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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3 章

    朗朗上口 作者:红鲫鱼

    第 3 章

    “我希望能尽我所能补偿你。”孟朗一想到这人发怒时眉眼生动的模样,似是眼角的美人痣都活过来一般,他使坏时的模样,他的心如猫爪一般的痒痒,心告诉他这个人不能走。

    “哎呦,我的亲师傅呦,徒弟可不敢要你的补偿。”杜小千转身就走,大有一言不合就分道扬镳之意,让孟朗分外头疼,没想到这个小人这般油盐不进。

    “我以玉面圣手的名誉像你保证,只要你在我身边一天,我保你一世钱财无忧,再也不用为生计奔波流离。”孟朗站在原地,不紧不慢地吐出承诺,他自信这样或许留下这人。

    杜小千顿了顿,眼珠子转了一圈,嘿嘿一笑,黑白分明的眼中分明满是笑意,哪里还有半分恼怒之意,又便宜不占,怎么可能?刚顿住的脚又抬了起来,果不其然,身后传来孟朗气急败坏的声音“还有一颗九转大还丹,普通人强身健体,延年益寿,有内力者可增加三年功力。”

    笑眯眯地猛一回头,杜小千在江湖飘荡多年,自然是能伸能缩,虽然不知这人为何愿意开这般大的价钱留下自己,但是做人嘛,还是识点趣,莫要偷鸡不成蚀把米。心里这般想着,但还是有意地想要试探自己在这人心中的地位。

    收回刚刚踏出的半步,伸出五根葱白般的玉指,笑得一脸甜,“五颗!”看了眼孟朗变黑的脸色,心中一阵暗爽,顿了顿又说“没商量”,顺利地看到了孟朗脸色如锅黑般。

    孟朗心中一阵恼火,五颗,这是当饭吃的节奏啊,他堂堂玉面圣手说一不二,何时轮到这个混混和自己讨价还价了,他当九转大还丹是荔枝啊,那可是他想发子收集了进三年的晨露,集齐数十种稀有药材,甚至还有一株传说中的“美人泪”在机缘巧合之下做成,他自己一炉也就出了十丸,他居然张口就要一半。

    黑着脸,从怀中掏出“迷迭粉”,早知道把人打晕了,何必在这里磨磨唧唧。步步逼近杜小千,似是看出了孟朗的意图,杜小千识相地大喊“一颗就一颗。”孟朗顿住脚,露出一抹看似疑惑的笑容:“不要五颗了?”杜小千心里痛斥封建地主阶级的□□,脑袋如拨浪鼓般的左右晃动,“一颗,一颗就行。”心中大骂孟朗犯规,居然想到要用武力镇压自己。

    孟朗一乐,气定神闲,一袭风波就此平定。

    夜间,一只黑羽信鸽扑棱着翅膀降到孟朗开着的窗户上,似有灵性般等待着孟朗。听到声音,孟朗将鸽子腿上的信封取下,上面赫然写着四个字:温家内乱。孟朗揉揉发胀的脑袋,既然大哥孟浪传话过来,他这个小弟也是时候尽心尽力了。

    温家后花园里,一个衣着艳丽的十三、四岁小姐站在一群低眉颔首的仆人中分外显眼,温媛怒不可遏,看着被打昏过去的贴身婢女气的浑身颤抖,这打狗还要看主人呢,这三夫人欺人太甚,敢教训她的人,心烦意乱地看了一眼那个凄惨的仆人,命仆人拿出她心爱的鞭子,怒气冲冲地招呼下人,“三夫人好大的威势,本小姐倒要看看这三娘是不是连我也要教训教训。”话音刚落,之间一个小厮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顶撞了一干老妈子,看到温媛连忙道:“小姐,小姐,呼呼……小姐,老爷有命,让夫人小姐去大厅,说是有贵客上门。”温媛面有不甘,但是想到威严的父亲,恨恨地跺跺脚,将鞭子一扔,连忙赶去闺房梳妆打扮一番,莫让那个贱人再挑出什么错来,一群人前呼后拥将这位温家大小姐拥入房门。

