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四章 追超跑
“你先不要高兴,我没资格收徒弟,门规也不能让我乱传授,我这步法是另一位前辈教的,不是我本门的功夫。”
“还有,现代社会,枪支才是利器,身法再快,不到化劲,还是很难躲过子弹,你现在明劲都没进,就要靠预判,不能等枪响。”
“枪响了,你再动,基本已经死了。”
“姐姐明劲巅峰了吧?”丁毅问道。
“不到暗劲,算不上什么。”陈若兰淡淡的道,没一丝得意之色,反而很谦虚。
丁毅想了想:“化劲真能躲子弹?”
“宫保田知道吧,民国时张作霖请他做了东三省巡阅使兼奉军总教练,张作霖第一次见他时不相信他的功夫,他站着让张作霖打了两枪都没打中,张作霖还要再打时,发现宫保田已经到了他身后,随时可以取他的性命。”(这段典故就不多写了,在《霸道神仙混人间》中有详细描述。)
丁毅听有点神往,要是让老子练到化劲,子弹也不用怕了。
陈若兰似乎明白丁毅的心思,暗暗摇头:“你千万别胡思乱想,武功不到巅峰,永远不如火器,一把枪打不死你,可以有十把枪,十把枪不行,可以有一百支枪,除非你练到孙禄堂那样的‘不闻不见,觉险而避,神行机圆,无人能犯’,那才真正不用害怕火器。”
“来,你看好,我只走一次,能学多少,看你的本事。”陈若兰开始传授步法给丁毅。
丁毅立刻抛开各种想法,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陈若兰一边走一边说,速度飞快,进退似电,语速也快到极限,一般的人真的还记不下来。
“步法,有寸步,垫步,快步,剪步,如三尺远,寸一步可到,即用寸步,如四、五尺远,即用垫步,快步者,起前足,带后足,平走如飞,并非踊跃而往也,犹如马奔虎践之意也,非意成者,不能用也,紧记远处不发足。倘遇人多或有器械者,则连腿带足,并剪而上,即所谓踩足二起,鸳鸯脚是也,善学者,随便用之,总不可执,习之纯熟,用于无心,方尽其妙--”
“上法以手为妙,进法以步为先,而总以身法为要---”
叭,叭,叭。
嗖,嗖,嗖。
随着陈若兰的话,丁毅看着陈若兰娇小的身影,进退有据,似电似风,眼睛都不能眨下。
“厉害,真是厉害。”丁毅是个神仙,看到陈若兰这步法也佩服的不得了,她完全靠一双玉足,带动身体在短时间做短距离快速运动。
现在让丁毅拿着一把枪,都根本瞄不准陈若兰。
正如陈若兰所说,遇到这样的人,只有用大量的枪枝密集扫射,一两把枪根本打不中她,打中也靠运气。
当然了,还有一种方法,把她堵在房间或狭小的地方,不让她动起来,自然枪就有用了。
等她一套步法运完,丁毅发现陈若兰微微喘气,脸色通红,额头上面也有汗水滴落下来。
看来这步法也极耗力气,以丁毅的判断,陈若兰要是全力施展,最多十分钟,就要力尽倒地了。
果然还是火器略有优点,只要子弹充足,国术高手也耗不过他们。
“姐姐刚才那垫步,一下有一丈五吧。”丁毅咋舌道。
一丈就是三米,陈若兰一个垫步四米五,接近五米。
时间不到半秒钟,也就是说她在你五米之外,嗖的一下,就立刻能杀到你身前。
普通人在这半秒钟内,根本来不及反应。
“我这也算不上什么,传我步法的前辈,一个垫步能出去十几米,半分钟内,跑车也跑不过他。”陈若兰笑道。
跑车一小时几百公里,刚发动半分钟内,还跑不过这个国术高手。
当然了,国术高手功力有限,会损耗,时间长了,耐力不行,自然就跑不过跑车。
“那前辈说了,要是能把这步法练到家,最后能踏着荷叶过池塘。”
“古代有传说,达摩一叶渡江,这可能是真的。”
“荷叶轻脆,只有一点韧劲,脚下要很细腻,去找这一丝仅有的韧劲,在一根丝上借劲,就能踩着荷叶过河。”
“这就是轻功了啊。”丁毅目瞪口呆。
