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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到九零撩男神 作者:粉红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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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
随着杜若的工资节节攀升,主管在月会上宣布将她升作小领班。她很高兴,说要请水晴撮一顿。不料水晴说,得把宋得文也请上。
这都能想着自己男人,出息!
和宋得文一起去吃烤肉倒是没有什么。虽然他的头发比正常上班族长些,但也不至于披肩,而且保持黑亮,并不惹眼。frozen 本身的风格会更保守和流行一些,乐队作风要斯文得多。
宋得文言行举止也显得入世、随和。
总之,这些边缘人都是在不同场合就换一副嘴脸,就像个精分。
这个宋得文在台上就是个袒胸露乳的一口性感脆声的撩男,在酒吧里则是稍显猥琐的纵情公子,而一旦放在了普通人群里,他就是个普通人。
顶多就是比普通人帅得要贵族一些,这种贵族气质是仿佛是来自远古时候的,苍白而精致。
他笑起来两个尖牙既危险又诱惑。
“水晴真是承蒙杜小姐照顾了。”他向杜若举了举酒杯,20岁的男孩子总是在轻浮中磕磕绊绊地成长。
“什么话,她把我带年轻了。”杜若卖老说。
“哈哈,你这话就过分谦虚啦!超越年龄的才是真美。”他的嘴真是甜,“你那是真美。”
杜若不吃这一套,只保持完美微笑。
宋得文看出了她的百毒不侵,就识趣地把话锋转到能攻陷她的话题上——rubus。他跟她透露rubus接下来的巡演安排得很疏,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出碟。
“他们最近不是上了电视嘛,真的不能小看电视。原本我们只是打算永远呆在地下面向小众,但电视这么一曝光,就连巡演也变得火爆了不少。他们就想着趁热打铁,出张碟冲冲势头。”他不紧不慢地说道,“这帮狂妄之徒居然也要去主流世界卖乖,真是叫人乍舌。”
杜若仔细听着,她发现自己并不是个合格的乐迷,这些内部行情她是一窍不通。
“rubus风评怎样呢?”她问道。
“哈哈,别提了好嘛,一帮疯子。”宋得文笑起来,“喝酒闹事、斗殴,劣迹斑斑,早就列入黑名单了。唐景人和林约不是原本分属两支乐队嘛,去年这两个变态居然勾搭一起了,简直叫人闻风丧胆。”
“据说有一回,仅仅是因为台下一名男观众当‘僵尸观众’,就被唐景人拿吉他砸了。”水晴说道。
杜若一口水呛住了:“还有这种操作?”
她从来只知道这个早逝的吉他手神秘而疯狂,她沉迷在他的音乐里,并不太了解他的人格。
“这听着似乎不太好啊。”她皱着眉头补充道。
她开始意识到她所了解的摇滚乐,和摇滚乐本身,似乎千差万别。
“哈哈哈,其实我也很想砸僵尸观众,只是理性阻止了我。”宋得文耸耸肩,和水晴交换了心领神会的眼神,“换你站在台上,你就会明白。”
“要是我身边站了僵尸观众,我就会故意踩他的脚。”水晴也哈哈笑起来。
惹得杜若也跟着放松地笑。
真正的摇滚乐迷,对真正的摇滚乐总是那么尊重和宠溺。
“对啦,周三rubus要呆在工作室一整天,录唱片。我会去取取经,毕竟我们也想租那个录音室,你们也去观摩观摩吗?”宋得文邀请道。
杜若红着脸没应答。她当然是很想去的,但想想就觉得尴尬。去看演出还能打着“粉丝”的名号,闯人家录音室能找什么理由搪塞?她脸皮向来薄,是怎么都挂不住的。
“怎么不去?”水晴大咧咧地说。
于是,周三水晴是请了假溜出来的。杜若能感觉到她的心越来越散了,整个儿“身在曹营心在汉”,但她没有又拿出大姐姐的架势压她,将她身心都绑回去那狭窄的小作间里。只因看着精心化好妆的她在灿烂的阳光下像只小鸟,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值得任性,值得离经叛道。
从电车上下来,穿过并不算急的人流,拐入静谧的街区,是个高档的住宅区,录音室就在其中一栋8层建筑的地下一层。门口陈列着类似编钟的乐器,用小锤子敲一敲,音质空灵。顺着楼梯下去,宋得文就等在最底部。
今天他穿着白色的t恤,虽然还是有些嶙峋的模样,但一股风度从骨子里透出来。
难怪水晴要为他着迷。
虽然在杜若心里,摇滚歌手还是免不去“爱耍流氓”这宗罪。
只是,迷人就是迷人,痞子气甚至成了加分项。
“他们要在这里闷好几天的。”他咬着烟说道,“我们看看就好。”
