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88
为妾 作者:洗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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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吃饭都值得,可见他的魅力。
他当时真是嘴上黏了浆糊,平日里出口成章的人,偏就对着她语无伦次,“那,我叫你,林皎?”
后知后觉的懊恼,他该说,我们之间不是好朋友了吗,我叫你皎皎,你叫我名字,温淮就行。
再或者,可以说,我觉得皎皎很好听啊,问她有何不妥?
哪个都好过这句。
林皎哼了声没说好不好,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刚写的策论,表情高深莫测,半晌,他以为是全部看完,准备说点什么感想之类的,结果,小姑娘手掌啪的拍脑袋上,清脆悦耳的一声,他上身前倾,想一探究竟。
“你这鬼画符的,是什么?”林皎其实觉得他写的字很漂亮,她可是连爹爹临的字帖,看着都迷糊的姑娘。
“策论。”准备借给同窗,应付夫子检查的。
恩师的女儿,该是通透灵性,他从书案上拿起中庸,翻开一页,问她,“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这句,可还有另外的释义?”
这章讲述真诚与明理,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作用。
林皎毫不在意的摆手,“我不懂,顶顶烦这个呢。”
他有点讶异,“你,不喜欢读书?”
多少女子想读,却读不到,你如此接近,却,不喜?
“别废话,我要去买点炒瓜子嗑着玩,你陪我去呗。”豆绿的裙摆晃悠,显出一张骄纵的脸庞。
他突然觉得自己不了解她,他爱的小姑娘,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无论什么样子,都敌不过自己的拳拳心意,他想亲手,把最好的都献给她,献出他的所有。
科试定在开春三月,考子们纷纷押题猜宝,他没兴趣参与,反而蔺正石把所有银子都押在他这个冷门头上,母亲陪同住到县里的客栈,这几日也是睡不好觉,成日里紧张兮兮,他倒轻松自在,一切了如指掌。
经过七天的艰苦,很快,贴出告示,温淮,稳居第一。
在科试中,同样名次前茅的还有蔺正石,他为了躲避家中催亲,就老是跑到他家闲聊,这日,为了庆祝,订桌席面,硬拉着他去,一群人酒半正酣,对着当今朝政各抒己见,圣上初初登基,必定需要新鲜血液,正是他们大展拳脚的好时机。
第64章 陆拾肆章
温家出了科试第一名的秀才, 整个村庄都兴奋沸腾, 尤其是有适龄女儿的人家,媒婆的鞋都快把他家的门槛踩烂,相对的,田欢被父母日日挤兑, 被两个嫂子寒碜,嘲笑她丢西瓜拣芝麻,只能生受, 暗自忍下。
而他最近却风光无限, 趁着去请教问题的机会,向林夫子再次表达自己的诚心,小小成绩终于换得和颜悦色,态度软和,但一切需要林皎同意才行, 女儿为大。
他真的拿不太准, 小姑娘还没定性子,最好玩耍,紧张的在盛放的桃花树下来回踱步,小姑娘俏生生得立着,疑惑, “书呆子,干嘛?”
手心浸出汗水,直白问她,“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皎皎,可愿嫁与我?”
等待的时间里,他觉得自己都快失聪,煎熬中可算对面的小姑娘噗呲展开笑颜,娓娓重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书呆子,我愿意。”
无可否认,这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已经在她的心中扎下了根。
随后便是各种准备事宜,两方皆是忙的不亦乐乎。
有一日,蔺正石潇洒闲至,手拎酒壶,脚踩木屐,“你这穷乡僻壤的地界还能跑出个汗血宝马,真是怪哉。”
“我家乡山明水美,钟灵毓秀,哪不值当个马儿跑。”
手腕翻转,羊毫笔在宣纸上勾勒格转,线条分明。
“当初你课业就最好,画也这般好,还让不让我等苟活了?”撩起袍子坐于椅中,抬手指着泸水村的方向,再次强调,“刚才有辆特别奇怪的马车驶去那个方向,才下过雨,道路泥泞,像我这个豪华马车慢腾腾的行驶过,都留下很深的辙痕,那个是汗血宝马啊,怎么疾行,还能留下那么浅的一道呢,太不合常理,车厢外表看着挺朴素,不像是贵人用的,到底,为何?”
他这好友,就关心些奇葩的异事,凝神下笔,不理他自言自语。
“嘿,你的小姑娘来了…”
蔺正石摇头晃脑戏谑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们俩的婚期定于金秋,如今已不剩多少,前几日刚见过,仍旧想念的甚,嘴角弯起噙着笑迎上去,“这么会儿,都等不得?”
