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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7 章

    鲜花游戏:总裁的独家纵容 作者:漂亮1990

    第 17 章

    以前先瑶见他有时候被我骗得很惨,不无同情地说:薛世恒的智商虽然是珠穆朗玛峰,但情商绝对是马里亚纳海沟啊。

    把我给笑惨了。

    我把电话交还给管家的时候,管家虽然一身精致妥帖的制服,但也不禁露出了困惑的表情。

    “薛先生,您有吩咐?”疑惑的管家。.

    “穆小姐吗?穆小姐穿着一套粉红色的运动套装。”上下打量我的管家。

    “对,穿的是长裤,上衣也有长袖,脚上是运动鞋。”面红耳赤的管家。

    “嗯,正如您所说的,是‘全副武装’……”已经无语了的管家。

    我滚进沙发里笑到不行,大叫不来了不来了,薛世恒你太逗趣了!一个男人搞成这样,让我们女人怎么办呐?

    等我笑完了,管家也听完了电话,我接过手机,听到他在电话里用松了一口气的语气和我说,“这次就饶了你。”

    我换上感激不尽的口吻,“谢谢薛先生。”

    “下次再敢骗我,我就把你那条骗人的舌头割下来捐给医学院做科学研究!”

    我嬉皮笑脸的,“真的吗薛先生?”我对管家使了个眼色,管家便带着刚装好跑步机的工人出去。

    等管家退出了我的声音接收范围,我便小声地对着话筒暧昧地说了一句:“世恒,虽然我很高兴我的舌头还有科学研究的价值,这是你对我这条舌头最高的肯定。但是,没了我的舌头,你今后和谁接吻?谁咬你的耳朵?谁舔你胸前的小草莓?又有谁疼爱你的小兄弟呢?”

    说完不及他反应我便挂了电话,用脚趾头我都能想得出来薛世恒先生现在一定呆坐在偌大的办公桌前,涨红脸,不晓得自己应该继续留在办公桌处理公事,还是立即叫司机送他来我面前。

    管家推了餐车进来,见到我抱着腿坐在沙发里笑,便说:“薛先生叫的早餐,穆小姐请用。”

    我将手里的手机还给管家,可能同是女性,她敏锐地察觉到我对薛世恒做了坏事,但出于职业素养,又不允许她对我八卦,只好忍着了。“谢谢。”

    “不客气,穆小姐。”

    我吃了一口鲜滑爽口的蛋羹,自己动手切面包,问给我开果酱的管家:“wll有打电话说要来吗?”

    “今天还没有收到您的访客记录。”

    我“哦”了一声,继续吃早餐。

    吃完早餐我看了一眼报纸,迅速浏览了几条大头条,见没我和薛世恒什么事,便收了报纸。

    前几天晚上,我和薛世恒正在亲热,不小心接到一个记者的电话,他气得要拔电话线,却被我及时制止了。“你拔了电话线我怎么知道他们采访我的热情退散了没有?”

    我其实不爱看报纸,但相比较电视机那个家庭摆设而言,报纸还是比较被我待见的。

    但最近连报纸也跟着天天报道我和薛世恒的事情,我索性也不看了,加上我寸步不离这个套房,所以外面的风言风语也就完全被我杜绝在外。

    在这种情况下,唯一能判断这场风波过去没有的方式就剩下打到这个房间的电话了。

    我如今是个身无分文的人,唯一的支柱——我的爸爸下落不明,而经过记者们一番天花乱坠的渲染,大街上人人都知道我当年和薛世恒的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在普通民众眼里,豪门、爱情、仇恨、俊男、美女,这些都是他们茶余饭后必不可少的谈资,而我和薛世恒恰巧又是爱恨情仇颠覆大戏中唯美又苦情的男女主角的不二人选,所以媒体们自然会对我们不依不饶穷追猛打。

    为了得到我,或者薛世恒的私家专访,那些无孔不入的狗仔搞到我酒店房间的电话号码并不是什么难事。

    当然,我是不会让自己对媒体表态的,我不是个镇定的人,所以时常说错话,而说错话的后果往往又都很严重。但我不想看电视不想看报纸也不出门,唯一能判断媒体对我消退八卦的热度的方法只有看我房间里的这只电话了。

