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54章 杀到辽国去
王宁安觉得一个成熟的人应该谋定而后动,要把厉害得失算清楚,有十足的把握,才会去做。
很可惜,范镇突然弄出来的乱子,让王宁安始料不及,他不得不在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进行一场以弱斗强的战斗。
区区一千王家军,竟敢向辽国发动挑衅,简直就是以卵击石。要知道这片土地几十年前可是埋葬了几乎所有的大宋悍卒,每一寸的泥土下面,或许都有宋兵的骸骨。
几十年的光景,几乎没有任何人不害怕强大的辽国。哪怕宋军在历次战斗之中,赢多输少,也没有丝毫的用处。
大宋的君臣都清楚,他们的胜利其实毫无价值。
辽军打来,坚守城池,把对方打败了,算是胜利,野战把对方击溃了,也算是胜利,可问题是无论哪种胜利,都没法重创辽兵,因为人家有战马,进退自如。相反,一旦宋军落到了辽兵的手里,就是一场惨剧。
双方就好像草原上的狮子和水牛一样,狮子的捕猎成功率也只有六分之一,可是却没有天真认为,水牛赢了六分之五,就证明水牛比狮子强大!
相反,大宋对辽国的恐惧几乎深入了骨髓。
哪怕是王良璟,都暗中抱定必死的决心,只是他杀入了辽国的境内,却发现情况和想象的不一样。
李无羁他们顺利捣毁了一处辽兵的营地,杀死辽兵一百多人,解救被掠大宋子民数百,还弄到了十几驾马车的物资。
相比之下,王家军仅仅付出了七条生命,另有十几个人受伤。
“貌似辽兵也不那么厉害啊!”王良璟满心狐疑。
王宁安皱着眉头一阵,突然心花怒放。
“辽兵虽强,可不是每一个辽兵都那么厉害,其实除了皮室军之外,很多辽兵不值一提。比如咱们杀的这些!”
王宁安用脚尖踢飞了一具尸体的帽子,露出了和宋人差不多的发型。
“他们应该是燕云十六州的汉人,毕竟契丹族只有两百万人,要维系比大宋面积还广阔的帝国,根本是痴心妄想,他们必须借助其他附庸控制地方,而我们的目标就是这些走狗!”
王宁安丝毫不在乎欺凌弱小的恶名,真正的名将都是最理智的一群人,他们不会为了彰显自己的勇武,就和敌人对拼。
他们一定要等到对手最虚弱,然后选择最容易突破的地方,发起攻击。
王宁安虽然距离名将还太远,但是他已经有了一丝的觉悟。
王家军立刻整队,还是让李无羁他们在前面,继续扮演抢掠归来的辽兵,王良璟和王宁安都换上了从死亡辽兵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带着浓重汗臭的破皮袄,几乎让王宁安昏厥,其他的人也很不习惯。
不过入乡随俗,只能忍了。
“大人,李无羁找到了一个镇子,里面有好几百的辽寇。”探马报告。
王良璟兴奋地瞪圆眼睛,“给我冲!”
一千骑兵,分成两路,冲了上去。说是村子,其实不过是用土墙围起来的一块地而已,土墙被风吹雨淋,很多处都倒塌了。
王良璟轻松跃马杀进来,他手里的马槊左右挥动,瞬间几个辽兵就倒下去了。其他的人大惊失色,连忙冲上来。
王良璟热血沸腾,他这一年多的时间,功夫进步飞快,他把王家的祖传武功和杨家枪法融合,又结合实战经验,弄出了一套槊法,只有区区八招,但是每一招都杀伤力十足,洗尽铅华,颇有大巧不工的味道。
一条槊就是一头怪蟒,上下翻飞,左敲右打,没有辽兵能挡得住一个回合。王良璟兴奋举起马槊,后面的士兵蜂拥而上,顺着他开辟的缺口,杀了进去。
王宁安看在眼里,越发摇头,就凭刚刚的表现,要和辽国的正规军对拼,胜算真的不大。幸好是偷袭,打顺风仗还是可以的。
王宁安提着一柄马刀,也跟着杀了进去。他人小力薄,想学老爹冲阵杀敌,那是做不到了,只能检点便宜,对付一些负伤的辽兵。
坦白讲,第一次杀人,王宁安是犹豫的,甚至害怕,可当他手上有了三条人命之后,王宁安就不再恐惧了,相反血液里的暴戾因子不断活跃,鼓动他去挑战更强大的对手。
果然,杀人也是有瘾的!
