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65
有恃无恐 作者:七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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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半个“口”字的路线,每天早上八点三十出门,经过两个左拐的路口,在八点五十,能够准时到达厉家的后门口。
今天早上,邹眠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在第二个路口,右拐,穿过了一片肮脏而哄闹的菜市场和土坯茅房,八点三十分整,敲响了小巷中位于东南角的一扇门。
门很快就开了,对方看到她有些惊喜:“小姐。”
“都说了别叫我小姐。”邹眠走入院子,半个月没来这里,仿佛又变了一些。从屋子门口到大门间横起了一根长铁丝线,上面晾着一只只倒挂的咸鱼,散发着奇怪的味道,屋檐上晒着成排的萝卜干,东南角抵着一翁大水缸,水缸里的水散发着新鲜气,水缸下面却又堆满了灰尘和乱七八糟的杂物。
穿过院落,走到屋门口,那正似乎是这个院落主人来开门之前的坐的地方。有个小板凳和放着未纳完的鞋底的篮子。
“小姐,坐。”秋莺从里面拿了一个小板凳出来。
邹眠捋着旗袍坐下:“真的别称呼我这个名字了。”
秋莺笑着也坐下,并不是她不知道她不想听到这个名字,而是除了“小姐”这个称呼,她不知道该叫她做什么。
“最近还好么?好像有大半个月都没来了。”邹眠问。
“嗯,挺好的。”
“半夏和半秋呢?”
“出去玩了。”
“余树田?”
一瞬间的沉默,邹眠凝视着她的眼睛,虽然她避过了,她还是很快猜出来:“又去赌了?”
“不是,跟朋友捕鱼去了。”
她抬起头望着她笑,笑容里有着熟悉的哀求,即便她自己没有意识到。
邹眠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啊,对了,小姐你渴了吧。我给你倒杯水。”
“不用。”邹眠制止住她,“你坐着吧,每次都忙来忙去。”
“实在是每次来都没什么好招待你的。”秋莺笑得腼腆。
邹眠微笑,并不接这句话。低头看到篮子里那些未纳完的鞋底,都是女鞋,尺码不一,“又去接活了吗?”
“啊,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做。”秋莺弯了弯耳边的碎发。
阳光下的秋莺,有种朦胧的美感,连邹眠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待得久了会很舒服。像是很久以前的太姥姥给她缝制的旧棉袄,又厚重有温暖。
秋莺突然惊叹了一声,想起来什么走入内屋,过会儿拿了个小布团出来。邹眠看到她整整拆了四层才显出里面的东西。
是一对极为娇小的珍珠耳环。
“之前树田捞贝壳捞到的,未成形的小珍珠,小姐您看是浅橙色的哩。我收了两个托人作成耳坠了,虽然不是很贵重,但感觉小姐会喜欢这种东西。”
秋莺献宝一般地给她,邹眠接过:“很漂亮。”她的确喜欢这种精致小巧的东西,“谢谢你。”
秋莺抿抿唇显得极为高兴:“没事的,小姐帮了我很多……”
邹眠把耳环收起来,抬起眼:“你头发又剪短了?”
“嗯,剪短了比较方便。”
现在的秋莺是一头刚及肩的短发,她五官非常整齐而小巧,有种温吞的可爱。虽然已为两个孩子的人母,但剪起短发来,倒很像女学生。
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秋莺喜欢梳大辫子,黑亮黑亮的,保养得特别好。三哥恶作剧把它烧掉的那次,连三哥自己也没想到秋莺能哭得那么惨,他似不甚在意,但莫名其妙地又托同学买了顶假发,给了秋莺,可惜后来不知发生了什么,那段假发被他气得烧了。
不过秋莺似乎并没有被这件事影响,继续爱惜她的秀发。烧焦的发尾剪了,仍然用皂荚把头发洗得清香清香的,扎不成大辫子,也梳得整整齐齐。
那段时间三哥也像受了什么蛊惑,也开始爱惜起头发来。午后时分,总能看见秋莺站在三哥的房门口给他洗头,白皙的手好似水一样柔软地按着,三哥会眯着眼享受,露出惬意又自得的神情来,那是邹眠第一次觉得,三哥像只猫。
不过从在这里无意遇见起,秋莺就是这样一头短发,只要长长了一点就会剪掉。邹眠从来没有问过,为什么她不再蓄长发。
就像她也不想别人问她,为什么会来到这所城市。
“对了,马上八月十五了,小姐要是不嫌弃,可以来这跟我们一起过中秋节。”
“我跟小姨一起过。”在察觉到秋莺露出一丝失望的神情后,邹眠补上:“不过也许会来串门的。”
“那太好了,小姐。”
邹眠的确不想再听人叫她做小姐了,好似会有另一个声音隐隐伴随其后,不停地叫着她,令她觉得脑袋隐隐发疼。
但对于秋莺,她倒也并不真的介怀。也许她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能跟过去联系的纽带,一种纯洁无害,置身事外的纽带。
秋莺很聪明,从来没问过,为什么她会在这里,又为什么改了名字,她甚至从来没有问起过周家,没有问起过周白齐。
她不怨天尤地,也从不作其他设想,认真地成为她一个偶尔来往的熟人的角色——虽然她有时很欣赏这一点,有时又很不喜欢这一点。
“过完九月,半夏和半秋就要开学了,钱还够用吗?”