    呐,虽然我的智商只够和他吵架用,但也不代表我没有生活常识。

    ☆、第三章  002

    当时薛世恒被打断了情绪,很生气,我不理他,松开按着电话听筒的手,对狗仔说了那万能的“无可奉告”,便挂了电话。

    薛世恒伏在我身上,他的眼睛在昏暗中很亮,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头痛地沉吟了一声,跌进我的胸脯里,大口大口咬着我最软最嫩的肉,像泄愤一样。

    可是他生气的样子,却让我觉得很心安。他能对我皱眉头,对失去过他一次的我来说,是老天对我莫大的恩赐。

    我十五岁那年生日,爸爸在国外开会,没有来得及回来为我准备,我生了很大的气,爸爸就允诺了我的要求,送了一匹马给我。我妈妈以前骑马从马背上摔下来过,爸爸当时吓死了,至今还惊魂未定,所以从小他什么都让我学,就是不让我学骑马。

    可恶的先瑶一直捉弄我,和我说骑在马背上的感觉多么多么的美好。而我大概也遗传到了妈妈在这方面的天赋,第一次在先瑶的鼓吹下骑了她的马就跑下来一整圈,十三四岁的我竟也是一番飒爽英姿,叫顾伯父看了一直夸我在马背上的样子像极了我妈妈当年。

    因此我一直寻思着怎么跟爸爸开口要一匹马,那个契机终于到来了,而爸爸颇为无奈地答应了我。

    然而,命运经不起一丝的意外和马虎,一个变数都可能彻底改写。

    我第一次见到薛世恒时,我才十五岁,他也才十七。那时候他不戴眼镜,是个面容清俊的少年。他父亲是里恩马场驯养员,而他每天负责给马刷毛。

    当时气盛的我得到了我心心念念的礼物,骑上了马背,正准备跑一圈,却被底下人拉住了缰绳,我想也没想就用手里的鞭子凌厉的抽了那人一记,我用了十分的力道,所以他惨叫一声,竟倒在了地上。“你是什么人!我的马,也是你可以碰的!”

    薛世恒从地上呻吟着起来,先是凶狠地瞪着我,但下一个瞬间,他的眼神却迷茫了起来。

    我被他看得莫名其妙,提起手里的鞭子高高扬起,“再看我就要打你了!”

    现在的我有时候回忆起自己那时的不解风情,也是忍不住直摇头。薛世恒这人,就是从那一眼,喜欢上我的呀。

    爸爸送的那匹马很漂亮,我给它取了名字,叫托马斯。

    那阵子我跑马场跑得格外勤快,先瑶几次办少女茶话会我都拒绝了,弄得她很生我的气。

    薛世恒负责陪我骑马,不过他这人是个闷葫芦,十句话问他九句话没着落,剩下的一句也就是个“嗯”“啊”“哦”什么的。我没被人冷落过,所以我也很生气……

    他在我去马场的时候虽然不再鲁莽地上前来碰我的马,但每次我骑马时,他都会不远不近地跟在附近,免得我落马受伤。在他眼里,我是尊贵的客人,是娇气的富家千金,一点闪失都是不允许有的,所以他寸步不离地跟着我。

    托马斯是纯种马,纯种马虽然血统高贵,但其实体力很差,我虽然很爱策马奔腾的感觉但却从不让托马斯狂奔,免得它受伤。

    后来有一次我牵马回马厩,看到薛世恒穿着一件背心给其他马刷毛,动作间衣物稍有起伏,肩胛骨上的黑色印记就露了出来。那伤痕是怵目惊心的,我知道是我上次抽他的那一鞭子留下的印记。薛世恒的皮肤很白,所以任何伤痕如果着落在他身上都会很明显。

    我觉得有些愧疚。

    怎么说呢,虽然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但那次的确是我的不对,可我又是决计拉不脸来跟他道歉的。

    第 17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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