王宁安意犹未尽,收起了刀,这个村子的辽兵已经被杀光了,他们劫掠的东西更加丰富,王家军的将士抓紧收拾战利品。
最受欢迎的自然是马匹,越多越好,其次就是辽兵的衣甲,可以用来伪装,至于辽兵抢夺的物资,有金银细软,有粮食,甚至有女人。
王宁安都一概不取,他不允许任何东西,影响队伍的速度,王宁安很清醒,速度就是生命,他让士兵快速焚毁所有的东西,然后寻找下一个目标。
有个士兵奉命搬运粮食,扔到火堆里烧掉。
突然,有个微弱的声音传来,“等等。”
士兵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破旧的墙角,蹲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枯瘦枯瘦的,两只眼睛特别大,他是村子原本的居民,突如其来的杀戮,很多村民和辽兵一起死掉了。
听到了孩子的声音,又看到他满是祈求的眼神,士兵的心软了,这也是汉人,和自己流着一样鲜血的人。
他迟疑了,转身从火堆旁,抢救出一包粮食,送到了孩子的面前,伏下身体,努力挤出一个笑容。
“给……”
话还没有说完,突然从墙的内侧,站起一个披散着头发的女人,她的手里赫然握着一柄一尺多长的匕首。
这个女人神色狰狞,她祖辈都是汉人,先人甚至顶下规矩,不准和契丹人通婚,可她还是嫁给了一个契丹人,就在不久之前,她的男人从大宋抢掠回来,送给了一支漂亮的金钗,还有两颗闪闪发光的珠子。
女人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她亲昵地抱着丈夫的脸颊,似乎不在乎浓重的体味,一转身,欢天喜地去给丈夫做最喜欢的饭菜。
就在这时候,王家军杀进来了,他的丈夫来不及上马,就冲了出去,结果被几个士兵剁成了八块,尸体就横在家门口。
幸福瞬间消失了,女人像是疯了,她逼迫自己的儿子充当诱饵,她握紧了丈夫送给她的匕首,要为丈夫报仇雪恨!
匕首高高举起,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对准士兵的后颈,用力刺下去。
“死吧,全都死吧!”
她的刀距离士兵只有几寸的距离,突然手腕一软,一支标枪已经穿透了她的喉咙。
女人的嘴角不停抽搐着,脸上居然露出了笑容,仿佛看到了丈夫在向她招手。女人直挺挺倒下去,梁大刚冲到了士兵的前面,把他从地上抓起来,左右开弓,给了他四个嘴巴子,打得鲜血直流。
梁大刚又面无表情,塞给了士兵一支短枪,士兵咬着牙,一步步走向了墙角的男孩……他把带着血的短枪交给梁大刚,一颗泪顺着眼角流下来。
……
这就是战争,一场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战斗!
接下来的日子,王家军就像是钻进了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猴子,到处上演着大闹天宫的戏码。
他们袭击一切比他们弱小的目标,辽兵的营地,村落,集市,镇子……所过之处,只有两个字,杀和烧!
短短的时间里,哪怕是最柔软的人,也变成了铁石心肠。
他们神出鬼没,甚至会在不同的辽兵之间,制造仇杀,引诱他们互相猜忌,大肆杀戮。总而言之,王宁安就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穷尽一切手段,打击对方。
每过十天,辽国方面都会清点打草谷的战绩。
抢掠到的东西,有一半要交给上面,剩余的一半,才是强盗们可以瓜分的,这是千百年不变的法则。
只是这一次辽国人清点战果的时候,却赫然发现,他们赔了。
没错,强盗们失算了。
经过两年水患的折磨,河北各地已经山穷水尽,除了一些世家大族,还有点积蓄之外,普通百姓一无所有。
辽兵不论怎么抢劫,最多只是劫掠一些人口回来。
说来讽刺,原本富庶的大宋,竟然成了赤贫之地,而辽国控制的燕云,却显得更加有油水。
王家军疯狂袭击,大肆放火,使得辽国方面损失惨重,光是被杀掉的人,就多达五六千之多,还被抢走了两千多匹战马,烧毁了两万石粮食,几十个村子变成一片焦土。
负责南京道的皇太弟,天下兵马大元帅耶律重元简直气得发疯。
“蠢材,都是蠢材,连一伙宋人的兵马都抓不到,你们的脑袋是不是都被钱给塞住了?”
耶律重元的咆哮,让所有人都吓得跪在地上,战战兢兢,宛如末日降临。耶律重元根本不指望这些人有什么好办法。
他沉默了许久,终于有了主意。
“传本王的命令,把从大宋抢来的人口物资,集中在桑干河的西侧,放出风声,吸引宋兵自投罗网,然后把他们一举干掉,一个不留!”
