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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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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论足道。
“青春饭,我都没有资格吃了。”杜若吐吐舌头说。
水晴突然定睛把她端详了一翻,说:“说实话,姐姐的神采都与以往不同了,是被施了魔法么?哦哦,不对,应该说喝了神水吧!”
杜若急眼往她头上一敲,警告她别再胡说八道。她知道水晴所说的“神水”,是指唐景人的唾沫。
这家伙就是污,铁定是跟宋得文混得多了。
置于高柜上的小小彩电此时正在播放“流音”,那是个每周六八点到十点固定播出的音乐节目,已经播放了八年了。此时正在开播,主持人正介绍出场歌星。
“rubus!”
“啊——”
隔着电视屏幕都能想象到录播现场的观众们歇斯底里的模样,这尖叫声也没有谁了。在店里打火锅的客人们也忍不住扭头向电视看去。
出来的是五个梳着五颜六色的扫把头,画着浓妆,一身皮革的小伙。
水晴一口牛肉呛出来:“天啊,他们上‘流音’啦。妈呀妈呀,我真想立马打给rice!”
“你打给他干嘛?”真是什么事都能想到自家男人。
“告诉他rubus可以,fc也可以啊!”水晴响亮地说道。
倒是很励志。
杜若摇摇头无奈地笑,重新把目光投放在电视画面上。出场的镜头已经播放完毕了,得一心一意守着电视机了,不然会错过rubus出场的那几分钟。每周出场的艺人歌星足有二十组,每组基本只唱一首歌,眨眨眼就过去了。
rubus第一次上“流音”,偏偏她从来没有看过这个视频资料。
谈话部分基本上就是林约做乐队的“代言人”,毕竟他是队长,偶尔他会把话题抛给泰斯和其他队员,但大家接茬的热情都不高,连镜头在哪儿都不知道,只垂眼看着地板,从牙缝里挤出片言只语。
况且唐景人从头到尾都嚼着口香糖,吧咂吧咂的声音差一点就传到了唛头里。
rubus首次亮相的演出规矩但不失风格,曲风激烈却又能兼顾旋律抓耳,给现场耳目一新之感。在工业腾飞的这个年代,给出了剧烈的冲击,表达出强烈的自我和反叛,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一曲终,不要说录播现场的观众已经疯掉,在店里的客人也忘掉了筷子里的食物。
杜若长长吁了一口气,感觉体内的什么东西被释放了出来,满脸通红。
“确实太棒了。”水晴简短有力地评价道,继续嚼她的牛肉,仿佛是嚼那摇滚乐震荡而悠长的余韵。
孔老先生所说的“三月不知肉味”所指的,正是如此吧?
**********
水晴年二八就坐小汽车颠颠簸簸回了老家,回去之前还热热闹闹地拉着杜若到商场扫了一轮打折货。她一走,小屋里就冷清得很。
杜若以为她只有水晴一个朋友,那是因为她完全忽略了一个人——
谭沥。
年二十九,谭沥请她吃了顿饭,给她送了一串碧玺手链。
当场,她的眼泪就下来了。
她还真没有收过男士这么正儿八经的礼物,直觉得自己被真真正正地重视。也许是水晴的离去让她觉得空寂,感情都要脆弱了起来。也许是谭沥大方的态度让她觉得安稳,让她脆弱的感情又重新找到了支点。
“谢谢你。”她爽快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
碧玺是恰到好处的。不甜,低调,是种朴实的梦幻;不贵,也不重,不会让人受之有愧。
谭沥太懂了。
“这过去的1989,杜小姐过得还不错吧。”
吃的是西餐,用刀叉把肉送到嘴里的感觉让人觉得气定神闲。
“大概是吧。”杜若耸耸肩。
“接下来就是90年代了。”谭沥颇为感慨,“不知是个什么样的年代。”
“你觉得呢?”
“我觉得……繁荣昌盛,民安物阜。”谭沥笑,“杜小姐在90年代有什么宏愿吗?”