    温家三代经营马匹营运,莫要小瞧这个马匹,上至王侯将相,下至贩夫走卒,没有人敢得罪这个温家,若是得罪了温家,江湖高手还好,轻功尚可代步,没有武功的凡人下辈子只能老老实实地“脚踏实地”了,这也是当今圣上费力巴结温家的原因,征战沙场,平定内外可离不开温家的马匹供应。爱马之人若想得到一匹好马,那也需是巴结好温家,也许温家透露出的一丁点信息就胜于苦苦寻找数年,总而言之,温家就好比扬州孟家,那是天子恩宠,家业庞大,自然内战也是不断。

    温广庭是年近四十的中年人,虽然身为温家家主每日纷乱之事甚多,但是习武让这位威严的家主看起来年轻十岁不止。温家三代产业相传,几乎是每一代都有将产业翻了一番,待到温广庭这一代,这位年轻的家主叱咤风云,先后运用多重手段合并了之前和温家并驾齐驱的几家马场,使温家一跃成为梁国最大的马商,此人的心机谋略可见一般。

    这日清晨,有看门奴仆进入书房禀报,说是“孟家来人。”温广庭挥舞浓墨的动作一顿,眼神一凝,转而大笑,“还不好生迎接贵客,来福,去请夫人小姐去大厅。”接着,率先踏出书房,迎接贵客。

    门前无他,只有两位公子而已,在气势雄伟的温府门前毫不起眼,这二人一个清俊、眼神深邃,一个逸美,一颗泪痣栩栩如生,相貌比之寻常女子毫不逊色。这二人正是孟朗、杜小千二人。

    和温家家主拜会后,孟朗起身道:“听闻温家家主气度不凡,今日一见让在下佩服。”温广庭不敢夸大,连忙还礼,声称“玉面圣手当真是医术无双。”

    由于孟朗的“玉面圣手”的身份在江湖堪称泰斗级人物,而且江湖高人少以真面目示人,见过“玉面圣手”之人有不少人怀疑他是那个老妖精运用一些美颜丸药返老还童,所以孟朗的真实年龄还是一个秘密,一般人均与他平辈相称。

    杜小千低下头,似是孟朗的仆人一般,一声也不吭地跟在孟朗身后,让孟朗暗自以为是这小混混被大场面怔住了,心里颇觉有趣,倒是在一群人的环绕之中施施然地到了温家大厅。

    ☆、第 7 章

    大厅中,大夫人和三夫人接到通报,连忙梳妆打扮,穿上华服,为了能让温广庭多看一眼,两人争相斗艳,人比花娇。大公子文卓扇着扇子,一副温文尔雅,相貌虽是中等,但是一副书香气倒是为人增色不少。温媛特意精心打扮,相貌娇俏可人,细心掩饰下倒也是能感受到女子的一些贤淑。

    温广庭对于自己举止得当的妻子感到分外满意,笑着给孟朗介绍道,“这是在下的大夫人、三夫人,我的一对儿女。”孟朗随着温广庭的介绍,目光一一扫过,面带微笑,适时地夸奖让温广庭面上增光,面色更加温润。在孟朗看不见的背后,杜小千脸色僵硬,早知这人带自己来这里,就算是给自己千金自己也是不去的,眼梢瞟向对面一行人,心中冷哼,道貌岸然,若是自己不知道,只怕也是信了着齐乐融融的场景,感受到脖子前温润的玉佩,想起那个张熟悉的媚颜,心中一痛,看向对面的眼神带着一丝与他极其不符的恨意。

    温广庭转而看向杜小千的位置,心里隐隐约约地感觉一阵不对劲,太像了,真的是太像了,那道身影分明是温家二少爷的重影,但是看着来人一抬头,又心中失笑着否定了结论,这个小混混怎么可能是温家二少爷?温家二少,乃世间纨绔子弟之最,非金玉不饰,一饭非千金不食,非皇锦不衣,一身贵气就连自己这个父亲拍马都赶不上,怎么可能穿着粗布麻衣,谄笑阿谀。

    “这是在下的表亲。”孟朗察觉到了温广庭的视线,欠了欠身,一语带过地介绍了杜小千,这正是杜小千所希望的。察觉到温广庭的视线重回到孟朗身上,低头沉默的杜小千心里松了口气,心里越发的苍凉,想来大姨娘和三姨娘将父亲迷得七荤八素,将自己这个孩儿都是忘得干干净净了呢,这般想着,寒意在心头挥之不去。

