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章 南风馆(一更求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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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林窈第一次看岑子陌的电影。</p>
作为一个在二线挣扎的小明星,岑子陌的成就是可望不可即的。他已经把世界a级导演奖项拿了一个大满贯,堪称导演史上第一人,就如同粉丝对他的称呼——陌神,他在娱乐圈的地位已经被奉若神明。</p>
电影一开篇,就是一个男人在化妆,镜头由近推远,从他精致的妆容到奢华的服饰,从琳琅满目的梳妆台到靡丽风雅的房间,最后他起身,走到门口,两位小童恭敬地为他打开门,他顿了一下,然后走了出去,镜头不动,看着他摇曳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远处的灯火阑珊中……</p>
在一片金碧辉煌中浮上三个墨色行书——《南风馆》。</p>
下面又是一行小字——岑子陌导演作品。</p>
仅仅这一行字出现,林窈就听见了下面的惊叹声。</p>
岑子陌,他的名字已经成了一个品牌。</p>
电影时长两个小时,讲述了南风馆的一位小倌长欢的一生。长欢,就是片头出现的那个男人,他是幼时因为家穷被卖到了南风馆,最开始,他只是个打杂的,和其他的男孩在厨房帮忙,偶尔帮客人跑腿赚小费。他最开始因为厨娘偏爱而被其他男孩排挤殴打,哪怕被打死也只是被草席子一卷扔到后山,所以他为了活下来开始拼命,他开始争,争不多的鱼肉,争到大堂跑腿的机会,一直争到了他十岁。</p>
那一天他输了,鼻青脸肿地偷偷溜到大堂看着纸醉金迷、歌舞升平,他与那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渴望的,不是锦衣华服,不是金锭银票,这些在他眼里,还不如一块肥肉来的实在。</p>
他饥肠辘辘地盯着客人的酒菜咽口水,对周身的嘈杂充耳不闻。直到,周围莫名地静了下来。</p>
他顺着大家的目光抬起头,然后遇见了这一生最难忘的风景。</p>
一个穿着深色绣粉芍药的广袖羽织褂的男人,或者说少年,握着一把香色的小折扇在二楼的画廊上迤逦而过。</p>
他漫不经心地垂下眼看着下面为他痴迷的人们,露出一个讽刺却又妖娆的笑容。</p>
风华绝代,傲骨无双。</p>
那一刻,长欢觉得,纵使他只是个贱籍的小倌,他的傲气也足以让那些公子少爷们臣服在他脚下。</p>
后来,长欢争到了那位小倌的贴身小童的资格,如愿服侍他。</p>
那位惊艳满座的小倌,叫长歌,他们馆里的规矩,希望大家都能长长久久,所以名字里都带“长”字。他于长欢,与其说是主人,不如说是老师。不过,他如同流星,耀眼地出现在长欢的生命中,又悄无声息地消失。</p>
长欢12岁的某一天,被长歌支出去买墨,等到他回来,只看到了凌乱的房间和脸色苍白的老鸨。</p>
电影是以长欢的角度讲述,所以对长歌描述的很隐晦,只知道他被官府的人抓走了,然后许是死在了牢里。</p>
老鸨长安失去了招牌,开始捧其他的小倌,长欢因为服侍过长歌被嫌弃晦气所以没有小倌愿意收留,又回到南风馆的最底层。他受长歌的教导,慢慢懂得了什么是尊严,什么是傲骨,什么是选择,虽然这三样在南风馆中是那么可笑。</p>
他接着争,对着老鸨毛遂自荐,学着做一位小倌。</p>
他不是最美丽的,不是最年轻的,但是那份傲气与狠厉反而大受追捧。他最终住到了长歌当年住过的最好的房间。然后,便是一开头的那一幕……</p>
他之前的故事与长歌都是穿插在中间的短短回忆,电影的正篇讲得是长欢成为花魁之后的事情。</p>
他的客人有三位详细讲述,一位是年轻的侠客,他是来到江湖游历,他年轻冲动,想要带长欢闯江湖。</p>
一位是中年的富商,他谨慎狡猾,从来不提要给长欢赎身的事情,长欢也无所谓。</p>
一位是温润的公子,他温柔有礼,对待长欢犹如最深情的情人。</p>
其中自然少不了床戏,虽然隐晦,却依然香艳,尤其是只露出一只手的那段,只靠着手腕的红痕和喘息就已足够销魂蚀骨。</p>
三位客人看似毫无关联,但是放在这个时代却有了诡异的联系。新朝开国皇帝的儿子们夺嫡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江湖、富商,都渴望着从龙之功,而那位温润公子,正是皇子中最不被看好的一位。</p>
