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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

    迷远道 作者:四又西

    分卷阅读10

    ,他苍白的绝望的脸越来越近,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椅子重重砸在女人的后脑上,彻底四分五裂,她肥胖的身体砰然倒地。

    漫长的几分钟里,世界死一般寂静。

    “豆奶,”他看着我,眼睛里忽然涌出镇定的颜色,“你救了我。”

    “不,”我一张口,声音就碎成了片,抖得自己也听不清楚,“我杀人了……”

    “你没有,”他死死盯着我的眼睛,“你救了我的命。”

    “我杀人了,我杀人了周圣宇,我……”我什么也听不见,只是一味地发抖。

    “听我说,豆奶。”他从地上站起来,把我搂在怀里,他的胸前沾着血,那是他自己的血,他的耳朵、鼻孔都在缓慢地流血。

    “听我说。”我不知所措地回抱住他,我也只能抱住他,他颤抖的手摸上我的头发,把嘴唇贴在我的额头上。然后他松开我,从地上捡起那个烟灰缸,地上人的腿脚还在微弱地抽搐着,他举起烟灰缸,对着那张脸砸下去,一下又一下。

    “你没有,是我们,我们杀人了。”

    飞溅的鲜血落在他的脸上,他扔掉烟灰缸,转身来看我,伸出一只带血的手,说:“过来。”

    然后,我醒了。窗外是黑得密不透风的夜。

    我又梦见了那个片段,一切就从那里开始,我15岁就失去了的纯真。我记得很清楚,那一年周圣宇17岁,他比我大,因为曾经两次留级。

    心跳渐渐平缓下来,我打开床头灯,酒店白色的床单和被罩令我窒息。这间房是我单独开的,迟海风分配房间的时候,我坚持要独自住一间,哪怕自掏腰包。他没说什么,只是进电梯的时候,我听见我的同事在身后小声说:“矫情得跟个娘们似的。”

    其实我可以保持沉默,这没有什么,可我没有,我扭头直视他的眼睛,说:“我可能有梦游症,你要跟我住吗?”

    我的同事目瞪口呆。一个法医梦游的时候会做什么?当然是解剖尸体。

    门锁和链条锁都保持着临睡前的样子,我呆呆地坐在沙发上,抽完一支烟,然后起身换衣服,下楼。

    凌晨三点的街道上空荡荡的,后视镜里偶尔闪过一两个疑似醉汉的影子。北新还是老样子,没有一点改变,潮湿郁热的空气,纵横曲折的山路,城市像一个母亲,在上空静默注视,包容所有欢愉和罪恶。

    洪春路75号,西侧就是白天迟海风停车的旧煤场,我把车开进去,然后独自走进那个远看如黑洞般矗立的楼房。

    没有电梯,沿途都是住户搭在外面的衣服。我慢慢爬上五层,尽头第二个房间,木质的门牌因为过度风化而失去了木头原有的活力,红色的501也因为掉漆显得斑驳破旧。过去半年我一直坚持付这里的房租,第一次租下这个房间时我上大一,难以想象我会在这个地方住了五年。

    我从钱包的夹层里掏出钥匙,打开门,腐朽的陈气带着潮湿的木头味扑面而来。没有多少家具,客厅里摆着一个布面沙发,卧室里有一张床,床单还是我离开时候的那条,黑白相间的条纹。

    没有一处显示周圣宇回来过,衣柜里他的衣服还挂在里面,有些地方已经发霉了。我把一件黑色夹克拿出来,抖了抖。

    这是周圣宇春秋季最常穿的一件外套,我仿佛看到他双手插在衣兜里,背景是我大学的校门外,他站在小卖部门前的台阶上,穿过如潮的人流远远望着我,脸上带着那种我看惯了的一丝狡黠的坏笑。他的眼睛细长,明亮,像狐狸。

    我想找个什么东西擦一擦衣服,可是整个房间连一张纸都没有,我离开的时候带走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我只好把衣服平平整整铺在床上,脱掉自己的外套挂进衣柜里,慢慢爬上床,躺在上面。

    外套上属于周圣宇的气息被时间的尘埃冲刷得所剩无几,我把脸深深埋在胸口的部位,深深吸一口气,尽管只有刺鼻的霉气,我却奇异地感到平静,慢慢闭上了眼睛。

    不论内心怎样逃避,这里都是唯一能给我安全感和归宿感的地方。就如同我和周圣宇的关系,用他的话说——“我们这辈子注定分不开。”

    但是他让我在这个房间里等了两年,730天。

    他走的那天我们又吵架了,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东西,我们总是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小事情吵架,就像一对寻常的夫妻,他不让,我不退,像两头凶狠的兽互相撕咬攻击,然后在某个临界点上,又不约而同滚到床上,在激烈的占有和让骨髓都燃烧的高潮中重归于好。

    那一天也是这样,但我们没能在床上原谅对方,他晚上要出门,一周前他在对面酒吧街找到一份内保的工作,已经到了上班的时间。他整好被我撕扯得变了形的衣领,走到门口,转身望着我,脸上有掩盖不住的疲惫,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等我回来,我有话对你说。”

    这应该是一个求和的信号,但他很少露出那种表情,像是暗自做了什么决定似的,让我不禁愣了一下。凉意从心底攀上来,他要说什么?各种猜测的念头飞速滚过脑海。

    “现在不能说吗?”该死的,我一开口就听到了自己声音里的妥协。

    他半个身体已经出了门,脚下却是一顿,偏回头来看我,嘴角带着一点得逞的笑,摇摇头,砰一声关上了门。

    幸好他跑得快,我手里的抱枕几乎在同时摔到门上:“你去死吧周圣宇!”

    门后挂着的皮卡丘玩偶一摇一晃,我瞪着它,忽然笑了。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我决不允许自己留给他的最后一句话是“去死吧”,换成“路上小心”也好,“注意安全”也好,哪怕换成一个吻都可以。

    他没有再回来。两天后,我在实习的医院里看到了当天报纸上的新闻,我向主管请了假,几乎是狂奔出门。

    天阙酒吧,两天时间足够警察查到南桥的仓库和这家酒吧的联系。我看到三个穿北新警察制服的人从里面走出来,上了门口的警车,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站在酒吧门口,直到警车开走,消失了,他依然保持着眺望的姿势。他身后有人跟上来,叫了一声:“老板。”

    我掏出手机,装作打电话的样子,走到酒吧门口的一棵树下,像一个普通的遮荫的过路人。

    “会不会是姓周那小子干得?杀了老张和黑子,卷货跑了?”那个声音继续说道。

    没有应答,我用眼角的余光瞥了一眼,中年男人面色阴沉,低声开口道:“他未必有那个胆。”

    “也是,那小子没根基,还指着咱混呢,那还能是谁?只说死了两,也不知道死了哪两,货反正是没了。”

    中年男人又是沉默片刻,说:“这一单暂且认亏,你回头吩咐下边的人,让他们都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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