从里头漏出悦耳的乐器声,这是完全别于live house的听感的,这完美的声音出自调音台上面摆着的两个“巨无霸”音响和几个花花绿绿的小音箱,光看造型就知道来头不小。细腻的木质就如同在岁月里沉寂了几百年。
几十平方的小室子里,被设备塞得满满当当,调音台前摆着的三张椅子,坐着录音室的主人和林约、泰斯,玻璃室子里头排放着钢琴、键盘、吉他和贝斯,唐景人正埋头练习着,贝斯手康倪和下手吉他正认认真真地对着谱子。
大家都穿着私服,披头散发,架着墨镜,透着一副严肃劲儿。
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杜若见状更局促了。
好在林约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冲她笑得烂漫:“嘿!嗯……我还是没记住你名字。”
“杜若。”她重新介绍自己说,“不好意思啊,不请自来。”
“什么话,你没见我笑得那么开心吗?你一来我就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他嘴甜得可以。杜若也不见怪,林约是个孩子,她甚至都不怎么将他放在眼内。也许是因为他比唐景人还年幼一岁吧,仅仅是一个春秋,就足以让前者不苟言笑,后者像个儿童。
但也正因为这个“儿童”,吸引了四个才华横溢的傻子,胡闹着,在主流世界里横冲直撞,居然,撞出了个传奇人生。
音响突然传来唐景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说话习惯低语,话语总是像波子一般在喉咙里打滚。他说:“york,你听听这段前奏。”
林约举起手点头示意。
厚实的吉他独奏响起。
就像那个时代的好莱坞电影炫酷的片头音乐,甚至能想象出几个骑着拉风机车的小子向画面驶来。
几个音符便抓住人心,节奏强烈充满实感。
杜若和水晴嘴巴“o”起来,心跳加速地对视了一眼。
这首歌,是后来家户喻晓的一首。虽然作为快歌,并没有其他曲目那样在技术上惊世骇俗,但旋律上更亲民,而且是典型的rubus风格的歌,不仅敲开了万千普通家庭的门,还完美地展示了rubus的魅力。
杜若紧张得毛孔都放大了。
她居然亲眼见证了这首歌的诞生。
她还记得在这首歌的mv里,五个人年轻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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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杜若的工资节节攀升,主管在月会上宣布将她升作小领班。她很高兴,说要请水晴撮一顿。不料水晴说,得把宋得文也请上。
这都能想着自己男人,出息!
和宋得文一起去吃烤肉倒是没有什么。虽然他的头发比正常上班族长些,但也不至于披肩,而且保持黑亮,并不惹眼。frozen 本身的风格会更保守和流行一些,乐队作风要斯文得多。
宋得文言行举止也显得入世、随和。
总之,这些边缘人都是在不同场合就换一副嘴脸,就像个精分。
这个宋得文在台上就是个袒胸露乳的一口性感脆声的撩男,在酒吧里则是稍显猥琐的纵情公子,而一旦放在了普通人群里,他就是个普通人。
顶多就是比普通人帅得要贵族一些,这种贵族气质是仿佛是来自远古时候的,苍白而精致。
他笑起来两个尖牙既危险又诱惑。
“水晴真是承蒙杜小姐照顾了。”他向杜若举了举酒杯,20岁的男孩子总是在轻浮中磕磕绊绊地成长。
“什么话,她把我带年轻了。”杜若卖老说。
“哈哈,你这话就过分谦虚啦!超越年龄的才是真美。”他的嘴真是甜,“你那是真美。”
杜若不吃这一套,只保持完美微笑。
宋得文看出了她的百毒不侵,就识趣地把话锋转到能攻陷她的话题上——rubus。他跟她透露rubus接下来的巡演安排得很疏,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出碟。
“他们最近不是上了电视嘛,真的不能小看电视。原本我们只是打算永远呆在地下面向小众,但电视这么一曝光,就连巡演也变得火爆了不少。他们就想着趁热打铁,出张碟冲冲势头。”他不紧不慢地说道,“这帮狂妄之徒居然也要去主流世界卖乖,真是叫人乍舌。”
杜若仔细听着,她发现自己并不是个合格的乐迷,这些内部行情她是一窍不通。
“rubus风评怎样呢?”她问道。
“哈哈,别提了好嘛,一帮疯子。”宋得文笑起来,“喝酒闹事、斗殴,劣迹斑斑,早就列入黑名单了。唐景人和林约不是原本分属两支乐队嘛,去年这两个变态居然勾搭一起了,简直叫人闻风丧胆。”
“据说有一回,仅仅是因为台下一名男观众当‘僵尸观众’,就被唐景人拿吉他砸了。”水晴说道。
杜若一口水呛住了:“还有这种操作?”