也许是会咬人的狗不叫,也许是长欢爱上他所以心甘情愿为他打探各路消息,最终那位公子成功登基,而长欢也已经二十五岁了。</p>
对于他的职业来说,他不再娇嫩;对于皇上来说,他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的勋章有一个小倌的一半。</p>
江湖快意,纸醉金迷,天下权谋,都过去了。</p>
长欢最后回到了南风馆里做了下一任老鸨。</p>
有一天,他遇见了一个男孩,卑微狼狈地一如自己当年,他牵起了他的手,说:“尊严和傲气是南风馆里最奢侈的东西,甚至很多时候你也身不由己,但是你可以选择自己活着的方式。”</p>
“握手一长欢,泪为生别滋。”长安乱世,长歌当哭,长欢泪别,名字看似繁花似锦,却已早早昭示了最后的命运。</p>
既如此,“你以后就叫小凡吧。”</p>
平平凡凡,不需要长长久久,只求不要再重蹈前人的覆辙。散场之后,主创接受采访,岑子陌没有参加,直接带着林窈溜出去吃饭了。</p>
这家饭店看起来不太起眼,但却是非富即贵不得入内的高档会所,里面的菜色十分有特点,川菜更是一绝。岑子陌知道林窈嗜辣,特意带她过来吃。林窈虽然出身林家,但是之前几乎不怎么出门,更别提在饭店吃饭了,所以京城最有名的菜馆她一个都没去过。岑子陌此次带她过来,因为两人都是公众人物,特意订了二楼的包厢。</p>
“你不用露面么?”林窈落座后小声问道。他自己的电影看起来怎么一点都不珍惜啊。</p>
岑子陌将菜单递给她,淡淡道:“还有江来他们呢。”</p>
林窈低头点了几个菜后又把菜单递给岑子陌,然后才感叹:“何青凡老师真的不愧是演技派。”何青凡演绎的长欢可谓是把男性之美发挥的淋漓尽致,角色拿捏的十分巧妙。</p>
岑子陌应了一声:“他凭借这个角色应该能拿个影帝。”</p>
“你也很厉害。”林窈由衷地赞道:“画面结构太好看了,不愧是陌神。”</p>
“既然你觉得我厉害,”岑子陌眼睛里盈满笑意:“我下一部电影想邀请你参演,好么?”</p>
------题外话------</p>
虽然我们岑导要“潜规则”邀请林贵妃参演他的电影,但是林贵妃目前只是个准二线,距离大银幕还有很长的距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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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林窈第一次看岑子陌的电影。</p>
作为一个在二线挣扎的小明星,岑子陌的成就是可望不可即的。他已经把世界a级导演奖项拿了一个大满贯,堪称导演史上第一人,就如同粉丝对他的称呼——陌神,他在娱乐圈的地位已经被奉若神明。</p>
电影一开篇,就是一个男人在化妆,镜头由近推远,从他精致的妆容到奢华的服饰,从琳琅满目的梳妆台到靡丽风雅的房间,最后他起身,走到门口,两位小童恭敬地为他打开门,他顿了一下,然后走了出去,镜头不动,看着他摇曳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远处的灯火阑珊中……</p>
在一片金碧辉煌中浮上三个墨色行书——《南风馆》。</p>
下面又是一行小字——岑子陌导演作品。</p>
仅仅这一行字出现,林窈就听见了下面的惊叹声。</p>
岑子陌,他的名字已经成了一个品牌。</p>
电影时长两个小时,讲述了南风馆的一位小倌长欢的一生。长欢,就是片头出现的那个男人,他是幼时因为家穷被卖到了南风馆,最开始,他只是个打杂的,和其他的男孩在厨房帮忙,偶尔帮客人跑腿赚小费。他最开始因为厨娘偏爱而被其他男孩排挤殴打,哪怕被打死也只是被草席子一卷扔到后山,所以他为了活下来开始拼命,他开始争,争不多的鱼肉,争到大堂跑腿的机会,一直争到了他十岁。</p>
那一天他输了,鼻青脸肿地偷偷溜到大堂看着纸醉金迷、歌舞升平,他与那个世界格格不入。他渴望的,不是锦衣华服,不是金锭银票,这些在他眼里,还不如一块肥肉来的实在。</p>
他饥肠辘辘地盯着客人的酒菜咽口水,对周身的嘈杂充耳不闻。直到,周围莫名地静了下来。</p>
他顺着大家的目光抬起头,然后遇见了这一生最难忘的风景。</p>
一个穿着深色绣粉芍药的广袖羽织褂的男人,或者说少年,握着一把香色的小折扇在二楼的画廊上迤逦而过。</p>
他漫不经心地垂下眼看着下面为他痴迷的人们,露出一个讽刺却又妖娆的笑容。</p>