“扑哧。”陈若兰看丁毅的表情,忍不住掩嘴而笑:“和你这初学者,讲了这么多国术深层的东西,我也是醉了。”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有心情和丁毅讲这么多。
“你别瞎想了,练一遍我看看,看你记下多少。”
“好。”丁毅定了定神,双眼微闭,刷,脑海中自然出现一幕幕陈若兰的身影,每一步每一下,都清清楚楚。
“来了。”他深深一个呼吸,嗖,身体快速的动了起来。
嗖,嗖,嗖,丁毅身形迅捷,虽然比不上陈若兰,但也远远快过普通人。
不是他不如陈若兰,他以前的速度就很快,但是第一次练这个,怕给陈若兰看出来,仙气没敢运用,速度也有所保留。
虽然丁毅极力藏着本事,但是在陈若兰眼里依然十分震惊。
一个连明劲都没有到的人,居然能跑这么快。
“好。”陈若兰看的眉飞色舞,这是一块好玉啊,要有个好师父,国术前途不可限量。
短时间内你能记下我全部的步法,一步不差,速度也远远超过常人,丁毅,你身上还有什么秘密没露出来?
陈若兰微微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
等丁毅走完一套,神气活现的问:“姐姐,我走的怎么样?”
“速度有待提高,不过你第一次就走这样,好像练了有几年似的,要知道我十岁就开始练了,练了十几年才有今天的地步。”
“我看好你,丁毅,你千万不要走歪路,国术国术,一定要修练心术。”
“心术不正,国术也永远到不了大成。”
“历史上无数高手,只有孙禄堂等聊聊几人,能称超凡入神,就是因为他们的心术人品,俱是上乘。”
“我明白了,谢谢姐姐。”丁毅点点头。
“我走了,有缘我们还会再见。”陈若兰传完步法,微笑点头,挥手而去。
看着陈若兰的超跑消失在夜色中,丁毅又回到刚才的地方。
他新学了一门步法,正是兴味盎然的时候,神念先看看四周,好,没人。
嗖,嗖,嗖,开始狂练起来。
这地方有三面是小树林,一面是花坛,根本不会有人进来,也不可能让人在远处偷看到,丁毅还有神念可以当雷达用,练的极为放心。
陈若兰如果此时在这里,会惊讶的发现,丁毅的速度越来越快。
开始他的步法还不是很熟,偶而会有停顿感,随着一遍又遍的练习,他越来越熟,速度也越来越快,到了最后只看到一个影子,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
他一口气练了一小时,中间没有停过,也不知自己走了多少遍。
陈若兰才走一遍,不到三分钟,就累的喘粗气,额头出汗。
丁毅走了一小时依然速度不减,这就是他仙气的作用。
这时已经晚上十点多,外面天气闷热,丁毅也是满身大汗,终于速度开始慢下来。
“叮铃铃”突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丁毅脚步一停,站在原地,轻轻舒着气息,双腿弯曲,肚皮收缩,以桩功慢慢调息,恢复自己的有点混乱的气息。
这完全没有人教他,他是自己临时想到。
就这么一运转,立刻觉的体内气息大盛,原本的疲劳感觉也飞快的消失,丹田处那鸡蛋的感觉变的更加强烈。
他没有立刻接电话,整个动作结束之后,抬头看了看远方的一棵树,目测一下,这棵距离自己,大概有十五米。
嗖,他脚步一动,一个垫步,前足带后足,身影闪动。
“啊呀”一声惨叫,丁毅身体撞在树上,扑通反摔在地。
“哈哈哈”丁毅一边摸着头,一边大笑。
他这下垫步,垫出去十五米,还是因为他经验不足,走了正中,被这树挡住了,如果没这树,估计还能垫的更远。
老子也可以追超跑了,哈哈哈,丁毅大为得意。
“还有,现代社会,枪支才是利器,身法再快,不到化劲,还是很难躲过子弹,你现在明劲都没进,就要靠预判,不能等枪响。”
“枪响了,你再动,基本已经死了。”
“姐姐明劲巅峰了吧?”丁毅问道。
“不到暗劲,算不上什么。”陈若兰淡淡的道,没一丝得意之色,反而很谦虚。
丁毅想了想:“化劲真能躲子弹?”