“够的。小姐上次给我的还没用完,而且我还有一些活的钱。”
“你娘呢?”
“还是老样子,不能下床走动。”秋莺低头继续纳着鞋底,邹眠瞥了一眼她的手,指头脱皮了。
“你嫂子没有再虐待她吧?”
“已经好多了。我每隔几天也会去看一次。”
邹眠点点头,其实每次问的答案几乎都差不多。
没事的……很好……放心我会照顾自己……没关系……够用……
邹眠起身:“那就好。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好的。”秋莺放下篮子起身送她。两个人走到院子的门口,邹眠又转身,她穿了高跟鞋,比她高出大半个头,垂着眼,非常轻柔地伸手拍去了她肩上落的萝卜根须:“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事,随时来找我。”
秋莺眼内忍不住一热,随即低下头去:“嗯。”
走出门的时候,邹眠突然想到,如果在以前,看见这样一个四肢都被丈夫、孩子、母亲、兄嫂紧紧拉扯着的秋莺,有着像是被困在一个四面都是推不动的铁墙里那种绝望,她一定会义无反顾地拉她出来,并且大声告诉她:“这种地方为什么要待着,赶紧走啊!你兄嫂、你母亲、你丈夫那里我都给你解决了,不就是钱嘛。自己的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也许会显得天真可笑,不明事理,但此时此刻内心更多的,竟是可惜……
可惜。
在跨进练琴室的时候听到了急促的跑步声,邹眠转过头双手撑住了飞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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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半个“口”字的路线,每天早上八点三十出门,经过两个左拐的路口,在八点五十,能够准时到达厉家的后门口。
今天早上,邹眠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在第二个路口,右拐,穿过了一片肮脏而哄闹的菜市场和土坯茅房,八点三十分整,敲响了小巷中位于东南角的一扇门。
门很快就开了,对方看到她有些惊喜:“小姐。”
“都说了别叫我小姐。”邹眠走入院子,半个月没来这里,仿佛又变了一些。从屋子门口到大门间横起了一根长铁丝线,上面晾着一只只倒挂的咸鱼,散发着奇怪的味道,屋檐上晒着成排的萝卜干,东南角抵着一翁大水缸,水缸里的水散发着新鲜气,水缸下面却又堆满了灰尘和乱七八糟的杂物。
穿过院落,走到屋门口,那正似乎是这个院落主人来开门之前的坐的地方。有个小板凳和放着未纳完的鞋底的篮子。
“小姐,坐。”秋莺从里面拿了一个小板凳出来。
邹眠捋着旗袍坐下:“真的别称呼我这个名字了。”
秋莺笑着也坐下,并不是她不知道她不想听到这个名字,而是除了“小姐”这个称呼,她不知道该叫她做什么。
“最近还好么?好像有大半个月都没来了。”邹眠问。
“嗯,挺好的。”
“半夏和半秋呢?”
“出去玩了。”
“余树田?”
一瞬间的沉默,邹眠凝视着她的眼睛,虽然她避过了,她还是很快猜出来:“又去赌了?”
“不是,跟朋友捕鱼去了。”
她抬起头望着她笑,笑容里有着熟悉的哀求,即便她自己没有意识到。
邹眠不再谈论这个话题。
“啊,对了,小姐你渴了吧。我给你倒杯水。”
“不用。”邹眠制止住她,“你坐着吧,每次都忙来忙去。”
“实在是每次来都没什么好招待你的。”秋莺笑得腼腆。
邹眠微笑,并不接这句话。低头看到篮子里那些未纳完的鞋底,都是女鞋,尺码不一,“又去接活了吗?”