风华绝代,傲骨无双。</p>
那一刻,长欢觉得,纵使他只是个贱籍的小倌,他的傲气也足以让那些公子少爷们臣服在他脚下。</p>
后来,长欢争到了那位小倌的贴身小童的资格,如愿服侍他。</p>
那位惊艳满座的小倌,叫长歌,他们馆里的规矩,希望大家都能长长久久,所以名字里都带“长”字。他于长欢,与其说是主人,不如说是老师。不过,他如同流星,耀眼地出现在长欢的生命中,又悄无声息地消失。</p>
长欢12岁的某一天,被长歌支出去买墨,等到他回来,只看到了凌乱的房间和脸色苍白的老鸨。</p>
电影是以长欢的角度讲述,所以对长歌描述的很隐晦,只知道他被官府的人抓走了,然后许是死在了牢里。</p>
老鸨长安失去了招牌,开始捧其他的小倌,长欢因为服侍过长歌被嫌弃晦气所以没有小倌愿意收留,又回到南风馆的最底层。他受长歌的教导,慢慢懂得了什么是尊严,什么是傲骨,什么是选择,虽然这三样在南风馆中是那么可笑。</p>
他接着争,对着老鸨毛遂自荐,学着做一位小倌。</p>
他不是最美丽的,不是最年轻的,但是那份傲气与狠厉反而大受追捧。他最终住到了长歌当年住过的最好的房间。然后,便是一开头的那一幕……</p>
他之前的故事与长歌都是穿插在中间的短短回忆,电影的正篇讲得是长欢成为花魁之后的事情。</p>
他的客人有三位详细讲述,一位是年轻的侠客,他是来到江湖游历,他年轻冲动,想要带长欢闯江湖。</p>
一位是中年的富商,他谨慎狡猾,从来不提要给长欢赎身的事情,长欢也无所谓。</p>
一位是温润的公子,他温柔有礼,对待长欢犹如最深情的情人。</p>
其中自然少不了床戏,虽然隐晦,却依然香艳,尤其是只露出一只手的那段,只靠着手腕的红痕和喘息就已足够销魂蚀骨。</p>
三位客人看似毫无关联,但是放在这个时代却有了诡异的联系。新朝开国皇帝的儿子们夺嫡已经到了白热化阶段,江湖、富商,都渴望着从龙之功,而那位温润公子,正是皇子中最不被看好的一位。</p>
也许是会咬人的狗不叫,也许是长欢爱上他所以心甘情愿为他打探各路消息,最终那位公子成功登基,而长欢也已经二十五岁了。</p>
对于他的职业来说,他不再娇嫩;对于皇上来说,他永远不会承认自己的勋章有一个小倌的一半。</p>
江湖快意,纸醉金迷,天下权谋,都过去了。</p>
长欢最后回到了南风馆里做了下一任老鸨。</p>
有一天,他遇见了一个男孩,卑微狼狈地一如自己当年,他牵起了他的手,说:“尊严和傲气是南风馆里最奢侈的东西,甚至很多时候你也身不由己,但是你可以选择自己活着的方式。”</p>
“握手一长欢,泪为生别滋。”长安乱世,长歌当哭,长欢泪别,名字看似繁花似锦,却已早早昭示了最后的命运。</p>
既如此,“你以后就叫小凡吧。”</p>
平平凡凡,不需要长长久久,只求不要再重蹈前人的覆辙。散场之后,主创接受采访,岑子陌没有参加,直接带着林窈溜出去吃饭了。</p>
这家饭店看起来不太起眼,但却是非富即贵不得入内的高档会所,里面的菜色十分有特点,川菜更是一绝。岑子陌知道林窈嗜辣,特意带她过来吃。林窈虽然出身林家,但是之前几乎不怎么出门,更别提在饭店吃饭了,所以京城最有名的菜馆她一个都没去过。岑子陌此次带她过来,因为两人都是公众人物,特意订了二楼的包厢。</p>
“你不用露面么?”林窈落座后小声问道。他自己的电影看起来怎么一点都不珍惜啊。</p>
岑子陌将菜单递给她,淡淡道:“还有江来他们呢。”</p>
林窈低头点了几个菜后又把菜单递给岑子陌,然后才感叹:“何青凡老师真的不愧是演技派。”何青凡演绎的长欢可谓是把男性之美发挥的淋漓尽致,角色拿捏的十分巧妙。</p>
岑子陌应了一声:“他凭借这个角色应该能拿个影帝。”</p>
“你也很厉害。”林窈由衷地赞道:“画面结构太好看了,不愧是陌神。”</p>
“既然你觉得我厉害,”岑子陌眼睛里盈满笑意:“我下一部电影想邀请你参演,好么?”</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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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岑导要“潜规则”邀请林贵妃参演他的电影,但是林贵妃目前只是个准二线,距离大银幕还有很长的距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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