耶律重元为了自己的妙计,得意非常,手下人连忙拍马,好话像是不要钱一般,把这位皇太弟夸的飘飘忽忽。
等到所有人都散去,有一个大胖子回到家中,偷偷取出了一只信鸽,鸽子带着消息,展翅腾空,消失在天际……
很可惜,范镇突然弄出来的乱子,让王宁安始料不及,他不得不在没有准备好的情况下,进行一场以弱斗强的战斗。
区区一千王家军,竟敢向辽国发动挑衅,简直就是以卵击石。要知道这片土地几十年前可是埋葬了几乎所有的大宋悍卒,每一寸的泥土下面,或许都有宋兵的骸骨。
几十年的光景,几乎没有任何人不害怕强大的辽国。哪怕宋军在历次战斗之中,赢多输少,也没有丝毫的用处。
大宋的君臣都清楚,他们的胜利其实毫无价值。
辽军打来,坚守城池,把对方打败了,算是胜利,野战把对方击溃了,也算是胜利,可问题是无论哪种胜利,都没法重创辽兵,因为人家有战马,进退自如。相反,一旦宋军落到了辽兵的手里,就是一场惨剧。
双方就好像草原上的狮子和水牛一样,狮子的捕猎成功率也只有六分之一,可是却没有天真认为,水牛赢了六分之五,就证明水牛比狮子强大!
相反,大宋对辽国的恐惧几乎深入了骨髓。
哪怕是王良璟,都暗中抱定必死的决心,只是他杀入了辽国的境内,却发现情况和想象的不一样。
李无羁他们顺利捣毁了一处辽兵的营地,杀死辽兵一百多人,解救被掠大宋子民数百,还弄到了十几驾马车的物资。
相比之下,王家军仅仅付出了七条生命,另有十几个人受伤。
“貌似辽兵也不那么厉害啊!”王良璟满心狐疑。
王宁安皱着眉头一阵,突然心花怒放。
“辽兵虽强,可不是每一个辽兵都那么厉害,其实除了皮室军之外,很多辽兵不值一提。比如咱们杀的这些!”
王宁安用脚尖踢飞了一具尸体的帽子,露出了和宋人差不多的发型。
“他们应该是燕云十六州的汉人,毕竟契丹族只有两百万人,要维系比大宋面积还广阔的帝国,根本是痴心妄想,他们必须借助其他附庸控制地方,而我们的目标就是这些走狗!”
王宁安丝毫不在乎欺凌弱小的恶名,真正的名将都是最理智的一群人,他们不会为了彰显自己的勇武,就和敌人对拼。
他们一定要等到对手最虚弱,然后选择最容易突破的地方,发起攻击。
王宁安虽然距离名将还太远,但是他已经有了一丝的觉悟。
王家军立刻整队,还是让李无羁他们在前面,继续扮演抢掠归来的辽兵,王良璟和王宁安都换上了从死亡辽兵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带着浓重汗臭的破皮袄,几乎让王宁安昏厥,其他的人也很不习惯。
不过入乡随俗,只能忍了。
“大人,李无羁找到了一个镇子,里面有好几百的辽寇。”探马报告。
王良璟兴奋地瞪圆眼睛,“给我冲!”
一千骑兵,分成两路,冲了上去。说是村子,其实不过是用土墙围起来的一块地而已,土墙被风吹雨淋,很多处都倒塌了。
王良璟轻松跃马杀进来,他手里的马槊左右挥动,瞬间几个辽兵就倒下去了。其他的人大惊失色,连忙冲上来。
王良璟热血沸腾,他这一年多的时间,功夫进步飞快,他把王家的祖传武功和杨家枪法融合,又结合实战经验,弄出了一套槊法,只有区区八招,但是每一招都杀伤力十足,洗尽铅华,颇有大巧不工的味道。
一条槊就是一头怪蟒,上下翻飞,左敲右打,没有辽兵能挡得住一个回合。王良璟兴奋举起马槊,后面的士兵蜂拥而上,顺着他开辟的缺口,杀了进去。
王宁安看在眼里,越发摇头,就凭刚刚的表现,要和辽国的正规军对拼,胜算真的不大。幸好是偷袭,打顺风仗还是可以的。
王宁安提着一柄马刀,也跟着杀了进去。他人小力薄,想学老爹冲阵杀敌,那是做不到了,只能检点便宜,对付一些负伤的辽兵。
坦白讲,第一次杀人,王宁安是犹豫的,甚至害怕,可当他手上有了三条人命之后,王宁安就不再恐惧了,相反血液里的暴戾因子不断活跃,鼓动他去挑战更强大的对手。
果然,杀人也是有瘾的!
