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 33 章
鲜花游戏:总裁的独家纵容 作者:漂亮1990
第 33 章
我脑子里一片嗡嗡嗡,后来他爱人骑着摩托车来接他,说是出去睡个午觉什么的,我便独自走了。
回来的路上我就在想,这世道真是奇怪,连男人都可以和男人在一起,而我却在一边畏首畏尾。
先瑶对我这种失常行为的判断是未知领域带来的失控感。
可是,怎么会这样呢?
我小学六年级就知道暗恋是啥东西,当时在一个英语机构里练口音,捡到了一个小男生的笔记本,就跑去工作人员那里说了一堆谎话要到了小男生家里的电话和地址,后来还考到了男生的中学,不过我才当了半年的中学生他就转学走了,我仔细数了数,那同校的半年我总共和他说了两句话,这个悲惨的数据大大地虐到了我自己。
每次见到学长我都会主动地打招呼,比如“学长好”“学长再见”,通常学长都不会回应我,他是学生会会长,很忙,而且身体不大好,嘴唇总是发白的样子,带着一种柔弱的阴郁感。
但有一次在走廊里遇见,他那天心情特别好,就停下来问了我的名字,我说我叫穆晓光,学长就说,你笑起来很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你笑起来很好看。”
暗恋过的人只对自己说了这两句话,虽然难过,却没有像薛世恒这样,让我坐立难安。每当我看到那串电话号码,总告诉自己以后再说的我对薛世恒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呢。
又这样过了一个月,天气变热了,晚上睡觉我很不安分,踢了被子,下午出去买面包不小心淋了一阵雨,回到家吃完饭拿起笔打算写作业,便觉得一阵昏沉,扔了笔爬上床。
第二天醒来时,浑身酸疼一点力气也没有,我意识到自己病了,裹了床单放热水洗澡。发了一阵汗之后又吃了东西,吃下药,吹干了头发才回床上。
不过病情并没有得到缓和,反而更凶猛了,迷迷糊糊间似乎有接到启恩的电话,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总之醒来时看到的人是薛世恒。
☆、第五章 002
我不知道眼前这个幻象是我盲目的追求还是清醒的偏执,但不管是什么,见到他,我的神经都在跳舞。那些过去的苦和痛,都在稀松平常的对话中忘怀了。
“要吃橙子吗?”他骨节错落有致的手捏着一个软软黄黄的甜橙,看着我的眼神淡定从容,只是应邀来照顾一个病人的姿态。
我堵着鼻子,说话瓮声瓮气的,“我想吃药。”吃药才能快点好起来,他从剑桥过来,也要好远呢。快点好起来他就不必另外照顾我了。
可是他皱着眉头,把药都丢进了垃圾桶里,“都过期了。”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失格的举动,“你……”
“感冒了需要大量的维生素C支持,你只要吃水果就好,你自身的免疫系统会替你恢复健康的。”
好吧,既然他打算长期照顾我,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我房间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格局,他有什么动静,就算我闭着眼睛也能猜到。
他去厨房做了洋葱饼,洋葱沾到热油爆发出来的香味和滋拉滋拉的的声音;他把被我汗湿了的床单抽走丢进了洗衣机,可能在控制洗衣粉的量,他抖动盒子的声音很均匀,刷拉刷拉的;伴随着洗衣机哗啦哗啦的水声,他打开吸尘器,打扫我的地毯,因为长期不打扫,地毯里粘着很多头发,我一边吃洋葱饼,一边对他趴在地上找头发的样子微笑,当他收集到满满的一大团头发,走到我面前时,我摇着头坚称:“这不是我的头发。”
他哼了一声,“这栋楼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有这么长这么黑的头发?”
我放下洋葱饼,瘪着嘴,很委屈,“人家不会用吸尘器嘛。”
敏峥妈妈连开罐头盖子都教我,唯独忘了怎么教我用吸尘器……
他无语地摇摇头,拿着那团头发丢进垃圾桶里,等他整理好我的房间,我由衷说道:“薛世恒,谢谢你让我重新看到了我家地毯的颜色!~”
“嗤,听你的口气好像觉得把房间搞这么乱挺自豪的。”
我吃掉最后一口洋葱饼,舔舔手指,对他拐弯抹角的刻薄话一点也不计较。
等我病完全好了,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的事情了。他上完课要是没事便会从剑桥过来,我们俩没什么好聊,就聊作业和老师,都聊完了就看电视,电视没意思就大眼对小眼。
他陪我上过一次课,我同时修文学和商业经济,后者对于我而言反而比较简单,文学意料外的难,叫我很后悔。他陪我上了一次泛读课,我好多生词不认识,他就坐在我身边一个一个提醒我,最后老师干脆叫他站起来念。
我乐得清闲。
薛世恒说英文有着一种闲适的慵懒,腔调比所谓的牛津腔要好听得不知道多少倍,当然母语是中文的他不可能来了两年英国就说一口道地的英文,但他也不逊色于任何人啊。
就算叫我闭上眼睛,我也能从千千万万人当中辨别出他的声音,这是属于我的礼物。
老师当众夸赞了新同学的预习工作做得不错,问了他名字。
他只好承认,他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是剑桥人。
老师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尾音拖得极长。
等他坐下了,我就小声对他说,“我们老师看上你了。”
他特别骄傲地说:“我一向深受各科老师的喜爱。”
“不要脸。”我对他吐舌头做鬼脸。
他明明被我逗笑,却硬是忍着,大手盖住我的脸,“你就不能消停点吗?”