“啊,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做。”秋莺弯了弯耳边的碎发。
阳光下的秋莺,有种朦胧的美感,连邹眠自己都不得不承认,待得久了会很舒服。像是很久以前的太姥姥给她缝制的旧棉袄,又厚重有温暖。
秋莺突然惊叹了一声,想起来什么走入内屋,过会儿拿了个小布团出来。邹眠看到她整整拆了四层才显出里面的东西。
是一对极为娇小的珍珠耳环。
“之前树田捞贝壳捞到的,未成形的小珍珠,小姐您看是浅橙色的哩。我收了两个托人作成耳坠了,虽然不是很贵重,但感觉小姐会喜欢这种东西。”
秋莺献宝一般地给她,邹眠接过:“很漂亮。”她的确喜欢这种精致小巧的东西,“谢谢你。”
秋莺抿抿唇显得极为高兴:“没事的,小姐帮了我很多……”
邹眠把耳环收起来,抬起眼:“你头发又剪短了?”
“嗯,剪短了比较方便。”
现在的秋莺是一头刚及肩的短发,她五官非常整齐而小巧,有种温吞的可爱。虽然已为两个孩子的人母,但剪起短发来,倒很像女学生。
她突然想起很久以前,秋莺喜欢梳大辫子,黑亮黑亮的,保养得特别好。三哥恶作剧把它烧掉的那次,连三哥自己也没想到秋莺能哭得那么惨,他似不甚在意,但莫名其妙地又托同学买了顶假发,给了秋莺,可惜后来不知发生了什么,那段假发被他气得烧了。
不过秋莺似乎并没有被这件事影响,继续爱惜她的秀发。烧焦的发尾剪了,仍然用皂荚把头发洗得清香清香的,扎不成大辫子,也梳得整整齐齐。
那段时间三哥也像受了什么蛊惑,也开始爱惜起头发来。午后时分,总能看见秋莺站在三哥的房门口给他洗头,白皙的手好似水一样柔软地按着,三哥会眯着眼享受,露出惬意又自得的神情来,那是邹眠第一次觉得,三哥像只猫。
不过从在这里无意遇见起,秋莺就是这样一头短发,只要长长了一点就会剪掉。邹眠从来没有问过,为什么她不再蓄长发。
就像她也不想别人问她,为什么会来到这所城市。
“对了,马上八月十五了,小姐要是不嫌弃,可以来这跟我们一起过中秋节。”
“我跟小姨一起过。”在察觉到秋莺露出一丝失望的神情后,邹眠补上:“不过也许会来串门的。”
“那太好了,小姐。”
邹眠的确不想再听人叫她做小姐了,好似会有另一个声音隐隐伴随其后,不停地叫着她,令她觉得脑袋隐隐发疼。
但对于秋莺,她倒也并不真的介怀。也许她是这座城市里唯一能跟过去联系的纽带,一种纯洁无害,置身事外的纽带。
秋莺很聪明,从来没问过,为什么她会在这里,又为什么改了名字,她甚至从来没有问起过周家,没有问起过周白齐。
她不怨天尤地,也从不作其他设想,认真地成为她一个偶尔来往的熟人的角色——虽然她有时很欣赏这一点,有时又很不喜欢这一点。
“过完九月,半夏和半秋就要开学了,钱还够用吗?”
“够的。小姐上次给我的还没用完,而且我还有一些活的钱。”
“你娘呢?”
“还是老样子,不能下床走动。”秋莺低头继续纳着鞋底,邹眠瞥了一眼她的手,指头脱皮了。
“你嫂子没有再虐待她吧?”
“已经好多了。我每隔几天也会去看一次。”
邹眠点点头,其实每次问的答案几乎都差不多。
没事的……很好……放心我会照顾自己……没关系……够用……
邹眠起身:“那就好。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
“好的。”秋莺放下篮子起身送她。两个人走到院子的门口,邹眠又转身,她穿了高跟鞋,比她高出大半个头,垂着眼,非常轻柔地伸手拍去了她肩上落的萝卜根须:“好好照顾自己,有什么事,随时来找我。”
秋莺眼内忍不住一热,随即低下头去:“嗯。”
走出门的时候,邹眠突然想到,如果在以前,看见这样一个四肢都被丈夫、孩子、母亲、兄嫂紧紧拉扯着的秋莺,有着像是被困在一个四面都是推不动的铁墙里那种绝望,她一定会义无反顾地拉她出来,并且大声告诉她:“这种地方为什么要待着,赶紧走啊!你兄嫂、你母亲、你丈夫那里我都给你解决了,不就是钱嘛。自己的快乐比什么都重要!”
也许会显得天真可笑,不明事理,但此时此刻内心更多的,竟是可惜……
可惜。
在跨进练琴室的时候听到了急促的跑步声,邹眠转过头双手撑住了飞奔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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