蝶,走到哪里都都引人注目,都会成为一个焦点。
当然,要是仔细想一想,一个祸害能够活这么久,必定有着真正“祸害”的地方。
“太久了,都忘记名字了。”这人对着白马感叹,随后想了想又说道:“倒是记得那个穷酸书生名字,那我就叫——吕相子吧!”
白马哼哧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吕相子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好似是见到了故人一样,说道:“走吧,去看看是哪个家伙唤醒了我。我们还有事情要做,可不能再耽搁了。”
——
凌潜缓缓地走着,仔细地回味着刚刚突破所带了感受。
每一次突破,都意味着实力的大幅度提升,更不用说这样大境界的突破。但是每一次的突破,必定要有一个舒缓的时期,需要时间去消化时候突破所带来的感悟。
要是在战斗中突破,无疑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就相当于刚刚蜕皮的蛟龙一样,虽然蜕皮代表着强大,但是刚刚蜕皮还是非常脆弱,甚至比之前还要虚弱。
所以凌潜需要时间去适应全一境。
弃刀十年,练字十年,终于到了一个心平气静的地步,借助王石的打击,意外地轰开了那一道桎梏,立刻进入了强大的全一境。这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却也需要承认这是凌潜的厚积薄发。所有人,终究是有些小瞧这只猎鹰了,他到底能够飞多高,还是一个未知数。
现在的全一境虽说还有着缺憾,还不能完全参悟透“全一”这两个字,但是只要需要一丁点的时间去适应,凌潜就能够发挥出全一境的部分实力。就算是所有的人联手,都不可能抵挡住他。纷纷袭来的丧尸大军都变成了粉末,便是最好的证明。
他走的很慢,就是希望争取一点时间。另外,他还想等待一下他的老对手王石,并且思考一下如何应对两位巨头。
很慢,却也是在走,再长的路也会走完,他终于踏入了那个圆球形的空间。
原本阴暗的空间,因为凌潜的到来,一下子变的明亮起来。凌潜浑身散发着强烈的光,异常刺眼,恐怕稍加靠近,就不能直视。这倒不是凌潜故意为之,而是他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身的灵力。
即便大部分人都在抵挡丧尸大军,也不得不抽空向着这里瞥了一眼。
隶属于凌家的人立刻振奋起来,毫无疑问,凌潜是真正的主心骨,是凌家的精神领袖,只有他在场,凌家的人才有信心继续走下去。
幸而先前撤退的时候,另外两家并没有使诈,并且好似在有意地保护凌家,凌家的人手并没有损失多少。
不管是不是凌家的人,此时都感知到了凌潜的强大灵压,心中的逃生的信心不免又多上了一些。然而一些老谋深算的人,心中也不免开始思索新的事情。
老狐狸跟掌柜的眼睛同时眯了起来,平静地望着这个原本跟自己并肩的人。一旁的店小二直视着凌潜,丝毫不在乎那刺眼的光芒,如同一把桀骜的剑,宁折不弯。
凌潜踏空而行,来到了两位巨头的眼前,还是如同多年前的语气一样,问道:“掌柜的,老人家,找到飞天石像了?”
老狐狸微微笑道:“一尊。”
掌柜的嘬了一口茶,随意地说道:“一尊。”
凌潜说道:“这座城里的飞天石像应该不止两尊,最起码是三尊。”
“怎么,凌家主还想再找找?”掌柜的问道。
凌潜应该很清楚,就算他不说另外两家都会将飞天石像跟他共享,完全不必要再去冒险。毕竟这丧尸大军还是有些诡异,这么多人撑不了多久。
“为什么不?要是能够凑齐三尊飞天石像,按照石碑上的记载,大有可能获得传说中的东西。”
能够雄踞飞煌城这么多年,三大势力对大漠之中的隐秘还是了解不少,更是通过一面石碑,对飞天石像也是有着很深的了解。
想起石碑中的记载,掌柜的的眼睛眯了起来,声音微沉,说道:“莫不成,你以为飞煌城能够对抗鬼军了?光是黑风暴跟沙之暴葬就足够毁灭飞煌城的。”
就算是一大批全一境的强者,都没有资格去对抗鬼军,甚至都不可能在无穷无尽的黑风暴跟沙之暴葬下,保护一座城池的安全。
凌潜身上的光芒逐渐收敛了起来,证明他已经逐渐地控制了所有的灵力,说道:“飞煌城,可以不要了。”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确是一座城的重量。
即便是掌柜这样的人物,也从来没有想过放弃飞煌城,这就相当于舍弃一切。这样的气魄,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拥有的。在震惊与感慨之余,掌柜的不由得开始觉得凌潜是否看的有些太高了。
老狐狸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动声色,说道:“如此说来,至少要再找到一尊飞天石像才能离开了?”