王宁安意犹未尽,收起了刀,这个村子的辽兵已经被杀光了,他们劫掠的东西更加丰富,王家军的将士抓紧收拾战利品。
最受欢迎的自然是马匹,越多越好,其次就是辽兵的衣甲,可以用来伪装,至于辽兵抢夺的物资,有金银细软,有粮食,甚至有女人。
王宁安都一概不取,他不允许任何东西,影响队伍的速度,王宁安很清醒,速度就是生命,他让士兵快速焚毁所有的东西,然后寻找下一个目标。
有个士兵奉命搬运粮食,扔到火堆里烧掉。
突然,有个微弱的声音传来,“等等。”
士兵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破旧的墙角,蹲着一个十来岁的孩子,枯瘦枯瘦的,两只眼睛特别大,他是村子原本的居民,突如其来的杀戮,很多村民和辽兵一起死掉了。
听到了孩子的声音,又看到他满是祈求的眼神,士兵的心软了,这也是汉人,和自己流着一样鲜血的人。
他迟疑了,转身从火堆旁,抢救出一包粮食,送到了孩子的面前,伏下身体,努力挤出一个笑容。
“给……”
话还没有说完,突然从墙的内侧,站起一个披散着头发的女人,她的手里赫然握着一柄一尺多长的匕首。
这个女人神色狰狞,她祖辈都是汉人,先人甚至顶下规矩,不准和契丹人通婚,可她还是嫁给了一个契丹人,就在不久之前,她的男人从大宋抢掠回来,送给了一支漂亮的金钗,还有两颗闪闪发光的珠子。
女人沉浸在无比的幸福之中,她亲昵地抱着丈夫的脸颊,似乎不在乎浓重的体味,一转身,欢天喜地去给丈夫做最喜欢的饭菜。
就在这时候,王家军杀进来了,他的丈夫来不及上马,就冲了出去,结果被几个士兵剁成了八块,尸体就横在家门口。
幸福瞬间消失了,女人像是疯了,她逼迫自己的儿子充当诱饵,她握紧了丈夫送给她的匕首,要为丈夫报仇雪恨!
匕首高高举起,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对准士兵的后颈,用力刺下去。
“死吧,全都死吧!”
她的刀距离士兵只有几寸的距离,突然手腕一软,一支标枪已经穿透了她的喉咙。
女人的嘴角不停抽搐着,脸上居然露出了笑容,仿佛看到了丈夫在向她招手。女人直挺挺倒下去,梁大刚冲到了士兵的前面,把他从地上抓起来,左右开弓,给了他四个嘴巴子,打得鲜血直流。
梁大刚又面无表情,塞给了士兵一支短枪,士兵咬着牙,一步步走向了墙角的男孩……他把带着血的短枪交给梁大刚,一颗泪顺着眼角流下来。
……
这就是战争,一场为了生存而进行的战斗!
接下来的日子,王家军就像是钻进了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猴子,到处上演着大闹天宫的戏码。
他们袭击一切比他们弱小的目标,辽兵的营地,村落,集市,镇子……所过之处,只有两个字,杀和烧!
短短的时间里,哪怕是最柔软的人,也变成了铁石心肠。
他们神出鬼没,甚至会在不同的辽兵之间,制造仇杀,引诱他们互相猜忌,大肆杀戮。总而言之,王宁安就像是一只狡猾的狐狸,穷尽一切手段,打击对方。
每过十天,辽国方面都会清点打草谷的战绩。
抢掠到的东西,有一半要交给上面,剩余的一半,才是强盗们可以瓜分的,这是千百年不变的法则。
只是这一次辽国人清点战果的时候,却赫然发现,他们赔了。
没错,强盗们失算了。
经过两年水患的折磨,河北各地已经山穷水尽,除了一些世家大族,还有点积蓄之外,普通百姓一无所有。
辽兵不论怎么抢劫,最多只是劫掠一些人口回来。
说来讽刺,原本富庶的大宋,竟然成了赤贫之地,而辽国控制的燕云,却显得更加有油水。
王家军疯狂袭击,大肆放火,使得辽国方面损失惨重,光是被杀掉的人,就多达五六千之多,还被抢走了两千多匹战马,烧毁了两万石粮食,几十个村子变成一片焦土。
负责南京道的皇太弟,天下兵马大元帅耶律重元简直气得发疯。
“蠢材,都是蠢材,连一伙宋人的兵马都抓不到,你们的脑袋是不是都被钱给塞住了?”
耶律重元的咆哮,让所有人都吓得跪在地上,战战兢兢,宛如末日降临。耶律重元根本不指望这些人有什么好办法。
他沉默了许久,终于有了主意。
“传本王的命令,把从大宋抢来的人口物资,集中在桑干河的西侧,放出风声,吸引宋兵自投罗网,然后把他们一举干掉,一个不留!”
耶律重元为了自己的妙计,得意非常,手下人连忙拍马,好话像是不要钱一般,把这位皇太弟夸的飘飘忽忽。
等到所有人都散去,有一个大胖子回到家中,偷偷取出了一只信鸽,鸽子带着消息,展翅腾空,消失在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