“我今天无聊,提前给房子贴对联时,就下决心了。”她说,“明年再贴对联,我要给真真正正属于我的房子贴。”
谭沥冲她比了比大拇指,说,明智,那是安心立命之所。
“房子一定要买的好。”他补充说,“我有不少熟人在做相关工作,到时可以给你介绍物美价廉的房源。”
谭沥永远是大哥模样,看着自己喜欢的后辈,总是那么包容甚至宠溺。他的店早在两年前就接待rubus,20岁出头的小伙子们嚣张跋扈,傲高骄横,他却能看见他们的善良和争议,看见他们的意志和梦想。无论被怎么任性对待,都只是跟在后头默默修补。
杜若觉得谭沥是上帝赠与他们的,最好的一份礼物。
当然也是她的。
“谭大哥,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的,也请一定要开口。”杜若郑重地说道。
********
年初五,水晴就屁颠屁颠回来了,给杜若带了一大堆家乡土特产,还有一大块腌熏猪肉。这猪肉奇硬,还无敌咸,简直可以当成防灾食品了。
话虽这样说,回了一趟家的水晴却整个人都润了不少。
初六凌晨,林约召集大家到江边放烟花,并买来了一大堆垃圾食品。今时今日的他已经开上了bmw,俨然一副公子哥模样。他穿着高档的黑色毛呢外套,里头是垂垂的衬衫和扎得有些高的扎脚西裤。
最重要的,是他的身材是真的好。
活脱脱就是个画中人。
而唐景人还是老样子,只是那头红发又漂了绿色蓝色,变成了彩虹。他很爷们地盘腿坐在沙滩上,拎着一根线香烟火埋头点着,闷闷地注视着那忽明忽暗的小火花。见杜若从身后走上来,穿着长款的裸色毛呢大衣,新烫的头发蓬松地扎在后脑勺,围巾一直卷到唇边。
他拿起放在身旁的那罐啤酒咕噜咕噜喝了几口。
“新年好。”杜若冲他歪歪头。
不知为何总觉得这个女孩变得可爱了,不再像从前那么爱板着脸,眼神里总隐隐透着担忧。现在的她似乎有了些玩票精神,对谁都多了几分把握,也多了几分俏皮。
唐景人没有招呼她,她也主动坐在他跟前,掏他袋子里的小烟花,还伸到他的火光里结火。
“这个年过得怎样?”杜若一边轻轻甩着烟火,一边问道。
唐景人看到她摘下围巾后,柔软的大衣里头那件露肩针织衫,细腻的肌肤和瘦瘦的肩头。再往上看,是她很少会涂的橘红色口红,睫毛一根一根骄傲地翘起来。
“有点忙。”他如实答道,“都在为出道打基础,明年是major后的第一年巡回。”
杜若少有的没有作思考状,只是笃定地说:“你们是做什么都能创造奇迹的。”
唐景人还是那自嘲的笑:“我们是一群很麻烦的人。”
“这个我不否定。”杜若附和地笑起来,接过林约递过来的啤酒,因为顾及新做的指甲,横竖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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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论足道。
“青春饭,我都没有资格吃了。”杜若吐吐舌头说。
水晴突然定睛把她端详了一翻,说:“说实话,姐姐的神采都与以往不同了,是被施了魔法么?哦哦,不对,应该说喝了神水吧!”
杜若急眼往她头上一敲,警告她别再胡说八道。她知道水晴所说的“神水”,是指唐景人的唾沫。
这家伙就是污,铁定是跟宋得文混得多了。
置于高柜上的小小彩电此时正在播放“流音”,那是个每周六八点到十点固定播出的音乐节目,已经播放了八年了。此时正在开播,主持人正介绍出场歌星。
“rubus!”
“啊——”
隔着电视屏幕都能想象到录播现场的观众们歇斯底里的模样,这尖叫声也没有谁了。在店里打火锅的客人们也忍不住扭头向电视看去。
出来的是五个梳着五颜六色的扫把头,画着浓妆,一身皮革的小伙。
水晴一口牛肉呛出来:“天啊,他们上‘流音’啦。妈呀妈呀,我真想立马打给rice!”
“你打给他干嘛?”真是什么事都能想到自家男人。
“告诉他rubus可以,fc也可以啊!”水晴响亮地说道。
倒是很励志。
杜若摇摇头无奈地笑,重新把目光投放在电视画面上。出场的镜头已经播放完毕了,得一心一意守着电视机了,不然会错过rubus出场的那几分钟。每周出场的艺人歌星足有二十组,每组基本只唱一首歌,眨眨眼就过去了。
rubus第一次上“流音”,偏偏她从来没有看过这个视频资料。
谈话部分基本上就是林约做乐队的“代言人”,毕竟他是队长,偶尔他会把话题抛给泰斯和其他队员,但大家接茬的热情都不高,连镜头在哪儿都不知道,只垂眼看着地板,从牙缝里挤出片言只语。
况且唐景人从头到尾都嚼着口香糖,吧咂吧咂的声音差一点就传到了唛头里。
rubus首次亮相的演出规矩但不失风格,曲风激烈却又能兼顾旋律抓耳,给现场耳目一新之感。在工业腾飞的这个年代,给出了剧烈的冲击,表达出强烈的自我和反叛,可以说是应运而生。
一曲终,不要说录播现场的观众已经疯掉,在店里的客人也忘掉了筷子里的食物。
杜若长长吁了一口气,感觉体内的什么东西被释放了出来,满脸通红。
“确实太棒了。”水晴简短有力地评价道,继续嚼她的牛肉,仿佛是嚼那摇滚乐震荡而悠长的余韵。
孔老先生所说的“三月不知肉味”所指的,正是如此吧?