后来他说我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最可爱,因为那个时候我意志最薄弱,通常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鼻子堵住了,说话瓮声瓮气的,有种毛茸茸地感觉,像刚孵化一两天的鹅黄色小鸭子一样。
我们俩谁也没提我们为什么会突然走近起来,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但我是决计不会主动开口的,如果问他“你怎么老是跑来我这里啊”这种话,我估计他可能板着脸回去就再也不会来我这里了。
他也不提这码事,我虽然意外,却也很喜欢。所以这便成为了我和他之间的第一个默契。
他经常过来我这边展示他惊人的厨艺,还兼职帮我写作业。我问他你怎么这么任劳任怨?
他一本正经的和我说,当年托马斯和那匹母马交配生出来的小马卖了十万块,按照英国这边一个学生打工能赚到的最多的时薪来算,他至少需要为我工作半年,而且,这还没有加上货币汇率变化和通货膨胀等因素。
既然他要还债,我当然不反对,在他家政这一块展现出来独当一面的架势,其实让我很崇拜的。
爸爸打电话来让我回去过暑假,我问他要不要一起回去,他摇摇头,说暑假要去美国找启恩,英国人老派,年轻人要创业鲜少能拿到启动资金的。美国的风投更加成熟,只要嘴皮子吃得消,加上运气好一些,应该能拿到投资。
我也不多说,更不说我可以从穆氏拿钱给他这种话,这是他第一个事业,他都没有主动向我开口说过他这几年来遇到的挫折,那就是不想让我知道他吃的那些苦。如果我说我给他钱,就是拿钱羞辱他。
以前听先瑶说过,穷人家的孩子都很敏感,和他们做朋友要尽量收起自己的那些坏毛病,别动不动拿钱说事。
这世上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我们出生好,有巨大的资产做我们的支撑,所以我们觉得做什么事都容易,但他们要靠自己打拼,一毛钱都要计较个半天,他们的人生是勤奋的,是应该被歌功颂德的。
第 3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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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脑子里一片嗡嗡嗡,后来他爱人骑着摩托车来接他,说是出去睡个午觉什么的,我便独自走了。
回来的路上我就在想,这世道真是奇怪,连男人都可以和男人在一起,而我却在一边畏首畏尾。
先瑶对我这种失常行为的判断是未知领域带来的失控感。
可是,怎么会这样呢?
我小学六年级就知道暗恋是啥东西,当时在一个英语机构里练口音,捡到了一个小男生的笔记本,就跑去工作人员那里说了一堆谎话要到了小男生家里的电话和地址,后来还考到了男生的中学,不过我才当了半年的中学生他就转学走了,我仔细数了数,那同校的半年我总共和他说了两句话,这个悲惨的数据大大地虐到了我自己。
每次见到学长我都会主动地打招呼,比如“学长好”“学长再见”,通常学长都不会回应我,他是学生会会长,很忙,而且身体不大好,嘴唇总是发白的样子,带着一种柔弱的阴郁感。
但有一次在走廊里遇见,他那天心情特别好,就停下来问了我的名字,我说我叫穆晓光,学长就说,你笑起来很好看。
“你叫什么名字?”“你笑起来很好看。”
暗恋过的人只对自己说了这两句话,虽然难过,却没有像薛世恒这样,让我坐立难安。每当我看到那串电话号码,总告诉自己以后再说的我对薛世恒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呢。
又这样过了一个月,天气变热了,晚上睡觉我很不安分,踢了被子,下午出去买面包不小心淋了一阵雨,回到家吃完饭拿起笔打算写作业,便觉得一阵昏沉,扔了笔爬上床。
第二天醒来时,浑身酸疼一点力气也没有,我意识到自己病了,裹了床单放热水洗澡。发了一阵汗之后又吃了东西,吃下药,吹干了头发才回床上。
不过病情并没有得到缓和,反而更凶猛了,迷迷糊糊间似乎有接到启恩的电话,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总之醒来时看到的人是薛世恒。
☆、第五章 002
我不知道眼前这个幻象是我盲目的追求还是清醒的偏执,但不管是什么,见到他,我的神经都在跳舞。那些过去的苦和痛,都在稀松平常的对话中忘怀了。
“要吃橙子吗?”他骨节错落有致的手捏着一个软软黄黄的甜橙,看着我的眼神淡定从容,只是应邀来照顾一个病人的姿态。
我堵着鼻子,说话瓮声瓮气的,“我想吃药。”吃药才能快点好起来,他从剑桥过来,也要好远呢。快点好起来他就不必另外照顾我了。
可是他皱着眉头,把药都丢进了垃圾桶里,“都过期了。”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失格的举动,“你……”
“感冒了需要大量的维生素C支持,你只要吃水果就好,你自身的免疫系统会替你恢复健康的。”
好吧,既然他打算长期照顾我,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我房间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格局,他有什么动静,就算我闭着眼睛也能猜到。
他去厨房做了洋葱饼,洋葱沾到热油爆发出来的香味和滋拉滋拉的的声音;他把被我汗湿了的床单抽走丢进了洗衣机,可能在控制洗衣粉的量,他抖动盒子的声音很均匀,刷拉刷拉的;伴随着洗衣机哗啦哗啦的水声,他打开吸尘器,打扫我的地毯,因为长期不打扫,地毯里粘着很多头发,我一边吃洋葱饼,一边对他趴在地上找头发的样子微笑,当他收集到满满的一大团头发,走到我面前时,我摇着头坚称:“这不是我的头发。”
他哼了一声,“这栋楼除了你之外还有谁有这么长这么黑的头发?”