刮下她的小鼻子,二人旁若无人的腻歪起来。
自从那日求婚过后,感情突飞猛进,他好像每日都活在粉红泡泡里,幸福的忒不真实。
一直旁观的蔺正石撇嘴,这呆子还真的被个小姑娘拿捏的如个面团,罢了,人各有志,他还是去探索一下新物什。
这个新物什是什么呢,是泸水村外围新盖的庄子,一准儿的娇客,听说是枋洲的县主,若是个傻不愣登的,勾搭上了,那不得前途无量?
日日夜夜,时光流转,到了温家秀才娶妻这日,男女老少皆候在村头,等着新娘子坐喜轿窈窈而来,唢呐吹打,十里红妆,捧着苹果的林皎刚才哭了一顿,不舍的拉着爹爹,她,后悔害怕,不想嫁了。
恩师在泸水村附近新建了两间房,他父母已经住进去,和村里的乡亲们处的也不错,只不过新婚还必须得进祠堂,这是规矩。
酒席设的长且客人多,他酒量又实在差,多亏着蔺正石,要不,腿软的都进不去洞房。
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可惜,即将迎接他的是,小姑娘奔溃的悔婚。
还能有更悲催的事吗,他使尽了浑身解数也没能劝服小姑娘,她一直嚷嚷着回家,这儿不是她的家,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没有安全感,生活在爹爹大树的羽翼下。
好不容易安抚住,等着明日上过香后,一起回家。
大红喜被之上,没有丝毫的旖旎和你侬我侬,小姑娘趴着睡不稳当,还抽噎着,睫毛上泪珠还挂着,尤为可怜,已经十四整了,还没个定性,他低头嗅着自己喜服上的酒气味,不敢起身去洗漱,眼神柔柔,一寸一寸流连着她的睡颜。
他和心爱的小姑娘终于喜结连理,每日一起用饭,每日一起玩耍,每日一起居寝,不久后还会有个融合两人骨血的子嗣,这一切,都太美好,他无法闭眼,就怕醒后是场梦,烛火温吞灿灿,慢慢燃尽。
清晨,秋风飒爽,他先端水给小姑娘洗漱后,又拿了箅子给她梳头画眉,熟稔的不像第一次,林皎即将见到爹爹,心情舒畅,笑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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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不吃饭都值得,可见他的魅力。
他当时真是嘴上黏了浆糊,平日里出口成章的人,偏就对着她语无伦次,“那,我叫你,林皎?”
后知后觉的懊恼,他该说,我们之间不是好朋友了吗,我叫你皎皎,你叫我名字,温淮就行。
再或者,可以说,我觉得皎皎很好听啊,问她有何不妥?
哪个都好过这句。
林皎哼了声没说好不好,反而饶有兴致的看着他刚写的策论,表情高深莫测,半晌,他以为是全部看完,准备说点什么感想之类的,结果,小姑娘手掌啪的拍脑袋上,清脆悦耳的一声,他上身前倾,想一探究竟。
“你这鬼画符的,是什么?”林皎其实觉得他写的字很漂亮,她可是连爹爹临的字帖,看着都迷糊的姑娘。
“策论。”准备借给同窗,应付夫子检查的。
恩师的女儿,该是通透灵性,他从书案上拿起中庸,翻开一页,问她,“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这句,可还有另外的释义?”
这章讲述真诚与明理,二者相辅相成,互相作用。
林皎毫不在意的摆手,“我不懂,顶顶烦这个呢。”
他有点讶异,“你,不喜欢读书?”
多少女子想读,却读不到,你如此接近,却,不喜?
“别废话,我要去买点炒瓜子嗑着玩,你陪我去呗。”豆绿的裙摆晃悠,显出一张骄纵的脸庞。
他突然觉得自己不了解她,他爱的小姑娘,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无论什么样子,都敌不过自己的拳拳心意,他想亲手,把最好的都献给她,献出他的所有。
科试定在开春三月,考子们纷纷押题猜宝,他没兴趣参与,反而蔺正石把所有银子都押在他这个冷门头上,母亲陪同住到县里的客栈,这几日也是睡不好觉,成日里紧张兮兮,他倒轻松自在,一切了如指掌。
经过七天的艰苦,很快,贴出告示,温淮,稳居第一。
在科试中,同样名次前茅的还有蔺正石,他为了躲避家中催亲,就老是跑到他家闲聊,这日,为了庆祝,订桌席面,硬拉着他去,一群人酒半正酣,对着当今朝政各抒己见,圣上初初登基,必定需要新鲜血液,正是他们大展拳脚的好时机。
第64章 陆拾肆章
温家出了科试第一名的秀才, 整个村庄都兴奋沸腾, 尤其是有适龄女儿的人家,媒婆的鞋都快把他家的门槛踩烂,相对的,田欢被父母日日挤兑, 被两个嫂子寒碜,嘲笑她丢西瓜拣芝麻,只能生受, 暗自忍下。
而他最近却风光无限, 趁着去请教问题的机会,向林夫子再次表达自己的诚心,小小成绩终于换得和颜悦色,态度软和,但一切需要林皎同意才行, 女儿为大。
他真的拿不太准, 小姑娘还没定性子,最好玩耍,紧张的在盛放的桃花树下来回踱步,小姑娘俏生生得立着,疑惑, “书呆子,干嘛?”