她从来只知道这个早逝的吉他手神秘而疯狂,她沉迷在他的音乐里,并不太了解他的人格。
“这听着似乎不太好啊。”她皱着眉头补充道。
她开始意识到她所了解的摇滚乐,和摇滚乐本身,似乎千差万别。
“哈哈哈,其实我也很想砸僵尸观众,只是理性阻止了我。”宋得文耸耸肩,和水晴交换了心领神会的眼神,“换你站在台上,你就会明白。”
“要是我身边站了僵尸观众,我就会故意踩他的脚。”水晴也哈哈笑起来。
惹得杜若也跟着放松地笑。
真正的摇滚乐迷,对真正的摇滚乐总是那么尊重和宠溺。
“对啦,周三rubus要呆在工作室一整天,录唱片。我会去取取经,毕竟我们也想租那个录音室,你们也去观摩观摩吗?”宋得文邀请道。
杜若红着脸没应答。她当然是很想去的,但想想就觉得尴尬。去看演出还能打着“粉丝”的名号,闯人家录音室能找什么理由搪塞?她脸皮向来薄,是怎么都挂不住的。
“怎么不去?”水晴大咧咧地说。
于是,周三水晴是请了假溜出来的。杜若能感觉到她的心越来越散了,整个儿“身在曹营心在汉”,但她没有又拿出大姐姐的架势压她,将她身心都绑回去那狭窄的小作间里。只因看着精心化好妆的她在灿烂的阳光下像只小鸟,就觉得一切都是值得的。
值得任性,值得离经叛道。
从电车上下来,穿过并不算急的人流,拐入静谧的街区,是个高档的住宅区,录音室就在其中一栋8层建筑的地下一层。门口陈列着类似编钟的乐器,用小锤子敲一敲,音质空灵。顺着楼梯下去,宋得文就等在最底部。
今天他穿着白色的t恤,虽然还是有些嶙峋的模样,但一股风度从骨子里透出来。
难怪水晴要为他着迷。
虽然在杜若心里,摇滚歌手还是免不去“爱耍流氓”这宗罪。
只是,迷人就是迷人,痞子气甚至成了加分项。
“他们要在这里闷好几天的。”他咬着烟说道,“我们看看就好。”
从里头漏出悦耳的乐器声,这是完全别于live house的听感的,这完美的声音出自调音台上面摆着的两个“巨无霸”音响和几个花花绿绿的小音箱,光看造型就知道来头不小。细腻的木质就如同在岁月里沉寂了几百年。
几十平方的小室子里,被设备塞得满满当当,调音台前摆着的三张椅子,坐着录音室的主人和林约、泰斯,玻璃室子里头排放着钢琴、键盘、吉他和贝斯,唐景人正埋头练习着,贝斯手康倪和下手吉他正认认真真地对着谱子。
大家都穿着私服,披头散发,架着墨镜,透着一副严肃劲儿。
连坐的地方都没有,杜若见状更局促了。
好在林约还是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冲她笑得烂漫:“嘿!嗯……我还是没记住你名字。”
“杜若。”她重新介绍自己说,“不好意思啊,不请自来。”
“什么话,你没见我笑得那么开心吗?你一来我就觉得空气都好闻了。”他嘴甜得可以。杜若也不见怪,林约是个孩子,她甚至都不怎么将他放在眼内。也许是因为他比唐景人还年幼一岁吧,仅仅是一个春秋,就足以让前者不苟言笑,后者像个儿童。
但也正因为这个“儿童”,吸引了四个才华横溢的傻子,胡闹着,在主流世界里横冲直撞,居然,撞出了个传奇人生。
音响突然传来唐景人咕噜咕噜的声音,他说话习惯低语,话语总是像波子一般在喉咙里打滚。他说:“york,你听听这段前奏。”
林约举起手点头示意。
厚实的吉他独奏响起。
就像那个时代的好莱坞电影炫酷的片头音乐,甚至能想象出几个骑着拉风机车的小子向画面驶来。
几个音符便抓住人心,节奏强烈充满实感。
杜若和水晴嘴巴“o”起来,心跳加速地对视了一眼。
这首歌,是后来家户喻晓的一首。虽然作为快歌,并没有其他曲目那样在技术上惊世骇俗,但旋律上更亲民,而且是典型的rubus风格的歌,不仅敲开了万千普通家庭的门,还完美地展示了rubus的魅力。
杜若紧张得毛孔都放大了。
她居然亲眼见证了这首歌的诞生。
她还记得在这首歌的mv里,五个人年轻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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