**********
水晴年二八就坐小汽车颠颠簸簸回了老家,回去之前还热热闹闹地拉着杜若到商场扫了一轮打折货。她一走,小屋里就冷清得很。
杜若以为她只有水晴一个朋友,那是因为她完全忽略了一个人——
谭沥。
年二十九,谭沥请她吃了顿饭,给她送了一串碧玺手链。
当场,她的眼泪就下来了。
她还真没有收过男士这么正儿八经的礼物,直觉得自己被真真正正地重视。也许是水晴的离去让她觉得空寂,感情都要脆弱了起来。也许是谭沥大方的态度让她觉得安稳,让她脆弱的感情又重新找到了支点。
“谢谢你。”她爽快地把手链戴在手腕上。
碧玺是恰到好处的。不甜,低调,是种朴实的梦幻;不贵,也不重,不会让人受之有愧。
谭沥太懂了。
“这过去的1989,杜小姐过得还不错吧。”
吃的是西餐,用刀叉把肉送到嘴里的感觉让人觉得气定神闲。
“大概是吧。”杜若耸耸肩。
“接下来就是90年代了。”谭沥颇为感慨,“不知是个什么样的年代。”
“你觉得呢?”
“我觉得……繁荣昌盛,民安物阜。”谭沥笑,“杜小姐在90年代有什么宏愿吗?”
“我今天无聊,提前给房子贴对联时,就下决心了。”她说,“明年再贴对联,我要给真真正正属于我的房子贴。”
谭沥冲她比了比大拇指,说,明智,那是安心立命之所。
“房子一定要买的好。”他补充说,“我有不少熟人在做相关工作,到时可以给你介绍物美价廉的房源。”
谭沥永远是大哥模样,看着自己喜欢的后辈,总是那么包容甚至宠溺。他的店早在两年前就接待rubus,20岁出头的小伙子们嚣张跋扈,傲高骄横,他却能看见他们的善良和争议,看见他们的意志和梦想。无论被怎么任性对待,都只是跟在后头默默修补。
杜若觉得谭沥是上帝赠与他们的,最好的一份礼物。
当然也是她的。
“谭大哥,有什么事我可以帮忙的,也请一定要开口。”杜若郑重地说道。
********
年初五,水晴就屁颠屁颠回来了,给杜若带了一大堆家乡土特产,还有一大块腌熏猪肉。这猪肉奇硬,还无敌咸,简直可以当成防灾食品了。
话虽这样说,回了一趟家的水晴却整个人都润了不少。
初六凌晨,林约召集大家到江边放烟花,并买来了一大堆垃圾食品。今时今日的他已经开上了bmw,俨然一副公子哥模样。他穿着高档的黑色毛呢外套,里头是垂垂的衬衫和扎得有些高的扎脚西裤。
最重要的,是他的身材是真的好。
活脱脱就是个画中人。
而唐景人还是老样子,只是那头红发又漂了绿色蓝色,变成了彩虹。他很爷们地盘腿坐在沙滩上,拎着一根线香烟火埋头点着,闷闷地注视着那忽明忽暗的小火花。见杜若从身后走上来,穿着长款的裸色毛呢大衣,新烫的头发蓬松地扎在后脑勺,围巾一直卷到唇边。
他拿起放在身旁的那罐啤酒咕噜咕噜喝了几口。
“新年好。”杜若冲他歪歪头。
不知为何总觉得这个女孩变得可爱了,不再像从前那么爱板着脸,眼神里总隐隐透着担忧。现在的她似乎有了些玩票精神,对谁都多了几分把握,也多了几分俏皮。
唐景人没有招呼她,她也主动坐在他跟前,掏他袋子里的小烟花,还伸到他的火光里结火。
“这个年过得怎样?”杜若一边轻轻甩着烟火,一边问道。
唐景人看到她摘下围巾后,柔软的大衣里头那件露肩针织衫,细腻的肌肤和瘦瘦的肩头。再往上看,是她很少会涂的橘红色口红,睫毛一根一根骄傲地翘起来。
“有点忙。”他如实答道,“都在为出道打基础,明年是major后的第一年巡回。”
杜若少有的没有作思考状,只是笃定地说:“你们是做什么都能创造奇迹的。”
唐景人还是那自嘲的笑:“我们是一群很麻烦的人。”
“这个我不否定。”杜若附和地笑起来,接过林约递过来的啤酒,因为顾及新做的指甲,横竖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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