手心浸出汗水,直白问她,“桃之夭夭, 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皎皎,可愿嫁与我?”
等待的时间里,他觉得自己都快失聪,煎熬中可算对面的小姑娘噗呲展开笑颜,娓娓重复,“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书呆子,我愿意。”
无可否认,这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已经在她的心中扎下了根。
随后便是各种准备事宜,两方皆是忙的不亦乐乎。
有一日,蔺正石潇洒闲至,手拎酒壶,脚踩木屐,“你这穷乡僻壤的地界还能跑出个汗血宝马,真是怪哉。”
“我家乡山明水美,钟灵毓秀,哪不值当个马儿跑。”
手腕翻转,羊毫笔在宣纸上勾勒格转,线条分明。
“当初你课业就最好,画也这般好,还让不让我等苟活了?”撩起袍子坐于椅中,抬手指着泸水村的方向,再次强调,“刚才有辆特别奇怪的马车驶去那个方向,才下过雨,道路泥泞,像我这个豪华马车慢腾腾的行驶过,都留下很深的辙痕,那个是汗血宝马啊,怎么疾行,还能留下那么浅的一道呢,太不合常理,车厢外表看着挺朴素,不像是贵人用的,到底,为何?”
他这好友,就关心些奇葩的异事,凝神下笔,不理他自言自语。
“嘿,你的小姑娘来了…”
蔺正石摇头晃脑戏谑道,“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他们俩的婚期定于金秋,如今已不剩多少,前几日刚见过,仍旧想念的甚,嘴角弯起噙着笑迎上去,“这么会儿,都等不得?”
刮下她的小鼻子,二人旁若无人的腻歪起来。
自从那日求婚过后,感情突飞猛进,他好像每日都活在粉红泡泡里,幸福的忒不真实。
一直旁观的蔺正石撇嘴,这呆子还真的被个小姑娘拿捏的如个面团,罢了,人各有志,他还是去探索一下新物什。
这个新物什是什么呢,是泸水村外围新盖的庄子,一准儿的娇客,听说是枋洲的县主,若是个傻不愣登的,勾搭上了,那不得前途无量?
日日夜夜,时光流转,到了温家秀才娶妻这日,男女老少皆候在村头,等着新娘子坐喜轿窈窈而来,唢呐吹打,十里红妆,捧着苹果的林皎刚才哭了一顿,不舍的拉着爹爹,她,后悔害怕,不想嫁了。
恩师在泸水村附近新建了两间房,他父母已经住进去,和村里的乡亲们处的也不错,只不过新婚还必须得进祠堂,这是规矩。
酒席设的长且客人多,他酒量又实在差,多亏着蔺正石,要不,腿软的都进不去洞房。
人生四大喜事,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可惜,即将迎接他的是,小姑娘奔溃的悔婚。
还能有更悲催的事吗,他使尽了浑身解数也没能劝服小姑娘,她一直嚷嚷着回家,这儿不是她的家,像个没长大的孩子,没有安全感,生活在爹爹大树的羽翼下。
好不容易安抚住,等着明日上过香后,一起回家。
大红喜被之上,没有丝毫的旖旎和你侬我侬,小姑娘趴着睡不稳当,还抽噎着,睫毛上泪珠还挂着,尤为可怜,已经十四整了,还没个定性,他低头嗅着自己喜服上的酒气味,不敢起身去洗漱,眼神柔柔,一寸一寸流连着她的睡颜。
他和心爱的小姑娘终于喜结连理,每日一起用饭,每日一起玩耍,每日一起居寝,不久后还会有个融合两人骨血的子嗣,这一切,都太美好,他无法闭眼,就怕醒后是场梦,烛火温吞灿灿,慢慢燃尽。
清晨,秋风飒爽,他先端水给小姑娘洗漱后,又拿了箅子给她梳头画眉,熟稔的不像第一次,林皎即将见到爹爹,心情舒畅,笑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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