“宫保田知道吧,民国时张作霖请他做了东三省巡阅使兼奉军总教练,张作霖第一次见他时不相信他的功夫,他站着让张作霖打了两枪都没打中,张作霖还要再打时,发现宫保田已经到了他身后,随时可以取他的性命。”(这段典故就不多写了,在《霸道神仙混人间》中有详细描述。)
丁毅听有点神往,要是让老子练到化劲,子弹也不用怕了。
陈若兰似乎明白丁毅的心思,暗暗摇头:“你千万别胡思乱想,武功不到巅峰,永远不如火器,一把枪打不死你,可以有十把枪,十把枪不行,可以有一百支枪,除非你练到孙禄堂那样的‘不闻不见,觉险而避,神行机圆,无人能犯’,那才真正不用害怕火器。”
“来,你看好,我只走一次,能学多少,看你的本事。”陈若兰开始传授步法给丁毅。
丁毅立刻抛开各种想法,瞪大了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
陈若兰一边走一边说,速度飞快,进退似电,语速也快到极限,一般的人真的还记不下来。
“步法,有寸步,垫步,快步,剪步,如三尺远,寸一步可到,即用寸步,如四、五尺远,即用垫步,快步者,起前足,带后足,平走如飞,并非踊跃而往也,犹如马奔虎践之意也,非意成者,不能用也,紧记远处不发足。倘遇人多或有器械者,则连腿带足,并剪而上,即所谓踩足二起,鸳鸯脚是也,善学者,随便用之,总不可执,习之纯熟,用于无心,方尽其妙--”
“上法以手为妙,进法以步为先,而总以身法为要---”
叭,叭,叭。
嗖,嗖,嗖。
随着陈若兰的话,丁毅看着陈若兰娇小的身影,进退有据,似电似风,眼睛都不能眨下。
“厉害,真是厉害。”丁毅是个神仙,看到陈若兰这步法也佩服的不得了,她完全靠一双玉足,带动身体在短时间做短距离快速运动。
现在让丁毅拿着一把枪,都根本瞄不准陈若兰。
正如陈若兰所说,遇到这样的人,只有用大量的枪枝密集扫射,一两把枪根本打不中她,打中也靠运气。
当然了,还有一种方法,把她堵在房间或狭小的地方,不让她动起来,自然枪就有用了。
等她一套步法运完,丁毅发现陈若兰微微喘气,脸色通红,额头上面也有汗水滴落下来。
看来这步法也极耗力气,以丁毅的判断,陈若兰要是全力施展,最多十分钟,就要力尽倒地了。
果然还是火器略有优点,只要子弹充足,国术高手也耗不过他们。
“姐姐刚才那垫步,一下有一丈五吧。”丁毅咋舌道。
一丈就是三米,陈若兰一个垫步四米五,接近五米。
时间不到半秒钟,也就是说她在你五米之外,嗖的一下,就立刻能杀到你身前。
普通人在这半秒钟内,根本来不及反应。
“我这也算不上什么,传我步法的前辈,一个垫步能出去十几米,半分钟内,跑车也跑不过他。”陈若兰笑道。
跑车一小时几百公里,刚发动半分钟内,还跑不过这个国术高手。
当然了,国术高手功力有限,会损耗,时间长了,耐力不行,自然就跑不过跑车。
“那前辈说了,要是能把这步法练到家,最后能踏着荷叶过池塘。”
“古代有传说,达摩一叶渡江,这可能是真的。”
“荷叶轻脆,只有一点韧劲,脚下要很细腻,去找这一丝仅有的韧劲,在一根丝上借劲,就能踩着荷叶过河。”
“这就是轻功了啊。”丁毅目瞪口呆。
“扑哧。”陈若兰看丁毅的表情,忍不住掩嘴而笑:“和你这初学者,讲了这么多国术深层的东西,我也是醉了。”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有心情和丁毅讲这么多。
