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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1 章

    (陆小凤同人)龙门镖局 作者:郁礼

    第 11 章

    作者有话要说:  唔,不是积极向上三好五好青年女主真是对不住了,不是黑化,是性格里面本来就有比较黑的部分……ORL我觉得总体来说,能算个好孩子【喂!

    石秀雪死啦,真心觉得峨眉三英四秀都死得略快了一点啊……

    9亡命天涯

    第八章

    从桑榆镇出来之后,许毛毛是准备回家的。被宫九那个变态一刺激,她觉得,江湖实在太危险了,就如那个谁说的,常在江湖飘,哪有不挨刀的啊。不是人人都是花满楼这种人品,碰上宫九除了命途多舛以外,许宸乐不知道该作何解释了。

    人在受到威胁的时候,第一个想法,自然是回家。

    许宸乐也不意外,她的第一选择的确是回家,快马加鞭奔走了一天一夜,就是为了早点回家里呆着。

    又赶了一晚上路,许宸乐在离家很近的一个小镇做着简单休整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她能想着回家,宫九怎么会想不到?

    宫九肯定能想得到。

    而且他是太平王世子,不论财力、情报网,都在她之上。如果她贸然跑回家,反而还会连累娘亲大人。

    龙门镖局在江湖上短短四年就如此传奇,不光光是从来不丢镖的原因,还因为大部分人都找不到龙门镖局的所在地。

    能找到的,无非都是行家中的行家。

    又或者,放出消息,许宸乐会亲自去取镖。

    既然龙门镖局的行踪暂时还是个谜题,那么就让它成为谜题好了,白白把大本营暴露给宫九干什么?

    如是想着,许宸乐马上就有了行动。她买了一块马皮,把从宫九那里顺回来的上好柴窑瓷杯包在马皮里,贴在绒绒的马腹之下。绒绒也算龙门镖局的老牌成员了,识得回家的路,许宸乐喂好绒绒,做好准备,一拍马屁股,就让绒绒一个人上路了。

    这也就是为啥,许妈等了十一天只看到了马回来,没看到人回来的原因。

    细心的家仆阿宝,在许宸乐不在的时候承担着喂马看马给马洗澡的责任。自然而然地,他发现了藏在马肚子下面的包袱——那套白瓷茶具,还有许宸乐手写的一封信。

    字的笔画极细极细,因为许宸乐并不是用毛笔,而是用羽毛笔写的。当然,这个奇怪的习惯,还是跟许妈学的。阿宝把这封信递给许妈。

    “妈,这套茶具是孝敬您的,很贵,您别随便卖了!顺便,我出去溜达个一阵子,过段时间就回来,勿念。”

    许妈一看就炸了毛!

    “许毛毛,你回来就家法处置!”

    前提是,能活着回来的话。

    龙门镖局在江南。

    许毛毛浑身上下包了一个很大的披肩,又带了个帽子,把头埋低一点,就叫人认不出她的长相来。她很多走江湖的技能都是从陆小凤那里学来的,虽然陆小凤四条眉毛的特征非常好认,还好色,一般女人关都闯不过。不过那是陆小凤,他躲不过不代表他不知道,相反,在陆小凤还没开始留胡子的时候,他可是相当精于此道的。而他,又把很大一部分教给了许毛毛。

    许毛毛另买了一匹普通的马,脚力一般,在小镇里面,也算是中上的货色了。她又带了点干粮和水,就往北走了五天。

    一直行至山西,山西是个好地方,空气里几乎都飘着一股当地特产的陈醋的味道,这里还有赵麻子开的狗肉的店,那里的狗肉天下一绝。许宸乐可没有胆子去那里。

    她几乎是刚到山西,就掉头,换了一条线路南下。

    是的,她的目的地当然不是北方。

    北方她一点都不熟悉,反观宫九,倒像是挺熟悉北方。宫九当然知道许宸乐的底细,也知道许宸乐肯定会往南方跑,可是他不知道的是,经过这么一绕,这时间差可是以天计算的,这样错估的脚程就会让人产生她凭空消失的错觉。

    往北方走的五天里面,没什么危险,甚至连她被追踪的风声都没有听到。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老实说许宸乐觉得这样就很好了,如果她再回江南都没有风声,那么她就直接回龙门镖局。

    因为宫九这人武功太好,性格自大一点都在情理之中。而以他睥睨天下的性格来看,他觉得只要自己想要杀的人,就没有人能逃脱,于是并不费心追杀许宸乐,也是有可能的。

    如果是这样,那就是再好不过了。这次若能死里逃生,许宸乐就觉得大肆庆贺,并且以此为戒,下次再也不去招惹这人了!!!

    可是,事情总是不如想象中的那么顺利。

    又花了六天的时候,许宸乐从山西返回江南地区的时候,刚刚进城,找了个面摊子吃完面,付账的时候,就发现店主多瞧了她几眼。

    老实说,许宸乐一身披风包得浑身上下一点地方都瞧不见,再加上一个大大的帽子,的确惹人好奇。可是,走江湖的人,并不只有许宸乐这么打扮,若是老板人人都瞧上几眼,只怕他的脑袋早就搬了家。

    许宸乐有一股不好的预感。

    还没休息多长时间,许宸乐就急急忙忙买了自己所需的干粮衣服药品,还有水,就上路了。

    前脚没走多长时间,后脚就有一辆马车驶入了城内。这匹马车打造得极尽奢华,拖车的马匹一共四匹,匹匹身材健壮,毛色乌黑漂亮,肌肉结实有力!

    这辆马车稳稳地停在小面摊的旁边,停下来的时候,半点颠簸都让人感觉不到。从车上走下来了一个穿着考究的公子,他的发髻乌黑且一丝不乱,浑身上下散发出不是寻常人的气质,让人地垂下脑袋,不敢与之直视。

    这位公子正是宫九。

    他遣人递了一锭金子给店主。店主诚惶诚恐地接了下来,他看着金子的眼里有着对钱的贪欲和欢喜,手却微微抖了起来。

    店主自然是明白人。

    他道:“您口中描述的女孩子,朝那个方向走了,下一站的目标,估计就是西塘镇没跑了。”

    宫九摇着他的扇子,微微笑了一下。他的面容是很好看的,睫毛竟然是出乎意料的长,这一笑,竟然莫名有点妩媚的味道在里面。许多不小心瞟到这个笑容的姑娘们,都默默地脸红了。

    *

    店主没有猜错,许宸乐本来的目标,的确是西塘镇没有错。她察觉到了店主眼光里的不善,就猜到了。能用价值连城的柴窑瓷杯当喝茶的杯子,还不怕瓦碎,要知道这玩意可是摔了一个就再难买了的啊!那么宫九就一定很有钱,这种有钱和许宸乐这种身上有点小银票的有钱是不在一个级别上的。

    有钱能使鬼推磨。

    宫九并不需要费时费心费脑,想许宸乐在哪里。他杀人本来就不需要这么困难的。他只需要告诉别人,找到“许宸乐”有关的情报就有赏,自然有大把大把的人告诉他“许宸乐”在哪里。

    等于说,全天下的人,基本都是宫九的眼线。

    许宸乐选择西塘镇,不外乎那个地方很繁华,人又多,所谓大隐隐于市,大约就是这样。在加上西塘镇“人家在水中,水上架小桥,桥上行人走,小舟行桥下,桥头立商铺,水中有倒影”的风景,让许宸乐也很心水,好歹也苦中作乐去见识一下。

    第 1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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