我放下洋葱饼,瘪着嘴,很委屈,“人家不会用吸尘器嘛。”
敏峥妈妈连开罐头盖子都教我,唯独忘了怎么教我用吸尘器……
他无语地摇摇头,拿着那团头发丢进垃圾桶里,等他整理好我的房间,我由衷说道:“薛世恒,谢谢你让我重新看到了我家地毯的颜色!~”
“嗤,听你的口气好像觉得把房间搞这么乱挺自豪的。”
我吃掉最后一口洋葱饼,舔舔手指,对他拐弯抹角的刻薄话一点也不计较。
等我病完全好了,已经是一个星期之后的事情了。他上完课要是没事便会从剑桥过来,我们俩没什么好聊,就聊作业和老师,都聊完了就看电视,电视没意思就大眼对小眼。
他陪我上过一次课,我同时修文学和商业经济,后者对于我而言反而比较简单,文学意料外的难,叫我很后悔。他陪我上了一次泛读课,我好多生词不认识,他就坐在我身边一个一个提醒我,最后老师干脆叫他站起来念。
我乐得清闲。
薛世恒说英文有着一种闲适的慵懒,腔调比所谓的牛津腔要好听得不知道多少倍,当然母语是中文的他不可能来了两年英国就说一口道地的英文,但他也不逊色于任何人啊。
就算叫我闭上眼睛,我也能从千千万万人当中辨别出他的声音,这是属于我的礼物。
老师当众夸赞了新同学的预习工作做得不错,问了他名字。
他只好承认,他不是我们学校的学生,是剑桥人。
老师意味深长地“哦”了一声,尾音拖得极长。
等他坐下了,我就小声对他说,“我们老师看上你了。”
他特别骄傲地说:“我一向深受各科老师的喜爱。”
“不要脸。”我对他吐舌头做鬼脸。
他明明被我逗笑,却硬是忍着,大手盖住我的脸,“你就不能消停点吗?”
后来他说我只有在生病的时候最可爱,因为那个时候我意志最薄弱,通常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而且鼻子堵住了,说话瓮声瓮气的,有种毛茸茸地感觉,像刚孵化一两天的鹅黄色小鸭子一样。
我们俩谁也没提我们为什么会突然走近起来,我不知道他怎么想,但我是决计不会主动开口的,如果问他“你怎么老是跑来我这里啊”这种话,我估计他可能板着脸回去就再也不会来我这里了。
他也不提这码事,我虽然意外,却也很喜欢。所以这便成为了我和他之间的第一个默契。
他经常过来我这边展示他惊人的厨艺,还兼职帮我写作业。我问他你怎么这么任劳任怨?
他一本正经的和我说,当年托马斯和那匹母马交配生出来的小马卖了十万块,按照英国这边一个学生打工能赚到的最多的时薪来算,他至少需要为我工作半年,而且,这还没有加上货币汇率变化和通货膨胀等因素。
既然他要还债,我当然不反对,在他家政这一块展现出来独当一面的架势,其实让我很崇拜的。
爸爸打电话来让我回去过暑假,我问他要不要一起回去,他摇摇头,说暑假要去美国找启恩,英国人老派,年轻人要创业鲜少能拿到启动资金的。美国的风投更加成熟,只要嘴皮子吃得消,加上运气好一些,应该能拿到投资。
我也不多说,更不说我可以从穆氏拿钱给他这种话,这是他第一个事业,他都没有主动向我开口说过他这几年来遇到的挫折,那就是不想让我知道他吃的那些苦。如果我说我给他钱,就是拿钱羞辱他。
以前听先瑶说过,穷人家的孩子都很敏感,和他们做朋友要尽量收起自己的那些坏毛病,别动不动拿钱说事。
这世上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我们出生好,有巨大的资产做我们的支撑,所以我们觉得做什么事都容易,但他们要靠自己打拼,一毛钱都要计较个半天,他们的人生是勤奋的,是应该被歌功颂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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