“你别瞎想了,练一遍我看看,看你记下多少。”
“好。”丁毅定了定神,双眼微闭,刷,脑海中自然出现一幕幕陈若兰的身影,每一步每一下,都清清楚楚。
“来了。”他深深一个呼吸,嗖,身体快速的动了起来。
嗖,嗖,嗖,丁毅身形迅捷,虽然比不上陈若兰,但也远远快过普通人。
不是他不如陈若兰,他以前的速度就很快,但是第一次练这个,怕给陈若兰看出来,仙气没敢运用,速度也有所保留。
虽然丁毅极力藏着本事,但是在陈若兰眼里依然十分震惊。
一个连明劲都没有到的人,居然能跑这么快。
“好。”陈若兰看的眉飞色舞,这是一块好玉啊,要有个好师父,国术前途不可限量。
短时间内你能记下我全部的步法,一步不差,速度也远远超过常人,丁毅,你身上还有什么秘密没露出来?
陈若兰微微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
等丁毅走完一套,神气活现的问:“姐姐,我走的怎么样?”
“速度有待提高,不过你第一次就走这样,好像练了有几年似的,要知道我十岁就开始练了,练了十几年才有今天的地步。”
“我看好你,丁毅,你千万不要走歪路,国术国术,一定要修练心术。”
“心术不正,国术也永远到不了大成。”
“历史上无数高手,只有孙禄堂等聊聊几人,能称超凡入神,就是因为他们的心术人品,俱是上乘。”
“我明白了,谢谢姐姐。”丁毅点点头。
“我走了,有缘我们还会再见。”陈若兰传完步法,微笑点头,挥手而去。
看着陈若兰的超跑消失在夜色中,丁毅又回到刚才的地方。
他新学了一门步法,正是兴味盎然的时候,神念先看看四周,好,没人。
嗖,嗖,嗖,开始狂练起来。
这地方有三面是小树林,一面是花坛,根本不会有人进来,也不可能让人在远处偷看到,丁毅还有神念可以当雷达用,练的极为放心。
陈若兰如果此时在这里,会惊讶的发现,丁毅的速度越来越快。
开始他的步法还不是很熟,偶而会有停顿感,随着一遍又遍的练习,他越来越熟,速度也越来越快,到了最后只看到一个影子,连是男是女都分不清楚。
他一口气练了一小时,中间没有停过,也不知自己走了多少遍。
陈若兰才走一遍,不到三分钟,就累的喘粗气,额头出汗。
丁毅走了一小时依然速度不减,这就是他仙气的作用。
这时已经晚上十点多,外面天气闷热,丁毅也是满身大汗,终于速度开始慢下来。
“叮铃铃”突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丁毅脚步一停,站在原地,轻轻舒着气息,双腿弯曲,肚皮收缩,以桩功慢慢调息,恢复自己的有点混乱的气息。
这完全没有人教他,他是自己临时想到。
就这么一运转,立刻觉的体内气息大盛,原本的疲劳感觉也飞快的消失,丹田处那鸡蛋的感觉变的更加强烈。
他没有立刻接电话,整个动作结束之后,抬头看了看远方的一棵树,目测一下,这棵距离自己,大概有十五米。
嗖,他脚步一动,一个垫步,前足带后足,身影闪动。
“啊呀”一声惨叫,丁毅身体撞在树上,扑通反摔在地。
“哈哈哈”丁毅一边摸着头,一边大笑。
他这下垫步,垫出去十五米,还是因为他经验不足,走了正中,被这树挡住了,如果没这树,估计还能垫的更远。
老子也可以追超跑了,哈哈哈,丁毅大为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