    夜间一片寂静,随着鸽子的咕咕叫声,苍羽略空,一只雄壮的鸽子扑凌了两下准确地落在了孟朗的窗棂,主人将信笺摘下,奖赏般的将两块糕点抛入空中,鸽子似有灵性,三两下落入暗夜中不见了身影。

    孟朗看着信笺上的一行字,眉头微蹙,纸上赫然写着:“温广庭危险。”疲劳地揉了揉眼角,这一趟果然没那么简单,心里思忖,联系之前的消息,温家内战、温广庭危险,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简直就是一目了然,但是敢在温广庭的眼皮子下做手脚的会是谁呢?

    温家嫡长子温卓是乃是温家名正言顺的后继之人,天资聪颖,倒是为商的可塑之才,可惜此人心胸狭隘,做事斤斤计较,一脸阴鸷之色让人不喜,更有传言说此人人后对仆人非打即骂,拳脚相加,院内有不少仆宁愿自缢尽忠也不愿去那里做事,让温广庭头疼不已。

    同一个时间,温家嫡长子住苑内,温卓来回踱步,表情狰狞可怖,突然,一道黑影出现在院内的亭台。

    “怎样?温广庭这个老狐狸有没有察觉?”温卓急忙问向那个黑衣人。

    “温少放心,任那老小子奸如鬼也察觉不出来。”黑衣人桀桀怪笑,语气满是自得。

    “放肆,家父岂是你可以侮辱的。”温卓听到好消息,先是松展了眉头,身上的冷汗涔然打透了衣襟,然后毫不留情地怒斥着这人。

    黑衣人也不争辩,怪笑了两声,飞身而逝,温卓没有捕捉到他脸上那一丝怜悯的笑容,又在庭院中快走了两步,用内力探知四下无人后方才冷哼一声,放心地回到房内。

    清晨,温府一片祥和,雾气半遮半掩,花香四溢,刻有“温府”的镶金匾,红色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孟兄,今日是温家一年一度的狩日,何不同行?”大厅里,温广庭一身紫金劲服,袖口一个云绣“温”字,一身霸气隐隐而发,正是而立之年,雄心壮志凌云,话从口出,一股气息更是毫不犹豫地锁定在场的每一个人。

    “好啊,早闻温家骏马天下少有,孟某今日也可以一饱眼福了。”感受到温广庭强横的气息,孟朗暗赞一声,单是这分聊发少年狂的气势又岂是常人能匹敌的,这位温家家主也是有几分能耐的,对今日的狩日也是充满了好奇。

    温家狩日,可以延及到太上皇的时候,那时温家还不是良国第一马匹销售商,温家老爷子年轻气盛,中了状元后和太上皇在“皇家狩猎日”的成绩不分高下,虽说小人巧语捧高太上皇,但是正是这一份狂气入了当时还是太子的太上皇的眼,特赐温家狩日,以激励良国子民励精图治、强健体魄。由此,也有江湖暗中传言,之前和温家竞争的大家的败落也是皇命所为。

    在狩日当天,温府全体男子下至七岁稚童、上至五十花甲都在温家马场集合,也正是在这一天,温家的奴人如有表现优异者可卓拔为近侍,入得家主的眼,前途似锦。但是女子在这天则必须斋戒沐浴,一日不食,直至府中男子狩猎归来再将食物烤制,祭祖饮酒,这条规定一直沿袭百年,除非到生死存亡关头不得破,但是只有一年,那还是在二十年前,还是温广庭在位的时候一位女子浑身是血地出现在校场,貌赛西施、国色天香,此乃温家秘传。

    一行人出现在马场,一匹匹精壮的马整整齐齐地站在马厩,被马奴伺候地服服帖帖,浑身找不出一根杂毛,马厩三面环墙而建,但是单单地在校场的北方,一个孤零零的马厩坐落在众人的视野中。仿佛知道众人在想什么一般,一向大气的温家家主也是开始嗫嚅开,干咳了一声,“这是不孝子的爱畜,就是在旁人面前性情粗暴,有领驭众马的能耐,无法只得将其困于厩内。”看向众人的眼神一咬牙,想起自己不成器的二子,温广庭顿了顿,说道:“若是在场有驭术高明之辈不妨将此孽畜带走,也算是了了温某的一番心思。”