“这些毕竟不是真正的鬼军,我们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话刚刚说完,凌潜忽然转身,目光如电,望着一个方向。稍微慢了一拍,掌柜的跟老狐狸也齐齐向着那个方向望去。
只不过是一瞬间,三人就色变。
“终归还是来了!”
黄沙漫漫,一阵微风就能够带起丝带一样的沙,飘飘渺渺,远看或许还有些诗意,近看却是避之不及,打在脸上绝对不会有什么好的感受。
一匹洁白的马,如同一片雪,在黄沙上踩出脚印,算是留下走过的证据。而那些欢快地滚动的黄沙,飞快地将印记抚平。一行脚印慢慢出现,也在慢慢消失,存在的长度不超过一眼的距离。
这样一匹普通的白马,并不是在妖兽的行列,能够走在大漠之中,简直是一个奇迹。恐怕随便来一场大风,就能将其撕裂到什么不剩下,而它就是这样出现了,只能证明骑着它的人实力非常强大。
然而,这匹白马上并没有人,只是有一个人在前面走着,而这匹白马就跟在后面。没有什么缰绳,这匹白马老老实实地跟在这个人的身后,就像是一个仆人。
一席白袍,普普通通的棉麻,做工有些粗糙,上面的白浆都是有的地方深有的地方浅,一看就是寻常百姓里的东西,根本值不了几个铜板。
修行者都有着一些不寻常的脾气,毕竟都是些在刀尖上跳舞的人,每天都在为修行忙碌,更是动辄就是好几年甚至好几十年的闭关,更有甚者一闭关就是千年。如此生活的人,要是没有点毛病才是不正常的事情。
有的人喜欢吃,就比如唐天;有的喜欢世俗里的女人,就比如心理畸形的枯花公子;也就有的喜欢完完全全世俗里的生活,李逸仙就算是其中的一个代表。
眼前这位穿着白袍的人,自然就是这样一个人,看样子他很喜欢这一身棉麻的白袍。
白袍裁剪的有些宽大,有点像是女子穿的裙子,乍看有些不合体,但是细看之下又觉得很有韵律,很像是一只大蝴蝶。
一只白色的大蝴蝶,在沙漠之中飞舞的大蝴蝶。
小黄沙与大蝴蝶,有着别样的美感。
人跟白马缓缓地走着,来到了一处戈壁一样的地方,那个人轻轻地弯下身子,捡起了一块陶片,回忆似地说道:“小白,好像是有三千年了。”
白马哼哧了一声,好似是在回应。
摸了摸绸缎一样的白马皮毛,这个人抬起了头,望着夕阳,没有眯眼睛,说道:“这轮太阳,都好像旧了一些。”
旧了一些,就如同老家的祖屋一样,多年未曾经人,此刻一名游子归来,看到了厚厚的尘土跟浅浅的裂痕,难免会轻淡地说一句:旧了一些。
“人依旧,斜阳已皱。”
这个人说了这样一句酸溜溜的话,不由得笑了起来,笑自己竟然变得像个穷酸的书生,看来几天的生活,当真是沾染上了一些不一样的气息。
略微有些暖的阳光洒在了脸上,让人能够得以看清这一张脸。
光与影的结合刚刚好,让人看得很真切。
倾国倾城?祸国殃民?都不对,这是个男人,并不是一个女人。但是所有的女人在他面前,恐怕都要低下头了。这样一个精致的男人,恐怕只有瘦下来的唐天能够与之相比,但要是真的吹毛求疵起来,唐天还是不如这个人。
这个人胜就胜在一双眉眼上,能够迷得住人,让人陷到里面无法自拔,并且是越陷越深。这种魔力,比之那幅诡异的壁画更强一些,但是却不是杀人的东西。
怕是任何女子,看到了这样一双眉眼,都要沉沦,这辈子都挪不开目光。
这样一个人,走到哪里都将是一个祸害。
太漂亮的男人,总是一个祸害。
而这个男人,又像是一只翩翩起舞的大蝴蝶,走到哪里都都引人注目,都会成为一个焦点。
当然,要是仔细想一想,一个祸害能够活这么久,必定有着真正“祸害”的地方。
“太久了,都忘记名字了。”这人对着白马感叹,随后想了想又说道:“倒是记得那个穷酸书生名字,那我就叫——吕相子吧!”