    众宾笑了笑,却没有再提这事,笑话,温家制不服的马只怕给了他们也是平添笑料,和不做顺水人情一语带过呢,也算是给东道主面子。杜小千混在人群里,心里却是乱糟糟的一团,看到爱宠变为爹爹口中的“孽畜”心里的苦蔓延到嘴角,只怕他这个儿子也不过是“逆子”吧。

    孟朗一边应付着温广庭,看向杜小千的目光却是若有所思,这人跟在身旁,平日和自己无论怎么吵闹都是没心没肺的带过,恰到好处的讨好、恰到好处的谄笑、恰到好处的顶撞,但是一切都是太过平静了,不是吗?若不是看到这少年袖中攥紧拳头蹦起的青筋,自己几乎都被他骗了过去,还以为他真的是个“混混”呢。

    若是孟朗这个时候还能一厢情愿地将杜小千看成混混,那才真真是损了“玉面圣手”这片招牌,他的直觉和他的味觉一样灵敏,单单是那番相貌、那片气定神闲只怕也不是一般人家生养的起的。出门在外多年,他见过的混混大多是虎狼之辈,就算遮掩地再好也是有迹可循,但是这个少年……媚眼上挑,一颗泪痣一抖便是一番生动的联想,粉唇一起出语不凡,居然识得自己入菜用的药材,且将自己的入菜之理能分毫不差地叙述出来,甚至于食材用量、食法、适用季节都能有条不紊得叙述一些,还有一些想法能给自己不小的启发,让孟朗愈发认为自己带了一块蒙尘的璞玉,或者说是他自愿隐藏起来,一想到那双灿若晨曦的美眸,心中抖了一下,自叹果然自己捡到的都是宝啊!

    正在这般沉思着,一声马鸣响彻庭院,霎时间温广庭的脸色沉到极致,那马鸣如怨如泣又饱含着激昂,单单是这声嘶鸣就可以知晓此马的不凡,马厩里本来安静的马儿开始踏着蹄子,不安地打着响鼻,一时间众宾性质昂扬、议论纷纷。

    “温家家主,这是?”一位外宾自恃年长,捋着山羊须看向温广庭。

    温广庭挥一挥衣袖,长叹一声沉声道,“这便是那孽畜。”

    说罢竟似有意绕过这个话题般的径直带领众宾入马场挑马,似是感应到什么,那马鸣越发的激昂,大有穿透云霄呼唤之意,一时间在众宾手下的马摇头摆尾,以蹄刨地。眼看不制住此马这场闹剧就会继续下去,马奴无奈吹了声竹哨,五个膀大腰圆的大汉出现在那个孤零零的马厩旁,一时间场上氛围凝结。

    “温家主,在下不才,愿尽绵薄之力将此马降服。”看到自己的爱宠即将惨遭毒手,杜小千不得已出现在“父亲”的眼前。

    “小兄弟尽力而为即刻,莫要逞强。”话虽这么说,温广庭眼中的笑意却不及眼底,给人以疏离和威严感,双手向后一背,大有袖手旁观之意。他温广庭能从温家三少一跃成为温家家主,这种阿谀谄媚之人身边自是从不缺乏,当然有“鲤鱼跃龙门”美好理想的“壮志青年”当然也是不缺,只是看着这个和自家老二的身影相像的少年,心里有些惋惜,他从不认为温家二少的爱宠是其他阿猫阿狗可以驯服的,真真是可惜了那个稚嫩的年龄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两天开学,所以更新的没有那么勤快了~请谅解哦~

    ☆、第 8 章

    打开马厩,一道红色闪电极其炫目地闪射到众宾面前,只见那个粗布少年吹一声口哨,马儿便调转身躯扑向他,孟朗已经准备好随时搭救这个少年了,他几乎可以想象到杜小千倒在血泊中的样子,心里骤缩,心想若是那威猛的畜生不服管教,他自然是可以救下人,也算是给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少年上了一堂课。

    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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