白马哼哧了一声,也不知道是同意还是不同意。
吕相子露出了久违的微笑,好似是见到了故人一样,说道:“走吧,去看看是哪个家伙唤醒了我。我们还有事情要做,可不能再耽搁了。”
——
凌潜缓缓地走着,仔细地回味着刚刚突破所带了感受。
每一次突破,都意味着实力的大幅度提升,更不用说这样大境界的突破。但是每一次的突破,必定要有一个舒缓的时期,需要时间去消化时候突破所带来的感悟。
要是在战斗中突破,无疑是一件危险的事情。这就相当于刚刚蜕皮的蛟龙一样,虽然蜕皮代表着强大,但是刚刚蜕皮还是非常脆弱,甚至比之前还要虚弱。
所以凌潜需要时间去适应全一境。
弃刀十年,练字十年,终于到了一个心平气静的地步,借助王石的打击,意外地轰开了那一道桎梏,立刻进入了强大的全一境。这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却也需要承认这是凌潜的厚积薄发。所有人,终究是有些小瞧这只猎鹰了,他到底能够飞多高,还是一个未知数。
现在的全一境虽说还有着缺憾,还不能完全参悟透“全一”这两个字,但是只要需要一丁点的时间去适应,凌潜就能够发挥出全一境的部分实力。就算是所有的人联手,都不可能抵挡住他。纷纷袭来的丧尸大军都变成了粉末,便是最好的证明。
他走的很慢,就是希望争取一点时间。另外,他还想等待一下他的老对手王石,并且思考一下如何应对两位巨头。
很慢,却也是在走,再长的路也会走完,他终于踏入了那个圆球形的空间。
原本阴暗的空间,因为凌潜的到来,一下子变的明亮起来。凌潜浑身散发着强烈的光,异常刺眼,恐怕稍加靠近,就不能直视。这倒不是凌潜故意为之,而是他还不能很好地控制自身的灵力。
即便大部分人都在抵挡丧尸大军,也不得不抽空向着这里瞥了一眼。
隶属于凌家的人立刻振奋起来,毫无疑问,凌潜是真正的主心骨,是凌家的精神领袖,只有他在场,凌家的人才有信心继续走下去。
幸而先前撤退的时候,另外两家并没有使诈,并且好似在有意地保护凌家,凌家的人手并没有损失多少。
不管是不是凌家的人,此时都感知到了凌潜的强大灵压,心中的逃生的信心不免又多上了一些。然而一些老谋深算的人,心中也不免开始思索新的事情。
老狐狸跟掌柜的眼睛同时眯了起来,平静地望着这个原本跟自己并肩的人。一旁的店小二直视着凌潜,丝毫不在乎那刺眼的光芒,如同一把桀骜的剑,宁折不弯。
凌潜踏空而行,来到了两位巨头的眼前,还是如同多年前的语气一样,问道:“掌柜的,老人家,找到飞天石像了?”
老狐狸微微笑道:“一尊。”
掌柜的嘬了一口茶,随意地说道:“一尊。”
凌潜说道:“这座城里的飞天石像应该不止两尊,最起码是三尊。”
“怎么,凌家主还想再找找?”掌柜的问道。
凌潜应该很清楚,就算他不说另外两家都会将飞天石像跟他共享,完全不必要再去冒险。毕竟这丧尸大军还是有些诡异,这么多人撑不了多久。
“为什么不?要是能够凑齐三尊飞天石像,按照石碑上的记载,大有可能获得传说中的东西。”
能够雄踞飞煌城这么多年,三大势力对大漠之中的隐秘还是了解不少,更是通过一面石碑,对飞天石像也是有着很深的了解。
想起石碑中的记载,掌柜的的眼睛眯了起来,声音微沉,说道:“莫不成,你以为飞煌城能够对抗鬼军了?光是黑风暴跟沙之暴葬就足够毁灭飞煌城的。”
就算是一大批全一境的强者,都没有资格去对抗鬼军,甚至都不可能在无穷无尽的黑风暴跟沙之暴葬下,保护一座城池的安全。
凌潜身上的光芒逐渐收敛了起来,证明他已经逐渐地控制了所有的灵力,说道:“飞煌城,可以不要了。”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确是一座城的重量。
即便是掌柜这样的人物,也从来没有想过放弃飞煌城,这就相当于舍弃一切。这样的气魄,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拥有的。在震惊与感慨之余,掌柜的不由得开始觉得凌潜是否看的有些太高了。
老狐狸还是一如既往的不动声色,说道:“如此说来,至少要再找到一尊飞天石像才能离开了?”
“这些毕竟不是真正的鬼军,我们还能坚持一段时间。”
话刚刚说完,凌潜忽然转身,目光如电,望着一个方向。稍微慢了一拍,掌柜的跟老狐狸也齐齐向着那个方向望去。
只不过是一瞬间,三人就色变。
“终归还是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